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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一、工作簡況

(一)任務來源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20年12月24日國標委綜合〔2020〕54號文下達的55

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單位承擔修訂《乘用車頂

部抗壓強度》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項目編號20205234-Q-339。

(二)背景意義及必要性

近些年來,汽車保有量不斷的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成為人們日漸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

汽車頂蓋作為車身的主要部分,在保持汽車結構,保護乘員安全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統計發

現,在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類型中,整車翻滾出現的比例雖然不高,但是其導致的死亡率卻

在所有交通事故中是最高的,約40%的致命交通事故與車輛側滾翻有關。在整車翻滾過程中,

由于汽車車身頂部以及車身側面是整車強度較薄弱的部位,車頂結構受到沖擊載荷的作用容

易產生壓潰變形,進而造成乘員頭部、頸部受到傷害,對車內乘員來說存在著較大傷害隱患。

我國于2010年發布了《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國家標準,標準規定了乘用車乘員艙頂部抗

壓強度要求,車輛的頂部在承受1.5倍車身重量的載荷的情況下,車身頂部變形量不應超過

127mm。就國內市場而言,隨著SUV保有量不斷增加,整車翻滾傷亡事故占比逐年增高,現

有標準要求已不滿足行業現狀和交通安全方面的需求。另外,早在2014年,工信部聯產業

【2014】453號文就要求小微型面包車頂部強度試驗施加載荷應提高至車輛整備質量的3倍,

對于安全性更高的轎車和SUV車型來說,其頂部抗壓強度標準要求也應得到提升,亟須一部

能夠有效評價乘用車頂部抗壓性能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有效地促進汽車生產企業積極研發與

改進車身結構。此外,提高乘用車頂部抗壓性能也可以避免自主品牌拓展海外市場遭遇技術

壁壘。

(三)主要工作過程

1、主要工作概述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碰撞試驗及碰撞防護分技術委員會組織成立汽車碰撞

安全標準研究工作組,于2017年8月啟動標準研究與起草工作,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汽中心”)牽頭組織主要汽車生產企業、檢測機構、高校及科研院

所共同研究修訂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強制性國家標準。工作組通過企業調研、

集中討論、現場調查和試驗驗證等多種形式,廣泛組織行業力量共同開展乘用車頂部抗壓強

度的研究與修訂工作,深入研究頂部抗壓相關的技術及應用情況,集合行業力量共同修訂完

成標準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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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2、前期預研工作

2017年8月—2018年12月,標準工作組研究和分析了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有關的國

內外標準與法規、技術協議及技術應用和發展情況,調研結果如下:

a)跟蹤國際上特別是美國等汽車生產和保有大國(地區)的汽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

全面了解、系統分析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法規和相關變化及其影響;

b)整車廠根據試驗、研發數據或掌握的信息提出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修訂方案。

c)依據工信部453號文的要求和面包車的實施效果,研究確定我國乘用車頂部抗壓

強度的基準參數、評價方法和指標要求。

對于車輛發生側滾翻時車內乘員所受傷害研究可追溯到四十年前,當時理論依據與實踐

經驗并不多,因此工程技術人員在這方面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試驗表明,采用動態側滾

翻進行評價時,由于假人的運動具有隨機性,故每次試驗得到的傷害值均不相同,試驗重復

性差;而采用靜態強度測試進行評價則可獲得很好的一致性和可重復性。不論采用哪種評價

手段,汽車都需要滿足一定的側滾翻防護性能,其目的和意義是為了防止車輛在滾翻過程中,

因車頂變形引起對乘員空間侵入而造成對車內乘員的傷害,自1970年起美國聯邦法規FMVSS

216就對車頂靜壓強度提出了要求。

我國于2010年發布了《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國家標準,這一標準規定了乘用車乘員

艙頂部抗壓強度要求,車輛的頂部在承受1.5倍車身重量的載荷的情況下,車身頂部變形量

不超過127mm。這一標準與FMVSS216要求基本一致。而美國聯邦法規FMVSS216已更新為

FMVSS216a,新標準對最大質量不超過2722kg的車輛,要求加載載荷達到其整備質量的3倍。

此外,FMVSS216a要求對兩側車頂均進行試驗,還增加了假人頭部定位裝置來監測車頂被

壓潰時對乘員頭部的擠壓力。

2018年12月-2019年4月,工作組研究和編制了標準草案及開展前期的行業摸底研究

工作報告,完善了標準的工作組草案稿。

3、標準工作組第一次工作會議

2019年12月18日-19日,標準工作組會議在杭州召開,中汽中心代表起草單位匯報了

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研究進展、國內外法規進展,并針對標準修訂方向與參會

專家進行了技術討論,初步確定了標準修訂方向。與會專家還共同梳理了GB26134《乘用

車頂部抗壓強度》的技術內容,就部分技術要求展開了詳細討論。會議主要討論情況如下:

(1)術語和定義3.2天窗

企業針對軟頂車提出疑問,建議相關企業下次會議提供相應照片。

(2)技術要求

東風小康針對質量比較大的車輛加載載荷是否區分提出討論議題,東風小康提供數據支

持,拿出解決方法,會后進一步研究反饋意見。

2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3)試驗方法

東風日產表示是否需明確同一車輛兩側同時加載,表示兩側分開加載測試,具體順序無

要求。會議同意將5.4中的“5.3”修改為“5.2”。

4、標準工作組第二次工作會議

2020年5月20日,標準工作組召開網絡工作會議,中汽中心代表起草組介紹了GB26134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預研修訂進展,并就術語和定義、頂壓強度重點技術問題開展了行

業討論。

5、標準立項計劃下達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20年12月24日國標委綜合〔2020〕54號文下達的55

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單位承擔修訂《乘用車頂

部抗壓強度》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項目編號20205234-Q-339,項目周期24個月。

6、標準工作組第三次工作會議

2021年5月18日-19日,標準工作組會議在南昌召開,中汽中心代表起草組匯報了GB

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研究進展,參會專家重點對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

強度》標準草案的技術內容進行了逐條分析和討論,主要討論及修改內容整理如下:

標準章條編號主要討論內容

原3.1經討論,建議刪除敞篷車的定義,引用GB/T3730.1

4技術要求關于加載載荷,通用汽車建議加載載荷為6.7t,M1車型的4.5t;上

汽大通分享相關材料,建議加載載荷區分車型特征定義;上汽大眾建

議考慮新能源汽車質量增加的情況;江鈴汽車建議考慮不同車型的市

場定位,區分不同車型參數定義加載載荷;理想汽車建議考慮來源于

M2的M1車型區分;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建議企業提供整車或白車身的

CAE仿真數據計算加載載荷;重慶檢測中心建議考慮N1皮卡情況;

經討論,建議工作組成員單位會后反饋各車型的加載載荷及相關CAE

等仿真及優化方案。

4技術要求會議圍繞加載方式兩種技術路線進行討論,方案1:神龍汽車等建議

考慮同輛車隨機一側加載情況;方案2:標準方案一輛車同時加載左

右兩側;經討論,建議工作組成員單位開展相應CAE仿真或試驗結

果,會后反饋兩種技術方案的優勢和劣勢。

實施日期標準預計2022年底完成審查及報批,企業建議參考行保的實施日期,

會后反饋新老車型的實施日期建議。

車輛型式建議參考其他相關標準,反饋車輛同一型式相關內容。

3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7、標準起草組第四次工作會議

2021年11月18日-19日,標準起草組第四次工作會議在天津召開,主要討論了加載方

式為隨機一側加載測試,其中對于車身結構對稱的車輛,對隨機一側加載測試;對于車身結

構非對稱的車輛,對車身結構較弱一側加載測試;加載載荷為車輛整備質量的3.0倍但不超

過45kN等技術內容。

8、標準起草組第五次工作會議

2022年3月24日~25日、28日,汽車碰撞安全標準研究工作組以網絡會議形式召開。

來自汽車整車企業、零部件企業和檢測機構等相關單位的專家和代表共計170余人參加了

會議,標準起草組介紹了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的研究進展,會議對GB26134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初稿)的技術內容進行了逐條討論,本次主要討論及修

改內容如下:

標準章條編號主要討論內容

4技術要求關于加載載荷,江鈴汽車分享了CAE仿真結果,建議考慮輕客車

型,施加載荷為車輛整備質量的3.0倍或45kN(取兩者較小值);

襄陽達安建議增大最大加載力,當前限值對整體車型偏低,建議增

大到60kN;上汽大通建議考慮輕客車型,特殊翻滾場景45kN限值

要求較為科學合理,當前限值仍有30多個車型需要優化結構;長

城汽車建議分車型考慮限值;泛亞、廣汽、小鵬汽車、寶馬中國、

吉利汽車、捷豹路虎、東風技術中心均表示同意目前法規限值,建

議采用45kN。

經討論,結合行業整體情況,考慮輕客及大型越野車等車型,保留

加載載荷到45kN,企業會后反饋試驗數據,進一步評估限值適用

性。

4技術要求重慶客車檢測中心表示建議加載移動量127mm與模型受力二選一,

考慮生存空間;天津檢測中心表示127mm為加載裝置下限,與生存

空間無關,頭部模型為考慮生存空間。

5試驗方法襄陽檢測中心建議明確為縱向俯仰角車輛調整方式。泛亞技術中心

建議明確標準允許白車身試驗,但需安裝座椅和內飾件。

6車輛型式小鵬汽車建議考慮不同天窗型式,天津檢測中心表示不同天窗應補

做試驗;泛亞汽車表示一體式天窗,金屬或玻璃天窗,均在考核范

圍,研究表明車頂玻璃對車身強度貢獻較大;福耀玻璃咨詢全景天

窗的試驗要求;現行標準僅考核頂部抗壓強度,不納入單獨考核。

7實施日期建議結合行人保護實施時間,以便企業全面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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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9、形成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稿

2021年6月—2022年3月,根據標準工作組第五次會議的修改意見,中汽中心對GB

26134標準草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征求意見

稿和編制說明。

二、編制原則、強制性國家標準主要技術要求的依據及理由

(一)標準編制目的

本項目是對GB26134-2010《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修訂,建立更科學的考核指標和評

價體系,推動我國乘用車安全性能的持續提高。《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是我國汽車安全管

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強制性標準,是政府加強汽車產品管理、引導和規范行業發

展的重要依據,也是指導企業產品規劃和研發的重要文件。

(二)標準編制原則

綜合標準修訂前期研究成果,根據本標準制定的基本原則,立足于我國道路交通實際特

點及汽車行業的技術現狀,開展本標準的修訂。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增加以及技術的發展,

對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提出了新要求,為進一步降低交通事故傷亡,本標準的修訂和完善過

程中對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的技術條件提出了通用性要求,能夠有效提高乘用車頂部抗壓強

度水平,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傷亡數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提升先進性,本標準充分研究了國內外標準法規和企業產品現狀,在借鑒國外先進

的技術和經驗的前提下,結合現階段我國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技術的快速發展,提出符合現

階段和未來發展的我國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基礎標準。

?考慮可行性,通過調研整車企業,了解了我國企業在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的技術發

展水平或技術儲備能力,調研企業對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方面存在的實施和應用等問題,提

出適合且能夠引導國內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相關行業發展的標準。

?注重協調性,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的普及在管理和使用上涉及到汽車車身結構

等關鍵領域,因此在充分協調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滿足我國實際情況的乘用車頂部

抗壓強度標準,規范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的基本性能、持續性能等相關的硬件和軟件方面的

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編寫規范性,本標準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格

式嚴格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

的規定進行編制。

(三)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及技術依據

1、標準結構及主要內容

標準規定了乘用車乘員艙頂部的抗壓強度要求,適用于所有M1類車輛,但不適用于敞

篷車。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主要包括使用加載板向車輛前部邊緣加載,規定了在達到指定載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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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時加載板位移情況,以及車輛內部模擬頭部波形受力情況,能夠有效評價乘用車頂部抗壓強

度性能。標準完善了車輛固定相關要求,新增頭部模型受力、前排座椅調整、頭部模型定位

等技術要求,提高試驗加載載荷要求至“車輛整備質量的3.0倍,但不大于45kN”。

2、試驗加載載荷的提高

現有標準的“車輛的頂部在承受1.5倍車身重量的載荷的情況下,車身頂部變形量不得

超過127mm的要求”已不滿足行業現狀和交通安全需求。工信部聯產業【2014】453號文要

求小微型面包車頂部強度試驗施加載荷應提高至車輛整備質量的3倍。

隨著我國汽車行業整體水平的提高,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水平有了顯著提升,如圖1所

示,在中汽中心2017年至2019年進行的共計480次國標類車頂靜壓試驗中,平均加載板位

移僅為35.21mm,距離現有標準限制仍有較大差距。

圖1車頂靜壓試驗結果分布情況

根據以上結果,結合工信部453號文及國內車輛性能現狀,提高加載載荷要求至車輛整

備質量3倍。

3、標準技術關鍵點及主要試驗(或驗證)情況分析

3.1國內外標準法規對比

GB26134-2010和FMVSS216a車頂靜態加載試驗程序基本相同,只是FMVSS216a對被

測試車輛頂部抗壓強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4點:

(1)標準適用范圍不同:GB26134-2010僅適用于敞篷車以外的M1類車輛;FMVSS

216a適用于乘用車、多用途乘用車、輕型貨車和公共汽車等,FMVSS216a要求對GVWR小

于4536kg的車輛進行測試。

(2)車頂承受載荷限值提高:GB26134-2010要求加載裝置在移動量不大于127mm的

情況下,加載載荷達到車輛整備質量的1.5倍,但不超過22240N;FMVSS216a要求GVWR小

于2722kg的車輛加載載荷達到車輛整備質量的3倍,GVWR在2722kg到4536kg的車輛加載

載荷達到車輛整備質量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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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3)增加了HPF受力測試:FMVSS216a要求在前排乘員位置增加HPF,加載裝置移動

量達到127mm時,車頂不與HPF接觸或接觸壓力不大于222N,旨在保障乘員足夠的生存空

間。

(4)對稱側加載:GB26134-2010要求車身結構對稱的車輛任意一側滿足試驗要求即

可,而FMVSS216a要求對車輛左右兩側都進行測試且均需滿足相應技術要求。

GB26134-2010、FMVSS216a、GB26134-XXXX車頂抗壓強度測試對比見表1。

表1車輛頂部抗壓強度標準對比

項目GB26134-2010美國FMVSS216aGB26134-202X

GVMR小于4536kg的乘用車、

適用范圍M1類,敞篷車除外多用途乘用車、輕型貨車和M1類,敞篷車除外

公共汽車

靜載荷達到1.5倍UVW(GVWR

技載荷達到1.5倍UVW

態為2722kg~4536kg)或3倍載荷達到3倍UVW時,

術(不超過22240N)時,

加UVW(GVWR≤2722kg)時,車車頂變形不超過127mm

要車頂變形不超過127mm

載頂變形不超過127mm

HPF無頭型受力≤222N頭型受力≤222N

駕駛員或副駕駛側車駕駛員或副駕駛側車

加載位置駕駛員和副駕駛側車頂

頂頂

加載裝置下表面為1829mmX762mm的平整矩形剛性板

加載速度≤13mm/s(0.5in/s)

加載裝置加載裝置縱軸前傾角為水平向下5°(側視),其縱軸平行于車輛縱向中心垂

定位面,橫軸外傾角為水平向下25°(正視)

3.2試驗方案確定

(1)完善試驗車輛固定的相關要求

原標準對車輛固定要求為“將車輛剛性地固定在剛性水平面上”,新標準草案將這一要

求具體細化“支撐車輛使其輪胎離地,將車輛門檻梁下翻邊和車架(如果適用)剛性地固定

在水平面上,在車輛兩側門檻梁測量縱向俯仰角,使車輛縱向俯仰角為0°±0.5°。測量

水平面與車輛兩側門檻梁下表面基準參考點的垂直距離以確定車輛橫向俯仰角,車輛兩側的

垂直距離的差值不應大于10mm。”(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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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圖2車輛固定方式

(2)新增頭部模型受力、前排座椅調整、頭部模型定位等技術要求

標準草案新增了頭部模型受力不大于222N的要求,為進行頭部模型受力的測量,標準

草案中增加了前排座椅調整技術要求:

a)座椅腰部支撐調節,使腰部支撐處于其最低的、完全縮回或收縮的位置;

b)座椅的其它可調節裝置或座椅的其它支撐裝置,使其處于最低或未展開的位置;將任

何可調節的頭枕置于最高和最前位置;座椅靠背調節到制造廠規定的設計位置,如果沒有指

定位置,則將座椅靠背調節到從鉛錘面向后傾斜25°角的位置;

c)對于縱向可調節的前排外側座椅,應使其位于行程的中間位置或者最接近于中間位置

的向后位置鎖止。如果在垂直方向上可單獨調節,調整至制造廠規定的設計位置或中間位置。

參考GB11551制定了頭部模型定位方法(圖3)。

圖3頭部模型在車輛中的定位

3.3試驗驗證結果

工作組組織完成國內主流品牌汽車的車頂抗壓強度摸底測試,車型數量共計33款,覆

蓋轎車、緊湊型SUV和中大型SUV等車型,測試主要結果如圖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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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圖4車頂抗壓強度摸底測試結果

共進行33次試驗,其中27次加載力達到車輛整備質量的3倍,通過率達到82%;33次

試驗平均加載力為68.79kN;27次加載力達到車輛整備質量3倍的試驗中,壓板平均位移

為41.03mm。

三、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標準的關系

本標準是提升車身頂部安全強度減少車輛翻滾事故傷亡的汽車安全標準強制性國家標

準,與其他現有、制定中的標準協調配套良好。該標準與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無沖突,與

現行國家標準相互協調、相互補充。

四、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其他國家或者地區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比對分

車頂抗壓強度方面國際標準主要包括:美國汽車技術法規FMVSS216a,美國公路安全

保險協會IIHSRoofStrength和海灣國家標準GS039/2005等。

本標準的制定主要參考FMVSS216a法規,在標準制定的同時提出基于我國國情的技術

參數及試驗方法:

——刪除了卡車和客車方面的技術要求;

——修改了FMVSS216a中規定的車輛前排外側座椅位置調整方法,改為與GB11551相

同的方法,以使該標準與現有國家標準協調匹配,更好指導國內汽車被動安全技術發展。

五、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過程、處理意見及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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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標準修訂過程中無重大分歧。

六、對強制性國家標準自發布日期至實施日期之間的過渡期的建議及理由

結合行業現狀和技術發展趨勢以及標準修訂過程中的行業討論和意見,建議標準實施過

渡日期如下:

對于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本文件實施之日起開始執行;

對于已獲得型式批準的車型,自本文件實施之日起第13個月開始執行。

七、與實施強制性國家標準有關的政策措施

本標準的實施監督管理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

部令第50號),通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對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

品進行準入管理。本強制性國家標準將納入該管理體系,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依據本標準對相

關產品進行準入管理,并依法對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行為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

生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第三十六條規定“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務不符

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企業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其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的,依法承

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

安全的工業產品,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管理辦法》中也明確提出,

“工業和信息化部通過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確認車輛生產企業生產和銷售的產品是否符合

一致性要求,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和管理規定以及強制性標準、法規要求”。

八、是否需要對外通報的建議及理由

本標準為強制性國家標準,部分技術條款與國際標準或者與有關國際標準技術要求不完

全一致,且本標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與世界

貿易組織的要求,需要進行WTO/TBT通報。

九、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本標準發布后,GB26134-2010標準廢止。

十、涉及專利的有關說明

本標準經評估不涉及專利問題。

十一、強制性國家標準所涉及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目錄

本標準所規范的產品產品、過程或服務,主要是所有M1類車輛,但不適用于敞篷車。

十二、其他應當予以說明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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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一、工作簡況

(一)任務來源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20年12月24日國標委綜合〔2020〕54號文下達的55

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單位承擔修訂《乘用車頂

部抗壓強度》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項目編號20205234-Q-339。

(二)背景意義及必要性

近些年來,汽車保有量不斷的提升,道路交通事故成為人們日漸關注的重要問題之一。

汽車頂蓋作為車身的主要部分,在保持汽車結構,保護乘員安全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統計發

現,在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類型中,整車翻滾出現的比例雖然不高,但是其導致的死亡率卻

在所有交通事故中是最高的,約40%的致命交通事故與車輛側滾翻有關。在整車翻滾過程中,

由于汽車車身頂部以及車身側面是整車強度較薄弱的部位,車頂結構受到沖擊載荷的作用容

易產生壓潰變形,進而造成乘員頭部、頸部受到傷害,對車內乘員來說存在著較大傷害隱患。

我國于2010年發布了《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國家標準,標準規定了乘用車乘員艙頂部抗

壓強度要求,車輛的頂部在承受1.5倍車身重量的載荷的情況下,車身頂部變形量不應超過

127mm。就國內市場而言,隨著SUV保有量不斷增加,整車翻滾傷亡事故占比逐年增高,現

有標準要求已不滿足行業現狀和交通安全方面的需求。另外,早在2014年,工信部聯產業

【2014】453號文就要求小微型面包車頂部強度試驗施加載荷應提高至車輛整備質量的3倍,

對于安全性更高的轎車和SUV車型來說,其頂部抗壓強度標準要求也應得到提升,亟須一部

能夠有效評價乘用車頂部抗壓性能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有效地促進汽車生產企業積極研發與

改進車身結構。此外,提高乘用車頂部抗壓性能也可以避免自主品牌拓展海外市場遭遇技術

壁壘。

(三)主要工作過程

1、主要工作概述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碰撞試驗及碰撞防護分技術委員會組織成立汽車碰撞

安全標準研究工作組,于2017年8月啟動標準研究與起草工作,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汽中心”)牽頭組織主要汽車生產企業、檢測機構、高校及科研院

所共同研究修訂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強制性國家標準。工作組通過企業調研、

集中討論、現場調查和試驗驗證等多種形式,廣泛組織行業力量共同開展乘用車頂部抗壓強

度的研究與修訂工作,深入研究頂部抗壓相關的技術及應用情況,集合行業力量共同修訂完

成標準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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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2、前期預研工作

2017年8月—2018年12月,標準工作組研究和分析了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有關的國

內外標準與法規、技術協議及技術應用和發展情況,調研結果如下:

a)跟蹤國際上特別是美國等汽車生產和保有大國(地區)的汽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

全面了解、系統分析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法規和相關變化及其影響;

b)整車廠根據試驗、研發數據或掌握的信息提出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修訂方案。

c)依據工信部453號文的要求和面包車的實施效果,研究確定我國乘用車頂部抗壓

強度的基準參數、評價方法和指標要求。

對于車輛發生側滾翻時車內乘員所受傷害研究可追溯到四十年前,當時理論依據與實踐

經驗并不多,因此工程技術人員在這方面開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試驗表明,采用動態側滾

翻進行評價時,由于假人的運動具有隨機性,故每次試驗得到的傷害值均不相同,試驗重復

性差;而采用靜態強度測試進行評價則可獲得很好的一致性和可重復性。不論采用哪種評價

手段,汽車都需要滿足一定的側滾翻防護性能,其目的和意義是為了防止車輛在滾翻過程中,

因車頂變形引起對乘員空間侵入而造成對車內乘員的傷害,自1970年起美國聯邦法規FMVSS

216就對車頂靜壓強度提出了要求。

我國于2010年發布了《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國家標準,這一標準規定了乘用車乘員

艙頂部抗壓強度要求,車輛的頂部在承受1.5倍車身重量的載荷的情況下,車身頂部變形量

不超過127mm。這一標準與FMVSS216要求基本一致。而美國聯邦法規FMVSS216已更新為

FMVSS216a,新標準對最大質量不超過2722kg的車輛,要求加載載荷達到其整備質量的3倍。

此外,FMVSS216a要求對兩側車頂均進行試驗,還增加了假人頭部定位裝置來監測車頂被

壓潰時對乘員頭部的擠壓力。

2018年12月-2019年4月,工作組研究和編制了標準草案及開展前期的行業摸底研究

工作報告,完善了標準的工作組草案稿。

3、標準工作組第一次工作會議

2019年12月18日-19日,標準工作組會議在杭州召開,中汽中心代表起草單位匯報了

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研究進展、國內外法規進展,并針對標準修訂方向與參會

專家進行了技術討論,初步確定了標準修訂方向。與會專家還共同梳理了GB26134《乘用

車頂部抗壓強度》的技術內容,就部分技術要求展開了詳細討論。會議主要討論情況如下:

(1)術語和定義3.2天窗

企業針對軟頂車提出疑問,建議相關企業下次會議提供相應照片。

(2)技術要求

東風小康針對質量比較大的車輛加載載荷是否區分提出討論議題,東風小康提供數據支

持,拿出解決方法,會后進一步研究反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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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3)試驗方法

東風日產表示是否需明確同一車輛兩側同時加載,表示兩側分開加載測試,具體順序無

要求。會議同意將5.4中的“5.3”修改為“5.2”。

4、標準工作組第二次工作會議

2020年5月20日,標準工作組召開網絡工作會議,中汽中心代表起草組介紹了GB26134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預研修訂進展,并就術語和定義、頂壓強度重點技術問題開展了行

業討論。

5、標準立項計劃下達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20年12月24日國標委綜合〔2020〕54號文下達的55

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單位承擔修訂《乘用車頂

部抗壓強度》強制性國家標準項目,項目編號20205234-Q-339,項目周期24個月。

6、標準工作組第三次工作會議

2021年5月18日-19日,標準工作組會議在南昌召開,中汽中心代表起草組匯報了GB

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標準研究進展,參會專家重點對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

強度》標準草案的技術內容進行了逐條分析和討論,主要討論及修改內容整理如下:

標準章條編號主要討論內容

原3.1經討論,建議刪除敞篷車的定義,引用GB/T3730.1

4技術要求關于加載載荷,通用汽車建議加載載荷為6.7t,M1車型的4.5t;上

汽大通分享相關材料,建議加載載荷區分車型特征定義;上汽大眾建

議考慮新能源汽車質量增加的情況;江鈴汽車建議考慮不同車型的市

場定位,區分不同車型參數定義加載載荷;理想汽車建議考慮來源于

M2的M1車型區分;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建議企業提供整車或白車身的

CAE仿真數據計算加載載荷;重慶檢測中心建議考慮N1皮卡情況;

經討論,建議工作組成員單位會后反饋各車型的加載載荷及相關CAE

等仿真及優化方案。

4技術要求會議圍繞加載方式兩種技術路線進行討論,方案1:神龍汽車等建議

考慮同輛車隨機一側加載情況;方案2:標準方案一輛車同時加載左

右兩側;經討論,建議工作組成員單位開展相應CAE仿真或試驗結

果,會后反饋兩種技術方案的優勢和劣勢。

實施日期標準預計2022年底完成審查及報批,企業建議參考行保的實施日期,

會后反饋新老車型的實施日期建議。

車輛型式建議參考其他相關標準,反饋車輛同一型式相關內容。

3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7、標準起草組第四次工作會議

2021年11月18日-19日,標準起草組第四次工作會議在天津召開,主要討論了加載方

式為隨機一側加載測試,其中對于車身結構對稱的車輛,對隨機一側加載測試;對于車身結

構非對稱的車輛,對車身結構較弱一側加載測試;加載載荷為車輛整備質量的3.0倍但不超

過45kN等技術內容。

8、標準起草組第五次工作會議

2022年3月24日~25日、28日,汽車碰撞安全標準研究工作組以網絡會議形式召開。

來自汽車整車企業、零部件企業和檢測機構等相關單位的專家和代表共計170余人參加了

會議,標準起草組介紹了GB26134《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的研究進展,會議對GB26134

《乘用車頂部抗壓強度》征求意見(初稿)的技術內容進行了逐條討論,本次主要討論及修

改內容如下:

標準章條編號主要討論內容

4技術要求關于加載載荷,江鈴汽車分享了CAE仿真結果,建議考慮輕客車

型,施加載荷為車輛整備質量的3.0倍或45kN(取兩者較小值);

襄陽達安建議增大最大加載力,當前限值對整體車型偏低,建議增

大到60kN;上汽大通建議考慮輕客車型,特殊翻滾場景45kN限值

要求較為科學合理,當前限值仍有30多個車型需要優化結構;長

城汽車建議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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