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3775-1983 農藥乳化劑檢驗的一般規定》是關于農藥乳化劑質量檢測方法的國家標準。該標準適用于農藥乳化劑產品的質量控制,通過一系列測試來確保乳化劑符合特定的技術要求。它包括了對乳化劑外觀、pH值測定、乳液穩定性等項目的檢測方法。

對于外觀檢查,主要是觀察樣品的顏色和狀態是否均勻一致,無雜質存在;pH值測定采用玻璃電極法或指示劑比色法進行;而乳液穩定性試驗則通過將一定比例的乳化劑與水混合后,在特定條件下觀察其分離情況來判斷。此外,還涵蓋了其他重要指標如粘度、濁點等物理化學性質的測量方法。

此標準為生產者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并有助于保證市場上流通的農藥乳化劑產品質量穩定可靠,從而促進農業生產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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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 已被廢除、停止使用,并不再更新
  • 1983-06-15 頒布
  • 1984-06-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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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UDC66.063.61:632.95.004.1/.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775-83農藥乳化劑檢驗的一般規定Geneialnileforpesticideemulsiferdetection1983-06-15發布1984-06-01實施國、標準局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UDC66.063.61:632.95.004.1/.3農藥乳化劑檢驗的一般規定GB3775-83Ceneralruleforpesticideemnlsifierdetection本標準規定了配制農藥乳劑用復合型乳化劑在檢驗過程中應該逍循的原則及從生產廠到流通領域全過程中對檢驗、包裝、標志、存和運輸的要求。具體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按農藥乳化劑統一檢驗方法和產品技術標準執行。檢驗規則1.1對于某一種農藥乳化劑所確定的檢驗項目由質量檢驗部門按產品標準逐項進行檢驗。1.2對于被檢農藥乳化劑的要求:1.2.1每批產品均應符合本標準規定的包裝和標志要求。1.2.2每批產品都應附有質量合格證明書,證明書內容包括:生產廠名稱、產品的商品名稱、產品型號、生產日期、批號、凈重、產品標準編號和使用說明書。1.3產品的留樣:以不超過混合槽容量為一批,每批均應留樣備查,備查期為一年半。使用單位對產品檢驗期限:自進廠后一星期,使用單位按產品標準中的各項規定進行檢驗,核驗其指標是否符合產品標準。農藥乳化劑自發貨日起保證期為一年。1.5取樣方法;取樣桶數:1.5.1:按乳化劑總桶數的5%取樣,最低不得少于3桶。1.5.2樣品容器:受檢樣品裝人清潔、干燥帶磨口塞的玻璃瓶中。1.5.3取取樣的數量:用清潔、千燥的玻璃管從每桶乳化劑中取出不少于100克有代表性的樣品。樣樣品瓶的標記:受檢樣品裝瓶后,粘貼標簽,標簽上要注明:生產廠名稱、產品的商品名稱、1.5.4產品型號、.批號、取樣日期、取樣地點、取樣者姓名。1.6檢驗結果的評定:1.6.1檢驗方法:按照GB3776.1~3776.5—83《農藥乳化劑統一檢驗方法》中規定的方法檢驗。對某一型號的產品并非按《農藥乳化劑統一檢驗方法》中的項目逐一檢驗,可根據某一型號乳化劑的技術要求確定其檢驗頂目。1.6.2檢驗結果的評定:檢驗結果應全部符合產品所規定的技術指標。當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時,重新加倍取樣,重新檢驗的結果仍不符合技術指標時,整批產品即為不合格品。1.7仲裁:當生產單位和使用單位對產品的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選定仲裁單位給予仲1.8,凡供檢驗乳化劑用的農藥及溶劑均應符合該產品的國家標準、部標準(專業標準)或企業標準。鑒于我國農藥企業標準水平不一,可由供需雙方按協議執行。包裝、標志、定存和運輸2.1包裝2.1.1“包裝容器:以不影響農藥乳化劑的產品質量為準來選擇包裝材料,-般可用鍍鋅鐵桶或內襯樹脂的鐵桶為包裝容器。包包裝桶的要求:包裝桶必須清潔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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