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2910.5-2009是關于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的標準之一,具體針對的是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采用鋅酸鈉法進行分析。該標準詳細規定了使用鋅酸鈉溶液作為溶劑,在特定條件下處理樣品的方法,以實現對上述纖維混紡材料中各成分含量的測定。

根據此標準,首先需要準備一定量的待測樣品,并按照指定的比例將其剪切成小片或者碎屑。接下來,將處理好的樣品置于含有鋅酸鈉的溶液中,在控制好溫度和時間的前提下進行溶解反應。由于鋅酸鈉能夠選擇性地溶解棉纖維而不影響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因此通過測量溶解前后樣品質量的變化,可以計算出原樣品中棉纖維所占的比例。

此外,標準還提供了對于實驗條件(如溫度、時間等)的具體要求以及如何準確稱量樣品、如何正確操作以避免誤差等方面的指導。同時也指出了在執行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及可能遇到的問題解決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形式的織物及其制品,包括但不限于服裝面料、家用紡織品等,為相關行業提供了一個科學合理且易于操作的質量檢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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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9-06-15 頒布
  • 2010-01-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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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10.5-2009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第5部分: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鋅酸鈉法)_第1頁
GB/T 2910.5-2009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第5部分: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鋅酸鈉法)_第2頁
GB/T 2910.5-2009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第5部分: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鋅酸鈉法)_第3頁
GB/T 2910.5-2009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第5部分: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鋅酸鈉法)_第4頁

文檔簡介

犐犆犛59.080.01

犠0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2910.5—2009/犐犛犗18335:2006

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

第5部分: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

纖維與棉的混合物(鋅酸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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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8335:2006,IDT)

20090615發布201001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犌犅/犜2910.5—2009/犐犛犗18335:2006

前言

GB/T2910《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試驗通則;

———第2部分:三組分纖維混合物;

———第3部分:醋酯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4部分:某些蛋白質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次氯酸鹽法);

———第5部分: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鋅酸鈉法);

———第6部分:粘膠纖維、某些銅氨纖維、莫代爾纖維或萊賽爾纖維與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鋅

法);

———第7部分:聚酰胺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甲酸法);

———第8部分:醋酯纖維與三醋酯纖維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9部分:醋酯纖維與三醋酯纖維的混合物(苯甲醇法);

———第10部分:三醋酯纖維或聚乳酸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第11部分:纖維素纖維與聚酯纖維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纖維、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纖維、某些含氯纖維或某些彈性纖維與某些其他

纖維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第13部分:某些含氯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二硫化碳/丙酮法);

———第14部分:醋酯纖維與某些含氯纖維的混合物(冰乙酸法);

———第15部分:黃麻與某些動物纖維的混合物(含氮量法);

———第16部分:聚丙烯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二甲苯法);

———第17部分:含氯纖維(氯乙烯均聚物)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8部分:蠶絲與羊毛或其他動物毛纖維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9部分:纖維素纖維與石棉的混合物(加熱法);

———第20部分:聚氨酯彈性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第21部分:含氯纖維、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纖維、某些彈性纖維、醋酯纖維、三醋酯纖維與某些其

他纖維的混合物(環己酮法);

———第22部分:粘膠纖維、某些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或萊賽爾纖維與苧麻、亞麻的混合物(甲酸/

氯化鋅法);

———第23部分:聚乙烯纖維與聚丙烯纖維的混合物(環己酮法);

———第24部分:聚酯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

———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復合纖維與某些其他纖維的混合物。

本部分為GB/T2910的第5部分。

GB/T2910—1997由以下標準代替:GB/T2910.1,GB/T2910.3,GB/T2910.4,GB/T2910.6,

GB/T2910.7,GB/T2910.8,GB/T2910.9,GB/T2910.10,GB/T2910.11,GB/T2910.12,GB/T2910.13,

GB/T2910.14,GB/T2910.15,GB/T2910.16,GB/T2910.17,GB/T2910.18,GB/T2910.19和

GB/T2910.22。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18335:2006《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第5部分:粘膠、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

維與棉纖維的混合物(鋅酸鈉法)》。本部分與ISO18335:2006相比有如下編輯性修改: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由我國標準替代了國際標準;

犌犅/犜2910.5—2009/犐犛犗18335:2006

———刪除了國際標準的前言。

本部分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紡織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基礎標準分會(SAC/TC209/SC1)歸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國家紡織制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中國紡織科學研究院深圳測試中心、上海

毛麻紡織科學技術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閆春紅、陳沛。

犌犅/犜2910.5—2009/犐犛犗18335:2006

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

第5部分: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

纖維與棉的混合物(鋅酸鈉法)

1范圍

GB/T2910的本部分規定了采用鋅酸鈉法測定去除非纖維物質后的粘膠纖維,或大多數現有的銅

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與原棉,煮練棉或漂白棉纖維兩組分混合物含量的方法。如試樣中有銅氨纖維或

莫代爾纖維存在時,則應預先試驗是否溶于試劑。

本部分不適用于混合物中的棉纖維已經受到嚴重的化學降解,也不適用于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

代爾纖維中存在不能完全去除的耐久性整理劑或活性染料,致使其不能完全溶解。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2910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本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

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

部分。

GB/T2910.1紡織品定量化學分析第1部分:試驗通則(GB/T2910.1—2009,ISO18331:

2006,IDT)

3原理

用鋅酸鈉試劑把粘膠纖維、銅氨纖維或莫代爾纖維,從已知干燥質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殘

留物,清洗、烘干和稱重;用修正后的質量計算其占混合物干燥質量的百分率。由差值得出第二種組分

質量百分率。

4試劑

使用GB/T2910.1和本部分4.1、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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