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新聞報道的問題及對策分析_第1頁
犯罪新聞報道的問題及對策分析_第2頁
犯罪新聞報道的問題及對策分析_第3頁
犯罪新聞報道的問題及對策分析_第4頁
犯罪新聞報道的問題及對策分析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目錄摘要 錯誤!未定義書簽。關鍵詞 錯誤!未定義書簽。前言 錯誤!未定義書簽。TOC\o"1-5"\h\z\o"CurrentDocument"犯罪新聞報道中存在的問題 2\o"CurrentDocument"犯罪新聞的界定 2\o"CurrentDocument"犯罪新聞報道中的常見問題 3\o"CurrentDocument"細節的過度披露帶來教唆犯罪的可能 3\o"CurrentDocument"犯罪新聞報道失當對司法公正的影響 4\o"CurrentDocument"犯罪報道中人文關心的缺失 5\o"CurrentDocument"犯罪新聞報道問題的原因分析 6\o"CurrentDocument"“眼球經濟〞的過度追求 6\o"CurrentDocument"記者職業道德與社會責任的缺失 7\o"CurrentDocument"記者職業素質方面的缺失 7\o"CurrentDocument"解決犯罪新聞報道問題的對策 7結語 9注釋 10參考文獻…………………………..11成果聲明……………..12致謝…………………..13犯罪新聞報道的問題及對策分析田洪飛摘要:新聞媒體介入司法往往是為了監督和維護司法的公平公正,但新聞從業人員在實際的新聞采寫過程中常常會帶進個人的情緒和情感,甚至為了追求新聞的賣點而故作煽動性描寫,導致了新聞報道與司法在實踐過程中產生沖突。尤其是在犯罪新聞的報道當中,對新聞事件的報道無法把握尺度容易造成“媒介審判〞等負面的影響,干擾了司法的公平性,防礙了司法的獨立性。本文將從犯罪新聞的定義,分析犯罪新聞報道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及其誘因,并結合國內的實際情況提出一些解決措施。關鍵詞:犯罪新聞法治新聞媒介審判社會責任CrimeProblemsandCounterMeasuresofNewsTianHongfeiAbstract:newsmediainjudicialisoftentosuperviseandmaintainingjudicialfairness,butinactualmediapractitionersoftenselectsthenewsbroughtintotheprocessofpersonalemotionsandfeelings,eveninordertopursuethenews,sellingandfeigningprovocativeledtonewsreportsandjudicialpracticeprocessinconflict.Especiallyinthecrimeofnewsreportofnewsandevents,thereportcannotgraspthescaletojudge","mediumsuchnegativeinfluence,thejudicialfairness,interferewiththejudicialindependencehindrance.Thispaperanalysesthedefinition,crimenewscoverageofcrimeseriesofproblemsandincentives,andcombiningtheactualsituationofdomesticandputsforwardsomesolvingmeasures.Keywords:CrimenewsRuleofnewsMediumtrialSocialresponsibility前言近幾年來,新聞報道與司法權在實踐過程所產生的種種沖突現象,成為傳媒和司法界日益關注的問題。在這當中,犯罪新聞報道是各類法制新聞報道中,與司法實踐活動產生的矛盾最劇烈、對公眾影響也是最大的,因此,犯罪新聞報道和司法權的沖突最為集中。面對犯罪案件,新聞工作者手中記錄著正在發生的歷史的史筆和司法人員尤其是法官手中的判筆,都是事關當事人乃至整個社會的重大利益,筆下有是非曲直,筆下有人命關天,兩者之間相互沖突矛盾,究竟孰輕孰重?如何協調平衡?本文將從法理和實踐操作的層面,結合中外一些具體的案例做詳細探討和分析。犯罪新聞報道中存在的問題犯罪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犯罪新聞的出現與開展都一直受到關注,犯罪新聞報道在宣傳法制精神、進行普法教育、展示警察風采與促進警民溝通等方面發揮了應有的作用,然而,隨著傳媒的競爭日趨劇烈,媒體對犯罪新聞的報道似乎有泛濫的趨勢,是否有不當之處了?犯罪新聞的界定犯罪新聞的界定,理論界定有多種定義,犯罪新聞通常指“有關未成年或青少年違反法律的事件,或社會問題的相關議題,犯罪防制的方法,和犯罪率的起伏,因此犯罪新聞報道涵蓋犯罪事件本身、警察故事、犯罪偵查追擊,犯罪率的上下、犯罪成因與犯罪措施等方面;①有人認為但凡違法、違警、違反道德及社會標準的記載都屬與犯罪新聞。②也有人認為犯罪新聞就是關于各類犯罪事件的報道。③還有人認為犯罪新聞是對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觸犯刑法受刑法處分的犯罪行為及其相關現象和事件的報道。④上述犯罪新聞的定義,有過于寬泛的,也有過于狹小的,僅是新聞的定義加上刑法上“犯罪〞的定義結合而成的,完全無視了犯罪社會學的定義。我們認為,在犯罪新聞報道下的定義過程中,范疇應該適當,同時要注意結合犯罪的法律定義與社會定義,這樣才更加合理一些。因此,本文所借用的是朱穎在?守望正義;法治視野下的犯罪新聞報道?一書中對犯罪新聞下的定義:犯罪新聞是指對公眾關注的、刑事法律加以禁止且以刑事懲罰為威懾的危害的社會行為及其相關現象的最新時事信息的報道。犯罪是一種嚴重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在任何社會制度都要受到制裁。盡管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犯罪的內涵有所不同,但新聞媒體作為社會的監督者,擔負著對社會的監督職責。犯罪行為本身就構成了對社會、他人的危害,這種行為就必然成為新聞媒體報道的犯罪新聞。新聞媒體報道犯罪新聞是實現媒體對社會的環境監督功能的需要,對社會也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同時犯罪新聞的報道也具有普及法律,增強法律意識的作用。但是在犯罪新聞報道中存在一些錯誤的表現,一旦犯罪,人們認為使用什么樣的語言都不過分,說什么都不解氣,所以媒體在報道犯罪新聞時常常出現一些過激的語言。犯罪新聞作為社會新聞的一局部正成為新聞媒介的熱點內容,一方面這類報道滿足了受眾的某種需求,另一方面,從更積極的意義上看,這類報道對于我國法制的完善也起到了積極的推動和促進作用。但是在這類報道也有一些不容無視的問題!犯罪新聞報道中的常見問題從犯罪心理學的相關文獻中得出,媒介是人類學習犯罪行為最普片也是罪快捷的管道之一,那么在犯罪新聞報道中是否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了?細節的過度披露帶來教唆犯罪的可能把犯罪新聞報道寫成“犯罪實錄〞或“犯罪教科書〞用犯罪新聞的關鍵情節。從報道的大量犯罪新聞的時間來看,事件的制造者在作案違法亂紀或在其他活動中,為了到達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實施了一些手段。這些手段在案件中起到犯罪的作用,沒有這樣的手段就無法實施犯罪。在報道這類新聞中,涉及到犯罪的關鍵性情節,這樣的情節是用還是不用,或是如何運用,都很有講究的。警惕把犯罪新聞報道寫成“犯罪實錄〞或“犯罪教科書〞。例如;2006年4月,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辦理一起搶劫案件,各個犯罪嫌疑人經過預謀在某麥當勞餐廳門前,趁被害人翻開汽車車門毫無防范時,將其強行挾持在后座上,槍的人民幣2100元及一部,并將被害人價值人民幣17萬元的轎車藏匿于嫌疑人的親屬家中,3人再次伺機作案時被抓獲。經搜查3人隨身攜帶有手銬、眼罩,以及印有“百年好合〞字樣的用來遮蓋車號的貼膜。令人震驚的是,3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訊問時供人,采取此種作案方法,是從北京一檔收視率高的名牌法制節目受到的啟發,他們模仿節目中披露的作案手法,有預謀地進行分工、準備了工具等。記者在犯罪新聞報道中,在處理犯罪細節和受害細節,應該把報道的重點放在案件的偵破和對犯罪的懲罰上。如果記者不加選擇的把知道的信息報道出來,以滿足受眾的獵奇心理,這就僅僅是打著滿足受眾知情權的招牌,以到達吸引受眾吸引的受眾的注意力的目的,是濫用知情權。再如“20名村婦扮尼姑入室盜竊,每晚開會總結經驗。據嫌疑人交代,每天早晨,她們一般是每組兩人,乘坐公交車和地鐵外出,直接找那種沒有門禁設施的老小區,換上尼姑服后敲門進入,如果發現是年輕人在家,一般不會選擇進入;如果是中老年人在家,他們會借口“討口水喝〞要求進屋,進屋后稱事主與佛有緣或家中邪氣重等與事主閑談,并聲稱可以“做法〞為事主消災避邪,騙取事主將家中現金取出,然后俟機調包將錢盜走。〃⑤這完全就是將一個犯罪的過程全部再現,是案件的全部。但容易形成教唆他人如何行騙的嫌疑。犯罪新聞報道失當對司法公正的影響作為群眾傳播媒介的新聞媒體,具有多種功能,但不具有審判與懲罰的功能,按照依法治國的原那么,對于違法犯罪的行為的處分,必須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來執行,任何單位都無權行使其功能。新聞媒體報道犯罪新聞報道的目的就是客觀的反映事實,而不是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審判的懲罰。媒介審判出現的原因,是我國司法體制的不完善,是媒體為了追求利益,還有就是受眾的法律意識淡薄,在他們的眼里,媒體是正義的化身,是最好的民意通道。許多媒體也這樣認為,他們有義務傳播人民的聲音,監督社會,在人民的支持下,媒體努力去滿足受眾的要求,最終導致媒介審判的出現。有的案件還未經審判,媒體就已將犯罪嫌疑人定罪,來進行報道用過激的語言來進行報道。這些年來,在我們的身邊普遍流行有事找記者,記者比法官都管用,人們認為,只要有新聞記者對事件進行報道,什么問題都可以解決,有時候還能超越法律,到達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人們往往在發生什么事件的時候,人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記者,而不是司法機關,無形當中媒體記者的權利大于司法的權利。還有些記者在報道犯罪新聞時感情失控,法律語言失度,表達在報道的內容上,感情色彩強烈,用詞不當。如“不殺缺乏以平民憤、早該槍斃了〞等一些有感情色彩的詞語。例如,早在1998年的張金柱交通肇事逃逸案判決前,新聞傳媒就對張金柱形成了聲討之勢。有家報社記者在案件尚未判決的情況下配發了措辭嚴厲的評論宣布張金柱是死有余辜的罪人,不殺缺乏以平民憤。自然引起了廣闊受眾對張金柱的公憤,正如后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所言,“社會影響極壞,不殺缺乏以平民憤〞。正是在新聞媒體的一片“轟炸〞和“喊殺聲〞中迫于社會的壓力,法院最終不對張金柱做出死刑的判決。而依照我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肇事罪最高刑為15年,所以張金柱在臨時前哀嘆,他是死在新聞記者手里,而不是死在法律手中。同時,新聞媒體報道引發的錯誤輿論也會阻礙司法獨立。作為記者,由于職業的特點,要跟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打交道,會接觸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用事實說話,用理性、客觀的態度對待人和事,是記者應該具備的職業素養。記者必須告訴公眾真實的情況,新聞報道必須盡力做到客觀、公正。但在一些新聞報道中,有的記者就沒能以中立的立場來公正客觀地報道事件,尤其在案例報道中,常常有意無意中使用一些情緒化的、失當的言語,為求“看點〞,避重就輕,劍走偏鋒,甚至杜撰情節,不惜降低媒體品格,引發的錯誤輿論阻礙了司法的獨立。例如媒體報道蔣艷萍案:“蔣艷萍把自己作為肉彈第一次射向了一個比自己年長31歲的老男人,這位公社領導從此對蔣艷萍有求必應。〞媒體報道“蔣艷萍貪污千萬余元〞,在人們的心目中新聞報道的都是客觀公正的,媒體報道蔣艷梅千萬余元的報道,在社會形成廣闊的輿論,對受眾心中產生強烈的影響,給司法機關形成嚴重的壓力。而司法機關并沒有對媒體的輿論所認同而是實事求是的認真調查取證得出了與媒體完全不同的結果,檢察機關的起訴書認定的蔣涉嫌貪污的金額為73.5萬元;媒體報道:“蔣艷萍財色雙送〞,而檢察機關卻并未起訴蔣犯有行賄罪;媒體報道:“蔣艷萍肉彈轟炸40多個廳級干部,以此換得數億元的重大建筑工程工程〞,而檢察機關的起訴書僅認定蔣與陳作貴〔省計委原副主任,另案處理〕“勾搭成奸〞、“謀取利益〞,并無與40多個廳級干部的性交易,也沒有蔣艷萍與張秀發勾結的案情。⑥媒體的“指控〞與檢察機關的指控有如此大的差異,這不可防止地給社會公眾造成視聽混淆、無所適從:究竟該信媒體,還是檢察機關?這讓人們都產生了疑問!犯罪報道中人文關心的缺失在犯罪新聞報道中,毫無疑問犯罪嫌疑人在沒有受到法律審判的之前也是有人權的,他們也應該受到尊重,人權也因該得到保護,犯罪嫌疑人犯罪只是他一人犯罪,沒有必要牽連家里的人。有些記者為了媒體的賣點,竟然把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地址,家里的孩子情況,在什么什么學校讀書,把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的求你概況曝光在群眾的眼前,這給其家屬的心靈是一種傷害。尤其是近年來我國未成年犯罪的比例不斷上升,而媒體報道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又過于詳細,以至于一些未成年人在今后的生活中心靈有一個揮之不去的陰影,一個人犯了罪,社會人會用有色的眼光對待他,對他的案件的報道就參加個人情感和情緒,這也是對他造成一定的名譽損失。受害者在犯罪新聞報道中包括直接的受害者和他們的家屬,他們在犯罪案件中是罪無辜的,他們在案件中已經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可是有時還要經受新聞報道的傷害,在血腥的案件報道與件中,通過運用大量的文字與圖片的報道,讓現場在現,這讓受害者和家屬想起當時恐怖的氣氛,給受害者留下可怕的陰影,讓受害者在一次的受到傷害。特別是在強奸案當中,當受害者聽見或看見新聞報道現場與犯罪嫌疑人時,給受害的打擊可想而知的,遭遇了這樣的事情,在肉體與心靈的雙重打擊下,受害者的傷害是最大的。犯罪新聞報道問題的原因分析犯罪新聞報道在宣傳法制精神、進行普法教育。媒體的改革,媒體的競爭日趨劇烈,為什么媒體對犯罪新聞報道追求刺激和低級庸俗,對涉及兇殺和暴力等犯罪情節進行描寫?“眼球經濟〞的過度追求從商業利益出發,媒體有意炒作,以煽情的表現手法報道犯罪新聞。不可否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群眾媒介兼有社會與商品雙重屬性,作為社會控制的群眾媒介,要通過對社會的監控實現其社會職能。而作為商品的群眾媒介,要通過市場交換實現其經濟預期。在現實生活中,群眾傳播媒介在局部人的心目中已經成了賺錢的工具,為了商業利益常常采用煽情炒作等方式進行報道。如果我們的新聞媒介進行犯罪報道的目的是為了普及法律,警示犯罪,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那是應該提倡的;但是如果僅以營利為目的,利用犯罪新聞報道有意進行炒作,貶低涉案人人格,損毀其形象,以招徠受眾,賺取商業利益。例如;震驚全國的“馬加爵事件〞大多媒體都是這樣的內容,“馬加爵從小性格孤僻,沒有什么朋友,不愿意接受別人的批評,個人興趣就是喜歡上網,經常瀏覽一些黃色、暴力網站〞。有的報道還將馬加爵去打工和相貌體格與犯罪聯系在一起;?搬運工只是為了練就渾身肌肉??,⑦然后在這個文章上面貼了一張馬加爵滿是肌肉的生活照。鏡頭使其強壯的肌肉格外的突出,模糊的標題折射出馬加爵打工就是為了使身體強壯,為殺人做準備。妖魔化馬加爵就是為了媒體有意炒作,以煽情的表現手法報道犯罪新聞,吸引讀者的眼球。記者職業道德與社會責任的缺失記者對犯罪事實的報道是職業的要求,更是職業責任。從社會的角度出發看,記者是社會的公民的一份子,在履行職業的同時,首先要考慮這是否與其作為社會公民所履行的的社會責任相悖應該首先履行的是社會責任。新聞工作者巧遇兇案現場,看見渾身是血的受害者倒在地方,奄奄一息,新聞工作者沒有救人,而是先對不同的角度對受害者與現場進行拍攝,之后在救人,這樣是得到了獨家的新聞材料,但受害者得不到及時的搶救,最后死亡,這是新聞記者違背社會道德責任的典型案件,例如;在1997年臺灣“白曉燕綁架〞案并被撕票一案中,這里就有記者的職業責任與社會責任。“白曉燕綁架案〞發生的第二天臺灣警方剛開始進入調查工作,臺灣的各大媒體就搶先報道警察的偵破工作,對警方的辦案進行詳細的報道,這樣給警方的偵查工作帶來了巨大的破壞、增加難度,給人質的生命帶來了威脅,同時也刺激了綁匪的情緒,這也是綁匪撕票的主要原因,記者沒有盡到社會責任。在白曉燕被害后,媒體大幅度的刊出白曉燕雙手反綁,全身赤裸。面目全非的尸體來刺激受眾的眼球,這中做法傷害了受害者家屬。從這里看出記者沒有盡到職業責任。記者職業素質方面的缺失新聞工作者同普通群眾一樣,從感情上對于罪犯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是痛恨與憎惡的,這種情感是正常的、樸素的,但是情感不能代替法律,也不能代替媒介規那么。法律條款有的時候同公眾的認知、情感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法律是理性的,也是依據社會成員的普遍利益訴求制定的,法律在制定和執行過程中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因此,在審判過程中媒體從情感上引發輿論壓力,很容易對司法人員造成影響,導致誤判、錯判的后果,干擾或影響司法的獨立審判、公正裁決原那么的施行。例如“張金柱案〞就是典型的媒介影響司法的獨立,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肇事罪最高刑為15年,而張金柱卻被判死刑。解決犯罪新聞報道問題的對策媒體在犯罪新聞報道中應做好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提高記者報道時的職業素養新聞記者的根本屬性決定了新聞工作的職業特點大體有五個方面:一是時間的不確定性。新聞事實具有突發性。這一特點決定新聞記者必須保持箭在弦上的精神狀態,做到一觸即發,召之即來。二是事件的親歷性。新聞是新近發生或正在發生的事實的報道,這就要求新聞記者必須深入實際進行采訪,或與事件同步進行采訪報道。只有如此,才能較大程度地了解和把握事實的真相。三是職業的危險性。這是其親歷性特點的衍生特性。新聞記者是世界上十大危險職業之一。四是工作的獨創性。新聞是客觀見之于主觀的東西,是客觀存在的新聞事實與報道者的主觀認識的有機統一體。報道者的學識水平與表達能力直接影響著報道的質量,別人無法越俎代庖。五是強烈的政治性。新聞事業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局部,具有階級性,必須為本階級的利益鼓與呼。作為社會主義的新聞事業,其政治性突出表現在為人民效勞,為社會主義效勞,為黨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效勞,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二〕、新聞工作者要加強學習,提高法律修養在寫作犯罪新聞時,記者應該采寫犯罪新聞的應該因該要謹慎使用關鍵性的犯罪情節。在寫作司法機關辦理案件的時候,記者采寫公安機關偵查手段和辦案手段時,要特別注意不能外泄公安機關辦理案件的一些技術手段,否那么被一些不法分子所了解,會對今后在犯罪案件中造成一定的難度,也為犯罪分子提供了反偵察的經驗,為破案增加難度,對敏感的犯罪新聞事件進行保密,防止有侵權行為,犯罪新聞在公開報道的時候,會給相關的對象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在報道的時候,要注意保密,防止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例如在強奸案件中,新聞工作者要特別注意對受害者的姓名,地址,工作單位進行保密,防止再次造成受害者的傷害;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報道中,根據?未成年保護法?對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規定,一般不做公開報道,如要報道,也要做一定的技術處理,不能公開姓名,照片等信息,如父母在犯罪,在報道中更不能有報道涉及到孩子的情況,防止給孩子在今后的生活,學習,成長帶來負面的影響。新聞記者沒有足夠的法律意識和知識,表現在新聞活動中,不惜胡編亂造,隨意杜撰侵權,違法的新聞報道常見,而自己卻渾然不知,以至對自己的工作,對被報道者和被報道的事件,對受眾在成嚴重的影響,觸及法律的規定,背離新聞報道的原意。新聞工作者應該清楚的認識到,犯罪新聞報道對社會的責任中大,一旦侵害公民的合法權利,對受害人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采寫犯罪新聞報道,需要記者又很強的法律法律意思〔三〕、確立犯罪報道的正確輿論導向新聞媒體在使用輿論監督的時候,也應該樹立起正確的,有利于社會開展的輿論導向。在報道的重點因放在案件富有宣傳和教育的問題和情況進行報道,選擇這寫進行報道有利于宣傳和普及法律知識,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有利于給人們警示的作用,犯罪新聞作為負面新聞的一種,新聞媒體在報道案件的過程中,媒體在履行輿論導向職能時要把握好,還能預防減少犯罪。〔四〕、犯罪新聞報道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那么。犯罪新聞報道必須客觀真實的反映實事的真實情況,這就要求在表達自己的觀點是,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記者只是一個旁觀者,記者不是法官、不是審判者只要把實事客觀的告訴群眾就可以了,客觀公正的將案件報道給群眾,這樣才能引發群眾的思考與討論。結語作為群眾傳播媒介,報道犯罪新聞完全是必要的。它有助于滿足公眾知情權,便于公眾對社會環境作出全面的了解和判斷;通過報道犯罪新聞,媒介得以發揮社會環境“監測器〞的功能;可以對社會起到預警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對具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