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9267.2-2008 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 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相比于其前版《GB/T 19267.2-2003 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 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更新和調整:

  1. 技術內容的更新:2008版標準對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的檢測原理、儀器要求、樣品處理方法及測定步驟等技術細節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以反映該領域技術的新進展和更精確的操作規范,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2. 儀器設備標準提升:新版標準可能對用于紫外-可見吸收光譜分析的儀器性能指標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分辨率、精度、穩定性等方面,以適應更微量化和復雜樣品的分析需求。

  3. 檢驗方法優化:針對不同類型的微量物證,2008版標準可能引入了新的或改良的檢驗方法,包括樣品預處理技術、光譜掃描范圍的選擇、干擾物質排除策略等,旨在提高檢測效率和降低誤判率。

  4. 質量控制與數據處理:標準加強了質量控制措施的描述,如增加了對照試驗、空白實驗的要求,以及更詳盡的數據處理規則,確保檢驗過程的標準化和檢驗結果的可比性。

  5. 適用范圍擴展: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2008版標準可能擴大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的應用范圍,涵蓋了更多種類的微量物證,如新型毒品、爆炸殘留物、化學污染物等,以適應刑事偵查的實際需要。

  6. 術語和定義的修訂:為了與國際標準接軌并確保術語的準確性,標準對相關專業術語和定義進行了修訂或增補,便于讀者理解和應用。

這些變化旨在提升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理化檢驗的科學性、規范性和實用性,更好地服務于司法鑒定工作。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8-08-14 頒布
  • 2009-03-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19267.2-2008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_第1頁
GB/T 19267.2-2008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_第2頁
GB/T 19267.2-2008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_第3頁
GB/T 19267.2-2008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_第4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8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GB/T 19267.2-2008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犐犆犛13.310

犃9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犌犅/犜19267.2—2008

代替GB/T19267.2—2003

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

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

犘犺狔狊犻犮犪犾犪狀犱犮犺犲犿犻犮犪犾犲狓犪犿犻狀犪狋犻狅狀狅犳狋狉犪犮犲犲狏犻犱犲狀犮犲犻狀犳狅狉犲狀狊犻犮狊犮犻犲狀犮犲狊—

犘犪狉狋2:犝犾狋狉犪狏犻狅犾犲狋狏犻狊犻犫犾犲犪犫狊狅狉狆狋犻狅狀狊狆犲犮狋狉狅狊犮狅狆狔

20080814發布200903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標準

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

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

GB/T19267.2—2008

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發行

北京復興門外三里河北街16號

郵政編碼:100045

網址www.spc.net.cn

電話:6852394668517548

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

各地新華書店經銷

開本880×12301/16印張0.75字數17千字

2008年12月第一版2008年12月第一次印刷

書號:155066·134849

如有印裝差錯由本社發行中心調換

版權專有侵權必究

舉報電話:(010)68533533

犌犅/犜19267.2—2008

前言

GB/T19267《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分為12個部分:

———第1部分:紅外吸收光譜法;

———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

———第3部分:分子熒光光譜法;

———第4部分:原子發射光譜法;

———第5部分:原子吸收光譜法;

———第6部分:掃描電子顯微鏡/X射線能譜法;

———第7部分:氣相色譜質譜法;

———第8部分:顯微分光光度法;

———第9部分:薄層色譜法;

———第10部分:氣相色譜法;

———第11部分:高效液相色譜法;

———第12部分:熱分析法。

本部分為GB/T19267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9267.2—2003《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

譜法》。

本部分與GB/T19267.2—2003相比主要變化有:

———補充了術語和定義的內容(本部分的3.8、3.9、3.14~3.16);

———增加了檢測器種類(本部分的5.3.4);

———增加了“控制系統”和“數據處理系統”的內容(本部分的5.3.5、5.3.6);

———刪除了“記錄儀”的內容(GB/T19267.2—2003的5.2.5);

———對實驗條件設定進行了修改和補充(本部分的5.5.2、5.5.4);

———修改和補充了定量分析的內容(本部分的7.3.1、7.3.5~7.3.7;GB/T19267.2—2003的

7.3.3.1~7.3.3.5);

———增加了結論的表述內容(本部分的8.2)。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理化檢驗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SAC/TC179/SC4)

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張紅旗、李娟。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19267.2—2003。

犌犅/犜19267.2—2008

刑事技術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

第2部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

1范圍

GB/T19267的本部分規定了紫外可見吸收光譜法的檢驗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刑事技術領域中微量物證的理化檢驗,其他領域亦可參照使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B/T1926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

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

部分。

GB/T13966分析儀器術語

3術語和定義

GB/T13966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3.1

紫外可見吸收光譜狌犾狋狉犪狏犻狅犾犲狋牔狏犻狊犻犫犾犲犪犫狊狅狉狆狋犻狅狀狊狆犲犮狋狉犪(犝犞犞犻狊)

用波長(波數)和吸光度描繪物質在紫外或可見區域(200nm~7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