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7980.76-2004 農藥 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 第76部分: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癭蚊》這一標準詳細規定了評估殺蟲劑對水稻稻癭蚊防治效果的田間試驗方法和評價準則。由于您未提供對比的另一個具體標準或版本,我無法直接指出與某個特定前版或后續版本之間的具體變更內容。但是,我可以概述這類標準更新時通常會涉及的幾個關鍵方面,這有助于理解在不同版本或與以往實踐相比可能包含的變動趨勢:

  1. 試驗設計與方法: 新版標準可能會對田間試驗的設計、隨機化布局、對照設置、重復次數以及數據收集方法等進行優化或調整,以提高試驗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2. 評價指標: 針對稻癭蚊的防治效果,新標準可能引入了更精確或更全面的評價指標,比如稻癭蚊幼蟲死亡率、水稻受害率、產量增加比例等,確保試驗結果更能反映實際應用效果。

  3. 安全性和環境影響考量: 隨著對農藥環境安全性的重視增加,新標準可能加入了更多關于農藥對非目標生物、土壤和水質影響的評估要求,以及施藥后的殘留監測指導原則。

  4. 數據分析與統計方法: 更新的標準可能會采用更先進的統計分析方法來處理試驗數據,確保試驗結果的可靠性和統計顯著性,包括更嚴格的顯著性水平設定、多重比較方法的應用等。

  5. 標簽說明和推薦用量: 根據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標準可能對殺蟲劑的使用說明、推薦劑量、最佳施藥時期等給出更明確或調整過的指導,以優化防治效果并減少不必要的風險。

  6. 合規性和國際接軌: 新標準可能會參照國際通行準則或法規,如FAO(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的指南,確保中國的農藥田間試驗方法與國際標準相協調,便于國際貿易和互認。


如需獲取更多詳盡信息,請直接參考下方經官方授權發布的權威標準文檔。

....

查看全部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4-03-03 頒布
  • 2004-08-01 實施
?正版授權
GB/T 17980.76-2004農藥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第76部分: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癭蚊_第1頁
GB/T 17980.76-2004農藥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第76部分: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癭蚊_第2頁
GB/T 17980.76-2004農藥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第76部分: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癭蚊_第3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5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GB/T 17980.76-2004農藥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第76部分: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癭蚊-免費下載試讀頁

文檔簡介

ICS65.100B1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7980.76—2004農藥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第76部分: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瘦蚊Pesticide-Guidelinesforthefieldefficacytrials(H)-Part76:Insecticidesagainststemgallmidgeonrice2004-03-03發布2004-08-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GB/T17980.76—2004前田間藥效試驗是我國農藥登記管理工作重要內容之一.是制定農藥產品標簽的重要技術依據,而標簽是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唯一指南。為了規范農藥田間試驗方法和內容,使試驗更趨科學與統一.并與國際準則接軌,使我國的藥效試驗報告具有國際認同性,特制定我國田間藥效試驗準則國家標準。該系列標準參考了歐洲及地中海植物保護組織(EPPO)田間藥效試驗準則及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亞太地區類似的準則.是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并經過大量田間藥效試驗驗證而制定的。水稻稻瘦蚊是為害水稻的害蟲之一,生產上經常需要使用殺蟲劑進行防治。為了確定防治水稻稻瘦蚊的最佳田間使用劑量.測試藥劑對作物及非靶標有益生物的影響,為殺蟲劑登記的藥效評價和安全、合理使用技術提供依據·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本部分是農藥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系列標準之一,但本身是獨立的部分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本部分起草單位:農業部農藥檢定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姜輝、龍麗萍、秦厚國、文喜賢、王曉軍、吳志鳳本部分由農業部農藥檢定所負責解釋。

GB/T17980.76-2004田間藥效試驗準則(二)第76部分: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瘦蚊1范圍本部分規定了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瘦蚊田間藥效小區試驗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殺蟲劑防治水稻稻瘦蚊(Orseoliaoryeae)登記用田間藥效小區試驗及藥效評價。武驗條件2.1試驗對象和作物、品種的選擇試驗對象為水稻稻瘦蚊。試驗作物應選用敏感品系分集多的品種,記錄品種名稱、耕作情況2.2環境條件田間試驗應選擇歷年受害蟲為害較重的地區。所有試驗小區的栽培條件(如土壤類型、施肥、耕作)均需一致,且符合當地科學的農業實踐(GAP).3試驗設計和安排3.1藥劑3.1.1試驗藥劑注明藥劑的商品名或代號、通用名、中文名、劑型含量和生家廠家。試驗處理不少于三個劑量或依據協議規定的用藥劑量。3.1.2對照藥劑對照藥劑應是已登記注冊的并在實踐中證明是有較好藥效的產品。一般情況下,對照藥劑的類型和作用方式應與試驗藥劑相近,使用當地常用劑量,特殊情況可視試驗目的而定。3.2小區安排3.2.1小區排列試驗藥劑、對照藥劑和空白對照的小區處理采用隨機區組排列,特殊情況應加以說明。試驗期間在小區間筑梗,以防藥劑流動污染臨近小區。3.2.2小區的面積和重復小區面積:20m~30m2。積田小區面積8m2以上重復次數:最少4次重復3.3施藥方法3.3.1使用方法施藥應與科學的農業實踐相適應。施藥方法通常在標簽上已注明或按合同要求進行。3.3.2使用器械選用常用的器械施藥.保證藥量準確、分布均勻。用藥量如有10%以上的偏差應予記錄。。要準確提供器械類型和使用時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文本僅供個人學習、研究之用,未經授權,嚴禁復制、發行、匯編、翻譯或網絡傳播等,侵權必究。
  • 2. 本站所提供的標準均為PDF格式電子版文本(可閱讀打印),因數字商品的特殊性,一經售出,不提供退換貨服務。
  • 3. 標準文檔要求電子版與印刷版保持一致,所以下載的文檔中可能包含空白頁,非文檔質量問題。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