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詢問規則_第1頁
交叉詢問規則_第2頁
交叉詢問規則_第3頁
交叉詢問規則_第4頁
交叉詢問規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交叉詢問規則我國交叉詢問規則現狀和相關改進的思考混合主義國家的交叉詢問規則職權主義國家的交叉詢問規則當事人主義國家的交叉詢問規則02010403目錄CONTENTS當事人主義國家的交叉詢問規則PartOne

一.交叉詢問的內容

(一)主詢問(direct—examination)

1.目的主詢問是由舉證方對己方證人進行詢問,目的在于使證人了解的一切有利于己方的事實充分展示給陪審團,并避免證人作出不利于己方的證言。主詢問過程要求證人通過口述說出有關事實,一般在證人宣誓后或者“正式確認”后進行,“正式確認”適用于非基督教信仰者的證人,或者不喜歡宣誓的證人。宣誓或“正式確認”在于保證證言的真實可靠性。2.規則(1)主詢問中存在禁止誘導性詢問規則及其例外:《聯邦證據規則》第611條(c)規定:“除非對于引導證人的證言來說確屬必要,否則在證人的直接詢問中,不得詢問誘導性問題。但在交叉詢問中,一般性的誘導性問題可以容許。在一方當事人傳喚敵意證人或者與對方當事人屬同一身份的證人作證時,允許以誘導性問題進行詢問。”(2)主詢問中也存在不得質疑己方證人規則及其例外:所謂不得質疑己方證人,是指提請傳喚證人作證的一方不得對本方證人的證言提出質疑。該規則的提出是基于“律師應為其傳喚出庭之證人的誠實性或可靠性擔保”的這樣一種古老觀念。例外是當本方證人轉化為敵意證人時,可以對本方證人進行彈劾。

(二)反詢問(cross—examination)1.目的反詢問的目的在于摧毀證人證詞內容或其資信能力,使裁判者不相信該證人在接受主詢問中所作的陳述。理論界的學者們大都認同交叉詢問發揮發現真實的功能時主要是反詢問起到的獨特作用。特別是在物證缺乏,控辯雙方各執一詞且各有證人支持時,證人的資信能力幾乎左右審判的結果,而反詢問就成為當事人能夠推翻對方舉證、獲得陪審團信任而致勝的重要武器。反詢問的的內容主要包括:證人因有前科、惡行、不良聲譽等可信性方面值得懷疑;證人對訴訟案件有偏見或者與被害人有親密關系等不良動機;證人過去有不一致的陳述;用其他的證據反駁證人的證言內容等。2.規則反詢問中允許進行誘導性提問。反詢問中提出的所有問題都必須處于主詢問的范圍之內,這被稱為“首次機會規則”。由于反詢問方的詢問是建立在主詢問方詢問基礎上的反對詢問,所以從合理性上考量,反詢問應當以主詢問所呈現的事項及影響證人可信性的事項為其范圍。(三)再主詢問(redirect—examination)舉證方再次主詢問的目的是對于反詢問中引出的實質性事實或彈劾事實進行解釋、規避或者加以限制,以維護本方證人的可信性及其證言的證明力。因為反詢問多是誘導性詢問,證人、鑒定人等只需回答是或不是,對反詢問中提到的事項沒有機會進行補充或解釋,而再主詢問就是給他們進行補充或解釋的機會。為了保障交叉詢問的效率,再主詢問的內容限于反詢問中出現的事項,未經審判人員允許,不得提出新的問題。(四)再反詢問(recross—examination)再次反詢問的目的在于對于證人的再次主詢問中作出的解釋、澄清或者回應進行質疑,以削弱他方證人的可信度和證言的證明力。以上交叉詢問的四個環節可以根據案件和證人的不同情況反復進行若干次,也可以進行其中一個或幾個環節,直到對方不再針對證人提出新的問題。通過控辯雙方的交叉詢問,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充分闡釋自己對案情的觀點,展示己方證據,證明己方觀點的合理性,控制著人證調查的主要程序。二.交叉詢問的保障控辯平等A律師幫助B證據開示C證人出庭D證言真實E效率保障F

三.交叉詢問的評價

交叉詢問有很多優越性,尤其是澄清案情細節方面,而且高超的盤問技巧在詢問專家證人的比較上,能顯示出雙方專家意見的強弱,協助陪審團加深理解,這是靠書面意見不能做到的。但是交叉詢問的主要作用是檢驗證人證言的真偽,這一功能的發揮主要取決于檢察官和大律師的素質、法官和陪審團的素質以及證人的素質。換言之,人為的制度的運行狀況優劣取決于推動制度進行的人的素質,原本是尋求事實真相的制度往往變成了問答雙方智斗的游戲,如果裁判方的素質偏低,最后的裁判結果很容易被控辯雙方聲情并茂的法庭表演所欺騙,而最終的結果是事實真相被歪曲而導致冤假錯案。職權主義國家的交叉詢問規則PartTwo以德國為例,德國刑事訴訟立法借鑒了英美國家交叉詢問制度,德國刑事訴訟法明確了詢問主體及對象、交叉詢問的順序,明確了法庭可依職權詢問,確立了詢問禁止規則、異議規則。但由于德國實行職權主義,無法處理跨文化制度移植與傳統國家觀念和訴訟構造的矛盾,交叉詢問已經變成“文獻中”的詞語,在司法實踐過程中,以英美法為藍本所規定的交叉詢問幾乎無用武之地。在實務過程中從來沒有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同時提出使用交叉詢問的申請。實踐中刑事審判對人證的調查方式形成了由法官主導庭審的輪替發問模式,先由法官發問,然后由控辯雙方輪流發問,最后由法官補充發問,如此將德國立法中借鑒英美法系國家立法建立的單純由控辯雙方交互詰問制度架空。職權主義國家對當事人主義國家交叉詢問規則的借鑒并不是僅靠立法能夠解決的問題,這也是我國在借鑒和重構庭審交叉詢問制度時必須思考的問題。混合主義國家的交叉詢問規則PartThree日本庭審實踐中廣泛使用英美法系國家的交叉詢問規則,日本刑事訴訟法明確了交叉詢問的主體及對象,規定明確了法庭依職權詢問,法官有權根據庭審實際情況變更證人詢問順序,明確了異議規則,設定異議及聲明程序,詳細規定異議時間、法庭決定、異議效力等。刑事訴訟規則確立了詢問禁止規則,刑事訴訟規則對誘導性發問作了規定,即主詢問原則上禁止誘導發問,但有7種除外情形;反詢問可以誘導發問。日本采用起訴狀一本主義的卷證移送制度及類似小陪審團的裁判員制度,是日本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規則中明確規定了的交叉詢問的相關配套措施以此保證交叉詢問的有效適用。因此,要借鑒和重構我國的庭審交叉詢問制度時不僅要從立法上入手,更主要的是還要考慮相關配套措施和制度,否則會和德國一樣變成空有條文的空中樓閣。我國交叉詢問規則現狀和相關改進的思考PartFour一.現狀我國大陸現行刑事訴訟立法與司法解釋中對交叉詢問的基本框架與構造做了規定。交叉詢問制度的立法現狀主要體現在我國刑事訴訟法對人證的調查上。2012年修訂后的刑訴法中對人證調查規定主要體現在第59條、第186條和第189條,高法解釋第198條至217條對庭審中的人證調查進行了更為細化的規定,高檢規則第也對被告人、被害人、證人、鑒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等人證進行調查做了具體規定。我國現行立法和司法解釋設定了交叉詢問制度的適用范圍,為除簡易程序外的普通程序,明確了交叉詢問的主體為控訴方(公訴人及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辯護方(被告人、辯護人、法定代理人),交叉詢問的對象為被告人、被害人、證人、鑒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交叉詢問的順序為主詢問、反詢問、再主詢問、再反詢問,確定了交叉詢問的基本形式、程序和適用的初步技術規則。在司法實踐中也出現交叉詢問的適用范圍有限、交叉詢問的程序性不強、不當詢問現象突出、職權詢問色彩濃厚等問題。究其原因,是傳統的訴訟理念、非對抗式的訴訟文化與交叉詢問配套制度缺乏綜合影響的結果。二.評價第一,與英美法系國家典型的控辯雙方交叉詢問的格局不同,我國交叉詢問多元的主體使得交叉詢問的整個程序異常復雜;第二,交叉詢問規則過于粗疏簡陋,具體規則缺位。這種立法狀況極易導致交叉詢問的無序性,使得庭審拖沓冗長,大大降低訴訟效率;第三,一律禁止誘導性提問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