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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全國高等教化自學考試環境與資源愛護法學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全國高等教化自學考試環境與資源愛護法學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89/89全國高等教化自學考試環境與資源愛護法學歷年試題及復習資料全國2001年10月高等教化自學考試環境及資源愛護法學試題及答案在環境科學里,把同一食物鏈上某些元素或難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體內隨著養分級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現象稱為生物放大.世界環境及發展委員會在1987年向聯合國提交的探討報告是.《我們共同的將來》我國憲法規定自然資源和某些重要的環境要素屬于全民全部一般來說,各國將環境愛護上升為國家的一項基本職責是在20世紀70年代在環境及資源管理中運用最為廣泛的管理制度是.許可證制度在我國,取得自然資源國家全部權的主要方式是法定取得在肯定環境中,污染物對人體或生物沒有任何不良影響的最大劑量或者對人體和生物產生不良影響的最小劑量,稱為環境基準違反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向大氣排放污染物其污染物排放濃度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應當.限期治理并由環保部門處以罰款我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實現水污染達標排放仍不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水環境質量標準的水體,可以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的總量限制制度我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在城市范圍內從事生產活動確需排放偶發性劇烈噪聲的,其批準單位應當是當地公安部門.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是否可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所作的規定是禁止過境轉移危險廢物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80%以上.我國現行《水法》規定,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意生活用水的須要我國《森林法》規定,國家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于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營造,撫育,愛護和管理依據我國《礦產資源法》規定,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全部權的主體是國務院我國《自然愛護區條例》規定,自然愛護區內保存完好的自然狀態的生態系統以及珍稀,瀕危動植物的集中分布地,應當劃為核心區.第一個以愛護環境為宗旨的國際組織是國際自然愛護同盟(IUCN)197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建立一個新的特地特地環境事務的機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1969年的《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規定,油污所造成的民事責任應當由船舶全部人擔當.作為我國《環境愛護法》愛護對象的環境要素包括大氣海洋礦藏自然愛護區人文遺跡.環境及資源管理應遵循的主要原則有(ABCD)
A.綜合性原則B.區域性原則C.協調性原則D.預料性原則E.技術性原則
21.我國《海洋環境愛護法》的適用范圍包括(ABCDE)A.內水,領海B.毗連區C.大陸架D.專屬經濟區E.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一切其他海疆22.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所規定的固體廢物管理“三化原則”是(ABD)A.無害化B.減量化C.工業化D.資源化E.回收化23.土地違法犯罪的罪名包括(ABE)A.非法轉讓,倒賣土地運用權罪B.非法批準征用,占用土地罪C.非法變更土地用途罪D.非法出租土地罪E.非法占用耕地罪24.為規范漁業養殖,防止不合理捕撈活動對漁業資源造成破壞,我國《漁業法》規定了下列管理措施(ABCDE)A.實行漁業限制制度B.實行漁業養殖運用證制度C.激勵和扶持外海和遠洋捕撈D.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E.限定捕撈場所,時間,方法和工具25.各國負有不損害其管轄范圍以外地區環境的責任是國際環境法的一項基本原則,“管轄范圍以外地區”主要是指(ABCDE)A.公海及其海底B.南極C.大氣空間D.外層空間E.月球三,名詞說明(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3分,共12分)26.生態系統:所謂生態系統,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體和肯定的空間環境共同組成的具有肯定結構和功能的綜合體系,它由生產者,消費者,分解者和無生命物質四個部分組成。27.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了實現國家的環境目標和環境質量標準,對污染排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的濃度或數量所作的限量規定就是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排放標準的直接目的是為了限制污染物的排放量,達到環境質量的要求。28.自然資源權屬制度:自然資源權屬制度是法律關于自然資源歸誰全部,運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誰擔當的一系列規定構成的規范系統。它是自然資源愛護管理中最有影響力,不可缺少的基本法律度。我國的自然資源權屬制度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自然資源全部權,二是自然資源運用權。29.共同但有差別的責任原則:指在愛護和改善全球環境方面,全部國家負有共同的責任,但責任的大小必需有差別,具體而言就是發達國家應當比發展中國家擔當更大的或者是主要的責任。四,簡答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6分,共18分)30.什么是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有什么意義答: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對可能影響環境的工程建設,開發活動和各種規劃,預先進行調查,預料和評價,提出環境影響及防治方案的報告,經主管當局批準才能進行建設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和方法。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意義在于:(1)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對傳統經濟發展方式的改革,它可以把經濟建設及環境愛護協調起來。(2)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貫徹“預防為主”原則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3)從法理上說,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作為一種強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權法律原則在環境及資源愛護法中的運用。31.《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的防止地表水污染的主要措施包括哪些答:(1)設立水體愛護區;(2)規定水污染物排放的禁止性規范;(3)規定水污染物排放的限排措施;(4)規定防止農藥和化肥污染的措施;(5)規定防止船舶污染的措施。32.我國《水土保持法》所規定的水土流失預防措施主要有哪些答:(1)愛護和改善植被;(2)限制坡地墾荒;(3)加強林業管理;(4)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五,論述題(本大題共2小題,第33小題8分,第34小題10分,共18分)33.試論環境及資源愛護法中的“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原則。答:(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原則,是指在國家的環境管理中,通過支配,規劃及各種管理手段,實行防范性措施,防止環境損害的發生。對于已經發生的環境污染和破壞,還必需實行主動的治理措施。(2)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是因為:環境污染和破壞一旦發生,往往難以消退和復原,甚至具有不可逆轉性;環境造成污染和破壞以后,再進行治理,從經濟上來說是最不合算的,往往要耗費巨額資金;環境問題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可變性很大,環境問題的產生和發展又有一種緩發性和潛在性,再加上科學技術發展的局限,人類對損害環境的活動造成的長遠影響和最終后果,往往難以及時發覺和相識,后果一旦出現,往往為時已晚,而無法救治。(3)貫徹該原則的主要措施:加強對支配(或者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支配)的管理;全面規劃及合理布局;制定和實施具有預防性的環境管理制度。34.盡管我國已經頒布了多部環境污染防治法律,但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環境污染侵權訴訟,特殊是解除妨害訴訟的判決是以原告(受害人)的敗訴而告終的。試分析產生這種現象的緣由。答:產生緣由:(1)我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公民有優美舒適環境享受權;(2)環境法律規定中多為行政管理規定,缺乏環境民事法律責任的具體規定和環境訴訟程序的特殊規定;(3)環境法理論探討超前,環境立法滯后;(4)受經濟發展,技術條件的限制;(5)及加害人相比,受害人多為弱勢群體;(6)相對于經濟發展的意識而言,審判人員環境意識較為薄弱;(7)來自政府及有關經濟行政管理部門的不當干預。六,案例分析(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0分,共20分)35.山西省某市環保局接到其轄區內一果農的投訴:某焦化廠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使其果樹水果產量大幅度減產,向焦化廠索賠不成,故懇求環保局予以處理。環保局受理了該投訴,并組成調查組對污染損害狀況進行調查勘驗,地區農業環境監測站也出具了《對××蘋果園內煙塵污染使蘋果受害的調查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愛護法》第41條和1987年9月5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該法于1995年8月29日被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并于當日公布生效)第36條之規定,環保局于1996年3月11日下發行政懲罰確定書,責令焦化廠自收到懲罰確定之日起的15日內向果農支付污染損害賠償費5000元,但焦化廠收到懲罰確定60日后,既不申請行政復議,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執行懲罰確定。于是,環保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卻裁定不予執行。分析:環保局在本案中應有的地位及其處理權的性質,并指出環保局在該案處理中存在的問題,簡要說明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確。答:(1)環保局應當事人懇求對環境糾紛的處理屬居間調解行為,應制作處理確定書或者調解處理確定書,而不應下發“行政懲罰確定書”。(2)《環境愛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都沒有關于“責令賠償損失”的行政懲罰形式,環保局的這一處無法律依據。(3)環保局適用法律錯誤。本應適用修改后已經生效的新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但卻適用舊的《大氣污染防治法》。(4)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是正確的。因為:《環境愛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都沒有授權環保部門對不執行其糾紛處理確定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行政訴訟法》也沒有規定對行政機關居間調解的處理確定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36.四川省某縣一企業建設在農村,其排放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環境噪聲廠界排放標準10分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沒有其他單位和居民受到該廠環境噪聲的干擾,只有其本廠的職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聲危害。當地環境愛護局以該企業超標排放噪聲為由,責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環境噪聲超標排污費每月1600元。該企業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環保局的行政確定。其理由是,《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16條規定:“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應當實行措施進行治理,并依據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準排污費”。依據該法第2條規定,環境噪聲污染必需有超標和擾民兩個條件。我企業只滿意噪聲超標一個條件,不屬于限期治理和繳納超標排污費的對象。結果,法院接受了原告企業的意見,判決撤銷環保局的確定。問:法院的判決是否正確為什么答:該法院對本案的判決是正確的。因為:(1)依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第2條規定,構成環境噪聲污染必需具備排放噪聲超標和擾民兩個條件,只超標不擾民的噪聲不構成環境噪聲污染。(2)責令限期治理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權限,環保局責令限期治理屬于越權行政。(3)對不擾民的超標噪聲,不應征收排污費。(4)《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因從事本職生產,經營工作受到噪聲危害的防治,不適用本法。因此噪聲對該廠工人造成的危害,不屬于環境愛護行政主管部門管轄。全國2002年1月高等教化自學考試環境及資源愛護法學試題及答案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19分)1.“按自然法則處理開發,利用,愛護自然環境和資源關系,就可使自然資源永續利用”這一觀點最早出現在我國(A)A.先秦思想家荀況的《王制》B.秦朝的《田律》C.《唐律》D.西周的《伐崇令》2.環境權理論是由哪個國家的環境法教授提出的。(B)A.日本B.美國C.法國D.中國3.排污單位應依據當地環保部門的繳費通知單,在幾天內向指定銀行繳付排污費(A)A.20B.30C.60D.904.珍稀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屬于(B)A.資源開發許可證B.資源利用許可證C.資源進出口許可證D.養殖運用證5.環境及資源愛護法在追究環境損害引起的民事責任時,只需具備什么要件,即可追究民事責任(C)A.有意B.過失C.實施了危害行為并造成危害結果D.違法行為6.負責燈塔的主管部門在執行職務時,因疏忽造成海洋污染損害的,由誰擔當責任(B)A.船舶全部者B.該主管部門C.兩者共同擔當D.不存在責任的擔當7.某工廠超標排污致使下游的河水變色,幸發覺及時,實行了有效措施,未產生重大后果。對該工廠的環境違法行為應追究(A)A.行政責任B.民事責任C.刑事責任D.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8.某村辦皮革廠的職工歷來有節儉的傳統,常常將廠里的邊角料皮革帶回家做燃料,廢物利用,致使村里常常充滿著一種怪味。該行為違反了(B)A.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B.大氣污染防治法C.水污染防治法D.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9.依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誰可以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劃定本行政區域內各類噪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D)A.國務院B.省級以上人民政府C.國務院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D.縣級以上人民政府10.依《草原法》規定,哪些開發利用活動是被禁止的(C)A.在草原上割灌木,挖藥材,挖野生植物,刮堿土等B.采集草原上的珍稀野生植物C.在半荒漠草原挖灌木D.在草原上拉肥土11.對愛護海洋環境的責任作出最全面規定的是(D)A.《日內瓦海洋法公約》B.《倫敦傾倒公約》C.《馬波爾公約》D.《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2.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多少倍的樹木(B)A.5倍B.10倍C.15倍D.20倍13.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什么文件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B)A.環境影響報告書重大影響B.環境影響報告表C.環境影響登記表影響很小D.環境現狀評價書14.環境方法標準的作用是什么(B)A.確定環境標準是否合法有效的依據B.是確定環境監測數據以及環境糾紛中有關各方出示的證據是否合法有效的依據C.是標定環境監測儀器和檢驗環境愛護設備性能的法定依據D.是認定排污行為是否合法的依據15.依據我國《珍稀瀕危野生植物名錄》,把我國的重點愛護野生植物分為(B)A.珍稀種,瀕危種,稀有種B.瀕危種,稀有種,漸危種C.珍稀種,稀有種,普遍種D.瀕危種,漸危種,普遍種16.誰是對船舶污染實施監督管理的機關(B)A.各級政府的環保部門B.各級交通部門的行政機關C各級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門D各地衛生行政部門17.依據《環境愛護法》的規定,對行政復議不服的,訴訟時效為(A)A.15天B.30天C.2個月D.3個月18.《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和《賠償公約》適用于什么所產生的油污(C)A.客輪B.貨輪C.油輪D.一切船舶19.誰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B)A.國務院B.省級以上人民政府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D.各級人民政府的環保部門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18分)1.我國對污染源管理的主要內容有(ABCDE)A.實行排污申報登記制度B.征收排污費制度C.限期治理制度D.水污染事故E.對水污染物排放企業實行現場檢查2.開采礦產資源,必需繳納(AC)A.資源稅B.所得稅C.資源補償費D.資源利用費E.資源開發費3.我國單行環境及資源愛護法規的分類主要有(ABCE)A.土地利用規劃法B.環境利用防治法自然愛護法C.自然愛護法D.環境標準法E.環境管理愛護法4.目前我國自然資源有償運用的形式是(AB)A.征收自然資源稅B.征收自然資源費C.出售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特許權D.向收益者收費E.征收自然資源稅和征收自然資源費5.在下列環境糾紛中,當事人有仲裁協議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ABCDE)A.船舶污染B.海上石油開發勘探C.涉外經濟貿易D.涉外運輸E.其他海事糾紛6.從我國大氣環境的現狀分析,大氣中主要污染物為(BC)A.一氧化碳B.二氧化硫C.煙塵D.氮氧化物E.鉛7.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將固體廢物分為(BCD)A.可降解廢物B.工業固體廢物C.城市生活垃圾D.危險廢物E.不可降解廢物8.我國森林資源的特點有(AE)9.A.樹種和森林類型繁多B.可再生性C.生長的周期性D.易受人類開發利用的影響E.森木覆蓋率低我國森林資源的特點:樹種和森林類型繁多;林產獨特豐富;森林覆蓋率低,人均占有林地和木材蓄積量少;森林分布不勻稱,不利于發揮其環境效能;林種結構不夠合理;森林生長率低,生產量小9.下列社會組織中哪些屬于國際環境法的主體(ABCD)A.國家B.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C.歐洲聯盟(EU)D依據環境條約建立的國際組織E非營利性的環保組織國際環境法的主體國際法主體:是指能夠獨立參與國際關系,直接在國際法上享受權利和擔當義務并具有獨立進行國際求償實力者。國家是國際法最基本的主體,政府間的國際組織是派生和有限的主體。政府間的國際組織和非政府行為者(特殊是非政府組織(NGOs))在國際環境立法和執法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里約宣言》和《21世紀議程》等文件都有旨在擴大國際環境法主體的傾向。在國際環境法領域中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主要有三類:(1)聯合國系統的全球性的國際組織和其特地機構,例如: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2)聯合國系統以外的區域性國際組織,例如:歐洲聯盟(EU);(3)依據環境條約或其他條約建立的政府間的國際組織,例如:依據《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建立的締約方大會(COP)和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等。這些國際組織在環境愛護領域的作用有五個方面:(1)為各國在環境事務方面磋商和合作供應協商的場所;(2)收集和發布環境信息,為國家間的環境合作供應信息服務;(3)以召開國際會議或通過決議,宣言等方式推動和促進國際環境法原則和規則的發展;(4)在保證明施和執行國際環境法和環境標準中起著重要的作用;(5)為解決環境爭端供應相對獨立和中立的爭端解決機制和場所。非政府的行為者,主要是指非政府組織,包括科學界,非營利性的環保組織,私營工商界,法律社團,學術界和公眾。三,名詞說明(每小題3分,共15分)1.可持續發展:指既滿意當代人的須要,又不對后代人滿意其須要的實力構成危害的發展。2.環境質量標準:以維護肯定的環境質量,愛護人群健康,社會財寶和促進生態良性循環為目標,規定環境中各類有害物質(或因素)在肯定時間和空間內的容許含量。3.國際環境合作原則:指在解決環境問題方面,國際社會的全部成員應當實行合作而非對抗的方式協調一樣的行動,以愛護和改善地球環境。4.自然資源權屬制度:法律關于自然資源歸誰全部,運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誰擔當的一系列規定構成的規范系統。5.綜合利用:指把物質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中(如工業,農業,人民生活)排放的各種“廢棄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來,做到物盡其用,以便使整個社會生產和消費的排泄物削減到最低限度,從而取得最好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四,簡答題(每小題6分,共24分)1.什么是“三同時”制度,我國對“三同時”制度的有效執行是怎樣規定的答:(1)“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小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自然開發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其他工程項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設施和其他環境愛護設施,必需及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為“三同時”制度。(2)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需執行“三同時”制度。各級人民政府的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環境愛護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必需有環境愛護內容。建設項目在正式投產運用前,建設單位要向環保部門提交“環境愛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說明設施運行狀況,治理效果和達到的標準。2.什么是自然資源自然資源有哪些特征答:(1)自然資源是在肯定經濟和技術條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類利用的物質和能量,如土壤,陽光,水,空氣,草原,森林,野生動植物,礦藏等等。(2)具有可運用性。具有相對性。具有整體性。具有地域性。具有有限性。3.我國對水污染源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么答:(1)實行排污申報登記制度。(2)實行征收排污費和超標準排污費制度。(3)治理和限期治理。(4)對水污染物排放企業實行現場檢查。(5)水污染事故。(6)跨行政區域水污染糾紛的解決。4.我國的自然愛護區類型有哪些?建立自然愛護區需具備怎樣的條件?答:(1)我國的自然愛護區的類型主要有:資源管理愛護區,自然古跡愛護區,科研愛護區,國家公園,管理愛護區,文化景觀愛護區。(2)需具備的條件:①典型的自然地理區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區域以及已經遭遇破壞但經愛護能夠復原的同類自然生態系統區域;②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自然集中分布區域;③具有特殊愛護價值的海疆,海岸,島嶼,濕地,內陸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④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聞名溶洞,化石分布區,冰川,火山,溫泉等自然遺跡;⑤經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須要予以特殊愛護的其他自然區域。五,論述題(12分)論因果關系“推定”原則。答:(1)因果關系推定,是在不能確定因果關系時,接受“流行病統計學”的方法,人為“推定”因果關系。(2)在一般民事訴訟中,要求原告提出侵害行為及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并提出直接證據。但由于環境損害因果關系的認定非常困難和困難,因此在環境民事訴訟中接受因果關系推定原則。(3)緣由:A.一般侵權行為大多直接作用于受害人,環境侵權則要通過“環境”這一載體,再作用于人體和財產,其因果關系不簡單直接顯現出來;B.環境侵權的緣由事實是排放于環境的各種污染物。它們對生物和人體的危害以及自身在環境中的發展規律,人們尚不能很快作出科學的說明,因此很難取得因果關系的直接證據。C.污染物在環境中具有潛藏性,積累性,污染行為及損害結果,可能有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差,有的數月甚至數年,這種時空的延長也使因果關系認定極為困難。D.很多污染是多因子復合作用的結果,致人生病也可能有多種緣由,如哮喘病,可以由大氣污染引起,也可能由吸煙引起。六,案例分析題(12分)A市甲養殖場承包了水庫的600畝水面養殖淡水魚。乙造紙廠位于距水庫2000米處,自投產后第一年有肯定數量的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庫。甲養殖場共向水庫投放魚苗10萬尾,投資8萬元。1989年10月,甲養殖場工作人員發覺水面上漂移了很多死魚,經打撈共有1000余條。養殖場當即通知乙造紙廠,并要求賠償損失。乙造紙廠認為其排放水量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且已交排污費,拒不擔當賠償責任。環保局調查后認定魚死的緣由是造紙廠排污所致,但造紙廠排污確實合乎國家規定的標準。養殖場多次找環保局要求解決,但始終沒有結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訴。問:造紙廠是否應擔當賠償責任,為什么答:造紙廠應擔當賠償責任。首先應明確的是污染環境損害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我國法律規定的環境侵權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制。即因污染環境而給他人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害的單位或個人,即使主觀上沒有有意或過失,也要對造成的損害擔當賠償責任。除非具備免責條件。我國法律規定的免責條件:(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由第三者的有意或過失引起的。在本案中甲養殖場所養淡水魚引水質污染而受損,這一損害的發生是由造紙廠的排污行為造成的。乙造紙廠既無法定免責事由,又不能證明甲養殖場的魚死及其排污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因此,造紙廠應當擔當賠償的責任。其以排污未超標為抗辯事由,不是法定免責事由,不予接受。全國2002年10月高等教化自學考試環境及資源愛護法學試題及答案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18分)1.在生態系統中,低位養分級的生物所供應的能量,上一位養分級生物通常只能利用其(B)A.1/20B.1/10C.1/5D.1/22.“毋壞屋,毋填井,毋伐樹木,毋動六畜,有不如令者,死無赦”出自(C)A.荀況的《王制》B.秦朝的《田律》C.西周的《伐崇令》D.《韓非子內儲說上》3.在國際環境法歷史上,第一個因跨國界污染引起環境責任的案例是(B)A.太平洋海豹仲裁案B.特雷爾冶煉廠仲裁案C.核試驗案D.加拿大金槍魚案4.下列各項中,制定環境質量標準時不必考慮的因素是(B)A.環境基準B.污染物排放標準C.經濟上的合理性D.技術上的可行性5.世界環境及發展委員會在1987年向聯合國提交的關于環境及發展的探討報告是(A)A.《我們共同的將來》B.《內羅畢宣言》C.《關于可持續發展的聲明》D.《人類環境行動支配》6.具有正反兩方面刺激作用的經濟刺激制度是(A)A.稅收B.財政救濟C.低息貸款D.征收排污費和自然資源補償費7.下列選項中,屬于可更新資源的是(B)A.自然氣B.淡水C.太陽能D.鉑8.有關防治環境污染特殊是限制有毒有害物質的法律規定,其生態學依據主要是(D)A.“物物相關”律B.“負載有額”律C.“相生相克”律D.“能流物復”律⑴“物物相關”律:即自然界中各種事物之間有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相互依存的關系,改變其中的一個事物,必定會對其他事物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它要求人們在開發利用環境時應當留意調查探討和統籌規劃。⑵“相生相克”律:即在生態系統中,每一生物種都占據肯定的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它們相互依靠,彼此制約,協同進化。物種愛護,野生動植物愛護以及動植物檢疫等法律。⑶“能流物復”律:即在生態系統中,能量在不斷地流淌,物質在不停地循環。在環境及資源愛護法中有關于發展生態農業以及激勵建立符合生態規律的生活,生產方式的規定。在環境及資源愛護法中有關于防止環境污染,尤其是限制有毒有害物質的規定。⑷“負載定額”律:即任何生態系統都有一個大致的負載(承受)實力上限,包括肯定的生物生產實力,汲取消化污染物的實力,忍受肯定程度的外部沖擊的實力。⑸“時空有宜”律:即一個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會經濟有條件組合,構成獨特的區域生態系統。環境管理中的區域性原則,即往往實行地方法規優先原則。9.在我國,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A)A.農民集體全部B.全民全部C.農民個人全部D.無主土地10.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對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的行為(B)A.實行審批制度B.予以禁止C.征收肯定的費用D.進行監視11.在我國環境立法中“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這種表述源于(A)A.1978年《憲法》B.1979年《環境愛護法(試行)》C.1982年《憲法》D.1989年《環境愛護法》12.我國《水土保持法》規定,對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等防護林(C)A.可以進行皆伐B.只準進行擇伐C.只準進行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D.禁止任何性質的采伐13.《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被淘汰的設備(D)A.轉讓給他人運用的,不得收費B.轉讓給他人運用的,應當防止產生污染C.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轉讓給他人運用D.不得轉讓給他人運用14.下列有關草原全部權和運用權爭議的處理方法,錯誤的是(B)A.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B.全民全部制單位之間,集體全部制單位之間以及全民全部制單位及集體全部制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C.全民全部制單位之間,集體全部制單位之間以及全民全部制單位及集體全部制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D.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15.《海洋傾廢管理條例》規定,傾倒未列入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低毒或者無毒的廢棄物,應當事先獲得(C)A.緊急許可證B.特殊許可證C.一般許可證D.臨時許可證16.我國就主要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制定的第一個特地行政法規是(B)A.《長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件》B.《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C.《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D.《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17.我國漁業生產的基本方針是(D)A.以捕撈為主B.以加工為主C.以養殖為主D.以養殖為主,養殖,捕撈,加工并舉18.《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對船舶污染實施監督管理的機關是(D)A.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愛護部門B.各級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門C.各級人民政府的市政管理部門D.各級交通部門和航政機關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12分)19.以下關于環境及資源愛護法“目的二元論”的說法正確的有(BC)A.我國環境及資源愛護法中尚未明確規定“目的二元論”B.“二元”是指愛護人群健康和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發展C.其前提是認為環境愛護及經濟發展既相互制約又相互依存D.“目的二元論”有利于企業實行防治污染的措施E.它是指環境及資源愛護法的直接目的兩種目的(目的二元論)概括和比較分析世界各國環境法關于目的性的規定,可以從理論上把環境法的目的分為兩種:一是基礎的直接的目標,即協調人及環境的關系,愛護和改善環境;二是最終的發展目標,包括愛護人群健康和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發展及環境的關系既相互制約,又相互依存。20.我國目前征收的自然資源費包括(ACDE)A.開發運用費B.污水處理費C.資源補償費D.愛護管理費E.懲處性收費(1)我國自然資源稅,在立法上稱為“資源稅”,而且其范圍界定較窄,主要指的是礦產資源稅。(2)自然資源稅四種形式:從廣義上說:土地運用稅,耕地占用稅,林特產品稅,水產品稅也屬于自然資源稅。21.我國《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ACDE)A.油類B.含熱廢水限制性規定C.工業廢渣D.城市垃圾E.放射性固體廢棄物22.下列選項中,屬于有毒有害物質的是(ABDE)A.農藥B.放射性物質C.含熱廢水D.電磁波輻射E.有機汞23.我國《水土保持法》規定,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主要措施有(BCDE)A.禁止圍湖造田B.愛護和改善植被C.限制坡地墾荒D.加強林業管理E.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關于水地流失預防措施規定:⑴愛護和改善植被;⑵限制坡地墾荒;⑶加強林業管理⑷加強工程建設項目管理24.以下各項中,屬于陸地生物資源養護國際公約的有(ABCDE)A.《國際重要濕地愛護公約》B.《世界遺產公約》C.《生物多樣性公約》D.《野生動物遷徙物種養護公約》E.《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三,名詞說明題(每小題3分,共12分)25.自然資源許可制度:是指在從事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活動之前,必需向有關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發給許可證后,方可進行該活動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自然資源行政許可的法律化,是自然資源愛護管理機關進行自然資源愛護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26.生態平衡:是指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包括生物種類的組成和各種種群的比例以及不斷進行著的物質循環和能量流淌處于相對穩定的狀態。27.環境噪聲:環境噪音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四周生活環境的聲音。28.土地荒漠化:是指由于氣候變化和人類活動等各種因素,造成的干旱亞潮濕地區的土地退化現象。主要表現為土地植被遭到破壞后在干旱和多風條件下出現風沙活動,使土地漸漸失去生物生長實力。四,簡答題(每小題6分,共18分)29.20世紀70年代以來,外國環境法的發展有哪些主要特點答:(1)為了提高國家對環境管理的地位,很多國家在憲法里增加了環境愛護的內容,有的國家把環境保護規定為國家的一項基本職能。
(2)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不少國家規定了綜合性的環境愛護基本法。
(3)各國環境政策和環境立法的指導思想在總結歷史閱歷的基礎上發生了根本轉變,實行了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政策和措施。
(4)把環境愛護從污染防治擴大到對整個自然環境的愛護,加強自然資源及自然環境愛護的立法。
(5)法律“生態化”的觀點在國家立法中也受到重視并向其他部門法滲透。在民法,刑法,經濟法,訴訟法等部門法中也制定了符合環境愛護要求的新的法律規范。
(6)環境立法的完備化和對環境愛護這一社會關系的全面調整,使環境法從傳統法律部門分別出來,形成了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30.簡述1972年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在國際環境法發展中的作用。答:《人類環境宣言》是1972年6月在斯德哥爾摩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通過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屬于“軟法”的范疇,但由于它反映了國際社會的共同信念,對國際環境法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作用表現在:(1)第一次概括了國際環境法的原則和規則,其中某些原則和規則成為后來國際環境條約的有約束力的原則和規則。
(2)為國際環境愛護供應了政治和道義上所遵守的規范。
(3)為各國制定和發展本國國內環境法供應了可資遵循和借鑒的原則和規則。31.簡述我國《野生植物愛護條例》有關野生植物生長環境愛護措施的規定。答:愛護野生植物生長環境的主要措施包括:(1)在國家重點愛護野生植物物種和地方重點愛護野生植物物種的自然集中分布區,依法建立自然愛護區;在其他區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依據實際狀況建立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愛護點或者設立愛護標記。
(2)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監視,監測環境對重點愛護野生植物生長的影響;實行措施維護和改善重點愛護野生植物的生長條件。
(3)建設項目對重點愛護野生植物產生不利影響的,建設單位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必需對此作出評價;環境愛護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時,應當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五,論述題(第1小題8分,第2小題12分,共20分)32.談談我國征收排污費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其改革方向。答:(1)缺陷:1排污費的性質不明。排污費究竟是污染損失的補償,稅收還是對企業的經濟性懲罰,法律未作出明確規定。
2收費標準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導致企業寧愿繳納排污費也不愿治理污染。
3收費的計算方法不合理。同一排污口排放兩種以上有害物質的,只依據其中收費最高的一種污染物計征排污費,而不是依據多種污染物質累計收費,使不同的排污者在競爭中處于不同等的地位,使削減污染物種類的排污者在經濟上得不到實惠,從而無法刺激排污者削減污染物。
4收費的運用不合理。原來將排污費的80%返還給企業治理污染,造成企業費用負擔不均,影響污染治理資金有效地發揮作用,并把治理費用轉嫁給了消費者。對此,國務院于1988年9月頒布了《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有償運用方法》,規定從排污費用于補助重點污染單位治理污染的資金中提取20%-30%,設立污染源治理專項基金。該項基金設在省,市,縣環保部門,實行有償運用,托付銀行貸款。貸款對象為繳納排污費的企業,用于治理重點污染源和三廢綜合利用。對收費運用方法的這種修改,在肯定的程度上有助于解決把污染治理費用轉嫁給消費者的問題,有利于提高環保資金的利用率,但仍為從根本上解決上述問題。
(2)改革方向:
1法律應當明確規定排污費所具有的補償環境損害,使污染者擔當肯定經濟責任的性質。
2提高收費標準,使收費標準略高于污染治理成本。
3實行多項污染物累計收費。
4對排污費全面實行有償運用。33.試結合各國環境侵權立法的規定,談談現代環境民事訴訟的特點。答:(1)環境民事訴訟是環境侵權的受害人為愛護自身的人身,財產和環境權益,依據民事訴訟的條件和程序向法院提起的針對侵權行為人的訴訟。
(2)及一般的民事訴訟相比較,環境民事訴訟有其自身的特點:
1起訴資格放寬。為了使公眾廣泛地參及環境及資源愛護,英,美等國環境及資源法往往規定任何
人都可以針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提起訴訟。我國的環境及資源愛護法規定,公民對污染及破
壞環境(包括資源)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包括向法院提起訴訟。
2舉證責任轉移。在環境訴訟中,由原告擔當主要舉證責任會遇到很多困難。因此,有的國家在環
境愛護立法和判例中,實行了舉證責任“轉移”或“倒置”的原則,即由原告擔當舉證責任,改為
由被告舉證,或者原告只需提出受到損害的事實證據,假如被告拒絕擔當民事責任,則須要提出反
證。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在因環
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
(3)因果關系推定。由于環境損害因果關系的認定非常困難和困難,在環境侵權中假如堅持嚴密
科學的因果關系證明會在事實上剝奪受害人的勝訴權。為了加強對受害人的愛護,很多國家在環境
及資源愛護法中或司法判例中確立了因果關系“推定”的原則,即在不能確定因果關系時,接受
“流行病統計學”等方法,“推定”因果關系是否存在。
(4)訴訟時效延長。由于環境污染損害的發生往往有一個積累,潛藏的過程,而且確定因果關系
從而找尋致害人,確定財產和人身損害的準確事實及供應有關證據比一般損害賠償的訴訟要困難得
多,因而我國《環境愛護法》規定了環境訴訟的特殊訴訟時效,即“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
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六,案例分析(每小題10分,共20分)34.河南省某縣農民張某,承包水庫水面,用網箱養魚,并租了一條水泥船和雇傭兩個工作人員在水庫中日夜看護,張某本人也常常住船看護。一天早晨,張某起床后,看到很多死魚漂移水面,且水面散發出難聞的氣味。張某意識到可能是水體受到某化工廠污染致魚死亡,于是立刻到縣環保局要求察看死魚現場。縣環保局的工作人員說: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漁業水污染事故應由漁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于是張某又立刻到負責漁政管理的水庫管理局漁政管理站要求其調查處理死魚事故。但漁政管理站的站長說,不可能是污染致魚死亡,所以既不組織對水庫水質進行監測,也不到現場調查死魚狀況。為了固定證據,張某只好讓縣公證處對其死魚狀況進行公證,證明死魚損失達40多萬元。死魚事務后不久,某化工廠就收到漁政管理站發出的因漁業污染事故罰款15萬元的確定。由于缺乏漁政管理站的現場調查監測資料,張某無法向排污者索賠,于是便以漁政管理站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向法院提起以漁政管理站為被告的行政訴訟,要求其賠償死魚損失40萬元。法院以漁政管理站不具有法人資格為由,讓張某變更被告,但張某拒絕變更,于是法院裁定駁回張某的起訴。分析:(1)環保局工作人員的說法對嗎為什么答:(1)環保局工作人員的說法是正確的。因為《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2款規定,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由漁政管理機構調查處理。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務,排放污染物超過正常排放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必需馬上實行應急措施,通報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損害的單位,并向當地環境愛護部門報告。船舶造成污染事故的,應當向就近的航政機關報告,接受調查處理。造成漁業污染事故的,應當接受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的調查處理。(2)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確為什么答:法院的裁定是正確的。因為漁政管理站是水庫管理局的下屬單位,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張某應當依據法院的要求變更被告人。(3)張某應當通過什么途徑解決死魚損害賠償問題答:在目前狀況下,張某可以通過下列兩條途徑解決死魚損害賠償問題:
(1)以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向法院提起以漁政管理站的上級單位水庫管理局為被告的行政訟,要求其賠償因不履行法定職責給張某造成的損失。
(2)對向水庫排放廢水的化工廠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賠償污染損失。35.張某系張樓村村民,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建起了一磚瓦廠,并核發了30.7畝的《土地運用證》。在該土地能夠用于做磚瓦的土壤被取用完以后,張某為了接著經營磚瓦廠,便及村干部協商,將村里的16.1畝耕地劃歸磚瓦廠運用,并及該村二組簽訂了土地運用協議書,張某向村里繳納種植補償費共4800元。同時還及村民唐某,沈某,賈某等私下達成用地協議,占用耕地5畝用于取土燒磚。經村民舉報,縣土地管理局對張某占用耕地的行為進行查處,并作出處理確定:對張某處以每平方米5元的罰款,限期復原土地原狀,責令加倍賠償唐某,沈某,賈某土地兩年不能耕種的損失。問:(1)張某及村民組簽訂的用地協議是否合法?請說明理由。答:張某及村民組和村民簽訂的用地協議是非法的,也是無效的。因為:《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礦,取土等。村委會和村民組都無權批準運用耕地用于企業取土燒磚。農民個人更無權轉讓其承包的耕地的運用權用于非農業生產。(2)指出縣土地管理局的處理確定存在的問題。答:縣土地管理局對案件的處理存在下列問題:
(1)只懲罰了張某,未懲罰同樣是擅自將農民集體全部的土地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村委會和私下轉讓耕地運用權的村民。
(2)對非法轉讓耕地運用的,沒有賜予沒收非法所得的行政懲罰。
(3)責令加倍賠償損失的行政確定無法律依據。全國2003年1月高等教化自學考試環境及資源愛護法學試題及答案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19分)1.不屬于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有(D)A.生產者B.消費者C.分解者D.有機體生態系統: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體和肯定的空間環境共同組成的具有肯定結構和功能的綜合體系。由生產者,消費者,分解者,無生命物質四部分組成。2.在環境及資源管理中具有代表性的政策轉變的標記是由誰提出的建議:“防重于治”(D)A.聯合國環境及發展大會的《里約宣言》B.聯合國環境及發展大會的《21世紀議程》C.世界環境及發展委員會(WCED)的報告《我們共同的將來》D.經濟及發展組織(OECD)第二次環境部長會議紀要具有代表性的政策轉變的標記是1979年經濟及發展組織(OECD)第二次環境部長會議紀要提出的建議:各國環境政策的核心應當是“防重于治”。得到了工業發達國家的普遍贊同。3.“三同時”制度首創于(A)中國首創A.美國B.日本C.法國D.英國4.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個人連續幾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終止承包合同(B)A.1年B.2年C.3年D.4年5.環境及資源愛護法律責任的主體具有怎樣的特點(D)A.針對性B.單一性C.廣泛性D.特定性6.某排污工廠旁邊的農戶,有意引用未經處理的污水澆灌,造成了農田減產,于是,該農戶向工廠索賠。對此,由誰擔當責任(A)A.該農戶B.排污單位C.該農戶和排污工廠D.該農戶和排污單位均無責任7.在環境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原則為(B)A.誰主見誰舉證B.舉證責任倒置C.共同舉證D.一般的訴訟舉證規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992)第74條規定:在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8.由于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不斷增大,我國出現了大范圍的(A)A.酸雨B.沙塵暴C.煤煙一機動車尾氣混合型污染D.“溫室效應”9.夜間突發的噪聲,最大值不準超過標準值(A)A.15dBB.20dBC.25dBD.30dB10.征用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由誰批準(A)A.國務院B.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D.縣級以上土管部門11.臭氧層的愛護,第一個相識到有必要在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實際危害之前實行預防性的措施的公約(B)A.《人類環境宣言》B.《愛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C.《關于削減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D.《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2.運用供水工程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什么費用(B)A.水資源費B.水費C.水開發建設基金D.取水費13.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應在建設項目的哪一階段報批(A)A.可行性探討階段B.設計階段C.施工階段D.竣工投產階段14.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作用是什么(B)A.確定環境是否被污染的依據
B.確定應否讓排污者擔當相應法律義務和責任的依據C.確定某環境標準是否合法有效的依據D.確定環境監測數據以及環境糾紛中有關各方出示的證據是否合法有效的依據15.民用核設施選址,設計,建立,運行和退役應當貫徹的方針是(B)A.效益第一B.平安第一C.質量第一D.效率第一16.海洋特殊愛護區,海上自然愛護區的確定必需經誰批準(A)A.國務院B.省級以上人民政府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D.國務院環保主管部門17.在我國領域內不適用《水污染防治法》的是(D)A.江河,湖泊B.運輸河C.水庫D.海洋18.在我國,礦產資源實行的是(A)A.國家全部權B.集體全部權C.國有和集體全部并存D.國有,集體,個人全部并存19.對于水污染源管理要加強“防”和“治”。“防”是通過建設項目環境愛護管理體現,而“治”是通過什么來體現(B)A.水污染物總量限制制度B.水污染源管理制度C.城市污水處理制度D.建立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愛護區制度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18分)20.漁業資源具有:(ABCD)A.流淌性B.洄游性C.隱藏性D.集群性E.有限性所謂漁業資源(水產資源),是指水域中可以作為漁業生產經營的對象以及具有科學探討價值的水生生物的總稱。是一種可再生的生物資源,具有很大的流淌性,洄游性,隱藏性,集群性。21.哪些森林,林木,林地運用權可以依法轉讓:(ABE)A.用材林及其林地運用權B.經濟林的采伐跡地的林地運用權C.防護林及其林地運用權D.母樹林及其林地運用權E.薪炭林及其林地運用權22.我國現行環境及資源愛護法體系的構成是:(ABCDE)A.憲法關于環境及資源愛護的規定B.環境及資源愛護基本法C.環境及資源愛護單行法規D.環境標準E.其他部門法中的環境及資源愛護法律規范23.自然資源運用權的取得通常有:(ABCD)A.確認取得B.授予取得C.轉讓取得D.開發利用取得E.強制取得24.環境污染導致的死亡引起的財產賠償包括:(ACD)A.死者死亡前醫療或搶救費用B.誤工費C.喪葬費D.死者生前由他扶養人的生活費用E.其他費用②人身損害引起的財產賠償主要有三種狀況:健康損害;人身傷殘;死亡。健康損害和人身傷殘引起的財產賠償,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應當包括:醫療費,因誤工削減的工資收入或其他勞動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死亡者引起的財產賠償應包括:死者死亡前醫療或搶救的醫療費用,喪葬費和死者生前由他撫養人的生活費用等。25.按大氣污染物的來源,可將大氣污染分為:(CDE)A.高空污染B.全球污染C.煤煙型污染D.石油型污染E.特殊型污染依據大氣污染物的來源,可將大氣污染分為:煤煙型污染,石油型污染,特殊型污染。依據大氣污染的范圍,可分為:低空污染,高空污染,全球污染。26.《水污染防治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ABC)A.江河B.湖泊C.水庫D.內海E.領海
第二條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江河,湖泊,運輸河,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愛護法》。27.開發利用水資源應遵循的原則有:(ABCE)A.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B.利益兼顧及興利除害相結合的原則C.節約用水的原則D.生活用水優先原則E.因地制宜原則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遵循的原則:⑴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⑵利益兼顧及興利除害相結合的原則。⑶生活用水優先原則。⑷因地制宜原則。28.哪些林木的全部權歸個人全部(ABC)A.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B.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林木C.個人承包集體全部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種植的林木(承包合同未另有約定的)D.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在單位院內種植的林木E.集體承包國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種植的林木(承包合同未另有約定的)《森林法》第二十七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部隊營造的林木,由營造單位經營并依據國家規定支配林木收益。集體全部制單位營造的林木,歸該單位全部。農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種植的林木,歸個人全部。城鎮居民和職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內種植的林木,歸個人全部。集體或者個人承包國家全部和集體全部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種植的林木歸承包的集體或者個人全部;承包合同另有規定的,依據承包合同的規定執行。森林或林木的全部權權利人:國有宜林荒山由國有單位造林,或由國家供應資金單位或個人承包造林的,其林木全部權歸國家全部;有宜林荒山由單位或個人自籌資金承包造林的,其林木全部權歸承包者全部;以合作,合資等形式造林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國有宜林荒山由單位或個人租賃,購買運用權造林的,其林木全部權歸租賃,購買者全部。集體全部的宜林荒山由集體經濟組織營造或由集體經濟組織供應資金單位和個人承包造林的,其林木全部權歸集體全部;集體全部的宜林荒山由單位和個人自籌資金承包造林的,其林木全部權歸承包者全部;以合作,合資等形式造林的,按合同約定執行;集體全部的宜林荒山由單位和個人租賃,購買運用權造林的,其林木全部權歸租賃,購買者全部。村民在自留山造林的,其林木全部權歸村民全部。已劃給村民造林的自留山,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確定的期限內未造林,由集體組織營造的,其林木全部權歸集體全部。通過合法途經,比如投標,或者他人轉讓,獲得的林木,其林木全部權歸中標者全部。三,名詞說明(每小題3分,共15分)29.環境及資源愛護法律關系:是指環境及資源愛護法主體之間,在利用,愛護和改善環境及資源的活動中形成的由環境及資源愛護法規范所確認和調整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系。30.環保基礎標準和方法標準:是為制定環境質量標準和排放標準須要遵守的具有指導意義的符號,指南,導則以及關于抽樣,分析,試驗,監測的方法。31.特殊區域環境愛護:是指國家和社會為使特殊區域環境免遭人類活動不利影響而實行的維護,保留,復原等措施的總稱。32.固體廢物轉移:是指將固體廢物從某一地域運到另一地域的過程,但不包括在同一固體廢物產生源內部的轉移。33.自然愛護區:是指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自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愛護對象所在的陸地,陸地水體或者海疆,依法劃定肯定面積予以特殊愛護和管理的區域。四,簡答題(每小題6分,共24分)34.什么是環境問題?環境,資源,人口及發展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答:由于人類活動或自然緣由使環境條件發生不利于人類的變化,以致影響人類的生產和生活,給人類帶來災難,這就是環境問題。(1)人類社會的發展有若干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因素構成,這些因素形成一個環環相扣,物物相關的因果關系的網絡。就環境而言,它不是孤立發生的,要找到環境問題的根源和對策,必需考察這些困難因素之間問題的根源和對策,必需考察這些困難因素之間的相互關系,其中聯系和制約最為親密的是環境,資源,人口及發展這四種因素。(2)A,環境及資源。自然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和必要條件。為了保證人類的生活和經濟發展的正常須要。為了保證人類的生活和經濟發展正常須要,就必需對自然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和養護。B,環境及人口。環境總是和人口有著親密的互為因果的聯系。在肯定社會發展階段,肯定地理環境和生產力水平的條件下,人口增值應有一個適當比例。人口增長過快,會刺激需求和生產,從而破壞人類環境系統的總平衡。C,環境及發展。發展包括社會發展,經濟發展,尤其是物質資料的生產是人類生活的物質基礎。(3)在人口,資源,環境及發展之間,存在著相互制約關系,從生態學的原理來看事實上是人類—環境系統所進行的物質循環及能量流淌的關系,又是三種再生產,即人類自身的再生產,自然的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相互結合和制約的關系。35.針對嚴峻污染大氣環境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落后設備,《大氣污染防治法》是如何規定的答:《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9條對嚴峻污染大氣環境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落后設備作了如下規定:(1)企業應當優先接受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削減大氣污染物的產生。(2)國家對嚴峻污染大氣環境的落后生產工藝和嚴峻污染大氣環境的落后設備實行淘汰制度。(3)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限期禁止接受的嚴峻污染大氣環境的工藝名錄和限期禁止生產,銷售,進口,運用的嚴峻污染大氣環境的設備名錄。(4)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或者運用者必需在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停止生產,銷售,進口或者運用列入前款規定的名錄中的設備。生產工藝的接受者必需在國務院經濟綜合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內停止接受列入前款規定的名錄中的工藝。(5)依照前兩款規定被淘汰的設備,不得轉讓給他人運用。36.我國水資源愛護基本原則有哪些《水法》規定的綜合措施是什么答:基本原則:(1)水資源國家全部原則;(2)全面規劃,綜合利用的原則;(3)節約用水原則。綜合措施:(1)愛護自然植被,種樹種草,涵養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2)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愛護和改善水質;(3)實行支配用水,厲行節約用水,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4)在開發,利用,愛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節約用水和進行有關的科學技術探討等方面成果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賜予嘉獎。37.簡述我國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答:(1)建設項目概括;(2)建設項目四周環境現狀。(3)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和預料。(4)環境愛護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5)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6)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設。(7)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五,論述題(12分)38.論環境民事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答:無過錯責任原則是因污染環境而給他人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害的單位或個人,即是主觀上沒有有意或過失,也要對造成的損害擔當賠償責任。(1)環境民事責任中實行無過錯責任制,是因為在這些訴訟中除少數事故性污染外,絕大多數污染損害都不是出于污染者有意或過失的,其危害范圍相當廣泛。(2)污染企業的經營和獲利,在肯定程度上是建立在污染環境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基礎上的。(3)因此不論加害者有無過錯,從加害企業的收益中賠償受害人的損失,符合公允原則。由此,在環境民事責任中,用無過錯責任制取代過錯責任制已成為很多國家環境立法中的通用原則。無過錯責任的免責條件:免除責的條件一般均有法律規定,我國《環境愛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愛護法》具體規定如下:(1)不可抗力;(2)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3)有第三者的有意或過失引起的。六,案例分析題(12分)39.1992年6月23日,上訪人孫某訴稱:他家從1981年春開始成立貴玉養雞場,至1991年10年間始終越辦越好。由初期年收入2000多元發展到1990年收入1.5萬元。1991年下半年雞西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在緊靠他家雞舍不到3米遠的地方新建了一座預制板廠,該廠攪拌機,震搗器,汽車,吊車,推土機等各種機械設備成天轟鳴震響,混凝土攪料水直浸他家住宅墻基致使正在孵化的1800只小雞全部震死,已經孵出的2400只小雞也相繼死掉。雞場內產蛋雞全部嚇得亂飛亂跳,不得不按肉雞賣掉,正在下搌的母豬像瘋了一樣鬧圈,也不得不處理掉。從1991年8月起至1992年6月止,直接減收了3萬多元。家中房屋被振動和水浸造成下沉,出現裂縫,全家人黑夜白天均不能很好休息,身心健康受到嚴峻損傷。為此,來環保部門投訴,要求該建設公司擔當責任。后經市環保局查明,該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預制板廠從籌建,投產到擴建均未履行環保“三同時”審批手續。同時市環保局監測,他家室內噪聲70分貝,距聲源5米處震搗器旁95分貝,均超過國家噪聲質量標準,所反映狀況屬實。問:(1)該戶人家的損失應由誰擔當答:該戶人家的損失應由雞西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擔當責任。(2)該建筑公司有無違法行為答:該建筑公司有違法行為。全國2003年10月高等教化自學考試環境及資源愛護法試題及答案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1.可持續發展原則的首要要求是【C】A.愛護改善生態環境B.協調社會經濟發展C.滿意人民基本須要D.合理利用自然資源【解析】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意當代人的須要,又不對后代人滿意其須要的實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對這一概念可以說明為:①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是發展,其目的是為了增進人類的福利,改變人類的生活質量;②要實現發展以滿意須要,同時又應當為維持生態系統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為,不至于因為當代人類的發展危害滿意后代人類發展所須要的物質基礎;③應當把經濟發展和生態的可持續性有機的結合起來。2.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D】A.仍應繳納排污費B.仍應繳納超標排污費C.減半繳納排污費D.不再繳納排污費【解析】《水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城市污水應當集中處理,并作了如下規定:①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必需把愛護城市水源和防治城市水污染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建設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網,有支配的建設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城市水環境的綜合治理。②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依據國家規定向排污者供應污水處理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的,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③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污水處理收費,管理以及運用的具體方法,由國務院規定。3.在我國,有權頒布地方環境質量標準的是【A】A.省級人民政府B.省會城市人民政府C.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D.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解析】本題考查地方政府環境標準的制定權:①對于環境質量標準,省級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報國家環保總局備案;②對于污染物排放標準,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排放標準的地方排放標準;向已有地方標準的區域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標準;③對于環保基礎標準和環保方法標準,地方無權制定,只能由國家制定。全國統一執行國家級標準。4.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的環保部門對當事人之間就固體廢物污染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糾紛作出的處理,在性質上屬于行政【B】(常考題)A.命令B.調解C.仲裁D.裁決【解析】環保部門對當事人之間就環境污染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糾紛作出的處理,在性質上屬于行政調解,不是行政裁決。對此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明確規定。因環境污染引起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能以作出確定的環境愛護行政主管部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5.我國《環境愛護法》規定,對本轄區環境質量負責的是【D】(法律條文的駕馭狀況)A.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環保部門B.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設部門C.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D.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解析】《環境愛護法》第十六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實行措施改善環境質量。”6.除法律規定免責的情形外,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行為人【C】A.若主觀上沒有過錯,不擔當賠償責任B.若主觀上沒有過錯,可以免除賠償責任C.無論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都應當擔當賠償責任D.只有從事了違法排污行為,才應當擔當賠償責任【解析】考查環境民事責任中的無過錯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是指因污染環境而給他人造成財產或人身損害的單位或個人,即使主觀上沒有有意或過失,也要對造成的損害擔當賠償責任。我國法律規定,環境污染的損害賠償實行無過錯責任制。無過錯責任的免責條件:不可抗力,因受害人自身引起損失,由第三者的有意或過失引起的損失。7.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應當定期發布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公報的是【D】A.大,中城市人民政府B.大,中城市人民政府氣象部門C.大,中城市人民政府衛生部門D.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環保部門【解析】《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環境愛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發布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公報,并逐步開展大氣環境質量預報工作。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公報應當包括城市大氣環境污染特征,主要污染物的種類及污染危害程度等內容。8.我國《海洋環境愛護法》規定,凡具有特殊地理條件,生態系統,生物及非生物資源及海洋開發利用特殊須要的區域,可以建立【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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