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 18937-2003《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編制規則》是中國國家標準之一,旨在為全國范圍內的產品和服務提供一個統一、規范的編碼系統。該標準的實施有利于信息交換、物流管理、電子商務及統計分析等多個領域的標準化和高效運作。以下是該標準的主要內容說明:

  1. 目的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的結構、編碼原則、編碼方法及代碼管理等要求,適用于各類產品和服務的標識與信息交換。

  2. 術語定義:明確了“產品代碼”、“服務代碼”、“統一代碼”等相關基本概念,確保在應用過程中的一致性理解。

  3. 代碼結構:統一代碼由多個層次組成,包括但不限于類別代碼、特征代碼、廠家代碼、序列號等部分,具體結構根據產品或服務的特性而定,旨在通過這種層次化結構實現對產品和服務的精確分類與唯一標識。

  4. 編碼原則:遵循唯一性、穩定性、可擴展性、簡明性等基本原則,確保代碼能夠適應市場變化,同時便于識別和使用。

  5. 編碼方法:詳細說明了如何根據產品的種類、規格、生產廠商等信息,以及服務的類型、提供者等特征,按照規定的格式和規則進行編碼。此部分還涉及校驗碼的計算方法,以驗證代碼的正確性。

  6. 代碼管理:闡述了代碼的分配、注冊、維護及更新等管理機制,確保代碼系統的持續有效性和權威性。這包括建立國家層面的代碼管理中心,負責代碼的統一管理和分配工作。

  7. 實施與過渡:對新舊代碼體系的轉換、過渡期的安排及實施過程中的注意事項進行了指導,幫助各相關方順利采納和應用統一代碼系統。

  8. 附錄:可能包含具體的編碼示例、分類代碼表等輔助材料,以便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執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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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 已被廢除、停止使用,并不再更新
  • 2003-01-17 頒布
  • 2003-04-16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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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CS35.040A2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8937--2003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編制規則Unifiedcodingrulesforproduetsandservieesidentification2003-01-17發布2003-04-16實施華中民共和八發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GB18937—2003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本標準為第一次制定。本標準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中國標準研究中心提出本標準由中國標準研究中心歸口。根據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的授權,本標準由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并由其作為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集)的維護機構。任一產品生產商和服務提供商均可向該維護機構(或其分支機構和代理)提出產品與服務的賦碼申請。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管理中心的聯系信息如下:址:電子郵箱:info@活:(10)84650946真:(10)84641436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研究中心、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機械科學研究院、北京鑫科運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中儲物流在線有限責任公司、春蘭(集團)公司。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碧松、孫文峰、房慶、俞汝龍、陳燕南、陳國培、李西平、馮耕中、于洋、秦松祥

GB18937—2003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編制規則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代碼的編制規則,以使在市場中流通的每種產品與服務均擁有一個唯一不變的代碼。本標準適用于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的編制工作,也適用于與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儲運、銷售、售后服務、管理等有關的信息處理和信息交換。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劫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T19000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GB/T19000一2000,idtISO9000:2000)3產品與服務內涵的界定3.1根據GB/T19000的定義·產品指一組將輸入轉化為輸出的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活動所產生的結果。注:通用的產品類別有服務(如運輸)軟件(如計算機程序、數據庫)硬件(如發動機機械零件、電子元器件)、流程(1)服務通常是無形的,并且是在供方和顧客接觸面上至少需要完成一項活動的結果。服務的提供可涉及請如:在顧客提供的有形產品上所完成的活動(如維修汽車);在顧客提供的無形產品上所完成的活動(如根據收益表準備稅款申報書)無形產品的交付(如授課);為顧客創造筑圍(如賓館環境的布置)。(2)軟件由信息組成,通常是無形產品,并可以方法、論文或程序的形式存在。(3)硬件通常是有形產品,其量具有可計數的特性。(4)流程性材料通常是有形產品·其量具有連續的特性:硬件和流程性材料通常被稱之為貨物。3.2為了便于理解、推廣和應用,本標準將GB/T19000中的產品分解為產品與服務,特指-一個機構生產或提供的具有特定名稱、規格、包裝等的單種物品或單項服務。代碼的結構和表示形式4.1代碼的結構4.1.1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由13位數字本體代碼和1位數字校驗碼組成。4.1.2本體代碼采用系列順序碼或順序碼.由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維護機構“全國產品與服務統一代碼管理中心”統一分配、維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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