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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建立環境監測和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是搞好安全環保生產的重要保證,也是進行科學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因此,特制定本規定。各級領導要認真貫徹、執行環保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的指示精神。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真正把我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落實到實處。從改革生產工藝出發,努力提高自然資源的利用率,減少廢物排放。積極開展“三廢”綜合治理和余熱利用,治管并重,以管保治,不斷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對破壞環境或蓄意造成污染者(包括違章造成污染者)按照經濟責任制及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接受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安全的同時,把環境監測、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其中。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環境影響報告制”和“三同時”的規定,防止新的污染源產生。安環部負責組織協調公司環境的治理和污染控制管理和檢查工作,并編制環保計劃和長遠規劃。安環部負責全公司污染源調查,中心化驗室負責環境質量監測,兩科室共同積累資料,對相對應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安環部、綜合辦公室積極開展環保的宣傳、教育工作,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凡已建成的環保設施必須保證正常運轉,未經安環部批準,不得任意停運。凡有污染產生的崗位,必須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按期完成本車間負責的污染治理、環保措施及項目。安環部督促各有關單位、車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煙氣、粉塵、廢水等的跑、冒、滴、漏,做到環保五同時。添置新設備,力求先進可靠,防止因設備問題而對環境造成污染。嚴防廢氣無組織排放,焦爐煤氣放散率就小于2%,排放達到國家標準GB16171-1996。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廢水,要實行清污分流,分別治理,一水多用和閉路循環。污水排放必須達到國家標準GB8978-96。對廢料、廢渣采用綜合利用措施、防止擴散和污染。嚴密監測生產噪音振動設備的運行情況,確保噪音振動達到國家標準GB12348-90。嚴格考核環保設備的維護、保養,其設施的完好率,必須保持90%以上。環境監測以人工采樣、化學分析、儀器分析進行工作,方法以“環境、監測標準分析法和污染源統一監測”為準,定期監測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達到國標GB16297-1996。

環保檔案管理制度第一條歸檔范圍:監測報告(報表)、排污費上繳、環境管理規章制度、環保設施管理臺帳、各類證書及批復、各類獎罰及協議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第二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存放。第三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借閱的檔案必須保護好、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主管部門領導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印,閱讀后應完整、按時歸還閱處。第四條檔案的銷毀:1、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許可無權隨意銷毀檔案材料。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銷毀。第五條凡接觸過保密文件(不論銷毀與否)的人員都需對此保密。

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制度為加強企業環境保護技術監督員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有關部門嚴格遵照執行:監督范圍(1)燃料及原材料;(2)各種廢水處理設施及廢水污染物排放;(3)煙氣處理設施及氣態污染物排放;(4)固廢的發生設施及處理方法;(5)各種噪聲治理裝置;(6)粉塵及煤場揚塵綜合治理設施;(7)其它環保設施;(8)綠化;監督內容(1)出焦過程中,地面除塵站運行正常,嚴禁冒荒煙,煉焦過程中保持爐體嚴密,杜絕跑煙冒火。(2)廢水必須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至熄焦沉淀池重復利用,并定期對廢水處理設施的運行效果進行監測、監督。(3)對產生噪聲的主要聲源場按有關規定設置噪聲防治設施,保證達到有關標準要求。(4)焦粉、焦油渣、廢舊脫硫劑等固廢污染物要按相關規定、指定回收利用。(5)濕法脫硫設施運行正常,通過定期化驗調試保證脫硫效果。(6)煤場擋風抑塵網和噴灑設施保持良好運行狀態,達到應有效果。(7)其它環保設施,如蒸氨、布袋除塵器等都要正常投運,保證達到有關標準的要求。(8)綠化是環境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廠區綠化率要達到可綠化面積的95%以上。

環境保護例會制度環境保護是企業生產經營中須堅決貫徹執行的重要任務,它事關企業的生存和職工的身體健康,為了學習和上級的指示要求,及時研究解決環保設施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努力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提高我們環境保護的水平,特制定如下例會制度:公司例會1、公司例會時間公司例會每月一次,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為例會。例會內容①例會前,9-10點組織各有關單位負責人進行全公司環境善、設備運行情況檢查,而召開會議,首先由安環部負責人通報本月環保運行情況和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并研究整改方案。②學習研究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提高環保裝備水平同行業單位的先進經驗。③研究年度環保工作任務重點,下達年度環保工作的任務。④通過環保工作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并使之不斷完善提高。⑤學習上級有關環保的政策要求,并貫徹執行。車間例會1、例會時間車間例會每星期一次,一般為星期一或星期五進行。2、例會內容①由車間負責人召集本單位環保負責人、副主任、工段長、班組長通報本星期或上星期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研究采取的措施。②對運行中發現的問題、本單位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公司請求協助解決。③學習貫徹公司下達的環保工作計劃任務和有關文件精神。

環境工作報告制度環境工作報告制度主要根據本企業本月環境工作情況總結以及對本月(年度)存在問題進行總結并提出整改意見和下月(年度)環境工作的計劃。具體內容包括: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物治理設施及其運行、操作和管理情況。監測儀器、儀表鑒定和校驗情況。采用的監測儀器分析方法和監測記錄。污染物治理及綜合利用情況。與污染有關的生產工藝、原材料使用情況。污染物減排完成情況。污染事故報告和處理情況。排污費繳納情況。針對上面存在問題提出的整改意見下月(年度)工作計劃。

污染源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加強換進保護,合理利用資源,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力求做到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的同意,特制定本規定。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廢水、廢氣、固廢、噪聲污染源及相應責任部門、車間。3、職責3.1、安環部負責污染源的監管、治理,生產部負責污染源相關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3.2、按污染源歸屬部門、車間,明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負責污染源的現場監管,環境隱患、環境事故的上報;3.3、污染源歸屬崗位操作人員,負責污染源的日常運行管理;4、制度內容4.1、公司的各污染源場所,應符合國家環保規范的要求,并在相關醒目位置設置標準的標示牌、職業危害告知牌;4.2、各部門、車間要加強環保教育,強化員工的環保意識,尤其是污染源相關崗位職工;4.3、加強對污染源的巡查,嚴格執行排放標準,發現超標排放和事故隱患,立即匯報,立即處理;4.4、消除污染源的跑冒滴漏,積極治理,防范于未然;4.5、公司職工有義務和權利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故意超標排放等不法行為。

廢水廢氣廢物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科學有效規范廢水、廢氣、固廢污染物的管理,防治環境污染,改善工作環境,減少三廢的產生和對環境造成的污染,保障員工及廣大群眾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廠廠內所有產生廢水、廢氣、固廢的排污單位。3職責3.1、安環部負責環保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組織編制相關環保制度,并分解、下達各部門;負責環保指標的考核;負責查找廠內環保隱患,并組織相關單位提出技術改進方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廠內各污染源的日常監查、監測與管理;負責日常監測數據的統計、匯總、上報;負責監督檢查各環保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3.2、生產部設備科負責環保治理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保證其正常、高效運行。3.3、生產車間及其它相關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廢水、廢氣、廢物污染源的防治、控制。3.4、污水處理站負責廠內廢水的處理,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有效運行及日常的維護、管理。4、管理內容與要求4.1、廢水的污染防治控制4.1.1、廢水的來源4.1.1.1、生產廢水生產廢水是指廠內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其中包括生產工藝排放廢水、冷卻排水、設備和場地清洗水、實驗廢水、化驗分析廢水、熄焦廢水和裝置區內收集的其它污水。4.1.1.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指生活區洗手間、浴室和食堂排放的廢水。4.1.1.3、雨水進入廠內由污水處理站雨水收集池收集的雨水。4.1.2、廢水排放的控制管理4.1.2.1、生產廢水的污染防治控制a、各車間產生的生產廢水,必須經收集沉降后再排到污水站進行生化處理。b、各車間排放的生產廢水,需經確認并得到批準后方可按規定排放到相應的收集池內;未經批準不得隨意往收集池內排放廢水。c、各生產及輔助車間排放的含污染物較高的生產廢水,需經預處理達到排放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處處理站。d、清洗設備、場地等產生的含油廢水必須排入收集池后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不得排入明溝。e、容器設備類檢修時,必須按相關管理規定,將其中的物料退凈、回收后,方可吹掃、清洗。f、實驗、分析化驗后的有毒廢液須收集、回收,按危險廢物管理,不得外排。4.1.2.2、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控制a、廠內的所有生活污水均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全部排入熄焦池,用于熄焦。b、生產部對生活用水、新鮮水消耗實行定額考核管理。4.1.2.3、雨水的污染防治控制a、初期雨水進污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到總排。b、各裝置污染區圍堰內收集的含油雨水進入污水處理站雨水收集池再進行處理。4.1.3、廢水的處理與排放4.1.3.1、廢水的處理工藝廢水通過管道排入隔油池,生活污水也由無壓水池泵送入隔油池;經隔除重油、輕油的污水進入調節池;調整合適后通過氣浮裝置后,進入生化處理系統(厭氧反應池、缺氧反應池、好氧反應池、接觸氧化反應池);再經混凝沉降分離后進入會用水池;然后再泵送通過過濾器進入熄焦池,全部用于熄焦。4.1.3.3、廢水的回收利用洗煤水全部沉降分離后回用洗煤;工藝廢水和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回用于熄焦;循環水、鍋爐冷凝水直接回用熄焦;多余脫硫溶液用于煤場噴灑。熄焦廢水經焦沉池沉降,清理粉焦后循環回用。4.1.4、廢水的監測、檢查與考核a、化驗室負責對廢水樣品及時檢測、分析的工作,包括COD、NH3—N、pH值等,并給相關部門報送檢測報告單。b、安環部按監測要求及規定的監測方法對廠內污染源、污水站、各處理單元、污水回用裝置進行監測,建立臺帳,并及時將結果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便及時調整生產操作。c、污水站按本單位監測計劃對污水站各控制單元等進行監測,并建立相關記錄。d、加強廢水監測,確保處理后廢水達標。4.2、廢氣的污染防治控制4.2.1、廢氣的來源4.2.1.1、工藝廢氣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藝廢氣、由放散管道溢出的煤氣及煤氣燃燒后的尾氣;剩余煤氣4.2.1.2、車輛尾氣施工用機械和交通運輸車輛排放的尾氣;4.2.1.3、無組織廢氣存儲、使用過程中無組織排放的煤氣、煤塵、熄焦混合氣、各種物料揮發氣等,以及設備、管道、閥門老化而引起的跑冒滴漏;4.2.2、廢氣的排放的控制管理4.2.2.1、工藝廢氣a、放散煤氣經放散火炬充分燃燒排出;焦爐、鍋爐、管式爐用煤氣經化產裝置煤氣凈化后,充分脫出S、NH3等污染物,確保燃燒后排放尾氣S、N氧化物濃度達標;剩余煤氣外送工業園區慶江玻棉廠生產用。b、各車間負責本單位氣體回收設施的運行與管理護工作4.2.2.2、車輛尾氣a、公司內客貨運輸車輛必須持有公安機關頒發的年度檢驗合格證,方可上路行駛。b、車輛在停車時應熄火,不允許怠速造成大氣污染。c、外單位車輛進公司,由門衛要求其停在指定的區域內,停車時應熄火,不準怠速造成大氣污染。4.2.2.3、無組織廢氣a、公司建有一座裝煤出焦二合一地面除塵站,用于裝煤、出焦時收集廢氣,再采用脈沖布袋干式除塵;煤場四周建有底部6m高擋墻加上部4m高抑塵網,總高10m抑塵裝置,并配套灑水設施;備煤輸送物料采用封閉運輸廊道,并在破碎機上下料口設有集塵罩,收集粉塵后送布袋除塵系統;熄焦廢氣經木質折流板控制除塵排放。b、車間維修人員對設備、管道、閥門等經常檢查、維修,保持裝置的氣密性良好。當班人員加強巡查,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b、安環部定期檢查氣體報警裝置的靈敏度及使用情況;c、加強管理,各車間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減少廢氣、粉塵對身體的傷害。d、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4.2.3、廢氣的排放a、工藝廢氣有組織達標排放;無組織排外廢氣經相應環保設施后排放;b、車間內保持空氣暢通,員工穿戴好防護用品。4.2.4、廢氣的監測、檢查與考核4.2.4.1、環保員及崗位人員對本單位的廢氣狀況進行日常監控和檢查,根據監測報告,建立臺帳。4.2.4.2、安環部、生產部負責檢查監督員工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安環部負責制定廢氣監測計劃,對現場進行檢查,并根據生產信息及監測報告結果,對各單位進行考核。4.2.4.3、地面除塵站及配套設備由車間及時維護保養,以保證處理質量。4.2.4.4、異常情況下的工藝廢氣排放,執行應急預案。4.3、固廢的污染防治控制4.3.1、固體廢棄物分類4.3.1.1、危險固體廢棄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棄物名錄,在生產和生活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固體廢棄物,主要有粗苯洗油再生殘渣,瀝青渣,煤焦油分離殘渣,煤矸石等;收集池沉降廢渣;廢編織袋;污水處理站壓濾污泥等。4.3.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指在生產、生活中產生的不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產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4.3.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體廢棄物:指在生產、辦公活動中產生的可回收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生產和設備維修產生金屬零件、中煤、煤泥、廢紙箱、廢木箱、玻璃瓶罐、廢塑料、廢紙等。4.3.2、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和存放4.3.2.1、各部門應按照廢棄物分類,設置臨時放置點,并分別設置明顯標識。4.3.2.2、廢棄物產生后,應按不同類別和相應要求及時放置到臨時存放場所或固廢場。臨時的存放場所,應具備防泄漏、防飛揚等設施或措施。4.3.2.3、危險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及存放a、各車間產生的固廢按規定收集固廢。b、各車間將產生的固廢分類收集到一定數量后,向安全環保部申請固廢入庫。c、安全環保部批準入庫,并開據入庫單后按指定位置整齊規范的放置在固廢場內,e、未經審批同意,各部門不得私自將固廢轉移至固廢場。f、窨井及收集池內殘渣需晾干或壓濾后方可放入固廢場,廢液排至污水處理站。4.3.2.4、一般固體廢棄物存放a、生產中產生的廢紙箱、廢瓶罐、廢紙、金屬邊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廢棄物指定區域或存放箱。b、已經報廢不能使用的設備放入報廢設備區。c、不可回收的廢棄物放入垃圾區域或垃圾桶內。4.3.3、固體廢棄物的處理4.3.3.1、危險固體廢棄物的處理a、危險固廢收集裝置的固廢達到一定量后,由環保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固廢轉移或移交由資質單位處理,轉移聯單、過榜單等存檔。b、可回收利用危險廢物,經安全環保部同意后,分批、按需,由專人轉運加以利用。責任車間和安全環保部負責危險廢物回收利用全程監督。c、固廢收集裝置及貯存場所的日常管理由各車間相應人員負責。4.3.3.2、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一般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應優先考慮資源的再利用,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廢棄物由各單位安排人員整理,再回用或者轉賣給物資回收部門;不可回收的廢棄物與生活垃圾等,由環衛部門或受委托單位統一運送到垃圾場處理。4.3.4、委托處理a、在生產、辦公和生活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體廢棄物可由綜合部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置。b、綜合部部應與被委托單位簽訂委托處理固體廢棄物協議,明確雙方職責和在運輸、利用及處置過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項。4.3.5、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記錄固體廢棄物的處理情況應記錄在《固體廢棄物清單》中。4.3.6、綜合部、生產部和安環部應每個月檢查一次全公司固體廢棄物的存放和處置情況,并記錄檢查結果。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貫徹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強危險廢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儲存、轉移、利用及處置活動。3、職責3.1、各車間負責本車間產生危險廢物的收集、分類、標示和數量的統計,及危險廢物臺賬的建立。3.2、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各車間危險廢物各環節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及不定期檢查。3.3、生產技術部負責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險廢物的協調處理工作。3.4、銷售部負責確需外協處置的危險廢物的外協工作。確保由具備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保證按國家規定由具備相關資質的運輸方依法運輸。3.5安全環保部負責對由車間提出的危險廢物的轉運儲存、回收利用、外協處置申請的批準。還負責危險廢物相關資料在當地環保局的備案及相關處理的報批工作。3.6、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對安全環保部批準工作的審核。4、管理內容與要求4.1、危險廢物的生產管理4.1.1、生產技術部要積極改進生產工藝和做好生產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廢物的產生。4.1.2、產生危險廢物的工序班組長及崗位操作工負責危險廢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及時上報。4.1.2、各車間主任對本車間的危險廢物負責,堅決杜絕跑、冒、滴、漏現象。4.1.3、生產區危險廢物收集裝置應有醒目的警示標志。4.2、危險廢物的轉運4.2.1、各車間及時向安全環保部提出對將達到車間儲存臨界值需轉運處理危險廢物的申請。4.2.2、經安全環保部及分管領導批準后4.2.3、由專人、專車進行轉運,車間負責對轉運危險廢物進行統計上賬。4.2.4、危險廢物儲存場所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有醒目的警示標示。4.3、危險廢物的利用4.3.1、可利用為公司生產原料的危險廢物,由車間申請,生產技術部協調,安全環保部和分管領導批準分批返回生產系統。4.3.2、可利用危險廢物返回生產系統的轉運工作由專人、專車負責,車間進行統計上賬。4.3.3、生產技術部對整個過程進行監管。4.4、危險廢物的處置4.3.1、對車間提出的危險廢物處理申請,經由安全環保部認為需外協處置的,經由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批準,方可進行下一步處置工作。4.3.2、經領導批準后,由銷售部協調具有危險廢物運輸、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處置。4.3.2、車間進行統計上帳。4.5、危險廢物的應急處理4.5.1、由生產車間、生產技術部、安全環保部聯合制定危險廢物突發情況應急預案,并保單地環保局備案,并組織演練。4.5.2、發現危險廢物產生、收集、儲存、轉移、利用及處置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第一時間處理,必要時由領導啟動應急預案。4.6、其他4.6.1、危險廢物情況(生產工藝、處理辦法、處理計劃)發生變化前,安全環保部應先向當地環保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4.6.2、危險廢物的轉移必須先得到當地環保局的批準。4.6.3、禁止危險廢物與一般廢物混放、混存、混運。

噪聲管理制度1、目的加強噪聲的控制管理,減少噪聲對環境造成的污染。2、適用范圍本程序使用于公司內生產、辦公、生活和其他活動所產生的噪聲的控制。3、職責3.1、安環部負責全處范圍噪聲治理工作的監督。3.2、各部門、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車間范圍內的噪聲控制管理。4、管理規定4.1、公司存在的注意噪聲源:4.1.1、各種機電設備運轉產生的噪聲,如煤氣風機、振動篩、各類泵等。4.1.2、車輛、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4.1.3、工程施工產生的噪聲。4.1.4、其它4.2、噪聲的控制措施4.2.1、機電設備噪聲的控制措施a、在操作中嚴格遵守機電設備的操作規程,防止因誤操作而產生異常噪音。b、按照機電設備的檢查與維護要求,定期做好加注潤滑油,更換易損件,緊固各個零部件等工作。c、加強各種機電設備的巡檢工作,遇到突發情況時,及時修理產生異常噪音的設備,縮短異常噪音的排放時間。d、盡可能將噪聲源與工作人員相隔離,減少噪聲對接受者的影響。4.2.2、車輛機械設備噪聲的控制措施a、嚴格遵守車輛、機械設備操作規范,防止因誤操作而產生異常噪音。b、定期對車輛、機械設備的主要部件進行維修和保養,保持其技術性能良好,使其排放的噪聲符合有關技術標準。c、檢查車輛、機械設備的狀態時、注重對其噪聲的監測,對超過噪聲排放標準的車輛、機械設備及時采取控制措施。d、加強車輛、機械設備的檢查工作,遇到突發情況時,及時修理產生異常的車輛、機械設備,縮短異常噪音的排放時間。e、進入公司區域內的車輛及外部車輛禁止鳴喇叭。4.2.3、工程施工中噪聲的控制措施a、工程主管部門應要求施工單位作業時,符合國家《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125-90的規定。b、施工單位在管理處區域內作業時,應采取相應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業時間安排,盡量減少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響。c、對超過噪聲標準的作業,應采取有效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前告知相關部門。4.2.4、對其它類噪音的控制措施a、在使用音響設備時,應注意音量的大小,并且禁止在辦公室區域內大聲喧嘩。b、在辦公室區域內盡量減少各種辦公設備的工作時間,用完后就及時關閉。c、加強門窗的密封性,做到隨時關閉門窗,將工作人員與噪聲源隔離開。4.2.5、在各種生產活動中,應注意改進工藝流程及工作程序,減少各種設備因長時間運轉所產生的噪聲。4.2.6、及時更換超過使用年限的設備。在購置新的設備時,應進行評價,其噪聲排放標準要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在同等條件的情況下,應優先選擇低噪聲的設備及車輛,以減少噪聲的排放。4.3、接受者的防護4.3.1、根據實際情況,給處于噪聲環境下的人員配備耳塞,耳罩等防護用品。4.3.2安排工作時,盡可能減少處于噪聲環境中的暴露時間,以減輕噪聲對人體的危害。

環保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目的為加強環境污染防治設備設施的管理,保證環保設備設施有效地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為防治環境污染而設的各種處理、凈化、控制和綜合利用污染物及防治其他公害的設備、設施。3、內容3.1、公司應將環保設備設施的管理納入本單位的管理體系。3.2、擁有環保設備設施的單位應做到:3.2.1、經環保設備設施處理后的排放物達到規定的排放標準,或者環保設備設施的實際處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濃度達到環保設備設施的設檢要求。3.2.2、環保設備設施與產生污染物的相應設施同時運轉,同時維護;3.2.3、有專門操作環保設備設施的人員和管理人員,有健全的崗位責任制、設備維修保養制度、操作規程、監視監測等制度;3.2.4、建立環保設備設施日常運行情況記錄臺帳,并按規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門填報污染環保設備設施運行情況表。3.2.5、需暫停、拆除、閑置、改造或更新的環保設備設施,應經生產部設備科審核后報安環部審批。3.2.6、環保設備設施因事故停止運轉,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24小時內向行業主管部門和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情況,防治設施停運可能使環境受到嚴重污染的,應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3.2.7、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責令其限期改正外,對責任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00以上500以下罰款,并對負責人處100-200元罰款。a、拒報、謊報環保設備設施運行情況,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b、未經環境保護部門同意,擅自停用環保設備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排放標準;c、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環境保護監測制度1、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忻州市人民政府《有關控制環境污染的通告》、《山西省環境保護廳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實施細則》,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減少環境污染,特制定本監測制度。2、檢測內容2.1、廢水監測:2.1.1、我公司在污水處理站排水口設有在線監測,可連續監測排水口污水的COD、NH3-N值,總工辦在線監測專員負責對其進行專管(中心化驗室配合配置試劑),并對監測結果進行監控,發現異常,要立即通知中心化驗室現場取樣化驗,并組織人員查明原因、排除異常,避免不達標現象。2.1.2、中心化驗室負責對排水口污水按1次/周的頻次進行取樣化驗,項目包括(pH、氨氮、氰化物、揮發酚、COD)。2.1.3、化產車間水化驗室負責按污水生化站管理人員要求或需要對各工藝水池水、以及相關水樣的某項關心指標進行分析,確保數據準確,以供系統運行和調整參考。常規頻次為1次/班(即3次/日),實際以污水管理人員要求為準。2.1.4、化驗室對于每一次的化驗過程都必須依照操作規程做認真仔細的原始記錄,對于沒異常的分析結果可按正常程序報出結果,結果如有異常,必須立即通知污水處理站,查明原因,必要時,要重新取樣化驗,以保證污水處理的正常運轉。2.1.5、污水處理站在運行過程中發現水質異常,要及進通知中心化驗室取樣化驗,查明原因,及時排除,確保污水處理的正常運轉。2.2、廢氣監測:對煉焦產生的廢氣監測,公司在焦爐煙氣脫硫煙囪35.5米高處設置有在線監測點位,在1#地面除塵站11米高處設置有在線監測點位。未經環保部門同意,不得變動自動監控設備的采樣探頭放置位置,不得在監控設備的采樣探頭下放置雜物,采樣探頭如發生不能正常采樣等情況要及時報告縣環境保護局,如排放廢氣出現超標,在線監測專員通知中心化驗室取樣分析,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此外,公司根據企業廢氣自行監測要求,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無在線監測的廢氣固定污染源和焦爐爐體無組織廢氣,及廠界周邊氣體按監測因子分別規定相應監測頻次進行監測,具體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1次/周,煙塵(或顆粒物)1月/次,其他項目按1次/季度。第三方監測機構對監測數據真實性負總責。2.3、粉塵及噪聲監測: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和噪聲相對穩定,不會出現大的波動,公司按廢氣自行監測要求,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按粉塵1次/月,噪聲1次/季度的頻次進行監測,如發現超標,盡快查明原因,恢復正常。

環境檢測數據統計方法1、目的為了規范環境檢測數據統計和監測數據上報程序,特制定本實施辦法。2、范圍本方法使用于公司各環保檢測數據的統計與上報3、職責中心化驗室負責環境檢測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并匯總上報安環部。安環部負責環保檢測數據的對外報送。4、內容4.1、中心化驗室對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粉塵全面監測,做好各項原始記錄;4.2、中心化驗室對監測的各項數據每月要與國家標準及本企業環保技術標準進行比較分析,和歷年資料最佳狀態以及同行業先進水平比較分析,結合實地調查研究,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措施方案;4.3、安環部根據監測情況對責任部進行嚴格考核。對排放超標的部門提出警告,限期改進,并根據情節和造成的后果給予批評處罰,對治理有成效,排放低于國標的要表揚褒獎;4.4、安環部要按車間、按項目監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臺賬、監測數據臺賬等基礎工作,做到情況、動態了然于胸;4.5、公司要把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控制、監督檢查,貫穿到整個生產過程的始終;4.6、安環部與相關部門正確測定和計算環境治理投入經費,主動接受環保部門的檢查指導。4.7、安環部按規定搞好各項環保統計報表,統計項目要齊全,數字來源要真實可靠,不得虛報、瞞報、弄虛作假;4.8、安環部依據統計數據資料結合實際的調查研究、查證落實,定期提出污染狀況的治理措施效果的分析報告,上報公司和抄報有關單位,為下期治理提出可行性意見;4.9、安環部建立健全歷年來環保工作的系統檔案資料;4.10、中心化驗室做好各種環保檢測的原始記錄的整理、裝訂、保管,為深層次的研究提供可靠的基礎資料。

環境管理部門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動了解熟悉國家和省、市及行業環保法律法規與政策標準,負責組織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督和監測任務。2、負責組織實施企業環保規劃、污染減排規劃、應急方案,編制年度環保工作總結報告。3、監督檢查企業“三廢”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參加項目環保設施的竣工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治療的歸檔和統計工作,及時向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況。5、組織企業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考核,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

環境管理總負責人職責1、全面負責企業的環境管理工作。2、負責監督、指導企業環境監督員的工作,審核企業環境報告和環境信息等。3、負責組織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污染減排計劃,落實消減目標。4、負責組織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內部環境管理制度。5、負責建立并組織實施企業環境突發事故應急制度。

環境監督員職責1、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企業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2、負責企業污染減排計劃實施和工作技術支持,協助污染減排核查工作。3、協助組織編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及“三同時”計劃,并予以督促實施。4、負責檢查企業產生污染的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及存在環境安全隱患設施的運轉情況,監督各環保操作崗位的工作。5、負責檢查并掌握企業污染物的排放情況。6、負責向環保部門報告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消減工程進展情況以及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實現情況,報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接受環保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并配合環保部門監督檢查。7、協助開展清潔生產,節能節水等工作。8、組織編寫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對企業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及時向環保部門匯報,并進行處理。9、負責環境統計工作。10、負責組織對企業職工的環保知識培訓。

污染源自動監測儀管理員崗位職責保障監控設施基本運行條件,負責現場端監控設施的安全與保衛,配合環保人員進行現場檢查,確保運營人員正常工作;指定專職環保員監督運營人員日常工作。1、企業所指定的專職環保員必須經省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2、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作為環保設施的一部分,企業作為責任主體必須依法履行相應職責。3、應為自動監測設備提供通信、水、電、避雷等正常運行所需的基本條件。4、按照工作職責,及時到崗。如人員了生變動,主及時上報省、市環保行政部門監控機構重新備案。5、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運營人員的正常工作或干擾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的正常運行。6、對自動監測設備運營人員進行監督,提出改進服務的建議。7、舉報自動監測設備運營單位的違法行為。8、不得將應當承擔的排污法定責任轉嫁給運營單位。9、認真做好監控站房的安全保衛工作。10、經常檢查監控站房電源及通信情況。11、確保防火、防盜、防雷、防汛措施完善,室內溫度保持在15—35℃

冷鼓工段環境監督員職責1、負責監督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本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衛生的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3、熟悉和掌握本區域內各排污點設施的詳細情況;4、對區域內的排污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5、對區域內的污染排放情況做好調查、統計和核實工作;6、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區域內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7、負責建立本區域內的環境管理檔案,做到內容健全,數據準確。

粗苯工段環境監督員職責1、負責監督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本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衛生的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3、負責本區域內廢水、苯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情況;4、負責調查、統計、核實本區域內廢水、苯渣等污染物的排放情況;5、對區域內的排污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6、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區域內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7、負責建立本區域內的環境管理檔案,做到內容健全,數據準確。

污水處理工段環境監督員職責1、負責監督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本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衛生的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3、熟悉和掌握本區域內污染防治設施的詳細情況;4、對區域內的各設備運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5、負責本區域內各項工藝指標的落實,保證處理后的污水達到國家排放標準;6、對區域內的廢水,污泥等排放情況做好調查、統計、核實工作;7、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區域內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8、負責建立本區域內的環境管理檔案,做到內容真實、健全,數據準確。

焦爐區域環境監督員職責1、負責監督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本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衛生的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3、負責本區域內的污染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4、熟悉和掌握本區域內污染點、源,排放污染物和污染防治設施的詳細情況;5、對區域內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6、對區域內的污染排放情況做好統計、核實、歸檔工作;7、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區域內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8、負責建立本區域內的環境管理檔案,做到內容健全,數據準確,及時整理;9、負責區域內的環境衛生責任劃分、檢查、考核工作。

運焦、地面站區域環境監督員職責1、負責監督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本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衛生的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3、負責區域內環境衛生的責任劃分和檢查管理工作;4、負責區域內污染物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5、對區域內的二合一地面除塵站和振動篩處的布袋式除塵器的運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確保設備正常平穩運行;6、負責區域內污染物的排放工作,做到不泄露,不二次污染;7、對區域內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做好調查、統計、核實工作;8、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區域內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9、負責建立本區域內的環境管理檔案,做到內容健全,數據準確,及時整理。

蒸氨、脫硫工段環境監督員職責1、負責監督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本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衛生的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3、負責區域內環境衛生的責任劃分和檢查管理工作;4、熟悉和掌握本區域內污染點、源,排放污染物和污染防治設施的詳細情況;5、對區域內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確保設備能平穩運行;6、對區域內的污染物、蒸氨廢水、氨氣、脫硫液、硫膏等排放情況做好檢查、統計、核實工作;7、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區域內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8、負責建立本區域內的環境管理檔案,做到內容健全,數據準確,及時整理;9、負責區域內污染物的排放工作,做到不泄露,不二次污染;

鍋爐房工段環境監督員職責1、負責監督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本區域內環境污染和環境衛生的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3、負責本區域的環境衛生與污染防治、監督、檢查、考核等各項工作;4、熟悉和掌握本區域內排污點、源,排放污染物和污染防治設施的詳細情況;5、對區域內的廢水、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6、對區域內的污染排放情況做好調查、統計、核實工作;7、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本區域內的環保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8、負責建立本區域內的環境管理檔案,做到內容健全,數據準確,及時整理。

重大環境因素管理辦法1、目的為了減少環境污染和預防環境事故,特制定本管理辦法2、范圍本辦法涵蓋了公司各主要環境因素的日常管理3、職責中心化驗室負責各環境因素相關項目指標的檢測,檢測結果上報安環部。安環部負責全面監督。4、內容4.1、公司嚴格危化品的生產現場、儲存區域、輸送設施的巡查、督查和工藝控制,嚴防跑冒滴漏,分離不徹底、油水混流現象;4.2、中心化驗室按規定周期分析煤氣各凈化裝置塔前、塔后煤氣相應污染氣體含量,監測各回收裝置脫出效果。發現異常立即上報安環部,再由安環部對責任部門進行限期改進和評批處罰;4.3、相關部門做好廢氣在線監測、污水在線監測設備的保養和監管,確保設備運行正常,確報上傳數據真實、準確;4.4、各車間加強巡查、例行檢維修工作,杜絕各種液、氣跑冒滴漏;4.5、各易漏、易污染區設置圍堰,收集泄漏物和初期雨水,送污水站處理,嚴防無組織排放和滲漏;4.6、對各類固廢做到分區存放,專人負責,統一處理,嚴密監控;4.7、對揚塵區抑塵設施做好保養維護,做好灑水、噴淋及清潔管理;4.8、對噪聲源做好設備設施部件緊固,防治松動、共振加強噪聲,做好隔音、消聲設施的維護保養,相關崗位配備防護耳塞。精品文檔精心整理PAGE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晉XXXX鞋業發展有限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資料編制:XXXX編制日期:2019年05月02日實施日期:2019年05月02日目錄1、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2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3、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管理制度………………44、環境事故管理制度…………55、環保培訓教育制度…………66、環保獎懲管理制度…………87、環境治理管理制度…………98、原料裝卸管理制度…………109、“三廢”管理制度…………1110、“跑、冒、滴、漏”管理制度…………1211、環境保護運行管理制度…………………1412、廢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1513、環保管理員崗位責任制…………………1714、環保衛生管理制度………1915、環保責任制………………2016、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2117、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218、污染物排放及環保統計工作管理制度…………………2319、危險固體廢棄物管理制度………………24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為保護環境,創建“環境友好型公司”杜絕各類環保事故的發生,經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環境保護目標,望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執行:1、杜絕各類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2、杜絕采購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設施設備,采購勞動保護用品、設施設備時要索取相關證明和使用說明書,并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使用或安裝、調試、運行。3、新建、改擴建項目時,環境保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4、新建、改擴建項目時,應首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境條件不符合禁止建設和施工。5、新建、改擴建項目試生產運行正常后3個月內進行現狀環境影響評價,并向有關部門提出驗收申請,驗收不合格禁止繼續生產。6、嚴禁向生活水體排放各種含有害物質的污水。7、污水排放的各項指標完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為搞好公司新建、改擴建項目保護管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污染源、破壞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1、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2、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3、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4、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5、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6、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7、有建設項目時,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8、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征求建設項目所在地有關單位和居民的意見。9、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10、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設計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概算。11、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12、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進行監測。13、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竣工驗收同時進行。需要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14、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15、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管理制度為保證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1、環境保護設施,是指為防治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等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環境質量所建成的處理處置、凈化控制、再生利用設施,以及配套的設施運行監控系統。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處理利用設施、工業廢水處理利用設施、工業固體廢物處理利用設施、生活垃圾處理利用設施、自動監測系統等設施。未經上級環保部門批準不得隨意停用、拆遷或損壞。2、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是指從事環境保護設施操作、維護、管理、保證設施正常運行,對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和利用的活動。3、各部門應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操作運行等規章制度。4、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包括以下兩種方式:4.1自行運行:是指污染物產生單位對自己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運行、維修和管理,對污染物處理處置和利用,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4.2委托運行:分為代理運行和社會化運行。代理運行: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或事業單位,接受污染物產生單位的委托,對其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維修和管理,對污染物處理和利用,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社會化運行:是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或事業單位,接受污染物產生單位的委托,利用社會投資或自己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為其提供污染物的處理處置和利用的社會化服務,并承擔相應環境責任的活動。5、自行運行環境保護設施達不到污染排放標準要求的,必須實行委托運行。6、各班組應加強對環保設施的巡檢,并做好環保設施的維護與保養,定期對環保設施進行清掃、檢修,確保完好率100%,做到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施同步運轉。7、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7.1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施施工和建設,無工藝設計缺陷和工程質量問題,設施建設應優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導則”推薦的技術;7.2能滿足所處理處置污染的需要并能連續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能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要求;7.3通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竣工驗收;7.4配備設施故障或污染事故發生時的預警和污染預防應急處置設施;7.5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應按照上述條件(但不僅限于上述條件)。組織對將投入運行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考核,符合上述條件的設施方可投入運行。不符合運行條件的環境保護設施投入運行的,由設施運行單位承擔由此導致的相關環境責任;8、已建成的環境保護設施,嚴重不符合建設要求的,應限期進行技術改造,達到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9、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實行資質許可制度。所有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的單位必須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資質許可證書;未取得環境保護設施運行資質許可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活動。10、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制度,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的人員必須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未取得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現場操作和管理崗位的工作。11、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崗位培訓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12、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步運行。環境保護施投入運行后,應保證設施無故障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與環境保護設施配套的自動監控設施應符合《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管理辦法》的要求。1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員持證上崗、崗位責任、操作規程、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運行記錄臺帳、監測報告、運行信息公開,做好運行記錄,確保與主體生產設施的同步運行率達到100%。14、要對環保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及時消除設備缺陷和隱患,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出現故障時,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維修或更換。因不可抗拒原因,設施必須停止運行時,應當事先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說明停止運行的原因、時段、相關污染預防措施等情況,并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恢復設施運行的,環保部門責令污染物產生單位停止生產,待環保設施修復后,經環保部門批準,方可恢復生產。15、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因設施運行不正常發生污染事故時,必須在1小時內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消除環境污染,確保環境安全。16、定期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設施運行情況。主要內容包括:設施的運行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取樣和監測情況。主要內容包括:設施的運行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取樣和監測情況、連續運行記錄等。公司有義務將設施的運行狀況、日常監測數據和各項管理制度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公從監督。17、必須接受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現場檢查,如實報告情況,提供資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陰礙環保部門現場檢查,不得隱瞞情況,提供虛假材料。18、環境保護設施委托運行服務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確有關各方的權利責任義務和服務要求與承諾。合同正式簽署后,合同正式文本應于10天內向當地有管轄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19、環境保護設施委托運行活動必須嚴格按照運行合同的內容進行,違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違反合同一方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關責任。20、境保護設施運行單位權利和義務:20.1按照規定程序和途徑取得或放棄設施運行權;20.2不受地域限制獲得設施運行業務,從設施運行委托單位獲得運行服務費;20.3無違法行為不得被剝奪設施運行管理權,正常運行業務活動不受干涉;20.4嚴格遵守設施委托運行合同,保證設施正常運行;20.5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承擔違反本條例和設施運行不達標排放產生的環境責任。環保事故管理制度為加強公司環保事故管理,及時匯報和處置環保事故,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依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標準、制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1、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突發性事件。2、環境污染事故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污染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根據危害程序,環境污染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2.1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使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癥狀,出現人員中毒死亡,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事故;2.2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人群發生中毒癥狀,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事故;2.3較大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含萬元)以上,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人員發生中毒癥狀,引起工廠與群眾沖突,對環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2.4一般環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環境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事故;2.5由于環境污染,使附近車間或工段人員感官受到刺激,影響正常工作的事故稱為環境污染事故。3、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4、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4.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4.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事故類型、現場情況等;4.3事故的簡要經過;4.4已經采取的措施;4.5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5、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環保事故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6、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要按“三同時”的原則,由總經理和技術人員、環保員召開會議,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7、一般環保事故發生后,當班人員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速報從發現事故后起,48小時以內上報;確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立即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后立即上報。速報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報告應采取適當的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影響。8、速報內容主要包括:環境污染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確報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9、公司環保管理部門應當保證報告內容的準確性與可靠性。當發現報告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出入時,應立即糾正如實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10、各類環境污染事故均應記入環保事故臺帳。1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和依法調查處理。12、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13、凡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市級環境保護部門除應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外,還應同時報告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凡屬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市環境保護部門除應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外,還應同時報告國家環境保護局。14、對違章操作,不聽勸阻,而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傷亡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門處理。環保培訓教育制度為提高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的意識,防止和減少各類環保事故,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和部門,與公司形成勞動關系的人員,進入公司各單位和部門的外來承包商施工人員、參觀和實習的人員。2、公司環保科負責對各單位和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并實施指導、檢查和監督。3、公司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全環保科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安全環保科設專職環保員一名,車間安全員兼環保員。4、新入廠的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環保知識培訓,主要內容為:4.1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規章制度;4.2環保知識;4.3公司環保情況及物料危險特性介紹;4.4公司環保事故應急預案以及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4.5環保設施、設備崗位操作規程;4.6典型環保事故案例。5、環保培訓的形式分為脫產培訓和自學兩種形式,脫產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一周。6、公司職工每年至少應接受一次環保培訓,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崗。7、各級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環保教育工作負責。8、每年初公司制訂環保教育培訓年度計劃,并按照計劃組織實施。不斷了解職工對環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總結一次,根據匯總結果及時修改培訓計劃。保證環保教育培訓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9、應建立健全《職工環保教育管理檔案》,并由從業人員和考核人員的簽名。10、對認真開展環保教育并在防止環保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方面做出成績的單位和職工,應予以表彰和獎勵。11、對未按本規定要求進行環保教育的單位進行處罰,環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應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12、公司各級領導應積極引導、鼓勵各級人員加強交流,不斷學習環保專業知識。環保獎懲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環保監督管理,規范公司員工環境保護行為,防止污染事故發生,保護人民身體健康,落實環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市、區環保部門的有關文件,制定本制度。1、公司環保科要認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的重大意義,增強環保意識,保護環境。2、環境保護行政處罰的種類:2.1警告;2.2罰款;2.3開除;2.4發生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部門的先進稱號和當月職工的單位,一次性記大過一次。發生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單位,一次性警告一次,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國家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給予一次性獎勵:3.1全面落實環保責任制目標,單位環保指標得到有效控制,經考核取得優異成績的;3.2在安全生產競賽等專項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現的;3.3嚴格執行環保規章制度,在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上堅持原則,對環保作出特殊貢獻者;3.4精心操作,保持生產穩定,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者;3.5對于及時發現、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處理果斷、及時,奮勇搶救人員和公司財產,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減少事故損失貢獻突出者。環境治理管理制度為保護職工的人身健康和周邊環境,杜絕環保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1、基本概念1.1毒害品:指進入肌體后,累積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毒品按毒性大小分為一級毒害品和二級毒害品。1.2粉塵:粉塵是指能夠較長時間飄浮在空氣中的固體微粒。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粉塵叫做生產性粉塵。吸入生產性粉塵對身體會造成一定的危害。1.3噪聲: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聲音都可以稱為生產性噪聲。我國《工業公司設計衛生標準》(GBZL-2002)中規定:工作場所操作人員每天連續接觸噪聲8小時,噪聲聲級衛生限值為85dB(A),對于操作人員每天接觸噪聲不足8小時的場合,可根據接觸噪聲的時間,按接觸時間減半,噪聲聲級衛生限值增加85dB(A)的原則,確定其噪聲聲級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過115dB(A)。1.4工業廢水:工業廢水是指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污水和廢液,其中含有隨水流失的工業生產用料、中間產物和產品以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污染。1.5工業廢氣:指公司廠區內燃料燃燒和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排入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氣體總和。1.6工業廢渣:在工業生產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蝕性的、傳染疾病的、有化學反應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體廢物均屬工業有害廢渣。2、公司環境治理目標:各項環保指標符合國家標準。3、主要負責人對本公司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安全環保科為公司環境保護管理主管部門,設一名專職環保員,各生產車間安全員兼環保員。公司每個單位和每位員工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批評和檢舉、控告。4、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對環境有污染的,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5、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有關部門應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減少大氣污染的產生。禁止使用不符合國家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技術和設施、設備。6、根據有關標準,為崗位職工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裝備。7、環境治理主要措施:7.1禁止向雨排系統排放油類、酸液、堿液或劇毒廢液、工業廢渣;7.2禁止在廠區內清洗油類、酸液、堿液或劇毒廢液貯罐和容器;7.3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7.4各車間及時清理所轄區域內地溝、地井,防止雜物堵塞地溝、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現象的發生;7.5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8、本公司應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按應急預案的條例健全應急組織,并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演練。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環境保護應急預案。針對事故演練和實際處置過程中發現的預案中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修訂完整。環境保護應急預案應報區環境保護部門備案。9、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領導,接到報告的領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環境事故調查時,應采取積極主動配合的態度,嚴禁隱瞞、說謊和拒絕調查情況的發生。10、各單位環保工作納入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定期考核。原料裝卸管理制度為了確保原料安全裝卸,杜絕裝卸過程中跑冒滴漏現象的出現,我公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裝卸人員必須穿戴防護用具,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2、卸料管理。在來料后,首先由倉庫管理員核對無誤,并由裝卸人員檢測原料是否正確,方可卸料。3、在裝卸過程中,必須確保原料包裝的密封性,防止泄露。以確保環境不受污染及人身安全。4、原料由倉庫管理員統一指揮,放入規定位置。5、各類原料應由倉庫管理員貼好標簽,分門別類擺放整齊。“三廢”管理制度為了確保我公司生產場所環境無異味,現根據生產現狀及工藝條件,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與原、輔材料供應方、協作方簽訂的原料供應服務協議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明確危險化學品包裝、運輸、裝卸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環保要求。2、揮發性原料、產品的儲存必須采用密閉設施,原料、產品裝卸要采取回收處理措施,減少廢氣排放。3、揮發性原料、產品在輸送、儲存過程中,安全閥、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氣體必須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處理措施,取樣分析要采用在線閉路采樣。靜密封點泄漏率保持在萬分之五以下。4、公司對排放的廢氣必須采用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生產原料、產品的裝卸要采用自動密閉裝卸設施。生產設備所有排氣口排放廢氣必須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燒等合理的措施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準要求,嚴禁不經處理直接排放。5、對散發惡臭污染物等化工異味的設施必須采取密閉處理,并對惡臭污染物采取凈化回收措施處理,以達到公司廠界外無化工異味的要求。6、各生產裝置排出的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再回收利用,不得外排。7、公司產生的固體危險廢棄物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分類。廠內固體廢棄物的臨時儲存場要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和《危險廢棄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的要求建設,固體廢棄物在場內的臨時貯存場應設置防止滲漏、密閉防止化工異味氣體揮發以及污水、廢氣回收處理設施。固體廢棄物應及時清運處置。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均達到100%。“跑、冒、滴、漏”管理制度為加強生產技術和設備管理,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凈化環境,控制生產過程中的無組織排放,杜絕“跑、冒、滴、漏”,改善職工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杜絕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我公司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1、充分利用好各種資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產生或少產生廢棄物。2、生產過程嚴格按工藝要求穩定工藝操作,減少無序排放,避免對大氣造成污染。3、加強各物料機泵的維護保養,定期換機械密封,凡是通過檢修、更換設備能夠解決污染問題的,要及時停產檢修、更換設備,絕不能帶“病”作業。4、必須認真按照生產工藝要求,加強巡檢,發現各閥門、液位計、流量計、控制儀表、工藝管線等有滴漏現象,應及時處理,杜絕“跑、冒、滴、漏”現象,保證靜密封點在0.5‰以下。5、原料、產品裝卸物料完畢后,將連接管中余料放入容器中回收,嚴禁泄漏到地下。6、一旦出現“跑、冒、滴、漏”現象,工作人員應及時采取合理有效的補救措施,杜絕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7、生產裝備符合相關清潔生產標準中國內清潔生產先進要求,設備運行無故障,設備完好率要保持在98%以上。環境保護運行管理制度環境保護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一份義務,只有有一個清潔優美的環境,我們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為保護環境,搞好公司的環境衛生,制定本制度。一、職責1、環保科負責對公司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生產設備及操作法,進行改造及修改,保證生產過程中不產生對環境有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2、安全生產部和行政辦公室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的檢查,對于查出的問題要納入生產考核中去,每月張榜公布并和獎金掛鉤當月兌現。3、實行環境保護責任制制度,各部門負責人即為環保負責人。4、安全生產部負責對生產現場的環保工作,對各生產崗位環保問題的巡視、檢查、處理工作。5、其他部門環保負責人按照環保現職履行環保工作職責。二、生產管理1、質檢室用于分析的樣品及分析完的樣品,要放到專門的堆場分類堆放,不準隨亂棄亂放。發現亂棄亂放者應按公司考核辦法進行處罰。2、生產班組出現人為跑、帽、滴、漏現象,按公司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處罰。3、任何人不準往廠區內的下水道口傾倒有機廢物,違者應按考核辦法進行處罰。4、發現跑、帽、滴、漏要立即修復處理,跑、帽、滴、漏的物料應盡量收集入桶,短時間無法修復的要用小桶盛接滴漏的物料。5、公司在每年總結生產情況時,同時總結環保工作,使之逐步完善。三、生產工藝1、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生產工藝進行生產、儲存,對于現有的生產工藝要不斷的進行改進,盡量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從源頭上杜絕“三廢”的產生。2、盡量采用無毒、無害和能源強度低的原、輔材料。3、按時檢修裝置,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減少因檢修設備污染環境。四、教育和培訓1、經常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教育,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標準。2、針對公司現有的生產裝置,對職工進行清潔生產的教育和培訓。3、經常安排各種活動提高職工的清潔生產意識,使他們真正認識到,愛護環境、保護環境是我們每個人應盡的義務。廢棄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為了防治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1、廢棄危險化學品,是指未經使用而被所有人拋棄或者放棄的危險化學品,淘汰、偽劣、過期、失效的危險化學品,由公安、海關、質檢、工商、農業、安全監管、環保等主管部門在行政管理活動中依法收繳的危險化學品以及接收的公眾上交的危險化學品。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廢棄危險化學品屬于危險廢物,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本制度適用于廢棄危險化學品的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活動污染環境的防治。實驗室產生的廢棄試劑、藥品污染環境的防治,也適用本制度。盛裝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和受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的包裝物,按照危險廢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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