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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四章刑法基本知識第四章刑法基本知識1死刑犯的最后獨白談感受死刑犯的最后獨白談感受2第三節刑罰第一節刑法概述第二節犯罪第四章刑法第四節犯罪種類第三節刑罰第一節刑法概述第二節犯罪第四章刑法第四節3第一節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二、刑法的基本原則三、刑法的適用范圍第一節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4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任務第一、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第二、保護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第三、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它權利。第四、維護社會秩序廣義:一切刑事法律規范的總和狹義:刑法典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任務第一、保衛國5思考題張某的某行為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但刑事法律規范沒有明確規定他的行為是否犯罪,只有一個與之相類似的罪名。問:法院能否根據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給予定罪處罰?思考題張某的某行為具有巨大的社會危63、平等適用刑法原則1、罪刑法定原則
2、罪刑相適應原則刑法基本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沒有先例沒有處罰
二、刑法的基本原則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3、平等適用刑法原則1、罪刑法定原則2、罪刑相適應原則72006年4月21日晚上10時許,許霆來到廣州天河區黃埔大道某銀行的ATM取款機取款。許霆發現,取出人民幣1000元后,銀行卡賬戶里只被扣1元。隨后,許霆先后取款多達171筆,合計人民幣17.5萬元。2007年11月29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同年12月,許霆案經媒體報道后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和爭議。2008年1月14日,廣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為由將該案發回重審。3月31日,廣州中院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許霆5年有期徒刑,罰金人民幣2萬元,并退賠其從銀行ATM機上取出的173826元。許霆不服提起上訴法院對許霆治罪缺乏法律依據,違背了罪刑法定、責任自負等起碼的法治原則。案例分析2006年4月21日晚上10時許,許霆來到廣州天河區黃埔大道8首先,許霆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辭海》對“盜竊”的定義是“秘密竊取公私財物占為己有的行為”《法學大辭典》對“盜竊罪”的定義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的犯罪構成: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他所要竊取的是公共財物或公民私人財物,并且必須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秘密竊取是其根本特征;犯罪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主觀上,許霆是想從銀行ATM機取出自己的存款,沒有盜竊的直接故意。客觀方面,許霆手持自己的金融卡到法定的銀行ATM機取款,完全是正大光明的合法行為;他的取款行為銀行都能掌握,隨時可以找到他,不是秘密行為,更不是盜竊行為。至于許霆拿的因ATM機故障多吐的17萬多元,類似于商品交易中的“溢貨”現象。許霆沒有侵犯銀行資金的所有權,因為銀行隨時可以追回他多拿的錢。綜上所述,許霆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至多屬于民事上的不當得利。案例分析首先,許霆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辭海》對“盜竊”的定義是“秘9那么,我們看看作為典型現代法治國家的英國,是如何處理此類問題的。2007年7月12日,英國倫敦克勒肯維爾區一個匯豐銀行的ATM機誤將20英鎊的鈔票當成10英鎊的鈔票提供給提款人,引發民眾哄搶,在兩個多小時里,數千英鎊被提走。2004年3月21日,英國英格蘭諾森伯蘭郡伍勒村里的巴克萊銀行ATM機,銀行職員把本應裝10英鎊面值鈔票的錢匣子換成了裝20英鎊面值鈔票的錢匣子。村民發現,輸入取200英鎊的指令,吐出的卻是400英鎊鈔票。村民們聞訊蜂擁而至,數小時后,取款機被掏空,損失約合6.5萬美元。然而,這兩次事件的取款人,既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沒有退還多拿的錢款(《相關鏈接——案例一、案例二》載《法制日報》2008年2月3日第8版)。案例分析那么,我們看看作為典型現代法治國家的英國,是如何處理此類問題10其次,對許霆治罪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是指審判者必須按照法律預先明文規定的罪名和刑罰才能作出判決的原則。通常概括為“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其具體含義是:(1)在刑法法源上排除習慣刑法;(2)在刑法的解釋上禁止類推解釋;(3)在刑法的時間效力上否定溯及力;(4)在刑罰種類上禁止絕對不確定刑期;(5)在刑法條文的規定上必須明確;(6)在刑法的內容上必須適正。罪刑法定原則是在徹底否定封建主義司法專橫、罪刑擅斷主義之后確立的。案例分析其次,對許霆治罪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是指審判者必11我國1997年修訂后的《刑法》第三條亦確立了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同時廢除了類推制度。根據罪刑法定原則,何種行為是犯罪,應當處以何種刑罰,必須事先由成文刑法明確規定。同理,現行《刑法》沒有明文規定“儲戶拿了ATM機多吐的錢”為犯罪,同樣不能對許霆追究刑事責任。否則,就有非法類推、有罪推定、罪刑擅斷之嫌,就有司法不公之嫌!案例分析我國1997年修訂后的《刑法》第三條亦確立了罪刑法定原則:“12再次,對許霆治罪違背了責任自負原則。責任自負原則就是誰違法誰擔責,誰違法處罰誰。其含義是:(1)違法行為人應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2)不能讓沒有違法行為的人承擔法律責任,即反對株連或變相株連;(3)要保證責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證無責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即不枉不縱。根據責任自負原則,應當是誰的責任誰承擔,而不能讓張三承擔李四的責任,更不能一人犯罪株連九族。筆者認為,銀行的ATM機多吐錢,如果是機器質量問題,應該由ATM機生產商承擔責任;如果是因為程序員設計程序錯了,應當由該程序員承擔責任;案例分析再次,對許霆治罪違背了責任自負原則。責任自負原則就是誰違法誰13如果是因為銀行職員裝錯了錢匣子,應當由該職員承擔責任;銀行損失錢款是因為自己管理不善造成的,無權向儲戶追償。而司法機關對許霆治罪,則搞錯了責任對象,把本應由銀行職員(或程序員或ATM機生產商)承擔的責任,轉嫁到了許霆(儲戶)身上,并且給以嚴厲的刑事處罰,完全違背了責任自負的法治原則。換句話說,銀行是丟錢者,許霆是拾錢者,司法機關不去追究因玩忽職守造成錢款丟失的銀行管理者的責任,卻對許霆這個拾錢者興師問罪、大動干戈,正義何在?公理何在?案例分析如果是因為銀行職員裝錯了錢匣子,應當由該職員承擔責任;銀行損14“只有法律才能為犯罪規定刑罰,只有代表著整個實行著統一公約的社會的立法者,才擁有這一權威,任何一個作為社會一員的司法官員都不能自居公正的懲罰該社會的另一成員。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罰,就不再是正義的刑罰。”
罪刑法定——貝卡里亞(CesareBonesanaBeccaria,1738--1794)《論犯罪與刑罰》“只有法律才能為犯罪規定刑罰,只有代表著整個實15刑法的效力范圍從舊兼從輕原則犯罪行為地或結果地之一在領域內地域效力時間效力對人效力對本國人對外國人三、刑法的適用范圍刑法的效力范圍從舊兼從輕原則犯罪行為地或結果地之一在16作業1、什么是刑法?我國刑法的任務是什么?2、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是怎么規定的?作業1、什么是刑法?我國刑法的任務是什么?17第二節犯罪一、犯罪和犯罪構成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三、共同犯罪第二節犯罪一、犯罪和犯罪構成18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1、犯罪的概念犯罪的特征一、犯罪和犯罪構成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觸犯刑法的、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1、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2、犯罪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3、犯罪是應受刑罰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具有應受懲罰性。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1、犯罪的概念犯罪的特征一、19二、犯罪構成(4)犯罪的主觀方面(1)犯罪客體(2)犯罪的客觀方面(3)犯罪主體2、犯罪的構成一、犯罪和犯罪構成二、犯罪構成(4)犯罪的主觀方面(1)犯罪客體(220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犯罪客體(1)犯罪客體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區別一、犯罪和犯罪構成2、犯罪的構成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21
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犯罪的特定的時間、地點、方法危害行為危害結果作為因果關系不作為直接結果(2)犯罪客觀方面一、犯罪和犯罪構成2、犯罪的構成
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犯罪22犯罪主體
刑事責任年齡與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犯罪行為,依法應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3)犯罪主體一、犯罪和犯罪構成2、犯罪的構成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減輕刑事責任年齡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犯罪主體刑事責任年齡與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犯罪23犯罪主體
(1)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只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負刑事責任(2)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對未成年人犯罪,不適用死刑注意犯罪主體注意24犯罪主體案例
紀某在14歲之前盜竊各類財物總計約7000余元。14歲生日那天,紀某邀集幾個朋友到一飯館吃飯。飯后回家途中,紀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個提包。即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將持包人刺傷把包搶走,包內有手提電話一部、現金5000余元。第二天紀某出門游逛,見路邊停著一輛吉普車,即設法打開車門,將車開走。行駛途中,因操作生疏,將在車站候車的3人撞倒,二死一傷。紀某不僅未停車,反而加大油門逃走。當日下午,紀某將汽車以兩萬元的價格賣出,后被抓獲。
請對紀某的上述各行為從刑法角度進行分析并說明理由。案例分析犯罪主體案例紀某在14歲之前盜竊各類25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危害行為及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直接故意間接故意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失故意過失罪過(4)犯罪主觀方面一、犯罪和犯罪構成2、犯罪的構成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危害行為26犯罪的主觀方面案例1.某保衛干事平某(按規定配槍),家住城郊。精神病患者鐘某走失,于凌晨一時許誤入平宅,將睡在外屋平某的女兒驚醒。平女大叫“誰?來人哪!”平某聞訊執槍沖出,恰數欲進入里屋的鐘某相撞,由于天黑情急,遂向自己腳下開了一槍,不料子彈被反彈后擊中鐘某。雖經平某一家急送醫院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死亡。
問:平某是否構成犯罪?2.設:平某驚醒后,執槍沖出,見一人影徑直向自己闖來,遂抬手向來人軀干部位開槍,不料將緊隨其后的女兒擊斃。
問:平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案例分析犯罪的主觀方面案例1.某保衛干事平某(按27三、正當防衛1、正當防衛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三、正當防衛1、正當防衛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28二、正當防衛
主觀條件:防衛的意圖起因條件:存在不法侵害時間條件: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實施防衛對象條件: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
人實施,不能及于第三者限度條件: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
損害2、要件二、正當防衛
主觀條件:防衛的意圖2、要件29案例一某市幼兒園保育員李某問題(女,30歲)于某日下午帶領8名幼兒外出游玩。途中幼兒王某(女,3歲)失足墜入路旁糞池,李某見狀只向農民高聲呼救,不肯跳入糞池救人。約20分鐘后,路過此地的農民張某聽到呼救后趕來,一看此景,非常氣憤,她身為教師,卻不救人。張某隨手給了那老師重重一棍,然后跳入糞池救人,但為時已晚,幼兒王某已被溺死,教師李某被打成重傷。
問:張某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嗎?
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市幼兒園保育員李某問題(女30無業游民趙某為還賭債于某日晚將一剛下晚自習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學生錢某攔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錢某把錢拿出來。在此過程中,趙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輕求學時的辛酸,遂良心發現,覺得學生可憐,便抽身離開。看著攔路搶劫者離去的背影,怒氣未消的錢某從地上撿起一石塊將趙某砸傷。
問:錢某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嗎?
案例二案例分析無業游民趙某為還賭債于某日晚將一剛下晚自習走在回家路31四、緊急避險2、緊急避險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種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四、緊急避險2、緊急避險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32(1)起因條件:有需要避免的危險(2)時間條件:危險必須正在發生(3)對象條件:為了保全一個較大的合法權益,而將其面臨的危險轉嫁給另一個較小的合法權益(4)主觀條件:行為人必須有避險意圖(5)限制條件: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6)限度條件: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條件(1)起因條件:有需要避免的危險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條件33六、共同犯罪1、主體上:為兩人以上
2、客觀方面:各個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
3、主觀方面: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三、共同犯罪
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1、概念條件六、共同犯罪1、主體上:為兩人以上
2、客觀方面:各個共同犯34三、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的形式(1)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2)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3)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團三、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的形式35脅從犯主犯3、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刑事責任從犯教唆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三、共同犯罪從重處罰脅從犯主犯3、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刑事責任從犯教唆犯應當從輕、36案例甲乙因事爭執互毆。甲用鐵條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情鬧大,奮力奪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虧,順手拾起一木板遞與其夫,乙持木板與甲相抗,不想木板上的鐵釘打中甲太陽穴,致甲死亡。問:乙及其妻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案例分析案例甲乙因事爭執互毆。甲用鐵條打乙,乙遂抽刀相向37案例
案例分析甲乙丙三人預謀到商店盜竊,乙丙以買東西為名欲將店主的注意力引開,甲到柜臺盜竊出現金5000余元,當即被店主丁發現。丁追趕甲時,乙丙用腳把丁絆倒,丁從地上爬起來繼續追甲。當追上甲時,甲用拳頭將丁打倒在地。三人逃離現場,后被抓獲。
問:甲和乙丙是否構成共同犯罪?如果不構成共同犯罪,甲和乙丙分別構成什么罪?如果共同犯罪,構成什么罪?
三人在盜竊罪范圍內構成共犯,甲單獨構成搶劫。理由在于甲用用暴力、威脅的手段抗拒抓捕,故轉化為搶劫。案例案例分析甲乙丙三人預謀到商店盜竊,乙丙以買東38案例甲請乙為其在丙家盜竊時望風,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約定前往丙家,乙在門外望風,甲進入丙家后,見丙一人在家,便對丙實施暴力,搶劫了丙的1萬元現金。對本案應如何認定?A.甲乙構成搶劫罪的共犯B.甲乙在盜竊罪范圍內構成共犯C.甲與乙都成立搶劫罪D.甲成立搶劫罪、乙成立盜竊罪案例分析案例甲請乙為其在丙家盜竊時望風,乙同意,某日晚,甲39作業1、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2、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3、什么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條件有哪些?作業1、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40第三節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和目的二、刑罰的種類三、刑罰的具體運用第三節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和目的41一、刑罰的概念和目的是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以國家的名義對犯罪分子進行懲罰的一種強制方法。就是預防犯罪和減少犯罪警戒社會上有犯罪傾向的不穩定分子對人民群眾也有教育作用目的一、刑罰的概念和目的是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以國家的名42刑罰主刑附加刑刑罰的種類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無期徒刑死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二、刑罰的種類刑罰主刑附加刑刑罰的種類有期徒刑管制拘役43刑罰的具體應用1、量刑2、累犯3、自首和立功4、數罪并罰5、緩刑、減刑和假釋6、追訴時效三、刑罰的具體運用刑罰的具體應用1、量刑三、刑罰的具體運用44量刑的情節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內判處較輕的刑罰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在刑法規定的法定刑的幅度以內,判處較重的刑罰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不需要給以處罰的,可以判決免予刑事處分量刑的適用減輕處罰免除處罰從輕處罰
從重處罰法定情節酌定情節量刑量刑的情節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內判處較輕的刑罰在法定刑以下判處453、自首和立功:自首和立功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自首條件:(1)自動投案(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處罰: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免除處罰3、自首和立功:自首和立功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463、自首和立功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行為。立功處罰: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3、自首和立功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47數罪并罰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并罰;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漏罪的并罰
處理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又犯新罪的并罰——先并后減——先減后并4、數罪并罰是指同一個行為人犯有數罪,人民法院對其所犯的各種罪分別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則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數罪并罰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并罰;判決宣告48甲98年5月犯盜竊罪,同年7月犯搶劫罪,99年法院對甲的兩罪分別定罪量刑10年、15年。問法院如何數罪并罰?案例分析甲98年5月犯盜竊罪,同年7月犯搶劫罪,99年法院對甲的兩罪49甲98年5月犯盜竊罪,99年5月法院對定罪量刑有期徒刑10年。2000年5月發現98年7月犯搶劫罪,法院對搶劫罪定罪量刑有期徒刑15年。問法院如何數罪并罰?案例案例分析案例案例分析50甲98年5月犯盜竊罪,99年5月法院對定罪量刑有期徒刑10年。2000年5月甲在監獄中犯故意傷害罪,法院對其故意傷害罪量刑有期徒刑15年。問法院如何數罪并罰?案例分析甲98年5月犯盜竊罪,99年5月法院對定罪量刑有期徒刑1051減刑5、緩刑、減刑和假釋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暫緩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規定一定的考驗期,若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同沒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一項刑罰制度減刑5、緩刑、減刑和假釋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于525、緩刑、減刑和假釋減刑: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5、緩刑、減刑和假釋減刑: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53減刑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對于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5、緩刑、減刑和假釋減刑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54
假釋:是指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有條件地將其提前釋放的一種刑罰制度例外條件: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不適用假釋假釋5、緩刑、減刑和假釋假釋:是指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55假釋案例王某因犯數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后被假釋。在假釋考驗期的第六年,王某盜竊一輛汽車而未被發現。假釋期結束的第四年,王某因搶劫被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釋考驗期內盜竊汽車的行為。
問:1.對王某是否需要撤消假釋?為什么?
2.對王某假釋期間的盜竊行為應如何處罰?
3.對王某最后的刑罰應如何確定?案例分析假釋案例王某因犯數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56追訴時效(一)追訴時效概念及期限指刑法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法定最高刑≤555<法定最高刑<1010法定最高刑≥1015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206、追訴時效追訴時效(一)追訴時效概念及期限法定最高刑≤555<57討論作業馬鋒系榮寧市鋼廠業務員,已婚,有一女3歲。馬鋒因工作經常出差,在丹陽市聯系業務時,與一飯店服務員劉娟互有好感。馬鋒謊稱自己未婚,于1993年7月利用空白介紹信填寫虛假內容與劉登記結婚。一年后劉娟生一子。久之,馬鋒之妻潘麗有所覺察,多次詢問均被馬鋒否認。馬鋒恐夜長夢多,即生害妻之心。1997年6月某日,潘麗之友送給她兩瓶雀巢咖啡,潘麗每晚必沖飲一杯,說喝了提神。案例分析討論作業馬鋒系榮寧市鋼廠業務員,已婚,有一58遇客來訪,潘麗亦以咖啡待客。潘麗之友知潘麗如此喜愛咖啡,又送其兩瓶,馬鋒即在又送來的兩瓶咖啡中放入氰化物,以毒死妻子,且認為可以免除對自己的懷疑。1998年1月20日,潘麗的父母從外地來探望女兒一家。潘麗在飯后即沖了兩杯咖啡,讓父母飲用,造成其父母死亡。案例分析遇客來訪,潘麗亦以咖啡待客。潘麗之友知潘麗如此喜愛咖啡,59根據上述情況,現問:1.馬鋒的重婚行為是否己超過追訴時效?為什么?2.劉娟的重婚行為是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為什么?3.潘麗誤將父母毒死的行為是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為什么?4.馬鋒觸犯的罪名是什么?案例分析根據上述情況,現問:案例分析60作業1、什么是刑罰?我國刑法規定了哪些刑罰種類?2、什么是累犯?構成累犯的條件有哪些?作業1、什么是刑罰?我國刑法規定了哪些刑罰種類?61一、危害國家安全罪二、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五、侵犯財產罪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四節犯罪種類一、危害國家安全罪第四節犯罪種類62一、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一、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63(1)犯罪的客體是國家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實施了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3)犯罪的主體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4)犯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多數是直接故意。一、危害國家安全罪特征(1)犯罪的客體是國家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一、危害國家安全64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二、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危害或足以危害65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犯罪的客體是社會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正常的生活、生產、工作或者重大的公私財產的安全。(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3)犯罪的主體既有一般主體,也有特殊主體。(4)犯罪的主觀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但過失犯罪必須是已經造成嚴重的危害后果特征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犯罪的客體是社會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66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是指違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管理的法律法規,破壞國家對市場經濟的管理活動,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秩序,使國民經濟遭受嚴重損失的行為。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是指違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67(1)犯罪的客體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實施了違反市場經濟管理的法律法規,干擾國家對市場經濟的管理活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3)犯罪的主體多數是一般主體,部分是特殊主體。(4)犯罪的主觀方面,一般都出自故意,個別是出自過失。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特征(1)犯罪的客體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68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是指故意或者過失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與人身直接有關的權利,以及非法剝奪或妨害公民依法享有管理國家和參加社會政治生活的權利的行為。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是指故意或者過失侵犯公69(1)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2)客觀方面是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行為(3)犯罪的主體,多數為一般主體,少數為特殊主體。(4)犯罪的主觀方面,一般是故意,個別是過失特征四、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1)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特征四、侵犯公民人身權70五、侵犯財產罪
是指使用非法手段將公私財產占為已有,或者故意加以毀壞的行為。五、侵犯財產罪是指使用非法手段將公私財產占為已有,或者71(1)犯罪的客體是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的所有權。(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非法占有、挪用、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3)犯罪的主體既有一般主體,也有特殊主體。(4)犯罪的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即犯罪人有明確的犯罪目的,是直接故意犯罪。五、侵犯財產罪特征(1)犯罪的客體是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的所有權。五、侵犯財產罪72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是指妨害國家機關對社會的管理活動,破壞和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國家機關對社會的管理活動73(1)犯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和正常的社會秩序。(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具有妨害國家機關的社會管理活動,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3)犯罪的主體大多數是一般主體,少數是特殊主體。(4)犯罪的主觀方面,絕大多數只能是故意,個別是過失。六、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特征(1)犯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管理活動和正常的社會秩序。六、妨74作業1、犯罪的種類有哪些?2、侵害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有哪些特征?作業1、犯罪的種類有哪些?75第四章刑法基本知識第四章刑法基本知識76死刑犯的最后獨白談感受死刑犯的最后獨白談感受77第三節刑罰第一節刑法概述第二節犯罪第四章刑法第四節犯罪種類第三節刑罰第一節刑法概述第二節犯罪第四章刑法第四節78第一節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二、刑法的基本原則三、刑法的適用范圍第一節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79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任務第一、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第二、保護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第三、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它權利。第四、維護社會秩序廣義:一切刑事法律規范的總和狹義:刑法典一、刑法的概念和任務1、刑法的概念2、刑法的任務第一、保衛國80思考題張某的某行為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但刑事法律規范沒有明確規定他的行為是否犯罪,只有一個與之相類似的罪名。問:法院能否根據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給予定罪處罰?思考題張某的某行為具有巨大的社會危813、平等適用刑法原則1、罪刑法定原則
2、罪刑相適應原則刑法基本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沒有先例沒有處罰
二、刑法的基本原則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3、平等適用刑法原則1、罪刑法定原則2、罪刑相適應原則822006年4月21日晚上10時許,許霆來到廣州天河區黃埔大道某銀行的ATM取款機取款。許霆發現,取出人民幣1000元后,銀行卡賬戶里只被扣1元。隨后,許霆先后取款多達171筆,合計人民幣17.5萬元。2007年11月29日,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其無期徒刑。
同年12月,許霆案經媒體報道后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和爭議。2008年1月14日,廣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為由將該案發回重審。3月31日,廣州中院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以盜竊罪判處許霆5年有期徒刑,罰金人民幣2萬元,并退賠其從銀行ATM機上取出的173826元。許霆不服提起上訴法院對許霆治罪缺乏法律依據,違背了罪刑法定、責任自負等起碼的法治原則。案例分析2006年4月21日晚上10時許,許霆來到廣州天河區黃埔大道83首先,許霆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辭海》對“盜竊”的定義是“秘密竊取公私財物占為己有的行為”《法學大辭典》對“盜竊罪”的定義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的犯罪構成: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他所要竊取的是公共財物或公民私人財物,并且必須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秘密竊取是其根本特征;犯罪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主觀上,許霆是想從銀行ATM機取出自己的存款,沒有盜竊的直接故意。客觀方面,許霆手持自己的金融卡到法定的銀行ATM機取款,完全是正大光明的合法行為;他的取款行為銀行都能掌握,隨時可以找到他,不是秘密行為,更不是盜竊行為。至于許霆拿的因ATM機故障多吐的17萬多元,類似于商品交易中的“溢貨”現象。許霆沒有侵犯銀行資金的所有權,因為銀行隨時可以追回他多拿的錢。綜上所述,許霆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至多屬于民事上的不當得利。案例分析首先,許霆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辭海》對“盜竊”的定義是“秘84那么,我們看看作為典型現代法治國家的英國,是如何處理此類問題的。2007年7月12日,英國倫敦克勒肯維爾區一個匯豐銀行的ATM機誤將20英鎊的鈔票當成10英鎊的鈔票提供給提款人,引發民眾哄搶,在兩個多小時里,數千英鎊被提走。2004年3月21日,英國英格蘭諾森伯蘭郡伍勒村里的巴克萊銀行ATM機,銀行職員把本應裝10英鎊面值鈔票的錢匣子換成了裝20英鎊面值鈔票的錢匣子。村民發現,輸入取200英鎊的指令,吐出的卻是400英鎊鈔票。村民們聞訊蜂擁而至,數小時后,取款機被掏空,損失約合6.5萬美元。然而,這兩次事件的取款人,既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沒有退還多拿的錢款(《相關鏈接——案例一、案例二》載《法制日報》2008年2月3日第8版)。案例分析那么,我們看看作為典型現代法治國家的英國,是如何處理此類問題85其次,對許霆治罪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是指審判者必須按照法律預先明文規定的罪名和刑罰才能作出判決的原則。通常概括為“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其具體含義是:(1)在刑法法源上排除習慣刑法;(2)在刑法的解釋上禁止類推解釋;(3)在刑法的時間效力上否定溯及力;(4)在刑罰種類上禁止絕對不確定刑期;(5)在刑法條文的規定上必須明確;(6)在刑法的內容上必須適正。罪刑法定原則是在徹底否定封建主義司法專橫、罪刑擅斷主義之后確立的。案例分析其次,對許霆治罪違背了罪刑法定原則。罪刑法定原則是指審判者必86我國1997年修訂后的《刑法》第三條亦確立了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同時廢除了類推制度。根據罪刑法定原則,何種行為是犯罪,應當處以何種刑罰,必須事先由成文刑法明確規定。同理,現行《刑法》沒有明文規定“儲戶拿了ATM機多吐的錢”為犯罪,同樣不能對許霆追究刑事責任。否則,就有非法類推、有罪推定、罪刑擅斷之嫌,就有司法不公之嫌!案例分析我國1997年修訂后的《刑法》第三條亦確立了罪刑法定原則:“87再次,對許霆治罪違背了責任自負原則。責任自負原則就是誰違法誰擔責,誰違法處罰誰。其含義是:(1)違法行為人應當對自己的違法行為負責;(2)不能讓沒有違法行為的人承擔法律責任,即反對株連或變相株連;(3)要保證責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證無責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即不枉不縱。根據責任自負原則,應當是誰的責任誰承擔,而不能讓張三承擔李四的責任,更不能一人犯罪株連九族。筆者認為,銀行的ATM機多吐錢,如果是機器質量問題,應該由ATM機生產商承擔責任;如果是因為程序員設計程序錯了,應當由該程序員承擔責任;案例分析再次,對許霆治罪違背了責任自負原則。責任自負原則就是誰違法誰88如果是因為銀行職員裝錯了錢匣子,應當由該職員承擔責任;銀行損失錢款是因為自己管理不善造成的,無權向儲戶追償。而司法機關對許霆治罪,則搞錯了責任對象,把本應由銀行職員(或程序員或ATM機生產商)承擔的責任,轉嫁到了許霆(儲戶)身上,并且給以嚴厲的刑事處罰,完全違背了責任自負的法治原則。換句話說,銀行是丟錢者,許霆是拾錢者,司法機關不去追究因玩忽職守造成錢款丟失的銀行管理者的責任,卻對許霆這個拾錢者興師問罪、大動干戈,正義何在?公理何在?案例分析如果是因為銀行職員裝錯了錢匣子,應當由該職員承擔責任;銀行損89“只有法律才能為犯罪規定刑罰,只有代表著整個實行著統一公約的社會的立法者,才擁有這一權威,任何一個作為社會一員的司法官員都不能自居公正的懲罰該社會的另一成員。超越法律限度的刑罰,就不再是正義的刑罰。”
罪刑法定——貝卡里亞(CesareBonesanaBeccaria,1738--1794)《論犯罪與刑罰》“只有法律才能為犯罪規定刑罰,只有代表著整個實90刑法的效力范圍從舊兼從輕原則犯罪行為地或結果地之一在領域內地域效力時間效力對人效力對本國人對外國人三、刑法的適用范圍刑法的效力范圍從舊兼從輕原則犯罪行為地或結果地之一在91作業1、什么是刑法?我國刑法的任務是什么?2、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是怎么規定的?作業1、什么是刑法?我國刑法的任務是什么?92第二節犯罪一、犯罪和犯罪構成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三、共同犯罪第二節犯罪一、犯罪和犯罪構成93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1、犯罪的概念犯罪的特征一、犯罪和犯罪構成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觸犯刑法的、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1、犯罪是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2、犯罪是違反刑法的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3、犯罪是應受刑罰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具有應受懲罰性。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1、犯罪的概念犯罪的特征一、94二、犯罪構成(4)犯罪的主觀方面(1)犯罪客體(2)犯罪的客觀方面(3)犯罪主體2、犯罪的構成一、犯罪和犯罪構成二、犯罪構成(4)犯罪的主觀方面(1)犯罪客體(295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犯罪客體(1)犯罪客體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區別一、犯罪和犯罪構成2、犯罪的構成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96
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犯罪的特定的時間、地點、方法危害行為危害結果作為因果關系不作為直接結果(2)犯罪客觀方面一、犯罪和犯罪構成2、犯罪的構成
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犯罪97犯罪主體
刑事責任年齡與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犯罪行為,依法應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3)犯罪主體一、犯罪和犯罪構成2、犯罪的構成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減輕刑事責任年齡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犯罪主體刑事責任年齡與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犯罪98犯罪主體
(1)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只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負刑事責任(2)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對未成年人犯罪,不適用死刑注意犯罪主體注意99犯罪主體案例
紀某在14歲之前盜竊各類財物總計約7000余元。14歲生日那天,紀某邀集幾個朋友到一飯館吃飯。飯后回家途中,紀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個提包。即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將持包人刺傷把包搶走,包內有手提電話一部、現金5000余元。第二天紀某出門游逛,見路邊停著一輛吉普車,即設法打開車門,將車開走。行駛途中,因操作生疏,將在車站候車的3人撞倒,二死一傷。紀某不僅未停車,反而加大油門逃走。當日下午,紀某將汽車以兩萬元的價格賣出,后被抓獲。
請對紀某的上述各行為從刑法角度進行分析并說明理由。案例分析犯罪主體案例紀某在14歲之前盜竊各類100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危害行為及危害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直接故意間接故意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失故意過失罪過(4)犯罪主觀方面一、犯罪和犯罪構成2、犯罪的構成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危害行為101犯罪的主觀方面案例1.某保衛干事平某(按規定配槍),家住城郊。精神病患者鐘某走失,于凌晨一時許誤入平宅,將睡在外屋平某的女兒驚醒。平女大叫“誰?來人哪!”平某聞訊執槍沖出,恰數欲進入里屋的鐘某相撞,由于天黑情急,遂向自己腳下開了一槍,不料子彈被反彈后擊中鐘某。雖經平某一家急送醫院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死亡。
問:平某是否構成犯罪?2.設:平某驚醒后,執槍沖出,見一人影徑直向自己闖來,遂抬手向來人軀干部位開槍,不料將緊隨其后的女兒擊斃。
問:平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案例分析犯罪的主觀方面案例1.某保衛干事平某(按102三、正當防衛1、正當防衛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三、正當防衛1、正當防衛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103二、正當防衛
主觀條件:防衛的意圖起因條件:存在不法侵害時間條件: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實施防衛對象條件: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
人實施,不能及于第三者限度條件: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
損害2、要件二、正當防衛
主觀條件:防衛的意圖2、要件104案例一某市幼兒園保育員李某問題(女,30歲)于某日下午帶領8名幼兒外出游玩。途中幼兒王某(女,3歲)失足墜入路旁糞池,李某見狀只向農民高聲呼救,不肯跳入糞池救人。約20分鐘后,路過此地的農民張某聽到呼救后趕來,一看此景,非常氣憤,她身為教師,卻不救人。張某隨手給了那老師重重一棍,然后跳入糞池救人,但為時已晚,幼兒王某已被溺死,教師李某被打成重傷。
問:張某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嗎?
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市幼兒園保育員李某問題(女105無業游民趙某為還賭債于某日晚將一剛下晚自習走在回家路上的中學生錢某攔住,持刀架在其脖子上要求錢某把錢拿出來。在此過程中,趙某忽然想起自己年輕求學時的辛酸,遂良心發現,覺得學生可憐,便抽身離開。看著攔路搶劫者離去的背影,怒氣未消的錢某從地上撿起一石塊將趙某砸傷。
問:錢某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嗎?
案例二案例分析無業游民趙某為還賭債于某日晚將一剛下晚自習走在回家路106四、緊急避險2、緊急避險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種較小合法利益的行為。四、緊急避險2、緊急避險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107(1)起因條件:有需要避免的危險(2)時間條件:危險必須正在發生(3)對象條件:為了保全一個較大的合法權益,而將其面臨的危險轉嫁給另一個較小的合法權益(4)主觀條件:行為人必須有避險意圖(5)限制條件:只能是出于迫不得已(6)限度條件: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條件(1)起因條件:有需要避免的危險二、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
條件108六、共同犯罪1、主體上:為兩人以上
2、客觀方面:各個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
3、主觀方面: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三、共同犯罪
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1、概念條件六、共同犯罪1、主體上:為兩人以上
2、客觀方面:各個共同犯109三、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的形式(1)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2)事前有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3)一般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團三、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的形式110脅從犯主犯3、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刑事責任從犯教唆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三、共同犯罪從重處罰脅從犯主犯3、共同犯罪人的種類及刑事責任從犯教唆犯應當從輕、111案例甲乙因事爭執互毆。甲用鐵條打乙,乙遂抽刀相向,乙妻恐事情鬧大,奮力奪下乙手中的刀,又恐丈夫吃虧,順手拾起一木板遞與其夫,乙持木板與甲相抗,不想木板上的鐵釘打中甲太陽穴,致甲死亡。問:乙及其妻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案例分析案例甲乙因事爭執互毆。甲用鐵條打乙,乙遂抽刀相向112案例
案例分析甲乙丙三人預謀到商店盜竊,乙丙以買東西為名欲將店主的注意力引開,甲到柜臺盜竊出現金5000余元,當即被店主丁發現。丁追趕甲時,乙丙用腳把丁絆倒,丁從地上爬起來繼續追甲。當追上甲時,甲用拳頭將丁打倒在地。三人逃離現場,后被抓獲。
問:甲和乙丙是否構成共同犯罪?如果不構成共同犯罪,甲和乙丙分別構成什么罪?如果共同犯罪,構成什么罪?
三人在盜竊罪范圍內構成共犯,甲單獨構成搶劫。理由在于甲用用暴力、威脅的手段抗拒抓捕,故轉化為搶劫。案例案例分析甲乙丙三人預謀到商店盜竊,乙丙以買東113案例甲請乙為其在丙家盜竊時望風,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約定前往丙家,乙在門外望風,甲進入丙家后,見丙一人在家,便對丙實施暴力,搶劫了丙的1萬元現金。對本案應如何認定?A.甲乙構成搶劫罪的共犯B.甲乙在盜竊罪范圍內構成共犯C.甲與乙都成立搶劫罪D.甲成立搶劫罪、乙成立盜竊罪案例分析案例甲請乙為其在丙家盜竊時望風,乙同意,某日晚,甲114作業1、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2、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3、什么是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條件有哪些?作業1、什么是犯罪?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115第三節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和目的二、刑罰的種類三、刑罰的具體運用第三節刑罰一、刑罰的概念和目的116一、刑罰的概念和目的是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以國家的名義對犯罪分子進行懲罰的一種強制方法。就是預防犯罪和減少犯罪警戒社會上有犯罪傾向的不穩定分子對人民群眾也有教育作用目的一、刑罰的概念和目的是統治階級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以國家的名117刑罰主刑附加刑刑罰的種類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無期徒刑死刑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驅逐出境二、刑罰的種類刑罰主刑附加刑刑罰的種類有期徒刑管制拘役118刑罰的具體應用1、量刑2、累犯3、自首和立功4、數罪并罰5、緩刑、減刑和假釋6、追訴時效三、刑罰的具體運用刑罰的具體應用1、量刑三、刑罰的具體運用119量刑的情節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內判處較輕的刑罰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在刑法規定的法定刑的幅度以內,判處較重的刑罰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不需要給以處罰的,可以判決免予刑事處分量刑的適用減輕處罰免除處罰從輕處罰
從重處罰法定情節酌定情節量刑量刑的情節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內判處較輕的刑罰在法定刑以下判處1203、自首和立功:自首和立功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自首條件:(1)自動投案(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處罰: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免除處罰3、自首和立功:自首和立功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1213、自首和立功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行為。立功處罰:從輕或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3、自首和立功指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或者提供122數罪并罰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并罰;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漏罪的并罰
處理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又犯新罪的并罰——先并后減——先減后并4、數罪并罰是指同一個行為人犯有數罪,人民法院對其所犯的各種罪分別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原則決定應當執行的刑罰數罪并罰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并罰;判決宣告123甲98年5月犯盜竊罪,同年7月犯搶劫罪,99年法院對甲的兩罪分別定罪量刑10年、15年。問法院如何數罪并罰?案例分析甲98年5月犯盜竊罪,同年7月犯搶劫罪,99年法院對甲的兩罪124甲98年5月犯盜竊罪,99年5月法院對定罪量刑有期徒刑10年。2000年5月發現98年7月犯搶劫罪,法院對搶劫罪定罪量刑有期徒刑15年。問法院如何數罪并罰?案例案例分析案例案例分析125甲98年5月犯盜竊罪,99年5月法院對定罪量刑有期徒刑10年。2000年5月甲在監獄中犯故意傷害罪,法院對其故意傷害罪量刑有期徒刑15年。問法院如何數罪并罰?案例分析甲98年5月犯盜竊罪,99年5月法院對定罪量刑有期徒刑10126減刑5、緩刑、減刑和假釋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暫緩執行原判刑罰,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規定一定的考驗期,若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同沒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一項刑罰制度減刑5、緩刑、減刑和假釋緩刑:是指人民法院對于1275、緩刑、減刑和假釋減刑: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5、緩刑、減刑和假釋減刑: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128減刑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對于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減刑5、緩刑、減刑和假釋減刑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129
假釋:是指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有條件地將其提前釋放的一種刑罰制度例外條件:累犯以及因殺人、爆炸、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不適用假釋假釋5、緩刑、減刑和假釋假釋:是指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130假釋案例王某因犯數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后被假釋。在假釋考驗期的第六年,王某盜竊一輛汽車而未被發現。假釋期結束的第四年,王某因搶劫被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釋考驗期內盜竊汽車的行為。
問:1.對王某是否需要撤消假釋?為什么?
2.對王某假釋期間的盜竊行為應如何處罰?
3.對王某最后的刑罰應如何確定?案例分析假釋案例王某因犯數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131追訴時效(一)追訴時效概念及期限指刑法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法定最高刑≤555<法定最高刑<1010法定最高刑≥1015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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