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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4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整理與復習卷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如何處理?()。A、偵查終結B、進行審判C、進行預審D、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C【解析】《刑事訴訟法》第90條規定:“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2、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不予受理,通知其先宣告失蹤或死亡,宣告失蹤的,宣告失蹤后再公告要求離婚的訴訟文書,宣告死亡的,自宣告之日起,婚姻關系無效B、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C、受理,按缺席判決D、受理,但在受理后,讓其先改變訴訟請求為宣告失蹤或死亡,宣告失蹤的,宣告失蹤后再公告要求離婚的訴訟文書,宣告死亡的,自宣告之日起,婚姻關系無效【參考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意見》第151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所以本題應選B。3、下列對人民法院決定再審或受理抗訴書后的有關后果陳述錯誤的是哪一項?()。A、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在押,再審可能改判宣告無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原裁決后,可以逮捕B、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在押,再審可能改判宣告無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原裁決后,可以取保候審C、人民法院決定再審或受理抗訴書后,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依據再審決定書或者抗訴書及提押票等文書辦理提審D、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不在押,確有必要采取強制措施并符合法律規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條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原裁決后,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參考答案】:A【解析】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在押,再審可能改判宣告無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原裁決后,可以取保候審,而不是可以逮捕。由此可見A錯誤。4、依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財產所有權的權能已經轉移、但原所有人尚未喪失所有權的是下列哪一項A、承包B、拍賣C、征收D、贈與【參考答案】:A【解析】:《民法通則》第71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72條規定: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80條規定:國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確定由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家保護它的使用、收益權利;使用單位有管理、保護、合理利用的義務。公民、集體依法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規定。因此,只有選項A中的承包權由承包人占有、使用、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權。其他3個選項原所有權人均隨著財產的轉移而喪失所有權。因此,選項A是正確的。有些人因分不清楚征收和征用之間的區別而選擇了C,那是錯誤的。征收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強制取得原屬于私人或集體所有的財產上的所有權或者其他權利的行為。征用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強制取得原屬于私人或集體財產使用權的行為,兩者的區別有:首先,法律效果不同。征收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體財產所有權的改變;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體財產使用權的改變。其次,補償不同。在征用的情況下,因為所有權沒有轉移,如果標的物沒有毀損滅失,則返還原物即可;若毀損滅失,則應當予以補償;在征收的情況下,因為所有權已經移轉,因此不存在返還財產的問題,應當依照法定標準對征收人進行補償。再次,適用條件不同。征收一般是在臨時性、突發性的緊急狀況下適用,如搶險、救災、戰爭等;征用不一定是在緊急狀態下采用,只要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進行即可。最后,適用對象不同。征收的適用對象限于不動產;征用的對象包括不動產和動產。5、某公司老板甲某從稅務機關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將其中的26張先后賣給他人,后覺得來錢較快,故又購買了400張偽造的增值稅發票并轉手賣給他人,下面說法正確的是:()A、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B、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兩罪并罰C、倒賣有價票證罪D、非法出售發票罪【參考答案】:B【考點】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解析】甲某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將其中的26張轉賣他人的行為構成了《刑法》207條規定的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根據司法解釋。買賣25張即可立案。6、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要約,旋又發出一份“要約作廢”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約作廢”的函件后,忘了交給董事長。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長發函給乙公司,提出只要將交貨日期推遲兩個星期,其他條件都可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締約,雙方締約沒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A、要約已被撤回B、要約已被撤銷C、甲公司對要約作了實質性改變D、甲公司承諾超過了有效期間【參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17條規定了要約撤回:“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根據題意,“要約作廢”的函件先于要約或同時到達甲公司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更可能的是《合同法》第18條規定的撤銷情形:“要約可以撤銷。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7、關于停止執行死刑的程序,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下級法院接到最高法院執行死刑的命令后,執行前發現具有法定停止執行情形的,應當暫停執行并直接將請求停止執行報告及相關材料報最高法院B、最高法院審查下級法院報送的停止執行死刑報告后,應當作出下級法院停止或繼續執行死刑的裁定C、下級法院停止執行后,可以自行調查核實,也可以與有關部門一同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D、下級法院停止執行并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或自行調查后,應當迅速將調查結果直接報最高法院【參考答案】:B8、甲乙兩公司簽訂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規定甲公司許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該合同須履行什么法定程序?A、經商標局核準B、經商標評審委員會核準C、經甲廠所在地縣級以上丁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D、報商標局備案【參考答案】:D【解析】:《商標法》第40條: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故本題D項正確。9、某國土資源局以陳某違反《土地管理法》為由。向陳某送達決定書。責令其在10日內拆除擅自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間,恢復土地原狀。陳某未履行決定。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A、國土資源局的決定書應載明,不服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B、國土資源局的決定為負擔性具體行政行為C、因《土地管理法》對起訴期限有特別規定,陳某對決定不服提起訴訟的,應依該期限規定D、如陳某不履行決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起訴的,國土資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陳某所建房屋【參考答案】:D【考點】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期限【解析】關于A項,某國土資源局以陳某違反《土地管理法》為由,向陳某送達限期拆除自建房屋決定書的行為,屬于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第39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據此,A項正確,關于B項,行政法理論根據行政行為對行政相對人給予利益或給予不利益為標準,將行政行為區分為負擔行政行為和授益行政行為。負擔行政行為要求行政相對人負擔一定的義務和對其權利進行限制,如命令、禁止、授益性行政行為的撤銷即屬負擔行政行為。授益行政行為,即授予行政相對人一定的權利或者利益,或者免除其義務的行為,如許可、認可、特許或負擔行政行為的撤銷等。本題中,某地土地資源局的決定要求陳某承擔拆除房屋并恢復土地原狀的負擔,屬于負擔行政行為,B項正確。關于C項,《行政訴訟法》第3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由此,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間一般為3個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土地管理法》第83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因此,《土地管理法》有關“十五日”起訴期間的特別規定排除《行政訴訟法》“三個月”的適用,C項正確。關予D項,根據上述《土地管理法》第83條規定可知,如陳某不履行決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起訴的,國土資源局只能“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自行拆除陳某所建房屋,D項錯誤。10、某基層法院于2008年4月16日向原告甲送達一審民事判決書,如果甲上訴,其上訴期屆滿的最后一日是:A、2008年5月2日B、2008年5月1日C、2008年5月1日后的第一個星期一D、2008年5月4日【參考答案】: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75條規定:“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民事訴訟法》第14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由以上法條可知,期間計算就是從有關的訴訟法律關系主體接受了有關的訴訟文書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法定期間或者指定期間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期滿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從2008年起國家法定的公共節假日進行了重大調整,考生應當注意。也就是說,本題中,應當從16日開始計算,上訴期為15天,也就是最后上訴期原則上為5月1日,但是是法定節假日,要以節假日結束后第一天為上訴期間的最后一日,因此,應當是5月4日,此外,法定期間或指定期間的開始日以及期間中的一些日期是節假日的,應當計算在期間內而不應從期間中扣除。所以,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11、以下關于證券業協會的說法中,哪項是錯誤的?A、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B、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C、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由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D、證券業協會的章程由會員大會制定,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參考答案】:D【解析】:第一百七十四條證券業協會是證券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證券公司應當加入證券業協會。證券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第一百七十五條證券業協會章程由會員大會制定,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12、在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保險人承保何種險方可賠償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遭受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單獨海損?A、只有承保“一切險”才可能B、只有承保“一切險”或“水漬險”才可能C、只有承保附加險才可能D、只要承保“一切險”、“水漬險”或“平安險”都有可能【參考答案】:B【解析】: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的主要險別有三種,即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平安險的英文意思為“單獨海損不賠”。單獨海損指貨物由于意外造成的部分損失。對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遭受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單獨海損,不是平安險的責任范圍,但水漬險和一切險賠償這種損失。附加險是投保人在投保主要險別時,為補償因主要險別范圍以外可能發生的某些危險造成的損失所附加的保險。|學/法\網|故B選項正確,ACD選項錯誤。13、個體工商戶蔡某在向萬力服裝有限公司購買服裝時,假冒電化公司的名義簽發一張本票給萬力公司。萬力公司與天域商貿有限公司進行交易時,將本票轉讓給天域公司,后天域公司又因買賣關系將本票轉讓給馬麗公司,當馬麗公司持票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時,遭到了拒絕,依照法律,。A、電化公司應當負票據責任B、個體工商戶應當承擔票據責任C、萬力公司及天域公司應負票據責任D、萬力公司及天域公司不應負票據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票據法》第61、81條。14、2005年4月5日,縣交通局執法人員甲在整頓客運市場秩序的執法活動中,濫用職權致使乘坐在非法營運車輛上的孕婦乙重傷,檢察機關對甲提起公訴。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乙的下列哪種做法是正確的?A、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B、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要求甲所在行政機關承擔國家賠償責任C、提起刑事附帶行政賠償訴訟,要求甲所在行政機關承擔國家賠償責任D、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甲及其所在的行政機關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參考答案】:B15、李平?女?與王堅?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區某街道辦事處登記結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區。1997年李平與王堅在C市從事假煙生產被公安機關查獲,C市丙區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產假冒產品罪判處李平與王堅有期徒刑5年。判決生效后李平與王堅被關押在位于C市丁區的監獄。2000年5月,李平擬向法院起訴離婚,請問下列哪個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A、A市甲區法院B、B市乙區法院C、C市丙區法院D、C市丁區法院【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有關管轄的知識。解答本題的直接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最高法院民訴意見”)第八條規定。依據該條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本題即屬于該條規定的情形,故應由王堅被監禁地C市丁區人民法院管轄。從司法考試的命題趨向看,對民事訴訟法部分的考查與對刑事訴訟法的考查方式類似,即重點考查考生對訴訟法條文的掌握運用程度。既然程序法試題中基本上沒有理論性的題目,大多是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運用,那么在復習時就不需要過多地鉆研理論問題,只要有一定的理論基礎,熟練掌握法律條文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從往年的考試結果看,只要對條文記的牢固,一般在訴訟法部分不會丟太多的分數。也就是說,這是考生易得分之處。16、2005年9月11日凌晨兩點多,周某騎著自行車在街上閑逛,看到前面下夜班的婦女孫某孤身行走。他立刻騎車上去,對孫某打手勢,拍肩膀進行挑逗。孫某使勁逃跑,周某見四周無人,追上孫某對其進行毆打。孫某為了活命,只好跪地求饒,說如果周某需要,可以和他發生性關系。周某頓生歹念,將孫某拖到路邊,按倒在地,孫某極力反抗并大聲呼喊。周某害怕,扼住孫某頸部,致孫某昏迷。周某以為其死亡,騎上自行車逃跑,但馬上又回來,對“尸體”進行奸淫后揚長而去。該行為應該定()A、強奸罪加重結果的犯罪未遂B、強奸罪的未遂C、強奸未遂的結果加重犯D、故意殺人罪的未遂【參考答案】:D【考點】犯罪未遂與結果加重;認識錯誤【解析】對于結果加重犯,一般認為不存在未遂的問題,只有基本犯有犯罪未遂,所以A項錯誤,而本案中周某扼住被害人的咽喉,完全是出于一種防止被發現的心理,主觀上已由強奸轉化為殺人,其主觀心態是間接故意,所以應該定行為故意殺人罪。17、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一貨物買賣合同,約定合同自簽定之日2002年7月1日起生效,其中定金條款規定甲自合同生效次日起一星期內交付定金,后甲因資金周轉不便到7月10日才支付定金,下列日期哪個是定金條款的生效日期?A、7月1日B、7月2日C、7月7日D、7月10日【參考答案】:D【解析】:詳見《擔保法》第90條。18、甲省乙市檢察院決定逮捕受賄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潛逃至甲省丙市。關于對田某的通緝,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省乙市檢察院可以決定通緝B、甲省丙市檢察院可以發布通緝令C、甲省檢察院可以決定通緝D、甲省檢察院可以發布通緝令【參考答案】:C19、某普通合伙企業有甲、乙、丙、丁4名合伙人,合伙協議中約定甲、乙二人負責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甲決定為合伙企業購買卡車一輛用于運輸貨物,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乙、丙、丁有權提出異議B、丙、丁有權提出異議C、乙有權提出異議D、乙、丙、丁均無權提出異議【參考答案】:C【解析】:《合伙企業法》第29條規定,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根據該條規定,只有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所以c選項正確。20、公司為申請股票上市交易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中,哪項是錯誤的?A、上市報告書B、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C、未經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D、法律意見書和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參考答案】:C【解析】:第五十二條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一)上市報告書;(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三)公司章程;(四)公司營業執照;(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21、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及合同沒有特別約定時,出現了下述哪種情況,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A、對方當事人有違約行為B、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C、對方當事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D、以種類物為標的的合同,其標的部分損滅【參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定解除的條件《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必然要有嚴格的限制性條件,防止其濫用,實現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因此,考生務必仔細掌握法定的解除條件,比如,在另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況下才可以行使解除權,在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的情況下,必須經過催告仍不履行的才可以行使解除權。22、人民法院是否同意回避,采用何種方式?()A、判決B、裁定C、決定¤♀D、調解書【參考答案】:C23、律師甲、乙、丙3人成立了一特殊的普通合伙性質的律師事務所,3人的出資比例為3:3:4,律師甲在代理訴訟中由于重大過失造成事務所10萬元債務,對于10萬元債務,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律師甲承擔無限責任,乙、丙不承擔責任B、三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有限責任C、律師甲承擔無限責任,乙、丙按照出資比例承擔有限責任D、三人承擔連帶無限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合伙企業法》第57條規定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的責任承擔問題,其中第1款規定,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因此c選項正確。24、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董事會是按照合營企業的哪一法律文書決定該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的?A、合營企業合同B、合營企業協議C、合營企業章程D、主管機關對合營企業的批準證書【參考答案】:C【解析】:修訂前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6條第2款規定:“董事會的職權是按合營企業章程規定,討論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企業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方案、收支預算、利潤分配、勞動工資計劃、停業,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的任命或聘請及其職權和待遇等。”據此,應選C。25、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B、患者有損害,醫療機構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例資料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C、因藥品存在問題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只能向藥品生產者要求賠償D、醫務人員盡到合理注意義務,但限于當時醫療水平難以診療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侵權責任法》第55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就是醫療機構的說明告知義務,A選項正確。《侵權責任法》第58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醫療損害賠償一般適用過錯責任,僅在本條規定的三種情形下適用過錯推定,B選項正確。《侵權責任法》第59條規定:“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后,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醫療用品存在問題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選擇生產者或血液提供者請求賠償,也可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醫療機構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C選項錯誤。《侵權責任法》第60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二)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三)限于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根據這一規定,D選項正確。26、票據上既有偽造簽章,又有真實簽章的。A、偽造簽章者承擔票據責任B、真實簽章者承擔票據責任C、二者均須承擔票據責任D、二者均不承擔票據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票據法》第14條27、甲在一豪宅院外將一個正在玩耍的男孩(3歲)騙走,意圖勒索錢財,但孩子說不清自己家里的聯系方式,無法進行勒索。甲怕時間長了被發現,于是將孩子帶到異地以4000元賣掉。對甲應當如何處理?A、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的牽連犯從一重處斷B、以綁架罪一罪處罰C、以拐賣兒童罪一罪處罰D、以綁架罪與拐賣兒童罪并罰【參考答案】:D28、個體工商戶甲某將其餐館交給乙某實際經營。一日,丙某與朋友在該餐館就餐時,餐館服務員丁某不知,誤將堿水當作白酒送到餐桌上,致使丙某飲用該堿水后,將喉嚨燒傷。為解決損失賠償問題,丙某起訴至人民法院。在該案中,誰應是被告A、個體工商戶甲某為被告B、服務員丁某為被告C、個體工商戶甲某與實際經營者乙某為共同被告D、實際經營者乙某為被告【參考答案】:C【解析】:《民訴解釋》第43條個體戶、個人合伙和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掛靠)第46條業主與實際經營不一致的(借照)第47條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合伙)第50條企業分立(分立)第52條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銀行帳戶(借信、借章)第53條一般保證合同(保證人)第54條繼承遺產,其他未起訴的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為共同原告(繼承人)第55條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代理)第56條共同共有財產的共有人(共有)29、一審判決宣判后,原審人民法院發現判決確有錯誤,而當事人在上訴期內又未上訴,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告知當事人提起上訴B、報請第二審人民法院處理C、按審判監督程序處理D、不予處理【參考答案】:C【考點】審判監督程序【解析】C。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05條第1款的規定,原審人民法院發現已生效的判決確有錯誤的,應按審判監督程序處理。30、金沙區法院在開庭審判徐某交通肇事案的過程中,徐某的辯護人請求通知新的證人到庭并請求重新勘驗,依照法律規定,法庭正確的做法是什么?()。A、應當延期審理B、應當中止審理C、可以延期審理D、可以中止審理【參考答案】:C【解析】《刑事訴訟法》第165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審判進行的,可以延期審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鑒定或者勘驗的;(二)檢察人員發現提起公訴的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建議的;(三)由于當事人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對于辯護人請求通知新的證人到庭,并請求重新勘驗時,法院的處理方法是“可以”延期審理,而非“應當”。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延期審理是歷年司法考試的高頻考點,請考生認真復習。31、市政府決定,將牛某所在村的集體土地征收轉為建設用地。因對補償款數額不滿,牛某對現場施工進行阻撓。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現場處理。經口頭傳喚和調查后,該局對牛某處以10日拘留。牛某不服處罰起訴,法院受理。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市公安局警察口頭傳喚牛某構成違法B、牛某在接受詢問時要求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面材料,不予準許C、市政府征收土地決定的合法性不屬于本案的審查范圍D、本案不適用變更判決【參考答案】:C32、日本汽車制造商三田將其產品出口到美國,美國公民邁克爾在某汽車城購得一部三田汽車。由于汽車設計存在缺陷而使邁克爾受傷。邁克爾以三田公司違約為由提起訴訟,美國法院根據該國法律認為此問題屬于侵權,而非違約,遂決定適用有關侵權的法律規定。法院的行為屬于:A、法律規避B、識別C、干涉公民的訴訟權利的非法行為D、法律援助【參考答案】:B【解析】:所謂法律規避,是指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的當事人故意制造某種連結點,以避開本應適用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從而使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適用的一種行為。本題不涉及法律規避問題,故A選項錯誤。識別,又稱為歸類或定性,是指在適用沖突規范時,依照某一法律觀念對有關事實或問題進行分析,將其歸入一定的法律范疇,并對有關沖突規范的范圍或對象進行解釋的過程。識別包括對有關法律事實或問題的識別和對沖突規范本身的識別,本題屬于對有關法律事實和問題的識別,具體來說是判定涉外民事案件的性質,明確其歸屬于什么法律范疇。故B選項正確。法院的該行為是其依法作出的職權行為,CD選項說法明顯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B。33、以下選項中關于國有獨資公司的表述,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A、國有獨資公司的章程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B、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C、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D、國有獨資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委派【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公司法》第66條,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A項不符合法律規定,BCD三項與法條完全吻合。34、法院因主要證據不足判決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后,被告以同一事實與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下列哪種做法是正確的?A、確認被告重新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B、確認被告重新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無效C、判決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D、判決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并向該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人事機關提出司法建議【參考答案】:D35、有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的訴訟,需要其承擔義務的案件,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了調解,第三人參加了調解并達成了調解協議。但在送達前,第三人反悔,此時應當如何處理?A、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B、不影響調解書的送達C、將調解書留置送達D、調解書不需要送達第三人【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訴訟中的調解。民訴意見第97條規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案件,人民法院調解時需要確定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承擔義務的,應經第三人的同意,調解書應當同時送達第三人。第三人在調解書送達前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據此,A項為正確選項36、國家工作人員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某單位謀取利益。隨后,該單位的經理送給甲一張購物卡,并告知其購物卡的價值為2萬元、使用期限為1個月。甲收下購物卡后忘記使用,導致購物卡過期作廢,卡內的2萬元被退回到原單位。關于甲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的行為不構成受賄罪B、甲的行為構成受賄(既遂)罪C、甲的行為構成受賄(未遂)罪D、甲的行為構成受賄(預備)罪【參考答案】:B【考點】受賄罪的未遂與既遂【解析】根據《刑法》第385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國家工作人員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單位謀取利益后,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屬于受賄既遂,其次甲未能利用這一財物致其失效,屬于犯罪后對贓物的處置,不影響犯罪的既遂。37、某外商向律師咨詢:“在中國已經參加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中,哪項國際公約的保護范圍最廣、保護水平最高、保護力度最大、制約力最強?”該律師的下列回答哪一個是正確的?A、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B、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C、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D、伯爾尼公約【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司法部教材,應是《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保護力度最大、制約力最強。解答此題的關鍵在于全面把握以上四個公約的顯著特點。《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是一部關于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公約,因此是不符合題意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是知識產權領域第一個世界性多邊公約,而且也是成員國最為廣泛、對其他世界性和地區性工業產權公約影響最大的公約。《伯爾尼公約》是著作權領域第一個世界性多邊國際條約,也是至今影響最大的著作權公約。與以前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相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是一個更高標準、更嚴要求的公約。它具有以下顯著特點:其一、首次將最惠國待遇原則引入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領域;其二、要求成員對知識產權提供更高水平的立法保護;其三、要求成員采取更為嚴格的知識產權執法措施;其四、要求成員的知識產權獲權和維持程序必須公平合理;其五、將成員國之間知識產權爭端納A~WTO爭端解決機制,加強協議的約束力。從以上可以看出,在中國已經參加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中,《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保護范圍最廣、保護水平最高、保護力度最大、制約力最強。因此,選項C符合題意。38、下列關于因產品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侵害人應當賠償的范圍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以喪葬費和撫恤費為限B、以醫療費、喪葬費為限C、以醫療費、喪葬費、撫恤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為限D、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喪葬費、撫恤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參考答案】:C【解析】:見《產品質量法》第44條。根據這一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撫恤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39、甲向乙借款10萬元,并以自己的轎車為乙的債權辦理了抵押,但是并末登記,后來因資金不足甲又向丙借款10萬,并要求甲提供擔保,甲于是又將該轎車給丙辦理了質押,并交付,后來,甲對乙丙的債務均到期,但是甲無力還款,乙丙分別要求行使抵押權和質押權,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乙丙與甲的其他債權人按照債權比例受償B、乙優先于丙受償C、丙優先于乙受償D、乙與丙優先于其他的債權人受償,但是乙和丙按債權比例受償【參考答案】:C【解析】:抵押權、質權作為擔保物權,其特征就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以設立抵押,質押的財產優先受償,故A選項錯誤.《物權法》第188條規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末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其中第180條第6項即交通運輸工具,因此,甲乙之間的抵押權成立,但不能對抗善意的丙.根據占有的物權優于末占有的物權理論,故丙優先于乙受償,所以BD選項錯誤,C選項正確.40、甲17周歲在一家玩具廠工作(包吃包住),每月工資1000元。2003年5月甲未經其父母同意,花800元錢從同事乙處買了一臺數碼相機。同年8月,甲因患精神分裂癥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甲父找到乙,主張甲乙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乙返還錢款,取回相機。下列說法中那些是正確的是:()A、該項買賣有效,因為買賣法律行為的完成是基于甲的真實意思表示B、該項買賣有效,因為合同成立時甲已滿16周歲,并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依法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C、該項買賣無效,因為甲被確認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D、該項買賣無效,因為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買賣行為應取得其監護人的同意方為有效【參考答案】:B【解析】:評析:【考點】民事行為能力【解析】合同主體簽訂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簽訂的合同有效。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丙找甲借自行車,甲的自行車與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樓下車棚。丙錯認乙車為甲車,遂把乙車騎走。甲告知丙騎錯車,丙未理睬。某日,丙騎車購物,將車放在商店樓下,因墻體倒塌將車砸壞。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丙錯認乙車為甲車而占有,屬于無權占有人B、甲告知丙騎錯車前,丙修車的必要費用,乙應當償還C、無論丙是否知道騎錯車,乙均有權對其行使占有返還請求權D、對于乙車的毀損,丙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答案】A,B,C,D3、中國物華公司與日本天寶公司因貿易糾紛在中國法院發生訴訟,判決裁定日本天寶公司敗訴,但天寶公司拒不執行該判決。天寶公司在中國既無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代理機構,也無財產。關于該判決的承認與執行,下列選項中哪些表述是錯誤的?A、由中國法院的執行機構直接到日本強制執行該判決B、中國公司向國際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C、中國公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日本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D、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請求日本法院承認和執行【參考答案】:A,B【解析】:根據國家主權原則,司法權具有嚴格的屬地性,一國法院不能直接到他國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否則將侵犯他國的屬地管轄權,故A選項錯誤。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下設的處理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法律爭端的國際司法機構,不受理私人之間的爭議,也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故B選項錯誤。《民事訴訟法》第264條規定,人民法院做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如果被執行人或者其財產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當事人請求執行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據此可知,CD選項正確。本題的應選項為AB。4、1995年3月,程某從包頭到北京出差,受同事何某的委托,回家前在北京豐臺區“和美”家電商場為何某購買了一臺天津新新電視機廠生產的“新樂”牌電視機。何某安裝好電視機后,表示很滿意。3個月后的一天,何某16歲的兒子甲在家看動畫片,電視機突然爆炸,甲的左眼受重傷。何某家的電冰箱也因電視爆炸時產生漏電現象而被燒壞。1995年11月,何某向其住所地法院――包頭市東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和美”家電商場賠償其所受到的損失。關于本案的管轄權,正確的說法有A、“和美”家電商場所在地的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有管轄權B、天津欣欣電視機廠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有管轄權C、包頭市東河區人民法院有管轄權D、本案中何某必須向侵權行為地人民法院起訴【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涉及案件管轄的問題。依照《民訴意見》第29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的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的制造地、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故本題選項為ABC5、2008年,某陳姓當紅男明星與其多位明星女友的“艷照”連續在網上被貼出來,并在網上迅速傳播。“艷照門”事件一時間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正確?A、“艷照”曝光的始作俑者與網站承擔共同侵權責任B、陳姓明星有權通知網站刪除、屏蔽這些照片C、如果網站接到陳某通知后未采取及時必要措施,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D、如果網站接到陳某通知后未采取及時必要措施,應就損失擴大部分承擔部分與始作俑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參考答案】:A,B,D【解析】:艷照門事件屬于明顯的侵犯他人隱私權的事件。所以艷照曝光的始作俑者自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至于網站應否承擔責任,要看他在接到受害人要求刪除等的通知后,是否及時采取了必要措施,否則就應對損失擴大部分與始作俑者承擔連帶責任。另外,網站如果明知他人利用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而不采取必要措施的,則要與該人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中很明顯,艷照被如此廣泛且持續的傳播,說明網站屬于明知而為,因此應與始作俑者構成共同侵權,應承擔連帶責任。故ABD項正確。C項錯誤。6、甲公司聘請乙專職從事汽車發動機節油技術開發。因開發進度沒有達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減少了給乙的開發經費。乙于2007年3月辭職到丙公司,獲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開發經費。2008年1月,乙成功開發了一種新型汽車節油裝置技術。關于該技術專利申請權的歸屬,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甲公司B、乙C、丙公司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參考答案】B,C,D7、甲與乙因合同糾紛發生爭議,在人民法院何種行為前,甲公民作為原告可以提出撤訴申請?A、開庭審理B、生效判決執行C、判決作出后生效D、宣布判決【參考答案】:A,D【解析】:[參考答案]AD[測試點]撤訴申請的提出。【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31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可見,甲在宣判前包括開庭審理前、宣布判決前有權申請撤訴。由此可知AD項為正確答案。8、甲購買一輛汽車,在開回的路上,因剎車失靈而翻車受傷。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請誰承擔何種責任?()A、請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B、請求廠家同時承擔違約和侵權責任C、請求廠家承擔侵權責任D、請求廠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請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參考答案】A,C【考點】民事責任【解析】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民事義務而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合同法》第122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甲與商家成立買賣合同關系,當然可以請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A選項可選。因為甲與廠家沒有合同關系,所以甲沒有理由要求廠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成立要以有效合同的成立為前提,沒有有效合同的成立,違約責任無從談起。因此B選項錯誤。根據《民法通則》第122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因此甲可以據此要求廠家承擔侵權責任。C選項正確,當選。同時根據《合同法》第122條規定,受損害的甲只能選擇一種救濟方式。這種現象叫做權利的競合。所謂權利的競合又稱選擇性競合,是指基于同一事實發生了多項請求權,權利人只能選擇一項行使。因此D選項表述錯誤,不當選。9、甲女與乙男系夫妻,婚后生一女,后因乙男準備出國,加之性格、生活習慣不同,平時多有爭吵,致使感情不和,最終導致雙方感情徹底破裂。雙方雖然準備協議離婚,但因對雙方共有財產的分配及處理存在分歧,故甲女訴諸法院,要求離婚、取得對子女的撫養權并請求分得雙方共同財產的2/3。在法庭調查時,甲女向人民法院提供了雙方共有財產的清單并附具相關證據。對此,乙男則認為,該財產清單中的寶馬轎車、兩件清代古董及1幀字畫系其婚前財產,不應作為婚后雙方共有財產予以拆分。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寶馬轎車有婚前個人財產公證書;兩件古董經甲女承認定為乙男婚前個人財產;一幀字畫有乙男婚前從甲處所購,并有購畫發票為證。下列敘述正確的有A、寶馬轎車為乙男個人婚前財產,乙男無須舉證B、兩件古董為乙男個人婚前財產,乙男無須舉證C、一幀字畫為乙男個人婚前財產,乙男無須舉證D、寶馬轎車、兩件古董、一幀字畫,乙男主張個人婚前財產的,應負舉證責任【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涉及舉證責任的免除問題。依《民訴意見》第75條規定,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或提出的訴訟請求,明確表示承認的;眾所周知的事實和自然規律及定理;根據法律規定或已知事實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定的事實;已為有效公證書所證明的事實,當事人無須舉證。故本題選項為ABC。10、周某和崔某成立一家從事食品加工的有限合伙企業,周某為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業經營期間,周某和崔某都打算向合伙企業銷售食品原料,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周某可以向合伙企業銷售,除非合伙協議另有約定B、崔某可以向合伙企業銷售,除非合伙協議另有約定C、除合伙企業協議另有約定外,周某不可以向合伙企業銷售D、除合伙企業協議另有約定外,崔某不可以向合伙企業銷售【參考答案】B,C【考點】合伙人的自我交易【解析】《合伙企業法》32條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70條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BC正確11、因保險合同引起的糾紛,下列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轄權A、一般情況下,被告和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B、一般情況下,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C、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D、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中的貨物,運輸目的地和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參考答案】:B,C,D【解析】:考點保險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6條的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民訴意見》第25條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12、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下列關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說法正確的是?()A、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和地下一并設立B、經營性用地應當采取招標、拍賣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C、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附著于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一并處分D、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參考答案】B,C,D【解析】參見《物權法》第l36、137、146、147條。13、下列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外商投資法律中的哪些規定違反了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的要求?A、在合資企業中,本地股權應占51%以上B、合資企業所需原材料應優先從國內購買C、合資企業進口貨值不得超過當年度出口貨值D、合資企業必須提供外匯平衡的保證【參考答案】:B,C,D【解析】:《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禁止的措施類型【詳解】雖然投資問題現在還沒有正式納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談判的正式議題,但是在1987-1995年的烏拉圭回合談判中,一些對國際貿易正常流向產生扭曲作用的投資措施問題已被列入談判議題,所謂投資措施是東道國調整外商投資的各種法律法規、政策的總稱,如發展中國家為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出口賺取外匯,常規定出口產品比例作為外商投資企業獲得優惠待遇的條件,或直接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產品必須有多少比例出口,這種投資措施被發達國家認為對全球貿易的自由化產生了人為的扭曲作用,因而要求發展中國家廢除,《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簡稱《TRIMS》)正是基于這種考慮而制訂的,根據《TRIMS》的規定,BCD均屬于該協議禁止的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A項屬于當地股權要求,是各國調整外商投資的常用手段,盡管屬于投資措施,但對國際貿易的流向沒有直接的或間接的扭曲作用,因此,不屬于《TRIMS》禁止的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14、下列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的說法正確的是?()A、發起人應當在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之日起三十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B、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C、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1/2以上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D、創立大會行使職權進行決議時,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半數以上通過【參考答案】A,B【解析】參見《公司法》第90、91條。C項應當是“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D項應當是“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15、根據烏拉圭回合談判中簽訂的《服務貿易總協定》的規定,一成員方可以通過以下哪幾種方式對另一成員方的教育程度、證書、資格條件和證書予以承認?A、自動確認B、協議確認C、公告確認D、核準確認【參考答案】:A,B【解析】:《服務貿易總協定》中承認的方式《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為全部或部分地實施對服務提供者有關核準、許可或證明所規定的標準或準則的需要,一成員方可承認各別國家的教育程度、經歷、符合資格條件以及所頒發的許可證和證明,此種承認可以簽訂協議方式確認,也可以自動給予確認。16、合同之債和侵權之債的區別主要有哪些?()A、合同之債是意定之債,侵權之債是法定之債B、合同之債在于顯示契約自由,侵權之債在于保障民事權利不可侵犯C、合同之債舉證責任在于由違約方自證無過錯,侵權之債在于一般由受害人證明加害人有過錯D、違反合同行為一般為不作為,侵權行為則表現為作為【參考答案】A,B【解析】與合同之債相比,侵權行為之債具有如下特點:(1)它由非法行為引起,性質上屬于不法行為;而合同之債則由合法行為引起;(2)侵權行為之債由加害人的單方行為所致,與受害人的意思和行為無關;而合同之債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3)侵權行為之債是法定之債。它的發生是基于法律的規定:而合同之債為任意之債,法律一般不作強制性規定;(4)侵權行為之債的內容主要為賠償損害,具有補償受害人損失的作用:而合同之債的內容基本上都具有財產性質,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目標在于使債權人取得約定的利益。17、我國A公司與外國B公司于2003年1月10日簽訂了購買20萬噸小麥的CIF合同。A公司開出信用證規定,裝船期限為2003年2月15日至2月25日,由于B公司租用的甲船開往指定海灣地區港口時由于戰爭封鎖而遲至2月20日才到達裝貨港,貨物于2月22日裝好后啟運。承運人在取得B公司開出的保函后簽發了與信用證規定一致的提單。B公司為這批小麥投保了淡水雨淋險。2003年2月28日,甲船在途中遭遇颶風,小麥部分被浸,在翻曬過程中,小麥又被雨淋了。由于船舶遲延到達,致使目的地小麥價格下降,A公司為盡快處理小麥而大幅降價,承受了巨額損失。船舶在途中遭遇了什么風險,應由誰來承擔?A、共同海損A公司承擔B、單獨海損承運人承擔C、共同海損B公司承擔D、共同海損由承運人承擔【參考答案】:A,C,D【解析】:共同海損是指在海上運輸中,船、貨遭遇共同危險,船方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別犧牲或支出特別的費用。18、張某賣給李某一頭牛,約定3個月之內交清款項,款項交清前所有權不轉移。以下各項正確的是?()A、至3個月之前,該牛生一頭小牛,小牛在李某付清款項之前屬于張某B、至3個月之前,該牛生一頭小牛,小牛在李某付清款項之前屬于李某C、老牛交付后,尚未付款前,老牛被雷電擊中死亡,風險由張某承擔D、老牛交付后,尚未付款前,老牛被雷電擊中死亡,風險由李某承擔【參考答案】A,D【解析】所有權保留時,天然孳息亦屬于所有權保留狀態,故選A。《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肯定D項,排除C項。19、國際運輸合同中運輸方式和相應的2000貿易術語正確的是下列哪些?A、EXW是在工廠交貨的貿易術語B、FCA是貨交承運人的運輸方式C、指定裝運港的貿易術語為FAS和FOBD、CFR與CIF的區別是CFR不含保險費,而CIF除了CFR所含的成本加運費外,還要由交貨人辦理保險,并承擔保險費用【參考答案】:A,B,C,D【解析】:您所在用戶組沒有權限查看答案解析。20、業務員張某受甲商場委托,以不高于每臺價格2000元的標準購進1500臺彩電。張某的妻子在乙家電廠工作。張某遂與乙家電廠家協商簽訂了一買賣彩電的合同。合同約定,甲商場向乙家電廠購買2000臺彩電,每臺價格1900元,共計380萬元。由于張某的妻子在此次買賣合同中所起的作用,乙家電廠給予張某每臺彩電100元的回扣。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張某多采購了500臺彩電,屬于超越代理權,為無權代理,本部分合同無效B、張某以1900元的價格購進彩電,給被代理人甲商場增加了利益,其代理行為不屬于代理權的濫用C、設若乙家電廠是張某的妻子開設的私營企業,則張某的行為構成自己代理D、本案中,張某應該把20萬元的回扣返還給甲商場【參考答案】B,C,D21、某保險公司因未按規定辦理業務,被金融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但其未予及時改正,后被決定整頓,那么在整頓期間其原有的業務如何處理,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繼續進行B、由整頓組織決定C、暫時停止D、轉讓給其他業務相同的保險公司【參考答案】:A,C,D【解析】:《保險法》第111、112、113條22、下列哪些情況下,船舶優先權消滅?()A、由于不可抗力,優先權人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1年未行使B、船舶滅失C、船舶轉讓,法院應受讓人申請予以公告之日起30日內不行使優先權的D、船舶經法院強制出售【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海商法》第26條、第29條的規定,行使優先權的l年期限為除斥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23、下列選項中,哪些構成無因管理之債?A、張某發現鄰居謝某獨自忙著打麥子,于是上前主動幫助,因麥子飛進張某眼睛受傷,花去醫藥費1000元,張某請求謝某支付醫藥費B、吳某見楊某用自行車拉貨物上坡非常吃力,于是主動在車后幫楊某推車,楊某被貨物擋住視線沒有看見吳某,卻突然腳下打滑,致車上貨物撞傷吳某,花去醫藥費500元,吳某請求楊某支付醫藥費C、沈某和杜某是男女朋友,某冬日傍晚,大雪紛飛,二人在鄰村張大媽家的柴禾旁談戀愛,張大媽出來抱柴禾,二人急忙躲開,張大媽以為遇上了鬼,驚嚇成病,花去醫院費1000元,張大媽請求二人支付1000元D、張某將于某丟失的羊牽回家中,于某向張某索要,張某要求于某支付草料費200元【參考答案】:A,B,D【解析】:無因管理之債的構成要件有三個:有為他人管理的意思;實施了管理事務的行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民法通則意見》第132條規定:“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規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ABD三項都符合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因此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支付必要費用。AB選項為實際損失,D選項為直接支出的費用,均符合法律規定,應當選。C選項項明顯不符合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不能形成無因管理之債,答案應為ABD。24、根據《承認與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規定,在情況下,一締約國對另一締約國的仲裁裁決可以拒絕承認與執行。A、缺乏有效的仲裁協議B、仲裁裁決的事項超出了仲裁協議的范圍C、當事人對仲裁裁決的結果持有異議D、仲裁庭的組成與當事人的協議不符【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考點是《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關于拒絕承認與執行的條件的規定。根據《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第五條的規定,一、裁決唯有受裁決援用之一造向聲請承認及執行地之主管機關提具證據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始得依該造之請求,拒予承認及執行:(甲)第二條所稱協定之當事人依對其適用之法律有某種無行為能力情形者,或該項協定依當事人作為協定準據之法律系屬無效,或未指明以何法律為準時,依裁決地所在國法律系屬無效者;(乙)受裁決援用之一造未接獲關于指派仲裁員或仲裁程序之適當通知,或因他故,致未能申辯者;(丙)裁決所處理之爭議非為交付仲裁之標的或不在其條款之列,或裁決載有關于交付仲裁范圍以外事項之決定者,但交付仲裁事項之決定可與未交付仲裁之事項劃分時,裁決中關于交付仲裁事項之決定部分得予承認及執行;(丁)仲裁機關之組成或仲裁程序與各造間之協議不符,或無協議而與仲裁地所在國法律不符者;(戊)裁決對各道尚無拘束力,或業經裁決地所在國或裁決所依據法律之國家之主管機關撤銷或停止執行者。二、倘聲請承認及執行地所在國之主管機關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亦得拒不承認及執行仲裁裁決:(甲)依該國法律,爭議事項系不能以仲裁解決者;(乙)承認或執行裁決有違該國公共政策者。故選ABD。25、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中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是A、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B、1/3以上的董事C、董事長D、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公司的監事【參考答案】:A,B,D【解析】:《公司法》第40條規定“【股東會會議】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26、下列關于公示催告程序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公示催告的審理可由審判員一人進行,但除權判決必須由合議庭作出B、公示催告的公告期間可由法院根據情況決定,為了盡快結束權利不確定的狀態,最少不得少于60天,最多不得超過3個月C、除權判決應當公告,當事人無需承擔相關費用D、在申報期限屆滿后,利害關系人不可申報權利【參考答案】B,C,D【解析】BCD。27、某甲出資設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某甲聘用某乙作為企業的總經理,以下說法正確的有:()A、某乙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B、某甲應當與某乙簽訂書面合同C、某甲對某乙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D、未經某甲同意,某乙不得轉讓企業的知識產權【參考答案】:A,B,C,D【解析】:《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9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應當與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和授予的權利范圍。投資人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根據該條規定,ABC選項正確。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0條的規定,未經投資人同意,受托人或者被聘用人不得擅自將企業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所以D選項正確。28、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有關簡易程序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張某訴萬柳公司生產的產品侵犯其發明專利一案,在一審過程中,雙方自愿選擇適用簡易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同意B、王華訴劉天違約一案,趙鎮人民法庭適用簡易程序開庭一次審理完畢C、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中,如果法院認為不宜再適用簡易程序,則可以轉換為普通程序審理D、簡易程序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審理簡單民事案件時適用的審判程序,其他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法院都不得適用【參考答案】A,B,C【解析】ABC。A項中的案件屬于專利案件,應當由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因此不能適用簡易程序。B項反映了簡易程序一般應一次開庭審結的特點,但要注意當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再次開庭的,也可以再次開庭。C項符合簡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轉化的條件。D項錯誤在于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是基層人民法院和其派出法庭,而不僅限于派出法庭。29、甲與乙簽訂一份汽車租賃合同,乙向甲租賃一輛汽車。在租賃期間內,乙將該汽車質押給不知情的丙,后甲乙丙之間引起糾紛。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乙有權將租賃物出質給丙B、乙無權將租賃物出質給丙C、丙對該租賃物享有質權D、丙對該租賃物不享有質權【參考答案】:B,C【解析】:本題涉及質押擔保中質權的善意取得問題。依《物權法》第106條規定,動產質權可以善意取得。本題中,承租人乙不享有對租賃物的出質權,但善意第三人可因善意而取得質權。故本題答案為Bc項。30、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有權接受轉交送達的單位有:()A、基層人民法院B、對受送達人進行勞動教養的單位C、監禁受送達人的監獄D、受送達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參考答案】B,C,D【解析】BCD。本題考查轉交送達,考生應注意委托送達只發生于法院之間,BCD均屬于轉交送達中的機關。三、不定向選擇題1、張某與甲房地產公司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將其建設的某小區一套商品房出售給張某,張某交納不低于房價款30%的首付款,余款通過按揭貸款支付。合同簽訂后,張某交納了首付款,并辦理了按揭貸款。就在張某籌劃收房入住時,甲公司又以更高價格將該套房屋出售給李某,李某也交納了全部房款,并按甲公司通知驗收了房屋,進行裝修后入住。張某遂與甲公司發生糾紛,甲公司提出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明確載明,本合同經辦理備案登記后生效。因張某與甲公司的合同尚未備案登記,故尚未生效,甲公司同意退還房款,但拒絕承擔任何其他責任。張某訴至法院。下列說法正確的有:A、張某與甲公司之間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經成立,但未生效B、張某與甲公司之間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經成立,且已生效C、甲公司應對張某承擔締約過失責任D、張某有權請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參考答案】:B,D【解析】:本題涉及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效力問題。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第6條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本題中,雖然張某與甲公司之間的合同約定了備案登記的生效要件,但張某已經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即交納首付款,而甲公司也已經接受,故雙方之間的合同已經因履行行為而生效。不履行已生效合同,應構成違約責任,而非締約過失責任,BD選項正確,AC選項錯誤。2、王某將珍貴巨型玉石一塊,市價5萬元,寄存于李某處。李某一日未經王某同意,擅自將該塊巨型玉石出售于知情人張某。張某后來將該玉雕刻成“巨船還鄉”藝術品,參加全國雕刻展獲得二等獎。獲獎后,張某將該藝術品經拍賣程序售于善意第三人林某,獲得價款30萬元。根據以上案情,請回答:本案中,關于財產所有權人的表達正確的有。A、王某曾擁有巨型玉石的所有權B、李某曾擁有巨型玉石的所有權C、林某擁有“巨船還鄉”藝術品的所有權D、王某擁有“巨船還鄉”藝術品的所有權【參考答案】:A,C【解析】:根據我國司法實踐,加工物原則上由材料所有人取得加工物的所有權,由材料所有人給予加工人以適當補償。但加工物價值顯然大于材料價值時,由加工人取得所有權,并由其給予材料所有人以適當補償。但加工人因承攬合同完成的,即使加工物價值較材料很大,加工人不得取得所有權。本案中,張某雖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巨型玉石的所有權,但由于張某將該巨型玉石加工后,價值顯然增大,故可基于加工取得“巨船還鄉”藝術品的所有權。張某既取得“巨船還鄉”藝術品的所有權,則無論是否經拍賣程序,第三人無論善意惡意,均可基于買賣取得“巨船還鄉”藝術品的所有權。3、某市櫻花小區100名業主,因物業服務問題與物業公司發生糾紛,為維護自己權益,業主向有關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下列關于代表人的說法正確的是:A、業主們必須推選出代表人作為原告起訴B、每名業主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單獨起訴C、有10名業主不同意其他90名業主推選出的,這10名業主可以另行起訴D、業主們提不出人選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代表人選與業主協商【參考答案】:B,C【解析】:《民事訴訟法》第5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因此本案中業主們是可以推選出代表人參與訴訟而非必須,A選項錯誤,B選項正確。根據《民訴意見》第60條,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在起訴時確定的,可以由全體當事人推選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當事人推選自己的代表人;推選不出代表人的當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訴訟中可由自己參加訴訟,在普通的共同訴訟中可以另行起訴,所以C選項正確。本案是人數確定的代表人訴訟,業主們選不出代表人的,可以另行起訴,而不是人民法院與業主協商確定代表人,所以D選項錯誤。4、居住某市南區的后某向本市電信局支付2000元初裝費安裝電話一部,2個月后,唐某發現話費單上出現自己從未打過的長途電話,話費150余元,遂找電信局交涉,經查系電信局設備技術故障所致,唐某多次要求電信局作進一步的解釋并保證以后不再發生此類事情,電信局未予確認。不久,此類事情再次發生,后某再次找電信局交涉,并要求電信局雙倍返還多收的話費共計600余元。電話局遂派人到唐某所在單位,要求其單位領導做唐某的工作,讓唐某不要再去電信局糾纏。此舉引起唐某單位同事、鄰居多人圍觀,議論紛紛,有人認為唐某意圖趁機訛詐電信局。唐某甚怒,遂又找到電信局。電信局負責接待的人說:“我們把多收的話費退給你,你不要,那你去法院告我們好了。你不是想要錢嗎?開個價,10萬、20萬都可以。”唐某覺得羞辱無比,決意起訴電信局,請根據以上案情,回答問題:唐某的訴訟請求中有拆機終止電話服務合同,退還初裝費2000元的要求。電信局以上級主管部門有文件規定為由,只同意退還70%,對此應如何判斷?A、電信局應退還全部初裝費B、電信局應退還70%的初裝費C、如電信局承擔多收的300元話費,則只退還70%的初裝費D、如電信局不承擔多收的300元話費,則應退還全部初裝費【參考答案】:A【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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