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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泓域/POE公司監事與監事會制度分析POE公司監事與監事會制度分析xxx有限公司目錄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12264757 一、 公司基本情況 PAGEREF _Toc112264757 h 3 HYPERLINK l _Toc112264758 二、 產業環境分析 PAGEREF _Toc112264758 h 4 HYPERLINK l _Toc112264759 三、 作為未來高端聚烯烴的主要發展方向之一,聚烯烴彈性體廣受關注 PAGEREF _Toc112264759 h 5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0 四、 必要性

2、分析 PAGEREF _Toc112264760 h 6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1 五、 項目概況 PAGEREF _Toc112264761 h 6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2 六、 布萊爾的貢獻 PAGEREF _Toc112264762 h 9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3 七、 詹森的貢獻 PAGEREF _Toc112264763 h 12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4 八、 公司章程概述 PAGEREF _Toc112264764 h 16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

3、5 九、 公司章程的制定與變更 PAGEREF _Toc112264765 h 21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6 十、 股權結構分散化 PAGEREF _Toc112264766 h 24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7 十一、 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 PAGEREF _Toc112264767 h 25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8 十二、 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PAGEREF _Toc112264768 h 27 HYPERLINK l _Toc112264769 十三、 監事會的職權 PAGEREF _Toc1122647

4、69 h 29 HYPERLINK l _Toc112264770 十四、 獨立監事制度的作用 PAGEREF _Toc112264770 h 31 HYPERLINK l _Toc112264771 十五、 獨立監事制度的概念 PAGEREF _Toc112264771 h 32 HYPERLINK l _Toc112264772 十六、 法人治理 PAGEREF _Toc112264772 h 32 HYPERLINK l _Toc112264773 十七、 組織架構分析 PAGEREF _Toc112264773 h 46 HYPERLINK l _Toc112264774 勞動定員一覽

5、表 PAGEREF _Toc112264774 h 46 HYPERLINK l _Toc112264775 十八、 SWOT分析說明 PAGEREF _Toc112264775 h 48 HYPERLINK l _Toc112264776 十九、 發展規劃 PAGEREF _Toc112264776 h 53公司基本情況(一)公司簡介未來,在保持健康、穩定、快速、持續發展的同時,公司以“和諧發展”為目標,踐行社會責任,秉承“責任、公平、開放、求實”的企業責任,服務全國。公司堅持誠信為本、鑄就品牌,優質服務、贏得市場的經營理念,秉承以人為本,始終堅持 “服務為先、品質為本、創新為魄、共贏為道”

6、的經營理念,遵循“以客戶需求為中心,堅持高端精品戰略,提高最高的服務價值”的服務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為客戶量身定制出完美解決方案,滿足高端市場高品質的需求。(二)核心人員介紹1、周xx,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58年出生,本科學歷,高級經濟師職稱。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長;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經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吳xx,中國國籍,1978年出生,本科學歷,中國注冊會計師。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

7、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獨立董事。3、熊xx,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59年出生,大專學歷,高級工程師職稱。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在xxx股份有限公司兼任技術顧問;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責任公司總工程師。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總工程師。4、邱xx,中國國籍,1976年出生,本科學歷。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長、總

8、經理。5、田xx,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1970年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監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獨立董事。產業環境分析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潮流,深入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全面增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再創新能力,加快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中心。(一)推進科技創新格局與國際接軌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絡,構建與國際標準相銜接的科技研發體系、科技人才培養體系、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和科技創新評價體系,提升在全國乃至全球的科技競爭優勢。(二)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與產業接軌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完善資金鏈,著力推動科技成果資本化和產業化。(三)推動

9、科技創新生態與市場接軌著力完善各項制度和政策安排,構建以市場為主導的科技創新生態,讓機構、人才、設備、資金、項目都充分活躍起來,形成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強大合力。作為未來高端聚烯烴的主要發展方向之一,聚烯烴彈性體廣受關注聚烯烴類彈性體(POE)是由乙烯與丙烯或其他-烯烴共聚而成的一類聚烯烴材料,與聚烯烴塑料相比,其分子鏈內共聚單體的含量更高,密度更低,是未來聚烯烴高端化發展的重要產品類型之一,國內外都對這一研究領域抱有極大的關注。目前,聚烯烴類彈性體主要有乙丙共聚物和乙烯/-烯烴共聚物兩大類,其中乙丙共聚物彈性體包括二元乙丙橡膠(EPM)和三元乙丙橡膠(EPDM)兩種,乙烯/-烯烴共聚物彈性體則

10、主要有乙烯/-烯烴無規共聚物(POE)和乙烯/-烯烴嵌段共聚物(OBC)兩種。必要性分析1、現有產能已無法滿足公司業務發展需求作為行業的領先企業,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較高的市場知名度,產品銷售形勢良好,產銷率超過 100%。預計未來幾年公司的銷售規模仍將保持快速增長。隨著業務發展,公司現有廠房、設備資源已不能滿足不斷增長的市場需求。公司通過優化生產流程、強化管理等手段,不斷挖掘產能潛力,但仍難以從根本上緩解產能不足問題。通過本次項目的建設,公司將有效克服產能不足對公司發展的制約,為公司把握市場機遇奠定基礎。2、公司產品結構升級的需要隨著制造業智能化、自動化產業升級,公司產品的性能也需要不

11、斷優化升級。公司只有以技術創新和市場開發為驅動,不斷研發新產品,提升產品精密化程度,將產品質量水平提升到同類產品的領先水準,提高生產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契合關鍵零部件國產化的需求,才能在與國外企業的競爭中獲得優勢,保持公司在領域的國內領先地位。項目概況(一)項目基本情況1、承辦單位名稱:xxx有限公司2、項目性質:技術改造3、項目建設地點:xxx(待定)4、項目聯系人:周xx(二)主辦單位基本情況公司滿懷信心,發揚“正直、誠信、務實、創新”的企業精神和“追求卓越,回報社會” 的企業宗旨,以優良的產品服務、可靠的質量、一流的服務為客戶提供更多更好的優質產品及服務。公司按照“布局合理、產業協同、資源

12、節約、生態環保”的原則,加強規劃引導,推動智慧集群建設,帶動形成一批產業集聚度高、創新能力強、信息化基礎好、引導帶動作用大的重點產業集群。加強產業集群對外合作交流,發揮產業集群在對外產能合作中的載體作用。通過建立企業跨區域交流合作機制,承擔社會責任,營造和諧發展環境。未來,在保持健康、穩定、快速、持續發展的同時,公司以“和諧發展”為目標,踐行社會責任,秉承“責任、公平、開放、求實”的企業責任,服務全國。公司堅持誠信為本、鑄就品牌,優質服務、贏得市場的經營理念,秉承以人為本,始終堅持 “服務為先、品質為本、創新為魄、共贏為道”的經營理念,遵循“以客戶需求為中心,堅持高端精品戰略,提高最高的服務價

13、值”的服務理念,奉行“唯才是用,唯德重用”的人才理念,致力于為客戶量身定制出完美解決方案,滿足高端市場高品質的需求。(三)項目建設選址及用地規模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x(待定),占地面積約33.00畝。項目擬定建設區域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規劃電力、給排水、通訊等公用設施條件完備,非常適宜本期項目建設。(四)項目總投資及資金構成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13816.87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0781.66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78.03%;建設期利息300.15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17%;流動資金2735.06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9.80

14、%。(五)項目資本金籌措方案項目總投資13816.87萬元,根據資金籌措方案,xxx有限公司計劃自籌資金(資本金)7691.33萬元。(六)申請銀行借款方案根據謹慎財務測算,本期工程項目申請銀行借款總額6125.54萬元。(七)項目預期經濟效益規劃目標1、項目達產年預期營業收入(SP):28000.00萬元。2、年綜合總成本費用(TC):22359.26萬元。3、項目達產年凈利潤(NP):4122.89萬元。4、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22.59%。5、全部投資回收期(Pt):5.82年(含建設期24個月)。6、達產年盈虧平衡點(BEP):11202.66萬元(產值)。(八)項目建設進度規

15、劃項目計劃從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到工程竣工驗收、投產運營共需24個月的時間。布萊爾的貢獻1995年,布萊爾出版了所有權與控制面向21世紀的公司治理探索,提出了她的系統的公司治理理論。布萊爾公司治理理論的核心是利益相關者價值觀,即公司不僅僅對股東,而且要對經理、雇員、債權人、顧客、政府和社區等更多的利益相關者的預期作出反應,并協調他們之間的利益關系。在布萊爾之前,盡管多得和威廉姆森等人也都曾強調要關注股東以外的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但他們分析的落腳點卻是對股東利益的保護。布萊爾的貢獻則在于:他沒有從傳統的股東所有權入手來假設股東對公司的權利、索取權和責任,而是認為公司運作中所有不同的權利、索取權

16、和責任應該被分解到所有的公司參與者身上,并據此來分析公司應該具有什么目標,它應該在哪些人的控制下運行以及控制公司的人應該擁有哪些權利、責任和義務,在公司中由誰得到剩余收益和承擔剩余風險。布萊爾認為,盡管保護股東的權利是重要的,但它卻不是公司財富創造中唯一重要的力量。過度強調股東的力量和權利會導致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投資不足,很可能破壞財富創造的能量。布萊爾強調,以股東“所有權”作為分析公司治理的出發點,是徹底錯誤的。布萊爾通過剖析三種公司治理觀,對“股東利益至上”的觀點進行了批判。第一種觀點是所謂“金融模式”,認為公司由股東所有并進而應按股東的利益來管理。由于公司股東股票分布在成千上萬的個人和機構

17、手中,這些股票的持有者在影響和控制經營者方面力量過于分散因而使得經營者在管理公司的過程中浪費資源并讓公司服務于他們的個人利益。因此,應該通過改革使經理人對股東的利益更負有責任。第二種觀點是所謂“市場短視模式”,認為金融市場是缺乏忍耐性的和短視的,股東們更愿意短期的利益大一些,不愿意公司進行研究和開發等方面的長期投資。因此,改革的方法是將經理人從短期壓力中解放出來,刺激他們進行長期投資,以實現股東的長期利益。第三種觀點是所謂“股東利益與社會利益一致論”,認為公司為股東創造更多的財富,就會形成最佳的社會總財富。布萊爾指出,以上三種模式都有一個核心內容,即當公司為股東創造更多的財富,就會形成最佳的社

18、會總財富。布萊爾指出,以上三種模式其實都有一個核心內容,即當公司為股東的利益而運行時,它同時也就是最佳地服務于社會了。布萊爾認為,如果公司的運行僅僅只是為了股東的利益,那么它對整個社會未必是最有意義的。但是公司的目標應該至少與社會的利益相和諧。在這里,布萊爾觸及了公司準確的社會功能以及它應該為誰的利益服務的問題。按照布萊爾的看法,包括股東、職工、社區等在內的利益相關者向公司提供了專用性資產,從而承擔了相應的公司經營風險,因而應讓他們參與公司治理,公司應關注他們的利益,并使這種利益得到增長。布萊爾特別分析了職工參與公司治理的需求問題。布萊爾認為,職工之所以被認為是相關利益者,是因為職工不可避免地

19、要承擔與特定投資,特別是與“人力資本”投資相關的風險。這在技術密集或定向服務的企業中尤為明顯,因為在這些企業中職工的技能高度專業化,他們與持有股票一樣處于風險中。一旦失去這份工作,他們的技能就將不得不廢棄。在這種情況下,職工可能會像股東一樣擁有強烈的動機來監督公司資產的有效使用。甚至,由于他們在生產經營中的內部經驗和存在于企業成功中的利益,這使得他們與那些遙遠的和匿名的股東相比,有更強的監督經理的激勵。由此,布萊爾認為,對于許多類型的公司來說,職工(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比股東擁有更多的剩余索取權,將更有利于公司的有效治理。不過,布萊爾強調,這并不意味著職工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應該取代股東擁有的投

20、票權,而只是說明,當職工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專用性投資實質上處于風險時,他們可以充任公司的所有者,其權利和義務應該通過回報系統、組織系統和其他制度安排來具體化,從而使公司全部有實質性意義的資產處于風險的相關利益者的控制之下,這些控制責任的分配是與不同集團所有者的資產利益大小相對應的。比如,對投資專用性人力資本并分擔風險的職工可以作為一個系列,將他們的利益與其他利益相關的利益排列在一起。由于布萊爾的觀點與主流觀點的巨大差異,有的學者將布萊爾歸入非主流學派。詹森的貢獻在公司治理不斷向縱深發展的過程中,詹森的貢獻是極其重要的。1976年,詹森和麥克林合作發表企業理論:經理行為、代理成本和所有權結構,

21、這是一篇經濟和社會科學文獻中被引述得最多的論文之一,有的學者甚至認為這篇文章是公司治理理論研究的真正發端。此后,詹森就公司控制權市場、代理成本與自由現金流、績效報酬與經理激勵、控制和決策機制等公司治理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另外,詹森還為公司治理理論的發展做了其他一些方面的努力,如他創辦的金融經濟學雜志已經成為公司治理理論研究的重要陣地。受這本雜志錄用稿件風格的影響,實證分析已經成為公司治理研究中的重要方法。詹森公司治理理論的核心是代理關系和代理成本。詹森將代理關系定義為一種契約,這與威廉姆森無疑是一脈相承的,只不過前者強調降低代理成本,后者則強調降低交易成本。而實際上,代理成本是交易成本

22、的一個方面。詹森認為,在現代公司中,資本所有者將日常經營的控制權委托給了作為其代理人的執行經理,從而產生代理成本,公司治理就是為了降低代理成本。詹森把代理成本分為三類:一是委托人的監督成本,是指委托人對代理人進行的適當激勵,以及所承擔的用來約束代理人越軌行為的費用;二是代理人的保證成本,是指代理人為保證不采取某種危及委托人的行為而向委托人作出的補償承諾或支付的保證金;三是剩余損失,是指因代理人的決策與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決策之間存在某種偏差而造成的委托人的福利損失。代理成本是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處于不同的地位而產生的,這些不同包括他們對待風險的態度、信息不對稱的作用效果、對剩余收益的索取權等。在

23、代理關系中,代理人有可能出于私利而機會主義地行事,忽略委托人的利益。在股份公司的委托一代理關系中,股東并不直接參與公司的運作,執行經理往往掌握著更充分的信息,也更密切地參與經營活動,這樣他們可以按自己的利益行事,而不利于掌握信息較少的委托人。例如,經理們可以設法將業務活動安排得讓人難以批評,或者使自己享受到很高的在職消費;他們可能容忍有違委托人利益的低利潤。因此,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有可能造成很高的信息成本和組織成本。這一問題還包括這樣的一個事實,即了解經理們是否在合理地按股東利益行事需要投入很高的信息成本。由此,伯利和米恩斯將委托一代理問題視為資本主義系統的阿喀琉斯之踵。另一方面,當公司受到

24、股東嚴格管制時,經理人在冒險和創新的判斷力就會受到損害,從而產生管制失效。然而,在多數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中,由經理操縱的公司的績效在整體上并不比業主經營的企業差,所以,公司治理方面的委托一代理問題沒有想象中那么嚴重。詹森在1976年、1983年的幾篇論文中證明,對公司經理的代理人機會主義,存在著若干有力的遏制機制這就是公司治理機制。例如公司內部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包括定期的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強制性預算控制、股東大會和為股東服務的審計委員會、激勵性報酬體系、按業績定職位等;公司外部的競爭性市場,包括經理市場、信息市場、公司控制權市場(又稱公司接管市場)和產品市場等。詹森強調,競爭和確保信息透明的

25、規則對具有機會主義傾向的經理直接構成了潛在的威脅和懲戒,從而增強了股東的控制。換言之,市場競爭的無情壓力有助于強化公司所有者的權利,減少代理成本,提高股價以衡量公司價值。以公司控制權市場與公司價值的關系為例,詹姆和魯貝克在1983年發表的公司控制權市場:科學證據中證明,盡管公司接管(即控制權轉移)會產生大量的交易成本(對經理、律師、經濟學家和財務顧問的支付等)但相對于利益來說,這些交易成本仍舊是小數,公司接管能夠消除無效的管理,進而能增加社會凈財富。詹姆和魯貝克的這篇論文引發了一大批類似的研究,一個共同的結論是:對目標公司投標,可以提高目標公司的股價,盡管并非所有的收購都會增加凈財富。詹森和墨

26、菲在1990年發表的績效報酬與對高層管理的激勵則分析了總經理的工作績效(以股東財富或公司價值衡量)與報酬激勵(包括薪金、期權、股票持有量和解雇威脅等)之間的相關性。對二者關系的估算表明,股東財富每變化1000美元,總經理的財富會有3.25美元的變動。雖然股票所有權產生的激勵作用相對大于薪金和解雇引起的激勵作用,但大多數總經理僅持有他們公司股票的很小一部分,并且在過去的50年間所有權水平不斷下降。這說明,總經理報酬與其工作績效之間的敏感性不強。這進一步證實了詹森的基本觀點,即外部市場的競爭比內部報酬激勵更有效。公司章程概述(一)公司章程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須具備的由發起設立公司的投資者制定并對

27、公司、股東、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的調整公司內部組織關系和經營行為的自治規則。對于公司來講,章程是最為重要的自治規則,是公司高效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礎,是維護公司利益、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的自治機制,是公司、公司股東,特別是公司大股東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規則。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有機結合,是規范公司組織和活動的重要保障。(二)公司章程的主要法律特征作為公司自治規則,公司章程即公司憲章,在公司自治規則體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必備條件,也是公司經營行為的基本準則,還是公司制定其他規章的重要依據。因此,公司章程對于公司的設立和運營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公司章程的主要法律特征可以

28、概括為:1、法定性所謂法定性是指公司章程的制定、內容、效力和修改均由公司法明確規定。這是各國的立法通例。具體來講,公司章程的法定性表現在以下幾方面制定的法定性。我國公司法第11條規定,設立公司必須依照該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制定于公司設立階段,成為公司的設立依據,是公司得以成立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內容的法定性。各國公司法對公司章程應當記載的事項均有明確的規定,而且,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的欠缺可能會導致章程的無效。效力的法定性。公司章程的效力是由公司法賦予的。我國公司法第11條明確規定,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具有約束力。這一規定明確規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圍。修改權限和程序的法定性。

29、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須遵照公司法的明確規定進行。例如,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的修改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的方式為之。公司章程須經登記。登記程序的設定是保證章程內容合法和相對穩定的措施之一。我國公司法第27條、第82條第2款、第94條均規定了公司章程是申請設立登記必須報送的文件之一。同時,公司章程經修改變更內容之后,也必須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2、公開性公司章程記載的所有內容都是可以為公眾所知悉的。而且,公司和公司登記機關應當采取措施,方便股東及潛在的投資者、債權人及潛在的交易對象可以不同的方式從不同的途徑了解公司章程的內容。公司章程的公開性特征制度化地表現在以下幾方面公司章程須經登

30、記。公司章程須經登記本身即是章程公開性的表現之一。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在公司日常經營過程中,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公司應當將公司章程置備于本公司,我國公司法第101條和第110條均做了相應的規定。公司章程是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時必須披露的文件之一。如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在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遞交募股申請的同時,公司章程也是必須報送的文件之一。3、自治性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則,是公司的行為規范,對特定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均有重要影響。公司章程的自治性特征,表現為公司不同則章程也有所不同。每個公司在制定章程時,都可以在公司法允許的范圍內,針對本公司的成立目的、所處行業、股東

31、構成、資本規模、股權結構等不同特點,確定本公司組織及活動的具體規則。因此,不同公司的章程必然會存在差異。公司章程的自治性特征,體現了公司經營自由的精神。(三)公司章程的作用1、公司設立的最主要條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公司章程司的設立程序以訂立公司章程開始,以設立登記結束。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要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給予批準或者給予登記。公司沒有公司章程,不能獲得批準;公司沒有公司章程,也不能獲得登記。2、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一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即對外產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

32、利,并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行為受國家法律的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有關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干預和處罰。3、公司對外進行經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由于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及其細則,包括經營目的、財產狀況、權利與義務關系等,這就為投資者、債權人和第三人與該公司的進行經濟交往提供了條件和資信依據。凡依公司章程而與公司進行經濟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護。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范公司章程作為公司的自治規范,是由以下內容所決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為一種行為規范,不是由國家,而是由公司股東依據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據。作為公司法只能規定公司的普遍性的問題,不可能顧

33、及各個公司的特殊性。而每個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則能反映本公司的個性,為公司提供行為規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種法律外的行為規范,由公司自己來執行,無需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當出現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時,只要該行為不違反法律、法規,就由公司自行解決。其三,公司章程作為公司內部的行為規范,其效力僅及于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公司章程的制定與變更(一)章程的制定章程的制定是針對公司的初始章程而言的,章程是公司的設立要件之一,因此,章程的制定發生在公司設立環節。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章程的制定主體和程序因公司的種類不同而異,具體而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發起設立的股份

34、有限公司與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同。當然,無論是上述何種情形,發起設立公司的投資者都是制定公司章程的重要主體。在我國,公司章程是要式文件,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有的國家公司章程不僅要采用書面形式,而且還應當辦理公證登記等手續,我國沒有類似的強行性要求。1、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制定根據公司法第19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第65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依照公司法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批準。可見,國有獨資公司章程制定主體有兩類:第一類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第二類則是國有獨

35、資公司的董事會。不過,這兩類主體的權限并不完全相同。2、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法第73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這是針對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要求。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方式,公司章程的制定過程并不完全一致。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對于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之后將成為公司股東的投資者還是限于發起人,投資者并沒有社會化。因此,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仍然具有封閉性的特點。發起人所制訂的章程反映了公司設立時的所有投資者的意志。根據公司法第82條規定,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交付全部出資后,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

36、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包括公司章程在內的系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對于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之后成為公司初始股東的不僅有發起人,而且還有眾多的認股人,公司的股東已經社會化,因此,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屬開放式的公眾性公司。這樣,發起人制訂的公司章程并不一定能夠反映公司設立所有投資者,特別是認股人的意志。因此,在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前,必須召開創立大會,對公司章程等與設立公司有關的事宜進行審議。根據公司法第92條第2款規定,由認股人組成的創立大會,其職權之一就是通過公司章程。只有經過創立大會通過的章程,才能反映公司設立階段的所有投資者的意志。可見,對于這類公司,其

37、章程的制定過程比較復雜,既需發起人制訂,又需創立大會決議通過。(二)公司章程的修改為了更好地適應經營環境的變化,需要適時地修改章程的內容。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行性規范的前提下,公司可以修改包括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相對必要記載事項和任意記載事項在內的所有內容。公司法規定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規則。修改公司章程的權限專屬于公司的權力機構。在大陸法系國家,例如德國、法國、日本、意大利等國家,修改公司章程的權限屬于公司股東會。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分別屬于股東會和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修改公司章程須以特別決議為之。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公司組織及活動的根本規則的變更,對公司關系甚

38、大,而且還可能關系到其他不同主體的利益調整,因此,公司法將公司章程的變更規定為特別決議事項,從而提高了通過章程修改所需表決權的比例。此外,公司變更章程須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登記程序的設定可以保證章程內容合法和相對穩定。我國公司法第27條、第82條第2款、第94條均規定了公司章程是申請設立登記必須報送的文件之一。因此,公司章程經修改變更內容之后,也必須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否則,不得以其變更對抗第三人,這是章程變更的效力。股權結構分散化在公司制企業發展初期,公司規模相對較小,公司股東的數量也不多,公司的股權結構相對集中。后來,由于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加速發展和公司經營范圍、規模的不斷擴大,公司需要通

39、過發行股票和債券來籌措大量的資金,這樣公司的持股人將會從原來的少數人變為多數人,他們可能是社會中的個人,甚至是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等組織機構,公司的股權結構逐步分散化、多元化。因此,股權結構的分散化是現代公司的第一個特征。公司的股權結構,經歷了由少數人持股到社會公眾持股再到機構投資者持股的歷史演進過程。公司股權結構的分散化對公司經濟運行產生了有利和不利兩個方面的影響。從有利的方面來看:第一,明確、清晰的財產權利關系為資本市場的有效運轉奠定了牢固的制度基礎。不管公司是以個人持股為主,還是以機構持股為主,公司的終極所有權或所有者始終是清晰可見的,所有者均有明確的產權份額以及追求相應權益的權利與承擔

40、一定風險的責任。第二,高度分散化的個人產權制度是現代公司賴以生存和資本市場得以維持和發展的潤滑劑,因為高度分散化的股權結構意味著作為公司所有權的供給者和需求者都很多,當股票的買賣者數量越多,股票的交投就越活躍,股票的轉讓就越容易,規模發展就越快,公司通過資本市場投融資也就越便捷。但是,公司股權分散化也對公司經營造成了不利影響:首先股權分散化的最直接的影響是公司的股東們無法在集體行動上達成一致,從而造成治理成本的提高;其次是對公司的經營者的監督弱化,特別是大量存在的小股東,他們不僅缺乏參與公司決策和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進行監督的積極性,而且也不具備這種能力;最后是分散的股權結構,使得股東和公司其他

41、利益相關者處于被機會主義行為損害、掠奪的風險之下。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在一個典型的英美公眾公司中擁有眾多的小股東。與小型私人控制的企業不同,公眾公司存在以下兩個問題:第一,股東雖然還是擁有剩余控制權(即投票權),但分散的小股東無法執行日常的公司管理。因此,現實的情況是,董事會作為股東的代表來選擇經理。第二,分散的小股東缺乏監督管理者的內在動力,即不愿意監督管理者。原因是,監督是一個公共物品。如果某一個股東的監督導致公司業績改善,那么所有的股東都將受益。在監督是有成本的情況下,每一個股東都有搭便車的愿望,即希望別的股東而不是自己來行使監督權。當然,最終的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如果所有的股東都這樣想,結

42、果是監督將無法出現。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是現代公司的第二特征。1932年,美國的法學家伯利和經濟學家米恩斯出版現代公司與私有產權一書,確立了美國現代公司法研究的基本范式與傳統。此書提出公司所有權與經營權出現了分離,現代公司已由受所有者控制轉變為受經營者控制,并直言,管理者權力的增大有損害資本所有者利益的危險。正是20世紀30年代開始出現的公司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引起了人們對公司治理問題的注意。在股權分散的情況下,公司治理首先要解決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委托代理問題。由于公司經營者與公司所有者利益的不一致,導致委托一代理關系的產生。所有者希望通過擴大公司規模,在公司的利潤實現最大化的同時實現公司

43、所有股東利益的最大化。而經理人則希望能夠實現最低利潤約束下的銷售收入最大化,經理人的報酬結構與公司規模的相關度遠遠大于與公司利潤的關聯度。因此,經營者需要通過設計一系列的關于經理人的控制和激勵措施,以確保經理人的行為符合股東的利益,進而緩解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在委托和代理過程中所出現的信息不對稱等因素。所有權和控制權的分離對公司行為產生了一系列重要影響,任何人都很難利用股權控制公司的運行,這樣將使得公司的所有權和控制權更加分離,董事長通過董事會授予管理權限,經理人通過董事長授予企業經營管理的權限,而個人股東則完全處于“用腳投票”的狀態。進而,股東、經理人、債權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之間在利益上產生了矛

44、盾,如何在一個大型的公司里平衡股東、經理人、債權人和員工各個企業要素的提供者之間的關系和利益呢?唯一的途徑就是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規則。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綜觀各國公司立法規定和公司實踐,監事會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監督企業控制者,維護股東利益在公司治理出現問題的時候,首先受傷害的往往是股東的利益,這是監事會制度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監督企業控制者,維護股東利益又是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維護股東的利益不受企業控制者侵害,二是要維護每個股東的利益,保障中小股東的利益不受大股東侵害。在美國,財富1000家大公司中,20世紀初沒有一家公司涉及股東訴訟賠償案,1985年有1/6的公司董事和

45、經理卷入了股東訴訟賠償案。事實上,國內的相關事件更是觸目驚心。2、維護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傳統公司治理理論認為,董事會及其成員應當由股東選舉產生并作為股東的代理人維護股東的利益。然而上述理論已經受到新經濟的重大沖擊。20世紀末以來,人們普遍認識到董事會的職責既要引導公司朝著實現股東利益的目標努力,又要考慮雇員的利益、社會的利益以及公司生存的需要。一個更為流行的觀點認為:現代公司是由各個利益平等的利益相關者所組成的,股東只是其中的一員,經理不僅僅要為股東,還要為公司所有利益相關者服務。公司并不是股東主導的“分享民主”的企業制度,其本質上是一種受產品市場影響的企業實體,股東的利益并非靠表決權的保護,而

46、是要依賴市場、產品市場和經理市場的保護。債權人、經理和公司雇員具有特殊資源者也同樣是公司的所有者。公司應該更有責任感,它的責任范圍不應該僅僅局限于股東,它應該有利于更大社會范圍的群體,即所有與公司利益相關者的團體。在公司的所有利益相關者中,受影響最大的是公司的債權人和職工。3、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股份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使得公司與債權人存在著既相互依存,又相互防范的復雜關系。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有些國家的公司,例如日本、德國,實施的是一種“銀行主導型模式”、銀行常依其在公司的巨額持股或對小股東投票權行使代表而主宰公司的重要決策機構一監事會,即通過銀行代表進入公司監事會得以實現對公司及經營管階層之制衡

47、。另外,英國的審計人制度和美國的審計委員會制度,同樣設置了許多維護債權人利益的制度安排。4、維護職工的利益各國商法均把公司視為社團法人,而職工就是社團的成員。因而,很多國家注重通過發揮職工的參與和監督作用,維護職工的利益。職工參與監事會也給公司帶來了以下優點:一是職工與公司形成休戚相關的經濟共同體,有助于減少勞資糾紛;二是職工身在企業內部,能夠直接感覺到企業經營狀況的變化和問題,有助于提高監事會的監督效果,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消除信息不對稱的影響,降低監督成本:三是有助于職工對公司的長期發展給予關注,避免盲目追求短期利潤。監事會的職權各國公司法對監事會的職權規定大相徑庭。權限大者,規定得粗疏寬泛;

48、權限小者,則規定得詳細嚴格。西方國家的公司實踐業已證明,制度健全、權限廣泛者,能收到實效;權限較小且規定不嚴者,則難有監督之實。我國現行公司法規定,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監事行使以下職權:(1)檢查公司財務,可在必要時以公司名義另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獨立審查公司財務;(2)對公司董事、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3)當公司董事、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前述人員予以糾正;(4)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的可以公司名義委托注冊會計師、執業審計師幫助

49、復審;(5)可對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發表建議;(6)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也可以在股東年會上提出臨時提案;(7)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8)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現行公司法第55條規定,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現行公司法與以前公司法相比,在監事會的職權方面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在現行公司法當中,已經規定了監事會的股東會召集權和代表公司訴訟的權利。獨立監事制度的作用目前我國在獨立監事制度方面尚未做出完善的規定,但是獨立監事制度在以下

50、方面可以發揮它的作用:1、可以增強對我國上市公司的監督力度近年來我國頻頻發生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惡意“圈錢”、違規擔保等損害投資者及上市公司利益事件,這些事件表明我國上市公司的監督機制要繼續加強。獨立監事獨立于公司,能夠以更加有效和客觀的形式監督權力,加大監督力度。2、有利于完善我國公司監事會制度長期以來,我國監事會沒有發揮其應有的監督作用,存在缺乏獨立性、缺乏專業性、缺乏激勵約束機制和議事機制不合理等問題。獨立監事是與公司管理層沒有任何實質利害關系的外部監事,這使得他們能夠獨立、客觀、公正地履行監事職責,無疑更具有獨立性。獨立監事的任職人員要求具有必要的財會、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識,與以往的監事

51、相比更具有專業性和監督能力。此外,獨立監事還享有獨任監督權和更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因此,在監事會制度存在的同時,獨立監事制度的引入也成為公司治理當中的一個趨勢。獨立監事制度的概念獨立監事這一概念的提出,源于對獨立董事制度的研究和思考。吸收美國獨立董事制度的優點,將其獨立性思想貫徹融合到監事會制度中,便形成了獨立監事制度。獨立監事制度與獨立董事制度,其制度的精神和宗旨是一致的,都在于通過維護監督主體行使監督權的獨立性來保證監督的客觀性和公司性,不同的只是身份而已,即一個身份是“董事”,另一個身份是“監事”。因此,也可以說,“獨立監事”這一概念是由“獨立董事”的概念演化而來的。獨立董事實質就是與公

52、司、管理層不存在任何實質利害關系的非執行外部董事。對照此概念,可以把獨立監事界定為:獨立監事是指那些與公司、管理層不存在任何影響,其客觀獨立判斷之利害關系的外部監事。法人治理(一)股東權利及義務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種類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持有同一種類股份的股東,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種義務。股東為單位的,股東單位內部對公司收購、出售資產、對外擔保、對外投資等事項的決策有相關規定的,公司不得以股東單位決策程序取代公司的決策程序,公司應依據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相關制度確定決策程序。股東單位可自行履行內部審批流程后由其代表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關制度參與公司相關事項的審議、表決與決策。1、公司股

53、東享有下列權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請求、召集、主持、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大會并行使相應的表決權;(3)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6)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7)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的股東,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2、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

54、息或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但相關信息及資料涉及公司未公開的重大信息的情況除外。3、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股東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認定無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本章程的,股東有權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公司根據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4、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2)

55、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5、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當日,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6、公司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得占用或轉移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如果存在股東占用或轉移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情況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應分配的紅利,以償還被其占用或者轉移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控股股東發生上述情況時,公司應立即申請司法系統凍結控股股東持有公司的股份。控股股東若不能以現金清償占用或

56、轉移的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公司應通過變現司法凍結的股份清償。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負有維護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安全的法定義務,不得侵占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或協助、縱容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侵占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董事會對于負有直接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予以解除聘職,對于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監事,應當提請股東大會予以罷免。公司還有權視其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追究法律責任。7、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不得占用或轉移公司資金、資產及其他資

57、源。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資金、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1)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墊付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費用和其他支出;(2)公司代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償還債務;(3)有償或者無償、直接或者間接地從公司拆借資金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4)不及時償還公司承擔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的擔保責任而形成的債務;(5)公司在沒有商品或者勞務對價情況下提供給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使用資金;8

58、、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不得在公司掛牌后新增同業競爭。9、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披露公司控制權變更、權益變動和其他重大事項,并保證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得要求或者協助公司隱瞞重要信息。10、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知情人員在相關信息披露前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利用公司未公開的重大信息謀取利益,不得進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或者其他欺詐活動。11、通過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或實際控制的股份達到5%以上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及時

59、將委托人情況告知公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12、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轉讓控制權的,應當公平合理,不得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轉讓控制權時存在下列情形的,應當在轉讓前予以解決:(1)違規占用公司資金;(2)未清償對公司債務或者未解除公司為其提供的擔保;(3)對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承諾未履行完畢;(4)對公司或者中小股東利益存在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二)董事1、公司董事為自然人,董事應具備履行職務所必須的知識、技能和素質,并保證其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其應盡的職責。董事應積極參加有關培訓,以了解作為董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熟悉有關法

60、律法規,掌握作為董事應具備的相關知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總裁,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6)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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