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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院后勤維修改造項目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增強秦陵博物院大體建設及維修改造項目管理,規范維修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健全維修項目監督機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博物院有關規定,并結合我院實際情形,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基建項目的決策和實施必需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進展觀,依照國家XX整體計劃,牢牢圍繞打造“兩個基地”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為不斷開創XXXX事業的新局面發揮重要的推動作用。第三條基建項目的決策,不論其投資規模的大小,必需按民主集中制原則,由管理局、基層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按管理權限決定、審批或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第四條基建項目的實施,按集體領

2、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的方式,由管理局和基建項目建設單位(以下簡稱建設單位)的法人代表對基建項目實施的全進程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按其職責分工對所承擔的工作具體負責。承擔基建項目勘測(包括勘探和測繪)設計、監理、施工等任務的單位法人代表依照各自職責對其經手的基建項目質量負終身責任。第五條本辦法適用于管理局及基層單位所有利用財政性投資和各類自籌資金建設的基建項目,具體是指利用國家預算內撥款、自籌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新建、購買、改擴建、修繕等建設項目,主要包括小型基建項目、維修改造、專項建設、災害修復等建設項目。第二章管理職責第六條管理局基建處負責項目計劃的審核、申報、下達和項目實施的全

3、進程管理,財務處負責項目資金的下撥以及利用監督,監審處負責項目的全進程監督管理及內部審計。第七條基層單位負責項目計劃的申報和依法依規落實工程建設計劃和資金,確保基建項目質量、安全、進度和資金等控制目標的實現。基建科負責項目的具體落實,未設基建科的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基建工作。第八條項目管理實行管理人責任制。工程項目管理需有明確的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由項目單位肯定,并與之簽定責任書,責任書中應明確工程的質量、工期、預算造價要求。第九條管理局和建設單位應結合工作的實際,制定并落實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基建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水平。第三章項目計劃的申報第十條管理局成立基建和維修改造項目庫。基層單位按照本單位

4、實際情形,從2011年起開始成立本單位基建和維修改造項目庫,每三年更新一次。在成立項目庫時要增強計劃性,統籌考慮此后幾年的維修改造計劃,本實在事求是的原則編制。第十一條每一年四月底前上報下一年度基建和維修改造項目計劃。在編制項目計劃時,要充分說明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小型基建項目須附可行性研究報告。計劃原則上須從項目庫中挑選,如新增項目需書面說明情形。我局將各單位項目計劃匯總后上報國家局或安排項目計劃。第四章項目的前期管理第十二條項目的立項管理。(-)撥款項目:凡需納入國家局、管理局建設計劃的大體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先行提出建設項目的數量、建設地址、建設面積、投資概算、建設方案初步假想,上報管

5、理局或國家局,由管理局或國家局在規定權限內批準。(-)自籌資金項目:投資在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項目報國家局批準;投資在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項目報省局批準。需在地方立項的項目,憑國家局或管理局批復在地方辦理相關手續。立項報告應包括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第十三條項目立項或計劃任務下達后,項目單位要及時做好施工前的各項預備工作,并將工作計劃及時上報管理局,確保昔時完成建設任務。第十四條十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的設計工作必需委托給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需要進行地質勘探的,必需委托給有相應勘探資質的單位進行勘探。第十五條工程施工應采用招標方式肯定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招標方式能夠是公

6、開招標或邀請招標。投資規模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管理局組織招標,投資規模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項目單位組織招標,管理局視情形派員參加。第十六條投資規模50萬元以上的單項基建項目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投資目標控制。未經監理人員簽字認可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利用或安裝,上道工序未經驗收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第十七條勘探、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也須通過邀請招標方式肯定中標單位。第十八條招投標工作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達不到招標條件的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通

7、過競爭性比選肯定中標單位。比選方案由建設單位參照招投標制定,比選進程應符合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第十九條項目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投標和競爭性比選的全程監監工作。管理局監察審計處負責管理局組織的招投標監督管理。第二十條肯定中標單位后,應及時簽定合同。簽定合同前應進行合同評審,防范合同風險。建設單位與承包人簽定工程合同時,須簽定廉政協議。招標項目施工合同的格式與內容依照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定,并報省局備案。其他項目的施工合同格式按照項目的具體情形選擇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簽定后15日內報管理局備案。第五章項目實施階段的管理第二十一條嚴格依照上級下達的項目計劃組織建設,并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擅自變更建

8、設內容。設計變更要上報管理局批準后方可實施,重大設計變更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第二十二條項目投資應以上級下達的計劃數為控制數,超支部份由項目單位自籌解決,節余部份可由項目單位安排相關的附屬工程項目,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三條切實增強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每日到現場,每一個月有小結,隱蔽工程有記錄,確保工程保質保量完成。第二十四條嚴格把好概、預、決算三關。各單位在上報項目計劃時,不得冒估多報;施工預算由項目單位依照施工圖嚴格審核把關;工程決算要上報管理局審核。第二十五條切實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施工單位必需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建設單位協助監理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

9、監管,不得對參建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第二十六條工程完工后,應及時組織完工驗收。工程的驗收管理參照XXXX系統建設工程完工驗收辦法(試行)執行。維修改造項目由項目單位自行組織驗收,管理局負責對其驗下班作進行監督檢查;小型基建項目由管理局或管理局委托項目單位組織驗收。項目單位接到施工單位驗收申請后15日內向管理局提交驗收申請(維修改造項目15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完成后向管理局提交驗收報告。第二十七條基建項目通過完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編制完工財務決算,同時委托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進行工程造價審計。并將工程決算報表和審計報告一并上報管理局。第二十八條完工驗收后三個月內,項目單位應將工程的各類工程資料(包括批復文件、施工圖、會議記要、預決算等)按有關規范要求別離整理歸檔。第二十九條基建項目投入利用后,管理局和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項目后評價工作。全面評價項目實施后綜合效益,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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