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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id="36851">     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    第一部分 土地利用規劃文本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條和中發199711號文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的精神編制本規劃。第二條 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是本次規劃的總目標,圍繞這一總目標應做到:1、耕地總量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并努力做到耕地質量逐步提高;2、農業用地得到有效保護和綜合整治;3、

2、非農業建設用地得到有效控制,城鄉居民點用地總規模逐步縮?。?、土地整理全面展開,土地后備資源得以適度開發,實現對耕地占補平衡有余;5、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提高糧食單產水平;第三條 為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貫徹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要求,本規劃遵循以下原則:1、保護耕地,優先保證農業用地;2、以供給制約和引導需求,統籌安排各業用地;3、堅持占用耕地與整理、開發、復墾掛鉤;4、體現用途管制,注重規劃的操作性;5、嚴格依照商丘市睢陽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指標編制。第四條 本次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以1996年為規劃基期年,2010年為規劃

3、期年,2000年為近期規劃年,并展望到2030年。第二章土地利用現狀第五條 概況鄉位于商丘市睢陽區南部,全鄉21個村委會,143個自然村。根據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1996年全鄉土地總面積593.0平方公里(5929.6公頃)人口44669人。東至平臺,西至郭村鎮,南至路河鄉,北至城關鎮。第六條 土地利用結構及分布一、農用地1996年全鄉農用地(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等)面積4632.88公頃,占全鄉土地總面積的78.13%。1、耕地面積4481.03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75.57%;2、園地面積41.73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0.70%;3、林地面積31.7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0.5

4、4%;4、水面面積78.3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32%。二、建設用地1996年,全鄉建設用地(居民點及工礦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設施用地)為1124.06公頃,占全鄉總面積的18.96%。1、居民點及獨立工礦用地為760.09公頃,占全鄉土地總面積的12.82%。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為676.77公頃,占89.04%,農村居民點用地中閑散地、打谷場的面積分別為15.35公頃、30.11公頃。2、交通用地面積為306.65公頃,占全鄉土地總面積的5.17%,其中農村道路164.39公頃,占交通用地的53.61%。3、水利設施(包括溝渠、人工建筑物)用地面積為57.33公頃。三、未利用土地(包括葦

5、地、沙地、荒草地、鹽堿地、灘涂)、其他未利用土地面積為172.6公頃,灘涂面積為95.73公頃,占未利用土地55.46,其它未利用土地面積為76.91公頃,占全鄉土地面積的1.3。    第七條 土地利用特點一、土地開發利用程度,后備資源嚴重不足。二、土地墾殖率高,全鄉土地總面積5929.6公頃,耕地則達到4481.03公頃,墾殖率達到75.57,遠遠高于全市的67.7。三、地勢平坦,地力不均,耕地中中低產田比重較大,平均糧食單產為4500千克/公頃,大量中低產田影響土地的產出率和利用效益,若我鄉提高農業種植科技含量,調整施肥結構,增施有機肥,推廣高效農

6、業種植,土地潛力可進一步發揮。第八條 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1、人增地減的矛盾越來越重,人均耕地占有量逐年下降;2、村莊建設無規劃,居民點占地規模逐年擴大,形成大量的“空心村”;3、鄉鎮企業用地,尤其施磚瓦窯業用地量大,造成大量耕地被毀;4、調整產業結構無規劃,大量耕地被占用發展林果業;土地利用方式粗放,重用輕養,土地利用效果低。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標與方針第九條 本規劃遵循以下土地利用方針。1、優先保證農業用地,重點保護耕地; 2、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用地,城鄉居民點用地規模逐步縮??;3、做好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4、加強土地的集約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7、和產出率。第十條 土地利用目標1、2000年全鄉總人口控制在45886人,2010年全鄉控制總人口在50639人。2、2000年全鄉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350.65公頃以上;2010年全鄉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276.46公頃以上,其中基本農田2582.03公頃,占基期年面積的58,一般農田1694.43公頃。3、19972000年全鄉新增非農業建設用地為198.98公頃,其中控制占用耕地158.38公頃以內,20012010年全鄉新增非農業建設用地164.01公頃,其中控制占用耕地129.19公頃以內。4、19972000年全鄉土地整理出耕地17公頃,復墾耕地 7公頃,開發耕地 4公頃,合計增加耕

8、地33公頃;至2010年全鄉土地整理耕地33公頃,土地復墾耕地14公頃,土地開發耕地8公頃,合計增加耕地55公頃。5、占補平衡后2000年耕地凈增加130.38公頃,2010年耕地凈增加量為74.19公頃,合計凈增加耕地204.57公頃。6、2000年土地利用率提高0.2達到98.2%;2010年土地利用率提高0.3,達到98.5。7、2000年糧食單產為11910千克/公頃,2010年糧食單產為12510千克/公頃。8、鄉政府所在地2010年建設用地總面積控制在1467.06公頃以內。第四章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及布局第十一條 非農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詳見附表一第十二條 規劃期間全鄉耕地規劃平衡標詳

9、見表二第十三條 農用地1996年全鄉農用地面積4632.88公頃,到2000年調整為4465.04公頃,凈減 167.84公頃;到2010年調整為4276.46公頃,凈減63.7公頃。(一)耕地面積 基期年4481.03公頃,2000年4350.65公頃,凈減130.38公頃,2010年4276.46公頃,凈減74.19公頃。(二)園地面積 基期年41.73公頃,2000年33.33公頃,凈減8.4公頃,2010年42.93公頃,凈增9.6公頃。(三)林地面積 基期年31.77公頃,2000年5.21公頃,凈減26.56公頃,2010年11.3公頃,凈增6.09公頃。 (四)水面面積 基期年7

10、8.35公頃,2000年75.85公頃,凈減2.5公頃,2010年70.65公頃,凈減5.2公頃。第十四條 建設用地1996年全鄉建設用地面積1124.07公頃,到2000年調整為1315.05公頃,凈增190.98公頃;到2010年調整為1467.06公頃,凈增152.01公頃。1、居民點及工礦用地 基期年760.09公頃,2000年782.54公頃,凈增22.45公頃,2010年887.24公頃,凈增104.7公頃。2、交通用地 基期年306.65公頃,2000年475.18公頃,凈增168.53公頃,2010年522.49公頃,凈增47.31公頃。3、水利設施用地 基期年57.33公頃,

11、2000年57.33公頃,凈增0公頃,2010年57.33公頃,凈增0公頃。第十五條 全鄉未利用土地面積172.6公頃,到2000年調整為149.46公頃,凈減23.14公頃,到2010年調整為61.15公頃,凈減88.31公頃,全鄉未利用土地的開發利用,要堅持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相統一的原則,以開發灘涂、坑塘、沙地等為重點,以增加林地、園地、耕地、水面養殖等用地為主要目標,實行全面規劃、適度開發。規劃期內,通過開發未利用土地,補充耕地83公頃,建設用地362.99公頃,林果46.6公頃。第十六條全鄉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規劃詳見附表三.第五章土地利用分區第十七條 根據土地的不同用途和管制規則,結合全

12、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以保護環境的需要,劃定土地利用區。第十八條 農業用地區是指為發展農業生產需求要劃定土地區域。1、2010年農業用地區面積4461.89公頃。2、管制規則:(1)農業用地區內的土地主要用農業生產及直接為農業服務使用;(2)鼓勵農業用地區內的其他用地轉為農業生產及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用地,按規劃可保留現狀用途的,不得擅自擴大土地面積;(3)控制農業用地區內的轉變土地用途,國家能源、交通、水利、國防等重點建設項目無法避開農業用地區內基本農田的,應經法定程序修改規劃,并按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嚴格審批用地;(4)禁止占用農業用地區內的土地進行城鎮、村鎮、開發區和工業區建設;禁

13、止占用農業用地區內的土地建窯、建房、建墳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第十九條 園地區是指發展果、桑、茶、橡膠及其他多年生物需要劃定的土地區域。1、2010年園地區面積42.93公頃。2、管制規則:(1)園地區內的土地主要用于種植園業及其他服務設施使用,不得擅自轉變用途;(2)鼓勵園地區內影響種植園業生產的其他用地調整到適宜的用地區;(3)控制園地區內土地改變用途。確需改變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批;(4)嚴禁各類建設占用特、名、優、新品種植園用地;(5)規劃期內嚴禁擴大園地區域。第二十條 林業用地區是指發展林業和改善生態環境需要劃定的土地區域。1、2010年林業用地區面積11.3

14、公頃,其中有林地11.3公頃。2、管制規則:(1)林業用地區內的土地主要供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及服務設施使用,不得擅自轉變用途;(2)鼓勵林業用地區內影響林業生產的其他用地,調整到適宜的用地區;(3)控制林業用地區內耕地改變用途。除改善生態環境、法律規定確需退耕還林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4)嚴禁各類建設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防風固沙林及其他各種防護林的用地。第二十一條 根據土地不同的用途和管制規則,結合全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保護環境的需要,劃定土地利用分區.城鎮建設用地區是指城鎮建設需要劃定的土地區域.1、城鎮建設用地區面積18.0公頃,其中2000年城鎮建設用地區

15、面積18.0公頃,2010年城鎮建設用地區面積18.0公頃;2、人均建設用地指標3.55平方米/人;3、管制規則:(1)城鎮建設用地區內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鎮建設,嚴格執行城鎮總體規劃;(2)城鎮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建設用地和空閑地,確需擴大的,應當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質耕地;(3)城鎮建設用地區內的土地,在批準改變用途以前,應當按原用途使用。嚴禁廢棄撂荒土地,能耕種的必須及時恢復耕種;(4)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禁止建設占用規劃確定的永久性綠地、菜地和基本農田。第二十二條 村鎮建設用地區是指村鎮需要劃定的土地區域。1、2010年村鎮建設用地區面積847.17公頃;2、村鎮建設人均用地指標167.3平

16、方米;3、管制規則:(1)村鎮建設用地區內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鎮居民住宅、鄉村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等建設,嚴格執行村鎮規劃;(2)鼓勵通過土地整理,將其他用地區內零散分布的村莊和鄉鎮企業,向村鎮建設用地區集中。嚴禁在村鎮建設用地區以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鎮建設;(3)控制村鎮建設區各項建設用地規模,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用地標準,安排各項建設用地;(4)村鎮建設應當充分利用現有建設用地和空閑地,確需擴大的,應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質耕地;(5)保護和改善村鎮環境,防止水土污染。第二十三條 獨立工礦用地區是指獨立于城鎮、村鎮建設用地區之外的工礦建設需要劃定的土地區域。1、2010年獨立工礦用地區面積228

17、.51公頃。2、管制規則:(1)獨立工礦用地區內的土地主要用于工礦生產建設及直接為工礦生產服務使用;(2)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的土地應及時復墾,宜農土地應當優先復墾為耕地。鼓勵其他零散分布的工礦企業向獨立工礦用地區集中;(3)控制建設用地區規模,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行業用地定額標準,安排各項建設用地;(4)嚴禁擅自占用獨立工礦用地區內的農田;(5)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第二十四條 自然和人文景觀保護區是指為保護特殊的自然、人文景觀劃定的土地區域。1、2000年保護區面積2.5公頃,保護區級別:縣級,保護區類別:名聲古跡;2010年保護區面積2.5公頃,保護區級別:縣級,保護區

18、類別:名勝古跡。2、管制規則:(1)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區內的土地必須服從保護需要,嚴格執行保護區總體規劃和有關法律法規;(2)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區內影響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的其他土地,應按要求調整到適宜的用地區;(3)自然與人文景觀保護區內除與保護需要直接相關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類建設;禁止開山、取土制磚、修墓、亂砍濫伐、傾倒廢物污水等破壞景觀資源的行為。第二十五條其他用地區是根據實際需要劃定的其他用地區。1、2000年其他用地區面積317.3公頃,2010年其他用地區面積319.8公頃。2、管制規則(1)其他用地區服從指定用途需要;(2)其他用地區內的土地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劃;(3)其他用地區內

19、的土地用途的轉變必須按有關法律規定程序審批。第二十六條全鄉土地利用各類分區面積詳見附四。第六章 基本農田保護第二十七條 基本農田保護是為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對農產品需求而必須確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應遵循一下原則,實行特別保護。第二十八條 基本農田保護原則。(一)全鄉基本農田保護數量指標受區政府嚴格控制,各村基本農田保護數數量指標河南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格控制;(二)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縣級人民政府窯依據國家的有關規程,具體組織基本農田規定工作;(三)劃定基本農田與預留建設用地相結合;(四)基本農田數量保護與質量保護并重;(五)全縣實行基本

20、農田保護制度,貫徹落實國務院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河南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二十九條 基本農田保護目標。規劃期間,全鄉劃定基本農田面積2582.03公頃,占1996年全鄉耕地58.3(各村基本農田面積指標見下表五)第七章 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第三十條 土地整理是指對村莊、農田和其他零星土地采取綜合治理和調整措施,以增加耕地及其他農業用地的有效利用面積,提高土地產出率,改善生態環境的活動。1、土地整理的對象主要是田、水、路、林、村。2、土地整理擬采取以下模式進行。(1)遷村并點模式:對村莊占地較多的退宅還耕,對村莊規模較小的并入其他村莊或合并;(2)田塊合并模式:主要是采用填溝塘,除田埂、邊角的合并

21、等方式外延擴大耕地面積;(3)路、渠歸并模式:合理規劃鄉村道路、取消部分鄉間小路,逐步改明渠為暗渠等方式;(4)綜合整理模式:主要以建設“噸糧田、豐產方”,實現農田規模經營為途徑;(5)其他整理模式。3、19972000年的土地整理面積30公頃,其中整理出耕地面積17公頃,其他土地 13公頃;20012010年土地整理面積59公頃,其中整理出耕地33公頃,其他土地26公頃。第三十一條 土地復墾是指對各種人為和自然因素造成破壞的土地所采取的治理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1、土地復墾的對象主要優磚瓦窯用地、工礦廢棄地、其他閑散地等。2、19972010年土地復墾面積為9.7公頃,其中復墾

22、后耕地面積為7公頃,林地面積0.2公頃,水產養殖用地面積為2.5公頃;20012010年土地復墾面積為19.2公頃,其中復墾后耕地面積為14公頃,林地面積為0.4公頃,水產養殖用地面積為4.8公頃。第三十二條 土地開發是指對未利用的后備土地資源采取工程和生物等措施,使其投入經營與利用的活動。1、土地開發的對象主要是未利用土地的沼澤地、荒草地、裸土地、沙荒地、鹽堿地和水中的灘涂、葦地等。2、19972000年可開發土地面積為11公頃,開發出耕地面積為4公頃,林地面積為1公頃,其他土地面積為6公頃;3、20012010年可開發土地面積為23公頃,開發出耕地面積為8公頃,林地面積為3公頃,其他土地面

23、積為12公頃。第三十三條 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是實現土地總量動態平衡的主要措施,全鄉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情況詳見附表六。第八章 實施規劃的措施第三十四條 加強宣傳1、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各種土地管理法的法律法規,使“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2、全鄉(鎮)所轄各行政村都要建立土地宣傳板報,刷宣傳標語,對此次規劃的目的,意義和重要作用進行宣傳,以增加對規劃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認識,使規劃真起到“龍頭”作用。3、加強對各種違法、違紀使用土地案件曝光,從反面教育群眾做遵法守法的公民。4、在鄉鎮的交通要道和鄉政府院內制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版面不小于2&#

24、215;3平方米。5、翻新基本農田保護標牌。第三十五條 法規措施1、要充分利用新刑法、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所賦予的權利,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紀行為。2、鄉人大要充分發揮檢查、監督的職能,要經常檢查監督規劃的實施。第三十六條 行政措施1、建立強有力的組織、管理機構,負責領導、監督、協調規劃的實施,并幫助解決規劃實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2、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實行土地規劃許可制度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制度。3、修改鄉規民約,加入土地保護有關條款。第三十七條 經濟措施1、在堅持土地公有制制度的基礎上,積極試行農村宅基地和鄉鎮企業用地有償使用,建設項目不得占用耕地,必須占用耕地的要經上級批準,而

25、且要占一補二,先占后補,或交納相應數額的造地費。2、建立占用耕地與土地復墾、開發掛鉤,制定優惠鼓勵措施,歸土地復墾、開發項目讓利于開發項目人,采取民辦公助的辦法解決。3、按照有關規定對違法使用土地應處經濟處罰的應嚴格處罰。第三十八條 技術措施1、根據村莊人口預測,嚴格按照規劃界限劃定村莊外圍界限,在規劃期內嚴禁任何人越界使用土地。2、利用土地現狀變更調查成果,建立動態檢測制度。3、對規劃有關內容的修改嚴格按照技術要求進行。第九章 附則第三十九條 本規劃一經批準即具有法律效力,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第四十條 凡在本區域內進行各項建設,或制定各項規劃,在土地利用上必須符合本規劃。第四十一條 本規

26、劃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第二部分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文本說明    一、上輪規劃情況及存在問題:上輪規劃于96年7月完成,但由于種種原因沒來得及按法定程序批準實施。上輪規劃一完成,我們就用來指導土地管理工作,經過半年多的實踐,我們認為上輪規劃在制止亂占土地,促進非農業建設用地合理布局方面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在實踐中我們認為,由于理論上和實踐中的局限性、上輪規劃還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突出地表現葦難以在規劃期內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1、上輪規劃按照需要綜合劃定各業用地區,沒把耕地保護放在主要的位置,勢必要占用大

27、量耕地。2、上輪規劃沒對土地整理、復墾、開發作指令性要求,這樣被占用的耕地難以得到補充。所以上輪規劃不符合我國國情的地方,必須進行修編。二、規劃修編依據、指導思想、目標和任務。(一)依據1、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房地產管理法(3)城市規劃法和農業法(4)河南省村鎮建設管理暫行規定2、政策依據(1)中共中央中發【1997】11號文件(2)國家土地局【1997】國土【規】字第191號文(3)上級領導有關土地規劃編制工作的講話精神3、技術依據(1)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規程(2)商丘市轄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3)有關基層資料(二)指導思想1、貫徹“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

28、護耕地”的基本國策。2、貫徹“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土地管理方針。3、加強土地的宏觀控制和微觀管理。(三)目標和任務1、在規劃期內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2、強化耕地保護和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用地;3、促進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保證國民經濟持續發展。三、規劃修編方法及過程(一)規劃修編中,我們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常規與先進相結合的方法,確保規劃修編的定序、定位。(二)規劃修編過程本次規劃修編,我們是分以下幾個階段進行的:1、準備階段在這階段,鄉政府召開了動員大會,成立了規劃修編領導組,技術組,修便辦公室。鄉政府下發了規劃修編文件,撥了規劃修編專項經費。規劃修編辦公室制定了工

29、作方案,搜集了大量基礎資料。2、規劃修編方案編制階段(1)土地利用現狀中的數據是以鄉96年統計數為基礎,經與其他有關資料比較,核實后得到的。土地利用現狀中存在問題是從上輪規劃中引用的。(2)土地利用目標與方針是依據土地基本國策、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的要求,針對我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制定的:突出了耕地保護,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用地,開源與節流并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產出率。(3)土地利用分區參照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結合我鄉實際情況,我鄉共分了8類用地區,即農業用地區、林業用地區、園地區、城鎮建設、村鎮建設、獨立工礦、人文和自然景觀保護取、其他用地。    (4)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為保證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在規劃期內全鄉整理出耕地50公頃,復墾出耕地21公頃,開發耕地12公頃。(5)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基本農田保護規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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