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包頭市城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管理辦法包頭市人民政府令第 117 號包頭市城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管理辦法已經 2013 年 9 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 7次常務會議通過, 現予發布,自2013年 12月1日起施行。市長 孫煒東 2013年10月 15日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的管理,創造整潔 的市容環境,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包頭 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昆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以下簡稱市 四區)和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內從事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及 相關的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2、 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設置,是指以發布商業性、公益 性廣告內容為目的,利用公共、自有的建(構)筑物、交通工具等設 施的外部空間或者戶外的場地、設施等設置廣告的行為,具體包括:(一)利用戶外場地,道路、橋梁、燈桿、隧道、地下通道等市 政設施及建(構)筑物設置展示牌、電子顯示裝置、光投射裝置、霓 虹燈、實物模型、噴繪畫布、公共廣告欄等廣告設施的行為;(二)利用建(構)筑物 18 米以上的樓體立面或者頂部設置展 示牌、霓虹燈、透空立體字等標識性廣告的行為;(三)利用機場、客運站、火車站、輕軌站、地鐵站、候車亭等 各類站場及報刊亭、 電話亭、道路名牌等設置展示牌、 電子顯示裝置、 噴繪畫布等廣告設施的行
3、為;(四)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氣物等設施繪 制、張貼、懸掛廣告的行為;(五)利用圍墻或者工地圍擋繪制、張貼廣告的行為;(六)其他。本辦法所稱牌匾設置,是指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 戶,利用自有或者租賃的建 (構)筑物等設施設置經登記注冊的本單 位名稱、字號和標識的行為。第四條 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遵循統一規劃、分區控制、合理 布局、規范設置的原則。戶外廣告的設置權及設施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出讓等 市場化方式取得。第五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市四區和稀土高新技術 產業開發區范圍內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的管理工作。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規劃的組
4、織 編制和規劃實施管理工作。市四區和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以下 簡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按照職責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牌匾、 臨 時性廣告設置的管理工作, 并在業務上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的監督。發改、公安、財政、建設、交通運輸、工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 權限,做好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的相關管理工作。第二章 設置規劃第六條 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 法部門組織編制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劃, 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 實施。編制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劃應當事先征求公安、 財政、建 設、交通運輸、工商等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采取聽證會、論證會、 座談會等
5、形式聽取專家、行業協會和社會公眾意見。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劃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后, 任何單 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 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 應按原設置專項規劃 批準程序進行。第七條 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 以及城市容貌標準的要求,并與有關行業專項規劃相銜接。第八條 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劃經批準公布后,市城鄉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其政務網站上予以公開,免費供公眾查閱。第九條 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劃包括下列內容:(一)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原則、類型及通用技術標準;(二)戶外廣告的總量、分區規劃、重要節點及風貌特色的控制 要求;(三)確定允許或者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
6、路段、 區域及規劃指引;(四)實施規劃的總體管理要求。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或者妨 礙安全視距和車輛、行人通行的;(三)利用行道樹或者占用綠地,有損綠化景觀的;(四)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優秀近代建筑和名勝風景點的 建筑控制地帶;(五)利用各類寫字樓、公寓窗戶設置的;(六)其他妨礙生產或者居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者建(構) 筑物風貌的。第三章 戶外廣告的設置第十一條 設置戶外廣告應當符合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 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劃設置戶外廣告。第十二條 在公共場地、市政公用
7、設施等公共資源上設置戶外 廣告的,由政府委托授權的單位按照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劃, 統一建設戶外廣告設施,并在建成后組織戶外廣告設施使用權的招 標、拍賣。廣告經營者通過競標、競買取得戶外廣告設施使用權。第十三條 利用自有場地、設施、建(構)筑物設置戶外廣告 的,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持擬設戶外廣告的設計圖和效果圖到市城 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辦理戶外廣告設置權協議出讓手續。對于符合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專項規劃的,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 部門與設置人簽訂包頭市戶外廣告設置權出讓協議,設置人按照 協議一次性支付出讓價款。對不符合設置規劃的,予以退件,并書面 說明理由。戶外廣告設置權協議出讓價款的標準由市
8、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 門會同市財政、物價、監察等有關部門制定, 所得收益全額上繳財政。第十四條 通過招標、拍賣、協議出讓方式出讓戶外廣告設施 使用權和戶外廣告設置權的,期限不超過 5 年。戶外廣告設施使用權和設置權, 未經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同 意,不得擅自轉讓。第十五條 戶外廣告設施按照專項規劃確定的位置、規格、形 式建設,并符合相應的建設標準和安全技術標準。大型戶外廣告設施由具備相關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由 具備建筑、 鋼結構工程專業施工資質的單位, 按設計圖及標準要求進 行施工。大型戶外廣告設施工程竣工后, 戶外廣告設置者組織設計、 施工、 監理、檢測等機構依據有關國家標準、 技
9、術規范對其工程質量進行驗 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六條 除本辦法規定采取招標、拍賣、協議出讓的形式取 得戶外廣告設施使用權、戶外廣告設置權外(臨時性廣告除外),任 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戶外廣告。第十七條 通過招標、拍賣取得的戶外廣告設施使用權收益以 及以協議方式出讓廣告設置權取得的收益, 專款用于公共場地、 市政 公用設施上的戶外商業和公益廣告設施建設、管理、運營、維護;戶 外廣告設置信息系統建設、 管理;戶外廣告巡查和執法等城市管理工 作。第十八條 通過招標、拍賣、協議出讓方式出讓戶外廣告設施 使用權和戶外廣告設置權的,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將簽訂的 合同、協議在七個工作日內
10、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十九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協議出讓取得戶 外廣告設置權、 設施使用權的, 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戶外廣 告發布登記。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的戶外廣告發布期限, 應當 在合同、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內。第二十條 舉辦大型文化、旅游、體育、公益活動或者商品交 易會、展銷會等需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的,申請人應當按照包頭市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的規定提前向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 門提出申請, 并提供臨時性戶外廣告設置方案和彩色效果圖, 經批準 后方可設置。前款規定的臨時性戶外廣告設置期限一般不超過 3 日,遇大型活 動時可根據需要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 10
11、日,期滿后 1 日內必須 自行拆除,并恢復原狀。第二十一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在城市出入口、重 要道路、機場、 火車站等設置長期性的公益廣告設施,公益廣告設施 不得發布商業廣告。戶外商業廣告設施閑置期超過 30 日的,應當發布公益廣告。第二十二條 因城市規劃調整、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利益 需要拆除戶外廣告設施的,由建設單位依法給予補償。第四章 牌匾的設置第二十三條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按照戶外廣告和牌匾設 置專項規劃,編制本轄區內的牌匾設置詳細規劃, 明確城市主次干道、 重點地段、重要區域牌匾設置的位置、尺寸、材質、樣式、顏色等內 容,經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審核后實施。區城市管理
12、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將編制的牌匾設置詳細規劃通過 政務網站發布等形式進行公示,并為設置者查閱提供便利條件。第二十四條 擬設置牌匾的企事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應當持 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進行備案:(一)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營業執照;(二)牌匾設計圖、效果圖、地理位置圖;(三)經民族事務部門審核后帶蒙文翻譯的牌匾名稱小樣;(四)設置牌匾的場地證明。第二十五條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容貌標準 及牌匾設置詳細規劃對備案牌匾的位置、 尺寸、材質、 樣式、顏色等內容進行確認。對符合要求的, 在 3 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 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 書面整改意見并說明理由,經整改達
13、到要求的,予以備案。第二十六條 牌匾應當按照備案的位置、尺寸、材質、樣式、 顏色等設置,不得變更。牌匾應當只顯示名稱、 字號和標識, 不得含有其他商業性宣傳內 容,并與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或者核定的名稱和標識相一致。第二十七條 禁止在下列地區或者場所設置牌匾:(一)黨政機關、軍事機關、學校、文物保護單位的建(構)筑 物頂部;(二)坡屋頂或者具有特殊建筑風格的建(構)筑物頂部;(三)18米以上建(構)筑物頂部;(四)危房或者設置后可能危及房屋安全的;(五)超出本單位自有或者租賃場所以外的;(六)影響居民通風、采光的。第五章 維護與管理第二十八條 戶外廣告和牌匾設置人是戶外廣告和牌匾設施維 護、管
14、理的責任人, 應當定期對戶外廣告和牌匾設施進行安全檢測和 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戶外廣告和牌匾設施在建設、整修、更新或者拆除期間,應當采 取安全保障措施并在現場明顯位置設置警示標志。第二十九條 戶外廣告和牌匾設施出現畫面污損、嚴重褪色、 字體殘缺等影響市容市貌情形的,設置人應當及時維修、更新;配置 夜間照明設施的,應當保持照明設施功能完好;設置的霓虹燈、電子 顯示裝置、燈箱等設施出現斷亮、殘損的,應當及時維護、更換。第三十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逐步建立全市統一的 戶外廣告設置檔案信息管理系統, 完善戶外廣告設置規劃、 施工和安 全管理、廣告設置信息管理、廣告點位資源
15、管理、違規廣告設置執法 管理等數據信息庫,實現戶外廣告檔案的數字化、科學化管理,并與 工商等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并接受社會監督。第三十一條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為戶外廣告和牌匾 經營單位建立戶外廣告和牌匾經營者誠信檔案, 將設置行為記入誠信 檔案。第三十二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按照包頭市城市管 理行政執法條例的規定加強巡查,對未履行相應程序,擅自設置的 戶外廣告和牌匾做到及時發現,依法處理。第三十三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在巡查或者執法中發現戶 外廣告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 責令戶外廣告設置人限期采取有效措施 排除安全隱患。第三十四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受理 制
16、度,對屬于其職責范圍內的事項, 自接到舉報或者投訴之日起五日 內進行核查、處理、反饋;對不屬于其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及時移送 有關部門。受理舉報或者投訴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為舉報人、 投訴人保密。第六章 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 二十六條規定未履行相應程序設置戶外廣告和牌匾的, 由城市管理行 政執法部門按照包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公益廣告設施發布 商業廣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處以 10000元以上 20000元 以下罰款。戶外
17、商業廣告設施閑置期超過 30 日未發布公益廣告的,責令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 3000 元罰款。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戶外廣告和牌匾存在 安全隱患, 設置者未在限期內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的, 由城市管理 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 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 門責令限期拆除并處以 3000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罰款。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戶外廣告和牌匾設施 出現畫面污損、嚴重褪色、 字體殘缺、斷亮破損等影響市容市貌情形 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按照 包頭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條例進行處罰。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 設置人逾期未拆除
18、的, 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責任人承擔。第四十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 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 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四十一條 拒絕、阻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 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第四十二條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 私舞弊、 玩忽職守的, 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法給予行政 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 附 則第四十三條 石拐區、白云礦區、土右旗、達茂旗、固陽縣戶 外廣告和牌匾設置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十四條 在街道、社區等設置的各類宣傳欄由所在區域城 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統一管理。沿街商鋪利用門楣設置單色LED顯示屏的,參照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超市防損考試題及答案
- 2024年項目管理職業考試全景試題及答案
- 2025年注會復習進度安排的科學性試題及答案
- 證券從業資格證歷年真題及答案
- 揭示2025年證券從業資格證考試選題原則試題及答案
- 2024年項目管理變更請求試題及答案
- 2025年國際金融理財師考試知識更新的必要性試題及答案
- 注冊會計師考試復習策略試題及答案
- 2024年項目管理考試的準備計劃試題及答案
- 2024項目管理考試時間安排試題及答案
- 2025年山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招聘筆試參考題庫含答案解析
- DBJ33T 1286-2022 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控制標準
- DBJ33T 1104-2022 建設工程監理工作標準
- 2025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范文
- 實習生安全教育培訓
- 電影音樂欣賞知到智慧樹章節測試課后答案2024年秋華南農業大學
- 《四川省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質量保 證及質量控制技術規范》 編制說明
- CEMS培訓標準教材
- 職業培訓機構收費及退款政策管理制度
- 重癥肺炎相關知識課件
- 2025年初級社會工作者綜合能力全國考試題庫(含答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