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以案說法: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的競合南通某鋼繩公司訴李某工傷賠償糾紛案一、基本案情 2004年12月23日19時許,李某騎自行車在上班途中與一輛二輪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2005年1月31日李某與肇事者達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肇事者一次性賠償李某15000元。2005年9月1日南通市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裁決書,要求李某所在單位南通某鋼繩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鋼繩公司)賠償李某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治療費、鑒定費、再次手術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61855.15元(已扣減李某已得賠償款15000元)。 鋼繩公司訴稱,該裁決書中的住院伙食補助費、
2、護理費及二次手術費超出工傷賠償范圍,應予更正。李某在鋼繩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與肇事者達成調解并得到15000元的賠償款,損害了鋼繩公司的利益,故鋼繩公司對本次交通事故中應由肇事者賠償的部分不應承擔責任。鋼繩公司請求法院判決本次工傷賠償金為6000元,并由李某承擔本案訴訟費。 李某辯稱:裁決書并未超出工傷賠償范圍,鋼繩公司無證據證實具體賠償項目超出工傷賠償范圍;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與工傷賠償系兩個法律關系,李某與肇事者達成的調解是在公安機關主持下達成的,是有效的協議,無須鋼繩公司參加,談不上損害了鋼繩公司的利益。請求駁回鋼繩公司的訴訟請求。 二、法院審理與判決 南通開發區法院審理認為,鋼繩公
3、司認為李某與侵權人達成賠償協議侵害其利益的主張不符法律規定,法院不予采信。李某與侵權人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并不能成為鋼繩公司拒付工傷賠償的抗辯事由。李某工傷后與侵權人達成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并未損害鋼繩公司的利益,鋼繩公司應依法承擔工傷賠償責任。李某主張的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及二次手術費符合規定,鋼繩公司應予支付。鋼繩公司認為其只應支付6000元工傷賠償的訴訟請求于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九條第四款、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判決:一、鋼繩公司向李某支付停工留薪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報支李某墊付的工傷治療
4、費、傷殘等級鑒定費合計31635.55元。扣除李某已獲取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15000元,鋼繩公司實付16635.55元;二、鋼繩公司向李某預付工傷二次手術醫療費6000元;三、鋼繩公司向李某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合計39219.6元,雙方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四、駁回鋼繩公司的訴訟請求。 三、案件事實及爭議的法理評析 本案的爭議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李某與侵權人達成賠償協議是否侵害了鋼繩公司的權益,即鋼繩公司是否就工傷賠償數額與侵權賠償協議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二是李某主張的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及二次手術費是否超出工傷賠償的范圍。其中,最主要的問題是前者,涉及到第
5、三人侵權引發的工傷事故的處理問題,也即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發生競合時,應如何確定用人單位的工傷賠償責任。 (一)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競合時的處理規則 在第三人侵權引發的工傷事故中,存在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 一是民事侵權法律關系,即第三人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而產生的關系;二是工傷補償法律關系,即對于被納入到國家工傷保險制度的勞動者,因為工傷事故而發生的關系。這兩種法律關系都會產生法律責任,從而形成了兩種不同法律救濟制度共同作用于一個民事主體的現象,這在法律上被稱為“競合”。發生“競合”時,從法理上來說,一般權利人可以依據不同的法律關系尋求法律救濟,甚至多種渠道并用。在工傷認定中,最典型的就是上下班過程
6、中,發生了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勞動者人身傷害,一方面,勞動者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則的規定,向侵權人即肇事者提出侵權損害賠償要求,另一方面因這種事故符合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也可以主張工傷保險待遇。 但問題是,發生競合的場合下,勞動者是否可以主張雙份賠償,即既主張工傷保險待遇,又向第三人主張侵權賠償責任?對非因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賠償,我國的法律規定非常明確,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發生的工傷,工傷職工只能要求工傷保險賠付,不得要求民事損害賠償。原因很簡單,這種情況下,企業一般沒有過錯,既然已經繳納工傷
7、保險,則有專門的保險基金來承擔賠償責任,既能保證勞動者得到合理的賠償,也維護了用人單位利益。當然,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則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第三人侵權引發工傷事故的處理規則,我國法律還缺乏比較清晰的規定。 最高院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這意味著法院將勞動者對第三人的賠償請求納入了審查范圍。但這只說明了,勞動者可以要求第三人賠償,而不論其是否已經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該規定僅僅賦予了勞動者起訴第三人的訴權,法院是否也同時支持勞動者的實體權利,如,賠償權利人(
8、勞動者)通過行使訴訟權利后,得到的賠償歸誰所有?權利人先行獲得的工傷保險賠付是否應予返還?賠償權利人若先從第三人處獲得賠償,是否還可要求工傷保險賠付?等等此類的實體性問題,司法解釋并未作出規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頒布的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66號)第六條也規定:“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這實際上與上述司法解釋的精神是一致的,也僅僅是賦予了勞動者一項程序性權利。該規定只是明確了勞動者受到傷害后,只要勞動者認為此種傷害是工傷或者職業病,即
9、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待遇,并且經過仲裁前置程序后,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不允許法院以工傷職工已經享受民事賠償為由而拒絕受理工傷案件。也就是說,這實際上是保證工傷職工受到傷害后請求工傷待遇的“訴權”問題,并不涉及當事人是否能夠享有工傷待遇這一實體權利的判斷。實體權利的享有要依靠司法程序和法官的裁決方能最終結論。 可見,我國現行立法的基本精神是,由第三人侵權引發的工傷事故中,勞動者既可以向法院起訴侵權人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而不論勞動者是否已經在用人單位獲得工傷賠償,也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而不論其是否已經在侵權人處獲得賠償。因此,在發生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競合的情況下,勞動者可選擇向任何
10、主體要求承擔責任,也可以同時向雙方主張權利,至于該主張是否能夠全部獲得支持,則是另外一個問題即實體性問題了。 當然,在競合的情況下,法律僅賦予勞動者程序性權利是不夠的,在具體賠償數額的確定上,必須涉及到兩種責任如何劃分的實體性問題。對此,我國立法沒有明確規定。世界上一般有四種模式:選擇模式(兩者任擇其一)、補充模式(在選擇一種方式的基礎上,還可就差額按照另一種方式補足)、替代模式(工傷補償代替民事賠償)、相加模式(可以拿雙份,兩者疊加)。盡管我國立法對此沒有明確界定,但是綜合其他法規和規章,我國司法實踐中總體上傾向于“補充模式”。在過去的司法實踐中,法院往往傾向于這樣認定:第三人侵權事故中,如
11、果符合工傷的條件,當事人應先向第三人主張民事賠償權利,賠償不足或落空后,勞動者再主張工傷待遇,也即是說尋求“民事賠償”救濟是一個“優先”渠道。 先民事賠償后工傷賠償的做法,實際上要求勞動者只能獲取一份賠償,工傷賠償類似于一個擔保的作用,一旦第三人賠償不足,剩余部分還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保險待遇。這在事實上符合公平的原則,法律不能要求一個傷害獲得兩份賠償。但該做法又剝奪了勞動者的選擇權,作為權利人,向誰主張權利應該是勞動者自己的事,法律不應干涉。而且要求先民事賠償的話,可能因為侵權第三人的責任難以認定、第三人賠償能力有限甚至有些第三人故意逃避法律責任等原因而難以實現,還可能使得急需救助的工傷職
12、工得不到及時的救助。在最高院頒布上述兩則司法解釋之后,對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競合的處理規則,應當理解為: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勞動者既可以主張民事賠償,也可以主張工傷待遇,主動權在工傷職工一方;但是無論選擇哪種維權方式,都是一個相互補償的概念,而不是兩份待遇的疊加。 (二)對本案的具體分析 1首先必須明確,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范疇,與民事損害賠償性質上存在根本的差別,在二者發生競合的情況下,不能主張用民事賠償來取代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是現代工業文明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和社會運用立法強制實施的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或職業病傷害的勞動者及其家屬提供醫療服務、生活保障、經濟補償等物質幫助的制度。作
13、為企業來講,參加工傷保險即可以解脫企業因支付大宗賠償導致企業經營陷入困境,又可以使受工傷勞動者生存權和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基于此,工傷保險條例明確規定,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違法不繳納保險費的,發生工傷事故,要按照規定承擔給付工傷職工相應保險待遇的責任。此外,從歸責原則上講,對于工傷賠償適用的是無過錯歸責原則,即無論勞動者在工傷事故中是否存在過錯,用人單位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而不得以勞動者有過錯而拒絕承擔或者部分承擔責任。因此,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及無條件支付工傷賠償是企業的法定義務。 2對于勞動者來講,在工傷系
14、因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情況下,其有權選擇工傷保險或者侵權賠償獲得救濟,并就所獲賠償與法定賠償差額部分向另一方主張權利。因此,只要發生工傷事故并且受害人在獲得侵權賠償后,就實際損失與其已獲得的賠償差額部分,企業負有在工傷賠償范圍內無條件賠償的義務。就本案而言,雖然李某與侵權人達成的賠償數額只有15000元,該數額低于法定民事賠償數額,其結果導致增加了企業工傷賠償的數額,但僅憑此結果仍難以認定李某與侵權人對本案鋼繩公司構成侵權。首先,從舉證責任來看,鋼繩公司并未提供任何證據證實李某與侵權人之間存在惡意磋商的行為,李某與侵權人主觀上存在過錯。其次,從整個協商過程來看,該協議系在公安部門的主持下達成
15、。況且,作為企業的鋼繩公司并未在李某受傷后采取積極墊付相關醫療費用的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反而是李某自行支付了相關醫療費用。在此情況下,李某為減少損失,在公安部門的主持下,與侵權人簽訂賠償協議,獲得15000元的賠償款以解燃眉之急。從這個過程來看,難以認定李某與侵權人主觀上存在損害本案鋼繩公司的故意或過失。因此,鋼繩公司必須為李某提供扣除15000元之后剩余的一切工傷保險待遇。 3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及二次手術費沒有超出工傷賠償范圍,鋼繩公司必須予以支付。工傷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工傷職工在住院治療期間應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同時,該條例也規定,對生活
16、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而鋼繩公司并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李某進行護理的事實,現李某主張護理費也只是單位負責護理這一法定義務的變通履行方式。因此,李某主張住院伙食補助費及護理費符合規定。對于李某主張的二次手術費,由于該筆費用屬于必然發生的費用,同時鑒于原、李某雙方已事實上解除了勞動關系,為減少當事人訟累,節約訴訟成本,鋼繩公司依照醫院的證明預支二次手術費并無不妥。 四、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最高人民法院
17、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 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66號) 第六條: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4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
18、國務院令第375號) 第二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第四款: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第三十一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2030中國干姜行業市場深度調研及發展趨勢與投資前景預測研究報告
- 2025-2030中國工藝包行業市場發展趨勢與前景展望戰略研究報告
- 2025-2030中國小寶貝行業市場發展趨勢與前景展望戰略研究報告
- 2024-2030全球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行業調研及趨勢分析報告
- 2025-2030年中國化工實業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分析報告
- 2024年全球及中國非他汀類降膽固醇藥物行業頭部企業市場占有率及排名調研報告
- 2024-2030全球巖藻黃質粉末行業調研及趨勢分析報告
- 2025-2030年中國戶外型不銹鋼動力箱項目投資可行性研究分析報告
- 2025年中國旋轉飛剪市場調查研究報告
- 小區租車庫賣菜合同協議
- 小學思政教育主題班會
- “良知與悲憫”高頻素材積累-2024-2025學年高一語文單元寫作深度指導(統編版必修下冊)
- 2024山西三支一扶真題及答案
- 技術經紀人(初級)考試試題(附答案)
- 2025年江蘇省南通啟東市江海產業園招聘1人歷年高頻重點提升(共500題)附帶答案詳解
- 《大型商務酒店網絡規劃與設計》8800字
- GB/T 45077-2024國家公園項目建設指南
- 治安 課件教學課件
- 中韓文化對比
- 鄉土中國 讀書分享
- 藥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