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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電解質鉀、鈉、氯、鈣測定試劑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電解質鉀、鈉、氯、鈣四種測定試劑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本指導原則是對電解質鉀、鈉、氯、鈣測定試劑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本指導原則是供申請人和審查人員使用的指導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有能夠滿足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本指導

2、原則是在現行法規、標準體系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一、適用范圍電解質鉀、鈉、鈣測定試劑用于體外定量測定人體樣本中鉀離子、鈉離子、鈣離子的含量,臨床上主要用于鉀、鈉、鈣代謝紊亂的輔助診斷。電解質氯測定試劑用于體外定量測定人體樣本中氯的含量,臨床上主要用于高氯血癥或低氯血癥的輔助診斷。從方法學考慮,本指導原則中鉀、鈉、氯測定試劑主要指采用酶法原理,鈣測定試劑主要指采用偶氮砷法、鄰甲酚酞絡合銅法、甲基麝香草酚藍法原理。利用全自動、半自動生化分析儀或分光光度計,在醫學實驗室進行鉀離子、鈉離子、氯、鈣離子定量檢驗所使用

3、的臨床化學體外診斷試劑。本文不適用于干式電解質鉀、鈉、氯、鈣測定試劑。依據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體外診斷試劑分類子目錄的通知(食藥監械管2013242號),電解質鉀、鈉、氯、鈣測定試劑管理類別為二類,分類代碼為6840。鉀濃度的測定方法目前主要為火焰光度法、離子選擇電極法和酶法測定。從方法學考慮,本指導原則僅適用酶法測定,反應原理為利用鉀離子依賴性丙酮酸激酶催化底物磷酸烯醇式丙酮酸(PEP)與二磷酸腺苷(ADP)反應生成丙酮酸,丙酮酸在乳酸脫氫酶的催化下與NADH偶聯生成NAD+,通過在340nm處吸光度的變化,計算鉀離子濃度。鈉

4、濃度的測定方法目前主要為火焰光度法、離子選擇電極測定法和酶法測定。從方法學考慮,本指導原則僅適用酶法測定。反應原理為利用鈉離子依賴的-半乳糖苷酶催化鄰硝基苯-D-半乳吡喃糖苷 (ONPG)底物生成產物鄰硝基酚(ONP)和半乳糖。其中生成的ONP在405nm的吸光度值上升與鈉離子濃度成正比,從而根據吸光度值的變化計算鈉離子的濃度。氯濃度的測定方法目前主要為放射性核素稀釋法、硝酸汞滴定法、離子選擇電極法和酶法測定。從方法學考慮,本指導原則僅適用酶法測定,反應原理為-淀粉酶在氯離子的激活下,催化其底物如2-氯-4-硝基苯-半乳糖-a-D麥芽三糖苷(CNP-G3)(或其他-淀粉酶的底物生產其相應的產物

5、),生成2-氯-4-硝基酚(CNP)2-氯-4-硝基酚在405nm附近有吸收峰,通過在405nm處吸光度的變化,計算氯離子濃度。總鈣的測定方法有比色法(最常用的是鄰甲酚酞絡合酮法、甲基麝香草酚藍法、偶氮砷法)、火焰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滴定法(氧化還原滴定法、絡合滴定法)、放射性核素稀釋質譜法等。本指導原則適用于使用偶氮砷法、鄰甲酚酞絡合酮法、甲基麝香草酚藍法的比色法測定,反應原理如下:1.偶氮砷法在含有8-羥基喹啉-5-磺酸的反應體系中,鎂離子被掩蔽,偶氮砷與鈣離子反應形成紫色絡合物。2.鄰甲酚酞絡合酮法鄰甲酚酞絡合酮是金屬絡合指示劑,同時也是酸堿指示劑,在堿性溶液中與鈣及鎂鰲合,生成

6、紫紅色鰲合物。作鈣測定時,在試劑中加入8-羥基喹啉以消除標本中鎂離子的干擾。3.甲基麝香草酚藍法血清中鈣離子在堿性溶液中與甲基麝香草酚藍結合,生成藍色的絡合物。加入適量的8-羥基喹啉,可消除鎂離子對測定的干擾,與同樣處理的鈣標準液進行比較,以求得血清總鈣的含量。本指導原則不適用于:(一)酶法原理之外的其他鉀、鈉、氯測定試劑。(二)偶氮砷法、鄰甲酚酞絡合銅法、甲基麝香草酚藍法原理之外的其他鈣測定試劑。二、注冊申報材料要求(一)綜述資料綜述資料主要包括產品預期用途、產品描述、方法學特征、生物安全性評價、研究結果總結以及同類產品上市情況介紹等內容,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7、總局令第5號)和關于公布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44號)的相關要求。相關描述應至少包含如下內容:1.產品預期用途及輔助診斷的臨床適應證背景情況 (1)電解質鉀、鈉、氯、鈣的生物學特征、結構與功能、在體內正常和病理狀態下的代謝途徑和存在形式。(2)與預期用途相關的臨床適應證背景情況,如臨床相關疾病的發生、實驗室診斷方法等。2.產品描述包括產品所采用的技術原理、主要原材料的來源、質量控制及制備方法、主要生產工藝過程及關鍵控制點,質控品、校準品的制備方法及溯源情況。3.有關生物安全性方面的說明如果體外診斷試劑中的主要原材料采用各種

8、動物、病原體、人源的組織和體液等生物材料經處理或添加某些物質制備而成,為保證產品在運輸、使用過程中對使用者和環境的安全,研究者應提供對上述原材料所采用的滅活等試驗方法的說明。人源性材料須對有關傳染病(HIV、HBV、HCV等)病原體檢測予以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4.有關產品主要研究結果的總結和評價5.參考文獻6.其他包括同類產品在國內外批準上市的情況,相關產品所采用的技術方法及臨床應用情況,申請注冊產品與國內外同類產品的異同等。(二)主要原材料的研究資料(如需提供)主要原材料的選擇、制備、質量標準及實驗驗證研究資料;質控品(如產品包含)、校準品(如產品包含)的原料選擇、制備、定值過程及試

9、驗資料;校準品的溯源性文件,包括具體溯源鏈、實驗方法、數據及統計分析等詳細資料。(三)主要生產工藝及反應體系的研究資料(如需提供)應包含產品的工藝流程圖和關鍵控制點、反應原理介紹、確定反應溫度、時間、緩沖體系比較等條件的研究資料、確定反應所需物質用量的研究資料等。(四)分析性能評估資料應至少包括具體的研究方法、試驗數據、統計方法、研究結論等。性能評估時應將試劑和所選用的校準品、質控品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評價,評估整個系統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性能評估應至少包括試劑空白、準確度、精密度、線性范圍、分析特異性(抗干擾能力)、其他影響檢測的因素等。1.試劑空白試劑空白包括試劑空白吸光度與試劑空白吸光度變化

10、率(如適用)。在特定溫度、波長、光徑條件下,記錄測試啟動時的吸光度(A1)或約5min(t)后的吸光度(A2),A2測試結果即為試劑空白吸光度測定值;計算出吸光度變化值(A2-A1/t)(t為測量時間間隔)即為試劑空白吸光度變化率。2.準確度對測量準確度的評價方法依次包括:相對偏差、回收試驗、比對試驗等方法。該研究項目已有相應國家(國際)參考物質,優先使用國家(國際)參考物質進行驗證。2.1相對偏差使用參考物質或有證參考物質(CRM)作為樣本進行測試,重復測定3次,計算平均值與標示值的相對偏差。或用由參考方法定值的高、低2個濃度的待測樣本對試劑盒進行測試,每個濃度樣本重復測定3次,分別取測試結

11、果均值,計算相對偏差。2.2回收試驗在待測樣本中加入一定量的標準品或純品,每個濃度重復測定3次,計算回收率。回收試驗注意事項:2.2.1加入的溶液體積與待測樣本體積比應不大于1:9或其體積比不會產生基質的變化。2.2.2加入溶液后樣本總濃度應在試劑盒測定線性范圍內。2.2.3標準品或校準品應有溯源性(建議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參考物質或有證參考物質(CRM)。2.3方法學比對采用參考方法或國內/國際普遍認可的已上市同類試劑作為參比方法,與擬申報試劑同時檢測一批待測樣本(至少40例樣本),從測定結果間的差異了解擬申報試劑與參比方法間的偏倚。如偏倚很小或在允許的誤差范圍內,說明兩檢測系統對樣本測定結果基

12、本相符,對同一份臨床樣本的醫學解釋,擬申報試劑與參比方法相比不會產生差異結果。在實施方法學比對前,應分別對擬申報試劑和參比試劑進行初步評估,只有在確認兩者都分別符合各自相關的質量標準后方可進行比對試驗。方法學比對時應注意質量控制、樣本類型、濃度分布范圍并對結果進行合理的統計學分析。其中,濃度分布應覆蓋產品的可報告范圍。3.精密度測量精密度的評估應至少包括正常范圍和病理范圍兩個濃度水平的樣本進行。測量精密度的評價方法并無統一的標準可依,可根據不同的試劑特征或申請人的研究習慣進行,建議參考相關的美國臨床實驗室標準化協會批準指南(CLSI-EP)或國內有關體外診斷產品性能評估的文件進行。4.線性范圍

13、建立試劑線性范圍所用的樣本基質應盡可能與臨床實際檢測的樣本相似,理想的樣本為分析物濃度接近預期測定上限的混合人血清/血漿,且應充分考慮多倍稀釋對樣本基質的影響。超出線性范圍的樣本如需稀釋后測定,應作相關研究,明確稀釋液類型及最大可稀釋倍數,研究過程應注意基質效應影響,必要時應提供基質效應研究有關的資料。5.分析特異性應明確已知干擾因素對測定結果的影響:可采用回收實驗對不同濃度的溶血、黃疸、脂血、維生素C對檢測結果的影響進行評價,干擾物濃度的分布應覆蓋人體生理及病理狀態下可能出現的物質濃度,明確干擾物質影響的最大濃度。藥物干擾的研究可根據需要由申請人選擇是否進行或選擇何種藥物及其濃度進行。6.分

14、析靈敏度用已知濃度的樣本進行測試,記錄在試劑(盒)規定參數下產生的吸光度改變。換算為n單位吸光度差值(A)或吸光度變化(A/min)即為本產品的分析靈敏度。7.其他需注意問題7.1不同適用機型的反應條件如果有差異應分別評估,不同樣本類型、不同包裝規格應分別進行分析性能評估。如不同包裝規格之間不存在性能差異,需要提交包裝規格之間不存在性能差異的詳細說明,具體說明不同包裝規格之間的差別及可能產生的影響。分析性能評估報告應明確所用儀器設備型號、試劑、校準品、質控品等的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批號等信息。7.2校準品溯源及質控品賦值應參照GB/T 214152008體外診斷醫療器械 生物樣品中量的

15、測量 校準品和控制物質賦值的計量學溯源性的要求,提供企業(工作)校準品及試劑盒配套校準品定值及不確定度的研究資料,提供質控品賦值及其靶值范圍確定的研究資料。(五)參考區間確定資料提供參考區間確定所采用的樣本來源、確定方法及詳細的試驗資料, 如可參考WS/T 404.32012臨床常用生化檢驗項目參考區間 第3部分:血清鉀、鈉、氯。研究結論應與產品說明書【參考區間】的相應描述保持一致。(六)穩定性研究資料穩定性研究資料主要涉及兩部分內容,申報試劑的穩定性和適用樣本的穩定性研究。這里主要指試劑的穩定性,通常包括實時穩定性(有效期)、開瓶穩定性、復溶穩定性等(各3個批次),如有需要可增加運輸穩定性、

16、機載穩定性研究等。申請人應至少提供實時穩定性和開瓶穩定性、干粉試劑同時應提供復溶穩定性研究資料。穩定性研究資料應包括研究方法的確定依據、具體的實施方案、詳細的研究數據以及結論,應涵蓋產品中受穩定性影響的性能指標(如準確度、線性范圍等)。實時穩定性研究,應提供至少3批樣品在實際儲存條件下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的研究資料。適用樣本的穩定性主要包括室溫保存、冷藏和冷凍條件下的有效期驗證,可以在合理溫度范圍內選擇溫度點(溫度范圍),每間隔一定的時間段即對儲存樣本進行性能的分析驗證,從而確認不同類型樣本的效期穩定性。適于冷凍保存的樣本還應對凍融次數進行評價。試劑穩定性和樣本穩定性兩部分內容的研究結果均應在說

17、明書【儲存條件及有效期】和【樣本要求】兩項中進行詳細說明。(七)臨床評價資料根據關于發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目錄(第二批)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6年第133號)和關于發布第三批免于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170號),電解質鉀、鈉、氯、鈣測定試劑可免于臨床試驗。申請人可依照總局關于發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資料基本要求(試行)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179號)開展評價。申請人如無法按要求對“目錄”中產品進行臨床評價,應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中的基本要求包括:1.研究方法選擇境內

18、已批準上市的性能不低于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的同類產品作為參比試劑,采用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以下稱待評試劑)與之進行對比試驗研究,證明本品與已上市產品等效。2.臨床試驗機構的選擇至少應當選定不少于2家(含2家)臨床試驗機構,臨床試驗機構實驗操作人員應有足夠的時間熟悉檢測系統的各環節(試劑、質控及操作程序等),熟悉評價方案。在整個實驗中,待評試劑和參比試劑都應處于有效的質量控制下,最大限度保證試驗數據的準確性及可重復性。3.臨床試驗方案臨床試驗實施前,研究人員應從流行病學、統計學、臨床醫學、檢驗醫學等多方面考慮,設計科學合理的臨床研究方案。各臨床研究機構的方案設置應保持一致,且保證在整個臨床試驗過程

19、中遵循預定的方案實施,不可隨意改動。整個試驗過程應在臨床研究機構的實驗室內并由本實驗室的技術人員操作完成,申報單位的技術人員除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外,不得隨意干涉實驗進程,尤其是數據收集過程。試驗方案中應確定嚴格的病例納入/排除標準,任何已經入選的病例再被排除出臨床研究都應記錄在案并明確說明原因。在試驗操作過程中和判定試驗結果時應采用盲法以保證試驗結果的客觀性。各研究單位選用的參比試劑及所用機型應保持一致,以便進行合理的統計學分析。另外,待評試劑的樣本類型應與產品說明書一致,且不應超越參比試劑對樣本類型的檢測要求,如果選擇了參比試劑適用樣本類型以外的樣本,則應采用其他合理方法對額外的樣本類型進行

20、驗證。開展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申請人應當按照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的類別、風險、預期用途等特性,組織制定科學、合理的臨床試驗方案。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一般信息(包括產品信息、臨床試驗開展的時間和人員等相關信息、申請人相關信息等)。(2)臨床試驗的背景資料。(3)試驗目的。(4)試驗設計。(5)評價方法。(6)統計方法。(7)對臨床試驗方案修正的規定。(8)臨床試驗涉及的倫理問題和說明、知情同意書文本(如有)。(9)數據處理與記錄保存。(10)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4.研究對象選擇臨床試驗應選擇具有特定癥狀/體征人群作為研究對象。企業在建立病例納入標準時,應考慮到不同人群的差異,盡量覆蓋各類

21、適用人群。在進行結果統計分析時,建議對各類人群分別進行數據統計分析。總體樣本數不少于200例,異常值樣本數不少于60例。血漿應明確抗凝劑的要求、存貯條件、可否凍融等要求及避免使用的樣本。實驗中,盡可能使用新鮮樣本,避免貯存。申報的樣本類型均應在臨床試驗中進行驗證。如果聲稱同時適用于血清和血漿樣本,可完成一個樣本類型(血清或血漿)不少于200例的臨床研究,同時可選至少100例血清或血漿同源樣本進行比對研究(采用考核試劑評價),其中不同濃度樣本分布情況與總例數中分布情況應一致。如產品發生涉及檢測條件優化、增加與原樣本類型具有可比性的其他樣本類型等變更事項,臨床樣本總數至少為100例,并在至少兩家臨

22、床試驗機構開展臨床試驗;變更參考區間及增加臨床適應證等變更事項,應根據產品具體變更情況,酌情增加臨床試驗總樣本數。5.統計學分析對臨床試驗結果的統計應選擇合適的統計方法,如相關分析、線性回歸、絕對偏倚/偏差及相對偏倚/偏差分析等。對于對比實驗的等效性研究,最常用是對待評試劑和參比試劑兩組檢測結果的相關及線性回歸分析,應重點觀察相關系數(r值)或判定系數(R2)、回歸擬合方程(斜率和y軸截距)等指標。結合臨床試驗數據的正/偏態分布情況,建議統計學負責人選擇合理的統計學方法進行分析,統計分析應可以證明兩種方法的檢測結果無明顯統計學差異。在臨床研究方案中應明確統計檢驗假設,即評價待評試劑與參比試劑是

23、否等效的標準。6.結果差異樣本的驗證對于比較研究試驗中測定結果不符的樣本,應采用“金標準”或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復核,以便對臨床試驗結果進行分析。如無需復核,應詳細說明理由。7.臨床試驗報告撰寫根據關于發布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16號)的要求,臨床試驗報告應該對試驗的整體設計及各個關鍵點給予清晰、完整的闡述,應該對整個臨床試驗實施過程、結果分析、結論等進行條理分明的描述,并應包括必要的基礎數據和統計分析方法。申請人或臨床試驗牽頭單位應對各臨床試驗機構的報告進行匯總,并完成臨床試驗總結報告。臨床試驗報告的格式及內容如下:7.1首篇首篇是每份

24、臨床試驗報告的第一部分,所有臨床試驗報告均應包含該部分內容。7.1.1封面標題包括試驗用體外診斷試劑的通用名稱、試驗開始日期、試驗完成日期、主要研究者(簽名)、臨床試驗機構(蓋章)、統計學負責人簽名及單位蓋章、申請人(蓋章)、申請人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告日期、原始資料保存地點。7.1.2目錄列出整個臨床試驗報告的內容目錄和對應頁碼。7.1.3研究摘要對臨床試驗情況進行簡單的介紹。7.1.4試驗研究人員列出臨床試驗主要研究人員的姓名、單位、在研究中的職責及其簡歷(列于附件中),主要研究人員包括主要研究者及各單位的主要參加人員、統計學負責人、臨床試驗報告的撰寫人。7.1.5縮略語臨床試驗報告中所

25、用的縮略語的全稱。7.2正文內容和報告格式7.2.1基本內容引言:介紹與臨床試驗產品有關的背景情況,包括(1)被測物的來源、生物及理化性質;(2)臨床預期使用目的,所針對的目標適應證人群,目前針對該適應證所采用的臨床或實驗室診斷方法等;(3)所采用的方法、原理、技術要求等;(4)國內外已批準上市產品的應用現狀等。說明申請人和臨床試驗機構間的合作關系。7.2.2研究目的。說明本臨床試驗所要達到的目的。7.2.3試驗管理。對試驗管理結構的描述:管理結構包括主要研究者、主要參加人員、實驗室質量控制情況、統計/數據管理情況以及試驗中發生的問題及其處理措施等。7.2.4試驗設計。7.2.4.1試驗總體設

26、計及方案的描述。試驗的總體設計和方案的描述應清晰、簡潔,必要時采用圖表等直觀的方式。試驗進行時方案修改的情況和任何方案以外的信息來源也應詳細敘述。應包括:a.臨床試驗的整體管理情況、臨床試驗機構選擇、臨床主要研究人員簡介等基本情況介紹。b.病例納入/排除標準、不同年齡段人群的預期選擇例數及標準。c.樣本類型,樣本的收集、處理及保存等。d.統計學方法、統計軟件、評價統計結果的標準。7.2.4.2試驗設計及試驗方法選擇。試驗設計中應包括以下內容:a.樣本量及樣本量確定的依據。b.樣本選擇依據、入選標準、排除標準和剔除標準。c.樣本采集、保存、運輸方法等。d.對比試劑的確立。e.臨床試驗用所有產品的

27、名稱、規格、來源、批號、效期及保存條件,對比試劑的注冊情況。考核試劑和參比試劑的名稱、批號、有效期及所用機型等信息。f.質量控制方法:對質量控制方法進行簡要的闡述。試驗人員培訓、儀器日常維護、儀器校準、質控品運行情況,對檢測精密度、質控品回收(或測量值)、抽查結果評估。g.臨床試驗數據的統計分析方法:對各研究單位的病例數、病種分布情況進行總合,建議以列表或圖示方式給出具體例數及百分比。數據預處理、差異數據的重新檢測或第三方驗證以及是否納入最終數據統計、對異常值或缺失值的處理、研究過程中是否涉及對方案的修改。定量值相關性和一致性分析:用回歸分析驗證兩種試劑結果的相關性,以y=a+bx和R2的形式

28、給出回歸分析的擬合方程,其中:y是考核試劑結果,x是參比試劑結果,b是方程斜率,a是y軸截距,R2是判定系數,同時應給出b的95%(或99%)置信區間,定量值結果應無明顯統計學差異。h.具體試驗過程,樣本檢測、數據收集、樣本長期保存、結果不一致樣本的校驗等。i.試驗過程中方案的修改。一般情況下,臨床試驗方案不宜更改。試驗過程中對方案的任何修改均應說明,對更改的時間、理由、更改過程及有無備案進行詳細闡述并論證其對整個研究結果評價的影響。7.2.5臨床試驗結果及分析。7.2.6討論和結論。對總體結果進行總結性描述并簡要分析試驗結果,對本次臨床研究有無特別說明,最后得出臨床試驗結論。7.3有關臨床試

29、驗中特別情況的說明7.4附件7.4.1臨床試驗中所采用的其他試驗方法或其他診斷試劑產品的基本信息,如試驗方法、診斷試劑產品來源、產品說明書及注冊批準情況。7.4.2臨床試驗中的所有試驗數據,需由臨床試驗操作者、復核者簽字,臨床試驗機構蓋章(封面蓋章和騎縫章)。7.4.3主要參考文獻。7.4.4主要研究者簡歷。7.4.5申請人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等。(八)產品風險分析研究資料申請人應考慮產品壽命周期的各個環節,從預期用途、可能的使用錯誤、與安全性有關的特征、已知及可預見的危害等方面的判定以及對患者風險的估計進行風險分析,應符合YY/T 0316/ISO 14971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的

30、要求(最新版本適用)。(九)產品技術要求產品技術要求應符合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號)、關于公布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44號)和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9號)的相關要求。該產品技術要求中涉及的產品適用的引用文件和主要性能指標等相關內容如下:1.產品適用的標準(最新版本適用)(1)GB/T 21415體外診斷醫療器械 生物樣品中量的測量 校準品和控制物質賦值的計量學溯源性(2)GB/T 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3)GB/T 261

31、24臨床化學體外診斷試劑(盒)(4)YY/T 0316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5)YY/T 0466.1醫療器械 用于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第1部分:通用要求(6)YY/T 1202鉀測定試劑盒(酶法)(7)YY/T 1203鈉測定試劑盒(酶法)(8)YY/T 1229鈣測定試劑(盒)(9)YY/T 1196氯測定試劑盒(酶法)2.主要性能指標2.1鉀測定試劑盒(酶法)主要性能指標2.1.1外觀應與技術要求中表明的試劑外觀一致。這里應當包括試劑包裝外觀、試劑內包裝外觀、試劑的外觀。2.1.2裝量試劑裝量應不少于標示裝量或規定限。2.1.3試劑空白2.1.3.1試劑空白

32、吸光度在37、340nm、1cm光徑條件下,試劑空白吸光度應不小于1.0。2.1.3.2試劑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在37、340nm、1cm光徑條件下,試劑空白吸光度變化率(A/min)應不大于0.200。2.1.4分析靈敏度用已知濃度的樣本測試試劑,記錄試劑在37、340nm、1cm光徑條件下的吸光度變化率。按照生產企業規定的分析靈敏度計算公式計算分析靈敏度,應符合生產企業聲稱的要求。2.1.5線性區間試劑線性范圍應覆蓋濃度2.5mmol/L7mmol/L區間。2.1.5.1線性相關系數(r)應不小于0.9900。2.1.5.2線性相對偏差應不超過±15.0%。用接近線性區間下限的低濃度

33、(活性)樣本稀釋接近線性區間上限的高濃度(活性)樣本,混合成至少5個有效稀釋濃度(xi),分別測試試劑,每個稀釋濃度測試13次,分別求出測定結果的均值(yi)。以稀釋濃度(xi)為自變量,以測定結果均值(yi)為因變量求出線性回歸方程。按公式(1)計算線性回歸的相關系數(r)。(1)稀釋濃度(xi)代入線性回歸方程,計算yi的估計值及yi與估計值的相對偏差。2.1.6精密度2.1.6.1重復性用同批號的試劑盒對高低值樣本(分為正常范圍和病理范圍),重復測試至少10次,分別計算測量值的平均值()和標準差(SD)。計算變異系數(CV)應不大于5.0%。2.1.6.2批內瓶間差(適用于干粉或凍干試劑

34、)用高低值樣本分別測試同一批號的20個待檢試劑(盒),并計算20個測量值的平均值(1)和標準差(SD1)。用高低值樣本對該批號的1個待檢試劑(盒)重復測試20次,計算結果的均值(2)和標準差(SD2)。按式(2)、式(3)計算瓶間差的變異系數(CV),批內瓶間差均應不大于5.0%。當s1s2時,令CV=02.1.6.3批間差用同一份樣本分別測試3個不同批號的試劑,每個批號測試3次,分別計算每批3次測定的均值(i=1,2,3),按公式(4)、(5)計算相對極差(R)。式中:中的最大值;中的最小值。試劑批間差應不大于10.0%。2.1.7準確度可選用以下方法進行驗證,優先采用相對偏差的方法。2.1

35、.7.1相對偏差:相對偏差應不超過±15.0%。用參考物質或有證參考物質(CRM)對試劑(盒)進行測試,重復檢測3次,取測試結果均值(M)按式(6)計算相對偏差(B)。或用由參考方法定值的高、低2個濃度的人血清/血漿樣本(可參照EP6-A的要求適當添加被測物,以獲得高濃度的樣本)對試劑盒進行測試,每個濃度樣本重復測定3次,分別取測試結果均值,按式(6)計算相對偏差(B)。 (6)式中:B相對偏差;M測試結果均值;T有證參考物質標示值,或各濃度人源樣本定值。2.1.7.2回收試驗 在臨床樣本中加入一定體積標準溶液(標準溶液體積與臨床樣本體積應不會產生基質的變化,加入標準溶液后樣本總濃度

36、必須在試劑測定線性范圍內)或純品,回收試驗一般選取兩個或兩個以上濃度進行,回收率應在90%110%之間。2.1.7.3比對試驗:相關系數r不小于0.9900,相對偏差應不超過企業聲稱的要求。參照CLSL EP9A2的方法,用不少于40個在檢測范圍內不同濃度的人源樣本,用生產企業指定的分析系統作為比對方法,每份樣本按待測試劑操作方法及比對方法分別測試。用線性回歸方法計算兩組結果的相關系數及相對偏差。2.1.8穩定性可選用以下方法之一進行驗證:2.1.8.1效期穩定性:生產企業應規定產品的有效期。取到有效期后的樣品檢測,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應

37、符合技術要求。2.1.8.2熱穩定性試驗:按要求熱處理后的樣品檢測,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應符合技術要求。注1:熱穩定性試驗不能用于推導產品有效期,除非是采用基于大量的穩定性研究數據建立的推導公式。注2:根據產品特性可選擇2.1.8.1、2.1.8.2方法的任意組合,但所選用的方法宜能驗證產品的穩定性,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產品的性能符合技術要求。凍干品應同時進行復溶穩定性試驗,產品性能應符合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技術要求。2.1.9校準品和質控品的性能指標(如產品中包含)應至少包含外觀、裝量

38、、準確度、均一性、穩定性。凍干型校準品和質控品還應檢測批內瓶間差和復溶穩定性。2.2 鈉測定試劑盒(酶法)主要性能指標2.2.1外觀應與技術要求中表明的試劑外觀一致。這里應當包括試劑包裝外觀、試劑內包裝外觀、試劑的外觀。2.2.2裝量試劑裝量應不少于標示裝量或規定限。2.2.3試劑空白2.2.3.1試劑空白吸光度在37、405nm、1cm光徑條件下,試劑空白吸光度應不大于1.0。2.2.3.2試劑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在37、405nm、1cm光徑條件下,試劑空白吸光度變化率(A/min)應不大于0.500。2.2.4分析靈敏度用已知濃度的樣本測試試劑,記錄在試劑在37、405nm、1cm光徑條件下

39、的吸光度變化率。按照生產企業規定的分析靈敏度計算公式計算分析靈敏度,應符合生產企業聲稱的要求。2.2.5線性區間試劑線性應覆蓋樣本濃度90 mmol/L160mmol/L 區間;2.2.5.1線性相關系數(r)應不小于0.9900;2.2.5.2線性相對偏差應不超過±15.0%。用接近線性區間下限的低濃度(活性)樣本稀釋接近線性區間上限的高濃度(活性)樣本,混合成至少5個有效稀釋濃度(xi),分別測試試劑,每個稀釋濃度測試1-3次,分別求出測定結果的均值(yi)。以稀釋濃度(xi)為自變量,以測定結果均值(yi)為因變量求出線性回歸方程。按公式(1)計算線性回歸的相關系數(r)。(1

40、)稀釋濃度(xi)代入線性回歸方程,計算yi的估計值及yi與估計值的相對偏差。2.2.6精密度2.2.6.1重復性用同批號的試劑盒對高低值樣本(分為正常范圍和病理范圍),重復測試至少10次,分別計算測量值的平均值()和標準差(SD)。計算變異系數(CV)應不大于5.0%。2.2.6.2批內瓶間差(適用于干粉或凍干試劑)用高低值樣本分別測試同一批號的20個待檢試劑,并計算20個測量值的平均值(1)和標準差(SD1)。用高低值樣本對該批號的1個待檢試劑重復測試20次,計算結果的均值(2)和標準差(SD2)。按式(2)、式(3)計算瓶間差的變異系數(CV),批內瓶間差均應不大于5.0%。當s1s2時

41、,令CV=02.2.6.3批間差用同一份樣本分別測試3個不同批號的試劑,每個批號測試3次,分別計算每批3次測定的均值(i=1,2,3),按公式(4)、(5)計算相對極差(R)。式中:中的最大值;中的最小值。試劑批間差應不大于10.0%。2.2.7準確度可選用以下方法進行驗證;優先采用相對偏差的方法。2.2.7.1相對偏差:相對偏差應不超過±15.0%。用可用于評價常規方法的有證參考物質(CRM)對試劑進行測試,重復檢測3次,取測試結果均值(M)按式(6)計算相對偏差(B)。或用由參考方法定值的高、低2個濃度的人血清/血漿樣本(可參照EP6-A的要求適當添加被測物,以獲得高濃度的樣本)

42、對試劑盒進行測試,每個濃度樣本重復測定3次,分別取測試結果均值,按式(6)計算相對偏差(B)。 (6)式中:B相對偏差;M測試結果均值;T有證參考物質標示值,或各濃度人源樣本定值。2.2.7.2回收試驗 在臨床樣本中加入一定體積標準溶液(標準溶液體積與臨床樣本體積應不會產生基質的變化,加入標準溶液后樣本總濃度必須在試劑測定線性范圍內)或純品,回收試驗一般選取兩個或兩個以上濃度進行,回收率應在90%110%之間。2.2.7.3比對試驗:相關系數r不小于0.9900,相對偏差應不超過企業聲稱的要求。參照CLSL EP9A2的方法,用不少于40個在檢測范圍內不同濃度的人源樣本,用生產企業指定的分析系

43、統作為比對方法,每份樣本按待測試劑操作方法及比對方法分別測試。用線性回歸方法計算兩組結果的相關系數及相對偏差。2.2.8穩定性可選用以下方法之一進行驗證:2.2.8.1效期穩定性:生產企業應規定產品的有效期。取到有效期后的樣品檢測,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應符合技術要求。2.2.8.2熱穩定性試驗:按要求熱處理后的樣品檢測,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應符合技術要求。注1:熱穩定性試驗不能用于推導產品有效期,除非是采用基于大量的穩定性研究數據建立的推導公式。注2:根據產品特性可選擇2.2.8.1

44、、2.2.8.2方法的任意組合,但所選用的方法宜能驗證產品的穩定性,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產品的性能符合技術要求。凍干品應同時進行復溶穩定性試驗,產品性能應符合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技術要求。2.2.9校準品和質控品的性能指標(如產品中包含)應至少包含外觀、裝量、準確度、均一性、穩定性。凍干型校準品和質控品還應檢測批內瓶間差和復溶穩定性。2.3 鈣測定試劑主要性能指標2.3.1外觀應與技術要求中表明的試劑外觀一致。這里應當包括試劑包裝外觀、試劑內包裝外觀、試劑的外觀。2.3.2裝量試劑裝量應不少于標示值。2.3.3試劑空白吸光度用試劑測試生理鹽水

45、,記錄試劑參數規定讀數點主波長下的吸光度值,應符合生產企業規定的要求。2.3.4分析靈敏度用試劑盒測試已知濃度在(2.50±0.5)mmol/L的樣本,記錄在試劑規定參數下的吸光度或吸光度差值,換算為2.50mmol/L樣本的吸光度或吸光度差值,應符合生產企業規定的要求。2.3.5線性區間測試血清樣本,鄰甲酚酞絡合酮法、甲基麝香草酚藍法試劑線性在【1.00,3.75】mmol/L區間內,偶氮砷法試劑線性在【1.00,4.00】mmol/L區間:線性相關系數r應不小于0.990在線性區間內,線性偏差應不超過±10.0%用接近線性區間下限的低濃度樣本稀釋接近線性區間上限的高濃度

46、樣本,混合成6個稀釋濃度(xi),分別測試試劑,每個稀釋濃度測試3次,分別求出每個稀釋濃度檢測結果的均值(yi)。以xi為自變量,以yi為因變量求出線性回歸方程。計算線性回歸的相關系數r。稀釋濃度(xi)代入線性回歸方程,計算yi測試均值與相應估計值的相對偏差。2.3.6精密度2.3.6.1重復性在重復性條件下,測試濃度在(2.5±0.5)mmol/L的控制血清,重復測試10次,計算測量值的平均值()和標準差(SD)。計算變異系數(CV)應不大于3%。2.3.6.2批間差分別用3個不同批號的試劑測試濃度在(2.5±0.5)mmol/L的控制血清,每個批號測試3次,分別計算每

47、批3次測定的均值 (i=1,2,3),按以下公式計算相對極差(R)。式中:中的最大值;中的最小值。試劑批間相對極差應不大于5%。2.3.7準確度相對偏差:相對偏差應不超過±5.0%試劑測試可用于評價常規方法的有證參考物質(CRM)3次,測試結果記為(xi),按式(6)分別計算相對偏差(Bi),3次結果相對偏差均應不超過±5.0%;如果3次結果中有1次不符合要求,應重新連續測試20次,并分別按照式(6)計算相對偏差(Bi),當大于等于19次結果的相對偏差不超過±5.0%,準確度被驗證符合要求。式中:xi測試結果。T有證參考物質標示值。2.3.8穩定性可選用以下方法之

48、一進行驗證:2.3.8.1效期穩定性:生產企業應規定產品的有效期。取到有效期后的樣品檢測,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應符合技術要求。2.3.8.2熱穩定性試驗:按要求熱處理后的樣品檢測,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應符合技術要求。注1:熱穩定性試驗不能用于推導產品有效期,除非是采用基于大量的穩定性研究數據建立的推導公式。注2:根據產品特性可選擇2.3.8.1、2.3.8.2方法的任意組合,但所選用的方法宜能驗證產品的穩定性,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產品的性能符合技術要求。凍干品應同時進行復溶穩定性試驗,產品性能應符合試劑外

49、觀、空白吸光度、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技術要求。2.3.9校準品和質控品的性能指標(如產品中包含)應至少包含外觀、裝量、準確度、均一性、穩定性。凍干型校準品和質控品還應檢測批內瓶間差和復溶穩定性。2.4氯測定試劑盒主要性能2.4.1外觀應與技術要求中表明的試劑外觀一致。這里應當包括試劑包裝外觀、試劑內包裝外觀、試劑的外觀。2.4.2裝量試劑裝量應不少于標示裝量或規定限。2.4.3試劑空白2.4.3.1試劑空白吸光度在37、405nm、1cm光徑條件下,試劑空白吸光度應不大于1.0。2.4.3.2試劑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在37、405nm、1cm光徑條件下,試劑空白吸光度變化率(A/m

50、in)應不大于0.300。2.4.4分析靈敏度用已知濃度的樣本測試試劑,記錄在試劑在37、405nm、1cm光徑條件下的吸光度變化率。按照生產企業規定的分析靈敏度計算公式計算分析靈敏度,應符合生產企業聲稱的要求。2.4.5線性區間試劑線性應覆蓋樣本濃度60mmol/L140mmol/L區間;2.4.5.1線性相關系數(r)應不小于0.9900;2.4.5.2線性相對偏差應不超過±15.0%。用接近線性區間下限的低濃度(活性)樣本稀釋接近線性區間上限的高濃度(活性)樣本,混合成至少5個有效稀釋濃度(xi),分別測試試劑,每個稀釋濃度測試13次,分別求出測定結果的均值(yi)。以稀釋濃度

51、(xi)為自變量,以測定結果均值(yi)為因變量求出線性回歸方程。按公式(1)計算線性回歸的相關系數(r)。(1)稀釋濃度(xi)代入線性回歸方程,計算yi的估計值及yi與估計值的相對偏差。2.4.6精密度2.4.6.1重復性用同批號的試劑盒對高低值樣本(分為正常范圍和病理范圍),重復測試至少10次,分別計算測量值的平均值()和標準差(SD)。計算變異系數(CV)應不大于5.0%。2.4.6.2批內瓶間差(適用于干粉或凍干試劑)用高低值樣本分別測試同一批號的20個待檢試劑,并計算20個測量值的平均值(1)和標準差(SD1)。用高低值樣本對該批號的1個待檢試劑重復測試20次,計算結果的均值(2)

52、和標準差(SD2)。按式(2)、式(3)計算瓶間差的變異系數(CV),批內瓶間差均應不大于5.0%。當s1s2時,令CV=02.4.6.3批間差用同一份樣本 分別測試3個不同批號的試劑,每個批號測試3次,分別計算每批3次測定的均值(i=1,2,3),按公式(4)、(5)計算相對極差(R)。式中:中的最大值;中的最小值。試劑批間差應不大于10.0%。2.4.7準確度可選用以下方法進行驗證;優先采用相對偏差的方法。2.4.7.1相對偏差:相對偏差應不超過±15.0%。用可用于評價常規方法的有證參考物質(CRM)對試劑進行測試,重復檢測3次,取測試結果均值(M)按式(6)計算相對偏差(B)

53、。或用由參考方法定值的高、低2個濃度的人血清/血漿樣本(可參照EP6-A的要求適當添加被測物,以獲得高濃度的樣本)對試劑盒進行測試,每個濃度樣本重復測定3次,分別取測試結果均值,按式(6)計算相對偏差(B)。 (6)式中:B相對偏差;M測試結果均值;T有證參考物質標示值,或各濃度人源樣本定值。2.4.7.2回收試驗 在臨床樣本中加入一定體積標準溶液(標準溶液體積與臨床樣本體積應不會產生基質的變化,加入標準溶液后樣本總濃度必須在試劑測定線性范圍內)或純品,回收試驗一般選取兩個或兩個以上濃度進行,回收率應在90%110%之間。2.4.7.3比對試驗:相關系數r不小于0.9900,相對偏差應不超過企

54、業聲稱的要求。參照CLSL EP9-A2的方法,用不少于40個在檢測范圍內不同濃度的人源樣本,用生產企業指定的分析系統作為比對方法,每份樣本按待測試劑操作方法及比對方法分別測試。用線性回歸方法計算兩組結果的相關系數及相對偏差。2.4.8穩定性可選用以下方法之一進行驗證:2.4.8.1效期穩定性:生產企業應規定產品的有效期。取到有效期后的樣本檢測,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應符合技術要求。2.4.8.2熱穩定性試驗:按要求熱處理后的樣品檢測,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應符合技術要求。注1:熱穩定性

55、試驗不能用于推導產品有效期,除非是采用基于大量的穩定性研究數據建立的推導公式。注2:根據產品特性可選擇a)、b)方法的任意組合,但所選用的方法宜能驗證產品的穩定性,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產品的性能符合技術要求。凍干品應同時進行復溶穩定性試驗,產品性能應符合試劑外觀、空白吸光度、空白吸光度變化率、分析靈敏度、準確度、線性范圍、重復性技術要求。2.4.9校準品和質控品的性能指標(如產品中包含)應至少包含外觀、裝量、準確度、均一性、穩定性。凍干型校準品和質控品還應檢測批內瓶間差和復溶穩定性。(十)產品注冊檢驗報告首次申請注冊的電解質鉀、鈉、氯、鈣測定試劑,應該在具有相應醫療器械檢驗資質和承檢范圍的醫療器械

56、檢測機構進行注冊檢驗,出具注冊檢驗報告和產品技術要求預評價意見。(十一)產品說明書說明書承載了產品預期用途、試驗方法、檢測結果解釋以及注意事項等重要信息,是指導使用人員正確操作、臨床醫生準確理解和合理應用試驗結果的重要技術性文件。產品說明書的格式應符合關于發布體外診斷試劑說明書編寫指導原則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第17號)的要求。下面對說明書的重點內容進行詳細說明。1.【產品名稱】通用名稱:鉀/鈉/鈣/氯測定試劑盒(方法學) 2.【包裝規格】注明可測試的樣本數或裝量,如××測試/盒、××人份/盒、××mL,除國際通用計量單位外,其余內容均應采用中文進行表述。如產品有不同組分,可以寫明組分名稱。如有貨號,可增加貨號信息。(1)包裝規格應明確單、雙試劑類型。(2)不得多于技術要求中所列的包裝規格。(3)如不同包裝規格有與之特定對應的機型,應同時明確適用機型。3.【預期用途】應至少包括以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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