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編輯WORD版《招標采購代理規范》之貨物部分分則_第1頁
可編輯WORD版《招標采購代理規范》之貨物部分分則_第2頁
可編輯WORD版《招標采購代理規范》之貨物部分分則_第3頁
可編輯WORD版《招標采購代理規范》之貨物部分分則_第4頁
可編輯WORD版《招標采購代理規范》之貨物部分分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貨物分則【適用范圍:本分則適用于各類貨物招標,包括一般貨物招標、機電產品國際招標和政府采購貨物招標。】第一部分:一般貨物招標5. 業務承接與招標準備階段5.4 落實招標基本條件通則第5.4.2項替換為:5.4.2 依法必須招標的貨物招標項目,至少滿足以下必要條件方可招標:(1)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的,已經審批、核準或者備案;(3)有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4)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6. 資格預審階段6.1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通則第6.1.3項替換為:6.1.3 資格預審文件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一。6.2 發布資格預審

2、公告通則第6.2.2項替換為:6.2.2 資格預審公告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二。7. 招標投標階段7.1編制招標文件通則第7.1.3項替換為:7.1.3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三。7.2發布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資格后審)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招標公告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二。7.2 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于公開招標資格預審)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投標邀請書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二。7.2 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于邀請招標)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投標邀請書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二。第二部分:機電產品國際招標4.

3、 招標代理服務范圍、工作程序及工作依據4.2招標代理服務工作程序新增第4.2.3項:4.2.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應在國家指定或認可的招標網(以下簡稱招標網)上完成招標項目建檔、招標過程文件存檔和備案、資格預審公告發布、招標公告發布、評審專家抽取、評標結果公示、異議投訴、中標結果公告等招標投標活動的相關程序,但涉及國家秘密的招標項目除外。5. 業務承接與招標準備階段5.1 承接業務及簽訂招標代理委托合同新增第5.1.5項:5.1.5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委托合同除了委托招標外,還可以包括委托進口。5.2組建招標代理項目組5.2.1除本規范通則第5.2.1項所述內容外,項目組人員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4、:招標項目組中應該有能夠使用英文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人員。5.4 落實招標基本條件通則第5.4.2項替換為:5.4.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至少滿足以下必要條件方可招標:(1)招標項目已確立;(2)資金到位或資金來源已落實;(3)具備招標所需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條件;(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先獲得項目審批、核準部門的審批、核準。新增第5.4.4項:5.4.4 招標代理機構應提示招標人提前在招標網上注冊登記。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書前,招標代理機構應當依照行政監督部門的規定在招標網上

5、進行項目建檔,并按要求通過招標網上傳招標代理委托合同。招標代理機構應提示資格預審申請人或潛在投標人在領購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后,及時在招標網上免費注冊。6. 資格預審階段6.1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通則第6.1.2項、第6.1.3項替換為:6.1.2 對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資格預審文件,應當使用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標準文本,并遵守其相關規定;沒有適用的標準文本的,招標代理機構可使用相關行業或地方的示范性文本。6.1.3 資格預審文件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一。6.2 發布資格預審公告通則第6.2.1項、第6.2.2項替換為:6.2.1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在招標網和國

6、家、地方以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媒介上發布資格預審公告。6.2.2 資格預審公告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二。6.3 發售資格預審文件通則第6.3.2項替換為:6.3.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資格預審文件開始發售之日前將資格預審文件發售稿上傳招標網存檔。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資格預審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安排專人負責發售資格預審文件,發售期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招標代理機構應及時在招標網登記購買資格預審文件的申請人。6.4 資格預審文件澄清與修改通則第6.4.5項替換為:6.4.5資格預審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編制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

7、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申請人,并上傳招標網存檔;不足3日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告知招標人,并順延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涉及到與資格預審公告內容不一致的,應當在原資格預審公告發布的媒體和招標網上發布變更公告。6.5 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通則第6.5.4項替換為:6.5.4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招標代理機構應匯總各標包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申請人名單,在招標網填寫資格預審開啟記錄,并報送招標人。6.7通知資格審查結果新增第6.7.5項:6.7.5 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招標網填寫資格評審記錄。7. 招標投標

8、階段7.1編制招標文件通則第7.1.2項、第7.1.3項替換為:7.1.2 對于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應當使用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標準文本,并遵守其相關規定。7.1.3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四。7.2發布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資格后審)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招標公告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二。7.2 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于公開招標資格預審)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投標邀請書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二。7.2 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于邀請招標)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投標邀請書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

9、件二。7.3 發售招標文件通則第7.3.2項替換為:7.3.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前將招標文件發售稿上傳招標網存檔。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安排專人負責發售招標文件,發售期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招標代理機構應及時在招標網登記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招標公告規定未領購招標文件不得參加投標的,招標文件發售期截止后,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少于3個的,招標人可以重新招標。7.6 招標文件澄清與修改通則第7.6.6項替換為:7.6.6 招標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

10、式通知所有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并上傳招標網存檔;不足15日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告知招標人,并順延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涉及到與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的,應當在原招標公告發布的媒體和招標網上發布變更公告。8. 開標、評標與定標階段8.1 組織開標通則第8.1.3項替換為:8.1.3 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重新招標;開標后認定投標人少于3個的應當停止評標,招標人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重新招標。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的,可以進入兩家或一家開標評標;按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后可以

11、不再進行招標。國外貸款、援助資金項目,資金提供方規定當投標截止時間到達時,投標人少于3個可直接進入開標程序的,可適用其規定。認定投標人數量時,兩家以上投標人的投標產品為同一家制造商或集成商生產的,按一家投標人認定。對兩家以上集成商或代理商使用相同制造商產品作為其項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產品的價格總和均超過該項目包各自投標總價60%的,按一家投標人認定。發生本項所述不得開標或應當停止評標的情況時,招標代理機構應報告招標人并將接收的投標文件退回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協助招標人對其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應對措施。新增第8.1.8項:8.1.8 開標后3個工作日內,招標代理機構應在招標網上傳開標記錄。8.2

12、 組織評標8.2.1除本規范通則第8.2.1項所述內容外,組建評標委員會時還應滿足以下要求: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評標所需專家原則上在招標網上從國家、地方兩級專家庫內相關專業類別中采用隨機抽取的方式產生。技術復雜、專業性強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保證其勝任評標工作的特殊招標項目,報相應主管部門后,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評標專家。抽取評標所需的評標專家的時間不得早于開標時間3個工作日;同一項目包評標中,來自同一法人單位的評標專家不得超過評標委員會總人數的1/3。一次招標金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國際招標項目包,所需專家的1/2以上應當從國家級專家庫中抽取。新增第8.2.

13、15項:8.2.15 招標代理機構應組織評標委員會在開標當日開始進行評標。有特殊原因當天不能評標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將投標文件封存,并在開標后48小時內開始進行評標。8.3 評標結果公示通則第8.3.1項、第8.3.2項替換為:8.3.1 招標人對評標結果進行確認后,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辦理評標結果公示的相關事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自招標人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在招標網公示評標結果。評標結果應當一次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使用國外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向資金提供方報送評標報告,并自獲其出具不反對意見之日起3日內在招標網上進

14、行評標結果公示。資金提供方對評標報告有反對意見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將資金提供方的意見報相應的主管部門,并依照法律法規重新招標或者重新評標。8.3.2 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的,公示內容包括“中標候選人排名”、“投標人及制造商名稱”、“評標價格”和“評議情況”等。每個投標人的評議情況應當按商務、技術和價格評議三個方面在評標結果公示表中分別填寫,填寫的內容應當明確說明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投標人的響應內容。對一般商務和技術條款(參數)偏離進行價格調整的,在評標結果公示時,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明確公示價格調整的依據、計算方法、投標文件偏離內容及相應的調整金額。采用綜合評價法評標的,公示內容包括“中標候選人排

15、名”、“投標人及制造商名稱”、“綜合評價值”、“商務、技術、價格、服務及其他等大類評價項目的評價值”和“評議情況”等。每個投標人的評議情況應當明確說明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投標人的響應內容。新增第8.3.3項:8.3.3 評標結果進行公示后,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應投標人的要求解釋公示內容。8.5 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向未中標人告知中標結果新增第8.5.5項:8.5.5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網對專家進行評價、填寫中標商品信息,經有關行政監督部門進行信息完整性檢查后,招標網生成中標結果公告;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中標結果公告后20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9.合同簽訂及后續服務

16、階段通則第9.3款替換為:9.3編制評標情況報告9.3.1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結果公告后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9.3.2 評標情況報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招標項目簡介;(2)招標過程簡介;(3)評標過程;(4)評標結果;9.3.3 應行政監督部門要求,招標代理機構可以按照招標項目進展情況,對已完成的招標投標工作分階段整理備案資料提交給行政監督部門。9.3.4 招標代理機構向行政監督部門提交的評標情況書面報告應當內容完整、真實、有效。對需要說明的事項應當在與招標人充分溝通、達成一致后,做出真實、完整、清楚的說明。9.4招標資料收集及移交

17、新增第9.4.5項:9.4.5 中標結果公告后15日內,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網完成招標投標情況及其相關數據的存檔。9.5協助處理異議新增第9.5.6項:9.5.6 對于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公示期內提出的異議,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并將答復內容上傳招標網;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異議答復應當對異議問題逐項說明,但不得涉及其他投標人的投標秘密。未在評標報告中體現的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方面的偏離不能作為答復異議的依據。經原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和標準審查確認,變更原評標結果的,變更后的評標結果應當依法進行公示。9.6協助處理投訴新增第9.6.

18、3項:9.6.3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就異議事項投訴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項目被網上投訴后3日內,將異議相關材料提交相應的主管部門。第三部分:政府采購貨物招標5. 業務承接與招標準備階段5.2 組建招標代理項目組新增第5.2.8項:5.2.8 項目組相關人員與投標人有下列利害關系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一)前3年內與投標人存在勞動關系;(二)前3年內擔任投標人的董事、監事;(三)前3年內是投標人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四)與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五)與投標人有其他可能影響政府采購活動公平、公正進行的關系。招標代理機構收到

19、投標人發出的書面回避申請的,應當及時詢問被申請回避人員,有利害關系的被申請回避人員應當回避。5.4落實招標基本條件通則第5.4.2項替換為:5.4.2 依法必須招標的政府采購貨物招標項目,至少滿足以下必要條件方可招標:(1)采購人編制的政府采購預算己經財政部門批復;(2)采購清單已經擬定;(3)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4)擬采購進口貨物的,已獲得財政部門核準。5.5 擬訂招標方案5.5.3 除本規范通則第5.5.3項所述內容外,招標方案還應包括以下內容:(16)招標中應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17)采購需求。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會

20、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除因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外,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必要時,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征求相關供應商、專家的意見。6. 資格預審階段6.1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通則第6.1.2項、第6.1.3項替換為:6.1.2政府采購貨物招標項目資格預審,可根據需要決定是否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不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的,應在資格預審公告中明確招標項目的基本情況、申請人資格要求、資格審查辦法、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編制和遞交的相關要求等。如果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政府采購貨物招標項目資格預審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編制。沒有適用的

21、標準文本的,招標代理機構可使用相關行業或地方的示范性文本。6.1.3 資格預審文件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一。6.2發布資格預審公告通則第6.2.2項替換為:6.2.2 資格預審公告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五。7. 招標投標階段7.1編制招標文件通則第7.1.2項、第7.1.3項替換為:7.1.2 政府采購貨物招標項目招標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編制。沒有適用的標準文本的,招標代理機構可使用相關行業或地方的示范性文本。7.1.3 招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六。7.2發布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資格后審)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招標公告的主要內容和

22、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五。7.2 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于公開招標資格預審)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投標邀請書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五。7.2 發出投標邀請書(適用于邀請招標)通則第7.2.2項替換為:7.2.2 投標邀請書的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詳見附件五。7.7 收取投標保證金通則第7.7.1項、第7.7.2項替換為:7.7.1 依據招標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招標文件應明確是否要求投標人提供投標保證金。要求提供時,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不得超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的百分之二。7.7.2 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招標文件中應明確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形式等內容。投標保證金的形式包括支票、匯票、本

23、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招標文件應規定出具保函的機構(如金融機構、擔保機構等)的級別和保函格式,并要求保函原件應單獨密封,與投標文件一起遞交。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接收投標文件時一并接收投標人的投標保函,在招標投標過程中妥善保管并在簽訂合同后予以退還。8. 開標、評標與定標階段通則第8.3款替換為:8.3評標結果公示政府采購貨物招標項目沒有評標結果公示的程序要求。通則第8.4款替換為:8.4協助定標8.4.1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自評標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評標報告送交招標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人。8.4.2 在確定

24、中標人前,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充分告知招標人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招標文件中有關定標的原則、方法和期限要求。8.4.3 除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的情形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重新評標,亦不得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方式改變評標結果。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組織重新評標的,應當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8.5 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向未中標人告知中標結果通則第8.5.1項替換為:8.5.1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自招標人確定中標人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公告中標結果,招標文件應同時公告。中標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中標人名稱

25、、地址和中標金額,主要中標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以及評標專家名單。在發出之前,中標通知書應經招標人確認,并加蓋招標代理機構單位章。9.合同簽訂及后續服務階段9.1協助簽訂合同新增第9.1.5項:9.1.5 招標人如果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組織簽訂采購合同,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根據委托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組織采購人與中標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公告合同,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協助招標人按照有關規定將采購合同副本報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9.2退還投標保證金通則第9.2.1項至第9.2.3項替換為:9.2.1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

26、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9.2.2 政府采購貨物招標項目,在法定期限內退還投標保證金的,無需退還投標保證金利息。9.2.3 以保函形式遞交投標保證金的,如果投標人要求退還保函,招標代理機構最遲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人的保函,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人的保函。通則第9.4款替換為:9.4招標資料收集及移交9.4.1 招標代理機構應設置專人、采取有效措施對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相關文件和資料進行及時搜集、妥善整理并保存,并在招標工作結束后,及時依法將相關文件移交給招標人

27、,并與招標人辦理交接手續。按照招標人要求,招標代理機構也可在招標過程中將相關文件資料的原件分階段移交給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可以留存上述文件資料的復印件或掃描件。9.4.2 招標資料的保存期限為從招標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保存方式可以采用電子檔案方式保存。通則第9.5款替換為:9.5 協助處理詢問和質疑9.5.1 在實施招標代理服務過程中,招標代理機構應協助招標人依法、妥善處理可能收到的供應商提出的詢問和質疑,及時給予答復。9.5.2 供應商對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招標過程、中標結果或者針對招標投標活動的其他情況提出質疑的,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質疑后,應首先將質疑的內容同步反饋給招標人,再提

28、出分析意見和處理建議,報招標人審核確認后再按照法定時限向供應商作出答復。質疑事項可能影響中標結果的,應當暫停簽訂合同,已經簽訂合同的,應當中止履行合同。無法按照法定時限向供應商作出答復的,經招標人同意,招標代理機構應及時向供應商發出書面通知,說明正在對質疑事項進行調查并將盡快予以答復。9.5.3 招標代理機構在協助招標人處理本規范第9.5.2項所述質疑時應重點關注以下因素:(1)對質疑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包括質疑提出方、提出質疑的時間、質疑的內容等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定;(2)對在法定期限內收到的有效質疑進行逐條分析,判斷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是否存在歧視性或不公平、不公正條款,評標過程是否存

29、在疏漏或不公平、不公正行為,招標投標活動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的情況。屬于供應商理解有誤的問題,應詳細作出解釋;屬于確實存在歧視或理解易產生歧義的問題,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況的,應依法予以改正;(3)針對評標結果提出的質疑,招標代理機構可組織原評標委員會協助處理質疑事項,并依據評標委員會出具的意見進行答復。9.5.4 無論何種質疑,招標代理機構均不得未經招標人同意擅自進行質疑的答復。9.5.5 質疑答復導致中標結果改變的,應報財政部門備案。附件一:貨物招標資格預審文件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1、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中的資格預審公告應與招標代理機構在有關媒體上發布的資格預審公告內容一致,具體內容詳見

30、本分則附件二。2、申請人須知明確資金來源和資金落實情況,招標貨物名稱、數量、技術規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申請人資格要求,資格預審文件組成及其澄清、修改,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編制、裝訂、簽字、遞交要求,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及審查原則、審查依據等事項。3、資格審查辦法明確資格審查方法、初步審查標準和詳細審查標準、審查程序以及審查結果等事項。4、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包括資格預審申請函、申請人基本情況表以及按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格式及相關編寫要求等。在貨物經銷商代理投標的情況下,可以要求申請人得到貨物制造商的授權,并在資格預審時對貨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權書進行審查。5、招標項目概

31、況簡述招標項目概況、實施條件及標準、要求等,滿足申請人編寫申請文件、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申請文件需要。附件二:一般貨物和機電產品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1、資格預審公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招標條件,包括項目名稱及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的情況、項目資金來源等;(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包括項目建設地點、招標貨物名稱、數量、技術規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3)申請人資格要求,包括對申請人資質、業績、財務等要求,以及是否允許申請人組成聯合體參與資格預審等;(4)資格預審方法,明確資格預審方法采用合格制還是有限數量制;(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明確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時間、

32、方式、地點和價格等;(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明確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地點等;(7)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的媒介,明確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稱;(8)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等。2、招標公告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招標條件,包括項目名稱及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的情況、項目資金來源等;(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包括項目建設地點、招標貨物名稱、數量、技術規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3)投標人資格要求,包括對投標人資質、業績、財務等要求,以及是否允許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等;(4)招標文件的獲取,明確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方式、地點和價格等;(5)投標文件的遞交

33、,明確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地點等;(6)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明確發布招標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稱;(7)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等。3、采用資格預審時,投標邀請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邀請參與投標的項目名稱、標段;(2)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方式、地點和價格;(3)投標截止時間與地點;(4)確認收到投標邀請書并明確是否參與投標的時間與方式;(5)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聯系人、聯系方式等;(6)依法需要告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事項。4、采用邀請招標時,投標邀請書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招標條件,包括項目名稱及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的情況、項目資金來源等;(2)項目概況與招

34、標范圍,包括項目建設地點、招標貨物名稱、數量、技術規格、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3)投標人資格要求,包括對投標人資質、業績、財務等要求,以及是否允許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等;(4)招標文件的獲取,明確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方式、地點和價格等;(5)投標文件的遞交,明確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地點等;(6)確認收到投標邀請書并明確是否參與投標的時間與方式;(7)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等。附件三:一般貨物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應與招標代理機構在有關媒介上發布的招標公告或向特定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的內容保持一致,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2、投標人須

35、知重點闡明招標內容,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的程序規則以及對編制、遞交投標文件等投標活動的要求,由正文及其前附表兩部分組成,一般包括以下內容:(1)總則,明確招標項目概況、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招標范圍、供貨期、質量要求、投標人資格要求、投標費用、保密、踏勘現場、投標預備會、分包和偏離等事項;(2)招標文件,明確招標文件組成、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等事項;(3)投標文件,明確投標文件組成、投標報價、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形式與金額、資格審查資料、備選投標方案、投標文件編制格式及簽署要求等事項;(4)投標,明確投標文件密封與標識、投標文件的遞交、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等事項;(5)開標,明確開標時間和開標地

36、點、開標程序等事項;(6)評標,明確評標委員會組建方法、依法需要回避的情形、評標原則、評標依據等事項;(7)合同授予,明確定標方式、中標通知、履約擔保、簽訂合同等事項;(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明確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的情形、程序及后續事項等;(9)附表,明確招標活動中需要使用的表格文件格式,包括開標記錄表、問題澄清通知、問題的澄清、中標通知書、中標結果通知書、確認通知等表格;(10)其他依據招標項目需要補充的程序性內容。投標人須知中相關條款應與招標文件其他部分內容銜接一致,特別是對合同執行有實質性影響的條款,如招標范圍、供貨期、質量要求、報價要求等內容,必須與招標文件中其他可能構成合同文件的相

37、關部分保持一致。3、評標標準和方法應闡明評標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或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評標工作程序、評標因素和標準等內容。評標標準和方法應科學、公平和公正,滿足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以及擇優推薦中標候選人或依招標人授權確定中標人的需要。技術簡單或技術規格、性能、制作工藝要求統一的貨物,一般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進行評標。技術復雜或技術規格、性能、制作工藝要求難以統一的貨物,一般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4、合同條款及格式應闡明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內容。同時,還可根據項目需要明確下述內容:(1)

38、明確貨物運輸與包裝、裝運與通知、裝運標識、保險等事項;技術文件的交付、設計聯絡會以及具體履行地點、招標人計劃的履行期限和合同履行方式等事項;(2)驗收與檢驗。明確貨物的工廠檢驗和監造要求,明確貨物的安裝、調試和最終驗收,包括檢驗標準、檢驗方法、檢驗程序和結果處理、質量保證期等事項;(3)索賠,明確索賠處理程序、期限等事項;招標代理機構可選擇適用的標準文件或行業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招標項目特點和管理需求編制本章節相關內容。5、供貨要求應盡可能清晰準確地提出對貨物的需求,并對所要求提供的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及單位、交貨時間、交貨地點、技術性能指標、檢驗考核要求、技術服務和售后服務要求等作出說明。供

39、貨要求一般包括如下幾部分:(1)項目概況及總體要求根據需要對項目的概況進行介紹,以使投標人更清晰地了解供貨的總體要求和相關信息。(2)設備需求一覽表明確貨物主機、部件、配件、輔助件、備品備件、相關服務的名稱及需求數量。(3)技術性能指標按照招標項目技術需求和專業特點,應闡明招標項目需要遵守的國家標準、規范、規程和具體要求。本部分內容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不得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生產供應者,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如果必須引用某一供應者的技術規格才能準確或清楚地說明擬招標貨物的技術規格時,則應當在后面加上“或相當于”的字樣。6、投標文件格式應闡明投標

40、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使用的各類格式文件及相關編寫要求,如投標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聯合體協議書、投標保證金、投標報價表、資格審查資料、其他材料等。本章節內容應與投標人須知中投標文件構成內容及編制要求,以及評標標準和方法中評標委員會評審內容相匹配,不得設置與評審內容無關的格式并要求投標人響應。7、其他內容依據招標項目實際情況,應闡明需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的其他內容,以滿足投標人投標和合同簽訂需要。附件四:機電產品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第一冊1、投標人須知應闡明招標內容,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的程序規則以及對編制、遞交投標文件等投標活動的要求。投標人須知中相關條款應與招標文件其他部分內容

41、銜接一致,特別是對合同執行有實質性影響的條款,如招標范圍、供貨期、質量要求、報價要求等內容,必須與招標文件中其他可能構成合同文件的相關部分保持一致。投標人須知中還應闡明評標方法、評標工作程序、評標因素和標準等內容。評標標準和方法應科學、公平和公正,滿足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以及擇優推薦中標候選人或依招標人授權確定中標人的需要。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評標一般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技術含量高、工藝或技術方案復雜的大型或成套設備招標項目可采用綜合評價法進行評標。(1)對招標文件中的重要條款(參數)應當加注星號(“*”),并注明如不滿足任一帶星號(“*”)的條款(參數)將被視為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

42、要求,并導致投標被否決。構成投標被否決的評標依據除重要條款(參數)不滿足外,還可以包括超過一般條款(參數)中允許偏離的最大范圍、最多項數。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的,評標依據中應當包括:一般商務和技術條款(參數)在允許偏離范圍和條款數內進行評標價格調整的計算方法,每個一般技術條款(參數)的偏離加價一般為該設備投標價格的0.5%,最高不得超過該設備投標價格的1%,投標文件中沒有單獨列出該設備分項報價的,評標價格調整時按投標總價計算;交貨期、付款條件等商務條款的偏離加價計算方法在招標文件中可以另行規定。采用綜合評價法的,應當集中列明招標文件中所有加注星號(“*”)的重要條款(參數)。(2)招標文件應當

43、明確規定在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標文件分項報價允許缺漏項的最大范圍或比重,并注明如缺漏項超過允許的最大范圍或比重,該投標將被視為實質性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并將導致投標被否決。(3)招標文件應當明確規定投標文件中投標人應當小簽的相應內容,其中投標文件的報價部分、重要商務和技術條款(參數)響應等相應內容應當逐頁小簽。(4)招標文件應當明確規定允許的投標貨幣和報價方式,并注明該條款是否為重要商務條款。招標文件應當明確規定不接受選擇性報價或者附加條件的報價。(5)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6)招標文件應

44、當明確規定評標依據以及對投標人的業績、財務、資信等商務條款和技術參數要求,不得使用模糊的、無明確界定的術語或指標作為重要商務或技術條款(參數)或以此作為價格調整的依據。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質提出要求的,應當列明所要求資質的名稱及其認定機構和提交證明文件的形式,并要求相應資質在規定的期限內真實有效。(7)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將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公布的信用信息作為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的依據。(8)招標文件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保、質量、能耗、標準、社會責任等法律法規的規定。(9)招標文件允許聯合體投標的,應當明確規定對聯合體牽頭人和聯合體各成員的資格條件及其他相應要求。(10)招標文件允許

45、投標人提供備選方案的,應當明確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只能提供一個備選方案并注明主選方案,且備選方案的投標價格不得高于主選方案。(11)招標文件應當明確計算評標總價時關境內、外產品的計算方法,并應當明確指定到貨地點。除國外貸款、援助資金項目外,評標總價應當包含貨物到達招標人指定到貨地點之前的所有成本及費用。其中:關境外產品為:CIF價進口環節稅國內運輸、保險費等(采用CIP、DDP等其他報價方式的,參照此方法計算評標總價);其中投標截止時間前已經進口的產品為:銷售價(含進口環節稅、銷售環節增值稅)國內運輸、保險費等。關境內制造的產品為:出廠價(含增值稅)消費稅(如適用)國內運輸、保險費等。有價格

46、調整的,計算評標總價時,應當包含偏離加價。(12)招標文件應當明確投標文件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投標總價金額與按分項報價匯總金額不一致的,以分項報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分項報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投標總價為準,并修改分項報價;應當明確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和評標報告使用語言的種類;使用兩種以上語言的,應當明確當出現表述內容不一致時以何種語言文本為準。2、合同通用條款應闡明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內容。3、合同格式具體包括:(1)合同協議書格式:合同協議書應闡明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簽約日期、買賣雙方簽字等內容。(

47、2)履約保證金銀行保函格式;(3)預付款銀行保函格式;(4)信用證格式。4、投標文件格式應闡明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應使用的各類格式文件及相關編寫要求,如投標函、投標報價表、投標人資格聲明等。本章節內容應與投標人須知中投標文件構成內容及編制要求,以及評標方法和標準中評標委員會評審內容相匹配,不得設置與評審內容無關的格式并要求投標人響應。具體包括如下內容:(1)投標書(2)開標一覽表(3)投標分項報價表(4)貨物說明一覽表(5)技術規格響應/偏離表(6)商務條款響應/偏離表(7)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8)單位負責人授權書(9)資格證明文件9-1資格聲明9-2制造商資格聲明9-3投標人(作為代理)的

48、資格聲明9-4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9-5證書第二冊5、投標邀請應與招標代理機構在有關媒介上發布的招標公告或向特定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的內容保持一致,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6、投標資料表應對第一章投標人須知中未作規定的內容作出明確。對第一章投標人須知中的內容作出補充、完善。7、合同專用條款應對第二章合同通用條款中未作規定的內容作出明確。對第二章合同通用條款中的內容作出補充、完善。招標代理機構應結合招標項目特點和管理需求編制本章節相關內容。8、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貨物需求一覽表應明確貨物主機、部件、配件、輔助件、備品備件、相關服務的名稱及需求數量。技術規格內容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不得要求或標

49、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生產供應者。按照招標項目技術需求和項目特點,招標文件須明確招標項目需要遵守的國家標準和具體要求。技術規格、參數及其他要求的編寫,應當用加注星號(“*”)的方式標明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不滿足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將被拒絕。招標文件中應當對加注星號(“*”)的重要技術條款(參數)提出技術支持資料的要求,要求技術支持資料應以制造商公開發布的印刷資料、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招標文件中允許的其他形式為準,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當視為無效技術支持資料。同時應規定非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允許偏差的最大范圍、最高項數,以及對這些偏差進行調整的方法。招標文件不得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附件五:政府采購貨物招標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主要內容和編制要求1、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法;2、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3、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4、投標人的資格要求。資格預審公告還應包括資格預審的審查標準和方法、投標人應當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和格式;5、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售價;6、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及資格審查日期、地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