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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投融資部管理制度部門名稱:投融資部直接上級:主管副總經理一、部門職責投融資部作為公司的核心業務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公司的融資管理、股權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公司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計劃的制定與實施,并進行融資的貸后服務與管理工作。(二)公司股權結構調整工作,進行股權結構調整相關調研、談判、審批程序、交易程序等。(三)公司旗下國有資產的監督與管理,包括對公司所屬固定資產管理、投資管理、產權管理(獨資、控股、參股公司)等。(四)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與制定,形成公司戰略研究長效機制。(五)公司整體經濟運營管理相關的專題研究工作。(六)績效考核工作,進行公司及下屬部門、公司的績

2、效考核。(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二、崗位職責投融資部編制人員9人,包括部長1人,職員8人。各工作崗位職責分工如下:(一)部長1、在主管經理的領導下,主持投融資部全面工作,并對本部門負責。2、結合部門年度考核指標,制訂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并將工作目標落實到部門員工工作中,指導督促其全面完成。3、接受上級領導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并及時傳達給部門員工、各子公司或有關單位。4、指導、監督、檢查所屬員工的各項工作,及時掌握工作動態,適時向公司領導匯報部門工作進展情況。5、做好與相關單位、部門的橫向聯系,積極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二)銀行融資崗1、負責進行銀行融資的前瞻性研究工作,包括收集

3、研究公司、行業及與融資相關的政策信息,制定公司的銀行融資計劃并付諸實施。2、負責進行銀行融資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包括合作銀行的甄選,貸款前期的談判、資料準備,貸款融資方案的制定,貸款的發放和使用等。3、負責進行銀行融資的貸后服務與管理工作,包括加強貸款的后評估工作,如嚴格執行合同約定、解決貸款遺留問題、評估貸款還款對公司現金流和融資結構的影響等,降低融資風險;對貸款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完成貸款期內與貸款行的溝通對接工作;梳理后續融資項目,建立項目融資資料庫;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長期全面的戰略合作關系,維護并優化公司的融資渠道。4、負責推動銀行融資創新工作,借助銀行平臺,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積極拓展

4、挖掘企業表外融資業務。5、負責完成其他相關銀行融資工作,推動指導所屬獨資、控股公司的融資工作,保證對所屬子公司或外部單位提供擔保的落實。(三)創新融資崗1、負責進行銀行融資之外其他創新融資模式的研究調查工作,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公司的創新融資計劃,為項目的展開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2、負責項目合作融資(bt、bot、epc等)、基金、信托、企業債券、中期票據、外商投資等創新融資的全過程管理工作,包括可行性分析、尋找融資合作單位、接洽談判、資料準備、融資合作方案確定、協議簽訂、融資款項的發放與使用(或合作項目實施)等。3、負責進行創新融資的后續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包括進行創新融資的后評估工作,

5、如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管、解決遺留問題、評估融資行為對公司利潤、現金流和融資結構的影響等,嚴格控制融資風險;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合作期內與融資合作單位的溝通對接工作;與融資合作單位建立長期穩定戰略合作關系,維護并優化公司的融資渠道。(四)股權管理崗1、負責結合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制定完善公司股權結構調整方案與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權結構現狀分析、股權結構調整方案編制、股權合作方式及優劣分析、股權投資收益分析等。2、負責與各股權投資人進行接洽、溝通、談判,擬定股權合作的相關方案;協助配合股權投資人進行各項盡職調查并提供所需資料;進行股權合作相關協議的起草與簽訂等。3、負責完成股權合作相關內部

6、審批程序;完成財務審計、資產評估與備案、產權交易、工商變更、國有變更等股權交易相關手續。4、負責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制定工作,結合公司與項目實際情況,每3-5年制定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并根據公司運營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形成戰略研究長效機制。5、負責制定符合公司發展戰略需要的組織架構和管理模式,并結合公司實際,針對公司股權結構、公司治理結構、內控制度等進行專題研究,定期更新完善。6、負責股東大會與董事會召開的準備工作。準備和遞交應由董事會和股東會出具的文件;籌備董事會和股東會會議,并負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文件、決議的保管;負責與股東、董事的聯系,保證公司股東、董事及時、準確地獲取公司業務、財務及公

7、司章程有權獲取的其他信息;保證有權得到公司有關記錄和文件的人及時得到有關文件和記錄。(五)資產管理崗1、負責公司旗下國有資產的監督與管理,包括資產的形成、持有、處置、管理、以及資產結構調整工作等,逐步建立并完善資產管理制度。2、負責公司及所屬獨資、控股、參股公司的產權登記、產權變更、產權注銷等產權管理工作,并按照相關規定按時辦理產權登記年檢。3、負責結合公司總體發展戰略與規劃,對公司及所屬獨資、控股、參股企業的投資行為,從前期論證、實施到回收投資整個過程進行的管理,論證評審監控是投資管理的主要內容。4、作為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公司非辦公或行政用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工作,如調撥、轉讓、出租、報廢、殘

8、值回收等處置行為的審批和報批手續辦理。5、負責與土地部、計劃合約部、財務部等共同進行土地整理成本核算、公司盈利模式分析、公司整體利潤與投資收益分析、公司綜合現金流量分析、項目合作模式、項目合作投資收益分析等與公司整體經濟運營管理相關的專題研究,為公司領導的決策提供參考、依據與建議。6、負責定期對公司總體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編制公司總體經濟運行情況報告。7、負責進行公司及下屬部門、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三、工作流程與標準(一)銀行融資工作見附件1:銀行融資工作流程圖1、確定融資方案根據公司項目安排、投資計劃及現金流情況,在與銀行接洽的基礎上制定融資方案,報投融資部部長及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并

9、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確定融資方案。根據銀行初步審核結果,公司召開董事會并作相關貸款的董事會決議。2、編制貸款報告(1)報告編制。根據確定的融資方案,與銀行公司業務部接洽,提供銀行所需的公司基礎資料及項目資料,協助銀行公司業務部編制貸款報告。(2)必備資料。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章程、驗資報告、開戶許可證、貸款卡、法人證明材料、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近三年審計報告及近期報表、其他項目基本資料等。3、銀行審批(1)銀行公司業務部將公司資料及貸款報告上報分行信審部門,需上報銀行總行的通過分行上報總行信審部門。(2)銀行根據貸款報告安排審貸會議,會議直接審

10、核通過貸款或提出審貸意見并反饋銀行公司業務部,公司業務部對反饋的意見進行回復,銀行信審部門做出最終批復。4、放款根據銀行信審部門的批復文件,協助銀行落實放款工作,。5、貸后管理貸款發放后,配合銀行公司業務部做好項目情況及公司情況的定期監控。6、貸款資金的使用流動貸款的,貸款發放后可直接用于公司運營;項目貸款的,依據銀行提款要求,向銀行提供用款申請、工程計量、資金計劃等相關資料,申請批復后撥付使用。(二)創新融資工作1、項目合作融資(1)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與意向合作單位進行初步溝通的基礎上,擬定項目合作融資方案,報投融資部部長及主管副總經理初審,并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確定合作融資方案。

11、(2)繼續與意向合作單位接洽談判,確定項目合作細節問題,完善合作融資方案。(3)進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4)與合作單位就項目合作融資簽訂協議書。(5)履行項目合作協議中約定的權利及義務,落實項目合作融資的具體實施。2、信托融資(1)根據公司項目安排、投資計劃及現金流情況,在與信托公司初步接洽的基礎上制定融資方案,報投融資部部長及主管副總經理初審,并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確定融資方案。(2)根據信托公司初步審核結果,進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3)繼續與信托公司業務部門接洽,提供信托貸款所需的資料,并協助編制貸款報告。(4)信托公司業務部將貸款報告上報信托公司審批部門,審批部門安排信托審批會議

12、并做出最終批復。(5)信托公司將信托業務上報銀監局備案。(6)公司與信托公司簽訂信托貸款合同(7)確定信托托管銀行,并與托管銀行簽訂托管合同。(8)信托公司發行信托計劃,募集信托資金。(9)信托公司將募集資金發放至托管銀行,公司根據項目進展使用信托資金。3、基金融資(1)根據公司項目進展情況及與基金公司初步接恰溝通,制定基金融資方案,報投融資部部長及主管副總經理初審,并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確定融資方案。(2)根據基金公司初步審核結果,進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3)公司編制基金融資商業計劃書,并報送基金公司。(4)基金公司安排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審核,并作出最終批復。(5)公司確定基金托管銀

13、行,并與其簽訂基金托管協議。(6)基金公司根據確定的融資方案募集資金。(7)配合基金公司落實募集資金的投放工作。4、企業債券(1)根據公司項目進展情況及與券商初步接觸,制定企業債券融資方案,報投融資部部長及主管副總經理初審,并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確定融資方案。(2)經過與券商的充分論證后,進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3)公司與券商簽訂承銷合同;確定中介機構并與其簽訂相關合同。(4)券商業務部門及中介機構進場開展盡職調查工作并組織申報材料。(5)中介機構出具法律意見書、評級報告等。(6)券商完成全套申報材料并上報發改委審批。(7)獲得審批后,券商協助公司發行企業債券。(8)募集資金到位后,落

14、實募集資金的使用。5、中期票據(1)根據公司項目進展情況及與銀行初步接觸,制定中期票據融資方案,報投融資部部長及主管副總經理初審,并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確定融資方案。(2)經過與銀行的充分論證后,進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3)公司與銀行簽訂承銷合同;確定中介機構并與其簽訂相關合同。(4)銀行業務部門及中介機構進場開展盡職調查工作并組織申報材料。(5)中介機構出具法律意見書、評級報告等。(6)銀行完成全套申報材料并上報中央銀行。(7)獲得審批后,銀行協助公司發行中期票據。(8)募集資金到位后,落實募集資金的使用。(三)股權管理工作1、股權合作前期工作見附件2:股權合作前期工作流程圖(1)結

15、合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制定完善公司股權結構調整方案與策略。(2)與意向股權投資人進行接洽、談判,邀請投資人來訪、提供公司與項目基本資料、與投資人進行會談、達成初步合作意向。(3)配合意向投資人或其委托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初步盡職調查、法律與審計專項盡職調查、資產評估等,并提供各種調查所需資料、安排現場調查及公司管理層訪談等。(4)與意向投資人展開股權交易深入談判,確定交易模式、合作金額、合作條件等合作方案細節問題,形成合作方案,起草股權合作相關協議。(5)根據交易方案,提交交易主體(股東)的公司董事會及交易標的公司(團泊公司)股東會通過,形成決議。(6)交易主體(股東

16、)發文向上級國有資產管理單位進行股權交易的請示,并獲得其批復。(7)委托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以股權交易為目的的審計和資產評估工作,出具審計報告和資產評估報告。(8)對資產評估進行國資委資產評估備案,取得國有資產評估備案表.2、股權進場交易工作見附件3:國有股權進場交易流程圖(1)準備進場交易的資料,報產權交易中心進行股權掛牌交易。包括國資管理部門批復、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評估報告和評估備案表、與產權交易代理機構簽訂交易委托合同、填寫產權轉讓信息發布申請書和公司基本資料等。(2)產權交易中心確認公司提交的交易資料,進行公司股權掛牌。(3)產權交易中心在報紙、網站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

17、個工作日。(4)受讓方在公示期內提交申請股權受讓資格的資料,公示期結束后交易中心確認受讓方的交易資格。若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受讓方申請交易,則進入競價和拍賣程序,來確定交易價格,若只有一個受讓方,則直接進入交易程序。(5)轉讓方認可受讓方的交易資格后,受讓方在3個工作日內交納交易價款的30%作為保證金。(6)交易中心組織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雙方需當天交納股權交易的手續費用和代理費用(手續費雙方各0.2%,代理費0.3-0.6%),受讓方按照雙方自行約定時間支付剩余70%的交易價款。(7)交易中心出具產權交易的鑒證,股權進場交易過程結束。3、工商變更工作向工商部門提交公司股東變更材料,將公司營業

18、執照原件及資料交工商部門,辦理完畢后工商部門核發新的營業執照,并報質監局及稅務部門備案。(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5)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交易鑒證和合同)(6)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

19、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9)公司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4、國有資產產權變更工作向國資委產權處提交公司股東變更材料,將公司國有產權證原件及資料交國資委產權處,辦理完畢后國資委核發新的國有產權證。(1)公司營業執照副本(2)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3)公司成立的批復及同意變更事項的批復(4)董事會同意變更的決議(5)股東會同意變更的決議(6)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7)驗資報告(附進賬單)(8)股權變動時作的評估報告(9)產權變動評估備案表及交易證書(10)公司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報告(11)所有出資人營業執照副本(12)所有出資人國有

20、產權登記證(13)所有出資人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報告(14)國有產權變動登記表 四份(從國資委領取后填寫蓋章) (15)其他國資委要求提交的相關資料。(四)資產管理工作見附件4:濱海團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試行)1、產權管理工作流程(1)產權登記工作。見附件5產權登記(含補辦)工作程序。(2)產權變更工作。見附件6產權變更工作程序。(3)產權注銷工作。見附件7產權注銷工作程序。2、投資管理工作流程(1)股權投資工作。進行可行性研究,履行公司內部審批程序;進行長投企業發展戰略管理、投資計劃管理、重大投資行為管理、重大融資行為管理、經營統計分析管理、經營業績考核管理等。(2

21、)項目投資管理。進行可行性論證,履行內部審批或備案程序;對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3、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流程(一)資產轉固。包括建設項目轉固、購置資產轉固、其他資產轉固。(二)固定資產處置。包括資產的租出、資產的有償轉讓和置換、資產的調撥、資產的這就與報廢等。附件1:銀行融資工作流程圖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確定融資方案董事會作出決議公司業務部反饋意見放款審批通過提出意見分行或總行銀行審批銀行公司業務部編制貸款報告38附件2:股權合作前期工作流程圖附件3:國有股權進場交易流程圖附件4: 濱海團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國有

22、資產監管體制和國有資產運營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經營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條例、天津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濱海團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濱海團泊公司)的實際,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是指對濱海團泊公司的國有投資及投資收益形成的資產,國有專項資金、專項補貼等形成的資產,以及根據法律、法規認定的其他屬于濱海團泊公司的國有權益。國有資產的表現形式為:固定資產(含在建工程)、流動資產(包括現金、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存貨)、長期投資、無形資產

23、和其他資產等。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濱海團泊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中的國有資產管理。第四條 濱海團泊公司對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行使國有資產出資者權利,并依法對授權范圍內國有資產行使監督管理權、投資權和收益權。第五條 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是公司國有資產運營、管理職能部門。第二章 管理職責與權限第六條 濱海團泊公司的主要職責:(一)按規定向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子公司委派相關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監事);按照法定程序進入擁有產權公司的權力機構,并按規定行使出資人權利。(二)落實公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和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負責人經營業

24、績考核制度。(三)組織實施公司國有資產結構調整,負責國有資產投入、營運、收益、管理。(四)負責對公司股權投資、建設項目投資進行監督管理;依照法定程序決定全資子公司的對外投資、分立、合并、破產、解散、增減資本、發行公司債券等重大事項。(五)負責指導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第三章 產權管理第七條 本辦法所指產權,是指濱海團泊公司對其子公司以各種形式投入形成的資產及權益,包括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資產及權益。第八條 本辦法所指產權管理,是指對國有資產及權益所處不同環節或過程的監督及管理。第八條 產權登記,是指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產權狀況進行登記,依法確認國家對國

25、有資產的所有權,濱海團泊公司對國有資產的占有權、使用權的法律行為。產權登記分為占有產權登記、變動產權登記和注銷產權登記。第九條 濱海團泊公司的子公司均應按規定向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產權登記辦理完畢后,所有提交資料的復印件以及相應的產權登記表提交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存檔一份。第十條 濱海團泊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下列變動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動產權登記:(一)企業名稱、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改變的;(二)企業注冊資本增減變化的;(三)國有資本占企業實收資本比例發生變化的;(四)企業分立、合并或者改變經營形式的;(五)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變動情形。第十一

26、條 濱海團泊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產權登記:(一)企業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二)企業轉讓全部產權或者企業被劃轉的:(三)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條 產權登記實行年度檢查制度。濱海團泊公司所屬子公司應按照相關規定按時辦理產權登記年檢工作。第十三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符合濱海團泊公司的經營規劃和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國有資產產權優化配置,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第十四條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嚴格按照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產權交易程序

27、進行。企業轉讓國有股權的,應當按照產權交易管理規定在產權交易市場從事交易活動。第十五條 濱海團泊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形成書面決議;并報請市政建設集團審核批準,同時在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備案。第四章 投資管理第十六條 本辦法所指投資,是指企業通過運用國有資產收益、企業自有資本、銀行貸款以及其他渠道融資而取得的經營資產,投入新項目或擴大經營規模,謀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經營行為,包括股權投資和項目投資兩部分內容。第十七條 投資管理旨在通過規范企業的投資行為,建立有效的投資風險約束機制,強化對投資活動的監管,將投資決策建立在科學的

28、可行性研究基礎之上,努力實現投資結構最優化和效益最佳化。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指投資管理,是指濱海團泊公司對本部及所屬獨資、控股、參股企業的投資行為,從前期論證、實施到回收投資整個過程進行的管理,論證評審監控是投資管理的主要內容。第十九條 投資管理遵循保護所有權、放開經營權的基本方針,并堅持管理和服務相結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促進企業投資行為健康發展。第二十條 投融資部是濱海團泊公司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為:負責濱海團泊公司本部投資項目的策劃、論證與監管;負責所屬各子公司投資項目的審查、登記和監管。第二十一條 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及對已成立公司進行增資或轉增資本的,必須進行可行性研究并經董事會決

29、議后逐級上報市政建設集團。待市政建設集團研究同意批復后,再按公司法及有關規定履行投資程序。第二十二條 濱海團泊公司長投企業管理工作由投融資部負責,長投企業是指濱海團泊公司及所屬各級全資、控股(包括相對控股)公司通過投資或受讓取得一定比例股權的企業。第二十三條 長投企業發展戰略管理長投企業組建后,須在公司設立時的可研報告基礎上制定公司發展戰略和長期經營規劃,并報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備案。第二十四條 長投企業投資計劃管理長投企業須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在每年度的12月底之前完成下一個年度的投資計劃,并報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備案。第二十五條 長投企業重大投資行為管理濱海團泊公司對長投企業的重大投資

30、行為實行審批和備案制,審批和備案過程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九至三十六條執行。第二十六條 長投企業重大融資行為管理濱海團泊公司對長投企業的重大融資行為實行審批和備案制,各長投企業須將下列融資事項報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由其上報經理辦公會審批并備案:(一) 發行企業債券;(二) 增發或轉讓股份;(三) 其他直接融資。第二十七條 長投企業經營統計分析管理長投企業須按季度(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節假日順延)向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報送財務報表,按年度(每年度1月31日之前)向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報送年度公司運營工作報告。第二十八條 長投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管理濱海團泊公司對各長投企業的負責人進行年度經營業績考核。

31、每年度初與其簽訂年薪制考核責任書,每年度末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和考核責任書內容對其進行考核。第二十九條 濱海團泊公司對本部及所屬子公司的項目投資實行審批制和備案制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審批制的投資項目包括:(一)總投資超過3億元人民幣的(含3億元人民幣);(二)經營性項目總投資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的(含2000萬元人民幣);(二)投資設立企業的;(三)境外投資項目;(四)濱海團泊公司本部投資的項目;(五)濱海團泊公司認為有必要直接進行審批的其他投資項目。第三十條 投資項目采取報送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初審,濱海團泊公司經理辦公會評審后報請董事長審核批準的審批程序。第三十一條 投資審批原則(一)符合

32、國家、城市發展政策以及濱海團泊公司的長期發展規劃;(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良好;(三)與企業投資能力相適應;(四)法律手續完善;(五)報送資料齊全、真實、可靠;(六)必須經過可行性論證,內容包括城市發展和規劃分析、市場分析、投資收益分析、法律分析、風險分析及其他方面的分析等,可行性論證主要由項目主體單位進行,也可由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和有關專業機構聯合進行,可行性論證力求全面、真實、準確、可靠。第三十二條 按本辦法規定必須上報審批的項目,由相關部門或單位在未簽訂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協議及未進行任何實際投資之前,備齊以下資料報送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一)項目投資申請報告;(二)項目可行性研

33、究報告;(三)董事會對投資項目的決定或決議(各子公司);(四)資金來源說明;(五)擬組建的項目管理機構及負責人情況;(六)有關合作單位的情況說明與合作協議草案(如有);(七)其他所需的資料。第三十三條 濱海團泊公司投融資部在收到項目報批的資料后,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審,并向經理辦公會提出初審意見。對初審予以否決的項目,由投融資部將初審意見書面返回申報單位;申報單位對初審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議一次。第三十四條 經初審認為基本可行的項目,由投融資部報請經理辦公會審議,審議內容為:查詢項目基本情況,比較選擇投資方案,對項目的疑點、風險提出質疑;評價項目管理人員的資格和能力;向董事長提出最終決策建議

34、。第三十五條 投資項目經董事長研究批準后,由投融資部下達書面批復文件。第三十六條 凡屬于備案的項目,由相關主體單位在項目實施后30日內向投融資部提交備案材料,包括可行性分析報告、協議等。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所指固定資產,是指濱海團泊公司所屬用于投資經營或單位管理而持有的,預計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不變的非辦公或行政用資產。(辦公或行政用固定資產管理依照濱海團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財務資產管理規定執行)第三十八條 固定資產管理職責與分工投融資部作為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如調撥、轉讓、租賃、報廢、殘值回收等的審批和報批手續;財務部

35、作為財務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和財務管理,保證資產的完整;辦公室作為保管使用部門,負責所管理的資產安全運行、維護保養、及時報修或保修,保證資產的使用質量處于良好狀態。第三十九條 資產轉固(一)建設項目轉固。建設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和財務決算后由投融資部負責按照待轉固資產屬性和公司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轉固。固定資產來源部門除提交竣工驗收相關材料外,還應提供資產移交或使用保管落實情況及相關材料。投融資部編制資產處置意見書,經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轉固工作,計入固定資產臺賬,并與財務憑證一一對應,明確價值。(二)購置資產轉固。由資產購置部門組織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保管使用單位,必要時聘請專家或其他人員參加,組成驗收小組,對于購置資產進行全面驗收,計入固定資產臺賬。財務部門按照會計制度進行財務核算,確定購置資產價值。(三)其他資產轉固。bt方式形成的資產轉固,參照建設項目轉固方式執行。融資租入資產、饋贈資產轉固參照購置資產轉固方式執行。第四十條 固定資產處置(一)資產的租出。為使公司的固定資產充分發揮效用和效益,對閑置或暫時不使用,且并不影響投資經營使用的固定資產,可以向外出租。出租時,由投融資部報請經理辦公會審批,與租用單位按照市場公允價格或評估結果簽訂合同,辦理出租手續并收取租金。(二)資產的有償轉讓和置換。由投融資部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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