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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章程(修訂稿)二七年六月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章程(07年7月9日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七屆三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依法治校,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努力提高辦學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第二條 學校名稱:湖北省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 學校地址:十堰市朝陽南路28號。 郵政編碼:420000第三條 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錄屬于十堰市教育局,是一所面向全市招收聽障、智障、視障三類殘疾學生的公辦特殊教育學校。實行小學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貫制教育,并開設有聾兒學前語言康復訓練和殘疾人就業前職業技能培訓課。第四條 辦學宗旨:面向社會、面積未來,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文化知識學習和勞動技能培訓并重,開發學生潛能,發展學生特長,為學生未來就業和發展奠定基礎,提高學生適應社會、參與社會、溶入社會的能力,成為有用、有為的公民,使學生順利回歸主流社會。第五條 學校精神:明德、尚真、求融、修慧。第六條 辦學思想: 辦學理念:致力以人為本,關注學生終身發展。 治校方略:依法治校,以德治校。 管理模式:人文立校,全員參與。 教學觀念:面向全體,人人成功。 辦學條件:設施完善,管理規范。第七條 辦學特色:鮮明的校園文化:逐步建立統一識別、明亮醒目的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校園文化識別系統。分學校內、外環境文化建設:外環境文化建設:學校標志、標準色、標準字體;師生服裝及儀容儀表;學校辦學理念、精神、目標、特色、校訓等;校園宣傳語建設;校園綠化、凈化、美化;學校社會形象建設。內環境文化建設: 教師文化建設:教學樓、辦公樓、宿舍、食堂文化識別; 教師人文素養、人際關系、教育教學素質、特長特色發展建設。獨特的課程設置: 教學計劃調整:實行“九”加“X”的辦學格局。“九”指一至九年級使用盲、培智、聾啞學校教材,“X”指根據聾啞學生實際,在九年級后(一年)和十至十二年級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高中階段有考大學意向者以學科學習為主)。為學生頒發“雙證”:即頒發初中畢業證、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或頒發高中畢業證、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 課時計劃調整:實行長短課結合。短課指10-20分鐘的課及40分鐘的課,包括晨會、班團隊會、兩操、升降旗和學科課;長課指80分鐘的課,即活動課和職業技能培訓課。上午以學科課為主,下午以活動課和職業技能培訓課為主。靈活的職業培訓: 職業技能培訓的兩個基本原則:在專業設置、項目開發上堅持與現實條件相一致的原則,在培訓效果、質量要求上堅持學以致用的原則;做到三個銜接:育人目標與企業用人標準相銜接,專業開設與企業用人需求相銜接,技能培訓與企業崗位相銜接。第八條 辦學目標:近期目標: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完善設施,開放辦學,探索市級特殊教育學校生存、發展、特色化之路。中期目標:秉承人文、制度、規范、科學、民主化管理理念,使學校成為教育思想端正、教學理論嚴謹、干部素質優良、教師隊伍整齊、學校管理有序、各種教育資源充分開發和利用、教育科學效果好、特色比較突出的市級窗口學校。長期目標:全面拓展發展思路,實現辦學多層次、育人多角度、教育教學現代化、學校特色鮮明、省級乃至國家特殊教育示范學校。第九條 育人目標:啟德之蒙、啟行之初、啟慧之靈。第十條 校風:知行合一,術德并重。第十一條 教風:正德厚生,全面育人;求真求實,與時俱進。第十二條 師風:與人為善,與事為先;踐行真愛,赤心奉教。第十三條 學風:弘毅思齊,博學?行。第十四條 校訓:做有用的人。第十五條 學校標志:主色調為黃色,寓意這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標志的外形為“心”形圖案,表明學校對殘疾學生的特別關愛,內形為一只展翅高飛的大鵬鳥,特教拼音第一個字母簡寫了她飛翔的翅膀,寓意特校創造一切條件讓殘疾學生享有平等受教育權力,用知識和技能為學生插上飛翔的翅膀,成為有用、有為的人。第十六條 校微及校旗:體現十堰市特殊教育學校學校的性質和獨有的文化特質。第二章 組織管理第十七條 學校在十堰市教育局領導下開展教育教學工作,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書記、副校長、校務辦公室主任、政教主任、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和教職工。學校設辦公室、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等職能工作機構。第十八條 學校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全員聘任合同制、崗位責任制、考核獎懲制。第十九條 校長是學校法是代表人,學校的行政工作。校長由市教育局考核聘任。其主要職責和職權如下: (1)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問題有最后決定權。 (2)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按有關規定,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及中層干部。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教職工進行聘任和管理。 (3)校長有財務、基建審批權。對國家撥給學校的辦學經費和其他經費,有權決定使用方案,除重大項目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外,有權決定一般建設項目的列項實施。 (4)自主招生管理權。按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實施招生。 (5)教育教學工作的指揮權。校長根據社會與上級要求制定學校發展規劃計劃,確定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方案,領導組織教育教學工作。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規章對教職工進行獎懲。第二十條 校長履行下列義務:(1)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依法治校,規范管理,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2)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3)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規文件,保證教育教學計劃的執行。(4)堅持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揮領導班子“一班人”的智慧和力量,自覺接受教職工大會的監督。(5)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為教師培訓進修提供必要的條件。(6)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建設步伐,搞好校舍、教學設施設備、校園環境等建設。(7)強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實防范措施。(8)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帶頭實干。第二十一條 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黨組織必須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學校支部書記職責:(1)在市教育局黨委領導下,負責黨支部全面工作,對學校行政工作起保證監督及政治核心作用。(2)制定和實施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搞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考察和培養,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3)負責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有計劃地安排教職工的政治學習,及時、認真、準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令,保證學校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4)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的領導,充分發揮這些組織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具體指導教導處主任、政教主任做好學生思想教育工作,不斷探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規律。(5)協助市教育局,與校長共同做好學校干部和教職工的教育、任用、調配以及人事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條 教職工大會制度是在黨支部領導下,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理學校、監督干部的重要形式。教職工大會按照國家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中主要職權包括: (1)聽取校長的工作匯報,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2)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根據市教育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和評議學校行政領導,必要時可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予以嘉獎、晉升或處分、免職。 (3)審議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崗位責任制方案、津貼實施方案、獎懲條例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4)討論決定在學校范圍內涉及教職工福利方面的實施方案。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辦公室、政教處、教導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各處室設主任1人。第二十四條 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 學校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主要工作內容為貫徹執行學校工作意見。行政辦公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級黨政、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團支部等主要負責人。第三章 教師管理第二十六條 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 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第二十七條 學校教師應具備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具有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精神,關心殘疾學生,掌握特殊教育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享受和履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第二十八條 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定期組織教職工政治學習,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教育。第二十九條 教師應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第三十條 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實行定崗聘任。學校與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教職工必須履行聘約,執行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計劃,完成教育教學和各項工作任務。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崗位規范,引導教師自覺做到:認真備課、 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 有工作計劃,年終有工作總結或專題小結。學校每年對教職工的政治、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工作成績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第三十二條 學校保護教職工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 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 以表彰獎勵。第三十三條 教師應具備良好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 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 有償家教、不接受請吃、不接受學生家長的禮品、不參與黃、 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第三十四條 對違反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 障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職工,依據有關法 規,結合學校考核細則予以行政處分或解聘,如當事人不服, 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情節嚴重構成違法犯罪的,交由司 法機關處理。第四章 學生管理第三十五條 凡按有關規定被學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 都要求建立學生學籍。學校建立健全學生學籍管理制度,按國 家教育部頒布的規定管理學籍,建立學生檔案。第三十六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 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第三十七條 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 予表彰與獎勵。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不讓一個適齡兒童因貧困而失學。第三十九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1)接受平等教育、對教者獎懲不公平,有權提出意見。 (2)參與學校管理,評議教師和學校工作。 (3)參與學校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和維護教學設備和儀器。 (4)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5)有權使用聾人手語進行交流。 (6)享有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他權利。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 (2)規范行為,尊敬師長,關心班級,友愛同學,形成良好的思想品格和道德情操。 (3)勤奮學習,苦練技能,培養能力,立志成才。 (4)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浪費糧食;不講粗話臟話。 (5)維護學校聲譽,用實際行動為學校增光添彩。第五章 教育教學管理第四十條 學校依據國家教育部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等有關法規,進行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活動。 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他各項工作均應以有利于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為原則。學校應按照國家或省級行政部門發布的特殊教育學校課程計劃、教學大綱進行教育教學工作。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活動課程的 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 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要面向全體學生, 因材施教,努力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堅持“普及 與提高并舉、學前教育、中等教育同步發展”的方針,使學生 主動地、生動活潑地得到發展,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 會生存,學會健體,學會發展,學會創新。 第四十一條 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每周開展一次教研活動,組織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 第四十二條 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德育機構及工作網絡,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1)對全體師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法紀教育。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教育組織,聘請校外法制副校長,認真做好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2)各學科課程有機滲透德育,加強班級建設,提高班主任、任課教師的教育水平,增強全員育人意識,培養良好的班風、校風。 (3)通過學科教學、班團活動、勞動實踐等形式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及艱苦創業教育,進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樹立自強不息的精神,培養良好的行為習慣,堅持正面教育為主,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利用助殘日、聾人節對學生進行自立、自強教育。 (4)認真貫徹執行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以及公民道德基本規范。 (5)營造有濃郁德育氛圍的校園景觀,貫徹實施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升旗儀式,開展國主義教育。 (6)學校主動與社會配合,建立家長學校,營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德育工作網絡。第四十三條 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和考試辦法,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學校推廣普通話及中國手語,使用規范漢字和手語。第四十四條 用聾人手語和漢語言相結合的雙語教學。尊重聾人 群體的優良習俗,繼承、發揚優秀的聾人文化,尊重個體差異, 保護學生平等的公民權,尊重人格,實施因材施教,開展個別 化教學和分類教學。第四十五條 認真搞好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教師積極參 與教學改革和教育科研,積極組織教科研課題研究,鼓勵教師 結合工作實際,做好教育教學科研工作,做到人人參與課題, 積極推廣現代教育技術。第四十六條 學校統一訂購、使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通過的 教材及教輔用書,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銷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以外 的教輔用書、復習資料和練習冊,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第四十七條 要面向全體學生,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要重 視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的訓練,激發學習興趣和創新意 識,培養正確的學習方法、學習習慣。第四十八條 依照體育衛生條例正常開展學校體育和衛生工 作,加強健康教育,組織學生定期開展勞動教育、藝術教育、 社會實踐教育和課外勞動,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幫助、指 導并呼吁社會做好殘疾學生的畢業就業工作。第四十九條 加強聾生語言康復訓練和弱智生的職業技能訓練, 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康心理、健壯體魄和健 全人格,根據學生的殘疾類別和程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康復訓 練,提高訓練質量。第五十條 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 圖書資料,注重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第五十一條 協助殘聯做好殘疾人職業培訓、就業、終身教育工作。第五十二條 定期與慈善總會聯系,匯報工作,爭取慈善總會的 支持。 第六章 總務后勤管理第五十三條 總務后勤工作必須樹立為教育教學服務、為教科研、為師生生活服務的觀念,強化服務意識主動、熱,隋、優質、 高效、超前做好服務工作。第五十四條 依據中小學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統籌計劃,保證重點,嚴格把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經費安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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