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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金屬成形機床創造項目

建造工程制度

XXX投資管理公司

目錄

第一章項目背景分析...............................................4

第二章項目基本情況...............................................5

一、項目概況........................................................5

二、結論分析........................................................5

第三章投資決策與設計階段工程計價.................................8

一、投資估算方法....................................................8

第四章建造與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10

一、建造市場運行機制..............................................10

二、分部組合計價...................................................13

第五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15

一、工程勘察設計招標..............................................15

第六章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22

一、施工招標方式和程序............................................22

二、施工招標策劃...................................................24

第七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29

一、工程設計合同管理..............................................29

二、工程勘察合同管理..............................................35

第八章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44

一、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44

第九章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49

一、工程監理合同履行管理.........................................49

第十章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56

一、工程監理工作主要方式.........................................56

第十一章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及主要方式.........................61

一、工程監理工作主要方式.........................................61

第十二章建設工程風險管理........................................66

一、工程風險分類..................................................66

第十三章裝^...........................................71

一、評價單元及內容................................................71

第十四章裝配式建造特征及發展目標.................................73

一、裝配式建造特征及實施模式.....................................73

二、裝配式建造發展目標和原則.....................................79

第一章項目背景分析

堅持走綠色循環低碳發展之路,以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為核心,

緊抓“創新驅動、優化布局,強化投資,循環經濟,兩化融合,主體哺

育,招商引資”七大重點任務,積極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發揮新興

產業引領作用,著力推進“中國創造2025”和“互聯網+”行動計劃,構

建生態文明引領、資源高效利用、產業相互融合的循環型的現代工業

體系,大力推行新型工業化,塑造西寧生態型工業城市特色,全面實

現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

第二章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投資人

XXX投資管理公司

(二)建設地點

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園區。

二、結論分析

(一)項目選址

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園區,占地面積約31.00畝。

(二)項目實施進度

本期項目建設期限規劃12個月。

(三)投資估算

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

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15159.94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2555.66萬

元,占項目總投資的82.82%;建設期利息165.85萬元,占項目總投資

的1.09%;流動資金2438.43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6.08%。

(四)資金籌措

項目總投資15159.94萬元,根據資金籌措方案,xxx投資管理公

司計劃自籌資金(資本金)8390.73萬元。

根據謹慎財務測算,本期工程項目申請銀行借款總額6769.21萬

yLo

(五)經濟評價

1、項目達產年預期營業收入(SP):28000.00萬元。

2、年綜合總成本費用(TC):21718.33萬元。

3、項目達產年凈利潤(NP):4598.00萬元。

4、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25.30%。

5、全部投資回收期(Pt):5.07年(含建設期12個月)。

6、達產年盈虧平衡點(BEP):10161.26萬元(產值)。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主要經濟指標一覽表

序號項目單位指標備注

1占地面積m220667.00約31.00畝

1.1總建造面積m241409.69容積率2.00

1.2基底面積m212400.20建造系數60.00%

1.3投資強度萬元/畝398.38

2總投資萬元15159.94

2.1建設投資萬元12555.66

2.1.1工程費用萬元11074.07

2.1.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萬元1105.31

2.1.3豫備費萬元376.28

2.2建設期利息萬元165.85

2.3流動資金萬元2438.43

3資金籌措萬元15159.94

3.1自籌資金萬元8390.73

3.2銀行貸款萬元6769.21

4營業收入萬元28000.00正常運營年份

5總成本費用萬元21718.33Hfl

6利潤總額萬元6130.66fltl

7凈利潤萬元4598.00UH

8所患上稅萬元1532.661!!!

9增值稅萬元1258.49HH

10稅金及附加萬元151.01Utl

11納稅總額萬元2942.16tni

12工業增加值萬元9812.09??

13盈虧平衡點萬元10161.26產值

14回收期年5.07含建設期12個月

15財務內部收益率25.30%所患上稅后

16財務凈現值萬元8138.89所患上稅后

第三章投資決策與設計階段工程計價

一、投資估算方法

(一)建設投資估算方法

建設投資估算方法主要有資金周轉率法、生產能力指數法、設備

費用百分比估算法和造價指標估算法等,分別合用于不同階段和不同

項目的投資估算。

1、資金周轉率法

這是一種用資金周轉率來猜測投資額的簡便方法,資金周轉率二

總投資額年銷售額產品的年產量X產品單價,以擬建項目中主要或者

投資比重較大的工藝設備投資為基數。根據已建類似項目的統計資料,

計算出擬建項目各專業工程費占工藝設備的比例,求出各專業投資,

再加之其他費用,求患上擬建項目的建設投資。

2、造價指標估算法

依照各種工程造價指標(投資估算指標或者概算指標)可進行單

位工程投資估算。在此基礎上,可匯總成每一單項工程投資。此外,

再估算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及豫備費,即可求患上建設項目總造價。

(二)流動資金估算方法

項目總投資中的流動資金是指在生產性項目建成投產后,為進行

正常生產運營,用于購買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資及其他經營費用等

所需的周轉資金。估算流動資金普通采用分項詳細估算法,個別情況

或者小型項目可采用擴大指標估算法。

分項詳細估算法是根據資金周轉額和周轉速度之間的關系,對構

成流動資金的各項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分別進行估算。在使用分項詳

細估算法進行計算時,首先計算各類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年周轉次

數,其次再分項估算占用的資金額。

擴大指標估算法是根據現有同類企業的實際資料,求患上各種流

動資金率指標,也可依據行業或者部門給定的參考值或者經驗確定比

率。一般常用的基數有銷售收入、經營成本、總成本費用和固定資產

投資等。該方法簡便易行,但準確度不高。

第四章建造與房地產市場運行機制

一、建造市場運行機制

建造市場是以建造產品作為交易對象的市場,是建造產品交換關

系的總和。由于建造市場有其獨特的供求關系和運行特點,所以建造

產品的定價也具有其獨特性。

(一)建造市場供求

1、建造市場需求

建造市場需求者是業主,在工程建設實踐中常被稱為建設單位。

業主必須為預訂的建造產品的生產提供資金,擁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獲患上在此建設用地上建造預訂建造產品的許可業主主要有以下三

種類型。

(1)政府。政府作為業主是從建設項目決策和建設資金的來源角

度而不是從市場監管者角度來理解。政府投資興建的建造產品大多是

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公共建造,或者是對國有資源(如江河管理、圍海

造地等)開辟和利用的建造。

(2)企事業單位。企事業單位作為業主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出于擴

大再生產或者簡單再生產的需要。從建設投資角度,我國國民經濟統

中,將企事業單位劃分為房地產開辟企業和房地產開辟企業之外的企

事業單位兩類。

(3)個人。個人作為業主多數情況是出于個人消費需要,少數情

況是出于資金保值的考慮。個人投資興建的建造產品主要是住宅

建造市場需求來自各類業主的固定資產投資,建造業總產值占同

期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向來在30%以上,見,由此可見,社會

固定資產投資也是建造市場需求的主要因素。建造市場需求與社會固

定資產投資在總體上呈現正相關關系。

2、建造市場供給

建造市場供給者是建造產品的生產者,即提供建造產品某一部份、

某一階段或者全過程的生產,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和工程施

工等單位。

由于建造產品的生產是預訂式生產,即先定貨后生產,因此,建

筑產品的供給實質上代表建造生產能力。這種能力由建造生產各環節

(勘察、設計、施工)生產者的生產能力及其相互之間的組合能力共

同決定。

(二)建造市場運行特點

(1)建造產品是需求者向供給者進行預先定貨式交易的產物。建

筑產品具備的固定性和多樣性特點,決定了不同產品需求不同且與土

地相連,不可能由生產者批量生產后通過市場交易來實現,因此,建

筑市場運行中無中間銷售商,而是由需求者向供給者進行預先定貨,

然后供給者組織生產。

(2)建造產品交易持續時間長。建造產品生產周期長、價值巨大,

需要中間交易結算,直至工程缺陷責任期屆滿才完成交易,建造產品

整個生產過程實質上也是其交易過程。

(3)建造市場存在顯著的地區性。建造產品的固定性決定交易過

程相關要素,如交易規則、交易價格、合同條款、競爭態勢等都有較

強的地區性。

(4)建造市場競爭較為激烈。由于建造產品供給者,特別是建造

業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技術和資本構成較低,而建造產品需求又是由

一個個單一項目形成的,因此,建造市場呈現出比較明顯的買方市場

特點,賣方競爭激烈。

(5)競爭方式以投標競爭為主。建造產品價值高,交易達成主要

采用招標、投標方式,前期交易時間長、交易成本較高

(6)供求不均衡普遍存在。建造市場需求來源于工程建設投資,

而投資受經濟周期波動和政策性影響大,建造供給能力則相對保持穩

定,因此,建造市場供求不均衡狀態普遍存在。

(7)建造產品交易計價方式獨特。這是由建造產品交易期長、產

品多樣性決定的。

(8)建造市場風險大。從建造產品供給者角度來看,風險表現在:

定價風險和生產風險。從建造產品需求者角度來看,風險表現在:價

格與質量的矛盾、價格與交貨時間的矛盾和預付款風險。

(三)建造產品計價特點

1、單件計價

建造產品的多樣性決定了每項工程都必須單獨計算造價。每項工

程都有特定的目的和用途,有不同的結構、造型和裝飾,產生不同的

規模和體積,所在地區條件、自然環境、風俗習慣有差異,施工時采

用不同的工藝設備、建造材料和工藝方案,這些都會影響建設工程計

價。因此每項工程只能單獨設計、單獨施工、單獨計價。

2、多次計價建設工程生產過程是一個周期長、規模大、造價高、

耗費多的投資活動。為適應工程造價管理要求,需要按照勘察設計、

招標投標、施工安裝程序進行多次計價,即從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

到簽約合同價,再到工程結算價進行多次計價。

二、分部組合計價

工程造價計算是通過分部組合而成的。建設項目可逐層分解為單

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在確定工程設計概算和施

工圖預算時,需要按工程構成由下而上分部組合計價,在工程招標、

投標及施工過程中,也需要按照分部份項工程進行組合計價。

針對建造市場競爭激烈、價格競爭突出、多次計價、交易周期長、

風險大等運行特點,建造業企業要從提高核心競爭力、提升合同管理

水平、開展多種經營、保持彈性組織、提高技術水平和新技術應用能

力、增強風險意識、加強風險管控等方面入手,開展市場經營活動。

政府則需要從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

建立統一開放市場、加強承包履約管理、規范工程價款結算、提高從

業人員素質、推進建造產業現代化、推行市場準入管理、建立市場誠

信機制等方面引導或者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建立公平競爭、保護市場

主體合法權益、健康良性發展的建造市場。

第五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招標投標

一、工程勘察設計招標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的主要環節有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組織踏勘現場等。

(一)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可采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采用公開

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布招標公告;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需要發出

投標邀請書。

1、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

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等);投

標人資格要求;招標文件獲取;投標文件遞交;招標公告發布媒介;招

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

果經濟補償。

2、工程勘察設計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主要內容包括:招標條件。

②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

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③投標人資格要求。

④招標文件獲取。

⑤投標文件遞交。

⑥是否參加投標的確認,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聯系方式。對于

工程設計招標,還需包括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二)投標單位資格預審

1、資格預審內容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在發售招標文件前需從資質、財務、

業績和信譽要求等方面審查投標人資格。

(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資質條件。由

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

質等級財務要求。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

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

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完成的類似勘察/設計項目情況表”應

附中標通知書和(或者)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出具的證明文件,具體時

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正在勘察設計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

附中標通知書和(或者)合同協議書復印件。

(3)信譽要求。投標人“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投標

人敗訴的勘察/設計合

同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

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工程

勘察/設計類注冊執業資格(如有)。“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

填報滿足要求的項目負責人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中項目負責

人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

件,管理過的項目業績應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

(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匯總表”中應填報滿

足要求的其他主要人員相關信息、。“主要人員簡歷表”中其他主要人員

應附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有關證書和社保繳費證明復印件。

(6)勘察設備要求。“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勘察設備表”應填報滿

足要求的勘察設備。

(7)其他要求。需要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予以明確。

2、投標人違規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違規(1)為招標

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厲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者參股關

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銷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

八昭、、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

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勘察/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

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

被執行人名單。

(15)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

人有行賄犯罪行為(以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預防部門出具的查詢結果

為準)O

(16)法律、法規或者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組成

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

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發包人要求;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須

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根據規定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也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份。

2、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1)招標文件的澄清。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應按投標人

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

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招標文件的澄清以投標。投人須知前附表規定

的形式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

澄清發出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澄清內容可能影

響投標文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招標文件的修改。招標人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修

改招標文件的,應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修改招標文件

的時間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不足15日,且修改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

件編制的,應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3、招標文件的發售

凡故意參加投標者,可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明確的時間

和地點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也可由招標人在接到申請后及時郵

寄給故意參加投標者。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的故意參加投標者可

通過指定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異議

投標人或者其他厲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

止時間10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人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

出答復;作出答復前,應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四)組織踏勘現場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組織踏勘現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

附表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部份投標人未能按

時參加,不影響踏勘現場的正常進行。

投標人踏勘現場發生的費用自理。除招標人原因外,投標人自行

負責在踏勘現場中所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招標人在踏勘現場

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

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第六章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

一、施工招標方式和程序

(一)施工招標方式

根據《招標投標法》,工程施工招標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

方式。

1、公開招標

公開招標又被稱為無限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人按程序,通過報

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招標公告,邀請具備條件的施工承

包商投標競爭,然后從中確定中標者并與之簽訂施工合同的過程。

公開招標的優點是,招標人可在較廣范圍內選擇承包商,投標競

爭激烈,擇優率更高,有利于招標人將工程項目交予可靠承包商實施,

并獲患上有競爭性的商業報價,同時也可在較大程度上避免招標過程

中的行為。因此,國際上政府采購通常采用這種方式。

公開招標的缺點是,準備招標、對投標申請者進行資格預審和評

標工作量大,招標時間長費用高。同時,參加競爭的投標者越多,中

標機會就越小;投標風險越大,損失的費用也就越多,而這種費用的

損失必然會反映在標價中,最終會由招標人承擔,因此,這種方式在

有些國家較少被采用。

2、邀請招標

邀請招標也被稱為有限競爭性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形

式邀請預先確定的若干家施工承包商投標競爭,然后從中確定中標者

并與之簽訂施工合同的過程。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時,邀請對象應以5?10家為宜,不應少于3家,

否則就失去了競爭意義。與公開招標相比,邀請招標的優點是不發布

招標公告,不進行資格預審,簡化了招標程序于是可節約招標費用、

縮短招標時間。而且由于招標人比較了解投標人以往的業績和履約能

力,從而可減少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商違約的風險。對于采購標的較

小的工程項目,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比較有利。此外,有些工程項目的

專業性強,有資格承接的潛在投標人較少或者需要在短期內完成任

務等,不宜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也應采用邀請招標方式。值患上注

意的是盡管邀請招標不進行資格預審,但為了體現公平競爭和便于

招標人對各投標人的綜合能力進行比較,仍要求投標人按招標文件

有關要求,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有關資格審查資料,在評標時以資格

后審的形式作為評審內容之一。

邀請招標的缺點是,由于投標競爭的激烈程度較差,有可能會提

高中標合同價,也有可能會排除某些在技術上或者報價上有競爭力的

承包商參預投標。

(二)施工招標程序

公開招標與邀請招標在程序上的主要差異,一是使施工承包商獲

患上招標信息的方式不同二是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方式不同。但是,

兩種招標方式均要經過招標準備、招標過程、決標成交三個階段。

二、施工招標策劃

施工招標策劃是指建設單位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準備招標

文件前,根據工程特點及潛在投標人情況等確定招標方案的過程。施

工招標策劃的好壞直接影響投標人的投標報份乃至施工合同價。施工

招標策劃主要包括施工標段劃分、施工合同計價方式及施工合同類型

選擇等內容。

(一)施工標段劃分

工程施工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影響標段劃分的因素有不少。

應根據工程內容、建設規模和專業復雜程度確定招標范圍,合理劃分

施工標段。對于工程規模大、專業復雜的工程,建設單位管理能力有

限時,應考慮采用施工總承包招標方式選擇施工隊伍。這樣,有利于

減少各專業之間因配合不當造成的窩工、返工、索賠風險。但采用這

種承包方式,有可能會使工程報價相對較高。對于工藝成熟的普通性

工程,涉及專業不多時,可考慮采用平行承包的招標方式,分別選擇

各專業承包單位并簽訂施工合同。采用這種承包方式,建設單位普通

會患上到較為滿意的報價,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劃分施工標段時,

應考慮的因素包括工程特點、對工程造價的影響、承包單位專長的

發揮工地管理以及其他因素等。

1、工程特點

如果工程場地集中、工程量不大、工程技術不太復雜,由一家施

工單位總承包易于管理,則普通不劃分標段。但如果工程場地不太集

中、工程量大,有特殊技術要求,則應考慮劃分為若干標段。

2、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通常情況下,一項工程由一家施工單位總承包易于管理,同時便

于勞動力、材料、施工機械設備調配,于是可患上到交底造價。但大

型復雜工程對承包單位的施工能力、施工經驗、施工機械設備等有

較高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劃分標段,就可能使有資格參加

投標的承包單位大大減少。競爭對手減少,必然會導致工程報價上

漲,反而患上不到較為合理的報價。

3、承包單位專長的發揮

在劃分施工標段時,既要考慮不會產生各承包單位施工的交叉干

擾,又要注意各承包單位之間在空間和時間上的銜接o

4、工地管理

從工地管理角度來看,劃分施工標段時應考慮兩方面問題,一是

工程進度的銜接,二是工地現場的布置和干擾。工程進度的銜接很重

要,特殊是工程網絡計劃中關鍵路線上的工程-定要選擇施工水平高、

能力強、信譽好的承包單位,以防止影響其他承包單位的進度。從現

場布置角度來看,承包單位越少越好。劃分標段時要對幾個承包單位

在現場的施工場地進行細致精密的安排

5、其他因素

除上述因素外,還有許多其他因素影響施工標段劃分,如建設資

金、設計圖紙供應等。資金不足、圖紙分期供應時,可先進行部份招

標。

總之,施工標段劃分是選擇招標方式和編制招標文件前的一項非

常重要的工作,需要考慮上述因素綜合分析后再確定。

(二)施工合同計價方式

施工合同計價方式可分為三種,即總價方式、單價方式和成本加

酬金方式。相應地,施工同也被稱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

金合同。其中,成本加酬金的計價方式又可根據酬金的計取方式不同,

分為百分比酬金、固定酬金、浮動酬金和目標成本加獎罰四種計價方

式。不同計價方式的特點比較見

(三)施工合同類型選擇

施工合同有多種類型。合同類型不同,則合同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也不同,各自承擔的風險也不盡相同。建設單位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來選擇合適的合同類型

1、工程復雜程度

建設規模大且技術復雜的工程,承包風險較大,各項費用不易準

確估算,于是不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最好是對有把握的部份采用固

定總價合同,估算不許的部份采用單價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時,

在同一施工合同中采用不同的計價方式,是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

合理分擔施工風險的有效辦法。

2、工程設計深度

工程設計深度是選擇合同類型的重要因素。如果施工圖設計已完

成,工程量清單詳細而明確,則可選擇總價合同;如果實際工程量與

估計工程量可能有較大出入,應優先選擇單價合同;如果只完成工程

初步設計,工程量清單不夠明確,則可選擇單價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

合同。

3、施工技術先進程度

如果在工程施工中有較大部份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建設單位和

施工承包單位對此缺乏經驗,又無國家標準時,為了避免投標單位盲

目提高承包價款,或者由于對施工難度估計不足而導致承包虧損,不

宜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應選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施工工期緊迫程度

對于一些緊急工程(如災后恢復工程等)要求盡快開工且工期較

緊時,可能僅有實施方案,還沒有施工圖紙,施工承包單位不可能報

出合理的價格,則選擇成本加酬金合同較為合適

總之,對于一個工程項目而言,究竟采用何種合同類型不是固定

不變的。在同一個工程項目中不同的工程部份或者不同的階段,均可

采用不同類型的合同。在進行招標策劃時,必須依據實際情況,權

衡各種利弊,然后再作出最佳決策。

第七章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

一、工程設計合同管理

工程設計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設計單位為完成工程設計任務,

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設計合同,工程設計單位

應完成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設計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工

程設計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

(一)工程設計合同訂立

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工程設計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

確設計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商議并取患上一致意見。

工程設計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

會參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

除《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造工程)》(GF-2015-

0209)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專業建設工程)》(GF-

2015-0210)外,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設計招標

文件》(2017年版)中也明確了設計合同條款及格式。設計合同條款

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兩部份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

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金格式。

1、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普通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

理、設計人義務、設計要求、開始設計和完成設計、暫停設計、設計

文件、設計責任與保險、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與支付、

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

2、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者

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

過談判、商議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3、發包人主要義務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內,

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

知設計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人行

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換發包人

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

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設計人。

(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

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報告、設計任務書等)交給設計人。

(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者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

金或者預付款支付給設計人。

(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設計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

日向設計人發出開始設計通知。設計服務期限自開始設計通知中載明

的開始設計日期起計算。

(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設計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

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

表或者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暫時書面指示。發包人代表應在暫時

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

該暫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

(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設計人書面提出

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患上發包人批準。

(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文件,如無正當理由

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設計文件。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時,應向

設計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圖紙名稱、圖紙內容、圖紙

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8)發包人接收設計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

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

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設計文件的審查期

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

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設計人的設計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

(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者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

將對付款項支付給設計人。發包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者不

予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允許中期支付或者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未按

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11)發包人應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會,由設計人向發包人、監

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設計交底,對工程設計意圖、設計文件和施

工要求等進行系統說明和解釋。

4、設計人主要義務

(1)設計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

期限內到職。設計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患上發包人允許,并應

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

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患上發包人允許,并委派代

表代行其職責。

(2)設計人應在接到開始設計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

設計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

要設計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設計人員應相對穩定,

更換主要設計人員的,應取患上發包人的允許,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

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

設計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審核人、審定人等,其他

人員包括各專業的設計人員、管理人員等。

(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設計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

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設計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

交工程設計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

間保持足額、有效。

(4)設計人應做好設計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

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設計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建立完整的設計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

階段的責任人。

(5)設計人應按合同約定對設計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

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設計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

(6)設計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的規范和標

準完成設計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

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

(7)設計服務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求,保證工程

的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并在設計文件中予以注明。

(8)設計人完成設計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同

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編制設計文件。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足對

應階段的規范要求。

(9)設計文件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

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設計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

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10)設計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設計配合服務,包括

并不限于設計技術交底、施工現場服務、參預施工過程驗收、參預投

產試車(試運行)、參預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5、違約責任

(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

違約。

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設計費用。

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設計住手。

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者住手履行合同。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設計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設計通知,

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設計人有權解除合同并

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

增加、周期延誤和設計人損失等。

(2)設計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設計人

違約:1)設計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

2)設計人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允許擅自分包設計任務。

3)設計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設計,從而造成工程損失。4)設

計人無法履行或者住手履行合同。5)設計人不履行

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發生設計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設計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

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設

計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設計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

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

二、工程勘察合同管理

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建設單位與工程勘察單位為完成工程勘察任務,

明確雙方義務和違約責任的協議。根據工程勘察合同,勘察人應完成

建設單位委托的工程勘察任務;建設單位作為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

供相關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并支付報酬。

(一)工程勘察合同訂立

建設單位通過招標等方式確定勘察單位后,需要通過談判明確勘

察合同相關內容,就合同各項條款進行商議并取患上一致意見。工程

勘察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約定雙方的義務和違約責任,且通常會參

照國家推薦使用的示范文本。

除《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外,國家

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聯合發布的《標準勘察招標文件》(2017年版)中也

明確了勘察合同條款及格式。勘察合同條款由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

同條款兩部份組成,同時以合同附件格式規定了合同協議書、履約保證

金格式。

1、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包括15個方面:普通約定、發包人義務、發包人管

理、勘察人義務、勘察要求、開始勘察和完成勘察、暫停勘察、勘察

文件、勘察責任與保險、設計和施工期間配合、合同變更、合同價格

與支付、不可抗力、違約和爭議解決

2、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者

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根據不同工程特點及具體情況,通

過談判、商議對相應通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3、合同文件解釋順序

合同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①中標通知書。

②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③專用合同條款。

④通用合同條款。

⑤發包人要求。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果合同文件之間存在矛盾或者

不一致之處,以上述文件的羅列順序在先者為準。

(二)工程勘察合同履行

1、發包人主要義務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

內,將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

面通知勘察人,由發包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發包

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發包人更換發

包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

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勘察人。

(2)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發包人

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礎資料、勘察任務書等)交給勘察人。除專用合

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開始勘察前7日內,向勘察人提供測

量基準點、水準點和書面資料等。

(3)發包人應在收到定金或者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定

金或者預付款支付給勘察人。

(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勘察條件的,發包人應提前7

日向勘察人發出開始勘察通知。勘察服務期限自開始勘察通知中載明

的開始勘察日期起計算。

(5)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發出指示,發包人的指示應蓋有

發包人單位章,并由發包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發包人代

表或者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暫時書面指示。發包人代表應在暫時

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

該暫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發包人的正式指示。

(6)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勘察人書面提出

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沒有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患上發包人批準。

(7)發包人應當及時接收勘察人提交的勘察文件,如無正當理由

拒收的,視為發包人已接收勘察文件。發包人接收勘察文件時,應向

勘察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文件名稱、文件內容、文件

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8)發包人接收勘察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組織專家會進行審

查。審查標準應當符合法律、規范標準、合同約定和發包人要求等;

審查的具體范圍、明細內容和費用分擔,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9)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對于勘察文件的審查期

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應超過14日。發包人逾期未作出審查結論且

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勘察人的勘察文件已通過發包人審查。

(10)發包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者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

將對付款項支付給勘察人。發包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者不

予答復的,視為發包人允許中期支付或者費用結算申請。發包人不按

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H)發包人應當組織勘察技術交底會,由勘察人向發包人、監

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進行勘察交底,對工程勘察意圖、勘察文件和施

工要求等進行系統的說明和解釋。

2、勘察人主要義務

(1)勘察人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指派項目負責人,并在約定的

期限內到職。勘察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應事先征患上發包人允許,并應

提前14日將擬更換的項目負責人的姓名和詳細資料提交發包人。項目

負責人2日內不能履行職責的,應事先征患上發包人允許,并委派代

表代行其職責。

(2)勘察人應在接到開始勘察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發包人提交

勘察項目機構以及人員安排的報告,其內容應包括項目機構設置、主

要勘察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資格條件。主要勘察人員應相對穩定,

更換主要勘察人員的,應取患上發包人的允許,并向發包人提交繼任

人員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主要勘

察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勘探負責人、試驗負責人等,作業人員包括

勘探描述(記錄)員、機長、觀測員、試驗員等

(3)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具有發包人認可的、

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險,于合同簽訂后28日內向發包人提

交工程勘察責任險的保險單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證明,并在合同履行期

間保持足額、有效。

建房地嚴經濟專業知識和實務(中級)

(4)勘察人應做好勘察服務的質量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內

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責任制度,加強勘察服務全過程的質量控制,

建立完整的勘察文件的設計、復核、審核、會簽和批準制度,明確各

階段的責任人。

(5)勘察人應當強化現場作業質量和試驗工作管理,保證原始記

錄和試驗數據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嚴禁離開現場進行追記、

補記和修改記錄。

(6)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對勘察服務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和檢

驗,并作詳細記錄,編制勘察工作質量報表,報送發包人審查。

(7)勘察人應按照法律規定,以及國家、行業和地方的規范和標

準完成勘察工作,并應符合發包人要求。各項規范、標準和發包人要

求之間如對同一內容的描述不一致時,應以描述更為嚴格的內容為準。

(8)勘察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

按發包人要求的基準點及合同中對工程精度的要求進行測繪。

(9)勘察人應當根據勘察目的和巖土特性,合理選擇鉆探、井探、

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勘察任務

創造條件。勘察人對于勘察方法的正確性、合用性和可靠性徹底負責。

(10)勘察人應當針對不同的巖土地質,按照勘探取樣規范規程

中的相關規定,根據地層特征、取樣深度、設備條件和試驗項目的不

同,合理選用取樣方法和取樣工具進行取樣,包括并不限于土樣、水

樣、巖芯等。

(11)勘察人應當根據巖土條件、設計要求、勘察經驗和測試方

法的特點,選用合適的原位測試方法和勘察設備進行原位測試。原位

測試成果應與室內試驗數據進行對照分析,檢驗其可靠性。

(12)勘察人應按合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配置勘察設備進行

作業。勘察人更換合同約定的勘察設備的,應報發包人批準。

(13)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執行發包人有關安全

工作的指示,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按合同約定的安全工

作內容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報送發包人批準

(14)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環保工作內容編制環保措施計劃報

送發包人批準。

(15)勘察人完成勘察服務之后,應當根據法律、規范標準、合

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編制勘察文件。勘察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當滿

足對應階段的設計需求。

(16)勘察人應當根據設計工作需要,對勘察報告和資料文件中

的不完善或者錯誤之處進行驗證、補充或者修改。如遇不利的工程地

質條件,勘察人應與設計人研討并提出解決建議。

(17)勘察人應在工程施工期間,積極提供勘察配合服務,進行

勘察技術交底,委派專業員配合施工承包人及時解決與勘察有關的問

題,參預基坑基底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等工作。

3、違約責任

(1)發包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屬發包人

違約;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費用。

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住手;3)發包人無法履行或者住手

履行合同;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發生發包人違約情況時,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暫停勘察的通知,

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

向發包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發包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

增加、周期延誤和勘察人損失等

(2)勘察人違約。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下列情況芝的,屬勘察人違

約:

1)勘察文件不符合法律及合同約定。

2)勘察人轉包、違法分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允許擅自分包勘察任務;

3)勘察人未按合同計劃完成勘察,從而造成工程損失。

4)勘察人無法履行或者住手履行合同。

5)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發生勘察人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向勘察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

其在限定期限內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向勘

察人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勘察人應當承擔由于違約所造成的費用增加、

周期延誤和發包人損失等。

第八章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一、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一)發包人普通義務

(1)遵守法律。發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保證承

包人免于承擔因發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2)發出承包人開始工作通知。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工作

條件的,發包人應委托監理人提前7日向承包人發出開始工作通知。工

期自開始工作通知中載明的開始工作日期起計算。

(3)提供施工場地。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承包人提供

施工場地及進場施工條件,并明確與承包人的交接界面。

(4)辦理證件和批件。法律規定和(或者)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負

責辦理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履行的各類審批、核準或者備案手續,

發包人應按時辦理。法律規定和(或者)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的有

關設計、施工證件和批件,發包人應賦予必要的協助。

(5)支付合同價款。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

價款。專用合同條款對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擔保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6)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7)其他義務。發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承包人普通義務

(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保證發

包人免于承擔因承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2)依法納稅。承包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納稅,應繳納的稅金包

括在合同價格內。

(3)完成各項承包工作。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以及監理人根據合

同約定作出的指示,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并對工作中的任何缺

陷進行整改、完善和修補,使其滿足合同約定的內容。除專用合同條

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提供合同約定的工程設備和承包人文件,以

及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和其他物品,并按合

同約定負責暫時設施的設計、施工、運行、維護、管理和拆除。

(4)對設計、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以及工程的完備性負責。承

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進度要求,編制設計、施工的組織和

實施計劃,并對所有設計、施工作業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

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

(5)保證工程施工和人員的安全。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采取施工

安全措施,確保工程及其人員、材料、設備和設施的安全,防止因工

程施工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6)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承包人應按

合同約定負責施工場地及其周邊環境與生態的保護工作。

(7)避免施工對公眾與他人的利益造成傷害。承包人在進行合同

約定的各項工作時,不患上侵害發包人與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

市政管網等公共設施的權利,避免對鄰近的公共設施產生干擾。承

包人占用或者使用他人的施工場地,影響他人作業或者糊口的,應

承擔相應責任。

(8)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應按監理人的指示為他人在施工場

地或者附近實施與工程有關的其他各項工作提供可能的條件。除合同

另有約定外,提供有關條件的內容和可能發生的費用,由監理人商定

或者確定。

(9)工程的維護和照管。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承包人應負責照

管和維護工程。工程接收證書頒發時尚有部份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

還應負責工程的照管和維護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給發包人。

(10)其他義務。承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三)違約情形

(1)發包人違約情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屬發包人違約。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或者遲延、拒絕批準付款申

請和支付憑證,導致付款延誤。

2)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

3)監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

無法復工。

4)發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者明確表示不履行或者實質上已住手履

行合同

5)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違約情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屬承包人違約。

1)承包人的設計、承包人文件、實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及

合同約定

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者部份權利轉讓給

其他人,或者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者部份義務轉移給其他人。

3)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未經監理人批準,私自將已按合同約定

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設備、暫時設施或者材料撤離施工場地。

4)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者工程設備,工程質

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又拒絕清除不合格工程。

5)承包人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已造成

或者預期造成工期延誤。

6)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過竣工試驗或者竣工后試驗的

7)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未能對工程接收證書所列的缺陷清單

的內容或者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的缺陷進行修復,而又拒絕按監理人指

示再進行修復。

8)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者明確表示不履行或者實質上已住手履

行合同。

9)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第九章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管理

一、工程監理合同履行管理

(一)委托人主要義務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應在合同簽訂后14日

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書

面通知監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內,代表委托

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具體事宜。委托人更換委

托人代表的,應提前14日將更換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授權

范圍和授權期限書面通知監理人

(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數量和期限將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由委托人

提供的文件(包括規范標準、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設計文件等)交

給監理人。

(3)委托人應在收到預付款支付申請后28日內,將預付款支付

給監理人。

(4)符合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開始監理條件的,委托人應提前7

日向監理人發出開始監理通知。監理服務期限自開始監理通知中載明

的開始監理日期起計算。

(5)委托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人發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應蓋

有委托人單位章,并由委托人代表簽字確認。在緊急情況下,委托人

代表或者其授權人員可以當場簽發暫時書面指示。委托人代表應在暫時

書面指示發出后24小時內發出書面確認函,逾期未發出書面確認函的.

該暫時書面指示應被視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6)委托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對監理人書面提出

的事項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沒有作出答復的,視為已獲患上委托人批準。

(7)委托人應當及時接收監理人提交的監理文件。如無正當理由

拒收的,視為委托人已接收監理文件。委托人接收監理文件時,應向

監理人出具文件簽收憑證,憑證內容包括文件名稱、文件內容、文件

形式、份數、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8)委托人應在收到中期支付或者費用結算申請后的28日內,

將對付款項支付給監理人。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完成審批或者

不予答復的,視為委托人允許中期支付或者費用結算申請。委托人

不按期支付的,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9)委托人要求監理人進行外出考察、試驗檢測、專項咨詢或者

專家評審時,相應費用不含在合同價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10)通過監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而降低工程投資、縮短施工

期限或者提高工程經濟效益的,委托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賦

予獎勵。

(二)監理人主要義務

1、監理工作內容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1)收到工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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