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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山同第H山朗中雄喉通*機煤業彳限公司

機電管建?康

機電8

2020年

設備包機管理制度

1.設備包機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

按照一定的標準,一定的周期,對設備規定的部位進行檢查,以

便及時發現問題,排除故障隱患,進行維護保養,使設備始終保持良

好的運行狀態。

2,包機范圍

綜采隊、掘進隊、機運隊、通風隊、車隊等單位所轄設備。

3.包機內容

A.各種緊固螺絲。B.各種油質、油位。C.各種機電保護。D.各種機械

磨損。E.各類管線、閥件。F.各種故障、隱患。G.設備完好及防爆。

4.包機的標準和路線

按照設備維護保養及完好的要求,制定出設備各部件、各系統的

安全運行標準,以此標準建立設備包機作業卡,指導包機員按規定路

線作業。

5.包機的方式和周期

崗位操作人員進行日常包機,每班一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精密

包機,每日一次。

6.包機目標

按照包機周期建立包機記錄,包括設備、部件運行情況,維護保

養情況,故障及處理結果,缺陷和隱患情況等。

7.包機員的責任

A.根據包機內容,對運行設備進行定時檢查,掌握設備運行情況。

B.按設備維護、保養流程圖及潤滑圖表,檢查生產班組對設備維護、

保養執行情況。

C.做好包機記錄,根據包機記錄制定設備檢修計劃和配件需求計劃C

D.每旬提交包機報告,總結設備包機情況,評價設備狀態和維護保養

水平,提出檢修、保養重點和包機重點。

8.包機員素質要求

A.包機員必須具備較全面的專業知識,較強的管理能力。

B.包機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良好的品德。

C.包機員應選擇從事三年以上的具有較強業務素質,較高技術能力的

現場崗位工作人員。

設備管理制度

L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要實行分級管理,礦機電科成立設備管理

組。根據設備在冊臺數,配備一定數量的專、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

全礦機電設備管理,各使用單位也應該配備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員,

負責本單位設備管理T作°

2.礦機電科設備管理組,對新到的機電設備必須驗收、分類上帳。

并負責檢查新設備的配套情況。技術性能和備品配件、圖紙資料是否

齊全,圖紙資料應妥善保管。

3?各種設備都要實行帳、牌管理。分別設立設備臺帳和設備牌圖板。

大型設備技術總臺帳、設備保管手冊。分戶設備帳、設備牌圖板、大

型主要設備技術檔案、成套設備管理帳。各單位要建立設備分戶帳和

設備牌圖牌圖板。齊備保管手冊。

4.為了掌握設備數量、狀態,礦機電科設備組每季同各單位設備員清

查核對一次設備帳目,做到數量清、狀態明,帳、卡、物一致。每月

深入基層、井下檢查設備“動態”管理情況,熟悉井下采掘工作面地

點、隊組、工程擺布情況,簽訂回撤設備升井返廠通知書,并做好檢

查記錄。

5.備用、閑置、待修的機電設備,必須建庫妥善管理,嚴禁任意拆套

拆卸零部件,做到完好,待修設備分別擺放整齊做到涂油防腐。

6.各單位無權外借設備,如遇到借用關系時,必須經主管礦長批準,

設備組辦理手續,按公司規定設備租借制度執行。

7.設備超過使用年限或損壞嚴重時,按“設備報廢制度”規定手續進

行報廢,各單位無權自行報廢,報廢后設備殘體,交機電科集中保管,

并注銷設備臺帳。

8?各單位對所用機電設備要加強管理,達到《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

標準》的各項規定,設備發生事故時,按“煤礦機電運輸事故管理辦

法”認真追查處理c

9?各單位每月必須編制設備檢修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設備完

好率達到90%以上。待修率降到5%以下。

10.礦自己檢修的設備,要嚴格執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不合格的不準出廠。

11.外委大修的設備,必須按照《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

驗收;試驗項目要齊全。

12.各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各種規章制度,包括設備檢修制度、

包機制度、事故追查制度及設備報廢制度等。

設備庫保管制度

1、設備庫是全礦儲備機電設備的重地,嚴禁非工作人員和各種

車輛隨意進入。

2、各隊出庫設備或返庫設備時,必須有專職設備員或材料員進

庫辦理相應手續,待手續完備后車輛方可進入c

3、設備庫存放的設備,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庫隨意拆套、拆

卸零部件,特殊情況需經礦領導批準,并按要求限期恢復設備原性能。

4、嚴禁白條、借條或口頭發放設備,對不符合手續的或無手續

的單位,設備庫保管員按規定有權拒絕發放設備。

5、設備庫保管員嚴格按制度辦事,如不按規定程序私自發放設

備,一經發現按失職論處,并追究責任。

6、設備庫應保持清潔,新舊設備分類擺放、排列成行,臺臺設

備有標志牌及設備卡片。

7、嚴禁露天存放設備,如有特殊原因暫不能入庫的,確需在露

天存放的,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曬、防銹等措施c

8、設備庫房存放的機電設備價值較高,嚴禁庫內吸煙,避免火災發

生。

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1,設備安全運行必須以預防為主,實行計劃檢修。各隊在編制生產計

劃的同時,必須編制設備的檢修計劃,并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上報機電

科。

2.礦要每月召開一次月末檢修會議,安排好檢修的人員,項目及所需

的配件,杜絕設備帶病運轉。

3.設備的檢修按不同檢修內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為大、中、小修三類。

到期大修的設備由礦機電科負責,中、小修由使用單位負責,必要時

機電科負責技術指導。

4.采掘工作面的設備堅持定期檢修制度,每班有維護保養時間,每天

安排檢查維修時間,每周安排中型檢修,每月安排大型停產檢修。

5,采掘,運輸設備實行周期性輪換檢修,輪換檢修在更換工作面時進

行。

6.設備檢修要嚴格質量驗收,凡進廠檢修設備必須按“進出廠驗收制

度”執行,大型設備停產檢修由檢修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聯合驗收。

7.大型固定設備除節假日檢修外,每月要有一天檢修時間,每年每臺

設備停產檢修日不得少于12—15天。

8.設備計劃檢修兌現率要達到85%,因管理不善造成設備早期失修,

造成后果嚴重的要追究使用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

9.設備檢修后的質量驗收要執行《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

10.全礦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要達到90%。

設備運行維護保養制度

1.機電設備必須有專人維護和操作,大型設備和采掘移動設備實行包

機制,負責日常維修、檢查,實行分片包干的區域負責制°

2.各種機電設備操作的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資

格證的人員擔任,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知設

備性能,嚴格按設備性能要求合理使用設備。

3.新安裝的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驗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使

用中的設備要經常維修和保養,嚴禁超負荷運行,安全保護裝置齊全

可靠,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及時整定試驗、檢查和調整。

4.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制定措施,組織搶修,對于違章指揮,違

章操作造成機電設備損壞時,要追查責任予以處罰c

5.大型設備必須圖紙資料齊全,電氣原理圖,機械原理圖,崗位責任

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操作規程齊全。

6.井下固定設備必須實行包機制,做到天天檢查,并認真做好檢查檢

修記錄。

7.綜采設備按規定標準檢修,主機實行包機制,其它移動設備和電纜,

要實行區域負責制,認真做好包機制,區域負責制的檢查檢修記錄工

作。

8.各單位要實行每月月底檢查檢修制,要有檢修項目及工程的施工措

施。

9.凡入井的機電設備,必須經防爆檢查員檢查,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在開關上貼有防爆檢查合格證,有檢查檢修卡。現井下使用的電氣設

備失爆的立即處理或更換。

10.嚴禁帶電工作和帶電搬遷設備,操作高壓必須有絕緣手套和絕緣

靴。

11.各單位的大型固定設備要建立設備檔案,完善各種圖紙資料。

12.主要設備要按規定進行技術測試、測定,并認真做好記錄-

13.大型固定設備要做到臺臺完好。

14.主要設備要備有關鍵的零部件。

機電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1?領導干部要堅持深入工作現場,嚴格執行上崗檢查制度,保證設備

安全運轉。

2.定期對所管轄的工作場所進行查崗,礦級干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區、隊級干部每月不得少于二次,機電隊長,T長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3.機電科每月5號、15號、25號開展井下機電隱患檢查,檢查的隱

患以五定表形式下發給隱患單位,到期復查。

4.干部查崗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公司下發的有關規定。對

所轄機房(胴室)進行循環檢查,做到全面掌握情況,及時發現隱患,

迅速解決問題。

5.干部查崗應對員工上崗,質量標準化,安全生產等情況進行檢查。

并按規定對各項記錄進行審查簽字,對存在的問題,要簽署處理意見。

6.礦、隊兩級干部,必須安排夜間值班,以便及時處理當班出現的問

題及檢查夜班的工作情況。

7.大型設備停產檢修及處理較大事故,礦、區隊兩級領導要親臨現場,

組織檢修及事故處理工作。

8.查崗以后,必須認真填寫干部上崗查崗記錄。

9.干部上崗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能現場整改的立即整改,對工程質

量差,安全隱患多的地點,必須停產整改,絕不允許邊生產邊整改,

整改落實情況由礦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復查驗收。

機電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發生一小時(含累計一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機電事故,由機電

科組織調度室、安監科有關人員追查,追查結果上會通報。

2.發生四小時以上的機電事故及損壞機電設備,機電礦長負責組織

有關人員追查,追查結果上會通報c

3?未遂事故,亦必須追查,情節嚴重的礦領導組織追查,對事故責任

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4.對影響生產八小時以上和造成上萬元財產損失或傷亡事故,機電科

向礦呈報事故報告,礦領導要組織有關部門參加追查,找出責任者。

5.發生損壞機電設備的機電事故,機電科,區隊必須參加追查,找出

責任者,制定防范措施,按設備管理辦法定出賠償損失。

6?每月追查事故所罰款數,統一由機電科報安監科,由安監科辦理扣

款手續,對于受獎者也由機電科報給安監科由安監科辦理獎勵手續。

7.各類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認真分析和處理。

(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不追究不放過,干部工

人不接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經防爆設備檢查員檢查驗收,其防爆性

能,達到防爆要求后,方可填寫防爆合格證,才能入井使用。

2.防爆設備的檢查驗收,必須做好記錄,填寫驗收單。

3.防爆設備在運輸安裝過程中,禁止野蠻裝卸,不得損壞其防爆性能0

4.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必須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執行,

不準擅自改變設備的結構、接線等。

5.防爆電氣設備在安裝完畢后,防爆間隙必須用塞尺進行測量,防爆

面必須涂工業用凡士林,不得用其它油脂代替。

6.防爆電氣設備的繼電保護整定值,必須進行計算,過流整定值準確,

并填寫整定卡片,保護裝置必須合格,動作靈敏可靠,嚴禁使用銅保

險。

7.各種電纜在安裝中不得出現不合理接頭,必須用線盒或冷補,不允

許用冷包處理。

8.在饋電線路上必須安裝使用檢漏繼電器,并且靈敏可靠,局扇必須

設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9.在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經區隊機電隊長、工長、防爆檢查員驗收

合格后,方可送電投入使用,并填好采掘設備安裝移交驗收單。

10.井下嚴禁使用非防爆設備。

機電防爆檢查組管理制度

一、防爆檢查組的組成及職責

1、成立以機電科長為組長的防爆領導小組,機電科的相關人員

和工隊的防爆檢查員負責日常防爆檢查工作。

2、防爆檢查人員受機電科長直接領導,統管全礦的機電設備的

日常防爆和完好檢查。

3、防爆檢查組負責宣傳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在機電防爆方面的

法規、方針政策和新技術要求,組織防爆知識培訓,提高全礦員工的

業務素質。

4、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完好檢查,跟蹤評定機電設備的運行狀

態。

5、配合機電科做好全礦機電質量標準化的評審定級工作。

6、協助機電科的其它工作人員完成井下設備的清查、大項材料

的管理、小型器材的管理。

二、機電防爆檢查制度

1、機電防爆小組專職人員必須每天對各自的責任區域內的機電

設備的防爆完好進行檢查。

2、每旬配合礦質量達標檢查評定小組對全礦的機電質量標準化

進行評審和定級工作。

3、跟蹤檢查每臺機電設備從入井到安裝及使用的全過程的防爆

及完好工作,并做好記錄及時向機電科匯報。

4、監督、檢查各生產隊組的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試驗情況。

5、監督、檢查各生產隊組電器設備的短路試驗、漏電試驗等

繼電保護試驗工作。

6、每旬對井下的保護接地進行一次檢查,每月配合機電科做一

次接地電阻的測試工作。

7、井下發生機電事故專職防爆員必須趕到現場,調查了解事故

發生的原因,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匯報到機電科,為事故處理提供依

據。

電纜管理制度

1.各單位電纜的領取、發放、回收等工作,應由礦設備管理組統一管

理,嚴格控制沒有編號和沒有合格證、非阻燃的電纜下井使用。

2.電纜要統一編號管理,凡使用新領、待用的電纜都要進行編號管理,

做到帳、卡、物一致c

3,各生產單位使用的鎧裝電纜,橡膠電纜等要按規程的規定使用,吊

掛、維護,上齊標志牌,包括電纜的規格、長度、用途等內容。

4?各單位需設有一名兼職的電纜管理員,負責建立電纜網、牌板、電

纜安裝使用臺帳。

5.安裝、運行中的電纜,任何人不得擅自將電纜割斷,不得將電纜隨

意剁頭,否則將追究當事者的責任。

6.電纜在使用中,發生破損、壓壞、斷相、進水及絕緣降低等故障,

需火補干燥的電纜,由使用單位負責升井,送到檢查單位進行檢修。

7.單位要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電纜定期預防性試驗制度,有試驗項目、

工作計劃及技術措施。

8.機電科要建立并執行電纜事故分析制度、分清事故類別、分析事故

原因、處理辦法,防范措施,并認真做好記錄。

9.機電科要建立電纜領取、回收制度。

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1.小型電器設備必須進行統一管理,包括:大小線盒、電鈴打點器、

防爆電話、各種操作按鈕等。

2.小型電器設備必須編號入帳、建卡、做到標志明、數量清、帳、卡、

物保持一致c

3,供應單位所購入的小型電器設備要嚴把質量關,不合格的產品嚴禁

使用。

4.要經常深入區隊、入井檢查小型電器的使用情況,是否有丟失及浪

費情況。

5.各生產區隊要明確小型電器管理員,具體負責小型電器的管理和使

用,在發放和使用過程中,要有發放的手續和相應的記錄。

6,小型電器的使用要有計劃,有分析、要提高維修質量和周轉使用率、

降低費用。

7.小型電器設備應上齊標志牌,檢驗合格后防爆入井合格證。

8.小型電器的合格率要達到95%。

9.小型電器的防爆率要達到100%。

礦燈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我礦礦燈的使用和管理,特編制礦燈管理制度:

第一條礦井完好的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的總人數多

10%o

第二條礦燈集中統一管理c每盞礦燈必須編號,經常使用礦燈

的人員必須專人專燈。

第三條礦燈應保持完好,出現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失效、

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等情況時,嚴禁發放。發出的

礦燈,最低應能連續正常使用Uh。

第四條嚴禁使用礦燈人員拆開、敲打、撞擊礦燈。人員出井后

(地面領用礦燈人員,在下班后),必須立即將礦燈交還燈房。發現

使用人員交還礦燈不及時,隨地亂丟、亂放罰款20元。在井下拆開燈

頭修理礦燈者按“三違”處理。

第五條在每次換班2h內,燈房人員必須把沒有還燈人員的名

單報告礦調度室。每漏報一次罰款10元。

第六條礦燈必須裝有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高瓦斯礦井應裝有

短路保護器。充電裝置應有可靠的充電穩壓裝置。

第七條個人專用礦燈不得隨便轉借它用,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第八條充電工對升井后交還的礦燈應認真檢查和充電,如發現

礦燈亮度不夠,達不到正常使用時間。每發現一盞罰充電工20元。

第九條機電部門根據礦燈的使用壽命,定期編制購置計劃,及

時補足備用礦燈數量。

電氣試驗制度

1.電氣試驗小組工作范圍:

A.負責對所轄運行中電氣設備的絕緣,特性試驗以及繼電保護裝置整

定和盤用電工儀表的校驗。

B.電氣設備檢修前后的試驗口

C.執行新裝中小型設備的驗收試驗。

D.協助上級公司電氣試驗室在本單位所進行的電氣試驗工作。

2.電氣試驗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掌握電氣試驗的規程

和規范,并要保持相對穩定。

3.電氣試驗人員上班時,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試驗時要嚴肅

認真、集中精力、嚴格執行停、送電,驗電,放電等有關規定。

4.進行電氣試驗工作不得少于2人。

5.在井下做電氣試驗時,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并有瓦斯檢查員

現場監護,方可進行試驗。

6.對新型繼電器及繼電保護裝置,必須經國家審定合格的產品,否則

不準投入使用和運行。

7.長期(井下超過三個月,井上超過六個月)停止運行和移動后的設備

投入運行前,必須按運行中設備的試驗項目和標準進行試驗。

8.在運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穿低壓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并

有專人監護,電流互感器二次不能開路,電壓互感器二次不能短路。

嚴禁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上工作。

9.在進行鉆孔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儀表誤動和防止

運動中設備跳閘的措施。

10.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必須按規程作業,不準進行任

何倒閘操作。

11.遇有特殊情況,需要改變試驗周期,試驗標準時,應組織有關人

員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建議,經礦機電副總批準后方可執行。

12.加強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設備的歷年試驗資料和檔案,對試

驗結果全面地、科學地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規律和趨

勢,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油脂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油脂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職責明確,檢驗有據,使用合理,

扭轉由于設備部件潤滑不善,磨損大,事故多的局面,特制定本制度。

2.成立油脂管理領導機構,每周組織相關科室人員,對設備油脂使用

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月末評比,并納入質量標準化檢查之中,兌現獎

罰。

3.煤礦用各種設備必須按說明書要求,使用兌號油油脂。

4.物資供應部門要加強對油脂的管理,嚴格按標準采購合格油脂,分

清類別,妥善保管,嚴格把好發放關。

5.要設一名專職油脂檢查員,建立設備油脂使用臺賬,匯清設備名稱、

型號和每個注油點的用油品種,牌號和加油、換油周期等內容。

6.油脂檢查員要不定期對井上、下各種設備的油指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把現場存在的問題做好記錄,并及時通報,落實責任,進行處理。

7.各使用、檢修單位的領導和技術人員,負有對設備油脂使用情況的

指導,檢查、監督責任,將油脂的使用落實到司機、運轉工,對所包

的機臺,必須掌握注油的牌號、注油部位、注油量、注油周期。

8.采煤機、掘進機、運輸機等設備的減速箱,必須按規定要求加注油,

凡在檢查中或回廠檢修時,發現減速箱使用干油的,將追究使用單位

責任者的責任,并進行相應的處罰。

9.各檢修單位對出廠的設備要認真檢查,嚴格執行驗收標準,保證密

封良好,不滲漏油,對在保修期內出現漏油情況,要包賠使用單位檢

修費用,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10.使用單位在運輸和安裝過程中,因野蠻裝卸,致使設備損壞、漏

油、由使用單位按設備配件原價賠償,并追究單位領導和當事者的責

任。

11.由于特殊原因,需使用代用油脂的,使用單位必須提報書面申請,

經機電礦長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C

12.各檢修、使用單位領導要帶頭組織學習油脂管理業務,提高素質

掌握標準,提高認識,將油脂使用的好壞,當做安全重大隱患對待,

真正將油脂管理落到實處。

設備潤滑制度

1.認真執行設備潤滑“五定”和“油料二級過濾”的規定。

2?要制定年度設備清洗換油計劃表,計劃盡量同大、中、小修計劃結

合起來,并嚴格執行。

3.經常檢查設備各油器的油位,按設備換油計劃在有操作T、維修工

的配合下,對設備進行清洗換油。

4.維修工嚴格按潤滑圖表定期檢查設備的潤滑狀況和油箱的潔凈情

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潤滑記錄。

5?新設備在試車加油前,必須將內部防銹油徹底清洗干凈,第一次清

洗換油應在使用一個月之內進行,第二次清洗換油按設備換油周期進

行。

巡回檢查制度

1.巡回檢查由包機人員按巡回檢查表認真執行。

2.交接班時,由交班司機填寫巡回檢查記錄,接班后每2小時(配

電每1小時)進行巡回檢查一次,并填寫記錄。

3.填寫記錄時,凡有數據的均應如實填寫°

4.巡回檢查記錄應裝訂成冊,并保存2年以備檢查。

5.在巡回檢查中如發現問題,除認真填寫記錄外,應立即處理,重大

問題應請示上級。

設備檢查試驗制度

一、設備檢查

1,設備安裝、使用單位在領用設備時,應對各設備的各種性能、狀況

做詳細的檢查,并取得相應的各種合格證。

2.設備安裝竣T后,應按設備的安全技術要求,做全面的竣T驗收,

并編制竣工驗收報告。

3.專用設備應嚴格按照小列要求檢查。

(1).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每班至少對所管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并做好檢查記錄。

(2).設備管理技術點每旬至少對所管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做好

檢查記錄,月底將本單位設備存在問題匯總報機電科。

(3).設備管理組,每半月至少對全礦再用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做好檢查記錄,匯總檢查結果,編報有關報表。

二、設備試驗

L所有設備安裝竣工驗收后,都要進行一定時間的試運轉,方準正式

交付使用。對較大型的設備或較復雜的系統,要編制相應的試運轉規

程,各種設備試運轉均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2.使用中的設備(大型),每班運行前,都要進行不少于10分鐘的

試運轉。

3.大型固定設備的各種技術測定試驗,均嚴格按《大型固定設備技術

測定規程》的要求,按時進行,并做好測試資料的整理存檔。

4,設備的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均按相應的有關規定按時進行試驗,并

將試驗資料整理存檔。

5.電氣設備的試驗按《電氣試驗制度》執行。

停送電、停送風制度

一、停送電制度

1,調度室值班人員在其值班期間為本礦供電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的

指揮人員,各單位值班人員在調度關系上受調度人員指揮,并接受調

度命令C

2.調度室人員發布命令后,應對其命令的正確性負責,并冠以“命令”

二字,同時雙方都要做好記錄,由受令人復誦命令并經調度值班人員

核對無誤后方可執行,執行完畢后,應立即向調度室值班人員報告執

行情況和執行完畢時間。

3.檢修或施工線路需停送電時,應由申請停電單位填寫工作票,由礦

機電科負責人簽字,分管礦領導批準后,交由變電所執行。

4.變電所進行卸閘操作,應填寫操作票,對操作各項操作內容及順序

核對無誤后,經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方可執行。

5.變電所進行停送電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格按照操作規程

的要求進行。

6.變電所停電的開關必須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開

關機械閉鎖裝置要鎖好。

7.按工作票停電的線路恢復送電時,必須由申請停電單位指定專人辦

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嚴禁約時送電。

8.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變電所值班人員有權先操作后匯報。

A.發現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c

B.發現變電所內設備出現異常或發生事故。

C.規程明確規定的其他操作。

9.地面變電站(所)高壓如有跳閘,值班員在不超過一分鐘內有權向

地面各回路試送一次,但控制電容器和井下回路不準試送,待查明原

因后,接到礦指定人命令后,方可送電。

10.礦井10KV及以上變電站(所)各開關的操作,必須由值班人員

進行,其他人員均無權操作,否則按“三違”論處c

11.故障停送電:

(1),停電時,現場負責人要向調度值班人匯報故障原因,調度值班

人員下令變電所停電。變電所停電后值班人員向調度匯報執行情況。

確認停電后,調度值班人員通知檢修負責人已停電,之后檢修人員驗

電、放電、裝接地線后,方可進行操作。

(2).送電時,由檢修負責人向調度室值班人員匯報檢修完畢,可以

送電,變電所接到調度值班人員送電命令后方可執行操作。

二、停送風制度

1.調度室值班人員在其值班期間為本礦供風運行操作和事故的處理

指揮人員,各單位值班人員在調度關系上受調度人員指揮,并接受調

度命令。

2,檢修或施工需停送風時,應由申請停風單位填寫工作票,有礦機電

科負責人簽字,通風分管領導批準后,交由調度室協調安排時間執行。

3.停風時間由調度室值班人員下達執行。

4.工作完畢報告調度室值班人員,送風前由調度室通知各隊用風單

位,如無異常情況,由調度室值班人員通知送風。

5.故障停送風:停風時,現場負責人要向調度室值班人匯報故障原因,

由調度室值班人員通知各負責單位進行檢查搶修。

6、搶修完畢后,工作負責人要立即匯報調度,有調度命令送風。

7、送風后,檢修人員要對維修的管路進行巡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離

開C

8、地面主風機突然停風后,主風機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另一臺風機,

供風正常后立即匯報調度,同時查找故障原因,并組織人員立即搶修。

9、如果雙回路全部停電,不能及時開啟風機時,應立即向調度匯報,

由調度通知井下撤人;同時聯系變電站值班人員立即恢復送電,然后

開啟風機,恢復供風。供風正常后,匯報調度,并組織人員查找原因,

立即搶修。

10、主風機倒扇或故障停風時間,不得大于10分鐘(兩臺風機損壞

或上級變電站故障除外),超過10分鐘不能恢復供風者,處罰值班人

5000元,同時區隊負責人2000元,責任單位10000元。列為重大事

故,由機電礦長主持追查分析,追查結果上會通報c

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機電、運輸系統各機房、嗣室、重要車間等處為要害場所。所有要

害場所門口必須懸掛“要害場所,閑人免進”和“場所名”牌。

2,進入要害場所參觀、檢查、聯系工作的外來人員,必須持有礦機電

部門的介紹信或礦機電管理人員陪同,方可入內「一切閑雜人員均不

得進入要害場所。

3.有進入要害場所的外來人員均應認真填寫“要害場所外來人員登記

表”,并妥善保存。

4.有特殊要求的要害場所要張掛醒目的警示牌,如“嚴禁煙火”、“請

勿喧嘩”等。

5.所有進入要害場所的人員不得妨礙值班操作,不得操作設備,要遵

守該處各項規章制度。

6.要害場所內不得存放無關物品,值班人員要保持該處清潔,整齊。

7.要害場所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脫崗,在接班人員未到時,

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可伸縮皮帶機管理制度

一、可伸縮皮帶輸送機完好標準:

L滾筒無破裂,鍵不松動。膠面滾筒的膠層與滾筒表面緊密貼合,不

得有脫層或裂口。

2.托根齊全,轉動靈活,無異響,無卡阻現象,定期注油,緩沖托根

表面膠層磨損量不得超過厚度的1/2.

3.機頭架、機尾架和拉緊裝置架無開焊和變形,機尾架滑靴應平整,

連接緊固。

4.中間架平直無開焊,機架完整,固定可靠,無嚴重銹蝕。

5.膠帶無破裂,橫向裂口不得超過帶寬的5%,保護層脫皮不超過0.3

平米,中間纖維層破損面寬度不得超過帶寬的5%。

6,接頭卡子牢固平整。

7.運行中膠帶不打滑、不跑偏。上部膠帶不超過滾筒或托輻邊緣,下

部膠帶不磨損機架。

8.牽引小車無損傷,無變形。車輪在軌道上運行無異響。

9.拉緊裝置的調節余量不小于調節全行程的1/5,伸縮牽引小車行程

不小于17米。

10.張緊絞車靈敏可靠,張力符合要求。

11.制動裝置各傳動桿靈活可靠,各銷軸不松胱,不缺油,閘輪表面

無油跡。液壓系統不漏油。

12.松閘狀態下,閘瓦間隙不大于2mm,制動時閘瓦與閘輪緊密接觸,

有效接觸面積不得小于60%,制動可靠。

13.速度保護、防滑保護、跑偏保護、斷帶保護、煙霧保護、撕裂保

護、自動噴霧、堆煤保護、溫度保護等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14.所有安裝在皮帶機上的擴音電話,必須能正常工作。

15.閉鎖開關必須靈活、可靠。

16.信號裝置必須聲光兼備,清晰可靠°

17.卷帶裝置必須能正常卷帶、取帶、卸軸方便。

二、處罰規定:

1,皮帶不跑偏,底帶有一處磨到H架子,罰款200元。頂帶有一處

超過滾筒和托輻邊緣,罰款200元。

2.托輻齊全完好,缺一個托轉罰款200元。

3.所有清掃器完好齊全,皮子高度不低于30nlm,低于30mm罰款200

7Lo

4.接頭卡子完好齊全,有一處損壞、裂口,罰款200元。

5.膠帶無破裂,橫向裂口不得超過帶寬的5隊保擰層脫皮不超過

0.3平方米,中間纖維層磨損面寬度不得超過帶寬5%,每發現一

處罰款200元。

6,閉鎖開關靈活可靠,拉繩齊全完整,有一次不符合要求,罰款200

元。

二、皮帶機回撤、回收要求:

1.皮帶件回撤時,必須保護好各零部件,不得損壞,如損壞由任單位

照價從工資總額中扣除。

2.H架子、縱梁、托輻、帶面、閉鎖、電纜的回收率要求為100%,

銷子、固定螺栓回收率85隊

3.帶面回收時必須從接頭處拆開,不得隨意斷帶,否則罰款3000元。

機電設備微機管理制度

L機電設備所用微機必須專人專用,其他任何人不得亂用。嚴禁用此

計算機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2.下班后必須將電腦關機。

3.對干全礦設備按照規定分類,對設備進行上賬°新進設備及時建檔

建賬。電子版上設備明細表所表明必填項目必須真實詳細填寫。

4.設備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微機相符。

5.機電科長每周對該項管理進行檢查一次。

機電管理處罰規定

—.電纜管理

第一條:10KV電纜受擠壓或損壞護套露出鎧帶者罰款500元

第二條:10KV電纜損壞護套且露出芯線但未造成停電者罰款500元

第二條,10KV電纜嚴重損壞造成頂電停產者罰款1000元

第四條:低壓電纜吊掛必須用鋼絞線或鐵絲拉直,上電纜鉤否則罰款

100元

第五條:電纜5-20米不吊掛或吊掛不整齊者罰款200元

第六條:電纜20-50米不吊掛或吊掛不整齊者罰款200元

第七條:電纜被埋或在水溝內者罰款200元

第八條:吊掛電纜互相交錯者罰款200元

第九條:10nlm2以上電纜連接必須使用接線盒,不得對接,否則

罰款200兀。

第十條:電纜護套損壞,其傷痕寬度不大于電纜直徑的1/3,長度不

大于200mm,冷補后表面光滑且不滲水,否則罰款500元。

第十一條:電纜有破口露芯線或明接頭、雞爪子罰款1000元。

第十二條:電纜水管混敷在一起罰款500元。

二.電氣設備管理

第十四條;開關不上架或沒有各標志牌者,有一臺罰款200元。

第十五條:開關整定大于額定值1.3倍或保護不起作用者,罰款300

yGo

第十六條:保險大于額定熔絲2倍或用銅絲代替者,罰款300元。

第十七條:防爆面生銹者或防爆面無油者,罰款200元。

第十八條:設備上下腔貫通或接線跨接者,罰款200元。

第十九條:接線腔出現雜物或接線腔不干凈者,罰款200元。

第二十條:接線出現毛刺、壓膠、裸露長、芯線破口者,接地芯線未

超出最長導電芯線1/3者,罰款200元

第二十一條:接線柱螺絲松或缺一個彈墊螺絲,罰款200元(依次

加倍)。

第二十二條:防爆接合面緊固件缺一條螺絲,罰款200元(依次加

倍)。

第二十三條:防爆接合面緊固件有一條螺絲松動,罰款200元(依

次加倍)。

第二十四條:防爆結合面間隙不符合規定者(失爆),罰責任人1000

元,責任單位(班組)10000元。

第二十五條:喇叭嘴膠圈大或有鋸齒直徑大于2mm,無金屬圈,喇叭

嘴松,未壓緊電纜者都為失爆,罰責任人1000元,責任單位(班

組)10000元。

第二十六條:小喇叭嘴不允許出動力線,否則(失爆),罰責任人1000

元,責任單位(班組)10000元。

第二十七條;喇叭嘴無擋板、金屬圈、膠圈或擋板,金屬圈、膠圈反

安裝者(失爆),罰責任人1000元,責任單位(班組)10000元。

第二十八條:小喇叭嘴若正向擰一圈者為(失爆),罰責任人1000

元,責任單位(班組)10000元。

第二十九條:機械閉鎖不起作用者,無手把或短手把者,罰款200元。

第三十條:沒有輔助接地極、局部接地極或不合格者設備外殼不接地

者,接地導線面積不夠者,罰款1000元。

第三十一條:各配電點沒有滅火器和沙箱,通知整改后不執行者,每

次罰款500元0

第三十二條:開關手把打到零位開關帶電者,罰款1000元。

第三十三條:設備外表不清洗者或有雜物每發現一臺,罰款200元。

第三十四條:開關外殼有凹凸現象的,深度不大于5mm,直徑不大于

50mm,否則罰款1000元。

第三十五條:開關底座變形者,罰款200元。

第三十六條:開關作接線盒使用者,罰款200元。

第三十七條:煤巖綜保甩保護直接或背死接觸器者,罰款500元。

第三十八條:電鉆綜保指示燈不亮者,罰款200元。

三、機械部分

第三十九條:傳動部位必須加裝防護罩,否則罰款200元。

第四十條: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合金塞不起作用者或用木楔背死者,罰

款500元。

第四十一條:機械漏油或表面臟,有雜物堆放,維修或不及時清理者,

罰包機人,罰款200元。

第四十二條:機器注油太多或太少者,維修不到位者,罰包機人,罰

款200兀。

第四十三條:各看點司機、值班員,因脫崗、離崗或在崗期間干其他

活造成設備事故的,視設備損壞程度和影響時間給與500元至5000

元不等的罰款;人為原因造成設備損壞的照價賠償c

第四十四條:設備因人為維護不到位,造成停產或部件損壞,罰單位

(按照損壞程度和經濟價值而定),影響礦井主系統超過2小時以上

的由礦調度室組織調查,拿出處理意見c

第四十五條:機電干部上崗檢查發現的問題,本辦法中有明確處罰規

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明確處罰規定的,一條問題罰款300元;對上

級部門檢查出的問題,一條問題罰款3000元,情節嚴重的,罰款5000

7Lo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獎操作者200元:

1,泵體安放平穩,運行可靠,各零部件完好無缺,泵體周圍無浮煤、

積水、淋水及雜物。

2.螺釘、螺帽、死堵、銷子齊全、完整緊固。

3,接頭和各種閥、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液,動作可靠。

4.高低壓過濾器性能良好。

5.儲能器不漏液,安全閥、卸載閥動作壓力符合規定。

6.壓力表準確可靠,誤差不超過0.IMPao

7.液壓油清潔無變質現象。

8.電動機運轉聲音正常,保護裝置符合防爆要求。

9.采煤機各部件螺栓齊全、牢固。

10.各把手、按鈕靈活可靠。

11.截齒齊全鋒利,安裝牢固。

12.噴霧、冷卻裝置工作良好,水壓流量應符合設備出廠要求,無水

不開機。

設備淘汰、報廢管理辦法

設備的淘汰、報廢是設備全過程管理中的最后環節。設備淘汰、

報廢是指設備由于有嚴重的缺陷,不能繼續使用而退役,部分設備由

于老設計,不符合當前國家有關安全規定的設備。設備在生產中使用

到一定的壽命年限,主要性能嚴重劣化,不能滿足生產T藝要求,且

無修復價值或者在經濟上大修不如更新合算,就應進行報廢處理。

一、設備報廢的條件

通常情況下,設備具有下列一種情況,應在適當的時間進行更新

辦理報廢程序。

1、設備老化、技術狀態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或超過規定使用年的

老舊設備,其主要結構和零部件已嚴重磨損,設備效能達不到工藝最

低要求的。

2、通過修理雖能恢復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費用超過重置價值的

70%的。

3、因意外災害或重大事故受到嚴重損壞的設備,無法修復使用的。

4、嚴重影響環保安全,繼續使用將會污染環境,引發人身安全事故,

危害健康,進行修復改造又不經濟的。

5、因產品改型,工藝變更而淘汰的專用設備,不宜修復利用的。

6、按國家能源政策規定應予以淘汰的高耗能設備。

二、報廢審批程序

使用單位每年11月份提出申請報送機電科,申請要寫清設備的

編號、名稱、型號、生產廠家、報廢原因等,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

進行現場鑒定后,機電科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書,并由分管礦長簽

字報公司批準,由機電科科長、財務主管核實銷帳,并將報廢的設備

及時入庫封存等候處理。

三、報廢設備的處理形式

1、作價轉計給能利用的單位C

2、將可利用的零部件拆除留用,不能利用的作為廢料處理。

3、按政策規定淘汰的設備不得轉讓,可按第2條史理。

4、處理回收的殘值應列入煤礦更新改造資金,不得挪作它用。

四、報廢設備的處理責任

1、為嚴肅報廢設備的處理,杜絕漏洞,報廢設備處理由機電科負責,

采取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經分管礦領導批準后,根據設備余值

并結合使用價值集體議價或競價。協管單位有:綜合辦。

2、報廢設備處理獲得的收入全部上交礦財務,機電科只有見到綜

收款憑證后才能發貨。

3、為獎勵參與處理報廢設備的有功人員,可從報廢設備收入中提取

5%—10%作為獎勵資金,但要寫出書面申請報礦長批準后方可辦理執

行。

4、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凡構成固定資產(含低值易耗)的所有設備。

材料、備件交舊領新管理辦法

為規范物資回收、分揀、修復、利用工作,盤活內部資源,加強

交舊領新工作,減少新料投入,降低生產成本,發展循環經濟,建設

節約型礦井,特制訂本辦法。

一、交舊領新日常管理與規定

L交舊領新工作的日常管理,既新件和修復件的倉儲、發放及廢舊配

件的回收工作;對領用配件的交舊情況進行核對,對上次領用同一規

格型號的未按規定及時回收交舊的,造成的一切影響由責任單位承

擔。

2.回收舊件時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拆卸及裝運方

法,防止回收舊件的丟失或進一步損壞,否則視具體情況,對責任單

位進行相應處罰;對于丟失件按配件原值的30%對責任單位進行罰

款;因拆卸裝運造成的損壞,視具體情況按配件原值的10%?20%對

責任單位進行罰款。

3.在使用中損壞的托輻、連桿,應集中升井,辦理交舊領新。小纜線

送交數量不得低于90%,其中不包括新投用的;其它物資送交數量

詳見交舊領新明細表。

4.不需升井的設備、電纜、膠帶、鋼絲繩、液壓支柱、管材和軌道等,

由機電科指定地點分類存放;需升井維護、修復或改制的以及其它物

資,回收升井后由回收單位送至指定地點。

5.各單位對回收升井的設備和物資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認真分揀。能直

接復用的,分類擺放、掛牌標識(物資品名規格、數量和完好狀態);

有修復價值的,將由機電科及時組織修復。本單位有修復能力礦方鼓

勵自修。

6.在回采過程中,應及時回撤架棚巷道中的撐木、背板,錨網巷道中

的錨桿、托盤,以及軌道、道夾板、電纜鉤、坑木等。

7.回收單位對需回收升井的設備和物資不得混裝混放°

8.在保證安全和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各單位優先使用回收、修復的設

備和物資。各隊要充分考慮回收、修復可利用量,盡量減少新料投入;

在使用和發放物資時,凡是有回收、修復可利用的物資,一律不準發

放新的。

9.任何單位不準拒絕領用回收、修復的設備和物資。特殊情況不能使

用回收、修復的設備和物資,需經分管礦領導簽字確認。否則,不發

放新料,影響生產責任由單位自負。

10.可回收物資必須交舊領新,對各單位進行可回收物資回收率的考

核。

11.回收物資交庫必須開具入庫單,交料人和收料人在清點核實物資

狀況和數量后在入庫單上簽字。

12.回收物資出庫必須開具出庫單,出庫單必須有領料單位負責人、

領料人簽字,經有關礦領導審批后方可發放。(但必須注明為舊材料)

13.回收物資復用時,不進入領用單位的考核。回收物資修復后復用

的按修復金額考核領用單位。

二、交舊領新考核辦法

1.對凡沒有按時回收設備和物資或沒有按規定送至指定存放地點的

單位,每推遲1天罰100元;井下指定存放地點的物資沒有分類碼

放規范的,每處罰管理單位200元。

2?各單位對回收升井的設備和物資沒有組織人員分揀或沒有分類擺

放、掛牌標識、亂堆亂放的,每次罰100元。

3.各單位物資交舊領新規定執行不到位,按物資原值的60%進行處

罰。

4.無故拒絕領用回收物資的,每次罰領用單位200元,并通報批評。

5.在回收的物資中發現有新料時,機電科將追查責任單位,對該物資

相關領用單位按物資原值進行處罰。

6.凡不執行交舊領新程序,科室或區隊私自處置的,除收繳私賣款項

外,對科室或區隊處以私賣款項的1—5倍罰款;對當事人按偷盜論

處,并追究科室或區隊領導的責任。

7.庫管每月25日根據領取的新材料,統計出各隊本月未交回的舊材

料。機電科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變電所管理制度

第一項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雙方應按規定時間進行交接班。交班人員應辦理交接手續并

簽字后方可離去。

2.交接班雙方應嚴肅認真地按照交接班內容進行交接°

3,遇有事故處理或在倒閘操作過程中,不得進行交接班。在交接班過

程中,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況需及時處理時,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

4.交班人員應提前做好以下交班準備工作:

(1)整理好表報及設備缺陷、檢修情況、異常情況等記錄。

(2)核對并整理好消防器材、安全用具、工具鑰匙、儀表、接地線及

備品材料等。

(3)做好清潔衛生。

(4)交接時交清下列內容:

1)設備運行方式,設備變更和異常情況及處理經過c

2)設備檢修、改進等工作情況及結果。

3)巡視管理的缺陷和處理情況。

4)繼電保護、自動裝置的運行及動作情況。

5)當值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及有關措施。

5.接班人員應提前

10?15分鐘到達現場,詳細了解情況并做好以下工作:

(1)查閱各項記錄,檢查負荷狀況、音響、信號裝置等是否正常。

(2)巡視檢查設備、儀表等,了解設備運行狀況及檢修安全措施布置

情況。

(3)了解倒閘操作及異常、事故處理情況,一次設備變化和保護變更

狀況。

(4)核對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等,檢查一般工具,儀表等的完好狀況

及接地線、鑰匙、備品材料是否齊全c

(5)后臺機的運行情況,運行狀態是否正常。

(6)打印機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7)直流系統運行情況:

1)各路出線電壓、電流是否正常。

2)直流系統絕緣情況。

3)蓄電池工作情況。

(8)檢查周圍環境及室內外清潔衛生狀況。

6.遇以下情況不準交接班:

(1)接班人員在接班前飲酒或精神異常。

(2)發生事故或正在處理事故時。

(3)設備發生異常,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而未查清原因時。

(4)正處于倒閘操作中。

(5)接班人員未到,交班人員不得離去。

第二項倒閘操作票制度

1.為防止誤操作事故發生,變電所的倒閘操作必須執行操作票制度。

2,倒閘操作必須根據機電科的通知才能進行。

3.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進行,其中(正值為)監護人,(副值為)操作人,

特別重要和復雜的倒閘操作由組長或主管部門負責人監護。

4,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斷路器(開關)一一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

——母線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送電合閘操作與上述相

反的順序進行。嚴防帶負荷拉合刀閘。

5.操作票的內容包括操作任務、操作項目、操作人、監護人和操作時

間及終了時間等。

6.下列項目應填入操作票內:應拉合的開關和刀閘,檢查開關、刀閘

的位置,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檢查負荷分配,裝拆接地線,安裝或

拆除控制回路或電壓互感器回路的保險器,切換保護回路和檢驗是否

確無電壓等。

7.操作票應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票面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人和監護人應根據系統圖核對所填寫的操作項目,并分別簽名,

有值班負責人應經值班負責人審核簽名。特別重要和復雜的操作還應

由機電礦長審核簽名。

8.開始操作前,應先在模擬盤上進行核對性預演,無誤后再進行設備

操作。操作時必須按操作票填寫的順序逐項操作,每操作完一項,應

檢查無誤后做一個“V”記號,全部操作完畢后進行復查。

9.操作中發生疑問時,應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負責人或組長報告,

弄清問題后,再進行操作。不準擅自更改操作票,不準隨意解除聯鎖

裝置。

10.用絕緣棒拉合隔離開關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隔離開關和斷路器,均

應戴絕緣手套。雨天在室外不得使用一般絕緣棒操作。

11.電氣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開有關刀閘和做好安

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內,以防止突然來電。

12.在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為了解救觸電人,可以不經許可即行斷

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但事后必須立即報告上級。

13.下列各項T作可以不用操作票,(1)事故處理;(2)拉合開關的單一

操作;(3)拉開唯一的一組接地刀閘,上述操作應記入值班記錄內。

14.操作票應先編號,按照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操作票,應注明“作

廢”字樣,已操作的注明“已執行”的字樣,保存三個月。

第三項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設備缺陷可根據其它危害程度概括分為以下三類:

(1)危急缺陷:不立即處理隨時有可能發生事故。

(2)嚴重缺陷:對人身和設備有嚴重威脅,但尚能堅持運行。

(3)一般缺陷: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能堅持較長期限運行。

2.值班人員發現缺陷后,應立即根據缺陷情況判斷分析定為:“危

急”、“嚴重"、"一般”,填寫缺陷記錄,并根據嚴重程度報告處理。

3.值班人員發現危急缺陷,應立即報告分管礦領導,采取措施處理。

對可能影響電力網安全的缺陷,應同時報告電力部門,在未處理前值

班人員應加強監視或采取臨時措施。

4.值班人員發現嚴重缺陷,除作記錄外,應及時報告機電科安排計劃

處理。

5.值班人員發現一般缺陷,除作記錄外,可在計劃檢修時進行處理。

6.缺陷消除以后,應在缺陷記錄內填寫清楚處理日期和結果。

第四項巡視檢查制度

1.設備巡視檢查分為正常巡視和特殊巡視兩種。

2,正常巡視除交接班巡視外,應定時進行巡視。

3.除正常巡視外,需特殊巡視的有以下情況:

(1)惡劣天氣遇有大風、雷雨后、冰雹后、大霧、大雪、雨雪等天氣(有

室外設備的);

(2)新設備投入運行后;

(3)設備異常運行;

(4)設備試驗、檢測和改變運行方式后;

(5)設備過負荷運行。

4.特殊巡視的次數應根據氣候情況、設備狀況、負荷情況等因素適當

安排。

5.巡視各項設備應有重包機查內容,不得遺漏。

6.巡視檢查發現的設備缺陷應陷應填入缺陷記錄。

7.正常巡視除一般巡視時,尚應適當進行夜間無照明巡視。

8.巡視檢查時,必須認真遵守安全工作規程,確保人身安全。

9.巡視檢查中遇有嚴重威脅人身的設備安全情況應進行緊急處理,并

立即報告領導。

第五項安全保衛制度

1.變電所禁止閑雜人員逗留。

2.除電力部門及機電科有關人員外,外單位人員進入變電室需經機電

科同意。

3.不論任何人員進入變電所,均須由礦值班人員陪同,做好監護工作。

4.經同意進入變電所的人員,必須在變電所外來人員登記記錄上登

記。

5.變電所應有應急照明裝置。

6.變電所一日發生人身、設備事故,需妥善保留現場,及時報告礦調

度。

7.值班室內嚴禁使用電爐做飯、取暖。

8.變電所周圍不得堆放煤、灰、垃圾及易燃物品,并保證維護、搶修

通道暢通。

第六項工器具管理制度

1.工器具管理制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兼職保管員或由變電所負責人負

責。

2.一般工具使用管理

(1)專用工具和公用工具,應放在工具箱或指定地點,按班移交。

⑵攜帶型儀表只允許在所內由值班人員使用,不得外借給其他人員

使用。

(3)工器具丟失、損壞根據情況由當值值班人員負責。

3.安全用具管理

(1)安全用具屬變電所專用工具,禁止作為其它用途,應存放在柜內

或固定地點。

⑵絕緣用具(絕緣靴、絕緣手套、絕緣棒、高壓驗電器)應編號,按

照安全規程規定使用和定期試驗。值班人員應將定期試驗情況做記

錄,對不合格的絕緣用具當即報廢,不得存放在使用地點。

(3)各種標示牌、圍欄繩等存放整齊。

(4)接地線均應編號,對號存放,有松股斷股隨時處理,保持完整。

(5)安全用具在使用后應物歸原處存放。

4.消防器具使用管理

⑴消防器具為專用工具,應存放在消防專用工具指定地點,由專人

負責,不得作其它用途使用。

⑵消防器具應保持完好、充足、如有過期失效或損壞,應報安監科

及時處理。

(3)值班人員平時不得隨意打開滅火器。

第七項值班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1.變電所負責人職責

(1)熟悉設備規范、性能、操作及維護方法,掌握設備運行狀況。

(2)負責變電所安全運行的各項組織工作。

⑶組織貫徹各項安全規程制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組織安全活動。

(4)建立健全正常運行工作秩序,按時檢查各值班運行管理狀況。

(5)加強設備管理,及時組織推動設備缺陷的處理。

(6)對復雜重大倒閘操作進行現場監護。

(7)負責文明生產,保持環境清潔,不斷改進所容所貌。

2.變電站值班人員應具各下列條件:

(1)身體健康,經醫生鑒定無妨礙工作的疾病;

⑵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且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國家的有關規程

及本規程,并經主管部門考試合格;

⑶必須會觸電急救法和電氣防火和救火方法除符合第七條規定外,

還應熟悉所管范圍內電氣設備性能,一、二次結線圖,并能熟練地進

行操作與事故的處理

3.值班員職責

(1)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有關規程制度,做好當值設備安全和人身安

全工作。

(2)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得喝酒,不得睡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

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按時巡視檢查設備,認真填寫各項表報和記錄。

(4)根據上級部門命令,負責倒閘操作工作,正值受令,副值填寫倒

閘操作票,正值審核和現場監護。

(5)負責當值異常情況和事故的處理,并立即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

與電力網連接的高壓系統上發生事故,應同時通知電力部門。

⑹按施工班組工作要求,布置安全措施。嚴格覆行工作許可和終結

制度。

(7)發現檢修、試驗人員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有權制止,待符合安

全條件后方可許可重新工作。

(8)按照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

(9)做好各種圖紙、資料、安全用具、工具、儀表消防器材等的管理

工作。

4.高壓設備工作的基本要求

(1)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電氣設備。單獨值班人員或值班負責人還應有

實際工作經驗。

(2)單獨值班人員不得進入高壓設備室內設有隔離遮欄的設備區域。

(3)單獨值班人員不得操作沒有用墻或金屬板隔離的開關。

(4)單獨值班人員不得單獨從事修理工作.

(5)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

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

(6)高壓設備發生接地時,室內不得接近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

接近故障點8m以內。進入上述范圍人員必須穿絕緣靴,接觸設備的

外殼和架構時,應戴絕緣手套。

第八項檢修工作票制

L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其方式有下列三

種:

(1)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2)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3)口頭或電話命令。

2.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高壓設備上工作票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

⑵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

或做安全措施者。

3,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為:

(1)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3)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4)非當值值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型電流表測量

高壓回路的電流。

4.其他T作用口頭或電話命令.口頭或電話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

班員應將發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值班記錄中,并向發令

人復誦核對一遍。

5.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

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兩份工作票中的一

份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值班員收

執,按值移交。值班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工作時間及

完工時間記入值班記錄中。

6.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

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如施工設備屬于同一電壓,位于同一樓層、

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體時,則允許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共用

一張工作票,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做完,建筑工、

油漆工等非電氣人員進行工作時;工作票發給負責人。

7.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上依次進行不停電的同一類型的工作,可

以發給一張第二種工作票。

8.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一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則所有不同地點的

工作,可以發給一張工作票,但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幾個班同

時進行工作時,工作票可發給一個總的負責人,在工作班成員欄內只

填明各班的負責人,不必填寫全部工作人員名單。若至預定時間一部

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需繼續工作而不妨礙送電者,在送電前,應按照

送電后現場設備帶電情況,辦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

可繼續工作。

9.外單位因故需要在站內T作時,必須辦理簽發工作票并履行T作許

可手續。

10.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值班記錄內,在開始工作

前必須按規程規定做好安全措施,并應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11.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值班員。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

始以前直接交給值班員,第二種工作票應在進行工作的當天預先交給

值班員。

12.第一、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第一種工

作票至預定時間,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延

期手續應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負責申請辦理,主要設備檢修延期要通

過有關領導辦理。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

13.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變更工

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若擴大

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

作項目。若需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

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14.工作票簽發人不得兼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可以

填寫工作票。工作許可人不得簽發工作票。

15.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設備情況,熟悉安全

工作規程的電氣工作領導人、技術人員或經單位領導批準的人員擔

任。工作票簽發人員名單應正式以文件明確。工作負責人和允許辦理

工作票的值班員(工作許可人)應由機電科批準。

16.工作票中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

(1)工作票簽發人: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⑶工作票

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4)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

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程;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值班員所做好的安全

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5)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6)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3)工作許可人(值班員):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

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4)負責審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檢修工期是否與批準期限相符以及工作

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5)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

井下配電室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員應提前做好交接準備工作。若接班人員因故未到,交班

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并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做好安排。

2、在交接班過程中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況時,原則上應由交班人員負

責處理,但接班人員應主動協助處理,當事故處理告一段落時,再進

行交接班。

3、交班前,值班人員應將設備擦拭干凈,并保持工作環境整潔。

4、交接班人員應一道巡視現場情況并應交清下列內容:

a設備運行方式、設備變更和異常情況及處理經過。

b設備的檢修、擴建和改進等工作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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