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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I加氫裂化裝置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PAGE\*ROMANPAGE\*ROMANI目錄概述 1項目由來 1項目特點 2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 3建設項目符合性分析 5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 451.6 結論 452 總則 47編制依據 47評價因子 57評價標準 58評價工作等級和評價重點 67評價范圍和環境保護敏感目標 72相關規劃與環境功能區劃 75現有項目回顧性評價 87建設單位概況 87現有環保手續情況 87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概況 106煉油部分已建、在建工程概況 108現有環保措施及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 117總量控制分析 146現有I加氫裂化裝置 147現有相關裝置 170現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環保問題及改進措施 195環保糾紛調查。 196建設項目概況與工程分析 198建設項目概況 198工程分析 240污染源分析 269相關裝置污染物排放情況 293污染物排放量匯總 313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320自然環境概況 320污染源調查 325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329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379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379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428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432噪聲環境影響分析 433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438土壤環境影響分析 486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496環境風險評價 500污染防治措施評述 580廢水治理措施 580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594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598噪聲控制措施 60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605環保投資估算及“三同時”檢查表 611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 6138.1 總則 613現有項目碳排放分析 616本項目碳排放分析 617碳減排措施分析 623碳排放管理與監測計劃 6248.6 結論 626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627經濟效益分析 627社會效益分析 627環境效益分析 627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 628環境管理體系 628環境監測計劃 630排污口設置規范化 635污染物排放核算 636污染物排放清單 640自主環保竣工驗收相關內容 643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分析 644結論與建議 64911.1 結論 64911.2 建議與要求 655附件1項目備案證2環評委托書3排污許可證附件4建設單位聲明附件5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報告附件6I加氫裂化裝置距離河道測量成果示意圖附件7應急物資清單附件8總量平衡方案減排量計算過程附件9排污總量指標使用憑證附件10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關于I加氫裂化裝置改造等項目是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的核查意見附件11會議紀要附件12修改清單附圖:圖1.1-1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圖圖2.3-1金陵分公司聲功能區劃和噪聲監測點位圖圖2.5-1建設項目環境敏感目標圖圖2.6-1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心城區土地利用規劃圖圖2.6-2南京市國土空間規劃—市域制造業布局圖圖2.6-3南京市仙林副城總體規劃圖圖2.6-4建設項目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位置圖圖4.1-1建設項目所在廠區平面布置圖及跟蹤監測點位圖圖4.1-2建設項目平面布置及分區防滲圖圖4.1-3建設項目周邊環境概況圖圖5.1-1建設項目所在區域水系概化和水質監測斷面圖圖5.3-1項目大氣、包氣帶對照點和廠外土壤監測布點圖圖5.3-5項目地下水、包氣帶和土壤布點圖圖6.8.5-1應急疏路線圖6.8.7-2煉油部分雨水、事故水管線圖6.8.7-4煉油北區雨水、事故水管線圖圖6.8.7-5煉油部分北區三級防控及應急設施分布圖圖6.8.7-6煉油北區應急物資分布圖II加氫裂化裝置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PAGEPAGE32概述項目由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以下簡稱“金陵分公司”)位于南京市棲霞區甘家巷388號,是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國家特大型石油化工聯合企業,主要從事石油煉制及石化產品的加工生產和銷售。公司擁有煉油、熱電、煤化70余套大型生產裝置,原油加工手段齊全,生產技術力量雄厚,是中國石化千萬噸級原油加工基地之一,同時也是中石化加工進口原油的基地之一。金陵分公司(煉油)1800萬噸/合配套加工能力,為中石化股份公司的九大進口原油和八大高含硫原油加工基地之一,同時也是國內加工高酸原油的幾家工廠之一。主要生產各種汽、煤、70160萬噸/煤組分油(輕篩料)190萬噸。I19869月底投產,設計年處理量為100t/a,原料為蠟油,產品主要為成品油(柴油、航煤)、重石腦油、輕石腦油等,其中重石腦油作為重整原料送連續重整裝置,輕石腦油作為乙烯原料I40裝置無熱高分流程,設計指標落后于現有加氫裂化先進水平,裝置能耗、物耗42.37kgce/t原料。目前成品油市場柴油需求下行趨勢較難扭轉,LNG、生物燃料、氫燃料電400t/a100t/a情況下,產品出廠壓力大。現狀金陵分公司全廠石腦油產量不足,無法平衡南京地區乙烯原料供應需求和廠內重整裝置滿負荷運行需求。另外隨著航煤市場回暖,航煤需求量也大幅增加。基于保障區域乙烯原料和航煤供給能力以及減輕柴油出廠壓力的原因,金108000I150t/a,設置石腦油工況和航煤工況兩種工況,靈活應對市場需求。石腦油工況原料為直餾柴油、催化柴油和少量重芳烴,產品主要為重石腦油、輕石腦油等化工輕油;航煤工況原料為直餾柴油、催化柴油,產品主要為重石腦油、輕石腦油、航煤等。改造后I加氫裂化裝置加工路線由蠟油調整為柴油,產品由以成品油(柴油、航煤)為主調整為以化工輕油(重石腦油、輕石腦油)為主,兼具生產航煤。通過對Ⅰ加氫裂化裝置的改造,增加了化工輕油(輕、重石腦油)和航煤產量,實現了南京地區區域資源優化。增產的航煤可保障區域航煤保供能力;輕石腦油作為乙烯料出廠,增加了乙烯原料外供量;重石腦油替代直餾石腦油供給連續重整裝置,提升了重整裝置加工負荷,滿足了重整裝置原料需求;同時原作為重整裝置原料的直餾石腦油作為乙烯料外供出廠,進一步提升了乙烯料的外供量,平衡區域乙烯原料供應需求。本項目的建設優化了全廠產品結構,減輕了柴油出廠壓力,增加了化工輕油(輕、重石腦油)和航煤產量,即符合當前“油轉化”的煉油發展趨勢,也保障了區域乙烯原料和航煤供給能力。項目建成后不改變金陵分公司現有煉油能力。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2019修改版)》(GB/T4754-2017),本項目屬于“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中的“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本項目屬于“二十25”中的“42251;煤炭加工252”中的“全部(單純物理分離、物理提純、混合、分裝的除外;煤制品制造除外;其他煤炭加工除外)”,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第682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委托江蘇潤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認真研究該項目的有關材料,并進行實地踏勘、調研,收集和核實了有關材料,通過環境影響評價了解建設項目對其周圍環境影響的程度和范圍,并提出環境污染控制措施,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為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和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項目特點1、擬建項目為技術改造類項目,已取得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局備案(備案證號:寧開委行審備〔2023〕212號,項目代碼:2308-320193-89-02-374811)。2、根據市場需求,改造后I加氫裂化裝置設置航煤工況和石腦油工況兩種150t/a60~110%8400小時。航煤工況原料為直餾柴油、催化柴油,產品主要為重石腦油、輕石腦油、航1080002160萬元;裝置不新增人員,由煉油部分廠區內調配。I加氫裂化裝置加工路線由蠟油調整為柴油,產品由以成品油(柴油、航煤)為主調整為以化工輕油(重石腦油、輕石腦油)I加氫裂化裝置的改造,調整了柴油加工路線,達到減輕柴油出廠壓力,優化全廠產品結構的目的,符合當前“油轉化”的煉油發展趨勢。本項目的建設不改變金陵分公司現有煉油能力。3、改造后I加氫裂化裝置綜合能耗降低,由42.37kgce/t原料降低至36.65kgce/t原料。通過增加熱高壓分離流程,優化了I加氫裂化裝置化熱流程,提高了反應流出物熱能利用率;裝置操作壓力由16.5Mpa降低至12.2Mpa,同時對工藝條件選擇、催化劑匹配和操作條件也進行了優化。通過上述優化提升,降低I加氫裂化裝置綜合能耗。4、根據《II加氫裂化1119.13m1569.1m長江干支流一公里范圍內。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新增廢氣在金陵分公司廠內平衡,不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等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及程序見圖1.3-1。依據相關規定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第一階 1研究相關技術文件和其他有關文件段 2進行初步工程分析3開展初步的環境現狀調查環境影響識別和評價因子篩選明確評價重點和環境保護目標確定工作等級、評價范圍和評價標準制定工作方案第 環境現狀調查 建設項目二 監測與評價 工程分析階段各環境要素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各專題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提出環境保護措施、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給出污染物排放清單第 3給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三階段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3-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建設項目符合性分析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環評單位接受委托后,通過收集、研究該項目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文件,對建設項目進行了初步分析判定。初步分析判定具體內容如下:與國家政策相符性分析1.4-1本項目國家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覽表序號文件本項目相符性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擬建項目為技術改造類項目,工藝采用一段串聯全循環工藝,不涉及落后工藝、裝置、產品,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淘汰類,屬允許類相符2《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2012年本)擬建項目位于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現有廠區內,不新占農田、土地,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項目目錄》(2012年本)的行業及項目相符3《關于印發<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的通知》(環辦綜合函〔2021〕495號)擬建項目產品為石腦油和航煤,不屬于《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環境風險名錄相符4年版)>的通知》(〔2022〕397號)擬建項目為技術改造類項目,產品主要為石腦油和航煤,不涉及落后工藝、裝置、產品,不屬于《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中的禁止準入類,也不屬于《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的禁止措施,且項目已取得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備案。相符由上表可見,本項目符合國家的相關產業政策要求及選址要求。與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4-2本項目與地方政策相符性分析序號文件本項目相符性1《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及《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1.1-1。不屬于江蘇省限制及禁止用地項目相符目錄中涉及的內容。2《江蘇省化工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2020本)》(蘇政辦發〔2020〕32號)擬建項目為技術改造類項目,規模為150t/a蘇政辦發〔2020〕32號限制、淘汰和禁止類項目,與文件要求相符相符由上表可見,本項目符合江蘇省的相關產業政策要求、選址要求、準入要求。與相關規劃相符性分析表1.4-3本項目與相關規劃相符性分析序號文件本項目相符性1《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指出:產業結構與布局優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加速新型工業化進程,形成以高新技術產業為先導、以先進制造業為主導的工業發展結構。著力推動化工產業的生態轉型,發展綠色化工。優化工業用地布局。實施污染企業的關停與搬遷,優化主城用地功能。在南京化學工業園、金陵石化等工業集中區周邊設置綠化隔離與衛生防護帶,防范環境風險。本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通過本項目的改造,降低了裝置能耗,減輕了柴油出廠壓力,優化了全廠產品結構,符合當前“油轉化”的發展趨勢;項目新增廢水廢氣在金陵分公司廠內平衡后,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金陵分公司周邊甘家巷、董家邊、楊莊房已經拆遷完畢,逐步設置綠化隔離與衛生防護帶,符合總規中“產業結構與布局優化”的要求。項目位于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符合《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中土地利用規劃的要求。相符2《江蘇省“十四五”化工產業高端發展規劃》(蘇工信綜合〔2021〕409號)南京產業方向:石油化工結構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煉油、烯烴龍頭項目,在不擴大煉油規模的基礎上,適度降低成品油產量,提高烯烴原料比例。鼓勵企業在現有裝置基礎上開發高端產品,發展高端聚烯烴,延伸烯烴下游產業鏈。碳一化工轉型發展。……石油化工產業:加快煉油產業升級,推進煉化一體化發展。……省內其它煉廠應結合產業結構特點,延長產業鏈條,合理建設催化裂解制烯烴、烷烴脫氫項目,發展有區域特色的精細型烯烴產業鏈。鼓勵現有規模化煉廠結合原料性質和產業基礎,差別化發展特種油、高端潤滑油和特種瀝青等高附加值煉油產廠產品結構,符合當前“油轉化”方向“南京產業方向:石油化工結構優化”,符合石油化工產業“加快煉油產業升級,推進煉化一體化發展”要求;項目位于金《江蘇省“十四五”化工產業高端發展規劃》要求。相符品,降低成品油產率。傳統煉化企業以質量提升,節能、安全、環保為準繩,實施油品質量升級、安全環保節能改造項目。推進煉油結構調整項目,通過新建渣油加氫、催化裂化裝置、S-Zorb裝置、氣分裝置、烷基化等裝置,提高企業原油加工適應性,提升成品油質量,同時為下游化工裝置生產更多的輕烴和石腦油原料。3《南京市沿江開發總體規劃》堅持工業為第一方略,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一體化推進沿江產業集群建設,做大做強石油化工、電子信息、汽車、鋼鐵、電力五大產業。……發揮揚子石化、揚巴一體化、南化公司、金陵石化等大型化工骨干企業和大型工程的集聚、輻射效應,加強與周邊區域的產業聯動,以推動產業規模化和形成產業鏈為導向,建設重化工與精細化工相結合、石油化工與傳統化工相銜接的沿江化工產業帶,形成原油加工-基礎原料-化學中間體-精細化工與日用化工品產業鏈。本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通過本項目的改造,降低了裝置能耗,減輕了柴油出廠壓力,優化了全廠產品結構,符合當前“油轉化”的煉油發展趨勢;本項目位于金陵分公司現有廠區內,金陵分公司主要從事石油煉制及石化產品的加工生產和銷售,是國家特大型石油化工聯合企業,符合規劃中工業重點產業發展與布局,符合《南京市沿江開發總體規劃》要求。相符與相關行業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表1.4-4本項目與相關行業要求相符性分析序號文件本項目相符性1《關于加快全省化工鋼鐵煤電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辦發〔2018〕32號)“嚴格限制在長江沿線新建擴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項目,禁止建設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項目……嚴把園區及項目準入關口,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園區,一律不批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除化工重點監測點和提升安全、環保、節能水平及油品質量升級、結構調整以外的改擴建項目)”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范圍;且項目為在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廠區現有裝置內的技改項目,不屬于新建擴建項目;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廢氣排放量在廠內平衡后,不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位于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現有廠區內,未擴大廠區范圍,符合蘇辦發〔2018〕32號文的要求。相符2《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96號)“壓減沿江地區化工生產企業數量。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且在化工園區外的化工生產企業原則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或搬遷。對確實不能搬遷的企業。逐一進行安全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范圍;且項目為在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廠區現有裝置內的技改項目,不屬于新建和擴建項目,金陵分公司為已相符風險和環境風險評估,采用“一企一策”抓緊改造提升;對化工園區內的企業逐企評估并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已完成安全風險和環境提出處置意見,凡是與所在園區無產業鏈關2020法關閉退出。嚴禁在長江干支流1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因此符合蘇辦〔201996號文的要求。《關于印發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有關細化要求的通知》(蘇化治辦〔2019〕3號)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準入清術裝備。對照蘇化治辦〔2019〕3號文,金陵分公司不屬于文件中關閉退出、停產整改、限期整改、異地遷建和整治提升的企業,符合文件要求。“全省13個設區市均已制定出臺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成立了工作機構、建立了工作機制,全面組織開展了化工3生產企業和化工園區(集中區)逐一摸排評估,確定和提出了‘一企一策’、‘一園一策’處置意見和整治提升的目標任務。全省共排查40221431267家、限期130277945家。2019579家,計劃關閉和取消化工定位的化工園區(集中區)9個。……要切實做好關閉退出企業的職工安‘三清’(清原料、清產品、清設備)土壤修復等后續處置工作,防范和化解風險相符矛盾,確保關閉退出如期完成和社會穩定。關閉退出完成后由各設區市政府及時進行驗收。……各地要對確定為停產整改、限期整‘一企一策’整改實施方案。整改實施方案原則上由督辦推進部門牽頭組織審核,經審核實施方案可行的,要督促抓緊實施;經審核實施方案不可行的企業原則上必須關閉退出”金陵分公司已嚴格落實《建《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蘇環辦〔2020〕16號)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要求,加強建設項目環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境風險評價;金陵分公司為則》要求,加強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對防止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環境4涉及危險工藝技術的項目,主動征求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的意見,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布局、達不到安全環保標準的,一律不予審批。對發現污染防治設施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主動與應急管理部門聯系,邀危害,已按要求編制了應急預案(2022728日在南京市生態環境局備案,設了水環境風險三級防控體相符請共同參加項目審查會,開展聯合審查,同系。本項目建成后,金陵分時建議建設單位開展污染防治設施安全論證公司將進一步完善應急預并報應急管理部門,審慎對待風險較大、隱案,并報應急管理部門備患較大、爭議較大的項目案。因此,符合蘇環辦〔2020〕16號的要求。5《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江蘇省化工園本項目為技術改造類項目,相符區(集中區)環境治理工程的實施意見》(蘇政辦〔2019〕15號)……不符合“三線一單”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的5種不予批準的情形的項目,無法……暫停審批未按規定完成規劃環評或跟蹤評500米防護距離未拆遷到位的化工園區(集中區)境廳制定。500噸以上且當年均未落實處置去向,以及累計貯存2000噸以上的化工企業,督促企業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嚴格限制在長江沿線新建擴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項目,禁止建設新增污染物排放1公里范圍內新建布局化工園區(集中區)和化工企業。鼓勵距離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岸1公里范圍以外,或者搬離、進入合規園區。……按規定執行國家行業標準中的特別排放限放標準》(DB32/3151-2016)、《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執行最低濃度限值。……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要落實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許可證、應急預案備案等制度,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則》(GB5085.7-2019)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等,建立危險廢物產生、出入庫、轉移、利用處置等臺賬,并在“理系統”如實申報,省內轉移危險廢物的,必產業政策,符合“三線一單”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現有廠區滿足相關安全、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各類危廢均得到合理、有效處置;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金陵分公司大氣污染物執行標準》(GB31570-2015)危廢在產生、出入庫、轉范化進行,落實了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許可并在“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因此,符合蘇政辦〔2019〕15號的要求須執行電子聯單。……規范化管理的通知》(蘇政發〔2020〕94號)目,不屬于新建和擴建項目,不涉及落后工藝、裝淘汰和禁止目錄(2020年本)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因此,符合蘇政發〔2020〕94號文件要求。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要大幅壓減化工生產企業數量,不得新增化工生產企業、新建擴建化工生產項目;其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轉型、調整退出、過渡等具體實施方案,妥善做好相關后續工作。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外現有化工生產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定位為化工重點監測點。重點6監測點在不新增供地和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情相符況下可以實施產業政策鼓勵類、允許類的技術改造項目。其余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外化工生產企業一律不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環保、節能、信息化智能化、產品品質提升技術改造項目除外)。要按照機構不撤、標準不降、設施不停的要求,切實加強原有化工園區安全環保管理,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環保工作標準。要及時研究謀劃園區產業轉型和規劃編制,推進轉型發展。金陵分公司為已認定的化工《關于加強全省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外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本項目位生產企業規范化管理的通知》(蘇化治辦〔2021〕4號)于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現有廠區內,未新增用地;項目鼓勵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通過信息化改造,不新增廢水排放,廢氣排放依靠技術支撐實現安全風險的常態化、智慧量在廠內平衡后,不增加全7化管控。鼓勵企業在不新增供地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情況下,實施產業政策鼓勵廠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相符類、允許類的技術改造項目,但不得新建、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不屬擴建《環境保護綜合名錄》等文件明確的高污染項目。鼓勵企業加快“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積極創建智能車間、智能工廠和綠色工廠。于新建和擴建項目,不屬于《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中高污染項目。因此符合蘇化治辦〔2021〕4號要求。《關于加強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區域削減措施監督管理的通知》(環辦環評〔2020〕36號)本次新增污染物在廠內平衡,不占用區域削減源。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廢氣排(一)嚴格區域削減要求。建設項目應滿足放量在廠內平衡后,不增加區域、流域控制單元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金陵8要求。所在區域、流域控制單元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的,建設項分公司及環評編制單位承諾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導則相符目應提出有效的區域削減方案,主要污染物等文件測算建設項目主要污實行區域倍量削減,確保項目投產后區域環染物排放量,并對其準確性境質量有改善。所在區域、流域控制單元環負責。境質量達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的,金陵分公司承諾報批本項目原則上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實行區域等量削環境影響報告書前,將環境減,確保項目投產后區域環境質量不惡化。區域削減方案應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要求,同時符合國家和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影響報告書全本向社會公開。(二)規范削減措施來源。區域削減措施應明確測算依據、測算方法,確保可落實、可檢查、可考核。削減措施原則上應優先來源于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含關停、原料和工藝改造、末端治理等)。區域削減措施原則上應與建設項目位于同一地級市或市級行政區域內同一流域。地級市行政區域內削減量不足時,可來源于省級行政區域或省級行政區域內的同一流域。……(四)明確環評單位和評估單位責任。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單位,在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時,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導則等文件測算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并對其準確性負責。……(十一)加強信息公開。建設單位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前,應將區域削減方案及落實承諾與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本一并向社會公開。環境影響報告書批復后,建設單位應每年向社會公開削減措施落實進展。《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化工園區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規〔2023〕16號)金陵分公司為已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本項目位于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現有廠區內,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廢氣排放量在廠內平衡后,不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不屬于新建和擴建項目,因此符合蘇政規〔2023〕16號要求。第三十七條化工重點監測點可以在不新增供地、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情況下新9建、改建、擴建化工項目,確需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研究后在相符縣級行政區域內調劑平衡。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長江經濟帶合規園區外化工重點監測點不得新建、擴建高污染化工項目。《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雨水排放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污防攻堅指辦〔2023〕71號)評估,并制定雨水管理制施;金陵分公司雨水排放口已設置明渠或觀察井,各雨水排口的明渠或檢查井規格均滿足要求。各雨水排口現有工業企業應結合環境風險評估,制定雨水管10理制度,規范雨水排放行為,繪制管網分布圖,標明雨水管網、附屬設施(收集池、檢相符查井、提升泵等),以及排放口位置和水流流向,并標明廠區污染區域。污染區域的初期雨水收集管網及附屬設施宜采用明溝或暗涵(蓋板鏤空)收集輸送,初期雨水收集池前設置分流井、收集池內設置3#6#碼頭雨水排口態環境部門聯網。在線監測設備聯動。金陵分公司擬對煉油3#碼頭雨水排口、煉油6#碼頭雨水排口增設視頻監控設備,預計于2024年底實施完成。流量計或液位計,可將收集池的液位標高與切換閥門開啟連鎖,通過設定的液位控制閥門開啟或關閉,實現初期污染雨水與后期潔凈雨水自然分流。雨水排放口前須設置明渠或取樣監測觀察1.50.5米,檢查井底部要低于管渠底部0.3米以上,內側貼白色瓷磚。工業企業雨水排放口應按相關規定和管理要求安裝視頻監控設備或水質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雨水排放口前應安裝自動緊急切斷裝置,并與水質在線監控設備連鎖《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控制標準>理銜接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3〕154號)金陵分公司危廢庫已按照蘇環辦〔2024〕16號、蘇環辦〔2020〕401號等文件要求設置,設置了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視頻記錄保存時間至少為3個月廢物識別標志更換,各貯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含貯存點)應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蘇環辦〔2019〕327號)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上線運行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0〕401號)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視頻監控應11確保監控畫面清晰,視頻記錄保存時間至少為3個月。相符做好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更換。各涉廢單位(包括納入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管理)要嚴格按202371物識別標志更換,確因采購流程等問題無法2023831日。在落實《規設施標志樣式應增加“(XX號)”編號信息,貯存點應設置警示標志。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和貯存點標志牌樣式詳見附件。《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全省生態環境安全與應急管理“強基提能”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蘇環發〔2023〕5號)主體責任,制定了相關制12推動環境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建立企業環境安全責任“三落實三必須”機制。落實主要任、崗位人員直接責任,并將“三落實三必須”執行情符合負責人環境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必須對企業況納入常態化環境安全隱患環境風險物質和點位全部知曉、風險防控體排查內容;系全部明晰;落實環保負責人主管責任,必金陵分公司已按照《江蘇省須對企業風險源防控應對措施應急物資和救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援力量情況全部知曉;落實崗位人員直接責告進行回顧性評估和修訂事故廢水不排入外環境。各雨水排口除現有3#碼頭和6#碼頭雨水排口外均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及水質在線監控設備,已制定煉油3#碼頭雨水排口、煉油6#碼頭雨水排口增設視頻監控設備計劃,預計于2024年底實施完成。任,必須對應急處置措施、應急設施設備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企業“三落實三必須”執行情況納入常態化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內容,執行不到位的,作為重大隱患進行整治。……2023年底前省廳修訂出臺《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一圖兩單兩卡”管理,即繪制預案管理“一張圖”,編制環境風險辨識、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兩個清單”,實行環境安全職責承諾、應急處置措施“兩張卡”按規定對應急預案和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回顧性評估和修訂,開展驗證演練,較大以上風險企業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構筑企業“風險單元--設置環境風險單元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截流、導流措施,建設排水管網雨污分流系統和事故應急池等事故水收集設施,廠區雨水排口配備手自一體開關切換裝置,上述點位均接入企業自動化監控系統。重大、較大風險企2024年底、2025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要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將在線監測數據接入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系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2021年11月2日)價章節,項目改造后,I加氫裂化裝置碳排放強度為0.121tCO2e/t煉油產品,小0.22tCO2e/t煉油產品,36.65kgce/t原料,優于行業水平。本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不屬于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行業項目;項目廢水廢氣排放量較小,通過總量平衡方案平衡在廠內平衡后,不增加區域總量;同時本項目的建設不改變金陵分公司現有項目煉油能力。與兩高項目分析具體見表1.4-16。擬建項目為技術改造類項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2030化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以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碳達峰行動。在國家統一規劃的前提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峰。統籌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健全排放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13監管制度,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符合……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關口,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推動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氧化鋁、煤化工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嚴控新增煉油產能。……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管制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公司為已認定的化工重點監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落實到測點企業。項目不新增廢水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排放,廢氣排放量通過總量清單,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平衡方案平衡在廠內平衡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后,不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用。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總量。項目的建設與《省政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開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生態環境政策的社會經濟影響評估。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南京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2023年版)文件要求相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促進煉油行業本項目為技術改造類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淘汰類,符合文件要求,項目建成后不新增煉油產能,不新增燃煤自備電廠;壓力,優化了全廠產品結涉及新增延遲焦化裝置;36.65kgce/t原料,優54.2kgce/t先進水平;煉油部分能耗7.2kgce/t原油·能量因數,優于標桿水平kgce/t原油·能量因數);項目不涉及落后淘汰設備,所采用的反應器、加熱爐、換熱器等均為高效設備;綠色創新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3〕1364號)嚴控新增煉油產能。新建煉油及擴建一次煉油項目應納入經國家批準的相關規劃,實行產能減量置換和污染物總量控制,能效達到AA級指標要求。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新建煉廠的常減壓裝置規模1000萬噸/環保、碳排放等指標約束,原則上不再新增燃煤自備電廠(鍋爐)。推進煉廠改造升級。推進現有煉廠向組分煉油、分子煉油轉變,優化煉油總流程。引導現有煉廠加快產品結構調整和生產技術改造,提高清潔油品、特色油品、化工原料、化工產品的生產靈活性。鼓勵已有煉廠改造14升級、上優汰劣,穩妥有序推動企業實施產能優化整合,依托現有煉廠按照產能減量置符合換原則對已建常減壓裝置進行改擴建(不視為新建),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發展。嚴格控制新增延遲焦化生產規模,新建裝置需配套建設密閉除焦設施,加快推進現有敞開式延遲焦化裝置密閉化改造及效果評估。完善煉油行業管理。國家有關部門組織對煉油企業的主要裝置、產能、原油來源、能效水平等進行核查,建立煉油行業信息平臺,健全行業數據報送機制。嚴禁以重油深加工、原料預處理、瀝青、化工項目等名義違規核準或備案新建煉油及擴建一次煉油項目,加強對新建及擴建原油二次加工裝置的管理,梳理具備原油二次加工能力的項目。加強頂層設計,研究制定新形勢下全國煉油規劃方案,不斷完善煉油產業政策。加強能效水效管理。各地組織對能效在基準水平以下煉油企業用能情況進行重點核查,業建立完善水管理制度,加強廢水循環利用,開展水效對標達標。實施工藝裝備升級。擴大電氣化終端用能設備使用比例,加快淘汰更新低效電動機等用電設施。鼓勵對現有加熱爐、換熱器的熱效率實施運行診斷和優化。鼓勵企業加快推進大型反應器、高效加熱爐、高效換熱器、催化裂化高效煙機等關鍵設備的改造升級。與長江保護相關文件的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與長江保護相關文件的相符性分析見表1.4-5。1.4-5與長江保護相關文件的相符性分析序號文件本項目相符性1《關于印發<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的通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長江辦〔2022〕7號)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等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廠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司現有排放口,不新增排口;金陵石化(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目,不屬于新建和擴建項1119.13m,1569.1m,不在長(試行,2022年版)》要求。相符2《關于印發〈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版)〉江蘇省實施細則擬建項目邊界距項目距長江1119.13m,距濱江河相符的通知》(蘇長江辦發〔2022〕55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符合蘇長江辦發〔2022〕號要求。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五號)“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范圍;且項目為在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廠區現有裝置內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和重要的技改項目,不屬于新建和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擴建項目,金陵分公司為已尾礦庫;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和3長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推動鋼鐵、石油、化工、有色金屬、建材、船地方產業政策,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相符舶等產業升級改造,提升技術裝備水平;不涉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推動造紙、制革、電鍍、印染、有色金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項目屬、農藥、氮肥、焦化、原料藥制造等企也不屬于落后產能和過剩產業實施清潔化改造。企業應當通過技術創能行業項目;項目不新增廢新減少資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排放,廢氣排放量在廠內長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快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平衡后,不增加全廠污染物4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52號)“優化產業結構布局。長江干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禁止新增化工園區,依法淘汰取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范圍;且項目為在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廠區現有裝置內相符1公里范圍內新建化工生產企業;對沿l公里范圍內違法違規危化品碼頭、化險的化工等企業搬遷進入合規工業園區”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廢氣排放量在廠內平衡后,不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總此符合蘇政發〔2019〕52號文的要求。《市政府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6〕234號)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不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寧政發〔2016〕234號文的要求。“加快建設綠色低碳環保的現代產業體系,深入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化改造,推5動石化、汽車、鋼鐵等支柱產業和紡織、建材、食品等傳統產業優化調整、轉型升相符1區和危化品碼頭,嚴格限制在長江沿線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項目。”《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實施規劃》(2017.12)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不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總中“切實維護和改善長江水質”的要求。“嚴格控制高耗水行業發展。……限制南京等地鋼鐵行業、蘇州等地紡織行業規模,嚴格控制南京等地區的老石化基地的工業用水總量。鼓勵電力、化工、石化等高耗水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優化沿江企業和碼頭布局。嚴格按照區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加強分類指導,確定工業發展方向和開發強度,優化產業布局6和規模,沿江地區不再新布局石化項目。嚴格控制沿江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相符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印染、造紙等項目環境風險。……實行負面清單管理。長江沿線一切經濟活動都要以不破壞生態環境為前提,配合國和環境準入的清單式管理要求。……1公里范圍內布局新建重化工園區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項目”《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7(2018.4.10實施)長江岸線控制利用區內禁止下列行為:1119.13m,距濱江河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相符(一)建設可能影響防洪安全、河勢范圍;且項目為在金陵分公穩定、設施安全、岸坡穩定以及加重水土司煉油部分廠區現有裝置內流失的項目;的技改項目,不屬于新建和(二)建設可能對生態敏感區以及水擴建項目;項目位于金陵分源地有明顯不利影響的危化品碼頭、排污公司現有廠區內,不新增用口、電廠排水口等項目;地,不屬于影響防洪安全、(三)在飲用水水源地準保護區內新河勢穩定、設施安全、岸坡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項目,或者改穩定以及加重水土流失的項建增加排污量的項目;目,不屬于危化品碼頭、排(四)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建設污污口、電廠排水口等項目。染環境、破壞資源、景觀的生產設施,或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水源地準者建設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排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實驗放標準的其他項目;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五)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驗區。項目廢水處理后全部內圍墾或者建設排污口;回用,不外排,不會降低長(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江環境功能類別。符合《南為。京市長江岸線保護辦法》的要求。《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修訂)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染防治條例》要求。“在沿江地區新建、改建或者擴建石油化工項目應當符合省沿江開發總體規劃和城8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在省沿江開發總體規相符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區域范圍外限制新建、改建或者擴建石油化工等項目;確需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經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注:金陵石化(含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為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南京市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擬建項目位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簡稱“金陵分公司”)現有廠區范圍內。與相關揮發性有機物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與《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3號)相符性分析表1.4-6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控制項目控制內容本項目情況相符性重點行業治理任務VOCs制及有機化學品、合成樹脂、合成纖維、VOCs密封點泄漏、廢水和循環水系統、儲罐、VOCs金陵分公司已針對廠內廢VOCs治置長明燈、視頻監控裝置符合控制項目控制內容本項目情況相符性工作,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重點區域要進一步加大其他源項治理力度,禁止熄滅火炬系統長明燈,設置視頻監控裝置;推進煤油、柴油等在線調和工作;非正常工況VOCs,應吹掃至火炬系統或密閉收VOCsVOCs含量涂料。氣均接入火炬系統進行處VOCs治理,非正理。LDAR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規定,建立臺賬,開展泄漏檢測、修復、質量控制、記錄管理等工作。加強備用泵、在用泵、調節閥、攪拌器、開口管線等檢測工作,強VOCs密封點納入檢測計劃中。參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有關設備與管VOCs業密封點泄漏加強監管。金陵分公司自2011年底開始實施泄漏檢測與整改(LDAR)35臺檢測儀(檢測儀)到了較好的實施LDAR體系中,參照《揮發準》有關設備與管線組件VOCs泄漏控制監督要求,對裝置密封點泄漏加強監管。符合VOCs加大廢水集輸系統改造力度,重點區域現有企業通過采取密閉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溝、渠、井等敞開式集輸方式。全VOCs理,集水井(池)、調節池、隔油池、氣浮池、濃縮池等應采用密閉化工藝或密閉收集措施,配套建設燃燒等高效治污設VOCs密閉收集,實施脫臭等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加強循環水監測,重點區域內石化企業每六個月至少開展一次循環水塔和含VOCs物料換熱設備進出口總有機碳(TOC)或可吹掃有機碳(POC)監測工作,出口濃度大于進口濃度10%的,要溯源泄漏點并及時修復。煉油部分現有廢水和循環水系統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減少無組織廢氣揮發;改造項目完成后,金陵分公司應進一步加強廢水系統高濃度VOCs廢氣收集與治理,加強循環水監測,應每六個月至少開展一次循環水塔和含VOCs物料換熱設備進出口總有機碳(TOC)或可吹掃有機碳(POC)監測工作符合強化儲罐與有機液體裝卸VOCs治理。加大中間儲罐等治理力度,真實蒸氣壓大于等于5.2千帕(kPa)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鼓勵重點區域對真實蒸氣壓大于等于2.8kPa的有機液體采取VOCs治標準》有關要求進行設置符合控制項目控制內容本項目情況相符性控制措施。儲罐和有機液體裝卸采取末端治理措施的,要確保穩定運行。VOCsVOCs水罐、延遲焦化、合成橡膠、合成樹脂、VOCs全密閉生產工藝,加大無組織排放收集。VOCs爐等直接燃燒處理,污染物排放滿足石化行業相關排放標準要求。酸性水罐尾氣應收集處理。推進重點區域延遲焦化裝置實施密閉除焦(含冷焦水和切焦水密閉)改造。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合成纖維等推廣使用密閉脫水、脫氣、摻混等工藝和設備,配套建設高效治污設施。金陵分公司已開展延遲焦化裝置實施密閉除焦(含冷焦水和切焦水密閉)改造,酸性水尾氣收集處理工作;技改項目生產過程在密閉系統中進行,原料、產品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減少無組織排放。符合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表1.4-7《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相符性分析章節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5.1基本要求VOCs袋、儲罐、儲庫、料倉中。VOCs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VOCs5.2條規定。托現有。良好。符合5.2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儲罐特別控制要求儲存真實蒸氣壓≥76.6kPa機液體儲罐,應采用低壓罐、壓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儲存真實蒸氣壓≥27.6kPa但<76.6kPa且儲罐容積≥75m3罐,以及儲存真實蒸氣壓≥5.2kPa但<27.6kPa且儲罐容積≥150m3的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頂罐和固定頂少儲罐密封損符合章節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a)采用浮頂罐。對于內浮頂罐,浮頂與罐壁之間應采用浸液式密封、機械式鞋形密封失,已對現有儲罐進行更加高效等高效密封方式;對于外浮頂罐,浮頂與罐的密封改造工壁之間應采用雙重密封,且一次密封應采用作。浸液式密封、機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b)采用固定頂罐,排放的廢氣應收集處理并滿足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要求(無行業排放標準的應滿足GB16297的要求),或者處理效率不低于90%。c)采用氣相平衡系統。d)采取其他等效措施。6.1基本要求6.1.1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6.2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6.2.1裝載方式揮發性有機液體應采用底部裝載方式;若采用頂部浸沒式裝載,出料管口距離槽(罐)底部高度應本次改造項目物6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小于200mm。6.2.2裝載控制要求裝載物料真實蒸氣壓≥27.6kPa且單一裝載設施的年裝載量≥500m3的,裝載過程應符合下列規定料運輸、裝卸均依托現有設施,金陵分公司物料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物料均采用底部裝載。符合之一:a)排放的廢氣應收集處理并滿足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要求(無行業排放標準的應滿足GB16297的要求),或者處理效率不低于80%;b)排放的廢氣連接至氣相平衡系統。7.1.1物料投加和卸硫后燃料氣回a)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無法;7工藝過程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b)粉狀、粒狀VOCs物料應采用氣力輸送方式或采用密閉固體投料器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無法密閉投加的,應在密閉空間內操符合作,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廢氣應排至除塵設施、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c)VOCs物料卸(出、放)料過程應密閉,卸料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章節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通過各自排氣筒達標排放;工藝7.1.2化學反應a)反應設備進料置換廢氣、揮發排氣、反應尾氣等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廢氣收集處理后可達標排放。b)在反應期間,反應設備的進料口、出料口、檢修口、攪拌口、觀察孔等開口(孔)在不操作時保持密閉;7.1.5VOCs產品的包裝VOCs物料混合、攪拌、研磨、造粒、切片VOCsVOCs廢VOCs與《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相符性分析表1.4-8與環大氣〔2020〕33號符合性分析序號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1VOCs材料名稱、成分、VOCs含量、采購量、使用量、庫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關證明材料。采用符合國家VOCs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VOCs含量(質量比)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和處理措施。金陵分公司按規范建立原輔材料臺賬,記錄VOCs原輔材料相關信息符合2202071日起,全面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重點區域應落實無組織排放特別控制要求。……企業在無組織排放排查整治過程中,在保證安VOCs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儲存環節應采用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裝卸、轉移和輸送環節金陵分公司已針對廠內廢水、循環水、儲罐、有機液體裝卸等開展VOCs治理工作;金陵分公司生產過程在密閉系統中進行,原料、產品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閃蒸氣、低分氣、塔頂氣等回收脫硫后符合序號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生產和使用環節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廢氣,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非取用狀態時容器應密閉。處VOCsVOCs廢料(渣、液)加蓋、封裝等方式密閉,妥善存放,不得隨意丟棄,715日前集中清運一次,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處置單位在貯存、清VOCsVOCs的集輸、儲存和處理環節,應加蓋密閉。可通過各自排氣筒達標排改造工作3VOCs2000個的,應全面梳理建立臺賬,6-9月完成一輪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及時修復泄漏源;石油煉制、石油化工、合成樹脂企業嚴格LDAR工作,加強備用泵、在用泵、調節閥、攪拌器、開口管線等檢測工作,強化質量控制;要將VOCs治理設施和儲罐的密封點納入檢測計劃中。LDAR工作;VOCs泄漏控制監泄漏加強監管。符合金陵分公司已對照環大氣〔2020〕33號相關要求進行執行,符合環大氣〔2020〕33號文件要求。與《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環大氣〔2021〕65號)相符性分析表1.4-9與環大氣〔2021〕65號符合性分析序號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一、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企業應按照標金陵分公司已針對廠內廢1準要求,根據儲存揮發性有機液體的真實應有孔洞、縫隙(水、循環水、儲罐、有機液體裝卸等開展VOCs治理工作;金陵分公司生產過程在密閉外);除采樣、計量、例行檢查、維護和系統中進行,原料、產品均其他正常活動外,儲罐附件的開口(孔)采用密閉管道輸送。生產過應保持密閉。程中產生的閃蒸氣、低分序號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流量、裝載量等相關參數應滿足設計要深度治理氣、塔頂氣等回收脫硫后燃料氣回用,不外排。有組織廢氣主要為加熱爐煙氣均可通過各自排氣筒達標排放;工藝廢氣收集處理后可達標排放。金陵分公司油品等物料儲存于儲罐中,儲罐為浮頂罐和固定頂罐,儲罐密封良好;儲罐現有密封已經符合國家規范要求,但公司為了進一步減少儲罐密封損失,已對現有儲罐進行更加高效的密封改造工作。物料運輸、裝卸均依托現有設施,金陵分公司物料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物料均采用底部裝載,并設置相應油氣回收及廢氣治理措施。筑物加蓋,全過程收集廢2套高濃度尾氣治理裝置,1套低濃度尾氣后達標排放。敞開液面逸散。石油煉制、石油化工企業VOCs應密閉。通過采取密閉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溝、渠、井等敞開式集輸方式,減少集水井、含油污水池數量;含油污水應密閉輸送并鼓勵設置水封,集水井、提升池或無移動部件的含油污水池可通過安裝浮動頂蓋或整體密閉等方式減少廢氣排放。池體密閉后保持微負壓狀態,可采用U負壓情況,密封效果差的加快整治。污水處理場集水井(池)、調節池、隔油池、氣浮池、混入含油浮渣的濃縮池等產生的VOCs處理+催化氧化、焚燒等高效處理工藝。低VOCs污水均質罐、污油罐、浮渣罐及酸性水罐、氨水罐有機廢氣鼓勵收集處理。對開6進口和出口的循環冷卻水中的總有機碳(TOC)濃度進行檢測,若出口濃度大于進口濃度10%,要溯源泄漏點并及時修復。2泄漏檢測與修復。石油煉制、石油化工、LDAR工VOCs罐連接的密封點納入檢測范圍。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開展泄漏檢測、修復、質量控制、記錄管理等工作。LDAR工作;VOCs泄漏控制監泄漏加強監管符合3VOCs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并保持負壓運行。對采用局部收集方式的企業,距廢氣金陵分公司生產過程在密閉系統中進行,原料、產品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閃蒸氣、低分符合序號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VOCs0.3m/s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應密閉、無破損。……VOCs方式;有機液體進料鼓勵采用底部、浸入管給料方式;固體物料投加逐步推進采用排放。密閉式投料裝置。……有機廢氣治理設施。新建治理設施或對現金陵分公司采用多種組合方式處理VOCs廢氣,屬于《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3號)《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實用手冊》中的適用工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環辦〔2021〕218號)的要險廢物及時清運。符合有治理設施實施改造,應依據排放廢氣特征、VOCs選擇治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宜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除惡臭異味治理外,一般不使用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術。加強運行維護管理,做到治理設施及生產設備“先啟后停”,在治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VOCs停運治理設施;及時清理、更換吸附劑、吸收劑、催化劑、蓄熱體、過濾棉、燈管、電器元件等治理設施耗材,確保設施能夠穩定高效運行;做好生產設備和治理設施啟停機時間、檢維修情況、治理設施耗材維護更換、處置情況等臺賬記錄;4于VOCs治理設施產生的廢過濾棉、廢催化劑、廢吸附劑、廢吸收劑、廢有機溶劑等,應及時清運,屬于危險廢物的應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理處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藝的企業,應根據廢氣排放特征,按照相關工程技術規范設計凈化工藝和設備,使廢氣在吸附裝置中有足夠的停留時間,選擇符合相關產品質量標準的活性炭,并足額充填、及時更換。采用顆粒活性炭作為800mg/g蜂窩活性炭作為吸附劑時,其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采用活性炭纖維作為吸附劑時,其比表面積不低于1100m2/g(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藝宜采用顆粒活性炭作為吸附劑。活性炭、活性炭纖維產品銷售時應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材料。采用催化燃燒工藝的企業應使用合格的催化劑并足額添加,催化劑床層的設計空速宜低于40000h-1。采用非連續吸脫附治理工藝的,應按設計要求及時解吸吸附的序號控制內容金陵分公司情況相符性VOCs,解吸氣體應保證采用高效處理工藝(RTO)760℃,催化燃燒裝置(CO)燃燒溫度一般不低于300℃,相關溫度參數應自動記錄存儲金陵分公司已對照《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環大氣〔2021〕65號)相關要求進行執行,符合環大氣〔2021〕65號文件要求。VOCs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有關要求的通知》(寧環辦〔2021〕28號)相符性分析表1.4-10與寧環辦〔2021〕28號相符性分析一覽表序號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分析1嚴格標準審查。環評審批部門按照審批權限,嚴格排放標準審查。有行業標準的嚴格執行行業標準,無行業標準的應執行國家、江蘇省相關排放標準,鼓勵參照天津市《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等標準中最嚴格的標準。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并執行廠區內VOCs特別排放限值。本項目屬于〔C2511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并執行廠區內VOCs特別排放限值符合2部門嚴格排放總量審查(的建設項目)。VOCs排放量優先采用國家大氣源VOCs排放(含有組織、無組織排放)2倍削減替代。對未完成VOCs總量減排任務的區(園區),暫緩其涉新增VOCs排放的建設項目審批。具體按照我市相關總量管理要求執行。項目新增廢氣通過總量平衡方案在廠內平衡后,不新增污染物排放,不增加區域總量符合3VOCs無組織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應嚴格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等有關要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5VOCs管控評價,詳細描述采取的VOCs廢氣無組織控制措施,充分論證其可行性和燃料氣回用,不外排。油符合可靠性,不得采用密閉收集、密閉儲存等簡單、籠統性文字進行描述。……加強載有氣態、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的管理,動靜密封點2000個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中應明確要求按期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嚴格控制跑冒滴漏和無組織泄漏排放。……涉VOCs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中應明確要求規范建立管理臺賬,記錄主要產品產量等基本生產信VOCsVOCs含量(使用MSDS等),用量、庫存量及廢棄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品等物料依托現有儲罐中,儲罐為浮頂罐和固定頂罐,儲罐密封良好,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金陵分公司按規范建立原輔材料VOCs原輔材料相關信息;已根據《石化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規定,開展LDAR2011開始實施泄漏檢測與整改(LDAR)35臺檢測儀(揮發性有毒氣體檢測儀)及氣體泄漏紅外熱像儀,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在各運行部和相關單位均得到了較好的實施。本項目原料來自于上游裝置,產品為高品質溶劑油,生產過程在密閉系統中進行,原料、產品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金陵分公司按規范建立原輔材料臺賬,記錄VOCs原輔材料相關信息。做好“以新帶老”VOCs排放的新、改、擴建項目,要貫徹“以新帶老”原則,鼓勵現有VOCs生產工藝、原輔材料使用、治理設要求填報本項目排污信統。4的低效處理技術。符合做好與排污許可制度的銜接。將排污許可證作為落實固定污染源環評文件審批要求的重要保障,結合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和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嚴格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查。本項目的建設符合《關于進一步加強涉VOCs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有關要求的通知》(寧環辦〔2021〕28號)的要求(蘇環辦〔2019〕36號)相符性分析表1.4-10與蘇環辦〔2019〕36號相符性分析一覽表序號文件(蘇環辦〔2019〕36號)要求本項目情況分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1)建設項目類型及其選址、布局、規模等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2)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未達本項目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項目所在地除大氣外,其余符合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且建設項目擬采取環境質量均達到國家或地的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3)建設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無法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4)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未針對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有效防止措施;(5)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263專項行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的逐步推的措施可以實現達標排放;已針對現有問題提出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改造措施;本報告基礎資不明確、不合理。料真實,評價內容完整、結論合理。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2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報本項目不涉及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符合告表。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總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3置條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符合評價文件審批前,須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1)規劃環評要作為規劃所包含項目環評的重要環評,依法不予審批。(2)對于現有同類型項目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嚴重、環境違法違規現象多發,致使環境容量接近或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在4業的項目環評文件。(3)對環境質量現狀超標的未達到環境質量目標考核要求的地區,除民生項目263專項行動、大符合與節能減排項目外,依法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排放進,區域大氣環境將得到相應重點污染物的項目環評文件。逐步改善。除受自然條件限制、確實無法避讓的鐵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訊、輸變電等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外,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嚴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依法不予審批新建工業項目和礦產開發項目的環評文件。1布局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嚴格化工項目環評審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范圍;且為在金陵分公司5批,提高準入門檻,新建化工項目原則上投資額不得低于10億元,不得新建、改建、擴建三類中間體項目。煉油部分廠區現有裝置內的技改項目,不屬于新建和擴建項目,不屬于三類符合中間體項目;金陵分公司為已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6禁止新建燃煤自備電廠。在重點地區執行《江蘇省化工鋼鐵煤電行業環境準入和排放標準》。燃煤電廠2019年底前全部實行超低排放。本項目不涉及符合7VOCs油墨、膠粘劑等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符合8企業(水平及油品質量升級、結構調整以外的改擴建項目),(含搬遷)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已經依法完成規劃環評審查的化工園區。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頭。擬建項目邊界距長江1569.1m,不在長江一公里范圍;且為在金陵分公司煉油部分廠區現有裝置內的技改項目,不屬于新建和擴建項目,不屬于三類中間體項目;金陵分公司為已認定的化工重點監測點企業;項目不涉及危化品碼頭符合9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本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符合10禁止審批無法落實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途徑的項處置能力、且需設區市統籌解決的項目。本項目產生的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現有項目已簽訂危廢協議,危廢均得到合理處置。符合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19〕36號)的要求。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服務工作的指(蘇環辦〔2020〕225號)相符性分析表1.4-11與蘇環辦〔2020〕225號相符性分析一覽表序號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分析1一、嚴守生態環境質量底線堅持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開發建設活動不得突破區域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一)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且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的,一律不得審批。(二)加強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聯動,對不符合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的項目環評,依法不予審批。規劃所包含項目的環評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的逐步推善。劃(2011-2020)》、《江蘇省“十四五”化工產業高端發展規符合內容,可根據規劃環評結論和審查意見予以簡化。(三)切實加強區域環境容量、環境承載力研究,不得審批突破環境容量和環境承載力的建設項目。(四)應將“三線一單”作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重要依據,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從嚴把好環境準入關。劃》等規劃要求。總量平衡方案平衡在廠內平衡后,不增加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環境承載力的建設項目。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2二、嚴格重點行業環評審批聚焦污染排放準入關。(五)措施。(六)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水平原則上應達國內先進以上水平,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執行超低排放或特別排放限值標準。(七)嚴格執行《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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