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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ssionstandardsforodor2018-12-27發布2019-01-01實施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I Ⅱ1適用范圍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5污染物監測要求 56實施與監督 6附錄A(規范性附錄)內插法計算排氣筒最高允許排放速率 7附錄B(規范性附錄)等效排氣筒的有關參數計算方法 8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天津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天津市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管理,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護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對《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DB12/-059-95)的修訂,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增加了11種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收嚴了部分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調整了排氣筒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的計算方法;——更新了監測要求。本標準為通用型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天津市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國家或天津市已發布的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惡臭排放控制要求按其規定執行;未規定的惡臭排放控制要求按照本標準執行。本標準由天津市生態環境局提出并歸口。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國家環境保護惡臭污染控制重點實驗室。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亙、盧志強、鄒克華、荊博宇、商細彬、楊偉華、耿靜、孟潔、魯富蕾、翟增秀、張妍、曹陽、李偉芳、寧曉宇、劉詠、韓萌、李佳音、閆鳳越、肖咸德。本標準由天津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17日批準。本標準于1995年11月首次發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1GB/T14675空氣質量惡臭的測定三點比較式臭袋法GB/T14676空氣質量三甲胺的測定氣相色譜法GB/T14678空氣質量硫化氫、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測定氣相色譜法GB/T14680空氣質量二硫化碳的測定二乙胺分光光度法HJ533環境空氣和廢氣氨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HJ534環境空氣氨的測定次氯酸鈉-水楊酸分光光度法HJ583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HJ584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HJ644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采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HJ683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HJ734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HJ759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819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23.2惡臭污染源責任主體resp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惡臭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用無臭空氣對臭氣樣品連續稀釋至嗅辨員閾值時的稀釋倍數。一定高度的排氣筒任何1h排放污染物(臭氣濃度除外)的質量不得超過的限值。自排氣筒(或其主體建筑構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氣筒出口計的高度,單位為m。惡臭污染源責任主體的法定邊界。若無法定邊界,則指實際邊界。本標準實施之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企業或設施。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新建污染源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執行;現有污染源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惡臭污染源責任主體應對照表1、表2中的控制項目,主動識別其排放的惡臭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使其滿足表1、表2的相應限值。表1惡臭污染物、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限值控制項目1氨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233續表1控制項目4甲硫醇5甲硫醚6789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2-丁酮甲基異丁基酮4續表1控制項目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筒表2惡臭污染物、臭氣濃度周界環境空氣濃度限值控制項目1氨234甲硫醇5甲硫醚6789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2-丁酮甲基異丁基酮無量綱4.3.1排氣筒高度處于表1所列的兩個高度之間時,惡臭污法計算;排氣筒高度大于30m時,應按照30m相應的排放限值執行。內插法見附錄A。應滿足表1的相應限值。55污染物監測要求5.1惡臭污染源責任主體應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國家或天津市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相關規定和排污許可證要求,按照HJ819對惡臭污染物排污狀況及周圍環境質量的影響等情況進5.2惡臭污染源責任主體應對其惡臭污染物控制設施的運行和排放5.3惡臭污染源排氣筒應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GB/T16157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永5.4惡臭污染物監測應按HJ905的要求執行,并采用表3所列的方法標準進行測定。本標準發表3惡臭污染物、臭氣濃度測定方法標準控制項目1氨234甲硫醇5甲硫醚678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測定吸附管采樣-熱脫附9乙苯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測定吸附管采樣-熱脫附6控制項目乙酸乙酯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乙酸丁酯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2-丁酮甲基異丁基酮6實施與監督6.2在任何情況下,惡臭污染源責任主體應遵守本標準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證惡臭7Q=Q+(Qa+1-Q)(h-ha)/(ha+1-h)(A1)8B.1當排氣筒1和排氣筒2均排放同一惡臭污染物,其距離小于該兩根排氣筒的幾何高度之和時,應以一根等效排氣筒代表該兩根排氣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離排氣筒,且均排放同一惡臭污染物時,應以前兩根的等效排氣筒,依次與第三、第四根等排氣筒取得等效值。采用不同順序計算等效排氣筒高度,取最低等效排氣筒高度進行達標判定。B.2等效排氣筒的有關參數計算方法如下。B.2.1等效排氣筒污染物排放速率,按式(B1)計算:式中:Q——等效排氣筒污染物排放速率,kg/h;Q?、Q?——排氣筒1和排氣筒2的污染物排放速率,kg/h。B.2.2等效排氣筒高度按式(B2)計算:h?、h?——排氣筒1和排氣筒2的高度,m。B.2.3等效排氣筒的位置等效排氣筒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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