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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3②地表水:本項目無工業廢水直排,無需設③環境風險:本項目風險物質儲存量較小,未⑥地下水:本項目不涉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2),套集聚區四個區,規劃期限:近期規劃至2025年,遠期規劃至2035年。其中,A南至萬福浜、西至萬福浜、北至金馬塑料;西地塊東至道路、南至萬福浜、西至萬公路、南至農田、西至中大凱化工東廠界、北至農田,規劃面積約6.3公頃。和橋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機械裝備制造產業,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產業,高端紡織,輕工產品為主,同時發展電線電纜、新型建材產業,并宜興中南置業有限公司不動產權證(編號為:蘇(2019)宜興不動產權第0015472),3審查意見本項目情況相符性1、應嚴格按照《報告書》提出的產業定位、相關環保政策、“環境準入清單、產業準入清單(詳見附件)”執行建設項目的環境準入,穩妥、有序推進工業集中區后續開發,并加快清理規范現有企業。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行業類別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屬于輕工產品,符合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的產業定位及環境準入清單、產業準入清單要求。符合2、工業集中區內現有居民點較多,應進一步優化空間布局,重視對區內、外居民點、村莊等敏感目標的保護,區內現有環境敏感點必須按鎮政府計劃及工業集中區開發進度適時實施搬遷,工業集中區內新、擴建項目在滿足防護距離要求的基礎上,其廠界與敏感目標之間設置至少50m的防護距離,改建項目必須滿足項目的環境防護距離要求。的敏感目標為西北側271m處的丁家,本項目以生產車間(整棟廠房)防護距離要求。符合3、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綜合利用”原則加快完善工業集中區污水管網建設進度,確保工業集中區內污水管網全覆蓋,確保入區企業廢(污水)全部納管。加強工業集中區內污水管網及企業的排查,嚴禁泄漏或偷排。本項目購買宜興中南置業有限公司宜興智造園閑置廠房進行生產,該廠區已實施雨污分流,污水已納管,本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污水接管后進入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符合4、工業集中區內實施集中供熱,需進一步完善供熱管網建設進度,供熱管網到位的區域,原則上不得再自建供熱設施,因工藝需求必須自建供熱設施的,應采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作為燃料,嚴禁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強化建設項目揮發性有機物、煙粉塵等大氣污染因子防治措施的落實,提高廢氣捕集、處理效率,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高污染燃料,生產過程僅使用電能;本項目吸塑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經收集后進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再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本項目雕刻產生的少量顆粒物經移動式濾筒煙塵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符合5、工業集中區內不設固危廢處置場所,并需加強固體廢物管理工作,入區企業應從源頭控制實現廢貯存應符合國家《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和《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蘇環辦〔2019〕327號)等有關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邊角料等一般工業固廢按規范處置,員工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準和文件要求,不會造成二次污染。符合6、加強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工業集中區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管理體系。工業集中區及入區企業應按規范要求制定并落實各類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儲備必須的設備物資,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定期對已建企業進行環境風險辨識與排查,與應急管理部門聯動,監督指導入區企業事故應急設施的建設與完善,最大限度防止和減輕事故的危害,確保工業集中區環境安全。本項目建成后擬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符合7、工業集中區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照工業集中區產業定位,合理確定產業結構和發展規模,嚴格控制工業集中區規劃實施后的污染物排放本項目產生的少量的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等在宜興市關停企業減排量符合4總量,區內建設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應納入工業集中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已批復的總量指標中平衡。8、建立健全環境監督管理和環境監測體系,入園建設項目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強跟蹤監測和管理,對地表水、地下水、噪聲、大氣、土壤和企業污水接管口進行跟蹤監測。本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且按照相關要求制定監測計劃進行日常監測。符合經對照《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準入清單、產業準入清單,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限制引入類項目,本項目與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類別本項目情況相符主導產業A區以節能環保(噴泉)設備及相關材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機械裝備制造產業,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產業,高端紡織,輕工產品為主,同時發展電線電纜、新型建材產業,并按照《無錫市印染行業發展專項規劃(2020-2030)》及其規劃環評要求在規劃的印染集聚區內引入印染企業;B區以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導:集裝袋產業園以集裝袋及塑料制品產業為主導;配套集聚區以集裝袋及塑料制品產業、高端機械裝備制造產業為主導。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行業類別屬于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屬于輕工產品,符合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的產業定位及環境準入清單、產業準入清單要求。符合產業準入約束1.禁止引入類: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的建設項目且無法與園區現有項目形成產業鏈的項目;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戰略性新興產年版)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的項目;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禁止發展清單的項目;列入《江蘇省工業和信息政辦發〔2015〕118號)淘汰類清單或能耗限額無法滿足要求的項目;采用落后的生產工藝或者生產設備、沒有能力進行設備和產品升級,清潔生產達不到國內先進水平的項目;《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禁止項目及不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和符合印染專項規劃的項目除外;采用落后裝卸工藝和裝卸設備、無可靠的物料泄露主動監控裝置的倉儲項目;使用列入《中國嚴格限制的有毒化學品名錄》中物質為生產原料,且無可靠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的項目;涉及涂裝工藝的采用不符合《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兩減六治三提升”30號)、《江蘇省涂料中揮發性有機物限量》本項目產品為塑料運轉箱、塑料可循環周轉托盤及外殼,行業類別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屬于輕工產品,符合園區產業定位經查,本項目不屬于禁止建設項目。符合5(DB32/T3500-2019)中要求的涂料的項目;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須達到相關要求。2、限制引入類項目:《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和能耗限額》(蘇政辦發〔2015〕118號)限制類清單。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項目。3、新增重點污染物排放量且無總量指標來源等不符合總量控制的項目禁止建設。本項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園區總量控制要求??臻g布局約束和橋鎮工業集中區的集裝袋產業園和配套集聚區位于太湖一級保護區,B區和殷村港以南500m范圍的A區位于太湖二級保護區,A區其他區域位于太湖三級保護區。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等開發項目以及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3.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項目位于純江路50號中南產業工業集中區A區殷村港以南500m范圍外,根據《關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本項目不屬于化學制漿造紙、制不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生產廢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醫藥生產項目,不設置排污口,生活污水接管排入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符合1.與上位規劃不一致的地塊抓緊調整,穩妥、有序推進工業集中區后續開發。2.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要求。3.園內現有環境敏感點必須按鎮政府計劃及工業集中區開發進度適時實施搬遷,工業集中區內新、擴建項目在滿足防護距離要求的基礎上,其廠界與敏感目標之間設置至少50m的防護距離,改建項目必須滿足項目的環境防護距離要求。本項目產品為塑料運轉箱、塑料可循環周轉托盤及外殼,行業類別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屬于輕工產品,符合園區產業定位和產業準入要求。本項目為新建項目,距離本項目最近的敏感目標為西北側271m處的丁家,本項目以生產車間為計算邊界,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車間與敏感目標的距離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總磷、總氮、SO2、NOx、煙粉塵和揮發性有 機物排放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1.廢氣污染物排放量:SO214.573t/a、NOx66.2367t/a、顆粒 物48.4871t/a、VOCs61.0812t/a。2.水污染物最終排放量:廢水量167.08萬t/a、COD66.83t/a、NH3-N5.012t/a、TN16.71t/a、TP0.5012t/a。本項目產生的少量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總量可在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平衡;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在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已批復的總量指標中平衡。符合環境風險防控1.加強應急預案的編制與演練,開展園區環境風險評估,編制環境風險等級評估報告,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機構和平臺建設,完善環境應急本項目實施后擬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環境風險防范符合6救援隊伍與物資儲備,提升園區環境風險防控水平。2.生產、存儲危險化學品及產生大量廢水的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產生、利用或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3.布局管控,園區內部的功能布局應充分考慮風險源對區內及周邊環境的影響,風險源應遠離區內人群聚集的辦公樓、周邊村莊及河流,以減少對其他項目的影響;不同企業風險源之間應盡量遠離,防止其中某一風險源發生風險事故引起其他風險源爆發帶來的連鎖反應,降低風險事故發生的范圍。4.廢水泄漏安全防范。提高事故狀態下廢水廢液的收集效果,降低轉移、輸送的風險,合理設置應急事故池。根據污水產生、排放、存放特點,劃分污染防治區,提出和落實不同區域面防滲方案,企業內部重點做好生產裝置區、廢水事故池及輸水管道等的防滲工作。5.禁止引進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儲項目及專用物流集散中心項目(A區、B區內企業自配套的危險化學品倉庫項目除外)。措施,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本項目風險單元主要為危廢倉庫、生產車間,擬采取相應的等級的防滲、防漏、防流失措施。本項目設置一般固廢倉庫和危廢倉庫,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均按照相關標準和文件執行。本項目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儲項目及專用物流集散中心項目。資源開發利用要求1.單位土地面積工業增加值≥15億元/km2,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0.4噸標煤/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水耗≤8m3/萬元。2.土地資源總量上限6.499平方公里,建設用地總量上限5.1292平方公里,工業用地及倉儲用地總量上限3.9918平方公里。3.水資源總量上限322.5萬噸/年。4.規劃能源利用主要為電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視發展需求由市場配置供應。禁止新建、成型生物質)、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的項目和設施。本項目不使用煤、生物質(含成型使用的能源為電能,屬于清潔能符合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為新建項目,行業類別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的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經查7的限制和淘汰類項目;也不屬于《<長江經濟帶發展版)江蘇省實施細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興市實施細則》中的禁止項目;也不屬于《江蘇省產業目錄》(2018年本)中規定的限制和淘汰類項目;也不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版)中規定的禁止和限于環保部發布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中的“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純江路50號中南產目利用宜興中南置業有限公司宜興智造園現有閑置廠房進),地,符合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的用地規劃;本項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目錄(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類項目,不屬于江蘇省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中屬于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淘汰和限制的產業。根據附圖七:和橋鎮三區三線圖,本項目位于和橋鎮城鎮開發區域內,符合三區三線用地規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本項目生活污水接入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集生的廢水經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循環使用,無生產廢8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濕地”直線距離約3.6km,距最近的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滆湖(宜興市)重要濕地”地濕地生態系統保護滆湖湖體水域/26.59NW3.6《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滆湖除現狀水域之外的51.59NW6.0序號具體要求相符性分析太湖流域重點管控區1空間布局約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新建、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本項目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不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禁止項目。本項目設備冷卻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可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宜興市建邦環境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橋污水處理廠處理,生產過程中無含氮、磷生產廢水排放。9上游樂等開發項目以及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3.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2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的污水處理設施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制》。本項目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不屬于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3環境風險管控1.運輸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船舶不得進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3.加強太湖流域生態環境風險應急管控,著力提高防控太湖藍藻水華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本項目設備冷卻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可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宜興市建邦環境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橋污水處理廠處理,不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生產過程中無含氮、磷生產廢水排放。4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制度,推進取用水規范化管理,科學制定用水定額并動態調整,對超過用水定額標準的企業分類分步先期實施節水改造,鼓勵重點用水企業、園區建立智慧用水管理系統。2.推進新孟河、新溝河、望虞河、走馬塘等河道聯合調度,科學調控太湖水位。本項目設備冷卻要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項目用水量較少。根據《2023年度宜興市環境狀況公報》,項目所在區域判定為大氣環境不達標區;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進行年度評價,臭氧濃度未達標,其余指標均達標。無錫市已出臺《無錫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2018-2025年)》,規劃制定了各項大氣污染防治任務,規劃目標到錫市O3濃度達到拐點,除O3以外的主要大氣污染物濃根據《2023年度宜興市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宜興市11個國考斷面中9),本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設備冷卻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排放的生活污水進入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建成投產后對產生的廢氣進行有效處理,噪聲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處理,各污染物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可接受。本項目建本項目利用原有廠房進行生產,不新征土地,不新①與《無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錫環委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對應無錫區管控實施方案》(錫環委辦〔2020〕40號)中的重點管控業集中區。本項目與《無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管控類型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約束(1)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無錫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要(2)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要求。(3)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園區,在居住區和園區、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屬于輕工產品,符合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的用地規劃和發展規劃,符合園區產業定位,本項目以生產車間邊界為計算邊界,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該距離范圍內無學校、居民區等環境敏感點,距本項目最近的敏感點為西北側271m處的丁符合物排控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本項目產生的廢氣量較小,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可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可接受;項目營運期無生產廢水外排,生活污水接管至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放;噪聲經隔聲、減振等措施處理后可達標;固廢均妥善處置零排放。符合環境防控(1)園區建立環境應急體系,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計劃。本項目實施后擬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防止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符合要求(1)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Ⅱ類”(較嚴具體包括:1、除單臺出力大于等于20蒸噸/小時鍋爐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2)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3)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須達到相關要本項目使用的資源能源為水、電,不涉及“II類”燃料;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本項目能耗較小,園區供水、供電設施可滿足項目需求,污染物可達標排放。符合實施細則內容符合性分析相符性河段利用與岸線開發(一)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以及省、無錫市、宜興市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港口碼頭。(二)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碼頭建設,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內,不在自然保護區、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符合三、區域活動(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消減排污量。(四)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長江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六)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七)嚴格執行《宜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宜興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的公告》,禁止在水庫管理范圍內從事建設賓館、飯店、酒店、度假村、療養院或者進行房地產開發等行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響河勢穩定和破壞河道水環境的活動。護區、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保護區,不建設排污口,也不在水庫管理范圍內;本項目距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滆湖湖(宜興市)重要濕地”直線距離約3.6km,距最近的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滆湖湖(宜興市)重要濕地”直線距離約6.0km,本項目符合河段利用和岸線保護負面清單要求。符合(一)禁止在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它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二)禁止在距離長江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三)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江蘇省太湖流域戰略性新興產業類別目錄(2018年本)》明確的相關情況除外)。(四)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六)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內,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不在水生生物保護區及省規定的其它禁漁水域,不在長江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不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禁止投資建設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鋼鐵、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產業發展(七)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八)園區外化工企業項目按照《關于加強全省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外化工生產企業規范化管理的通知》(蘇化治〔2021〕4號)的規定和要求執行。(九)省級以上園區入園項目原則上必須符合園區產業定位;工業園區或集中區外新增用地工業項目必須報市工業項目準入評審辦公室論證。(十)嚴格執行《宜興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相關規定,原則上禁止在燃氣管網和集中供成型生物質燃料的設施,確有需要,須報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實施。(十一)嚴格執行《宜興市固危廢處置工作方案》,禁止新、擴建原料來源于宜興市域以外的危險廢物貯存、填埋處置項目;原則上嚴格控制原料主要來源為市域外的固體廢物資源再利用項目;危險廢物貯存、處置、綜合利用類項目必須進入符合園區產業定位和準入條件的工業園區或集中區。禁止在太湖一級保護區內新、擴建固廢資源綜合利用、處置項目(“治太”項目、民生項目除外)。目;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不屬于化工項目,項目符合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產業定位,利用原有閑置廠房進行建設生產,不新增用地;本項目消耗能源為電能,為清潔能源,不涉及煤炭、重油、渣油、成型生物質燃料等高污染燃料;本項目不屬于危險廢物貯存、填埋處置項目,不屬于固體廢物資源再利用項目。符合(一)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二)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三)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等各級政策中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六)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七)“兩高”項目、商品混凝土、銅加工、PC構件(混凝土預制件)、工業固危廢處置和利用、新上中(工)頻爐等根據我市產業發展導向需要管控的項目,必須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論證后實施。“兩高”項目、銅加工及新上中(工)頻爐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論證,商品混凝土、PC構件(混凝土預制件)項目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論證,工業固危廢處置和利用項目由宜興生態環境局牽頭論證。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不屬于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新增產能項目;本項目符合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產業定位,不屬于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和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不屬于國家和地方政策中明確的限制類、淘不屬于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不屬于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不屬于根據我市產業發展導向需要管控的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發展禁止類項目,與產業發展相符。標準要求項目情況VOCs物料存儲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中。符合。本項目塑料板材采用密封袋裝,存放于室內原料暫存區。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粉狀、粒狀VOCs物料應采用氣力輸送方式或采用密閉固體投料器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無法密閉投加的,應在密閉空間內操作,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廢氣應排至除塵設施、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符合。本項目塑料板材常溫下不產生VOCs,熱加工均在設備內部密閉進行。VOCs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要求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符合。本項目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將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集氣罩)的設置應符合GB/T16758的規定。符合。本項目吸塑工序產生廢氣收集系統按GB/T16758的規定設置。廢氣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應密閉符合。廢氣收集系統的采用密閉管道輸送。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6297或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規定。符合。本項目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污染物排放可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相關標準。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對于重點地區,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采用的原輔材料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除外。符合。本項目吸塑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收集效率85%,處理效率90%。文件名稱文件要求項目情況相符《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生本項目涉及VOCs的物料儲存于密閉包裝袋中;吸塑工序產生的揮發符合污染防治管理辦法》(2018年省政府令第119號)產場所、生產設備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要求設計、安裝和有效運行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或者凈化設施;固體廢物、廢水、廢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廢氣應當收集和處理;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裝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性有機物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再經15m高排氣筒排放;本項目一般固廢收集后按規范處置,危廢擬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全部固廢妥善處置零排放;本項目設備冷卻用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本項目儲存的塑料板材均密閉袋裝放在室內,正常情況下不會產生有機廢氣。《江蘇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控制指南》(蘇環128號)鼓勵對排放的VOCs進行回收利用,并優先在生產系統內回用。對濃度、性狀差異較大的廢氣應分類收集,并采用適宜的方式進行有效處理,確保VOCs總去除率滿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機化工、醫藥化工、橡膠和塑料制品(有溶劑浸膠工藝)、溶劑型涂料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業的VOCs總收集、凈化處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業原則上不低于75%。本項目不屬于有機化工、醫藥化工、橡膠和塑料制品(有溶劑浸膠工藝)、溶劑型涂料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業;本項目吸塑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收集效率85%,處理效率90%。符合《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3通過使用水性、輻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溶劑型油墨,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重點對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含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或密閉空間的,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有行業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非水溶性的VOCs廢氣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噴淋吸收處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術的,應定期更換活性炭,廢舊活性炭應再生或處理處置。本項目不涉及油墨;本項目吸塑工序產生的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本項目有機廢氣處理裝置中的活性炭定期更換,廢活性炭擬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符合《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大氣辦〔2021〕2各地可根據本地產業特色,將其他行業企業涉VOCs工序納入清潔原料替代清單。其他行業企業涉VOCs相關工序,要使用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規定的粉末、水性、無溶劑、輻射固化涂料產品;符合《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規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劑產品;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規定的水基型、本體型膠粘劑產品。本項目不涉及涂料、膠黏劑。符合建設內容無錫德欣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宜興智造園1#地置廠房并進行適應性改造,不新征土地和擴建廠房,同時購置吸塑機、五軸非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料制品業29”中“53塑料制品業292”類中的“其本項目所涉及的安全、消防、衛生、土地等問題不屬于本評價的范圍,請企類別建設內容設計能力備注主體工程生產車間1539.77m21F,原有,混凝土結構原料倉庫201F,原有,混凝土結構,位于生產車間東側輔助循環冷卻水箱容積8m3新增,車間內西側、半地下工程長×寬×高:2×2×2m結構、不銹鋼材質公用工程給水工程312t/a由和橋鎮供水部門供給排水工程240t/a本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員工生活污水接管至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供電工程40萬kWh/a由和橋鎮供電部門供給環保工程廢氣處理設施有機廢氣處理設施1套,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5m高排氣筒FQ-1排放,風量8000m3/h新建顆粒物廢氣處理設施3臺移動式濾筒煙塵凈化器新建、雕刻機呈對稱結構,每對雕刻機工位設置一個廢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接管至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依托中南產業園現有管網固廢治理設施一般固廢倉庫新建,位于生產車間內東側危廢倉庫新建,位于生產車間內東側噪聲治理選擇低噪聲設備、隔聲、減振、合理布局振動措施合理布局,產生振動的設備下增設減振墊序號工程名稱(車間或生產線)產品名稱規格生產能力/年年運行1生產車間偏光片塑料運轉箱24002塑料可循環周轉托盤990*590*103mm1030*630*60mm3塑料外殼1640*1460*4mm1590*970*4,mm20t序號名稱規格數量(臺)備注1吸塑機/4新增2雕刻機/2新增3五軸非金屬加工中心/4新增4沖壓機/2新增6空壓機DSR-75AZV1新增序號物料名稱性狀、成分年消耗量最大儲存量來源及運輸方式1ABS板材固態、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共聚物201外購,汽運2HDPE板材固態、高密度聚乙烯樹脂902外購,汽運3PVC板材固態、聚氯乙烯樹脂2外購,汽運序號名稱理化特性燃燒爆炸毒性毒1ABS低拉伸率,低介電強度。ABS是由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三種化學單體合成。ABS為無毒、無味、顆粒狀,密度為1.08~1.2克/立方厘米。熔點約為170℃,分解溫度約為260℃?;瘜W性能良好,易溶于酮、醛、酯、氯化烴類,如、醋酸乙酯等。染色性及電鍍性能好。電絕緣性能好??扇?2HDPE(高密度聚乙烯樹脂)HDPE是高密度聚乙烯(HighDensityPolyethylene)的縮寫,是一種由乙烯共聚生成的熱塑性樹脂。無味、無臭、無毒、表面無光澤、乳白色蠟狀顆粒,密度約0.920g/cm3,熔點130℃~145℃,分解溫度在300℃。不溶于水,微溶于烴類等。可燃-3PVC(聚氯乙烯樹PVC樹脂,全稱為聚氯乙烯樹脂,是一種極性非結晶性高聚物。PVC樹脂由氯乙烯單體通過聚合反應制成,PVC樹脂的密度大約為1.2g/cm3,不溶于水,熔點約為170℃,分解溫度約為350℃。物理外觀為白色粉末,無毒、無臭。相對密度1.35-1.46,折射率1.544(20℃)不溶于水,汽油,酒精和氯乙烯,溶于丙酮,二氯乙烷,二甲苯等溶劑,化學穩定性很高,具有良好的可塑性。可燃-生產制度:單班8小時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純江路50號中南產業園18棟01號廠房,廠址東側為廠房,南側為無錫市夏氏水藝噴泉有限公司,西側為宜興市威亞環保填料廠,北側為廠房。生產車間自西向東依次為吸塑區、雕刻區、裝配檢驗區,一般固廢倉庫及危廢倉庫位于車間東側。雨水排口設于廠區南側,污水排口生產環節不涉及污染雨水的途徑;本項目產生的固危廢主要為廢氣處理過程中產生活污水依托廠區已設置的污水管網和排口接管至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處接入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接入宜興市建邦和橋污自來水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本項目塑料運轉箱、塑料可循環周轉托盤及外殼制造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見使用,且吸塑機智能化較高,可通過同一生產流程進行生產,僅需調整產品規格 ↓↓↓!N:噪聲1、吸塑:將外購的ABS板材、HDPE板材、PVC板材放入吸塑機進料臺,機器運轉自動將片材送入進料口。首先片材原料在熱氣流的作用下,達到片材各速度的參數下,接著按照模具設置高壓真空吸塑成型,吸塑過程會產生吸塑有機N;的塑料運轉箱送至五軸非金屬加工中心及雕刻機工位,由履帶帶動箱體運轉,五軸非金屬加工中心及雕刻機移動雕臂于箱體上雕刻銘牌,雕刻機頭對箱體僅為簡對工件成型的作用,沖壓僅對工件外緣產生物理作用,該工序不產生粉塵,沖壓機振動產生振動Z、噪聲N;料托盤及配套的外殼,人工裝配后,按要求進行包裝,放入庫房。檢驗不合格的類別代碼產生點污染物主要污染因子去向廢氣G1吸塑有機廢氣1,3丁二烯、苯乙烯、甲苯、乙苯)、氯乙烯、氯化氫集氣罩收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5m高排氣筒FQ-1排放G2雕刻顆粒物顆粒物移動式濾筒煙塵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廢水W1設備冷卻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W2員工生活生活污水接管至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處理N吸塑、雕刻等效連續A聲級Leq(A)采用低噪聲設備,經基礎減振、隔聲、距離衰減后達標排放振動Z沖壓連續等效Z振級VLzeq合理布局,產生振動的設備下增設減振墊廢物吸塑、檢驗不合格品廢塑料按規范處置雕刻邊角料廢塑料/原料使用廢包裝袋廢包裝袋/廢氣處理廢濾筒廢濾筒/廢氣處理廢活性炭揮發性有機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設備保養廢礦物油廢礦物油/危廢存放廢油桶沾染危廢的包裝桶/職工生活生活垃圾果皮、紙屑等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本項目為無錫德欣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新建項目,企業購買宜興中南置業有限公司宜興智造園標準廠房1559.77平方米,購置吸塑機、五軸非金屬加工中心等國產先進設備進行塑料運轉箱、塑料可循環周轉托盤及外殼的制造項目,不新征土地和擴建廠房。宜興中南置業有限公司宜興智造園標準廠房為新建廠房,故項目與宜興中南置業有限公司的關聯主要在依托購買廠房已設置好的基礎設施。目前廠區內地埋雨污管網及廢水排放口均已建設完成,實現了“雨污分流”為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濃度年均值為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污染物年評價指標現狀濃度μg/m3標準值μg/m3達標情況超標率SO2年均值960達標/NO2年均值354087.5達標/PM10年均值497070達標/PM2.5年均值28.33580.9達標/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質量濃度400030達標/O3日最大八小時均值第90百分位濃度173(最大值)不達標8%項目所在地大氣環境為環境空氣質量功能二類地區,根據《2023年度宜興市環境狀況公報》的監測數據可知,宜興市為環境空氣不達標區域,不達超標原因分析:臭氧污染的成因比較復雜,內因是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在空氣中進行復雜的光化學反應形成,外因則是高溫、強太陽輻射等氣象條件,機動車排出的尾氣中同時含有氮氧化物和碳氫化物,是形成根據達標規劃內容,無錫市主要工作任務包括調整產業結構、工業領域全行業全要素達標排放、調整能源結構與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交通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加強服務業和生活污染防治、推進農業污染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監測點位距項目地東北側1.4公里,監測時間在3年有效時間內,符合引用要求,監測數檢測項目采樣時間檢測點位檢測結果標準值達標情況總懸浮顆粒物(mg/m3)2023.5.23~5.29G1(本項目東北0.185-0.210.3達標31個省考斷面中29個達到或優于Ⅲ類,優Ⅲ率為93.5%。2023年,宜興市4個市控河流斷面水廠房,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興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值為55dB(A項目所在地周圍聲環境質量達《聲環境質量標準》名稱坐標/m保護對象保護內容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mXY后塘-232305居住區環境空氣《環境空氣質量標二類區西北345丁家-298西北271備注:項目以廠區中心位置為原點,正北為Y軸,正東為X軸4、生態環境: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A區范圍內,用地準外樹脂生產塑料制品產生的廢氣排放濃度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產生的廢氣排放濃度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行監測,并執行相應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選擇的監控位置只能對混合后的廢氣進行監測,則應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嚴格的規定執行。本項目為混合后廢氣通過同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一根排氣筒排放,且對混合后的廢氣進行監測,故應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嚴格的規定執行。經查,本項目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丙烯腈、1,3丁二2024年修改單)相關標準,氯化氫、氯乙烯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相關標準。本項目雕刻產生的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企業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中的特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最高允許排放速率kg/h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mg/m3標準來源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丙烯腈苯乙烯氯乙烯氯化氫20//《合成樹脂工業污染(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60排氣筒FQ-1/4.00.5//1//20//8/0.850//50.540.15《大氣污染物綜合排(DB32/4041-2021)0.180.05臭氣濃度2000(無綱量)/20(無綱量)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位置執行標準NMHC6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在廠房外濃度最高點《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廢水: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營運期產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至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處理,尾水達標后排入塘瀆港,污水接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標準級標準要求。污水廠尾水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標《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項目pH(無量綱)CODNH3-NTPTN接管標準50040045870尾水排放標準6~9403(5)0.310(12)本項目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根據《宜興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具體類別晝間[dB(A)]夜間[dB(A)]6555營運期廠界項目所在地鉛垂向Z振級執行《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GB10070-88)“工業集中區”標準要求,即晝間(6:00-22:00)≤75dB,本項目一般固廢的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危險廢物堆存及污染控制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9597-2023)、《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和《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本項目所在地—無錫市是“雙控區”中的酸雨控制區和太湖流域三級保護總量控制指標種類污染物名稱產生量接管量排放量廢氣有組織非甲烷總烴0.0476/0.0048無組織非甲烷總烴0.0084/0.0084顆粒物0.053/0.0148合計非甲烷總烴0.056/0.0132顆粒物0.053/0.0148廢水廢水量240240240COD0.0960.0960.00960.0720.0720.0024氨氮0.00720.00720.00072總磷0.00120.00120.000072總氮0.0110.0110.0024生活垃圾3/0廢包裝袋0.1/0邊角料及不合格品0.1/0廢濾筒0.01/0廢礦物油(HW08)0.01/0廢油桶(HW08)0.01/0廢活性炭(HW49)3.24/0新增建筑面積,無土建工程,施工期僅為簡單的設備安裝。由于設備安裝期的影響較短暫,隨著安裝調試的結束,施工期環境影響隨即停止,施工期對本項目主要在室內進行配套裝修安裝,為防止施工中粉塵污染,可采取如下措施:a.加強管理,如建設材料的裝載、堆放堆存應在指定地點,不要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宜興市建邦施工期噪聲防治可采取如下對策: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夜間禁止進行高噪聲作業;施工機械應盡可能放置于對場界外影響最小的地點;壓縮工區汽車數量和行車密度,控制汽車鳴笛等。禁止夜間施工,如卻需要夜間連本項目平時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一些包裝袋、包裝箱、碎木塊等,每日多次清掃,要進行分類堆放,可處理的處理,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前述工程及原材料分析,依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橡膠和塑料根據《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準則》(HJ884-2018),本項目產污系數按量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其中包含丙烯腈、1,3丁二烯、苯乙苯)計。根據《空氣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冊》認為在無控制措施時,非甲烷總烴排放系數為0.35kg/T樹脂原料(年使用ABS板材20t/a),經計算本究》(李麗,煉油與化工,2016(6):62-63)和《用熱脫附-GC/MS分析):吸塑時產生非甲烷總烴0.007t/a(其中包含丙烯腈0.00022t/a、1,3丁二烯間吸塑機上方設置集氣罩對有機廢氣進行收集,集中送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吸附處理,最后通過15m高排氣筒FQ-1排放。由于有機廢氣產生后在熱力的作用下向上方集氣罩擴散,因此收集效率按85%計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效率按90%計算,則有機氣體排放量約為:非甲烷總烴(其中包含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根據《空氣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冊》認為在無控制措施時,非甲烷總烴排放系數為0.35kg/T樹脂原料(年使用PE板材90t/a),經計算本項目產生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0.0315t/a。在生產車置集氣罩對有機廢氣進行收集,集中送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吸附處理,最后通過15m高排氣筒FQ-1排放。由于有機廢氣產生后在熱力的作用下向上90%計算,則有機氣體排放量約為:非甲量有機廢氣為非甲烷總烴、氯乙烯、氯化氫。根據《空氣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冊》認為在無控制措施時,非甲烷總烴排放系數為0.35kg/T使用PVC板材50t/a);根據《氣相色譜—質譜法分析聚氯乙烯加熱分解產物》(林華影等,中國衛生檢驗雜志,2009(4):587-589)中對聚氯乙烯在不同溫度的加工條件下釋放物質的研究,在加熱溫度150℃時,氯乙烯的高排氣筒FQ-1排放。由于有機廢氣產生后在熱力的作用下向上方集氣罩擴散,因此收集效率按85%計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非甲烷總烴、氯注:本項目ABS板材、HDPE板材、PVC板材吸塑產生的有機廢氣共約非甲烷總烴:0.056t/a(其中包含氯乙烯0.000005785t/a、丙烯腈0.00022t/a、1,3丁二烯0.00032t/a、苯乙烯0.00052t/a、甲苯0.0015t/a、乙苯0.00032t/a)、氯化氫0.00000474t/a。由吸塑機上方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一根15m高排氣筒FQ-1排放(捕集效率85%、有機廢氣凈化效率90%廢氣排放量約:非甲烷總烴:0.0048t/a(其中包含氯乙烯0.0000005t/a、丙烯腈0.00002t/a、1,3丁二烯0.000027t/a、苯乙烯年運行時間2400h,故廢氣排放濃度為:非甲烷總烴0.25mg/m3、氯化氫0.0002mg/m3、甲苯0.0068mg/m3、乙苯0.0014mg/m3。其中氯化氫、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苯乙烯、甲苯、乙苯濃度低于其檢出限,故本項目不做定量分析,只進行定性分析,在后續運行管理中,對其進行達標監測,不對其進行總量控制要求。本項目吸塑后半成品按客戶要求部分需經五軸非金屬加工中心雕刻,根據《292塑料制品行業系數手冊》中“生產過程存在塑料零件切割工藝,其產生的顆粒物產污核算可參考34通用設備制造行業核算環節為下料,產品量較少,且產生的顆粒物為粒徑較小的軟質塑料顆粒,同時雕刻機機械雕臂一直處于移動中,故在雕刻機刀頭下方設置一臺移動式濾筒煙塵凈化器(捕),理后無組織排放,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量約為:0本項目廢氣處理裝置產生的活性炭密閉袋裝后暫存于危廢倉庫,廢礦物油密閉存儲于油桶中,危險廢物均采取密閉封存措施,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極少,可忽略不計,故本次環評不作定量分析。危廢倉庫的極少量廢氣擬通的異味,該異味以臭氣濃度為表征,由于苯乙烯產量較少,本次環評不定量分析,僅在后期管理中考核達標排放情況,生產過程中通過車間機械通風減污染源編號污染物種類源強核算依廢氣收集方收集效率治理措施風量(m3/h)排放形式治理去除效率是否為可行技術吸塑G1非甲烷總烴0.0476產污系數法集氣罩85%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90是800015m高FQ-1排氣筒雕刻G2顆粒物0.0477產污系數法/90%移動濾筒式煙塵凈化器80%是加強車間通風,無組織排放序號廢氣產污環節污染物種類產生情況排放情況排放口基本情況排放標準濃度(mg/m3)速率(kg/h)產生量濃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排氣筒高度編號類型濃度(mg/m3)達標情況G1吸塑非甲烷總烴2.480.01980.04760.250.0020.00480.825FQ-1一般排放口60達標注:氯化氫、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苯乙烯、甲苯、乙苯的產生及排放濃度均較低,在后續運行管理中,對其進行達標監測,不對其進行總量控制要求。廢氣來源污染物名稱產生量t/a產生速率kg/h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面源名稱面源面積m2面源高度m吸塑非甲烷總烴0.00840.00350.00840.0035生產車間1559.775雕刻顆粒物0.0530.0220.01480.006名稱排氣筒底部中心坐/度排氣筒底部海拔高度/m氣筒高度/m/m煙氣流速度/氣溫度/℃年排放小時數/h排放工況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緯度1FQ-1119.86335031.47936870.8252400正常非甲烷總烴0.002名稱面源起點坐標/度面源海拔高度 /m面源長度 /m面源 /m與正北方向夾角/°面源有效高度/m年排放小時數/h排放工況污染物排放速率/(kg/h)經度緯度1119.86310631.47938856026582400正常非甲烷總烴0.00352顆粒物0.006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相關標準,項目未捕集的少量非甲烷總烴、顆粒物通過車間機械通風無組織排放。序號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濃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min非正常年排放量t/a單次持續時間年產生頻次1FQ-1治污設施未達理論去除效率(0%)非甲烷總烴2.480.01980.0476n12生產車間顆粒物/0.0220.053n1項目投產后,主要大氣污染源包括吸塑產生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二F—敞開斷面的面積,m2;設備名集氣罩尺寸m敞開斷面的面積m2敞開斷面處流速m/s理論計算風量設備個數設計總風吸塑機1.8*0.51.9*0.50.950.5171048000本項目吸塑機上方設計集氣罩進風口尺寸為:1.9m×0.5m,集氣罩敞開斷面處吸塑機共設置4個集氣罩。考慮廢氣處理措施風量損耗情況,安全系數取值1.1,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橡膠和塑料制品工業》中表A.2塑料根據《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中《292塑料制品行業系根據《蘇州興祥鴻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塑料吸塑盒1200噸建設項目竣工環序號參數數值蘇環辦〔2022〕218號文要1配套風機風量8000m3/h/2活性炭類型顆粒活性炭顆?;钚蕴?活性炭密度(g/cm3)0.350.35~0.554結構形式抽屜式/5填充層數(層)2/6活性炭規格L1.6*W1.2*H0.3(第一層)/L1.6*W1.2*H0.3(第二層)/7填充量0.4032t(一級活性炭吸附裝置)/0.4032t(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8比表面積≥850m2/g≥850m2/g9抗壓強度橫向≥0.9MPa,縱向≥0.4MPa橫向≥0.9MPa,縱向≥0.4MPa碘值≥800mg/g≥800mg/g水分≤10%≤10%更換周期90天不應超過累計運行500小時或3個月著火點≥400oC≥400oC活性炭動態吸附量年活性炭使用量不應低于VOCs產生量的5倍氣體流速0.58m/s(截面1.6m*1.2m)低于0.6m/s性炭填充量=活性炭密度×容積=0.35×1.152附箱風量計算公式:Q(處理風量)=L(活性炭箱長度)×W(活性炭箱寬度)×V足《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入開展涉VOCs治理重點工作核查的通知》中“采用顆?;钚蕴课絼r,氣體流速宜低于0.6m/s”的要求;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比查的通知》蘇環辦〔2022〕218號文的相關要求。停留時間=炭層厚度/氣流速度吸塑(有機廢氣)雕刻(顆粒物)4個集氣罩+15m高排氣筒FQ-1移動式濾筒煙塵凈化器移動式濾筒煙塵凈化器處理后無組織排放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使用到ABS板材,在吸塑過程中會有異味揮發出來,其中),乙苯、苯乙烯。其中甲苯產生量為0.0013t/a,乙苯產生量為0.00027t/a,苯乙烯產生量為0.0004t/a。收集處理后甲苯有組織排放量0.00013t/a,乙苯有組織排放量到臭味;空氣中濃度等于嗅覺閾值時,勉強可感到臭味。另于甲苯嗅閾值0.33mg/m3,有組織廢氣乙苯最大落地濃度為0.0000427mg/m3(36m處)遠低于乙苯嗅閾值0.17mg/m3,有組織廢氣苯乙烯最大落地濃度為遠低于0.00005347mg/m3(30m處)遠低于苯乙烯嗅閾值0.035mg/m3,故本項目實施后,本項目為塑料制品業,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HJ1207-2021)相關規定,排污單位應按照最新的監測方類別監測位置監測項目監測頻次執行排放標準標準濃度限值(mg/m3)廢氣FQ-1排氣筒氯化氫每年一次《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氯乙烯5丙烯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0.5烯1苯乙烯20850非甲烷總烴半年一次60臭氣濃度每年一次《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2000(無量綱)廠界無組織廢氣氯化氫每年一次《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0.05氯乙烯0.15非甲烷總烴《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4丙烯腈//苯乙烯/0.8/顆粒物1臭氣濃度《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標準20(無量綱)廠內無組織廢氣NMHC一年一次1h平均濃度監測,每次監測連續采樣1h《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平均濃度值)20.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質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推導技術導則》(GB/T39499—2020),企業大氣衛生Qc——工業企業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量可以達排放源有害氣體QcCmrABCDL計L生產車間非甲烷總烴0.00352.022.44700.0210.840.04550顆粒物0.0060.4522.43500.0210.840.0350推導技術導則》(GB/T39499—2020)規定,衛生防護距離在100m以內時,級差為50m,當按兩種或兩種以上有害氣體的Qc/Cm計算的衛生防護距離在同一級別本項目擬建地位于宜興市和橋鎮工業集中區純江路50號中南產業園18棟01年平均值均達標,僅O3超標。無錫市已制定《無錫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2018-2025年)》,所在地環境質量將有所提升。引用江蘇邁斯特環境檢測有限目建設地總懸浮顆粒物環境空氣現狀濃度達標。距離本項目500范圍內的敏感目標為西北側345m處的后塘、西北側271m處的丁家。本項目吸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用不外排。詳見第二章建設項目工程分析中的廢水來廢水量m3/a污染物名稱污染物產生量治理措施排入環境量排放去濃度mg/L產生量t/a濃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COD4000.096SS3000.072240NH3-N300.0072TP50.0012TN450.011接管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400.00960.002430.000720.30.000072100.0024塘瀆港廢水類別污染物種類排放去向排放規律污染治理設施排放排放就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類型設施編號設施名稱設施工藝生活污水COD、氮、總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間斷排期間流量穩定///WS-01□否口企業總排□雨水排放□清凈下水排放□溫排水排放□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排放口編號排放口地理坐標廢水排放量(萬 t/a)排放口類排放規排放時段受納污水處理廠信息經度緯度名稱污染物種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濃度DW001119.86331.4790.024企業污水總排口放期間流量穩定/宜興市建邦和橋污水處理廠COD40氨氮3(5)總氮10(12)總磷0.3宜興市建邦環境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橋污水處理廠位于宜興市和橋工業集中為主的“A2O”工藝,處理后的尾水達到江蘇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業局出具的城鎮污水排人排水管網許可證,本項目所在地污水主管網也已鋪設到業噪聲控制設計限值”,生產車間內其值約75-80dB(A)。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本項目廠界外周邊50米范圍內不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受建設項目噪聲項目環評采用的模型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附錄A(規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在同一受聲點接受來自多個點聲源的聲能,可通過疊加得出該受聲點的聲壓建筑物聲源名型號數量聲源源強聲源控制措施空間相對位置/m距室內室內邊界聲級運行時建筑物插入損建筑物外聲功XYZ聲壓名稱率級/dB(A)界最近距離/m/dB(A)dB(A)/dB(A)筑物外距離車間吸塑機/475減震基礎、軟連接、隔聲門窗-9.720.461.6晝2536.61車間雕刻機/26.466.7晝2541.61車間五軸非金屬加工中心/48.9-11.523.967.6晝2542.61車間沖壓機/275-6.4-12.761.6晝2536.61車間空壓機DSR-75AZV175-29.828.860.6晝2535.61車間風機/1-36.224.765.7晝2540.61注:以廠區西南角為(0.0)點;根據《環境噪聲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洪宗輝)一書中第151頁“表8-1一些常見單層隔聲墻的隔聲量”中的資料顯示:磚墻為雙面粉刷的車間墻體,實測的隔聲量為49dB(A),考慮到門窗面積和開門開窗對隔聲的負面影響,本項目建筑物插入損失為25dB(A),設備噪聲源的幾何發散衰減趨近于6dB。根據項目建設內容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的要預測方位空間相對位置/m預測值(dB(A))現有項目噪聲現狀值*(dB(A))疊加值(dB(A)標準限值(dB(A))達標情況XYZ東側59.3-21晝間36.85555.165達標南側-7.1-40晝間40.75555.265達標西側-60.428晝間39.45454.165達標北側38.3晝間42.85454.365達標*園區內有其他企業在生產,相當于擴建項目,現狀噪聲引用江蘇邁斯特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MST20240801320)。噪聲防治措施名噪聲防治措施規模噪聲防治措施效果噪聲防治措施投資/萬元減震基礎、減震墊、隔聲門窗、廠房隔聲/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5),類型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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