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電力公司變電工作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電力生產現場管理,規范各類工作人員
的行為,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依據《國家電網公司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以下簡稱《安規》)、《國
家電網公司防止電氣誤操作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安徽省電
力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變電工作票是準許在變電站電氣設備上及生產
廠區內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明確安全職責,向工作班人員
進行安全交底,履行工作許可、監護、間斷、轉移和終結手
續及實施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書面依據和記錄載體。各級領
導、技術人員和從事電力生產運行、檢修、安裝施工的人員
必須熟悉和嚴格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電力公司系統所屬各市縣公司、
直屬單位、集體企業。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所屬變電站的工
作,均需執行本規定。
第二章工作票種類和使用范圍
第四條本規定所指的變電工作票有以下四種:
(一)變電第一種工作票(見附錄1)。
(二)變電第二種工作票(見附錄2)。
(三)變電帶電作業工作票(見附錄3)。
(四)故障緊急搶修單(見附錄4)。
第五條第一種工作票適用的作業范圍。
(一)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含
一二次部分安全距離不足、無法采取其他措施)者。
(二)兩端均在同一變電站內的高壓電纜,電纜本體及
其間隔檢修,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三)二次系統、照明回路、地面設施維護等工作,需
要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四)在變電站(所)一次設備外殼上工作,或在低壓
回路、二次回路等輔助設備上工作(如在操作機構處工作),
可能影響一次設備的正常運行或者對一次設備狀態有限定,
在工作期間不允許一次設備隨時投入、停止運行或隨時轉換
狀態者。
第六條第二種工作票適用的作業范圍。
(一)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
作。
(二)二次系統和自動化、通信以及后臺監控系統等回
路上的工作,無需對一次設備狀態限定或者將高壓設備停電
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三)非運行人員用絕緣棒、核相器和電壓互感器定相
或用鉗型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
(四)大于《安規》表1規定的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
4規定的安全距離的工作。
第八條故障緊急搶修單適用的作業范圍。
故障緊急搶修工作是指:電氣設備發生故障被迫緊急停
止運行,需短時間內恢復的搶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故障緊急搶修可不用工作票,但應使用故障緊急搶修單。
非連續進行的應急修復工作,復工時應使用工作票。
第九條一般情況下,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
氣接連部分為限。但若以下設備同時停、送電,也可共用一
張第一種工作票進行工作。
(一)全站停電。
(二)一臺變壓器停電檢修,其斷路器也配合檢修。
(三)一個設備間隔及線路(電容器)停電,從事站內
工作。
(四)屬于同一電壓,在同一室內、同一樓層的幾個電
氣連接部分同時停、送電,在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中不會觸
及帶電導體時。
(五)屬于同一電壓等級的室外相鄰間隔設備(含空間
隔和備用間隔)同時停、送電,現場可設為一處標準圍欄且
工作中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
第十條同一變電站內在幾個電氣連接部分上依次進行
不停電的同一類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張第二種工作票。
第十一條在同一變電站內、同一電壓等級、安全措施
相同依次進行的同一類型的帶電作業可以使用一張帶電作
業工作票。
第十二條線路進變電站工作的工作票使用要求。
(一)架空線路進站以出線門型架第一串絕緣子或穿墻
套管為設備分界點,出線門型架或穿墻套管外側的線路工作,
應使用線路(配電)工作票進站工作;出線門型架或穿墻套
管內側的變電站工作,應使用變電工作票工作。
(二)電纜線路進站以電纜接線樁頭為設備分界點,電
纜接線樁頭外側的線路工作,應使用線路(配電)工作票進
站工作;接線樁頭內側的變電站工作,應使用變電工作票工
作。
(三)持線路(配電)工作票進站工作,需增填工作票
份數。許可前,相關變電站工作許可人應持有工作票,并在
開工前向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第十三條多班組、多專業一起工作,或第一種工作票
下設多個作業面工作時,可采用共用一張工作票、分別獨立
使用工作票或使用總工作票和分工作票三種方式。
第十四條多班組工作共用一張工作票的使用規定如下。
(一)工作負責人由承擔主要工作任務的工作班人員擔
任,各班組或專業工作設立小組負責人,工作班成員應包括
所有班組的工作人員。
(二)工作票上填寫的安全措施應包括所有工作所需的
安全措施。
(三)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向各小組負責人進行現場工
作交底,然后各小組負責人向本小組工作人員進行補充交底。
(四)小組工作完工后,小組負責人向工作負責人匯報
并共同檢查。所有小組完工后,工作負責人(或與小組負責
人一起)會同變電運維人員進行驗收,辦理終結手續。
第十五條總、分工作票的使用規定如下。
(一)總工作票上填寫的安全措施應包括所有分工作票
填寫的安全措施。總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員欄內,可只填寫各
分工作票的負責人,并在分工作負責人名字后面使用“等
人”字樣填寫該分票全部人數;分工作票上要填寫全部工作
班人員姓名。
(二)總、分工作票應由同一個工作票簽發人簽發。
(三)分工作票應一式兩份,由總工作負責人和分工作
負責人分別收執。分工作票的許可和終結,由分工作負責人
與總工作負責人辦理。分工作票必須在總工作票許可后方可
許可,總工作票必須在所有分工作票終結后方可終結。
(四)開工前,總工作負責人先向所有工作班成員進行
現場工作交底,然后分工作負責人再向分項工作班成員進行
現場工作交底。
(五)分項工作完工后,總工作負責人與分工作負責人
進行驗收。所有工作完工后,總工作負責人(或與分工作負
責人一起)會同變電運維人員進行驗收。總工作負責人和工
作許可人辦理終結手續之前,須確認所有設備狀態恢復至許
可時狀態。
第十六條多班組工作分別獨立使用工作票時,每張工
作票上填寫的安全措施應齊全完備,不得因另一工作票的安
全措施可用于本項工作,而不將相應的安全措施填入本工作
票中。
第三章現場勘察
第十七條工作組織者以及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
在作業開始前根據需要組織進行現場勘察,確定檢修作業停
電范圍,所必須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必要時制定詳細工
作方案。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帶電作業。
(-)大型或危險性較高的作業。
(三)現場需要使用大型施工機具的作業。
(四)外來施工單位承包的在公司生產區域內的施工工
程。
(五)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進行現場
勘察的其他現場作業。
第十八條現場勘察的內容。
(一)現場勘察內容應主要包括停電范圍,保留帶電部
位,現場作業條件、環境,作業危險點及安全措施、作業現
場圖片或示意圖等。
(二)停電范圍應明確現場作業安全所需停運的一、二
次設備,滿足特種車輛作業安全距離以及其它可能危及作業
人員安全的陪停設備。
(三)保留帶電部位應充分考慮相鄰帶電設備、高空跨
線、感應帶電設備等。
(四)現場作業條件、環境應包括車輛、機具進出變電
站通道情況,特種車輛停放情況,設備、機具、材料擺放情
況,以及構支架受力平衡情況等。
(五)作業現場圖片或示意圖可包括現場設備、環境照
片,現場接線方式圖,施工位置示意圖等。
(六)以上現場勘察結果信息應逐項詳細記錄在現場勘
察記錄表(詳見附錄5)中。
第四章檢修工作申請
第十九條設備運檢單位根據檢修計劃向調控部門申報
檢修工作申請票,特殊情況應經運維檢修部門主任或分管領
導批準。已批準的檢修計劃不能代替檢修工作申請票。
第二十條對外發包的基建、技改等工程,施工單位在
公司所轄電氣設備上的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工作,必須向
設備運檢單位報送書面工作申請。用戶工作涉及變電站內設
備,應由該用戶停送電聯系人向設備運檢單位提出書面工作
申請。停電申請必須寫明需停電范圍、工作任務、設備狀杰、
計劃工作時間、工作負責人及參加施工的全部人員名單。由
設備運檢單位向調控部門申報檢修工作申請票。
第二十一條故障跳閘或設備異常緊急停役,進行緊急
搶修時可不辦理書面申請,但應履行口頭申請手續;若搶修
間斷或設備搶修完成后,還需進行其他相關工作方可恢復運
行的,則檢修單位應補報書面工作申請。
第二十二條變電站內所有帶電作業均應向調度報工作
申請。待用間隔等同于運行設備,工作時必須填報檢修工作
申請票。
第二十三條檢修工作申請票的填寫、申請及批復流程
按照各級《電力調度規程》執行。
第五章工作票的填寫與簽發
第二十四條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
應由經考試合格、批準并書面發文公布的人員擔任。省公司
所轄單位員工到公司所屬其它單位工作,應提供所在單位出
具的本人工作票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第二十五條一張工作票中,工作許可人與工作負責人
不得相互兼任。若工作票簽發人兼任工作許可人或工作負責
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并履行相應的安全職責。
第二十六條工作票一般由工作負責人填寫,也可以由
工作票簽發人填寫。
第二十七條工作票可以用計算機生成或打印,也可手
工填寫。工作票的編號應滿足唯一性的原則。
第二十八條工作票應填寫一式兩份,工作票簽發人審
核無誤,手工或電子簽名后方可執行。簽發后的工作票由工
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各持一份。持線路(配電)工作票進
入變電站工作時,應根據進入的變電站增填相應的份數,增
填的工作票應于工作前一日送達變電站工作許可人。
第二十九條工作票改錯的規定。
(一)應采用“校對方式修改”,即當工作票上有錯誤
時應將錯字圈掉,用引線在空白處改寫正確字符,應可看出
改前字樣。
(二)一份工作票上最多不可超過3處。
(三)設備編號和關鍵動詞如“拉、合、拆、掛”等不
可改動。
(四)工作許可后,工作票許可欄目之前的內容不可修
改。
第三十條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使用時,應補填新的
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簽發、許可手續。
第三十一條以下情形,工作票宜實行“雙簽發”。
(一)公司系統發包的工程,工作票分別由發包方(供
電公司方)、承包方(施工方)雙方簽發人簽發。
(二)用戶到公司變電站內從事其所屬設備工作,工作
票由用戶填寫,分別由用戶、變電運維雙方簽發人簽發。
(三)公司系統人員到用戶變(配)電站工作,工作票
分別由工作方、用戶方簽發人簽發。
第三十二條簽發人對所簽發工作票承擔簽發安全責任。
“雙簽發”的工作票簽發人分別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工作
方工作票簽發人承擔“所派的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是否適
當和充足、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的安全責
任(其中,工作方簽發人對運行設備的電氣安全措施負次要
責任);設備運維方簽發人承擔“工作的必要性、工作票上
與運維方管轄設備相關的安全措施(主要是電氣)是否正確
完備”的安全責任。
第三十三條在許可工作前因某種原因造成工作票作廢,
應在工作任務欄“工作內容”最后一行右下角加蓋“作廢”
章,并在備注欄注明作廢原因。
第三十四條工作票的有效期的規定。
(一)第一、二種工作票和帶電作業工作票的有效時間,
以批準的檢修期為限。
(-=.)第一種工作票計劃工作期限不宜超過14天,第
二種工作票計劃工作期限不宜超過30天。
第三十五條工作票報送的時間要求:
(一)第一種工作票應至少在工作前一日送達變電運維
人員。工作許可前需更換工作負責人,或增加工作任務但不
改變原停電范圍、設備狀態和安全措施的,若原工作票已于
工作的前一日送達運維人員,則重新辦理的工作票可視為前
一日已經送達。經批準的臨時工作,或事故搶修轉正常檢修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時,可在工作前預先交給工作許可人,但
相關原因應在工作票“備注”欄內予以說明。
(二)第二種工作票和帶電作業工作票可在進行工作的
當天預先交給工作許可人。
(三)故障緊急搶修單可在搶修工作開始前直接交給工
作許可人。
第三十六條工作票的報送方式,履行簽發手續后的工
作票,按以下方式報送:
(一)直接送達,由工作票簽發方將微機系統打印或手
填紙質工作票送至許可方。
(二)傳真送達,指打印出的工作票用傳真機傳真至許
可方。
(三)網絡送達,簽發確認的工作票經由微機工作票系
統或0A傳至許可方。
第三十七條工作票的接收
(一)已簽發的工作票由工作許可人資質的變電運維人
員接收。
(二)變電運維人員收到工作票后,應認真進行審核,
若正確則在收到工作票欄進行簽名;如工作票不正確,應立
即退回并電話通知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
(三)變電運維人員可根據現場情況對同時開展工作的
工作票的安全措施進行適當整合,并及時通知工作票簽發人。
對于重疊的安全措施,變電運維人員應在工作票備注欄進行
說明。
第三十八條變電工作票填寫規范詳見附錄6。
第六章工作許可
第三十九條一張工作票上所列的檢修設備應同時停、
送電,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完成。
第四十條工作票的許可方式。
(一)變電工作票一般應采用當面許可方式,特殊情形
可采用電話許可方式。
當面許可:指許可人、檢修工作負責人雙方同時到達工
作變電站,在現場當面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
電話許可:指檢修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現場而許可人不在
現場,通過電話方式辦理工作票許可手續。
(二)以下情形可采用電話許可方式:
1、使用第二種工作票,當不需要許可人到現場布置安
全措施、不影響設備運行的工作。
2、多日工作,可采用電話許可方式辦理復工手續。許
可人應詳細詢問并確認檢修設備安全措施確無變動,方可許
可開工;若檢修設備安全措施有變動,許可人應到現場履行
復工許可手續。
(三)采用電話許可方式應全程錄音,工作所需安全措
施由工作人員自行布置。履行電話許可手續后,由工作負責
人、許可人互為對方代簽字,并在各自所持工作票“備注”
欄予以注明。工作結束后應匯報許可人。
第四十一條使用總、分工作票的許可:分工作票在總
工作票許可后,由總工作票負責人向分工作票負責人進行許
可。分工作票一式兩份,由總工作票負責人和分工作票負責
人分別收執。
第四十二條持線路工作票、配電工作票進入變電站內
的工作,須增加工作票份數并經變電許可人當面許可。
第四十三條公司系統人員持票到用戶變電站工作,現
場需得到客戶工作許可人和公司工作許可人的許可。當用戶
許可確有困難時,可只經公司許可。
第四十四條當面許可的工作,工作許可人在完成現場
的安全措施后,還應完成以下手續,工作班方可開始工作。
(一)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對具體的設備指明實際的隔離措施,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
(二)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三)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確認、簽名。
第四十五條故障緊急搶修工作,變電運維人員應按照
故障緊急搶修單要求做好現場安全措施,工作許可人會同工
作負責人到現場逐一交待現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雙方無
異議后,由工作許可人填寫許可搶修時間并簽名。
第四十六條許可含有高壓試驗工作任務的工作票之前,
應先將已發出的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工作的其它檢修工作
票收回,禁止再發出第二張工作票。如果試驗過程中需要檢
修配合,應將檢修人員填寫在高壓試驗工作票中。
第四十七條工作許可手續完成后,由工作負責人召集
工作班成員進行現場工作交底。重點是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
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
告知,工作班成員在工作票或交底卡上簽名履行確認手續。
現場工作交底后方可開始工作。工作中新增加的工作班成員,
應由工作負責人對其補充交代現場站班會內容,并履行簽名
手續后方可參加工作。
第七章工作監護和工作票變更
第四十八條工作中設有專責監護人的,應由工作負責
人在工作票備注欄內注明。專責監護人應是具有相關工作經
驗,熟悉設備情況和安全規程的工作班成員。專責監護人不
得兼做其他工作。
第四十九條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始終在工作現
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行為。
第五十條工作負責人(監護人)的變更。
(一)工作票許可前確需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重新填
用工作票。
(二)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若因故暫時(30分鐘以內)
離開工作現場時,應指定具有工作負責人(監護人)資格的
工作班成員臨時代替,離開前應將工作現場交待清楚,尹告
知工作班全體成員。原工作負責人返回工作現場時,也應履
行同樣的交接手續。臨時工作負責人不得辦理工作票終結和
工作間斷后復工手續。
(三)工作期間,工作負責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現場
時,應由原工作票簽發人變更工作負責人,履行變更手續,
并通知工作許可人(分工作負責人變更情況應通知總工作負
責人)。原、現工作負責人應進行工作交接,并告知全體工
作人員。
(四)非特殊情況不得變更工作負責人。對復雜、危險
等工作,工作負責人離開工作現場前不能準確、詳盡交待工
作時不得變更。
(五)工作許可人應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新工
作負責人、工作票簽發人應分別在工作票上簽名;若簽發人
不在工作現場,由其電話通知許可人,由工作許可人代簽名,
并在備注欄內注明電話聯系的時間。
(六)工作票簽發人或工作負責人,應根據現場的安全
條件、施工范圍、工作需要等具體情況,增設專責監護人和
確定被監護的人員。專責監護人暫時(30分鐘以內)離開時,
應通知被監護人員停止工作或離開工作現場,待專責監護人
回來后方可恢復工作。若專責監護人必須長時間離開工作現
場時,應由工作負責人變更專責監護人,履行變更手續,并
告知全體被監護人員。
(七)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和專責監護人的變更僅限
一次;若需再次變更應重新填用工作票并履行許可手續。
第五十一條工作班成員的變動。
(一)工作票許可前,變動工作班成員時,應由工作負
責人征得工作票簽發人同意,并將有關情況在備注欄目內注
明。
(二)許可工作后確需變動工作班成員時,應經工作負
責人同意。新增加人員“是否適當”的安全責任由準許變動
的工作負責人承擔。
(三)新加入工作的工作班人員數量不宜超過工作票所
列計劃人數的一半且不大于5人。
(四)工作負責人應對新加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尹履
行確認手續后方可準許其參加工作。
(五)工作班成員變動情況應在工作票上記錄。持第一
種工作票時,由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工作人員變動情況”
欄內填寫并簽名;持第二種工作票時,由工作負責人在“備
注”欄內填寫。
第五十二條安全措施的變更。
(一)許可工作前若需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時,應填用
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簽發許可手續。
(二)許可工作后,工作期間需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不
包括標示牌、圍欄)時,必須終結原工作票,填用新的工作
票,并履行工作票簽發和許可手續。需要改變原停電范圍、
設備狀態的,還應履行新的停電申請(不需要申請的除外)
手續。
第五十三條工作任務的變更。
(一)工作中在原工作票停電范圍不變、安全措施不變
的前提下(圍欄、標志牌的變更除外),可增加工作任務。
變更前應由工作負責人就增加工作任務后安全措施是否齊
全完備等情況向工作票簽發人匯報、經其同意后,再征得工
作許可人同意,由工作負責人在兩份工作票上增填增加的工
作內容、工作地點以及調整的圍欄、標示牌等,并在備注欄
中說明。
(二)增加工作任務后安全措施是否齊全完備的主要責
任由工作負責人承擔,次要責任由許可人和簽發人承擔。
第五十四條工作時間變更。
(一)第一、二種工作票需辦理延期手續的,應提前辦
理。由工作負責人向運維值班負責人提出申請(屬于調度管
轄、許可的檢修設備,還應經值班調度員批準),由運維值
班負責人通知工作許可人給予辦理。第一、二種工作票只能
延期一次,帶電作業工作票不準延期。
(-)工作票延期,若工作許可人在現場,按調度許可
的時間填寫到兩張紙質工作票,雙方簽名;若工作許可人不
在現場,許可人應與工作負責人相互電話核對工作票延長時
間是否與調度許可的時間相符,再在各自保留的紙質工作票
上簽上雙方的名字。
第八章工作間斷和轉移
第五十五條工作間斷
(一)工作間斷時,工作班人員應從工作地點撤出,若
工作間斷后所有安全措施和接線方式保持不變,工作票可由
工作負責人執存;間斷后繼續工作,工作人員需在工作負責
人或專職監護人的帶領下方可進入工作地點。
(二)工作負責人可以電話形式向工作許可人辦理收工、
復工手續,但必須使用錄音電話,同時雙方在各自執存的紙
制工作票“開工和收工時間”欄內做好記錄。
(三)每日收工,應清掃工作地點,斷開試驗用電源、
鎖好門窗,開放已封閉的通道,并電話告知工作許可人。次
日復工時,工作負責人應向許可方詳細詢問并現場檢查確認
檢修設備安全措施確無變動,方可許可開工;若安全措施和
接線方式有變動,工作許可人須到現場重新履行許可手續。
(四)一個工作負責人不能同時執行多張工作票。因工
作需要進行第二項工作時,必須中斷當前工作,工作班人員
從該工作地點撤出,工作負責人與工作許可人辦理收工手續
后,方可許可第二份工作票。復工時,工作負責人應與工作
許可人辦理復工手續,并重新認真檢查確認安全措施是否符
合工作票要求。
(五)工作間斷期間,若有緊急需要,運行人員可在工
作票未交回的情況下合閘送電,但應先通知工作負責人,在
得到工作班全體人員已經離開工作地點、可以送電的答復后
方可執行,并應采取下列措施:
1、拆除臨宅遮欄、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
換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2、應在所有道路派專人守候,以便告訴工作班人員“設
備已經合閘送電,不得繼續工作”。守候人員在工作票未交
回前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授權合同 房地產評估委托協議書
- 山東省日照市莒縣第三中學教育集團2024-2025學年九年級下學期第一次月考數學試題(含簡單答案)
- 專業英語 Unit 16教案學習資料
- 《人類的“老師”》課件
- 房產公司安全培訓學習
- 江蘇省連云港市城頭高級中學2024-2025學年高二下學期第一次質量檢測政治試題(原卷版+解析版)
- 保險行業工作計劃
- 保險行業開門紅早會主持詞
- 現代藝術未來科技人文住宅景觀方案投標項目
- 《宮頸病變》課件大綱
- 【基于UASB+SBR的組合處理工藝的制藥廠廢水處理工藝設計12000字】
- 手術室對病理標本處置出現錯誤的原因分析品管圈魚骨圖柏拉圖
- 澳洲堅果雪花酥加工技術規程
- 小升初個人簡歷模板下載
- 6款課堂活動隨機點名-抽獎模板(可編輯)兩套
- 牛產后疾病課件
- 無人機在公安領域的應用
- 生產建設項目土壤流失量測算導則計算程序
- 5G共址基站電磁輻射投訴監測實例分析與討論
- 16-第六章-污染事故應急GIS-資源環境信息系統課件
- 慢性心力衰竭“新四聯”藥物治療臨床決策路徑專家共識(2022年)解讀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