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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新建(遷建)□改建□技術改造□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5520表1-1專項評價設置對照一覽表專項評價的類別設置原則本項目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2的建設項目運營期不產生廢氣,無需設置大氣專項評價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不涉及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3的建設項目本項目存儲量與臨界量比值Q=0.92,無需設置環境風險專項評價生態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不涉及注:1.廢氣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納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的污染物(不包括無排放標準的污染物)。2.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區、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2集中的區域。3.臨界量及其計算方法可參考《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附錄B、附錄C。表1-2本項目所在區域規劃情況序號規劃名稱審批機關審批文件名稱文號1《昆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江蘇省人民政府省政府關于《昆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的批復蘇政復[2018]49號2昆山市F01規劃編制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昆山市人民政府//3《昆山市千燈鎮總體規劃(2013-2030)》江蘇省人民政府省政府關于昆山市千燈鎮總體規劃的批復蘇政復[2013]91號表1-3本項目所在區域規劃環評情況序號規劃名稱審批機關審批文件名稱文號1《昆山精細材料產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昆山市千燈精細化工區)開發建設規劃(2020-2030)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蘇環審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昆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工業集中區和5個工業集中點,作為制造業發展的主要集聚空間,發展既有主導產業和新興支柱產業,重點突出科創驅動,推動現狀工業轉型升級。開發區、高新區、陸家、工業集中區內的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誠鑫化工現有項目生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進行廠區安全環保F01規劃編制單元內。誠鑫化工現有項目主要生產硫酸、硝酸、氫氟酸3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進行據該單元用地規劃,本項目建設地點屬于一類工業用地城市之一,以發展第二產業為主,第三產業較發達,具有深厚文在沿機場路靠近秦峰北路的基礎上向北發展,并將處于原生活區相符性分析:誠鑫化工現有項目主要生產硫酸、硝酸、氫化工材料生產,本次不新增用地,在現有廠區內空地建設3#危險廢物,進行廠區安全環保提升,符合千燈鎮產業定位,且項目周邊無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飲用水源地等環境敏感保護近期規劃功能布局:園區近期形成產業發展區、公用設施區化工新材料產業;公用設施區設有泰峰變電所、昆山市千燈遠期規劃功能布局:園區遠期形成產業發展區、公用設施4地四大功能區。其中產業發展區、公用設施區的定位與近期一危險品運輸車輛停車場布置倉儲物流設施,為園區提供租賃庫裝卸搬運、配送貨物等一體化服務,滿足企業生產、儲存、運區的產業及企業提供集研發、創新、中試、檢測、展示、交流321.33公頃,占規劃總用地面積的77.02%,遠期建設用地面積西部,近期規劃用地面積為207.60公頃,占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的發展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電子及新能源電池新材料產業,并配套現代生產性服務業,最終形成電子能源表1-4園區產業發展重點重點發展產業發展方向電子及新能源電池用化學品和材料半導體集成電路用化學品和材料、印制線路板用化學品和材料、平板顯示用化學品和材料、新能源電池用化學品和材料等生物醫藥小核酸藥物、生物大分子藥物、靶向藥納米載體、多肽和蛋白質類藥物、血液透析膜等5化工新材料前沿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種工程塑料等現代生產性服務業建設園區管委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貿易物流倉儲服務平臺、標準化廠房、總部基地和公共基礎設施平臺等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產,符合規劃環評產業定位,本次不新增地建設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進行廠區安全表1-5與審查意見相符性分析序號審查意見本項目情況相符1一、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以下簡稱產業園)前身為昆山市千燈精細化工區,2007年經蘇州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蘇府復〔2007〕84號)。2017年,蘇州市人民政府批復產業園規劃面積為4.17平方公里(蘇府復〔2017〕5號)。2020年,經江蘇省人民政府認定為化工集中區(蘇政發〔2020〕94號)。2021年,蘇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昆山千燈精細化工集中區”更名為“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蘇府復〔2021〕108號)。根據我省化工產業政策和管理規定,你單位編制了《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昆山市千燈精細化工區)開發建設規劃(2020—2030)》(以下簡稱《規南至少卿路、西至千燈浦、北至吳淞江沿線。規劃發展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電子及新能源電池用化學品和材料、生物醫藥、化工新材料產業,并配套現代生產性服務業。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汶浦中路168號,位于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內,誠鑫化工現有項目主屬于電子化工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產符合2二、總體上,產業園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區內及周邊河流密集,區域生態環境敏感。產業園西南邊界外鄰近居民區、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存在布局性環境風險。區域臭氧超標,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壓力較大。《規劃》實施將推動污染物減排,促進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產業園應依據《報告書》和審查意見,進一步優化《規劃》方案,強化各項環境保護、風險防范等對策和措施的落實,有效預防和減緩《規劃》實施可能帶來的不良環境影響。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周邊500m范圍內無環境敏感目標。符合3三、規劃》(一)《規劃》應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以生態保護和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目標,做好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協調銜接,進一步優化《規劃》布局、產業結構和發展規模,降/符合6優化調整和實施過程的意見低區域環境風險,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符合符合符合(二)嚴格空間管控,優化空間布局。嚴格落實《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管理要求。加快推進吳淞江南岸100米范圍內6家企業的關停退出、搬遷工作。落實《報告書》對現有不符合產業規劃及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整改計劃,推動32家不符合產業定位的企業關停退出或搬遷改造。產業園內基本農田、綠地及水域在規劃期內禁止開發利用。汶浦路以南、黃浦江路以西及善浦路以南區域原則上不得布局產生惡臭氣體的企業。嚴格執行產業園邊界500米隔離管控要求,禁止規劃居住、醫療、教育等用地,確保產業布局與生態環境保護、人居環境安全相協調。1.本項目不產生及排放生產廢水,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的要求;2.誠鑫化工現有項目主要生產硫酸、硝酸、氫氟酸、混合酸,屬于電子化工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產,不屬于需整改及關停退出或搬遷改造企業;3.本項目建設地點為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汶浦中路168號,在現有廠區內建設3#倉庫,不占用產業園內基本農田、綠地及水域,本項目不產生惡臭氣體,周邊500m范圍內無環境敏感點;(三)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實施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根據國家和江蘇省關于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區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工業園區(集中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相關要求,建立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體系,落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推進主要污染物排放告書》提出的揮發性有機物和氯化氫減排措施,推動相關企業逐步退出,強化源頭治理和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5年,區域環境空氣PM2.5年均濃度應達到29微克/立方米以下,吳淞江、千燈浦執行Ⅲ類水標準,區內其他水體執行IV類水標準。根據國家和地方碳減排、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徑要求,推進產業園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目標。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碳減排工程措施,加速更換老舊高耗能設備,開展自動化改造。本項目不新增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量;(四)嚴格生態環境準入,推動高質量發展。統籌優化產業定位和發展規模,著力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和轉型升級,形成電子能源專用化學品配套和生命健康原料兩大主產業鏈。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附件2),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片區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嚴格限制與主導產業不相關且排污負荷大的項目入區,執行最嚴格的行業廢水、廢氣排放控制要求。禁止、限制重點管控新污染物的生產和使用,加強有毒有害物質、優先控制化學品管控,提出限制或禁止性管理要求。強化企業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設施建設以及精細化管控要求,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以及單位產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資源利用效率等均應達到同行業國1.根據表1-6與附件2昆山市精細材料產業園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不屬于限制引入、禁止引入類別;2.本項目不新增廢水、廢氣排放量、不涉及新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質、優先控制化學品的生產和使用;7內先進水平,對有異味氣體排放的項目達到同行業國際先進水平。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清潔生產改造計劃,提高原材料轉化和利用效率,全面提升現有企業清潔生產水平。符合符合符合(五)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能。強化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2024年底前實現工業企業生產廢水退出千燈琨澄污水處理廠。2025年底前,完善千燈火炬污水處理廠配套“一企一管”建設,金茂日用品等5家企業生產廢水通過“一企一管”接入千燈火炬污水處理廠,規劃期所有新增工業廢水全部接入千燈火炬污水處理廠。對廢水排放量較大的企業實施中水回用或循環用水工程。加強產業園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一般工業固廢、危險廢物應依法依規收集、處理處置。鼓勵園區開展“無廢園區”試點,通過“點對點”定向利用、梯級利用等方式,建立上下游產業固廢循環產業鏈,推動固危廢“就地、就近”處置利用。1.本項目不產生和排放生產廢水,現有項目生產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全部回用;2.一般工業固廢委托專業單位處理,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六)建立健全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完善產業園監測監控體系建設。開展包括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環境要素的長期跟蹤監測與管理。根據產業園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發現的特征污染物超標情況,組織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詳細調查,排查污染原因并采取相應的管控措施。探索開展新污染物環境本底調查監測,依法公開新污染物信息。嚴格落實產業園環境質量監測要求,建立產業園土壤和地下水隱患排查制度并納入監控預警體系。建設完善“一園一檔”生態環境管理系統,提高特征污染物、化學品、LDAR、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及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等信息報送完整率,提高產業園生態環境管控水平。企業排污許可證為“登記管理”,未要求提交自行監測方案,企業現有廢氣、噪聲日常監測頻次為1年/次。(七)健全產業園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環境應急能力。進一步完善園區三級環境防控體系建設,確保事故廢水不進入外環境。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基礎設施配置,配備充足的應急裝備物資和應急救援隊伍,提升產業園環境防控體系建設水平。健全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制度,完善環境應急響應聯動機制,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演練。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建立隱患清單并督促整改到位,保障區域環境安全。推動翔峰碼頭落實《港口碼頭水上污染事故應急防備能力要求》有關要求。1.昆山市誠鑫化工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于2023年12月6日在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備案號:320583-2023-2217-M,風險級別:較大[較大-大氣(Q2-M1-E1)+較大-水(Q2-M1-E2)],廠區內設置充足的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已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制度;2.現有項目車間、倉庫內設施收集溝,廠區內部實現“雨污分流”,雨水排放口已設置截斷閥,雨污管網與事故池處管網間設置切換閥門,廠內建設一座500m3事故應急池,用于暫存事8故廢水,滿足三級環境防控體系的要4四、擬進入產業園的建設項目,應結合規劃環評提出的指導意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落實相關要求,加強與規劃環評的聯動,重點開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許排放量測算、環境風險評價和環保措施的可行性論證等內容,并重點關注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環保措施、應急體系建設等內容,強化環境監測和環境保護相關措施的落實。規劃環評中協調性分析、環境現狀、污染源調查等符合要求的資料可供建設項目環評共享,項目環評相應內容可結合實際情況予以簡化。本項目位于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誠鑫化工現有項目生產硫酸、硝酸、氫氟酸、混合酸等產品,屬于電子化工材料生產,本項目在現有廠區內新建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進行廠區安全環保提升,符合產業規劃要求。符合表1-6與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清單類準入內容本項目情況相符性產業準入優先引入(1)電子及新能源電池用化學品和材料產業:半導體集成電路用化學品和材料、印制線路板用化學品和材料、平板顯示用化學品和材料、新能源電池用化學品和材料等。(2)生物醫藥產業:小核酸藥物、生物大分子藥物、靶向藥納米載體、多肽和蛋白質類藥物、血液透析膜等。(3)化工新材料產業:前沿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種工程塑料等。(4)符合產業定位且屬于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產業轉移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修訂、《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版)》等產業政策文件中屬于鼓勵類和重點發展行業中的產品、工藝和技術。(5)鼓勵依托龍頭企業發展上下游關聯度強、技術水平高、綠色安全環保的企業和項目,進一步補鏈、延鏈、強鏈。(6)鼓勵實施園區內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項目。誠鑫化工現有項目主要生產硫酸、硝酸、氫氟酸、混合酸,均為電子級,屬于電子化工材料生產,符合園區產業定位,本次不新增用地,在現有廠區內空地建設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不屬于限制引入、禁止引入類別相符限制引入(1)電子化學品中使用氟化氫氣體為原料的新建項(2)生物醫藥中產生氯氣、氯化氫廢氣的新建項目。(3)氨及氨水、乙酸、燒堿、氯化鈣生產項目等“兩(4)使用《危險化學品名錄》所列劇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所列化學品的項目。(5)硅烷(SiH4)、三氯化硼(BCl3)、磷烷(PH)、砷烷(AsH)、氯氣(Cl2)、氯化氫(HCl)、氨氣(NH)、溴化氫(HBr)等摻雜性、外延性氣體的生產項目。禁止引入禁止引入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的項目,同時禁止引入以下項目:(1)新增鉻、汞、鉛、鎘、砷等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9空間布局約束總體要求環境質量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2)錳酸鋰材料、鈦酸鋰材料、富鋰材料類生產項目。(3)生產和使用在《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中“危險性類別”為“爆炸物”的危險化學品的項目。(4)新、改、擴建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無水氟化氫、發煙硝酸生產項目。(5)含硫磺、硫鐵礦、冶煉煙氣、石膏等接觸法硫酸生產工藝、電解法制鹽酸工藝、蒽醌法制雙氧水工藝的項目。(6)氧化鐵系顏料、溶劑型涂料、含異氰尿酸三縮水甘油酯的粉末涂料、500噸/年以下溶劑型涂料生產總裝置、3000噸/年以下的油墨生產企業、含苯類溶劑型油墨生產企業。(7)新建、改擴建氯丁橡膠類、丁苯熱塑性橡膠類、聚氨酯類和聚丙烯酸酯類中溶劑型通用膠粘劑生產裝置。(8)排放汞、鉛、鎘、砷、放射性物質、致畸、致癌、致突變物質、持久性有機污染物。(9)新建、擴建技術裝備、污染排放、能耗達不到相關行業先進水平的項目。(10)不滿足環境防護距離,或事故風險防范、應急措施難以落實到位的項目。相符相符相符(1)生物醫藥、化工新材料產業盡可能布局在善浦路以北、汶浦路以北區域;園區西南側及南側(汶浦路以南區域以及黃浦江路以西、善浦路以南區域)原則上不得布局產生惡臭氣體的企業。(2)園區內基本農田、水域、防護綠地在規劃期內禁止開發建設。(3)化工園區邊界設置500米空間防護距離。誠鑫化工現有項目主要生產硫酸、硝酸、氫氟酸、混合酸,屬于電子化工材料生產,位于江蘇省昆山市千燈鎮汶浦中路168號,本次不新增用地,在現有廠區內空地新建3#倉庫,主要用于儲存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廢水處理藥劑及危險廢物,不產生惡臭氣體,不新增用地,不占用基本農田、水域、防護綠地,廠界周邊500m范圍內無環境敏感點(1)排放污染物必須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2)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以及單位產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資源利用效率等均應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有異味氣體排放的項目應達到同行業國際先進水平。(3)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特別排放限值。(4)千燈火炬污水處理廠穩定達到《江蘇省化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939-2020)規定的特征因子排放要求。本項目新建3#倉庫,不新增廢氣、廢水污染物排放,不涉及生產工藝變動,不新增生產設備(1)2025年,PM2.5、臭氧、二氧化氮年均值達到29、150、39微克/立方米。(2)吳淞江、千燈浦執行III類水標準,區內其他水體執行Ⅳ類水標準。本項目不新增廢氣、廢水污染物排放(3)建設用地土壤達到《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農林用地土壤達到《土壤環境質量標15618-2018)篩選值。排入總量(1)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規劃近期(2025年)二氧化硫22.44噸/年、氮氧化物45.74噸/年、顆粒物27.51噸/年、VOCs107.56噸/年、氯氣2.34噸/年、氯化氫3.92噸/年;規劃遠期(2030年)二氧化硫18.82噸/年、氮氧化物44.92噸/年、顆粒物24.81噸/年;VOCs100.08噸/年、氯氣2.2噸/年、氯化氫3.89噸/年。(2)水污染物外排量:規劃近期(2025年)化學需氧量24.65噸/年、氨氮2.32噸/年、總磷0.27噸/年、總氮8.22噸/年;年)化學需氧量23.54噸/年、氨氮2.32噸/年、總磷0.27噸/年、總氮8.48噸/年。(3)園區碳排放量(以CO2計)不突破15.94萬噸/年。本項目不新增廢氣、廢水污染物排放相符環境風險管控(1)建立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完善重點監控區域預警和應急機制,涉及有毒有害氣體的企業全部安裝毒害氣體監控預警裝置并與智慧園區平臺聯網,加強監控;(2)加快推進園區水環境風險三級防控體系工程建設,加快完善雨水管網閘控、河道閘控及應急緩沖河道建設。(3)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排查整改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長效機制。制定在產企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監控預警方案,并納入化工園區監控預警體系。(4)加強對關閉搬遷化工企業拆除活動的監管,對搬遷遺留場地開展污染調查、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5)禁止無法落實危險廢物處置途徑的項目入園。1.企業現有項目涉及氟化氫氣體,已安裝有毒氣體報警儀并聯網;2.企業廠區內倉庫設置收集溝、儲罐區設置圍堰,已建設一個500m3事故應急池;3.昆山市誠鑫化工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于2023年12月6日在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備案號:320583-2023-2217-M;4.不屬于搬遷項目;5.企業危險廢物均已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相符資源開發利用要求(1)單位面積年用水總量不高于30萬噸/平方公里;(2)單位面積年工業用水量不高于21萬噸/平方公里;(3)單位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不高于0.5噸標煤/萬元;(4)近期建設用地總量不高于2.88平方公里,工業用地及倉儲用地總量不高于2.09平方公里;遠期建設用地總量不高于2.96平方公里,工業用地及倉儲用地總量不高于1.87平方公里;(5)實行集中供熱,入區企業確屬工藝需要自建加熱設施的,不得新建燃煤鍋爐、生物質鍋爐,需采用清潔能源。(6)執行III類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要求。本項目不新增用水,不新增用地,不進行供熱,不使用III類高污染燃料相符綜上,本項目建設符合園區規劃功能布局、用地規劃、產業定位,符合昆山市精細材料產業園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與規劃環評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表1-7本項目最近的生態保護紅線情況序號類型生態保護紅線名稱主導生態功能方位距離1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江蘇昆山天福國家濕地公園(試點)濕地生態系統保護東北側9.42km2生態空間管控昆山市省級生態公益林水土保持南1.25km(2)環境質量底線1、大氣環境: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度城市環境空氣中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一氧化碳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濃度改善措施:根據《蘇州市空氣質量改善達標規劃》(2019~2024年)近期主要大氣污染防治任務:①調整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耗總量;②調整產業結構,減少污染物排放;③推進工業領域全行業、全要素達標排放;④加強交通行業大氣污染防治;⑤嚴格控制揚塵污染;⑥加強服務業和生活污染防治;⑦推進農業污染防治;⑧加強重污染天除O3以外的主要大氣污染物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要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④推進移動源污染防治;⑤加強城鄉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揚塵精細化管理、提升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嚴禁秸稈焚燒)等一系列措施鞏固提升大年,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狀況為優,吳淞江為良好。與上年相比,婁持平。3.主要湖泊水質:全市3個主要湖港急水港橋(十四五)、千燈浦千燈浦口、朱厙港朱厙港口、張儀鐵路橋、瀏河振東渡口、楊林塘青陽北路橋、淀山湖淀山湖中3、聲環境:根據《2023年度昆山市環境狀況公報》,區域內聲環境功能區晝、夜本項目不新增廢氣、廢水、固廢產生量,產生的噪聲對變項目所在地的環境質量現狀,本項目的建設滿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不新增高耗能及落后淘表1-8年能源消耗情況表能源種類年消耗量折標系數折標準煤量(噸標準煤)電1.229tce/萬kwh0.1229年耗能工質總量(噸標準煤)0.1229嚴格執行土地利用規劃有關規定,不會突破建設項相符性分析見前表1-6,分析結論為符合昆山市精細材料產業園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根據蘇環辦字[2020]313號,全市共劃定環境管控單表1-9與蘇環辦字[2020]313號相符性分析管控類別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情況相符空間布局約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及能耗限額》淘汰類的產業;禁止引進列入《外商投資者產業指導目錄》禁止類的產業;(2)嚴格執行園區總體規劃及規劃環評中提出的空間布局和產業準入要求,禁止引進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的項目;(3)嚴格執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的分級保護要求,禁止引進不符合《條例》要求的項目;(4)嚴格執行《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相關管控要求;(5)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6)禁止引進列入上級生態環境負面清單的項(1)本項目主要新建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進行廠區安全環保提升,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目錄及能耗限額》淘汰類的產業;(2)企業現有項目主要生產硫酸、硝酸、氫氟酸、混合酸,屬于電子化工材料(化工新材料)生產,符合規劃環評產業定位;(3)本項目不新增氮磷廢水排放,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條例要求;(4)符合《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要求;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園區內企業污染物排放應滿足相關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2)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按照園區總體規劃、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的要求進行管控;(3)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本項目不新增廢氣、廢水的排放量,不會對區域環境質量造成污染相符環境風險防控(1)建立以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構為核心,與地方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應急處置機構聯動的應急響應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事故;(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測計劃。企業已編制《昆山市誠鑫化工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在昆山市環境保護局備案(備案號:320583-2023-2217-M(Q2-M1-E2)]本項目建設后應按照國家標準和規范及時更新事故應急預案,本項目不屬于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單位,無需安裝在線監測設備。企業不具備自行監測能力,可委托專業監測單位進行監測,并做好記錄。相符資源(1)園區內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單位工業增加值本項目不使用“Ⅲ”類燃料相符開發效率要求新鮮水耗和綜合能耗應滿足園區總體規劃、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要求;(2)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Ⅲ類”(嚴格具體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4、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對照《昆山市產業發展負面清單(試行)》,分析表1-10與《昆山市產業發展負面清單(試行)》的相符性分析類別準入指標相符性相符性昆山市產業發展負面清單1.禁止《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等法律法規及政策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本項目為內資項目,不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中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不屬于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不屬于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符合2.禁止化工園區外(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一切新建、擴建化工項目。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除重點監測點化工企業外)只允許在原有生產產品種類不變、產能規模不變、排放總量不增加的前提下進行安全隱患改造和節能環保設施改造。禁止設立化工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的新改擴建化工項目。本項目位于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企業現有項目生產硫酸、硝酸、氫氟酸、混合酸,屬于電子化工材料生產,本次不新增用地,在現有廠區內空地建設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進行廠區安全環保提升不屬于化工項目符合險化學品目錄》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學品的項目。符合先控制化學品名錄》所列化學品生產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5.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6.禁止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新增產能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7.禁止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8.禁止不符合行業標準條件的合成氨、對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氫、輪胎等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9.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指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昆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本項目位于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昆山精細材料產業園)。10.禁止水泥、石灰、瀝青、混凝土、濕拌砂漿生產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1.禁止平板玻璃產能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2.禁止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3.禁止染料、染料中間體、有機染料、印染助劑生產項目(不包括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4.禁止電解鋁項目(產能置換項目除外)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5.禁止含有毒有害氰化物電鍍工藝的項目(電鍍金、銀、銅基合金及電鍍銅打底工藝除外)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6.禁止互聯網數據服務中的大數據庫項目(PUE值在1.4以下的云計算數據中心除外)。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7.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項目(范圍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類、餐飲具類)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8.禁止年產7500噸以下的玻璃纖維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19.禁止家具制造項目(利用水性漆工藝除外;使用非溶劑性漆工藝的創意設計家具制造除外)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20.禁止繅絲、棉、麻、毛紡及一般織造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21.禁止中低端印刷項目(書、報刊印刷除外;本冊印制除外;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運行保障等領域且使用非溶劑型油墨和非溶劑型涂料的印刷生產環節除外)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22.禁止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項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23.禁止生產、使用產生“三致”物質的項目。本項目倉庫儲存物質不涉及“三致”物質符合24.禁止使用油性噴涂(噴漆)工藝和大量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的項目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25.禁止產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項目(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的除外)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26.禁止經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屬于高危行業的項目(金屬鑄造企業、涉及爆炸性粉塵的企業、涉氨制冷企業)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27.禁止其他經產業主管部門會商認定的排量不屬于禁止項目符合大、耗能高、產能過剩項目。表1-11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類別準入指標相符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項目不屬于禁止準入類相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主要新建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不屬于目錄規定的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根據目錄總體要求: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之外的,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相符《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目錄(2012本)》本項目在現有廠區空地新建3#倉庫,不新增用地,現有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目錄(2012本)》中,不屬于限制用地、禁止用地相符《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本)》本項目在現有廠區空地新建3#倉庫,不新增用地,現有用地不在《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本)》中,不屬于限制用地、禁止用地相符《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版)》(長江辦[2022]7號),《長江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2022]55號)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類項目相符《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本項目不屬于“散亂污”企業;建設單位已于2020年04月完成排污登記,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回執,證書編號:913205837610073030001Z,屬于排污許可證登記管理類別。本項目推行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管,保障危險廢物合法合規處置;本項目所屬行業及所在地區未被列入《關于開展重點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1]346號),環評中無需開展碳排放評價。相符《蘇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實施方案》本項目不屬于能耗監察執法重點行業領域(鋼鐵、石化、化工、焦化、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有色、紡織、造紙、數據中心等不屬于環保執法監管重點行業領域(鋼鐵、煤電、水泥、有色、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焦化等);本項目嚴格按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要求,做好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相符《江蘇省太湖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1.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不屬于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行業,本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相符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無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禁止行為(六)、(七)、(八)、(九)的禁止行為;《太湖流域管理條(國務院令第604號)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本項目不屬于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生產項目;本項目不新增廢水排放現有生活污水排放口已設置檢查井(采樣井),并懸掛標志牌。相符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5000米范圍內,淀山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2000米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本項目不在第三十條規定的范圍內且不屬于禁止行為相符表1-12與《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相符性分析相關要求項目情況相符性4.總體要求4.1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建造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設置貯存場所,并根據需要選擇貯存設施類型。4.2貯存危險廢物應根據危險廢物的類別、數量、形態、物理化學性質和環境風險等因素,確定貯存設施或場所類型和規模。1.本項目主要新建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進行廠相符4.3貯存危險廢物應根據危險廢物的類別、形態、物理化學性質和污染防治要求進行分類貯存,且應避免危險廢物與不相容的物質或材料接觸。4.4貯存危險廢物應根據危險廢物的形態、物理化學性質、包裝形式和污染物遷移途徑,采取措施減少滲濾液及其衍生廢物、滲漏的液態廢物(簡稱滲漏液)、粉塵、VOCs、酸霧、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和刺激性氣味氣體等污染物的產生,防止其污染環境。4.5危險廢物貯存過程產生的液態廢物和固態廢物應分類收集,按其環境管理要求妥善處理。4.6貯存設施或場所、容器和包裝物應按HJ1276要求設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場所標志、危險廢物貯存分區標志和危險廢物標簽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4.7HJ1259規定的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應采用電子地磅、電子標簽、電子管理臺賬等技術手段對危險廢物貯存過程進行信息化管理,確保數據完整、真實、準確;采用視頻監控的應確保監控畫面清晰,視頻記錄保存時間至少為3個月。4.8貯存設施退役時,所有者或運營者應依法履行環境保護責任,退役前應妥善處理處置貯存設施內剩余的危險廢物,并對貯存設施進行清理,消除污染;還應依據土壤污染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場地環境風險防控責任。4.9在常溫常壓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應進行預處理,使之穩定后貯存,否則應按易爆、易燃危險品貯存。4.10危險廢物貯存除應滿足環境保護相關要求外,還應執行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健康、交通運輸、消防等法律法規和標準的相關要求。區安全環保提升;2.本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水處理污泥、蒸餾殘渣、廢包裝物、IBC桶,均不屬于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氣體的危險廢物;不涉及液體危險廢物,不涉及臨床廢物;3.各類危廢分別放置于包裝容器中密閉包裝,廢包裝物、IBC桶主要是廢棄的原料包裝桶及成品包裝桶,桶加蓋密閉存儲;4.盛裝危險廢物的包裝容器按要求粘貼標簽;5.不屬于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內設置監控;5.貯存設施選址要求5.1貯存設施選址應滿足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劃和“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要求,建設項目應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5.2集中貯存設施不應選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永久基本農田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不應建在溶洞區或易遭受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的地區。5.3貯存設施不應選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及其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貯存危險廢物的其他地點。5.4貯存設施場址的位置以及其與周圍環境敏感目標的距離應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本項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區域、永久基本農田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不在溶洞區或易遭受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的地區,不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及其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周邊500m范圍內無環境敏感目標,選址可行。相符6.貯存設施污染控制要求6.1一般規定6.1.1貯存設施應根據危險廢物的形態、物理化學性質、包裝形式和污染物遷移途徑,采取必要的防風、防曬、防雨、防漏、防滲、防腐以及其他環境污染防治措施,不應露天堆放危險廢物。6.1.2貯存設施應根據危險廢物的類別、數量、形態、物理化學性質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設置必要的貯存分區,避免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接觸、混合。6.1.3貯存設施或貯存分區內地面、墻面裙腳、堵截泄漏的圍堰、接觸危險廢物的隔板和墻體等應采用堅固的材料建1.本項目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位于新建3#倉庫內,各類危險廢物使用包裝容器分類分區存放;2.要求企業在建設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過程中對地面、墻面裙腳、堵截泄漏的圍堰、接觸危險廢物的隔板和墻體等采用堅固的材料建造,地面及裙腳采用表面相符造,表面無裂縫。6.1.4貯存設施地面與裙腳應采取表面防滲措施;表面防滲材料應與所接觸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滲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鈉基膨潤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滲性能等效的材料。貯存的危險廢物直接接觸地面的,還應進行基礎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m厚黏土層(滲透系數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滲材料(滲透系數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滲性能等效的材料。6.1.5同一貯存設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滲、防腐工藝(包括防滲、防腐結構或材料),防滲、防腐材料應覆蓋所有可能與廢物及其滲濾液、滲漏液等接觸的構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滲、防腐工藝應分別建設貯存分區。6.1.6貯存設施應采取技術和管理措施防止無關人員進入。防滲措施,防滲層為至少1m厚黏土層(滲透系數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滲材料(滲透系數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滲性能等效的材料;6.2貯存庫6.2.1貯存庫內不同貯存分區之間應采取隔離措施。隔離措施可根據危險廢物特性采用過道、隔板或隔墻等方式。6.2.2在貯存庫內或通過貯存分區方式貯存液態危險廢物的,應具有液體泄漏堵截設施,堵截設施最小容積不應低于對應貯存區域最大液態廢物容器容積或液態廢物總儲量1/10(二者取較大者);用于貯存可能產生滲濾液的危險廢物的貯存庫或貯存分區應設計滲濾液收集設施,收集設施容積應滿足滲濾液的收集要求。6.2.3貯存易產生粉塵、VOCs、酸霧、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和刺激性氣味氣體的危險廢物貯存庫,應設置氣體收集裝置和氣體凈化設施;氣體凈化設施的排氣筒高度應符合GB16297要求。1.本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水處理污泥、蒸餾殘渣、廢包裝物、IBC桶,采用過道方式隔離;2.不涉及液態危險廢物;其中廢水處理污泥若含水率過高,可能導致滲濾液流出,因此要求企業設置收集溝;3.本項目貯存的危險廢物均不屬于易產生粉塵、VOCs、酸霧、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和刺激性氣味氣體的,項目設置風機加強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通風;相符為切實做好近期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管理,依據《土然資源部關于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規劃,作為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報省政府同意后施行,生態空間緊密契合的原則,市域分為城市集中建設區、西重點建設南北兩片集中農業區。北片集中農業區位于蘇繞城高速公路以西區域,借助陽澄湖大閘蟹品牌優勢,突出南片集中農業區位于機場路以南、千燈浦西機場路以南、千地屬于現狀建設用地,項目建設符合《昆山市國土空間規區”劃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三區三線”的劃定,對哪里只能種糧、哪里實施生態保護、哪里可以開發建設,在國土全域空間上進行了明確。科學劃定“三區三線”作為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的關鍵,更是保障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和城鎮集約節約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完成了更新工作。全省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以及城鎮表1-13與《昆山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相符性分析重點任務文件要求項目情況相符性推進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升級推進綠色產業鏈構建堅持優先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傳統產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構建工業開放發展新格局,提升出口產品節能環保標準和競爭力,開辟工業持續發展新空間。推行綠色招商轉型升級環境準入指導目錄,從嚴從緊控制“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項目,調整目前電子信息產業獨大的發展結構,加快發展附加值水平較高、對本地及周邊地區的產業聯動和輻射效應較強的產業,構建研發、設計、創意、加工、組裝、營銷等全產業鏈競爭力。深入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建立健全循環連接的產業體系。本項目不屬于“兩高一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項目。相符鼓勵綠色節能改造推進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推進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綠色化改造,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嚴格按照國家減排目標,健全完善政府資金保障制度,通過政府引導,鼓勵企業通過建筑節能改造措施、工藝節能改造措施、智能化管理改造措施等全面實現企業綠色轉型升級。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改造工程、建筑節能改造工程以及政府機構節能改造工程。推進節能降耗,以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生產等行業為重點,推進企業采用清潔能源技術實施改造。對標國際清潔生產審核標準,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推行清潔生產企業示范點。本項目在現有廠區的空地上建設符合要求的3#倉庫,不屬于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生產等重點行業。相符加快落后產能淘汰充分運用工業企業資源利用評價結果,加速退出低端產業、高排放產業,基本實現重污染企業清零。加快推動綠色產業發展,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綠色產業集群。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主動、提前淘汰浪費資源和嚴重污染環境的落后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生產能力。健全項目準入評價體系,嚴格工業項目進入門檻。通過嚴格控制審批、加快推進行業技術改造等一系列措施,化解工業經濟發展中存在的矛盾,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專項行動,鼓勵和支持企業圍繞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的應用,加快推進現有生產工藝、裝備和生產線的改造提升,推動制造業內部加快向個性化定制、柔性化生產、網絡化銷售等先進制造方式和商業模式本項目主要新建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進行廠區安全環保提升,不屬于落后產能淘汰項目相符轉型。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項行動加大重點行業清潔原料替代力度,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膠黏劑、清洗劑、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機溶劑。實施加油站三次油氣回收,加強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監管。鞏固提升工業企業VOCs整治成果,全面完成汽修行業VOCs整治,推進VOCs、NOx削減和高排放機動車淘汰工作;落實VOCs在線監控補助;完善重污染天氣管控措施,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工業企業安裝工況用電監控并聯網。本項目主要新建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不使用含VOCs物料相符深入實施VOCs精細化管控。實施基于反應活性的VOCs減排策略,系統摸排轄區內臭氧生成潛勢較大的企業和生產工序,加大對工業涂裝、有機化工、電子、石化、塑料橡膠制品及其他對臭氧生成貢獻突出行業監管力度。深化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VOCs深度治理和重點集群整治,實施VOCs達標區和重點化工企業VOCs達標示范工程,逐步取消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廢氣排放系統旁路。針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工業園區、企業集群、重點管控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準、時限明確、責任到人,適時推進整治成效后評估。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VOCs“綠島”項目,因地制宜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VOCs集中高效處理。本項目主要新建3#倉庫用于配套企業的生產活動,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不使用含VOCs物料相符表1-14與《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規范項目環評審批。建設項目環評要評價產生的固體廢物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論述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合理性,提出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對策措施。原環評中原料及產品包裝產生的廢紙箱、廢纏繞膜等廢包材未識別,本項目進行補充,已評價其種類、數量、來源和屬性及貯存、轉移和利用處置方式合規性、合理性,詳見“四、主要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相符落實排污許可制度。企業要在排污許可管理系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和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實際產生、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對照項目環評發生變動的,要根據變動情況及時采取重新報批環評、納入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等手續,并及時變更排污許可。建設單位將按照要求在排污許可管理系統中全面準確申報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種類,以及貯存設施和利用處置等相關情況,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實際生產、轉移、貯存和利用處置情況對照項目環評發生變動的,將根據變動情況及時采取重新報批環評、納入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等手續,并及時變更排污許可。相符規范貯存管理要求。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貯存點兩類方式進行貯存,符合相應的污染控制標準;不具備建設貯存設施條件、選用貯存點方式的,除符合國家關于貯存點控制要求外,還要執行《江蘇省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試行)》(蘇環現有危險廢物貯存設施設置在2#倉庫(丙類)內,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建設,配備標識牌、視頻監控、防滲漏措施等。本項目在新建3#倉庫內劃分區域,作為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存儲危險廢相符辦〔2021〕290號)中關于貯存周期和貯存量的要求,I級、Ⅱ級、Ⅲ級危險廢物貯存時間分別不得超過30天、60天、90天,最大貯存量不得超過物,不采用貯存點存儲。本次建設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將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進行建設。強化轉移過程管理。全面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實行省內全域掃描“二維碼”轉移。加強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數據共享,實現運輸軌跡可溯可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須依法核實經營單位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直接簽訂委托合同,并向經營單位提供相關危險廢物產生工藝、具體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違法委托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受托方承擔連帶責任;經營單位須按合同及包裝物掃碼簽收危險廢物,簽收人、車輛信息等須拍照上傳至系統,嚴禁“空轉”二維碼。積極推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優先選擇環境風險較大的污泥、礦渣等固體廢物試行。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與有資質的危廢單位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相符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要在出入口、設施內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通道等關鍵位置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通過設立公開欄、標志牌等方式,主動公開危險廢物產生和利用處置等有關信息。集中焚燒處置單位及有自建危廢焚燒處置設施的單位要依法及時公開二燃室溫度等工況運行指標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標、濃度等有關信息,并聯網至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同步公開許可證、許可條件等全文信息。建設單位不屬于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集中焚燒處置單位及有自建危廢焚燒處置設施的單位。現有危險廢物貯存設施設置在2#倉庫(丙類)內,在出入口、設施內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通道(大門口及廠區道路)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設置公開欄作為信息公示標志牌。要求建設單位本次在建設3#倉庫內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時在出入口、設施內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通道等關鍵位置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相符規范一般工業固廢管理。企業需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2021年第8號公告)要求,建設一般工業固廢臺賬,污泥、礦渣等同時還需在固廢管理信息系統申報,電子臺賬已有內容,不再另外制作紙質臺賬。各地要對轄區內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需求和能力進行摸排,建立收運處體系。一般工業固廢用于礦山采坑回填和生態恢復的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用于礦山采坑回填和生態恢復技術規范》(DB15/T2763-2022)執行。建設單位將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2021年第82號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業固廢臺賬,項目無污泥、礦渣等固廢產生。相符表1-15與《腐蝕性商品儲存養護技術條件》(GB17915-2013)的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4.1庫房應陰涼、干燥、通風、避光,應經過防腐蝕、防滲處理,庫房的建筑應符合GB50046的規定本項目新建3#倉庫,地面經防腐蝕、防滲處理,庫內設排風機,可達到陰涼、干燥、通風、避光要求,庫房的建筑符合符合GB50046的規定4.3安全4.3.1腐蝕性商品應避免陽光直射、曝曬,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房建筑及各種設備應符合GB50016的規定4.3.2腐蝕性商品應按不同類別、性質、危險程度、滅火方法等分區分類儲存,性質和消防施救方法相抵的商品不應同庫儲存,見附錄A;4.3.3應在庫區設置洗眼器等應急處置設施。1.本項目新建3#倉庫為規范建筑物,可避免陽光直射、曝曬,要求建設單位建成存儲時遠離熱源、電源、火源;2.本項目新建3#倉庫存儲一般工業固廢(包含廢紙箱、廢纏繞膜等)、廢水處理藥劑(氫氧化鈉、氯化鈣、氯化鋁、高分子絮凝劑)、危險廢物(廢水處理污泥、蒸餾殘渣、廢包裝物、IBC桶),其中氫氧化鈉(固態)屬于腐蝕性商品,遇水或潮解后具有腐蝕性,不存在消防施救方法相抵的商品,進行分區分類儲存;3.要求建設單位在3#倉庫建成后在倉庫內設置洗眼器等應急物資。符合4.4環境4.4.1庫房應保持清潔;4.4.2庫區的雜物、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排水保持暢通。1.庫內地面采用掃把、吸塵器等方式清潔2.要求建設單位在3#倉庫建成后庫區的雜物、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排水保持暢通;符合建設內容),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未識別,廢水處理藥劑未明確使用量及儲存位置,實際生產中產生庫(丙類)中,存放無單獨隔間,為了將輔助設施及輔助廢水處理藥劑與原料、產品存儲存企業廢水處理站使用的廢水處理藥劑及企業生產過程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本項目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五十三、裝項目建設單位特委托我單位—蘇州清泉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我公司接到委托后,經過現場勘查并查閱相關資料,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編制了本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本項目不涉及現有項目生產工藝的原輔材料變化,現有表2.3-1本項目新增廢水處理藥劑一覽表名稱重要組分、規格、指標年用量最大貯存量(t物態貯存位置氫氧化鈉32%5040液3#倉庫(新建)氯化鈣--20固氯化鋁--20固高分子絮凝劑--2020固表2.3-2理化性質一覽表名稱物化特性燃燒爆炸性毒性毒理氫氧化鈉相對密度(水=1):2.13g/ml,沸點:1390℃,熔點:318℃不燃1.急性毒性LD50:40mg/kg(小鼠腹腔)2.刺激性:家兔經皮:50mg(24h重度刺激。家兔經眼:1%,重度刺激。3.其他LDLo:1.57mg/kg(人經口)氯化鈣密度:1.086g/ml(20℃),沸蒸汽壓:0.01mmHg(20℃)不燃急性毒性,經口(類別5)眼睛刺激(類別2A)氯化鋁密度:2.44g/ml,沸點:180℃粉末,有強鹽酸氣味,工業品呈淡黃色;易溶于水,生成六水合物(AlCl3·6H2O),同時放出大量熱。也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機溶劑中,易吸收水分并水解而放出氯化氫。可與許多無機、有機化合物生成絡合物。不燃急性毒性:LD50:3730mg/kg(大鼠經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吸收。健康危害:吸入高濃度氯化鋁可刺激上呼吸道產生支氣管炎,并且對皮膚、黏膜有刺激作用,個別人可引起支氣管哮喘。誤服量大時,可引起口腔糜爛、胃炎、胃出血和黏膜壞死。慢性作用:長期接觸可引起頭痛、頭暈、食欲減退、咳嗽、鼻塞、胸痛等癥狀。根據《危險化學品分類信息表(2015版)》危險性類別為:皮膚腐蝕/刺激,類別1B嚴重眼損傷/眼刺激,類別1危害水生環境-急性危害,類別2。高分子絮凝劑沸點:395±25℃(760mmHg),蒸汽壓:0.0±1.9mmHg(25不燃急性毒性半數致死劑量(LD50)經口-大鼠->1,000mg/kg表2.3-3新建3#倉庫儲存情況一覽表序號名稱生量/年形態包裝規儲存位置最大儲存量(t)備注1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廢水處理污泥20固包裝倉庫一層6.5HW49772-006-492蒸餾殘渣2固倉庫一層1HW11900-013-113廢包裝物3固高度不超倉庫一層2.5HW49900-041-494IBC桶250只固倉庫一層HW49900-041-495一般工業固廢5固噸袋包倉庫二層5--貯存設施箱、廢纏繞膜等)裝廢水處理藥劑存放區氫氧化鈉50固25kg/袋倉庫一層40--氯化鈣20固25kg/袋倉庫二層--氯化鋁20固25kg/袋倉庫二層--高分子絮凝劑20固25kg/袋倉庫二層20--表2.4-13#倉庫輔助設施一覽表序號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備注1監控/2/2照明燈/2/3排風機/1/4防爆叉車(電)/1調用現有叉車,不新增表2.5-1本項目廠區主要建筑物(構筑物)一覽表序號擴建前擴建后變化情建筑物名稱建筑面積(m2)層數建筑物名稱面積建筑面層數11#車間806806一層1#車間806806一層不變22#車間一層2#車間一層不變31#倉庫738738一層1#倉庫738738一層不變42#倉庫858二層2#倉庫858二層不變5儲罐區238----儲罐區238----不變6辦公樓423.44851.1二層辦公樓423.44851.1二層不變7三廢區281.8----三廢區281.8----不變8事故收集池200--事故收集池200--不變9消防泵房45.232.7一層消防泵房45.232.7一層不變6868一層6868一層不變--------3#倉庫107215二層新建表2.5-2新建建筑與已建建筑之間距離分析表建筑物名稱相鄰已建(構)筑物間距m標準間距m辨識結果方位名稱實際標準條款號標準3#倉庫E5.44GB50016-2014/3.5.55符合非機動車棚6.80GB50016-2014/3.4.1/符合W2#車間GB50016-2014/3.4.1符合S1#車間GB50016-2014/3.4.1符合N5.88GB50016-2014/3.5.55符合表2.5-3項目公輔工程一覽表類別設施名稱設計能力備注擴建前擴建后變化量貯運工程1#倉庫(甲類)建筑面積738m2建筑面積738m2不變儲存原料乙酸,酸、硝酸2#倉庫(丙類)建筑面積858m2建筑面積858m2不變儲存產品混合酸3#倉庫(丙類)無建筑面積215m2建筑面積215m2一層廢水處理藥劑存放區67.5m2,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工業固廢貯存水處理藥劑存放區約97.5m2硫酸原料儲罐不變--硝酸原料儲罐1只20m3(立式)2只30m3(立式)不變--氟化氫儲罐2只24m3(臥式,其中1只為應急其中1只為應急不變--運輸原料和產品均通過卡車運輸原料和產品均通過卡車運輸不變--輔助工程建筑面積48m2建筑面積48m2不變--配電房建筑面積30m2建筑面積30m2不變--分析檢驗室、實驗室建筑面積140m2建筑面積140m2不變--機修、五金材料建筑面積144m2建筑面積144m2不變--公用工程給水10502t/a10502t/a不變--排水生活污水1440t/a1440t/a不變接入市政污水管網供電年年來自當地電網蒸汽1620t/a1620t/a不變來自園區蒸汽管道綠化占地面積2000m2占地面積2000m2不變--冷卻系統冷卻塔5座(28.8m3/h)冷卻塔5座(28.8m3/h)不變--純水車間建筑面積360m2設計產水量10t/h建筑面積360m2設計產水量10t/h不變--消防泵房建筑面積56m2建筑面積56m2不變消防水取自王家店港環保廢7000m3/h水吸收+7000m3/h水吸收不變工程氣處理物)一級堿液噴淋吸收經15m排氣筒(FQ-Q-00255)排放+一級堿液噴淋吸收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合酸車間(氟化物、酸)一套為水吸收+二級堿液噴淋吸收后經15m排氣筒(FQ-Q-00257),一套為一級堿液噴淋吸收經15m排氣筒(FQ-Q-00255)排放一套為水吸收+二級堿液噴淋吸收后經15m排氣筒(FQ-Q-00257一套為一級堿液噴淋吸收經15m排氣筒(FQ-Q-00255)排放不變化驗分析廢氣一級堿液噴淋吸收后經15m排氣筒(FQ-Q-00258排放)一級堿液噴淋吸收后經15m排氣筒(FQ-Q-00258排放)不變廢水生活污水經市政污水管網接入昆山市千燈琨澄水質凈化有限公司處理經市政污水管網接入昆山市千燈琨澄水質凈化有限公司處理不變--廢水處理站總設計處理量5t/d總設計處理量5t/d不變廢水處理工藝為綜合調節池-沉淀池-蒸發裝置-回用水池,廢水處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噪聲治理采用車間墻體隔音、設備基礎減振等采用車間墻體隔音、設備基礎減振等不變--固廢處理生活垃圾廠區布設垃圾桶廠區布設垃圾桶不變本項目不新增活垃圾產生量一般工業固廢貯存設施無建筑面積10m2+建筑面積位于新建3#倉庫內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于2#倉庫內)建筑面積40m2(位于新建3#倉庫內)+建筑面積3#倉庫內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位于2#倉庫內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將不再使用風險車間事故池不變--事故應急池500m3500m3不變位于門衛西側,兼做初期雨水池雨水閥門雨水排放口已安裝雨水泵,采用強排形式進入雨水管網,雨水排放口設置強排自動控雨水排放口已安裝雨水泵,采用強排形式進入雨水管網,雨水排放口設置強排自不變--制系統,并安裝NH3-N、TN、TP在線監控設施動控制系統,并安裝pH、COD、TP在線監控設施表2.5-4本項目與現有項目依托可行性分析分類建設名現有項目本項目擬設置情況依托可行性分析輔助工程供電廠區內供電設施完善依托現有供電設施依托可行儲運工程運輸專業單位運輸專業單位運輸依托可行公用工程綠化廠區已進行綠化依托現有依托可行雨水雨水管網已鋪設,雨水排放口進入雨水管網。依托現有雨水管網排放依托可行事故池500m3依托已建事故池依托可行,依托可行性分析見章節危險廢物分類密封包裝貯存,在貯存過程中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容器與容器之間均留出足夠的空間,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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