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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資產清查操作手冊

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編制說明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

一、編報范圍

本套《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包括固定(無形)資產盤

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匯總

表四部分。填報范圍包括: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

部門批準成立的,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

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

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

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須由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填報財清

綜09表、財清綜11表、財清綜12表等,進行報表上報。

解放軍、武警部隊不納入本套報表編報范圍。

涉密單位按照有關保密規定,由本單位組織進行自查。單位和部

門報送資產清查報表及電子數據時,報送匯總報表及有關匯總數據。

二、編報內容

按照全面進行清查的要求,編報內容包括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財

務等的全面情況。

三、編報流程

納入本次資產清查范圍的單位,都應逐戶編制本套《行政事業單

位資產清查報表》。

(一)行政事業單位錄入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卡片形成基礎數據

-1-

庫,其中部分信息自動導入到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

(二)行政事業單位錄入資產清查明細表,其中固定資產損益清

查明細表、無形資產損益清查明細表由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自動

生成。

(三)行政事業單位錄入資產負債清查表、機構人員情況表、在

建工程情況表、資產出租出借情況表、擔保情況表、國有資產產權待

界定情況表,行政單位錄入附屬后勤服務單位情況表、未脫鉤經濟實

體情況表,事業單位錄入對外投資情況表,其余清查報表由明細表自

動生成。

(四)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財務管理關系或預算管理級次,逐級匯

總上報資產清查數據。

四、其他要求

(一)行政事業單位應結合編報年度決算有關工作,對各項資產

進行清查盤點,對于存在財務會計差錯的,應根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

調整賬面數后,如實填報。

(二)本套報表的單戶錄入金額單位為“元”(保留兩位小數),

匯總打印報表以“萬元”為單位(保留兩位小數)。正式上報的資產

報表及相關資料統一用A3紙打印,并按照上報文件、資產清查工作

報告、資產清查報表的順序裝訂。

第二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填報說明

行政事業單位應當以清查基準日為時點,結合會計總賬、明細賬、

資產臺賬,在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進行全面盤點基礎上,填制此表。

1.資產編號:填列固定(無形)資產編號。

2.資產名稱:填列固定(無形)資產名稱。

3.產權是否清晰:產權歸屬清晰,無產權糾紛的固定(無形)資

產填寫“是”,否則填寫“否”。

4.資產分類:固定資產依據《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

(GB/T14885-2010)標準編碼的選項,按固定資產分類代碼進行填列;

無形資產按01專利權、02商標權、03著作權、04土地使用權、05

非專利技術、06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07其他進行選擇填列。

5.取得方式:按購建、調撥、接受捐贈、置換、盤盈、自行研制、

其他選擇填列。

6.規格型號:填列固定資產規格型號。

7.產品序列號:填列固定資產的產品序列號。

8.計量單位:填列固定(無形)資產計量單位。

9.取得日期:填列固定(無形)資產實際取得的具體日期。

10.財務入賬日期:填列固定(無形)資產財務入賬日期。盤盈

資產財務入賬日期為空。

11.價值類型:按原值、暫估值、重置值、無價值、評估值、名

義金額選擇填列。

12.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固定(無形)資產賬面記載的

數量、原值、累計折舊(累計攤銷)、賬面凈值。(賬面數是指調整完

會計差錯的賬面價值,下同)

13.清查數:填列原值、累計折舊(累計攤銷)、清查凈值。清查

數與賬面數的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數。

14.盤點結果:按無盈虧、盤盈、盤虧選擇填列。

15.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盤虧、其他原因造成損失、毀

損、貪污、盜竊、詐騙損失、司法敗訴強制執行損失、技術淘汰選擇

填列。

16.使用狀況:按在用、出租出借、閑置、毀損待報廢、其他選

擇填列。

17.存放地點:填列固定資產實際存放地點。

18.使用部門:填列固定(無形)資產實際使用部門。

19.使用人:填列固定(無形)資產實際使用人員。

20.原資產編號:填列其他系統遷移過來的固定(無形)資產的

資產編號。

審核公式:

盤點日期、錄入人為手工錄入,必填字段;

財務入賬日期應早于清查基準日,取得日期應早于清查基準日;

2?5欄、9欄、11?13欄、20~22欄必填;

當16欄=12欄時,20欄盤點結果賦值為無盈虧;

當16欄>12欄時,20欄盤點結果賦值為盤盈;

當16欄<12欄時,盤點結果賦值為盤虧;

15欄=(13-14)欄;

19欄=(17-18)欄;

16~18欄應>=0;

當20欄為盤虧并且16欄=0時,17欄=0;

當20欄為盤虧并且17欄=0時,16欄=0;

當16欄〈12欄時,則17欄〈13欄;

當16欄>12欄時,則17欄>13欄;

17欄>=18欄;

當4欄資產分類為非土地、房屋、構筑物、土地使用權時,12

欄賬面數_數量、16欄清查數—數量必須為整數;

當20欄盤點結果等于盤盈時,21欄損益類型等于盤盈;

當20欄盤點結果等于無盈虧時,21欄損益類型只能選擇無盈

虧、掛賬、待報廢;

當20欄盤點結果等于盤虧時,21欄損益類型只能選擇盤虧、

其他原因造成損失、損毀、貪污、詐騙盜竊損失、司法敗訴強制執行

損失;

當20欄盤點結果等于盤虧,且4欄資產分類為無形資產時,21

欄損益類型只能選擇盤虧、其他原因造成損失、損毀、貪污、詐騙

盜竊損失、司法敗訴強制執行損失、技術淘汰。

第三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封面編制說明

1.單位名稱:填列單位全稱,并加蓋單位法人公章。行政事業單

位主管部門填報本級報表時,應在單位名稱后加注“(本級”

2.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負責人、填表人、電話號碼、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均按單位實際情況如實、完整填報,其中資產管理負責人

是指承擔資產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

3.報送日期:填列單位實際編報報表的日期。

4.組織機構代碼:依據各級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機關、團體、事

業單位代碼證書規定的9位代碼填列。尚未領取組織機構代碼的單

位,應主動與當地技術監督部門聯系辦理核發手續,并編報臨時代碼。

5.財政預算代碼:指單位在財政預算部門的編碼,該代碼應與部

門預算代碼一致。未實行部門預算的,其代碼應與部門決算填列的財

政預算代碼一致。

6.單位所在地區:指單位實際所在地,依據國家標準《中華人民

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2260-2007)填列。

7.財務隸屬關系:行政事業單位依據與財政部門經費領撥關系所

確定的單位級次填列。全部或部分經費直接由財政部門撥付的單位為

一級單位(主管部門),經費由一級單位轉撥的單位為二級單位,經

費由二級單位及以下轉撥的單位不再單獨標識,統一填為三級及以下

單位。

8.單位執行會計制度:指單位現執行的會計制度,分為行政單位

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

9.報表類型:按單位具體填報的報表類型選擇填列。其中:“0”

表示單戶表,由獨立核算單位錄入本單位數據時使用?!?”表示匯總

表,由各主管部門或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報送匯總表時使用。

10.單位基本性質:依據政府編制管理部門確定的單位性質,根

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

民主黨派機關、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財政補

助事業單位、經費自理事業單位、其他社會團體填列。主管部門疊加

匯總所屬單位報表時不填列本項。

11.機構行業類型:依據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4754-2011)填列。

12.預算管理級次:依據單位歸屬中央、省、地(市)、縣、鄉鎮

五級政府填列。

13.備用碼(六位):各主管部門可根據需要自行編制代碼,下發

基層單位填報。

審核公式:

單位名稱應多于三個漢字;

單位負責人應多于兩個漢字;

資產管理負責人應多于兩個漢字;

填表人應多于兩個漢字;

電話號碼不應為空且應為數字;

郵政編碼應為六位數字;

單位地址應大于10字符的長度;

單位所在地區不應為空;

預算管理級次不應為空;

財務隸屬關系不應為空;

單位基本性質不應為空;

單位執行會計制度不應為空;

組織機構代碼應符合IDC規則要求。

第四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明細表編制說明

一、行政事業單位應收票據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1表)

本表反映單位應收票據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應收票據逐項逐筆

填列。

1.債務方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務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票據種類:按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選擇填列。

3.出票單位:填列出票單位名稱的全稱。

4.與本單位關系:按接收貨物方、接收勞務方、其他選擇填列,

當填列其他時,備注信息必須填寫。

5.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應收票據明細余額。

6.出票日:填列應收票據出票日期。

7.到期日:填列應收票據實際到期日期。

8.票面利率:填列應收票據實際票面利率。

9.期末賬面應計數:按期末貼息情況填列。

10.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應收票據的增加或減少值。

11.清查數:填列清查后應收票據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數

的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數。

12.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造成

損失;債務人被吊銷、注銷造成損失;國際政治經濟因素造成損失;

3年以上應收款;其他原因造成損失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8、13欄不能為空;

5欄>=0;

7欄>6欄;

8欄>0;

12欄=(5+10Tl)欄;

合計行5、9~12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4欄為“其他”時14欄必填;

(12—5)欄>0時,貝IJ10欄=(12—5)欄,否貝!J10欄=0;

(12-5)欄<0時,則11欄=|(12-5)欄否則11欄=0;

(12-5)欄>0時,則13欄只能為“盤盈”;

(12-5)欄=0時,則13欄只能為“無盤虧”或“掛賬”;

(12-5)欄(0時,則13欄只能為“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造成

損失”或“債務人被吊銷、注銷造成損失”或“國際政治經濟因素造

成損失”或“3年以上應收款”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

10欄和11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0。

二、行政事業單位應收賬款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2表)

本表反映單位應收賬款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應收賬款逐項逐筆

填列。

1.債務方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務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記賬憑證摘要:填列財務記賬憑證摘要信息。

3.與本單位關系:按接收貨物方、接收勞務方、其他選擇填列,

當填列其他時,備注信息必須填寫。

4.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應收賬款明細賬余額。

5.賬面數按賬齡劃分:以每筆應收賬款的發生日期至資產清查基

準日為賬齡計算期間,將應收賬款的賬面數劃分為3年以內和3年以

上(含3年)兩個賬齡段。

6.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應收賬款的增加或減少值。

7.清查數:填列清查后應收賬款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數的

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

8.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造成損

失;債務人被吊銷、注銷造成損失;國際政治因素造成損失;3年

以上應收款;其他原因造成損失;掛賬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1、2、3、10欄不能為空;

4欄=(5+6)欄;

9欄=(4+7-8)欄;

合計行4?9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3欄為“其他”時,11欄必填;

(9-4)欄>0時,則7欄=(9-4)欄,否則7欄=0;

(9-4)欄<0時,則8欄=|(9-4)欄否則8欄=0;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盤盈”;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無盤虧”或“掛賬”;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造

成損失”或“債務人被吊銷、注銷造成損失”或“國際政治經濟因素

造成損失”或“3年以上應收款”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

7欄和8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0o

三、行政事業單位預付賬款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3表)

本表反映單位預付賬款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預付賬款明細逐項

逐筆填列。

1.債務方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務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記賬憑證摘要:填列財務記賬憑證摘要信息。

3.與本單位關系:按提供貨物方、提供勞務方、其他選擇填列,

當填列其他時,備注信息必須填寫。

4.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預付賬款明細賬余額。

5.賬面數按賬齡劃分:以每筆預付賬款的發生日期至資產清查基

準日為賬齡計算期間,將預付賬款的賬面數劃分為3年以內和3年以

上(含3年)兩個賬齡段。

6.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預付賬款的增加或減少值。

7.清查數:填列清查后預付賬款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數的

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

8.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造成損

失;債務人被吊銷、注銷造成損失;國際政治因素造成損失;3年

以上應收款;其他原因造成損失;掛賬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1、2、3、10欄不能為空;

4欄=(5+6)欄;

9欄=(4+7-8)欄;

合計行4~9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當3欄為“其他”時,11欄必填;

(9-4)欄>0時,則7欄=(9-4)欄,否則7欄=0;

(9-4)欄<0時,則8欄=|(9-4)欄|,否則8欄=0;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盤盈”;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無盤虧”或“掛賬”;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造

成損失”或“債務人被吊銷、注銷造成損失”或“國際政治經濟因素

造成損失”或“3年以上應收款”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

7欄和8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0o

四、行政事業單位其他應收款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4表)

本表反映單位其他應收款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其他應收款明細

逐項逐筆填列。

1.債務方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務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記賬憑證摘要:填列財務記賬憑證摘要信息。

3.與本單位關系:按提供貨物方、提供勞務方、其他選擇填列,

當填列其他時,備注信息必須填寫。

4.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其他應收款明細賬余額。

5.賬面數按賬齡劃分:以每筆其他應收款的發生日期至資產清查

基準日為賬齡計算期間,將其他應收款的賬面數劃分為3年以內和3

年以上(含3年)兩個賬齡段。

6.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其他應收款的增加或減少值。

7.清查數:填列清查后其他應收款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數

的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

8.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造成損

失;債務人被吊銷、注銷造成損失;國際政治因素造成損失;3年以

上應收款;其他原因造成損失;掛賬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1、2、3、10欄不能為空;

4欄=(5+6)欄;

9欄=(4+7-8)欄;

合計行4?9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當3欄為“其他”時,11欄必填;

(9-4)欄>0時,則7欄=(9-4)欄,否則7欄=0;

(9-4)欄<0時,貝IJ8欄=|(9-4)欄|,否則8欄=0;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盤盈”;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無盤虧”或“掛賬”;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債務人破產、倒閉、死亡造

成損失”或“債務人被吊銷、注銷造成損失”或“國際政治經濟因素

造成損失”或“3年以上應收款”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

7欄和8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0o

五、行政事業單位存貨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5表)

本表反映單位存貨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單位存貨情況逐項逐筆

填列。

1.資產名稱:填列存貨名稱。

2.類別:按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裝物、藥品、其他選擇

填列。

3.規格型號:填列存貨規格型號。

4.計量單位:填列存貨計量單位。

5.賬面數量: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存貨賬面記載的數量。

6.購置日期:填列存貨實際購置日期。

7.賬面價值: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存貨賬面記載的價值。

8.清查價值變動數:填列清查后的存貨的增加或減少值。

9.清查價值:填列清查后的存貨價值。

10.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盤虧;毀損;待報廢;貪污、

盜竊、詐騙損失;司法敗訴強制執行損失;其他原因損失;掛賬選擇

填列。

審核公式:

1、2、3、4、6、11欄不能為空;

10欄=(7+8-9)欄;

合計行5、7、8、9、10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10-7)欄>0時,則8欄=(10-7)欄,否則8欄=0;

(10-7)欄<0時,則9欄=|(10-7)欄|,否則9欄=0;

(10-7)欄>0時,則11欄只能為“盤盈”;

(10-7)欄=0時,則11欄只能為“無盤虧”;

(10-7)欄<0時,則11欄只能為“盤虧”或“毀損”或“報廢”

或“貪污、盜竊、詐騙損失”或“司法敗訴強制執行損失”或“掛賬”

或“其他原因損失”;

8欄和9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Oo

六、行政事業單位應付票據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6表)

本表反映單位應付票據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應付票據逐項逐筆

填列。

1.債權方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權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票據種類:按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選擇填列。

3.與本單位關系:按提供貨物方、提供勞務方、其他選擇填列,

當填列其他時必須填寫備注信息。

4.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應付票據明細余額。

5.出票日:填列應付票據出票日期。

6.到期日:填列應付票據實際到期日期。

7.票面利率:填列應付票據實際票面利率。

8.期末賬面應計數:填列期末貼息情況。

9.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的應付票據的增加或減少值。

10.清查數:填列清查后的應付票據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

數的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

11.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報損;掛賬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1、2、3、5、6、7、12欄不能為空;

6欄>5欄;

11欄=(4+9-10)欄;

合計行4、8rl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當3欄為“其他”時,13欄必填;

(11-4)欄>0時,則9欄=(11-4)欄,否則9欄=0;

(11-4)欄〈0時,則10欄=|(11-4)|欄,否則10欄=0;

(11-4)欄>0時,則12欄只能為“盤盈”;

(11-4)欄=0時,則12欄只能為“無盤虧”;

(11-4)欄〈0時,則12欄2欄只能為“報損”或“掛賬”;

9欄和10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0o

七、行政事業單位應付賬款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7表)

本表反映單位應付賬款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應付賬款明細逐項

逐筆填列。

1.債權方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權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記賬憑證摘要:填列財務記賬憑證摘要信息。

3.與本單位關系:按提供貨物方、提供勞務方、其他選擇填列,

當填列其他時,備注信息必須填寫。

4.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應付賬款明細賬余額。

5.賬面數按賬齡劃分:以每筆應付賬款的發生日期至資產清查基

準日為賬齡計算期間,將應付賬款的賬面數劃分為3年以內和3年以

上(含3年)兩個賬齡段。

6.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應付賬款的增加或減少值。

7.清查數:填列清查后應付賬款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數的

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

8.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報損;掛賬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1、2、3、10欄不能為空;

4欄=(5+6)欄;

9欄=(4+7-8)欄;

合計行4?9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當3欄為“其他”時,11欄必填;

(9-4)欄>0時,則7欄=(9-4)欄,否則7欄=0;

(9-4)欄<0時,則8欄=|(9-4)|欄,否則8欄=0;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盤盈”;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無盤虧”;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報損”或“掛賬”;

7欄和8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0o

八、行政事業單位預收賬款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8表)

本表反映單位預收賬款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預收賬款明細逐項

逐筆填列。

1.債權方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權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記賬憑證摘要:填列財務記賬憑證摘要信息。

3.與本單位關系:按接收貨物方、接收勞務方、其他選擇填列,

當填列其他時,備注信息必須填寫。

4.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預收賬款明細賬余額。

5.賬面數按賬齡劃分:以每筆預收賬款的發生日期至資產清查基

準日為賬齡計算期間,將預收賬款的賬面數劃分為3年以內和3年以

上(含3年)兩個賬齡段。

6.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預收賬款的增加或減少值。

7.清查數:填列清查后預收賬款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數的

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

8.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報損;掛賬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1、2、3、10欄不能為空;

4欄=(5+6)欄;

9欄=(4+7-8)欄;

合計行4?9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當3欄為“其他”時,11欄必填;

(9-4)欄>0時,則7欄=(9-4)欄,否則7欄=0;

(9-4)欄<0時,則8欄=|(9-4)欄否則8欄=0;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盤盈”;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無盤虧”;

(9-4)欄<0時,則10欄只能為“報損”或“掛賬”;

7欄和8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0o

九、行政事業單位其他應付款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09表)

本表反映單位其他應付款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其他應付款明細

逐項逐筆填列。

1.債權方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權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記賬憑證摘要:填列財務記賬憑證摘要信息。

3.與本單位關系:按接收貨物方、接收勞務方、其他選擇填列,

當填列其他時,備注信息必須填寫。

4.款項性質:按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選擇填列。

5.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其他應付款明細賬余額。

6.賬面數按賬齡劃分:以每筆其他應付款的發生日期至資產清查

基準日為賬齡計算期間,將其他應付款的賬面數劃分為3年以內和3

年以上(含3年)兩個賬齡段。

7.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其他應付款的增加或減少值。

8.清查數:填列清查后其他應付款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數

的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

9.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報損;掛賬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1、2、3、4、11欄不能為空;

5欄=(6+7)欄;

10欄=(5+8-9)欄;

合計行5~10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當3欄為“其他”時12欄必填;

(10-5)欄>0時,則8欄=(10-5)欄,否則8欄=0;

(10-5)欄〈0時,則9欄=|(10-5)欄否則9欄=0;

(10-5)欄>0時,則。欄只能為“盤盈”;

(10-5)欄=0時,則。欄只能為“無盤虧”;

(10-5)欄〈0時,則H欄只能為“報損”或“掛賬”;

8欄和9欄中應至少有一項為0o

十、行政事業單位借入款項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10表)

本表反映單位借入款項清查情況,本表要求按借入款項明細逐項

逐筆填列。

1.債權人單位(個人)名稱:填列債權方單位及個人名稱的全稱。

2.款項性質:按短期借款、長期借款選擇填列。

3.是否銀行貸款:按是、否選擇填列。

4.審批情況:按財政部門審批、主管部門審批、單位內部審批、

未審批選擇填列。

5.借入日期:填列該筆借入款項借入時間。

6.到期日:填列該筆借入款項到期時間。

7.借款條件:按信用借款、保證借款、抵押借款、質押借款、其

他選擇填列。

8.抵押資產名稱:借款條件為抵押借款的,需填寫抵押資產名稱。

9.擔保單位名稱:填列為該筆借入款項提供擔保的單位全稱。

10.質押物名稱:借款條件為質押借款的,需填寫質押物名稱。

11.年利率(%):填列該筆借入款項的年利率。

12.賬面數:按資產清查基準日借入款項明細賬面實際余額填報

人民幣賬面數或外幣賬面數填列,如果選幣種,則匯率和外幣金額必

填,匯率以合同規定為準,合同未明確規定的按照期末的即期匯率填

報。

13.清查變動數:填列清查后的借入款項的增加或減少人民幣金

額值。

14.清查數:填列清查后的借入款項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

數的差額為清查出的損益。

15.損益類型:按無盈虧;盤盈;報損;掛賬填列。

審核公式:

「3欄、5~7欄、1「15欄、19欄不能為空;

6欄>5欄;

(11欄、14欄、15欄)>0;

12欄=(14*15)欄;

18欄=(12+16-17)欄;

合計行12、16~18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18-12)欄>0時,則16欄=(18-12)欄,否則16欄=0;

(18T2)欄<0時,則17欄=|(18T2)欄|,否則17欄=0;

(18-12)欄>0時,則19欄只能為“盤盈”;

(18-12)欄=0時,則19欄只能為“無盤虧”;

(18-12)欄<0時,則19欄只能為“報損”或“掛賬”。

十一、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損益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11表)

本表反映單位固定資產損益清查情況,本表根據固定(無形)資

產盤點單自動生成,按固定資產損益情況逐項逐筆填列。

1.資產編號:填列固定資產卡片編號。

2.資產名稱:填列固定資產名稱。

3.資產分類:依據《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2010)

標準編碼的選項,按固定資產分類代碼進行填列。

4.取得方式:按新購、調撥、接受捐贈、置換、盤盈、自行研制、

其他選擇填列。

5.規格型號:填列固定資產規格型號。

6.產品序列號:填列固定資產的產品序列號。

7.計量單位:填列固定資產計量單位。

8.取得日期:填列固定資產實際取得的具體時間。

9.財務入賬日期:填列固定資產財務入賬日期。

10.價值類型:按固定資產價值類型:原值、暫估值、重置值、

無價值、評估值、名義金額選擇填列。

11.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固定資產賬面記載的原值、累

計折舊、凈值。

12.清查數:填列原值、累計折舊、凈值。清查數與賬面數的差

額為清查出的損益數。

13.損益數量:填列發生損益的固定資產清查數量與賬面數量的

差額。

14.損益類型:按盤盈;盤虧;毀損;待報廢;貪污、盜竊、詐

騙損失;司法敗訴強制執行損失;其他原因損失;掛賬選擇填列。

審核公式:

合計行H~16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注:本表數據全部通過匯總、運算自動取數。

十二、行政事業單位無形資產損益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12表)

本表反映單位無形資產損益清查情況,本表根據固定(無形)資

產盤點單自動生成,按無形資產損益情況逐項逐筆填列。

1.資產編號:填列無形資產卡片編號。

2.資產名稱:填列無形資產名稱。

3.資產分類:按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

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其他選擇填列。

4.取得方式:按新購、調撥、接受捐贈、置換、盤盈、自行研制、

其他選擇填列。

5.計量單位:填列無形資產計量單位。

6.取得日期:填列無形資產實際取得的具體時間。

7.財務入賬日期:填列無形資產財務入賬日期。

8.價值類型:按無形資產價值類型:原值、暫估值、重置值、無

價值、評估值、名義金額選擇填列。

9.賬面數:填列資產清查基準日無形資產賬面記載的價值,包括

原值、累計攤銷、凈值。

10.清查數:填列原值、累計攤銷、凈值。清查數與賬面數的差

額為清查出的損益數。

11.損益數量:填列發生損益的無形資產清查數量與賬面數量的

差額。

12.損益類型:按盤盈;技術淘汰;其他原因損失;掛賬選擇填

列。

審核公式:

合計行9~14欄應等于對應各明細行之和。

注:本表數據全部通過匯總、運算自動取數。

第五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編制說明

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負債清查表(財清綜01表)

本表按全口徑反映行政單位、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資產清

查賬面數、清查變動數、清查數等情況。其中,“應收賬款”、“預付

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固定資產”、“固定資產原價”、“固

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原價”、“累計攤銷”、

“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應收票據”、“短期

借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長期借款”等指標信息由計算

機從資產清查明細表中的相關指標中提取,不需要手工填列,其他指

標信息需要手工填列。

1.賬面數:填列單位資產清查基準日的賬面數。

2.清查變動數:填列單位通過賬務清理和財產清查后,各類資

產、負債和凈資產的增加或減少值。

3.清查數:填列單位通過賬務清理和財產清查后,各類資產、

負債和凈資產的實際價值。清查數與“賬面數”的差額為清查出的損

4.資產清查待處理:單位通過賬務清理和資產清查,清查出的各

類資產清查數與賬面數差額,以及負債清查數與賬面數差額的合計,

反映本次資產清查出的待處理的資產凈損益數額。

(一)行政單位:

1.在建工程:填列行政單位期末除公共基礎設施在建工程以外

的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依據“在建

工程”科目中屬于非公共基礎設施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額填列。

2.待處理財產損溢:填列單位待處置資產的價值及處置損益,本

表不需要填寫。

3.政府儲備物資:填列行政單位直接儲存管理的各項政府應急

或救災儲備物資等。

4.公共基礎設施:填列行政單位占有并直接負責維護管理、供

社會公眾使用的工程性公共基礎設施資產,包括城市交通設施、公共

照明設施、環保設施、防災設施、健身設施、廣場及公共構筑物等其

他公共設施。

5.財政撥款結轉:填列行政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包

括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

6.財政撥款結余:填列行政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項目支出結余

資金。

7.資產基金:填列行政單位期末預付賬款、存貨、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政府儲備物資、公共基礎設施等非貨幣性資產

在凈資產中占用的金額。

8.待償債凈資產:填列行政單位期末因應付賬款和長期應付款

等負債而相應需在凈資產中沖減的金額。本項目應當依據“待償債凈

資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二)事業單位:

1.短期投資:填列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

(含1年)的投資,主要是國債投資。

2.存貨:填列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

儲存的各種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藥品及達不到固定資

產標準的用具、裝具、動植物等的實際成本。

3.其他流動資產:填列事業單位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流動資

產,如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

4.累計折舊:填列事業單位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固定資

產計提折舊的累計折舊數。填列本項的單位需在填報說明中對固定資

產計提折舊的制度依據等相關事項進行說明。

5.累計攤銷:填列事業單位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無形資

產計提攤銷的累計攤銷數。填列本項的單位需在填報說明中對無形資

產計提攤銷的制度依據等相關事項進行說明。

6.待處置資產損溢:填列事業單位年末待處置資產的價值及處

置損溢,本表不需要填寫。

7.其他流動負債:填列事業單位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流動負

債,如承擔的將于1年內(含1年)償還的長期負債。

8.非流動資產基金:填列事業單位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

工程、無形資產等非流動資產占用的金額。

9.財政補助結轉:填列事業單位滾存的財政補助結轉資金,包

括基本支出結轉和項目支出結轉。

10.財政補助結余:填列事業單位滾存的財政補助項目支出結余

資金。

11.財政應返還額度:填列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單位本年尚未支用

而結存在國庫的累計預算指標數。

審核公式:

1行—4欄=(2+10+13+14+18+19+22+23)行—4欄;

2行—4欄=(3+4+5+6+7+8+9)行1~4欄;

2、3欄不能同時>0。

4欄=(1+2-3)欄;

10行「4欄=(11-12)行廣4欄;

14行r4欄=(15-16)行「4欄;

19行廣4欄=(20-21)行「4欄;

24行—4欄=(25+33+34)行「4欄;

25行—4欄=(26+27+28+29+30+31+32)行—4欄;

39行—4欄=(40+41+42+44+45)行1~4欄;

53行「4欄=(54+65+66+69+70+74)行廣4欄;

54行1~4欄=(55+56+57+58+59+60+61+62+63+64)行「4欄;

66行1?4欄=(67-68)行「4欄;

70行廣4欄=(71-72)行廣4欄;

76行—4欄=(77+88+89)行-4欄;

77行廣4欄=(78+79+80+81+82+83+84+85+86+87)行1~4欄;

94行—4欄=(95+96+97)行「4欄;

92行1~4>=0;

91行—4欄=(92+93+94+98+99+100+101+102)行「4欄;

105行1~4欄=(106+113行16+117+118+119+120+121+122)行「4

欄;

106行「4欄=(107+108+109+110+111+112)行1~4欄;

116行「4欄=(114-115)行廣4欄;

128行「4欄=(129+135+139)行1~4欄;

129行1~4欄=(130+131+132+133+134)行1~4欄;

135行1~4欄=(136+137+138)行「4欄;

143行—4欄=(144+145)行「4欄;

150行1~4欄=(1+53+105)行「4欄;

151行—4欄=(24+76+128)行1~4欄;

152行「4欄=(39+91+143)行1~4欄;

153行4欄=(52+104+148)行4欄;

154行—4欄=(39+91+143)行「4欄;

52行4欄=(24+39-1)行4欄;

104行4欄=(76+91-53)行4欄;

148行4欄=(143+128-105)行4欄;

二、行政事業單位機構人員情況表(財清綜02表)

本表反映單位年末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具體填列要

求如下:

(一)人員情況

1.在職人員

(1)共產黨機關人員:填列各級共產黨機關人員。

(2)政府機關人員:填列各級政府機關行政人員,不含公安機

關、司法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行政人員。

(3)人大機關人員:填列各級人大機關行政人員。

(4)政協機關人員:填列各級政協機關行政人員。

(5)群眾團體人員:填列行使行政職能的全國性群眾團體機關

行政人員。

(6)民主黨派人員:填列民主黨派機關行政人員,中華全國工

商業聯合會機關行政人員在此填列。

(7)政法機關人員:填列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

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行政人員。

(8)工勤人員:填列行政單位編制中由政府編制部門核定的工

勤編制人員。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編制含在單位事業編制中,不單獨

反映。

(9)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填列單位經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批

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10)財政補助人員:填列經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財政補助

編制人員。

(11)經費自理人員:填列經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經費自理

編制人員,包括經費自理編制人員和企業化管理編制人員。

2.離退休人員

(1)離休人員:填列符合國家離休政策,已經離休的人員數。

(2)退休人員:填列符合國家退休政策,已經退休的人員數。

不包括內退人員數(不符合國家退休政策,但按本單位有關規定已經

退休人員數)。

3.其他人員:填列由單位人事部門管理的聘用期1年以上的編

制外聘用人員,不包括工勤編制人員和臨時工。

4.遺屬人員:填列按規定由單位開支撫恤金的烈士遺屬和犧牲

病故人員遺屬。

5.編制人數:填列經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人員編制數。

6.年末實有人數:填列在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編制內、由

單位人事部門管理的實有在職人數以及離退休人數。

(1)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補助)開支人數:填列單位用公共預

算財政撥款(補助)開支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的人員數。

(2)經費自理人數:填列單位用政府性基金、財政專戶管理資

金以及其他非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補助)開支基本工資或離退休費的

人員數。

(二)機構情況

1.獨立編制機構數:填列經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

機構數。

2.獨立核算機構數:填列經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批準并實行財務

獨立核算的行政事業機構數。

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獨立編報預算的單位,應按獨立核算機構編

報本套報表;實行會計集中核算方式的單位,由于其作為預算執行和

會計核算的主體地位不變,應作為獨立核算機構編報本套報表。

3.共產黨機關:填列各級共產黨機關機構數。

4.政府機關:填列各級政府機關機構數,不含公安機關、司法

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

5.人大機關:填列各級人大機關機構數。

6.政協機關:填列各級政協機關機構數。

7.群眾團體:填列行使行政職能的全國性群眾團體機構數。

8.民主黨派:填列民主黨派機關機構數,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

會機關在此填列。

9.政法機關:填列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和

國家安全機關機構數。

10.經費自理:填列經政府編制管理部門核定的經費自理事業編

制機構,包括經費自理編制機構和企業化管理編制機構。

審核公式:

2行=(3+13)行;

3行=(4+12)行;

4行=(5+6+7+8+9+10+11)行;

13行=(14+15+16)行;

17行=(18+19)行;

23行=(24+32+36)行;

24行=(25+26+27+28+29+30+31)行;

32行=(33+34+35)行;

2欄=(3+4)欄;

4欄=(5+6)欄;

7欄>=8欄;

各欄各行20。

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盤盈、財產損失表(財清綜03表)

本表主要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清查出的各類資產盤盈和按原因歸

類的財產損失情況。表中相關數據,從資產清查明細表(財清明細

01表、財清明細02表、財清明細03表、財清明細04表、財清明細

05表、財清明細11表、財清明細12表、財清綜01表、財清綜04

表、財清綜05表、財清綜10表)中提取,由計算機自動生成。

1.資產負債類損益額:反映行政事業單位負債部類等其他各項

盤盈、損失的合計數。

審核公式:

1行1欄=財清01表(1行2欄+53行2欄+105行2欄);

1行1欄=2行1欄+6行1欄+19行1欄+20行1欄+21行1欄;

6行1欄=(7+9+11+12+15+17)行1欄;

21行1欄=(1-2-6-19-20)行1欄;

22彳丁1欄=25行1欄+…+29彳丁1欄+31彳丁1欄+…+35彳丁1欄+37

行1欄+40行1欄+41行2欄+43行2欄+…+47行2欄+49行2欄+…

+54行2欄+55行2欄+57行2欄+…+62行2欄+64行2欄+…+71行

2欄+73行2欄+…+75行2欄;

23行1欄=24行1欄+30行1欄+36行1欄+42行2欄+48行2欄

+55行2欄;

24行1欄=(25+26+27+28+29)行1欄;

30行1欄=(31+32+33+34+35)行1欄;

36行1欄=37行1欄+38行1欄+39行1欄+40行1欄+41行2欄;

42行2欄二(43+44+45+46+47)行2欄;

48行2欄=(49+50+51+52+53+54)行2欄;

55行2欄=23行1欄-24行1欄-30行1欄-36行1欄-42行2欄

—48行2欄;

56行2欄=(57+58+59+60+61+62)行2欄;

63行2欄=(64+65+66+67+68+69+70+71)行2欄;

72行2欄=73行2欄+74行2欄;

75行2欄=22行1欄-23行1欄-56行2欄-63行2欄-72行2欄;

77行2欄=|財清綜01表(24行2欄+76行2欄+128行2欄-24

行3欄-76行3欄T28行3欄)|;

78行2欄=|(79+80)行2欄|;

79行2欄=所有資產類明細表掛賬+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情況表掛

賬的絕對值相加;

80行2欄=所有負債類明細表掛賬的絕對值相加。

四、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情況表(財清綜04表)

本表由計算機自動生成,不需要單位進行手工填列;本表的相關

內容由計算機從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中的相關指標中提取。

五、行政事業單位房屋構筑物情況表(財清綜04T表)

本表“權屬證書”、“是否確權”、“坐落位置”、“使用狀況”等內

容需要手工填列,其他內容由計算機自動生成。不需填列的相關內容

由計算機從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中的相關指標中提取。

審核公式:

4欄、8欄、33欄不能為空;

當4欄為“是”時,5、6、7欄必填

27欄=(28+29+30+31+32)欄

28?32欄必須大于零;

23欄=(11+15-19)欄;

24欄=(12+16-20)欄;

25欄=(13+17-21)欄;

26欄=(14+18-22)欄;

27欄=(28+29+30+31+32)欄;

1行12欄=12欄浮動行之和;

1行14欄14欄浮動行之和;

1行16欄=16欄浮動行之和;

1行18欄18欄浮動行之和;

1行20欄=20欄浮動行之和;

1行22欄=22欄浮動行之和;

1行24欄=24欄浮動行之和;

1行26欄26欄浮動行之和。

六、行政事業單位車輛情況表(財清綜04-2表)

本表“權屬證書”、“車牌號”、“排氣量”、“用途分類”、“已行駛

里程”等內容需要手工填列,其他內容由計算機自動生成。“累計使

用年限”由計算機根據“取得日期”自動算出,其他不需填列的相關

內容由計算機從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中的相關指標中提取。

1.用途分類包括“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一般公務用

車”、“一般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其他用車”。

2.已行駛里程填寫清查日車輛里程表顯示已行駛里程。

審核公式:

4欄不能為空;

4欄為“是”時,5、6、7欄必填;

11欄不能為空;

28欄不能為空;

18欄=(16-17)欄;

21欄=(19-20)欄;

1行16欄=2行16欄各浮動行之和;

1行17欄=2行17欄各浮動行之和;

1行27欄=2行27欄各浮動行之和。

七、行政事業單位大型設備情況表(財清綜04-3表)

本表由計算機自動生成,不需要單位進行手工填列。其中,“累

計使用年限”由計算機根據“取得日期”自動算出;其他內容由計算

機從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中的相關指標中提取,提取范圍為清查

單價(原值)在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的大額資產,分為20萬

元(含)-200萬元、200萬元(含)以上兩檔。

審核公式:

4、22欄不能為空;

19欄=(10+13-16)欄;

20欄=(11+14-17)欄;

21欄=(12+15-18)欄;

合計行10欄={20萬(含)-200萬}行10欄+200萬(含)以上

10欄;

合計行11欄={20萬(含)-200萬}行11欄+200萬(含)以上

11欄;

合計行21欄={20萬(含)-200萬}行21欄+200萬(含)以上

21欄;

{20萬(含)-200萬}10欄等于對應各浮動行之和;

{20萬(含)-200萬}21欄等于對應各浮動行之和;

200萬(含)以上10欄等于對應各浮動行之和;

200萬(含)以上21欄等于對應各浮動行之和。

八、行政事業單位無形資產情況表(財清綜05表)

本表內容由計算機自動生成。相關內容由計算機從固定(無形)

資產盤點單中的相關指標中提取。

審核公式:

17欄=(21+25+29+33+37)欄;

18欄=(22+26+30+34+38)欄;

19欄=(23+27+31+35+39)欄;

20欄=(24+28+32+36+40)欄;

1行=(2+3+...+8)行;

2~8行21?40列必須大于等于0;

24欄=22欄-23欄;

28欄=26欄-27欄;

32欄=30欄-31欄;

36欄=34欄-35欄;

40欄=38欄-39欄;

4欄=(2-3)欄;

8欄=(6-7)欄;

12欄=(10-11)欄;

16欄=(14-15)欄;

13欄=(1+5-9)欄;

14欄=(2+6-10)欄;

15欄=(3+7-11)欄;

16欄=(4+8-12)欄;

5欄與9欄不能同時大于0;

6欄與10欄不能同時大于0;

7欄與11欄不能同時大于0;

8欄與12欄不能同時大于0;

13欄=17欄;

14欄=18欄;

15欄=19欄;

16欄=20欄。

九、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土地情況表(財清綜06表)

本表“權屬證書”、“權屬性質”、“是否確權”、“坐落位置”、“資

產入賬形式”、“使用狀況”等內容需要手工填列,其他內容由計算機

自動生成。不需填列的相關內容由計算機從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

中的相關指標中提取。

16.審核公式:

17.3、4、10、14、28欄不能為空;

18.21欄=(15+17-19)欄;

19.22欄=(16+18-20)欄;

20.23欄=(24+25+26+27)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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