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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頁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機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推舉度:最新村級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推舉度: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推舉度: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5篇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顯現,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做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把握了嗎?以下是我幫大家整理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忙到有需要的伙伴。財務管理規章制度1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訂立本規定。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四)厲行節省,合理使用資金。(五)合理調配公司收入,適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自動供給有關資料,照實反映情況。(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和出納構成。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需遵守本規定第五條會計的重要工作職責是:(一)依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精準,賬目清晰,定期報賬。(二)依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適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三)妥當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六條出納的重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需適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五)積極搭配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六)搭配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條審計的重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三)仔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精準無誤。(四)批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把握情況,發覺問題,積累證據。(五)矯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病,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顯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財務工作管理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需真實、精準、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需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依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需在記賬憑證上簽字。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依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精準、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增補。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覺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適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懇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第十五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第十六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依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需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支票管理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月末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第二十一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適時催辦,到月末按第二十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第二十二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出(包含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無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現金管理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酬勞;(三)出差人員必需攜帶的差旅費;(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第二十五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支出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因特別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第二十七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二十八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出現金。第二十九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第三十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供給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定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第三十一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含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第三十二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出。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會計檔案管理第三十三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管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第三十四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次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含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管,歸檔前應加以裝訂。第三十五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定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三十六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懲罰方法第三十七條顯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含現金)或支出款項的;(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六)保存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懲罰的。第三十八條顯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拒絕供給或供給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隱秘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失的;(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附則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第四十條本規定自覺布之日起生效。財務管理規章制度2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訂立本規定。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覺問題,提出改進看法,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四)厲行節省,合理使用資金。(五)合理調配公司收入,適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六)積極自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適時把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動,有效規范財務工作,適時供給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構成。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需遵守本規定。第二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墾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二)進行成本費用推測、計劃、掌控、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省費用、提高經濟效益;(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適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調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訂立考核獎懲指標;(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掌控流程,成本歸集調配制度;(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六條會計的重要工作職責是:(一)依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精準,帳目清晰,定期報帳。(二)依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三)妥當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條出納的重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需適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五)積極搭配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六)搭配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條審計的重要工作職責是:(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三)仔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精準無誤。(四)批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把握情況,發覺問題,積累證據。(五)矯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病,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顯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需真實、精準、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需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依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需在記帳憑證上簽字。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依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精準、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增補。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覺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適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懇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依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需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第四章支票管理第十九條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第二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二十一條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末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第二十二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第二十三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第二十四條公司財務人員支出(包含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無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第五章現金管理第二十五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酬勞;(三)出差人員必需攜帶的差旅費;(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第二十六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出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出;確需全額支出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出現金。第二十七條公司固定資產、原材料輔料、車輛保管維護和修理、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需實行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第二十八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支出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因特別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第三十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三十二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出現金。第三十三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第三十四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供給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定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第三十五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含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第三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第三十七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出。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第三十八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管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第三十九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次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含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管,歸檔前應加以裝訂。第四十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定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第七章懲罰方法第四十二條顯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含現金)或支出款項的;(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六)保存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懲罰的。第四十三條顯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拒絕供給或供給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隱秘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失的;(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第八章附則(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五)其他有待增補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覺布之日起生效試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3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合理組織收入、節省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財務監督,各項管理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第二章會計基礎工作與預算管理第二條會計基礎工作重要包含: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素養、會計核算、審核原始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財務監督、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把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定和規定,嚴格履行本身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實在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辦理。第三條預算管理廳機關預算包含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依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當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省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簽定目標責任并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厲性,特殊是對支出預算的執行不能任意更改,克服預算管理中的任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調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需與計財處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實在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第二章資金管理第四條收入管理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彌補性資金,包含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準的收費項目收取并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后由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準由行政單位依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定。依照財務制度的規定適時入賬、分項核算,統一管理。第五條支出管理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含常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含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省、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一)常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含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實行“廳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局)包干使用”的方法。1、包干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布置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設備購置、印刷等費用后的剩余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調配給各處室。2、包干經費支出的范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3、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4、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二)專項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把握用于專項目工作;其余按計劃由處室布置專項工作,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1、專項經費支出的范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定支出范圍的按規定辦)。2、專項經費支出實行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后按計劃支出的方法。審批程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審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3、專項經費的審批權限: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調,提出調整看法,報分管業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后計財處執行。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后結算,結算后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余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定的支出范圍嚴格把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與)及經費支出召開(參與)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省、務實的原則掌控會期,出席(參與)人數和費用支出。1、以廳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議決議;以處(室、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由廳長辦公會或分管業務的副廳長批準。2、嚴格掌控參會人數。參與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把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添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添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掌控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審核,有關領導審批后按預算執行。出外參與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著從緊、從嚴的.原則,掌控在最低水平。(四)職工出差交通、留宿費用報銷(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臥、輪船一般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需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留宿費用應嚴格把握在到達地區一般接待所、賓館的留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級賓館。(五)各種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把握無論是常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行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殊是對帶有普遍性和常常性的開支不能任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別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需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需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議,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六)為適時把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往來款項指機關依據規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適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殊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一)現金管理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掌控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別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需填制大額現金支出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后方可支出。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需適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備用金和坐支。4、出納人員應對支出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定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二)銀行存款管理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準許在銀行開設賬戶外,其余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消戶。2、對銀行開設的賬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準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準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適時清賬、對賬、核對余額,不得發生透支現象。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第八條公款借支各單位必需依照計劃嚴格掌控費用支出。(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不準許公款私用。(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掌控借款金額。(三)見后報分管廳領導審批。(四)后7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別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準使用。(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后予以辦理。(七)支票必需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第九條費用報銷(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看法后轉計財處報銷。(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掌控,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定辦理。(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接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布置,屬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接待費,由業務處報請辦公室統一布置。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省的原則,嚴格掌控規模和開支的金額。(四)費用發生后,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五)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六)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財務管理規章制度4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肯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2、各項收支憑據要適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殊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3、村內各項收支肯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結束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削減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結束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依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調配。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適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出。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調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添。但增添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出不得挪作其他開支。7、村干部補貼依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移動電話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依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留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3)到市、區、鄉開會做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副職干部600元/年。(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5)有緊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常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添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予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肯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便利,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顯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全部。二、財務審批制度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理財小構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2、審批權限:(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3)20xx元以上由村兩集體討論討論審批;(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開支應由村民代表會或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三、村賬鄉代管制度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2、村集體資產全部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理財小構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末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適時核查矯正。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適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做事。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末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養和財務管理水平。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加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有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厲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五、現金管理制度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六、理財制度1、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構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理財的原則,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3、理財小構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看法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會公布。4、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覺違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適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七、財務公開制度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重要交通路口等便利閱覽的地方。3、對群眾所提出看法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矯正。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省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討論決議,通過村民代表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添村內債負。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需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調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依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九、票據管理制度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需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主任兩人印章及村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十、財務審計制度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需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需照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4、在審計當中發覺有關經濟問題要適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2、最新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財務管理規章制度5一、庫存現金管理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掌控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適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3.不準用“白條”入帳。4.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1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6.現金出納員必需嚴格和妥當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7.現金出納員要妥當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8.現金出納員必需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9.出納員必需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二、銀行存款管理1.公司必需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佑襄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2.公司必需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當保管。4.銀行結算方式依據公司實際情況實行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5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適時入帳。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適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整明細表。7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整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需適時查明原因,對顯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適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8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需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三、往來帳款的管理1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依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適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2.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適時報銷,每年12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3.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適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四、內部牽制: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4.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小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一、目的為了規范管理本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內部掌控和經濟核算,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殊訂立本制度。二、訂立本制度的依據依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的實在情況訂立本制度。三、訂立本制度的原則第一條建立和建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完善經濟核算,盡可能地降低消耗增添盈利。力求以盡可能少的消耗取得盡可能大的經營成果。第二條正確計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經營成果,依法繳納稅收。第三條財務管理必需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預算掌控,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第二章財務工作管理規范第一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需真實、正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第二條各部門辦理事務必需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適時送交財務。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需蓋有填制單位公章。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需有填制人的簽字。自制原始憑證必需有經辦人簽字。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需有實物證明及出處。第三條財務工作必需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依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需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編號、內容、科目、金額、所附單據張數、簽名,在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上出納必需簽字。第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格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精準、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增補。第五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財務工作人員發覺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適時向總經理或主管提出書面報告,并懇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第六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需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辦理交接手續,必需列出移交清單,接交人員按移交清單逐項核對點收。1、現金、有價證券應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銀行存款賬戶余額應與銀行對賬單保持一致,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應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員必需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賠償。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需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需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單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3、移交人經管的各種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必需交接清晰。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應寫出書面材料。凡在電腦系統中操作的要對其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4、會計人員交接必需有監交人。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門經理指定人員監交,部門經理交接由總經理指定人員監交。5、交接完畢,交接雙方應在移交清單上簽名。移交清單一式三份,移交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貨幣資金,指公司全部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支票。一、現金管理制度第一條現金使用規定:1、必需憑公司規定的符合手續的合法憑證收支現金,禁止白條抵庫;對違反規定、字跡不清的單據,出納有權拒絕支出;2、出納支出現金后,收款人必需在相關單據上簽字確認;3、出納收到的每一筆現金,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需開具現金收據;現金收據中必需注明以下要素:繳款人或單位、繳款日期、金額(大小寫必需一致)、繳款內容、繳款人簽名、出納簽名等;4、不準私事借支公款;5、妥當保管保險柜鑰匙、密碼,確保資金安全。第二條現金核算與盤點:1、出納應當逐筆記摘“現金日記賬”。2、每日業務終了,應適時結算現金余額,并按面值分別清點數量,盤出實存現金,與現金賬核對無誤,做到日清月結;3、現金日記賬與現金總賬應由現金出納定期核對,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帳帳相符。4、財務負責人有權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對現金進行抽盤。對現金盤點發覺的盤盈、盤虧應查明原因適時進行處理。倘若經查明盤盈屬于記賬錯誤、丟失單據等,應適時更正錯賬或補辦手續。原因不明則由過失人賠償。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1、經會計人員審核符合公司支出規定的.原始憑證,作為銀行存款支出依據。同時按原始憑證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流水賬。2、業務終了當日,出納人員應適時結出銀行存款流水賬余額,核對公司全部銀行賬戶余額。若與銀行存款流水賬余額有差異,應立刻核對查明原因,不準許將帶有問題的余額轉入第二天;3、銀行存款流水賬、日記賬與銀行存款總賬定期核對,每月一次,做到帳帳相符。4、每月初,出納人員應適時到銀行索取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由主管人員負責核對。5、除公司規定的基本賬戶和結算賬戶之外,不得另行開設賬戶。確屬需要的,需報總經理核準;6、公司銀行賬戶不得出租、出借給外單位使用;三、支票管理制度公司支票分為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兩種。在使用支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要求:1、出納簽發支票,必需經主管同意,支票填寫要素必需齊全;2、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將支票交給其它單位代為簽發;3、公司收到轉帳支票,經審核無誤后適時填制進帳單,依據情況送繳開戶銀行或出票人開戶行辦理托收。資金未進帳,不得發貨。4、建立支票登記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記簿上簽字備查,支票使用后應適時清理,超過期限應適時核對和清查。5、出納應妥當保管未簽發的支票及已簽發的支票存根。第四章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條各類印章必需分處專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將本身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第二條應嚴格按規定的業務范圍和批準程序使用各類印章,不得亂用錯用。第三條印章保管人員應負起監印責任,在監印中應嚴格審查,注意核實內容,審核無誤后送總經理批閱方可登記蓋章。印鑒外借必需經總經理同意,進行登記,注明用途。第四條各類印章,不用時應上鎖保管,做到人走章收。財務專業印章和法人代表章,要放入保險柜保管。第五章備用金管理制度第一條申請審批及歸還手續:借款人依據公司規定或計劃填寫“借款單”,申請人簽名——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財務主管審核——出納審核付款。第二條備用金實行專人借支專人負責的方法,不得轉借他人。第三條財務部未經批準或審批手續不全情況下,私自使用備用金或擴大范圍和限額的,視情節輕重對財務人員處50元以上罰款。第四條除公司規定部門使用的固定性備用金外,商品采購完成后5天內須到財務報賬,依據正規發票數額多退少補。第五條備用金超過歸定時間未歸還,每逾期一天按3﹪計息,并在歸還借款時付清;因其他特別原因需要續借的,必需提出書面報告,并經部門經理證明,總經理批準后免于罰息。在借款人拒不歸還情況下(超過歸還時間一個星期),由出納直接在工資獎金中扣收借款額和逾期利息。第六條財務主管負責對備用金每月盤點,對于備用金盤點損失,由責任人賠償;第六章費用開支管理一、人工費用管理第一條人工費包含全部人員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獎金、加班工資、補貼工資等支出。依據核定的基本工資、考勤情況及各部門績效完成情況計算應付工資,報經理審核批準。第二條考勤規定:考勤由專人負責記錄,將出勤情況分遲到、曠工、病假、事假等照實記錄。(其中,公司每日晨會開始未到視為遲到,晨會結束未到視為曠工半天;未經領導批準的請假視為曠工。)在公司規定范圍之外凡需加班的,須填報加班申請表一式兩份,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無加班申請表的不予計算加班工資。考勤人員每月2號將審核無誤的考勤表上報財務部并張貼。第三條工資計算標準:日工資以基本工資為準計算,每月按實際“出勤天/月應出勤天”計算日工資。遲到、曠工、請假等按相關考勤制度執行。第四條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810日,財務部應適時將工資發放到員工本人,并完善發放手續。發給公司員工的工資、補助等必需依據實有人數和實發金額取得本人簽收的憑證為經費支出依據。二、差旅費用的預支和報銷依照出差管理制度執行。三、其它費用管理第一條公司辦公用品及電腦、傳真復印機等電子產品的購買和維護和修理,須訂立購買和維護和修理保養計劃及費用預算,報經理審批。第二條公司公務用車產生的燃油費、修理費等費用和違規經濟損失依照用車管理制度執行。第三條水電,租賃費等,依據合同價款,通過預提費用核算入帳。第七章費用報銷管理制度第一條報銷費用必需以合理、合法、真實的憑證為依據,原始發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偽造發票。第二條發生的費用必需按規定分類填寫公司統一的報銷單據,不得任意填寫。第三條各種原始憑證必需大小寫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張數和所屬部門和職務,內容和項目必需齊全。原始憑證必需按公司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核、簽字,相關手續必需完備,否則財務有權不予報銷。第四條各項當月費用報銷必需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關領導審批,各級領導應適時審批,防止造成費用入賬逾期現象。第五條對于手續或填寫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補全手續、重填憑證;對于不得報支的費用項目,一律退回拒付;對于超期申報的費用,依據相關項目規定進行報支。小公司財務制度范文一、總原則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出,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需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2、嚴格執行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適時、精準、完整。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一)財務經理職責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實在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引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3、進行成本費用推測、計劃、掌控、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省費用、提高經濟效益。4、其他相關工作。(二)財務主管職責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看法。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訂立,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6、參加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推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引導、監督、檢查。7、組織引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幫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掌控、分析及考核。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9、參加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訂立。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三)會計職責1、依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精準、賬目清晰、處理適時;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管和管理工作;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四)出納職責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適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財務管理規章制度6第一節總則第1條為加強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在情況,訂立本制度。第2條財務管理工作必需在加強宏觀掌控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強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第3條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省,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揮霍和一切不必需的開支,降低消耗,增添積累。第4條公司及全資下屬公司、企業(含51%股權的全資、內聯企業)的財務工作,都必需執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資合作及內聯企業參照本制度執行。第二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第5條公司及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配備專職財務人員。第6條公司部會計師。公司設計劃財務部。計劃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下屬獨立核算的公司、企業設財務部。財務部設部長、副部長計劃財務部及各財務部,依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需的會計人員。第7條總會計師幫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對全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負責。總會計師重要職責如下: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并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引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進展項目及緊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看法;3.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4.審核下屬公司、企業投資和效益的計算方案;5.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和股東分紅派息方案;6.監督全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7.監督全系統的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8.對各級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總經理批準后執行;9.負責搞好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工,斷提高財會人員的素養和業務水平;10.簽署下屬公司、企業的100萬元以下貸款擔保書。第8條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的財務主管部門,除做好本部門各項業務工作外,負責從業務上對下屬各級財務部門和會計人員進行領導、引導、檢查、監督。第9條計劃財務部部長領導計劃財務部的工作,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計劃財務部部長的重要職責是:1.主持計劃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地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2.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議,掌控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4.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會計人員對下屬公司、企業進行財務檢查,監督下屬公司、企業執行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5.幫助總會計師編制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6.參加公司發新項目、重點投資、緊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討論。第10條計劃財務部副部長幫助部長工作,負責公管的財務管理工作。第11條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設部長,在經理領導下主持本單位的財務工作。財務部部長的重要職責是:1.主持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務的工作;2.訂立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適時、精準、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定期供給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3.參加投資、重點經濟合同的可行性討論;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議,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揮霍及不合理開支。第12條財務部副部長幫助部長工作,負責分管的財務工作。第13條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需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第14條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相互搭配,照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必需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精準,帳目清晰,日清月潔,定期報帳。第15條各級領導必需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第16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需堅持原則,照章做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需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適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做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仇。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贊揚或嘉獎。第17條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需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停止會計工作。被撤銷、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需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立、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冊,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交接包含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需監交。下屬公司、企業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本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部上進行監交;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部長會同本單位領導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部長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第三節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第18條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第19條公司采納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第20條記帳方法采納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納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帳本位幣。第21條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全部外幣折合成本位幣記帳和編制財務報表。第22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需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需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第23條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第24條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帳。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需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第25條公司采納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需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任意更改。第26條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實在如下: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顧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第27條公司向其他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帳,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帳,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第28條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需經董事會批準后方可行。第29條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依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第30條公司以單價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5大類: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2.機器設備;3.電子設備(如手提程控電話機、復印機、電傳機等);4.運輸工具;5.其他設備。第31條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1.房屋及建筑物35年;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4.其他設備5年。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連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第32條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含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商定的價格為原價。第33條固定資產必需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需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第34條凡單項債權(無論境內外)帳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帳準備金。第35條公司重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2.損益表(年、季、月);3.股息紅利調配方案(年度);4.財務情形變更表(年度);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6.固定資產增減變動表(月);7.銀行貸款增減變動表(月);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9.提取壞帳準備金明細表(月);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財務管理規章制度7一、總則為規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進展,依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訂立本制度。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圈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重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加強核算。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掌控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照實映學校財務情形。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由中心學校配備專人進行集中核算管理,各分校設報賬員一名,在分校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小學報賬。二、財務收入管理方法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含: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和其他收入。2、學校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需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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