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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一章總論

【考情分析】

本章在考試中所占分值比重為8隊屬于非重點章節,但側重法學原理的介紹,對后續章節影響

較大。

2019年本章內容調整不大,考核側重為“法律行為、仲裁、民事訴訟”三項內容,考生須做到

在理解的基礎上能夠應對案例型客觀題。

本章屬于純法理性的內容,雖然是全書最枯燥的一章,但請讓我們一起來努力讓它變得歡樂起

來,其實掌握知識本就是一件快樂的事情!

最近三年題型題量分析

2018年2017年

題型2016年

卷二卷一卷二卷一

單選3題3分3題3分3題3分2題2分3題3分

多選2題4分2題4分1題2分1題2分1題2分

判斷1題1分2題2分1題1分1題1分1題1分

簡答一一一一一

綜合一一一一1/6題2分

合計6題8分7題9分5題6分4題5分5又1/6題8分

第一節經濟法概述

知識點經濟法淵源(☆)(11年單選)

政權組織形式:

權力機關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一存政機關

省國務院.

地方各級

國務院各部門

市人大及其

常委會

?

級人民

淵源(形式)制定機關注意要點名稱

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最高

法律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XX法

行政法規國務院XX條例

法規省;設區的市、XX地方

地方性法規“地方”人大及常委會

自治州XX條例

國務院各部委、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

部門規章義義辦法

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

規章

省;設區的市、XX地方

地方政府規章“地方”人民政府

自治州XX辦法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例和單行條例

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非“判決書”

國際條約、協定

效力排序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同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考題?單選題】(2011年)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法規的是()。

A.財政部制定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B.國務院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C.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河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的淵源。行政法規的制定機關是我國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因此

答案是選項B。選項A是部門規章;選項C是法律;選項D是地方性法規。

【例題?單選題】下列各項中()不屬于經濟法的淵源。

A.憲法

B.國際條約

C.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規章

D.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的淵源。我國不實行判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判決書只是

一種非規范性法律文件,不屬于經濟法的淵源。

【例題?判斷題】民族自治地方有關調整經濟關系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也是我國經濟法的淵

源之一。()

『正確答案』V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的淵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

的人民代表大會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依法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是我國經濟法的淵源之一。

知識點經濟法主體(☆)(10年多選)

【注意1】區分調控主體與規制主體:調控主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改委)一一承擔宏觀調控職能;規制主體(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一一承擔市場

規制職能。

【記憶提示】“財、稅、銀、發”調控主體;“一監一商”規制主體。

【注意2】調控主體與受控主體,規制主體與受制主體,地位“不平等”,但受控主體和受制

主體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主動性”。

【考題?多選題】(2010年)下列各項中,可以成為經濟法主體的有()。

A.政府

B.各類企業

C.非營利組織

D.外國人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主體的范圍。從人們通常所了解的主體形態,可以將經濟法主體

分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

第二節法律行為與代理

知識點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12年單選;13年多選;17年單選、判斷;

18年單選、多選、判斷)

(一)法律行為的特征

1.以達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為目的一一設立、變更或終止權利、義務關系

2.以“意思表示”為要素

【注意1】民事行為并不一定屬于民事法律行為。

【注意2】與事實行為進行區分,拾得遺失物、建造房屋為事實行為。

【考題?單選題】(2017年)下列各項中,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是()。

A.陳某拾得一個錢包

B.李某種植果樹

C.楊某與某商場簽訂購買機器的合同

D.王某盜竊他人財物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ABD是事實行為,都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考題?多選題】(2013年)下列各項中,屬于民事法律行為的有()。

A.甲商場與某電視生產企業簽訂購買一批彩電的合同

B.乙撿到一臺電腦

C.丙放棄一項債權

D.丁完成一項發明創造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選項BD是事實行為,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二)法律行為的分類

分類標準分類內容代表行為及注意事項

行為成立需幾單方行為債務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銷、無權代理的追認

方意思表示多方行為【注意】多方行為中的決議行為,不要求意思表示全部一致

是否存在對待有償行為

的給付無償行為贈與、無償委托、借用

是否具備特定要式行為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

的形式非要式行為

主法律行為(1)主法律行為不成立,從法律行為不成立;主法律行為無效,

法律行為間的

從法律行為不生效

依存關系從法律行為

(2)主法律行為履行完畢,并不必然導致從法律行為效力喪失

【考題?判斷題】(2018年)甲公司以廠房抵押向乙銀行借款,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

同,則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從合同。()

『正確答案』X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法律行為的種類。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從合同。

【例題?判斷題】主法律行為無效,則從法律行為亦當然不能生效;主法律行為履行完畢,必

然導致從法律行為的效力的喪失。()

『正確答案』X

『答案解析』主法律行為履行完畢,并不必然導致從法律行為效力喪失。

(三)法律行為的要件

1.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

【注意】特定法律行為還要求特別成立要件(特定形式)。

2.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判定標準一一年齡+精神狀態

行為能力年齡精神狀態

無民事行為“(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

不滿8周歲(<8)

能力人人(包括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

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8W且<18)“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為能力人

年滿18周歲(,:18)

完全民事行

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

為能力人

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16W且<18)

【注意1】“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均包括本數,“超過”、“不滿”、“幺

處”均不包括本數。

【注意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其他民事活動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例題?多選題】下列關于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A.年滿18周歲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C.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8周歲以下的公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選項C: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選項D:不滿8

周歲的公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四)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舉例:老趙對老侯說等你結婚的時候我送你1萬元做彩禮;老侯對老趙說等你駕鶴西游的那一

天我一定把欠你的1萬元錢還給你。

前者是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后者是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1.判定標準

條件或發生或不發生;期限一定會到來。

【注意】期限可以是明確的,也可以是不確定的。

2.能夠作為法律行為所附條件的事實必須具備的條件

(1)將來發生;

(2)不確定;

(3)當事人任意選擇的事實;

(4)合法事實;

(5)不與行為內容相矛盾。

3.成立與生效(或失效)

在條件滿足或期限到來前,法律行為已經成立,但并未生效(或失效);條件滿足或期限到來

時,法律行為生效(或失效)

例?X蟠風弋*|不生效

林?X

4.當事人惡意促使條件成就的,應當認定條件沒有成就,當事人惡意阻止條件成就的,應當認

定條件已經成就。

【考題?單選題】(2018年)孫某與趙某約定,趙某若于年內結婚,孫某將把其名下一套房屋

借給趙某使用1年。該約定的性質是()。

A.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B.附條件的法律行為

C.單方法律行為

D.不屬于法律行為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B:期限必然會到來,條件不一定會成就。趙某年內不一定結婚,所以屬于

附條件的法律行為;選項CD:多方法律行為是指依兩個以上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

行為,本題屬于多方法律行為。

【考題?判斷題】(2017年)陳某與李某約定,在李某結婚時,陳某將自己的一套房屋贈與李

某。該贈與行為是附期限的法律行為。()

『正確答案』X

『答案解析』李某是否結婚不一定,屬于條件,所以是附條件的法律行為。

【例題?單選題】乙有汽車一輛,甲乙雙方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如果明天早上8點乙能夠

開車與甲一起去車管所過戶,甲就以5萬元的價格購買乙的汽車。后甲非常后悔,認為乙的汽車不

值5萬元,于是在當夜晚間偷偷把乙的四個汽車輪胎均扎漏,導致乙的汽車在第二天無法使用,該

行為恰被小區監控錄像拍下。則下列關于甲乙之間汽車買賣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該合同尚未成立

B.該合同尚未生效

C.該合同已經生效

D.該合同已經失效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屬于附條件的法律行為。當事人惡意阻止條件成就的,應當認定條件已經成

就。

(五)無效法律行為與可撤銷法律行為

舉例:

1.5歲的小花非常喜歡6歲的小菜家的斑點狗,于是與小菜簽訂一份合同,合同約定小花用自

己家的房子換小菜的斑點狗。

思考1:小花和小菜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

思考2:該合同屬于什么合同?無效合同。

2.25歲的小花誤以為26歲的小菜家的斑點狗是來自星星的狗,遂與小菜簽訂一份合同,合同

約定小花用自家的房子換小菜的斑點狗。

思考1:該合同的簽訂雙方是否均為真實意思表示?不是。

思考2:該合同屬于什么合同?可撤銷合同。

1.區別

可撤銷無效

效力已經生效,未經撤銷效力不消滅當然無效

由撤銷權人行使,法院、重大誤解:行為人法院、仲裁機關可

主張者

仲裁機關不告不理其他:權利受侵害人主動適用

當事人權利選擇權:可撤銷,也可繼續有效絕對無效

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

一般

起“1年”內行使

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

重大誤解

權利行使期月”內行使

-

間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

脅迫

行使

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不行

最長

使,消滅

溯及力一經撤銷,自始無效自始無效

2.部分無效

(1)法律行為標的之數超過法律許可范圍

(2)法律行為的內容由數種不同事項合并而成,其中一項或數項無效

(3)法律行為的非主要條款,因違反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而無效

【注意】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種類

行為具體情形效力

獨立實施無效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行為能力欠法定代理人代理有效

缺獨立實施的純獲益,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效

法定代理人代理

效力待

獨立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型

虛假意思表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有關法律

規定處理

惡意串通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無效

一方欺詐另一方

意思表示有欺詐可撤銷

第三方欺詐,另一方惡意

瑕疵

一方脅迫另一方

脅迫可撤銷

第三方脅迫

重大誤解可撤銷

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乘人之危)

顯失公平可撤銷

利用對方缺乏判斷能力

違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無效

違法

違反管理性強制性規定有效

違背公序良俗退

【補充】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無效的兩種情形:

(1)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

(2)當事人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禁止經營規定的無效。

【總結】無效、效力待定與可撤銷法律行為

【說明】濫用代理權與無權代理為后續章節知識點,此處先予總結。

【考題?多選題】(2018年)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下列行為中,屬于無效法律行為的有

()。

A.張某以高于市場價30%的價格將房屋出售給李某

B.宋某以泄露王某隱私為由,脅迫王某以超低價將祖傳古董賣給自己

C.甲公司代理人劉某與乙公司負責人串通,以甲公司名義向乙公司購買質次價高的商品

D.6周歲的王某將自己的電話手表贈與趙某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選項A,屬于有效法律行為;選項B,一方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

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選項C,惡意

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無效法律行為;選項D,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

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無效法律行為。

【考題?判斷題】(2018年)對于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的當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

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3個月內行使撤銷權。()

『正確答案』V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可撤銷的法律行為。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

日起3個月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考題?單選題】(2012年)甲、乙公司于2012年2月4日簽訂買賣合同,3月4日甲公司發

現自己對合同標的物存在重大誤解,遂于4月4日向法院請求撤銷該合同,法院于5月4日依法撤

銷了該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該買賣合同被撤銷后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o

A.該買賣合同自2月4日起歸于無效

B.該買賣合同自3月4日起歸于無效

C.該買賣合同自4月4日起歸于無效

D.該買賣合同自5月4日起歸于無效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被撤銷的合同,同無效合同一樣,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知識點代理(★)(13、15、18年單選)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

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一種法律制度。

2.特征

特征陷阱代表行為

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行紀”、寄售等受托處分財產

拍賣、寄售等

名義實施法律行為的行為不屬于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獨立”傳遞信息、“扈圓”行為不屬于

代為出席XX活動、房地

地向“第三人”進行“意思表代理代為保管物品行為不屬于代

產中介、轉交保管物品等

示“理

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

無效代理、冒名欺詐不屬于代理

于“被代理人”

【例題?單選題】下列民事法律行為中屬于代理的是()。

A.拍賣行受托拍賣物品的行為

B.房地產中介的居間行為

C.老趙受朋友委托出席合同簽字儀式

D.保險公司兼職業務員的攬保行為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代理是指代理人(業務員)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保險公司)的名義與第

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適用范圍

【注意】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訂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

等)。

【考題?單選題】(2015年)在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下列行為可由他人代理完成的是()o

A.訂立遺囑

B.登記結婚

C.租賃房屋

D.收養子女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訂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

子女等)。選項ABD不得代理。

(三)代理的種類

1.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

和期間,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數人為同一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共同行使代理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據一定的社會關系的存在而設定的代理。法定代理一般適用于被代理人是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情況。

【思考1]小明的父親代6歲的小明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是否屬于代理行為?

『正確答案』屬于。

【思考2]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與乙公司簽訂購銷合同是否屬于代理行為?

『正確答案』不屬于。

【注意】與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進行

區分。

(四)濫用代理權、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

1.濫用代理權一一本質上有代理權,但是給點陽光就燦爛

(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

(2)雙方代理: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項民事活動

(3)惡意串通: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法律后果:(誰的過錯誰承擔)

(1)自己代理、雙方代理不得進行,但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認除外。

(2)代理人和相對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相對人負連帶責任。

【注意】“自己代理”與“雙方代理”,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惡意串通的代理行為無效。

2.無權代理一一本質上沒有代理權

(1)沒有代理權而實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權實施的代理

(3)代理權終止后而實施的代理

法律后果:(誰的過錯誰承擔)

(1)經被代理人追認一一“被代理人”承擔

(2)未經追認-----般由“行為人”承擔,但有特殊情況

①相對人明知一一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②滿足表見代理條件

3.表見代理一一屬于廣義的無權代理范圍

(1)概念

“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使“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被代

理人”應當承擔代理的法律后果。

知情?

有理由

給付合

理對價?

老趙委托老高替自己買蘿卜,老趙給了老高一張簽章的空白合同,老高看到老侯的土豆不錯,

且出具了空白合同書,要購買老侯的土豆。老侯相信其有代理權,與其簽訂合同。

【注意】表見代理的本質是無權代理,相對人必須是善意相對人,成立要件必須使其有理由相

(2)“有理由相信”的理由

①被代理人對相對人表示已將代理權授予他人,而實際并未授權;

②被代理人將某種有代理權的“證明文件”(如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

專用章等)交給他人,他人以該種文件使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并與之進行法律行為;

③代理人違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權,相對人無過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權;

④代理關系“終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相對人仍然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

【例題?多選題】甲服裝公司委托其在某省的子公司向乙紡織廠購買一批真絲印花面料。該子

公司在購買真絲印花面料時,得知乙紡織廠正在對一批質量優良的真絲繡花面料進行降價促銷,該

子公司知道這種面料也是甲公司加工成衣所需要的面料,便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以甲公

司名義簽訂合同一并購買了一部分,貨到之后甲公司以并未委托子公司購買真絲繡花面料為由拒絕

付款。根據《民法總則》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A.子公司的行為屬于濫用代理權

B.子公司無權代理甲服裝公司采購真絲繡花面料

C.甲公司有權拒絕付款

D.甲公司無權拒絕付款

『正確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題屬于無權代理中的表見代理行為,甲公司無權拒絕付款。

【考題?單選題】(2018年)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行為中,不屬于可撤銷民事法律

行為的是()。

A.李某誤以為趙某的鍍金表為純金表而花高價購買

B.陳某受王某脅迫與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C.劉某超越代理權以甲公司的名義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

D.孫某受蔡某欺詐與其簽訂買賣合同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A,行為人對行為內容有重大誤解,屬于可撤銷民事法律行為;選項B,一方

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

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選項C,屬于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選項D,一方以

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五)代理關系終止

委托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法定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復完全民事行

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為能力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辭去委托

“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死亡

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注意】作為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死亡”代理關系并不一定終止。滿足下列情形之一,委托

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

(3)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代理。

作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總結】

(1)“被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對代理關系沒有影響。

(2)“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不一定終止。

(3)“代理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都將導致代理關系終止。

【考題?單選題】(2013年)下列各項中,不屬于委托代理終止的法定情形是()。

A.代理期間屆滿

B.代理人辭去委托

C.被代理人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民法總則》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終止:(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

代理事務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選

項C是法定代理終止的情形之一。

第三節經濟仲裁與訴訟

知識點仲裁(★★★)(13年單選;14、15年單選、多選;16年判斷、綜合;17年單選、

多選、判斷;18年多選)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

是否適用具體內容說明

平等主體間的直包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與民事訴訟“協議管轄”的適用

適用《仲裁法》

糾紛范圍相同

勞動爭議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不適用《仲裁

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適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

法》

糾紛解仲裁法》

⑴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涉及“人身關系”

不能提請仲裁

⑵行政爭議涉及“不平等”主體

【注意】“不適用《仲裁法》”并非不能提請仲裁;“不能提請仲裁”一定不適用《仲裁法》。

【考題?單選題】(2017年)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法律制度適用范圍的是()。

A.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B.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C.離婚糾紛

D.行政爭議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選項B不適用《仲裁法》,選項CD不能提請仲裁,故也不適用《仲裁法》。

【考題?單選題】(2014年)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法》適用范圍的是()。

A.自然人之間因繼承財產發生的糾紛

B.農戶之間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

C.納稅企業與稅務機關因納稅發生的爭議

D.公司之間因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選項AC不能提請仲裁,選項B不適用《仲裁法》。

【例題?多選題】甲國稅局向乙百貨商場購買了一批辦公用品,因辦公用品質量問題與該百貨

商場發生糾紛。同時,甲國稅局又因向乙百貨商場征收所得稅而與其發生爭議。則下列說法中正確

的有()。

A.甲國稅局與乙百貨商場的購買辦公用品質量糾紛可以申請仲裁

B.甲國稅局與乙百貨商場的購買辦公用品質量糾紛不可以申請仲裁

C.甲國稅局與乙百貨商場的納稅爭議可以申請仲裁

D.甲國稅局與乙百貨商場的納稅爭議不可以申請仲裁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平等主體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適用《仲裁法》,行政爭議不能提請

仲裁。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基本

具體內容

原則

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自愿

有效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轄權

公平

在適用法律時,無明文規定的,按照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公平合理原則處理

合理

仲裁機構不依附于任何機關而獨立存在,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任何行政機關、

獨立

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仲裁

【注意】仲裁機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不能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裁

【注意】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

終局

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考題?多選題】(2018年)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仲裁基本原則的有

()O

A.一裁終局原則

B.仲裁組織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原則

C.公開仲裁原則

D.自愿原則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仲裁基本原則有:自愿、公平合理、獨立仲裁、一裁終局。公開仲裁原則不屬于

仲裁的基本原則。

【考題?判斷題】(2017年)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同一糾紛,

不能再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正確答案』X

『答案解析』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或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可以重新達成仲

裁協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仲裁協議

1.形式——誕

2.效力

仲裁協議具體內容注意事項

平等主體間的財產糾紛遵循或裁或審原則,但有效

排他性自愿原則的體現

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轄權

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獨立性—

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⑴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加

,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法院”作出裁定

⑵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法院

效力異議【注意】為保證司法資源可

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以得到合理的分配,此處均

⑶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

要求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

“首次開庭前”提出

提出。考題中注意“仲裁庭

⑴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

首次開庭時”;“起訴前”;

仲裁協議,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

“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等

無視協議提交仲裁協議的,法院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但仲裁

錯誤說法

的存在協議無效的除外

⑵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法院受理該案提出

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侯趙

首次開庭前未提交仲裁協議

-:加

接另一方也裝傻:

3.無效

(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過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3)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的仲裁協議;

(4)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

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考題?多選題】(2017年)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屬于無效仲裁協議的有()。

A.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與他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B.因一方違約而被相對人依法解除的買賣合同中包含的仲裁協議

C.當事人就繼承糾紛約定仲裁的仲裁協議

D.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的仲裁協議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1)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

圍的;(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3)一方采取脅迫

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考題?多選題】(2015年)下列關于仲裁協議效力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A.仲裁協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B.仲裁協議具有排除訴訟管轄權的效力

C.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只能請求人民法院裁定

D.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沒有約定且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

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

院”裁定。因此選項C錯誤。

【考題?單選題】(2013年)甲、乙簽訂的買賣合同中訂有有效的仲裁條款,后因合同履行發

生的糾紛,乙未聲明有仲裁條款而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了該案,首次開庭后,甲提出應依合同中

的仲裁條款解決糾紛,法院對該案沒有管轄權。下列對該案的處理方式中,正確的是()。

A.法院與仲裁機構協商解決該案管轄權事宜

B.法院繼續審理該案

C.法院中止審理,待確定仲裁條款效力后再決定是否繼續審理

D.法院終止審理,由仲裁機構審理該案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

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

續審理。題目中是在“首次開庭后”才提出異議,因此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

審理。

【考題?綜合題】(2016年)2012年1月,李某設立了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甲公司),

注冊資本為550萬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500萬元,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為2年。

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條款:凡是與本借款債務清償有關的糾紛,應提交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015年1月,借款期滿,甲公司無力償還到期借款本息。

為實現借款債權,乙銀行以甲公司、李某、陳某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在庭審中,甲公司抗辯:

(2)借款合同約定了仲裁條款,本案應由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經查,甲公司、陳某在首次開庭前未向法庭提交仲裁協議。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和合同、物權、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2)甲公司主張本案應由A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2)甲公司的主張不成立。根據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

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

駁回起訴,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

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本案中甲公司在首次開庭前沒有提出異議,應由法院繼續審理,甲公司不能再主張由A市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四)仲裁程序

1.申請和受理

[注意]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2.仲裁庭的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置首席仲裁員。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則)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4.仲裁應“開庭”但“不公開”(自愿原則)

【注意1】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做出裁決。

【注意2】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5.仲裁的和解與調解

(1)申請仲裁后,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

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達成和解協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

申請仲裁。

(2)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

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在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

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6.作出裁決

裁決應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

見作出。

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裁終局原則)

7.履行裁決及強制執行

仲裁裁決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

執行。

【注意】與“一裁終局原則”進行區分。

8.仲裁裁決的撤銷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

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考題?判斷題】(2016年)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

決書之日起1年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正確答案』X

『答案解析』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

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考題?單選題】(2015年)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

銷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一定期間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

決,該期間為()。

A.10日

B.15日

C.6個月

D.2年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考題?多選題】(2014年)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于仲裁員審理案件時必

須回避的有()。

A.是本案的當事人

B.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C.是本案當事人的近親屬

D.接受當事人的禮物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仲裁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3)與本案當

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

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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