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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

DB11

北京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

DB11/ZXXX—2010

電動汽車電能供給與保障技術規范計量系

Technicalspecificationsofelectricitysupplyandassuranceforelectricvehicle:

metrologysystem

征求意見稿

2010-XX-XX發布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

前言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編寫。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由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提出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由……歸口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由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建議和意見,向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反映。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的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的參與起草單位: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的主要起草人: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的參與起草人:

電動汽車電能供給與保障技術規范計量系統

1范圍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能計量系統的構成與分類、功能要求和技術要求。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于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站(以下簡稱充電站)內用交直流充電設施對電動汽

車或動力蓄電池充放電的電能計量系統的建設。分散或集中建設的交流充電樁等其他形式的充電設施可

參照本標準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1207-1997電壓互感器

GB1208-2006電流互感器

GB/T2423.1-2001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A:低溫

GB/T2423.2-2001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B:高溫

GB/T2423.4-2008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Db:交變濕熱(12h+12h循

環)

GB4793.1-2007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7676.1-1998直接作用模擬指示電測量儀表及其附件

GB/T5169.11-2006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第11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成品的灼

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

GB9254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

GB/T15284-2002多費率電能表特殊要求

GB/T17215.211-2006交流電測量設備通用要求、試驗和試驗條件第11部分:測量設備

GB/T17215.301-2007多功能電能表特殊要求

GB/T17215.321-2008交流電測量設備特殊要求第21部分:靜止式有功電能表(1級和2級)

GB/T17626.2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GB/T17626.3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GB/T17626.4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

GB/T17626.5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涌(沖擊)抗擾度試驗

GB/T17626.6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JJF1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

JJG842-1993直流電能表檢定規程

DL/T645-2007多功能電能表通信協議

DB11/Z728—2010電動汽車電能供給與保障技術規范充電站

3術語和定義

GB/T17215.211-2006、GB/T17215.301-2007、JJF1001和DB11/Z728—2010等規范和標準中界定的

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計量系統meteringsystem

用于計量電動汽車充電站內最終用戶電能交易點上電動汽車或動力蓄電池充放電電能的全套計量

裝置和其他設備,下文簡稱為計量系統。

4構成與分類

4.1構成

4.1.1計量系統包括安裝在交直流充電設施之外的電能計量裝置或集成在交直流充電設施內的計量單

元,還可連接打印機、數據存儲、顯示裝置等外圍設備。計量系統構成見圖1。

4.1.2計量裝置或計量單元包括各種類型的電能表、二次回路、附件以及之間的連接裝置。

圖1:電動汽車充電站電能計量系統結構圖

4.2分類

4.2.1按安裝方式分類

4.2.1.1外接計量裝置:在交直流充電設施殼體之外安裝電能計量裝置。

4.2.1.2內置計量單元:在交直流充電設施殼體之內集成計量單元。

4.2.2按連接端電源的性質分類

4.2.2.1外接交流計量裝置或內置交流計量單元:設置在交流充電樁的交流輸出端。

4.2.2.2外接直流計量裝置或內置直流計量單元:設置在非車載充電機的直流輸出端。

5功能

5.1計量功能

5.1.1計量系統應能夠計量充電設施各電能交易點單次的交流或直流電能。

5.1.2計量系統應能夠計量充電設施各電能交易點的累計交流或直流電能;

5.1.3若充電設施具有充放電功能,計量系統應能夠計量其雙向(充電、放電)電能。

5.2存儲功能

5.2.1計量系統應能夠存儲電能計量信息。

5.2.2存儲的計量數據不應受到外界影響而丟失或改變。

5.3通信功能

5.3.1計量系統能夠向監控系統提供充電設施各電能交易點的單次和累計交流或直流電能、充放電電

能等電能計量信息。

5.3.2計量系統應具有數據凍結命令的接收功能。

5.4時鐘同步和授時功能

5.4.1計量系統應設置時鐘同步和授時功能,系統當前時刻與北京標準時刻誤差不超過5min。

6要求

6.1工作條件

工作環境應滿足如下要求:

a)工作溫度范圍:-25℃~55℃

b)濕度范圍5%RH-95%RH

c)交流電額定頻率:50Hz±1Hz

d)海拔高度:2000m

6.2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

6.2.1直流電能表的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見附錄A,與直流電能表配套使用的分流器的技術要求與試

驗方法見附錄B。

6.2.2交流電能表的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見附錄C;

6.3準確度

6.3.1電能表的準確度等級應不低于2.0級。電子式交流電能表應符合GB/T17215.321-2008中表6和

表7的要求。直流電能表應符合JJG842-1993中表1的要求,其附件(包括分流器、分壓器、互感器

及附加電阻)基本誤差應不大于相配電能表等級值的1/5。

6.3.2交流電能表若連接電壓、電流互感器,其準確度等級不低于0.5/0.5S級。與交流電能表配套使

用的電壓互感器應符合GB1207-1997中5.3的要求,電流互感器應符合GB1208-2006中13.2要求。

6.3.3直流電能表的最大標定電流大于等于非車載充電機的額定電流時,應使用直接接入式電能表;

直流電能表的最大標定電流小于非車載充電機的額定電流時,應使用經外附分流器等附件接入的電能

表。直流電能表準確度等級為1.0時,選用不低于0.2級的分流器,直流電能表準確度等級為2.0級時,

選用不低于0.3級的分流器。分流器的準確度應符合GB/T7676.1-1998中4.2.1的要求。

6.3.4電能計量裝置準確度配置見表1。

表1電能計量裝置準確度配置表

準確度等級

用戶形式

有功電能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分流器

1.00.50.5S/

交流電能計量裝置

2.00.50.5S/

1.0//不低于0.2

直流電能計量裝置

2.0//不低于0.3

6.4電源回路

6.4.1計量系統應有工作電源回路,工作電源回路應安裝于計量裝置前端。

6.4.2計量系統應能夠提供電源失電或電源運行狀態信號。

6.4.3電能表輸入回路應裝設儀表用專用電壓、電流試驗端子。輸入回路電纜宜采用屏蔽電纜,電纜

的屏蔽層一側接地。

6.5二次回路

6.5.1裝有電能表的測量點,電流互感器應采用專用二次繞組,電壓互感器應采用專用二次回路其中

不得接入與電能計量無關的設備,不得與繼電保護、測量共用電氣回路。

6.5.2電壓互感器連接導線應采用銅質單芯絕緣線,導線截面應按允許的電壓降計算確定。對電流、

電壓二次回路,導線截面至少不應小于4.0mm

6.5.3電能表用電流互感器,工作電流宜在其額定電流的2/3以上。對工作電流變化范圍較大的計量

用電能表,應采用S類電流互感器。

6.5.4互感器實際二次負荷應在25%-100%額定二次負荷范圍內,電流互感器額定二次負荷的功率因

數應為0.8-1.0,電壓互感器二次功率因數應與實際二次負荷的功率因數接近。

6.5.5電能表專用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應設置失壓、失流報警裝置,提供失壓、失流及電源消失等現

場報警信號。

6.6接口與通信協議

6.6.1計量系統中內置計量單元應有現場檢定計量裝置的接口。

6.6.2交直流充電設備應配置能與配套使用的電能表進行通信的RS485接口。

6.6.3通信協議應符合DL/T645-2007的要求。

6.7設置與安裝

6.7.1計量系統應設置在最終用戶電能交易點上。

6.7.2充電時,計量裝置、計量單元與計量數據采樣點之間不得接入與電能計量無關的設備。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電動汽車充電站內直流電能表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1技術要求

1.1功能要求

1.1.1電能表應能計量、保存和顯示累計的電能,還可具有顯示電壓、電流、功率等功能。與充放電

裝置連接的電能表應能計量充放電雙向電能。

1.1.2電能表應具有自檢功能,如失壓、失流、電源失常、自檢故障等,錯誤故障一旦出現,顯示器

必須立即停滯在其錯誤代碼上,并輸出報警信息。

1.1.3電能表應具有內部時鐘,能接受對時命令。

1.1.4電能表應具有數據凍結命令的接收、事件記錄、操作密碼設置、權限管理等功能。

1.1.5電能表應具有脈沖和數據接口兩種輸出型式:采用脈沖信號輸出,應符合JJF1245.1-2010中

8.1.11的要求;當以數據通信方式輸出時,應配備RS485或CAN接口,通信協議符合DL/T645-2007

標準。

1.1.6電能表測量值顯示位數不小于6位,其中包含1-2位小數,小數點可移。計量單位:kWh。

1.1.7電能表宜具有復費率功能,表中存儲的費率應與使用收費規定完全一致。

1.2標準電量值要求

直流電能表的參比電壓、標準電流和最大電流應與非車載充電機的規格相匹配。

1.3標志和標識要求

必須在儀表的銘牌明顯部位標注計量器具標識,其標志和標識必須清晰可辨、牢固可靠。

1.3.1計量器具標識的內容

——儀表的生產廠名;

——儀表的名稱、規格(型號);

——準確度等級;

——法制計量單位:kWh;

——執行標準號;

——參比電壓;對直接接入儀表,標示基本電流和最大電流,對經附件工作的儀表,標示儀表的額

定電流、最大電流以及與儀表連接的附件的參比值;

——需要限制使用場合的特殊說明(可在使用說明書中說明);

——順序號和制造年份;

——儀表常數;

——Ⅱ類防護絕緣包封儀表應有雙方框符號;

——接線圖和端子標志(如無可能,則應制作說明書以提供接線圖)

若儀表端子加以標記,則此標記應在接線圖中出現。

1.3.2安裝標志要求

儀表應有安裝說明的標志,該標志也可在使用說明書中明示。

1.4外部結構要求

儀表應具有防護裝置及不經破壞不能打開的封印,不使用工具,表蓋應不能被拆下,只有在破壞鉛

封后才能觸及儀表內部部件。

1.5環境條件要求

直流電能表應能在下列環境中正常工作:溫度:-25℃~55℃;相對濕度:≤95%。儀表應能耐陽光

輻射。

1.6機械要求

1.6.1通用機械要求

儀表應被設計并制成在正常條件下正常工作時不至引起任何危險。尤其應確保抗電擊的人身安全、

防過高溫度的人身安全、防止火焰蔓延、防止固體異物、灰塵和水的進入。

在正常工作條件下可能經受腐蝕的所有部件應受有效防護。在正常工作條件下,任何防護層既不應

在一般的操作時會受損,也不應由于暴露在空氣中而受損。

1.6.2外殼

1.6.2.1一般要求

儀表應有一個能被鉛封的外殼,只有在破壞鉛封后才能觸及儀表內部部件。不使用工具,表蓋應不

能被拆下。

1.6.2.2彈簧錘試驗

儀表外殼的機械強度應能承受0.2J±0.02J的彈簧錘試驗。

如果儀表的外殼和端子蓋沒有出現影響儀表功能及可能觸及帶電部件的損傷,此試驗的結果是合格

的。不減弱對間接接觸的防護或不影響防止固體異物、灰塵和水進入的輕微損傷是允許的。

1.6.2.3沖擊試驗

試驗后,儀表應無損壞或信息改變,并能正確工作。

1.6.2.4振動試驗

試驗后,儀表應無損壞或信息改變,并能正確工作。

1.6.3窗口

如果表蓋不是透明的,為抄讀顯示器和觀察工作指示器(如裝設時),應提供一個或幾個窗口。這

些窗口應由透明材料制成,不拆去鉛封、未被破壞不能被取下。

1.6.4端子-端子座-保護接地端子

端子座應有足夠的絕緣性能和機械強度,成為端子孔延伸的絕緣材料中的孔應能同時容納導線的絕

緣層。導線與端子的固定方式應確保充分和持久的接觸,端子應具有抗腐蝕性,端子、固定螺釘以及導

體不應與金屬端子蓋接觸。

對于具有保護接地端子的儀表,其保護接地端子應與可接觸的金屬部件作電氣連接,端子孔能容納

一個導線,其截面至少等于主干電流導線的截面(銅導線6mm2-16mm2)。

保護接地端子應盡可能成為儀表底座的部件,并盡量靠近端子座;采用保護接地圖形符號清

晰標識。安裝后,不使用工具應不能松開保護接地端子。

1.6.5端子蓋

儀表的端子如果被組裝在端子座中且無任何其它方法保護,應有一個獨立于表蓋的可鉛封的蓋。端

子蓋應蓋住端子、導線固定螺釘,還應蓋住適當長度的外接導線及其絕緣層。

當儀表為掛壁式安裝時,不拆除端子蓋鉛封應不能觸及端子。

1.6.6間隙和爬電距離

產品的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儀表的間隙和爬電距離

額定工作電壓電氣間隙爬電距離

Vmmmm

Ui≤633.03.0

63<Ui≤3005.06.0

300<Ui≤5008.010.0

500<Ui≤75012.016.0

注:小母線匯流排或不同極的裸露帶電的導體之間,以及裸露帶電導體與未經絕緣的不帶電導體之間的電氣間隙不

小于12mm,爬電距離不小于20mm。

1.6.7I類、Ⅱ類防護絕緣包封儀表

I類防護絕緣包封儀表的防電擊措施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導體可觸及

部分與設施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體相連。在參比條件下接入對地電壓超過250V的供電干線的儀

表,且當其外殼全部或部分由金屬材料制成,應提供一個保護接地端子。

Ⅱ類防護儀表應具有一個耐用的且完全由絕緣材料制成的外殼,包括端子蓋也應由絕緣材料制成。

除一些小部件,如銘牌、螺釘、掛攀和鉚釘外,外殼應包容所有的金屬部件。其防電擊措施不僅依靠基

本絕緣,而且還依靠附加的安全措施,如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既無保護接地措施也不依賴安裝條件。

1.6.8耐熱和阻燃

端子座、端子蓋應具備合適的安全性以防止火焰蔓延。不應因與之接觸的帶電部件的過熱而著火。

1.6.9防塵和防水

儀表應符合GB4208規定的防護等級:IP54。

灰塵和水的進入量以不影響儀表的工作為度。

1.7輸入電壓影響

應符合JJG842-1993直流電能表檢定規程第5章的規定。

1.8耐過負載性能

直流電能表在經受下列試驗后,仍應符合JJG842-1993中2.1、3、4的要求。

1.8.1過電流

直流電能表電流線路應能承受十倍額定電流值的短時過載,時間為500ms。

1.8.2過電壓

直流電能表電壓線路應能承受持續時間為500ms,間隔時間為15s,1.5倍額定電壓的5次沖擊。

1.9絕緣要求

對直流電能表的要求見JJG842-1993第6章。

1.10輔助交流電源要求

帶有輔助交流電源的儀表,輔助交流電源應對脈沖輸出無影響。

1.11日計時要求

1.11.1時鐘日計時準確度

參比溫度下,內部時鐘計時準確度應不大于0.5s/d。啟動工作儲備36h后,計時準確度應優于1s/d。

1.11.2時鐘日計時準確度隨溫度變化影響

時鐘計時準確度隨溫度的改變量每24h應小于0.1s/℃。

1.12電磁兼容要求

儀表應能保證在電磁騷擾影響下無損壞或信息改變,并能夠正確工作,且各等級儀表誤差改變極限

滿足表3要求。且儀表不應發生能干擾其它設備的傳導和輻射騷擾。

表2影響量誤差改變極限

各等級儀表百分數誤差改變極限

影響量電流值

12

射頻電磁場抗擾度Ib2.03.0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Ib2.03.0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Ib4.06.0

1.12.1靜電放電抗擾度

在試驗中,允許儀表功能暫時喪失或性能暫時降低,但在騷擾停止后儀表能自行恢復,無需操作者

干預。

1.12.2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

在試驗時儀表的工作狀況不受干擾且誤差滿足表2的要求。

1.12.3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在試驗時儀表的工作狀況不受干擾且誤差滿足表2的要求。

1.12.4浪涌抗擾度

在試驗中,允許儀表功能暫時喪失或性能暫時降低,但在騷擾停止后儀表能自行恢復,無需操作者

干預。

1.12.5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在試驗時儀表的工作狀況不受干擾且誤差滿足表2的要求。

1.12.6無線電干擾抑制

試驗結果應該低于以下限值要求:

a)當頻率在0.15MHz-30MHz范圍內,電源端子傳導騷擾限值(B級)見表3。

b)當頻率在30MHz-1000MHz范圍內,測量距離為10m的輻射騷擾限值(B級)見表4。

表3電源端子傳導騷擾限值(B級)

頻率范圍準峰值限值平均值限值

(MHz)(dBμV)(dBμV)

0.15~0.5066~5656~46

0.50~5.005646

5.00~30.06050

注:1在過渡頻率處(0.50MHz和5MHz)應采用較低的限值。

2在0.15MHz-0.50MHz頻率范圍內,限值隨頻率的對數呈線性減小。

表410m測量距離處的輻射騷擾限值(B級)

準峰值限值

頻率范圍(MHz)

dB(μV/m)

30~23030

230~100037

注:1在過渡頻率處(230MHz)應采用較低的限值。

22當出現環境干擾時,可以采取附加措施。

1.13起動

儀表應在接入額定電壓后5s內進入工作狀態。

在規定的起動電流條件下,儀表應能起動并連續記錄。1級表起動電流為0.004Ib,2級表起動電流

為0.005Ib。若為雙向計量儀表,應對每個計量方向進行試驗。

1.14潛動

當儀表只加電壓而電流線路中沒有電流時,其測試輸出不應產生多于一個的脈沖。

1.15儀表常數

測試輸出與顯示器指示之間的關系,應與銘牌標志一致。

2試驗方法

2.1功能要求

試驗設備:電能表校驗裝置,準確度:0.05級。

試驗方法:儀表通電后,目視檢查顯示器及發光元器件,顯示是否清晰;顯示的內容、測量單位等

是否符合規定。按鍵操作是否靈活可靠,自檢項目是否正常。程序設置、數據通信安全是否正確,基本

功能是否符合1.1的規定。對儀表輸出裝置的試驗按GB/T15284-2002中6.7的規定。

2.2標準電量值要求

目測,檢查直流電能表的標準電量標定值與非車載直流充電機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標定值。試驗

結果應滿足

2.3標志和標識要求

試驗方法:目測,結果應滿足1.3的要求。

2.4外部結構要求

試驗方法:目測,結果應滿足1.4的要求。

2.5環境條件要求

2.5.1高溫試驗

應按GB/T2423.2規定,在下列條件下進行:溫度:+70℃±2℃;試驗時間:72h。

試驗后,儀表應無損壞或信息改變,并能正確工作,滿足1.5的要求。

2.5.2低溫試驗

應按GB/T2423.1規定,在下列條件下進行:溫度:-40℃±3℃;試驗時間:16h

試驗后,儀表應無損壞或信息改變,并能正確工作,滿足1.5的要求。

2.5.3交變濕熱試驗

應按GB/T2423.4規定,在下列條件下進行:交變方式:1;上限溫度:+55℃±2℃;不采取特殊的

措施來排除表面潮氣;試驗周期數:6個周期;

試驗后24h,儀表應無損壞或信息改變并能正確工作,滿足1.5的要求,并應通過1.9規定的絕緣

試驗。

2.5.4陽光輻射防護

應按GB/T2423.24規定,在下列條件下進行:儀表在非工作狀態;試驗程序A(照光8h,遮暗16h);

上限溫度:+55℃;試驗時間:3個周期或3天。

試驗后,儀表外觀應無明顯變化,標志的清晰度不應改變,各功能正常,滿足1.5的要求。

2.6機械要求

2.6.1外殼

2.6.1.1一般要求

試驗方法:目測,結果應滿足1.6.2.1的要求。

2.6.1.2彈簧錘試驗

試驗設備:彈簧錘,準確度:±0.02J。

試驗方法:將儀表安裝在其正常工作位置,使其不得前后左右移動,彈簧錘以0.2J的動能垂直作用

在儀表表殼的各外表面、窗口及端子蓋上,儀表的輕微損傷可通過防塵、防水試驗進一步驗證。試驗結

果應滿足1.6.2.2的要求。

2.6.1.3沖擊試驗

試驗設備:沖擊試驗臺。

測量范圍:按GB/T2423.5進行,半正弦脈沖;峰值加速度30gn(300m/s2);脈沖周期為18ms。

準確度:速度變化量:在標稱脈沖值的±15%以內,橫向運動比≤30%。

試驗方法:儀表為非工作狀態,無包裝。

使用剛性夾具將儀表緊固在試驗臺的安裝表面上,確保儀表所有的接觸面與試驗設備間有良好的機

械接觸,儀表不能出現變形,且試驗臺產生的應力能通過試驗夾具如實地傳遞給儀表。

試驗按照1.6.2.3的要求進行。應對儀表的三個互相垂直的方向的每一個方向連續施加3次沖擊,即

共18次。試驗過程中,儀表應始終保持與試驗臺之間的剛性接觸。

試驗后,應滿足1.6.2.3的要求。

2.6.1.4振動試驗

試驗設備:振動臺,

測量范圍:按GB/T2423.10進行,頻率范圍為10Hz~150Hz;交越頻率:60Hz;f<60Hz,恒定振

幅0.075mm;f>60Hz,恒定加速度9.8m/s2;單點控制;每軸掃描周期數:10。(注:10個掃描周期=75min。)

準確度:頻率響應:±0.5dB,臺面加速度波形失真度:1020Hz:≤25%,20150Hz:≤10%。

試驗方法:儀表為非工作狀態,無包裝。

使用剛性夾具將儀表緊固在試驗臺的安裝表面上,確保儀表所有的接觸面與試驗設備間有良好的機

械接觸,儀表不能出現變形,且試驗臺產生的應力能通過試驗夾具如實地傳遞給儀表。

試驗應在三個互相垂直的軸向上進行。試驗過程中,儀表應始終保持與試驗臺之間的剛性接觸。

試驗后,應滿足1.6.2.4要求。

2.6.2窗口

試驗方法:目測,結果應滿足1.6.3的要求

2.6.3端子—端子座—保護接地端子

試驗方法:目測,結果應滿足1.6.4要求。

2.6.4端子蓋

試驗方法:目測,結果應滿足1.6.5要求。

2.6.5間隙和爬電距離

試驗設備:游標卡尺等,準確度:0.02mm。

試驗方法:測量電壓線路端子、電流線路端子以及參比電壓超過40V的輔助線路端子與地以及與

參比電壓小于或等于40V的輔助線路端子之間的間隙和爬電距離。測量電壓線路端子、電流線路端子

以及參比電壓超過40V的輔助線路端子之間的間隙和爬電距離。端子蓋如用金屬制成,測量其與擰入

所固定的最大導線后的螺釘端面的間隙。

結果應滿足1.6.6的要求。

2.6.6I類、Ⅱ類防護絕緣包封儀表

試驗方法:目測檢查儀表的防護絕緣包封,結果應滿足1.6.7的要求。

2.6.7耐熱和阻燃

試驗設備:灼熱絲試驗裝置。

測量范圍:試驗應按GB/T5169.11規定,端子座:960℃±15℃;端子蓋和表殼:650℃±10℃;作

用時間:30s±1s。(如果端子座與表底為一整體,僅對端子座進行試驗)

準確度:±10℃。

試驗方法:在一塊最小厚度為10mm的平滑木板上表面緊裹一層包裝絹紙作為試驗的鋪底層,置

于灼熱絲施加到試驗樣品的作用點下面的200mm±5mm處。試驗開始前,應確保試驗樣品和鋪底層處

于15℃~35℃、相對濕度45%~75%的大氣環境下放置至少24h。在表殼正面或側面以及端子蓋正面分別

選擇一點進行650℃±10℃的灼熱絲試驗;在儀表的端子座選擇一點進行960℃±15℃的灼熱絲試驗。試

驗點距離樣品上邊緣應不小于15mm。灼熱絲作用時間為30s±1s。

試驗過程中,儀表不應燃燒。如發生燃燒,則應在移開灼熱絲之后的30s內熄滅,且鋪底層的絹

紙不應起燃。結果應符合1.6.8的要求。

2.6.8防塵和防水

2.6.8.1防塵試驗

試驗設備:防塵試驗裝置。

試驗方法:儀表為非工作狀態,無包裝。

將儀表安裝在一模擬墻上,接入規定規格的足夠長度的電纜(暴露端密封),并蓋上端子蓋置于防塵

試驗裝置內。試驗用滑石粉需經金屬方孔篩(金屬絲直徑50μm,篩孔尺寸為75μm)過濾,滑石粉的

用量為2kg/m3。試驗時間為8h。

試驗后,應滿足1.6.9的要求。

2.6.8.2防水試驗

試驗設備:擺管或淋水噴頭

試驗方法:可采用下列兩種試驗方法之一進行:

(a)儀表為非工作狀態,無包裝。將儀表接入規定規格的足夠長度的電纜(暴露端密封),并蓋上

端子蓋。將儀表安裝在模擬墻上,一起置于工作臺面上。采用擺管:擺管沿垂線兩邊各擺動180°,每

次擺動周期為12s;出水孔與儀表表面的最大距離為200mm;試驗持續10min。

(b)儀表為非工作狀態,無包裝。將儀表接入規定規格的足夠長度的電纜(暴露端密封),并蓋上

端子蓋。將儀表安裝在模擬墻上,一起置于工作臺面上。采用淋水噴頭:從噴頭上除去平衡重物的擋板,

水壓調至50kPa~150kPa,使外殼在各個可能的方向都受到濺水;出水孔與儀表表面的最大距離為300mm

~500mm。試驗持續5min。

試驗后,應滿足1.6.9的要求。

2.7輸入電壓影響

按照JJG842-1993直流電能表檢定規程第15章的要求試驗,結果應符合1.7的要求。

2.8耐過載性能試驗

在額定負載下,在保證所需電流或電壓值以及承受時間的裝置上進行。同測量變換器一起使用的電

能表的電流和電壓額定值按變換器的電流和電壓額定輸出值進行試驗。

經短時過負載試驗后,電能表應無緊固件松脫及機械損傷,試驗后,電度表在不加負載情況下放置

至少1h后再測定其相對誤差,結果應符合1.8的要求。

2.9絕緣要求試驗

對直流電能表的試驗方法見JJG842-1993第11章,結果應符合1.9的要求。

2.10輔助交流電源要求試驗

在參比頻率和基本電流Ib下,將電壓降至零,保持30min,檢測儀表的測試輸出,脈沖輸出數應為

零。結果應符合1.10的要求。

2.11日計時要求試驗

2.11.1時鐘日計時準確度試驗

試驗設備:電能表校驗裝置,準確度:0.05級;時鐘測試儀:準確度:0.5ppm。

試驗方法:使用時鐘測試儀在儀表時基頻率測試點連續進行5次測量,每次測量時間為1min,之后

計算平均值,試驗結果應滿足1.11.1要求。

2.11.2時鐘日計時準確度隨溫度變化試驗

試驗設備:電能表校驗裝置,準確度:0.05級;高低溫試驗箱,準確度:溫度波動度±2.0℃,溫度

均勻度2.0℃;時鐘測試儀:準確度:0.5ppm。

試驗方法:將儀表置于高低溫試驗箱中,在參比溫度下測量儀表時鐘日計時誤差,接著將溫度調至

試驗溫度值,在此溫度下保持2h后再測量儀表時鐘日計時誤差,按下列公式進行計算:

eett

k||10

tt10

式中,k為儀表時鐘日計時誤差的溫度系數,et1為試驗溫度下的儀表時鐘日計時誤差,et2為參比溫

度下的儀表時鐘日計時誤差,t1為試驗溫度,t0為參比溫度。

試驗結果應滿足1.11.2要求。

2.12電磁兼容要求

2.12.1靜電放電抗擾度

按GB/T17626.2的要求進行:等級為4級;接觸放電8kV,空氣放電15kV;放電次數:每一試驗

點10次;每次放電間隔時間1s。

試驗結果應符合1.12.1的要求。

2.12.2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

試驗按GB/T17626.3的要求進行:試驗等級為3級;頻率范圍:80MHz~2000MHz;試驗場強:10V/m;

每個頻率點駐留時間:2s。

試驗結果應符合1.12.2的要求。

2.12.3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試驗應按GB/T17626.5的要求進行:試驗等級為4級;試驗電壓:4kV;試驗次數:每一種耦合方

式5次;重復率:每分鐘1次。

試驗結果應符合1.12.3的要求。

2.12.4浪涌抗擾度

試驗結果應符合1.12.4的要求。

2.12.5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試驗應按GB/T17626.6的要求進行:試驗等級為3級;頻率范圍:150kHz~80MHz;試驗電壓:10V;

每個頻率點駐留時間:2s。

試驗結果應符合1.12.5的要求。

2.12.6無線電干擾抑制

試驗應按GB9254的要求進行,試驗結果應符合1.12.6的要求。

2.13起動試驗

試驗設備:電能表校驗裝置,準確度:0.05級;秒表,準確度:±0.5s/d

試驗方法:儀表電壓線路通以參比電壓后,用秒表計時,觀察儀表在5s內是否進入工作狀態。

對于有工作指示裝置(如指示燈,液晶屏等)的儀表,可通過該指示裝置判斷是否進入工作狀態。

對于沒有指示裝置的儀表,可通過加負載觀察脈沖輸出判斷是否進入工作狀態。

儀表電壓線路通以參比電壓,電流線路通以1.13中規定的起動電流,儀表應能起動并連續記錄,在

起動時限tQ(min)內儀表測試輸出至少產生一個脈沖。

80103

tQ的定義式如下:tQ

kmUnIQ

結果應滿足1.13的要求。

2.14潛動試驗

試驗設備:電能表校驗裝置,準確度:0.05級;

試驗方法:儀表電壓線路通以115%的參比電壓,電流線路無電流(電流線路開路),檢查儀表的

測試輸出,結果應滿足1.14的要求。

最短試驗時間t(min)為:

600106

對于1級表:t

kUnImax

480106

對于2級表:t

kUnImax

其中:

k——儀表輸出單元發出的脈沖數(imp/kWh);

Un——參比電壓,單位為伏(V);

Imax——最大電流,單位為安(A)。

2.15儀表常數

試驗設備:電能表校驗裝置,準確度:0.05級;脈沖計數器。

試驗方法:在參比條件下,電流線路通最大電流Imax,記錄計度器在時間間隔t內的電能值E以及測

試輸出在t內的脈沖數N,儀表輸出脈沖數和計度器指示值之間比例的誤差由下式確定:

N/CE

ec*100%

E

其中C是儀表銘牌上標注的常數。

誤差ec的值不應超過儀表準確度等級的10%,結果應滿足1.15的要求

試驗時電能值E(kWh)應滿足下式:

R10100%

E

A(%)

其中R是計度器的分辨率,A為儀表準確度等級。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外附分流器技術要求與試驗方法

1參比條件:

a)環境溫度:23℃±1℃

b)濕度范圍:40%RH-60%RH

c)直流被測量的紋波:0±1%

d)位置:垂直工作位置±1°

試驗用允許偏差1)

影響量參比條件

(等級指數不大于0.3)

環境溫度23℃±1℃

濕度相對濕度40%-60%/

直流被測量的紋波紋波含量為0紋波含量為1%

位置安裝面垂直±1°

外磁場040A/m2)頻率從直流到65Hz,任意方向

外電場01KV/m頻率從直流到65Hz,任意方向

1)此允許偏差僅適用于表中規定的或制造廠標志的單一參比值,對參比范圍不允許有偏差。

2)40A/m接近于大地磁場的最高值

2技術要求

2.1標準電壓要求

與直流電能表配套使用的分流器在標稱電流時的電壓應為下列值之一:50mV,60mV,75mV,

100mV,300mV。

2.2安全要求

2.2.1防電擊

見GB4793.1-2007的第六章和附錄D

2.2.2設備的溫度限制和防止火的蔓延

見GB4793.1-2007的第9章。

2.2.3耐熱

見GB4793.1-2007的第10章。

2.3自熱

見GB/T7676.1的6.3。

2.4允許過負載

2.4.1連續過負載

見GB/T7676.8的6.4.1

2.4.2短時過負載

見GB/T7676.8的6.4.2

2.5熱電勢影響

當80%額定電流通過分流器時,由于熱電勢而產生的電壓降值(或折算為電阻值)的改變量,不得

超過等級指數的50%。

3試驗方法

3.1試驗條件

通用試驗條件見GB/T7676.9的第1章。防電擊試驗、設備的溫度限制防止火的蔓延試驗、耐熱試

驗條件見GB4793.1-2007的第4章。

3.2標準電壓要求

檢查分流器標稱電流時的電壓值,試驗結果應符合2.1的要求

3.3安全要求

3.3.1防電擊試驗

按GB4793.1-2007的第6章,對同時具有危險帶電零件及可觸及導電件的外附分流器還應按GB

4793.1-2007的附錄D規定的檢驗項目,對產品進行檢驗,試驗結果應滿足2.2.1的要求。

3.3.2設備的溫度限制和防止火的蔓延

按GB4793.1-2007的第9章的方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果應滿足2.2.2的要求。

3.3.3耐熱試驗

按GB4793.1-2007的第10章的方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果應滿足2.2.3的要求。

3.4自熱

見GB/T7676.9的4.14.2,試驗結果應滿足2.3的要求。

3.5允許過負載

3.5.1連續過負載

見GB/T7676.9的4.7,試驗結果應滿足2.4.1的要求。

3.5.2短時過負載

見GB/T7676.9的4.5,試驗結果應滿足2.4.2的要求。

3.6熱電勢影響

分流器按80%額定的電流值正向通電,測量電壓降值或折算的電阻值(),分流器按80%額定

BA

的電流值反向通電,測量電壓降值或折算的電阻值(),以百分數表示的改變量計算如下(式中A

BBF

為基準值):

BABB

100%

AF

試驗結果應滿足2.5的要求。

附錄C

(規范性附錄)

電動汽車充電站內交流電能表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

1技術要求

1.1功能要求

1.1.1電能表應能計量、保存和顯示累計的電能,還可具有顯示電壓、電流、功率等功能。

1.1.2電能表應具有自檢功能,如失壓、失流、電源失常、自檢故障等,錯誤故障一旦出現,顯示器

必須立即停滯在其錯誤代碼上,并輸出報警信息。

1.1.3電能表應具有內部時鐘,能接受對時命令。還應具有數據凍結命令的接收和執行、事件記錄、

操作密碼設置、權限管理等功能。

1.1.4電能表應具有脈沖和數據接口兩種輸出型式:采用脈沖信號輸出,應符合JJF1245.1-2010中

8.1.11的要求;當以數據通信方式輸出時,應配備RS485或CAN接口,通信協議符合DL/T645-2007

標準。

1.1.5電能表測量值顯示位數不小于6位,其中包含1-2位小數,小數點可移。計量單位:kWh。

1.1.6電能表宜具有復費率功能,表中存儲的費率應與使用收費規定完全一致。

1.2標準電量值

交流電能表的參比電壓、標準電流和最大電流應與交流充電樁的規格相匹配。

1.3其它要求

交流電能表的其它要求見GB/T17215。

2試驗方法

2.1功能要求

試驗設備:電能表校驗裝置,準確度:0.05級。

試驗方法:儀表通電后,目視檢查顯示器及發光元器件,顯示是否清晰;顯示的內容、測量單位等

是否符合規定。按鍵操作是否靈活可靠,自檢項目是否正常。程序設置、數據通信安全是否正確,基本

功能是否符合1.1的規定。對儀表輸出裝置的試驗按GB/T15284-2002中6.7的規定。

試驗方法:儀表通電后,檢查儀表顯示及各功能,應滿足1.1要求。

2.2標準電量值

目測,檢查交流電能表的參比電壓、標準電流和最大電流是否與交流充電樁的規格相匹配,實驗結

果應符合1.2的要求。

2.3其它要求

交流電能表其它要求的試驗方法見GB/T17215,試驗結果應滿足1.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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