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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線路施工驗收規范1.1本規范規定了用戶工程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線路現場驗收的項目、內容和要求。1.2本規范適用于用戶工程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線路施工驗收工作。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3956電纜的導體GB/T12706.2額定電壓1kV(Um=1.2kV)~35kV(Um=40.5kV)擠包絕緣電力電纜及附件第二部分:額定電壓6kV(Um=7.2kV)~30kV(Um=36kV)GB13140家用和類似用途低壓電路用的連接器件GB/T20041.1建筑安裝用導管系統第一部分通用部分GB31247《電纜及光纜燃燒性能分級》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54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50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5016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17電力工程電纜設計標準GB50259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照明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3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JGJ16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DL/T5161電纜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南方電網公司10kV電力電纜技術規范南方電網公司10kV冷縮型電纜附件技術技術規范南方電網公司10kV熱縮型電纜附件技術規范3術語和定義3.1鎧裝層由金屬帶或金屬絲組成的包覆層,通常用來保護電纜不受外界的機械作用力。3.2終端2安裝在電纜末端,以使電纜和其它電氣設備或架空線路相連接,并維持絕緣直至連接點的裝置。3.3接頭連接電纜與電纜的導體、絕緣、屏蔽層和保護層,以使電纜線路連續的裝置。3.4電纜附件終端、接頭、交叉互聯箱、接地箱、護層保護器等電纜線路的組成部件的統稱。3.5電纜梯架帶有牢固地固定在縱向主支撐組件上的一系列橫向的電纜支撐物。3.6電纜托盤帶有連續底盤和側邊,但沒有蓋子的電纜支撐物。3.7槽盒用于圍護絕緣導線和電纜,帶有底座和苛移動蓋子的封閉殼體。3.8電纜支架用于支持和固定電纜的支撐物,由型鋼制作而成,但不包括梯架、托盤或槽盒。3.9阻燃試樣在規定條件下被燃燒,在撤去火源后火焰在試樣上的蔓延僅在限定范圍內,具有阻止或延緩火焰發生或蔓延能力的特性。3.10耐火試樣在規定火源和時間下被燃燒時能持續地在指定條件下運行的特性。3.11無鹵燃燒時釋出氣體的鹵素(氟、氯、溴、碘)含量均小于等于1.0mg/g的特性。3.12低煙燃燒時產生的煙霧濃度不會使能見度(透光率)下降到影響逃生的特性。3.13低毒燃燒時產生的毒性煙氣的毒效和濃度不會在30min內使活體生物產生死亡的特性。3.14非阻燃電線電纜對阻燃、耐火、無鹵、低煙和低毒等燃燒特性不作要求的電線電纜。3.15阻燃電線電纜試樣在規定條件下被燃燒,在撤去火源后火焰在試樣上的蔓延僅在限定范圍內,具有阻止或延緩火焰發生或蔓延能力的電線電纜。3.16耐火電線電纜3試樣在規定火源和時間下被燃燒時能持續地在指定條件下運行的電線電纜。3.17無鹵低煙阻燃電線電纜燃燒時釋出氣體的鹵素(氟、氯、溴、碘)含量均小于等于1.0mg/g;燃燒時產生的煙霧濃度不會使能見度(透光率)下降到影響逃生的阻燃電線電纜。3.18無鹵低煙低毒阻燃電線電纜燃燒時產生的毒性煙氣的毒效和濃度不會在30min內使活體生物產生死亡的無鹵低煙阻燃電線電3.19無鹵低煙耐火電線電纜燃燒時釋出氣體的鹵素(氟、氯、溴、碘)含量均小于等于1.0mg/g;燃燒時產生的煙霧濃度不會使能見度(透光率)下降到影響逃生的耐火電線電纜,同時兼具阻燃電線電纜的特性。3.20無鹵低煙低毒耐火電線電纜燃燒時產生的毒性煙氣的毒效和濃度不會在30min內使活體生物產生死亡的無鹵低煙阻燃耐火電線電纜。4驗收總體要求4.1驗收人員根據技術協議、設計圖紙、技術規范和本驗收規范開展現場驗收。4.2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必須限時整改,存在較多問題或重大問題的,整改完畢應重新組織驗收。4.3驗收完成后,必須完成相關圖紙的校核修訂。4.4竣工圖紙和驗收文檔應妥善存放。4.5施工單位將備品、備件移交用戶單位。5驗收前應具備條件5.1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已按設計要求施工完畢。5.2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調試、交接試驗工作全部完成并滿足要求。5.3施工單位已組織進行自檢,監理單位完成了初檢,并已按初檢意見整改完畢,缺陷已消除。5.4設備標志牌、警示牌等安健環設施齊全并符合規范要求。5.5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施工圖、竣工圖、各項調試及試驗報告、監理報告等技術資料和文件已整理完畢。5.6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的驗收文檔已編制并經審核完畢。5.7施工場所已清理或恢復完畢。46驗收內容及要求6.1資料驗收新建、改造的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應具備以下相關資料,需具備提交檢查的資料及可修改的電子化圖紙資料包括:1.施工依據文件,包括立項批復、設計文件等;2.施工組織文件,包括土建、電氣安裝開工報告、施工組織措施、建立聯系單、設計變更通知;3.3.10kV及以下電纜、電纜附件訂貨相關文件、訂貨技術合同或技術協議、技術交底書等;4.制造廠提供與電纜、電纜附件產品型號相符合型式試驗報告。5.制造廠提供的電纜、電纜附件產品合格證書及出廠試驗報告,要求齊全,內容相符;6.防火阻燃材料應出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驗報告,有出廠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7.監造報告(有監造時);8.運輸過程質量控制文件;9.開箱驗收記錄;10.施工質量文件,包括質量檢查評定、測試材料等;11.施工安裝文件,包括現場施工記錄、安裝記錄等;12.交接試驗報告、調試報告;試驗人員資質證明;13.竣工報告;14.加蓋公章的設計圖和竣工圖以及工程內容說明等;15.監理報告,隱蔽工程報告,電纜附件制件人員資質證明;16.制造廠提供的安裝圖紙;17.缺陷處理報告;18.設備、特殊工具及備品清單。6.2電纜線路及附件驗收檢查電纜線路應滿足本規范的要求。6.2.1電線電纜的選用:6.2.1.1普通電線電纜的選用1.室外敷設或普通設備線路穿管敷設時,可采用非阻燃電線電纜。2.當電線電纜成束敷設時,應采用具有成束阻燃性能的電線電纜。3.電線電纜選用時,應按使用場所和敷設條件選擇燃燒性能和阻燃類別。4.電線電纜使用場所應根據建筑物的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分為特級、一級、二級,并符合表1的規定。應根據建筑物的使用場所分級(表1)選擇相應燃燒性能等級的電力電纜、控制電纜。表1電線電纜使用場所的分級等級使用場所特級1.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公共建筑;2.單棟地上建筑面積超過10萬m2的高層公共建筑。一級100m的一類高層公共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樓層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覽、電信、郵政、財貿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筑;3.醫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獨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設施;4.省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和防災指揮調度建筑、網局級和省級電力調度建筑;5.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書庫。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住宅建筑單棟地上建筑面積5萬㎡以上,10萬㎡及以下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多層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1.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30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6000m2的商店、展覽、電信、郵政、財貿金融和綜合建筑等公共建筑;2.省級及以上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筑物;3.特等、甲等劇場,或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其它等級的劇院、電影院,座位數超過2000個的會堂或禮堂,座位數超過3000個的體育館;4.大、中型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任一樓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2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療養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筑、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于200床位的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等;5.重要公共建筑;6.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公共娛樂場所、營業面積大于1000m2的餐飲場所。地下或半地下公共建筑1.建筑面積大于1000m2商店(商業街)、旅館、展覽廳等公共場所;2.I類汽車庫;3.重要的實驗室、圖書、資料、檔案庫。二級建筑高度不超過50m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多層公共建筑1.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2000m2但不大于3000m2或總建筑面積不大于5000m2的商店、展覽、電信、財貿金融建筑和綜合建筑等公共建筑;2.地市級及以上的郵政樓、廣播電視和防災指揮調度建筑、電力調度樓;3.乙等劇場,或座位數超過800個的劇院、電影院,座位數超過1000個的會堂或禮堂,座位數超過1500個的體育館;4.地市級及以上重點文物保護的建筑物、藏書超過50萬冊的圖書館、書庫、乙級檔案庫(館5.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m2的公共娛樂場所。6地下或半地下公共建筑1.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m2及以下的商店(商業街)、旅館、展覽廳及其他公共場所;5.一類建筑、二類建筑的劃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詳細見表表2民用建筑的分類名稱高層民用建筑單、多層民用建筑一類二類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大與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建筑)公共建筑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2.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樓層建筑面積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覽、電信、郵政、財貿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筑。3.醫療建筑、重要公共建筑、獨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設施。4.省級及以上的廣播電視和防災指揮調度建筑、網局級和省級電力調度建筑。5.藏書超過100萬冊的圖書館、書庫。除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層公共建筑24m的單層公共建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共建備注: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級可按同類建筑的類比原則確定。6.2.1.2為防止火災蔓延,電線電纜的阻燃類別應根據同一通道內線纜的非金屬含量來確定,并應不低于表3、表4規定:表3電纜的阻燃類別選擇適用場所阻燃類別特級ZA一級ZB二級ZC表4電線的阻燃類別選擇適用場所電線截面阻燃類別7特級、一級所有截面ZC二級50mm2及以上ZC35mm2及以下ZD6.2.1.3下列建筑應采用無鹵低煙阻燃型電線電纜:1.使用場所等級為一級或特級的建筑;2.教育建筑、體育建筑、會展建筑、大中型商店建筑、交通建筑等。6.2.1.4除6.2.1.3條第2款以外的其它二級建筑宜選用無鹵低煙阻燃型電線電纜。6.2.1.5老年人照料設施、大中型幼兒園,任一樓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療養院的病房樓、二級及以上的醫院等應選用無鹵低煙低毒阻燃型電線電纜,二級以下的醫院宜選用無鹵低煙低毒阻燃型電線電纜。6.2.1.6下列建筑中,電纜的燃燒性能還應符合國家標準《電纜及光纜燃燒性能分級》GB31247中的B1級的要求:1.特級建筑;2.一類高層建筑中的金融建筑、省級電力調度建筑、省(市)級廣播電視、電信建筑及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3.建筑面積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餐飲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注:B1級為《電纜及光纜燃燒性能分級》GB31247—2014標準內規定的通信電纜及光纜的燃燒性能分級。6.2.1.7建筑物內相同使用場所的水平敷設和垂直敷設選擇的電線和電纜燃燒性能宜一致。6.2.1.8當建筑物內設有總變電所和分變電所時,總變電所至分變電所的10/6kV的電纜應滿足建筑物使用場所分級的阻燃性能及成束敷設的阻燃要求。6.3電線電纜進場檢驗6.3.1電線電纜進場驗收應符合《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的規定。6.3.2電線電纜敷設前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檢查:1.查驗合格證:合格證內容填寫應齊全、完整。2.外觀檢查:包裝完好,電纜端頭應密封良好,標識應齊全3.絕緣導線或電纜絕緣層應完整無損,厚度均勻。電纜無壓扁、扭曲,鎧裝不應松卷。絕緣導線、電纜外護層應有明顯標識和制造廠標。6.3.3當對絕緣導線和電纜的導電性能、絕緣性能、絕緣厚度、機械性能和阻燃耐火性能有異議時,應按批抽樣送有資質的試驗室檢測;檢測項目和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產品標準的規定。6.3.4防火阻燃材料應出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驗報告,有出廠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防火阻燃材料外觀與質量應符合《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標準》GB50168的規定。6.4電纜線路附屬設施和構筑物的施工86.4.1電纜管的加工及敷設6.4.1.1電纜管不應有穿孔,裂縫和顯著的凹凸不平,內壁應光滑;金屬電纜管不應有嚴重銹蝕。硬質塑料管不得用在溫度過高或過低的場所。在易受機械損傷的地方和在受力較大處直埋時,應采用足夠強度的管材。6.4.1.2電纜管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1.管口應無毛刺和尖銳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形。2.電纜管在彎制后,不應有裂縫和顯著的凹癟現象,其彎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徑的10%;電纜管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所穿入電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3.金屬電纜管應在外表涂防腐漆或涂瀝青,鍍鋅管鋅層剝落處也應涂以防腐漆。6.4.1.3電纜管的內徑與電纜外徑之比不得小于1.5;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除應滿足上述要求外,其內徑尚不宜小于100mm。6.4.1.4每根電纜管的彎頭不應超過3個,直角彎不應超過2個。6.4.1.5電纜管明敷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電纜管應安裝牢固;電纜管支持點間的距離,當設計無規定時,不宜超過3m。2.當塑料管的直線長度超過30m時,宜加裝伸縮節。6.4.1.6電纜管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1.金屬電纜管連接應牢固,密封應良好,兩管口應對準。套接的短套管或帶螺紋的管接頭的長度,不應小于電纜管外徑的2.2倍。金屬電纜管不宜直接對焊。2.硬質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時,其插入深度宜為管子內徑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應涂以膠合劑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時套管兩端應封焊。6.4.1.7引至設備的電纜管管口位置,應便于與設備連接并不妨礙設備拆裝和進出。并列敷設的電纜管管口應排列整齊。6.4.1.8利用電纜的保護鋼管作接地線時,應先焊好接地線;有螺紋的管接頭處,應用跳線焊接,再敷設電纜。6.4.1.9敷設混凝土、陶土、石棉水泥等電纜管時,其地基應堅實、平整,不應有沉陷。電纜管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電纜管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7m;在人行道下面敷設時,不應小于0.5m。2.電纜管應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3.電纜管連接時,管孔應對準,接縫應嚴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漿滲入。6.5電纜線路其它防護設施與構筑物的施工6.5.1與電纜線路安裝有關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6.5.1.1與電纜線路安裝有關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建筑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6.5.1.2電纜線路安裝前,建筑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91.預埋件符合設計,安置牢固:2.電纜溝、隧道、豎井及人孔等處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結束,人孔爬梯的安裝已完成;3.電纜層、電纜溝、隧道等處的施工臨時設施、模板及建筑廢料等清理干凈,施工用道路暢通,蓋板齊全;4.電纜線路敷設后,不能再進行的建筑工程工作應結束;5.電纜溝排水暢通,電纜室的門窗安裝完畢。6.5.1.3電纜線路安裝完畢后投入運行前,建筑工程應完成由于預埋件補遺、開孔、擴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裝飾工作。6.5.2城市電網的電纜分接箱、箱式變基礎及位置應滿足設計要求。6.5.3電纜工作井尺寸應滿足電纜最小彎曲半徑的要求。電纜井內應設有積水坑,上蓋金屬箅子。6.6電纜支架的配制與安裝6.6.1電纜支架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要求:1.鋼材應平直,無明顯扭曲。下料誤差應在5mm范圍內,切口應無卷邊、毛刺。2.支架應焊接牢固,無顯著變形。各橫撐間的垂直凈距與設計偏差不應大于5mm。3.金屬電纜支架必須進行防腐處理。位于濕熱、鹽霧以及有化學腐蝕地區時,應根據設計作特殊的防腐處理。6.6.2電纜支架的層間允許最小距離,當設計無規定時,可采用表5的規定。但層間凈距不應小于兩倍電纜外徑加10mm。表5電纜支架的層間允許最小距離值(mm)電纜類型和敷設特征支(吊)架橋架控制電纜200電力電纜10kV及以下(除6~10kV交聯聚乙烯絕緣外)150~2002506~10kV交聯聚乙烯絕緣200~250300電纜敷設于槽盒內h+80h+100注:h表示槽盒外殼高度。6.6.3電纜支架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安裝牢固,橫平豎直;2.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應按設計要求進行。3.各支架的同層橫擋應在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應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橋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應大于10mm。4.在有坡度的電纜溝內或建筑物上安裝的電纜支架,應有與電纜溝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5.除設計要求外,承力建筑鋼結構構件上不得熔焊支架,且不得熱加工開孔。6.當設計無要求時,電纜支架層間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表6的規定,層間凈距不應小于2倍電纜外徑加10mm。表6電纜支架層間最小距離(mm)電纜種類支架上敷設梯架、托盤內敷設控制電纜明數20010kV及以下電力電纜(除6kV~10kV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2506kV~10kV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200300電纜敷設在槽盒內h+100注:h為槽盒高度7.最上層電纜支架距構筑物頂板或梁底的最小凈距應滿足電纜引接至上方配電柜、臺、箱、盤時電纜彎曲半徑的要求,且不宜小于表5.1所列數再加80mm~150mm;距其他設備的最小凈距不應小于300mm,當無法滿足要求時應設置防護板。8.當設計無要求時,最下層電纜支架距溝底、地面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表7的規定。表7最下層電纜支架距溝底、地面的最小凈距(mm)電纜敷設場所及其特征垂直凈距電纜夾層非通道處200至少在一側不小于800mm寬通道處公共廊道中電纜支架無圍欄防護室內機房或活動區間2000室外無車輛通過2500有車輛通過4500層面2006.6.4組裝后的鋼結構豎井,其垂直偏差不應大于其長度的2/1000;支架橫撐的水平誤差不應大于其寬度的2/1000;豎井對角線的偏差不應大于其對角線長度的5/1000。6.6.5電纜橋架的配制應符合下列要求:1.電纜梯架(托盤)、電纜梯架(托盤)的支(吊)架、連接件和附件的質量應符合現行的有關技術標2.電纜梯架(托盤)的規格、支吊跨距、防腐類型應符合設計要求。垂直敷設:電纜的上端;每隔1.5~2.0m處;水平敷設:電纜的首端、尾端;電纜轉彎處。6.6.6梯架(托盤)在每個支吊架上的固定應牢固;梯架(托盤)連接板的螺栓應緊固,螺母應位于梯架(托盤)的外側。6.6.7鋁合金梯架在鋼制支吊架上固定時,應有防電化腐蝕的措施。6.6.8當直線段鋼制電纜橋架超過30m、鋁合金或玻璃鋼制電纜橋架超過15m時,應有伸縮縫,其連接宜采用伸縮連接板;電纜橋架跨越建筑物伸縮縫處應設置伸縮縫。6.6.9電纜橋架轉彎處的轉彎半徑,不應小于該橋架上的電纜最小允許彎曲半徑的最大者。6.6.10電纜支架全長均應有良好的接地。6.7電纜敷設6.7.1一般規定1.電線電纜敷設時,應對金屬線槽、電纜橋架和電纜豎井采取有效的防火封堵或分隔措施。2.電力電線電纜在電纜橋架敷設時,消防專用的供電線纜應與普通供電線路的線纜分開橋架敷設。3.電力電線電纜與控制電線電纜宜分開敷設,如確需在同一電纜橋架內敷設時,宜采取隔離措施。4.電力電線電纜敷設在電纜橋架內時,宜考慮散熱措施。6.7.2電線電纜敷設在有可燃物的吊頂或架空地板內時,應采取穿金屬管或封閉式金屬線槽等保護措施;敷設在無可燃物的吊頂或架空地板內時,宜采取穿金屬管或金屬線槽、金屬托盤等保護措施;6.7.3電線明敷時,在一級及以上的建筑物或場所,應采取穿金屬管或金屬線槽等保護措施;在二級的建筑物或場所,宜穿金屬管或金屬線槽等保護措施。6.7.4電線暗敷時,宜采用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料管敷設;并應敷設在不燃性結構內。消防用電設備線路暗敷時,應采用穿金屬管敷設,其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0mm。6.7.5電纜敷設在變電所內或垂直井道內時,宜采用電纜梯架或托盤敷設。6.7.6消防設備和非消防設備供電的電纜不應在同一電纜橋架內敷設.電線在線槽內敷設時,應采用與電線同等阻燃級別的纏繞帶分開每一供電回路。6.7.7敷設在同一電纜橋架內的電線電纜,當其非金屬含量大于表2、表3要求時,應采用隔離措施或提高阻燃級別。6.7.8引至消防設備的二路電源線路宜分開敷設在不同的電纜橋架內,如確需在同一電纜橋架內敷設時,應采取分隔措施。6.7.9對于綜合管廊大型布線場所,當消防配電線路與非消防配電線路布置在同側時,消防配電線路應敷設在非消防配電線路的下方,并應保持300mm及以上的凈間距;6.7.10當水平敷設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傳輸線路采用穿導管布線時,除報警總線外,不同防火分區的線路不應穿入同一根導管內.6.7.11消防配電線路宜與其他配電線路分開敷設在不同的電纜井、溝內;確有困難需敷設在同一電纜井、溝內時,應分別布置在電纜井、溝的兩側,且消防配電線路應采用NW型耐火電纜。6.7.12電力電纜不應和輸送甲、乙、丙類液體管道、可燃氣體管道、熱力管道敷設在同一管溝內。在嚴重腐蝕性的場所(如酸、堿和具有腐蝕性的化學氣體),不宜采用金屬管配線。6.7.13電纜敷設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1.電纜通道暢通,排水良好。金屬部分的防腐層完整。隧道內照明、通風符合要求。2.電纜型號、電壓、規格應符合設計。3.電纜外觀應無損傷、絕緣良好,當對電纜的密封有懷疑時,應進行潮濕判斷;直埋電纜與水底電纜應經試驗合格。4.電纜放線架應放置穩妥,鋼軸的強度和長度應與電纜盤重量和寬度相配合。5.敷設前應按設計和實際路徑計算每根電纜的長度,合理安排每盤電纜,減少電纜接頭。6.在帶電區域內敷設電纜,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7.采用機械敷設電纜時,牽引機和導向機構應調試完好。6.7.14電纜敷設時,不應損壞電纜溝、隧道、電纜井和人井的防水層。6.7.15三相四線制系統中應采用四芯電力電纜,不應采用三芯電纜另加一根單芯電纜或以導線、電纜金屬護套作中性線。6.7.16并聯使用的電力電纜其長度、型號、規格宜相同。6.7.17電力電纜在終端頭與接頭附近宜留有備用長度。電纜敷設應符合下列規定:1.電纜的敷設排列應順直、整齊,并宜少交叉;2.電纜轉彎處的最小彎曲半徑應符合表8的規定;表8電纜最小彎曲半徑表電纜型式單芯控制電纜橡皮絕緣電力電纜無鉛包、鋼鎧護套裸鉛包護套鋼鎧護套20D聚氯乙烯絕緣電力電纜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20D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鉛包30D鉛包有鎧裝20D無鎧裝20D自容式充油(鉛包)電纜20D注:表中D為電纜外徑。3.在電纜溝或電氣豎井內垂直敷設或大于45°傾斜敷設的電纜應在每個支架上固定;4.在梯架、托盤或槽盒內大于45°傾斜敷設的電纜應每隔2m固定,水平敷設的電纜,首尾兩端、轉彎兩側及每隔5m~10m處應設固定點;當設計無要求時,電纜支持點間距不應大于表9的規定。表9電纜支持點間距(mm)電纜種類電纜外徑敷設方式水平垂直全塑料 400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壓電纜80035kV高壓電纜2000鋁合金帶聯鎖鎧裝的鋁合金電纜控制電纜800礦物絕緣電纜600800≥9,且<15900≥15,且<20200020002500注:全塑型電力電纜水平敷設沿支架能把電纜固定時,支持點間的距離允許為800mm。6.7.18電纜支架方式:電纜的首端、尾端進行固定,電纜各支持點間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規定。當設計無規定時,不應大于表6中所列數值。6.7.19電纜敷設時,電纜應從盤的上端引出,不應使電纜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電纜上不得有鎧裝壓扁、電纜絞擰、護層折裂等未消除的機械損傷。6.7.20用機械敷設電纜時的最大牽引強度宜符合表10的規定,充油電纜總拉力不應超過27kN。表10電纜最大牽引強度(N/mm2)牽引方式牽引頭鋼絲網套受力部位銅芯鋁芯鉛套鋁套塑料護套允許牽引強度404076.7.21機械敷設電纜的速度不宜超過15m/min。6.7.22在復雜的件下用機構敷設大截面電纜時,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敷設方法、線盤架設位置、電纜牽引方向,校核牽引力和側壓力,配備敷設人員和機具。6.7.23機械敷設電纜時,應在牽引頭或鋼絲網套與牽引鋼纜之間裝設防捻器。6.7.24敷設電纜時,電纜允許敷設最低溫度,在敷設前24h內的平均溫度以及敷設現場的溫度不應低于表11的規定;當溫度低于表11規定值時,應采取措施。表11電纜允許敷設最低溫度電纜類型電纜結構允許敷設最低溫度(℃)油浸紙絕緣電力電纜充油電纜-10其他油紙電纜0橡皮絕緣電力電纜橡皮或聚氯乙烯護套-15裸鉛套-20鉛護套鋼帶鎧裝-7塑料絕緣電力電纜0控制電纜耐寒護套-20橡皮絕緣聚氯乙烯護套-15聚氯乙烯絕緣聚氯乙烯護套-106.7.25電力電纜接頭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并列敷設的電纜,其接頭的位置宜相互錯開。2.電纜明敷時的接頭,應用托板托置固定。3.直埋電纜接頭盒外面應有防止機械損傷的保護盒(環氧樹脂接頭盒除外)。位于凍土層內的保護盒,盒內宜注以瀝青。6.7.26電纜敷設時應排列整齊,不宜交叉,加以固定,并及時裝設標志牌。6.7.27電纜的固定,應符合下列要求:1.在下列地方應將電纜加以固定:1)垂直敷設或超過45°傾斜敷設的電纜在每個支架上;橋架上每隔2m處;2)水平敷設的電纜,在電纜首末兩端及轉彎、電纜接頭的兩端處;當對電纜間距有要求時,每隔5~10m處;3)單芯電纜的固定應符合設計要求。2.交流系統的單芯電纜或分相后的分相鉛套電纜的固定夾具不應構成閉合磁路。3.裸鉛(鋁)套電纜的固定處,應加軟襯墊保護。6.7.28沿電氣化鐵路或有電氣化鐵路通過的橋梁上明敷電纜的金屬護層或電纜金屬管道,應沿其全長與金屬支架或橋梁的金屬構件絕緣。6.7.29當設計無要求時,電纜與管道的最小凈距應合表12的規定。表12母線槽及電纜梯架、托盤和槽盒與管道的最小凈距(mm)管道類別平行凈距交叉凈距一般工藝管道400300可燃或易燃易爆氣體管道500500熱力管道有保溫層500300無保溫層5006.7.30電纜出入電纜溝,電氣豎井,建筑物,配電(控制)柜、臺、箱處以及管子管口處等部位應釆取防火或密封措施。6.7.31電纜出入電纜梯架、托盤、槽盒及配電(控制)柜、臺、箱、盤處應做固定。6.7.32裝有避雷針的照明燈塔,電纜敷設時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的有關要求。6.7.33無擠塑外護層電纜金屬護套與金屬支(吊)架直接接觸的部位應釆取防電化腐蝕的措施。6.7.34當電纜通過墻、樓板或室外敷設穿導管保護時,導管的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6.7.35電纜的首端、末端和分支處應設標志牌,直埋電纜應設標示樁。6.8直埋電纜的敷設6.8.1在電纜線路路徑上有可能使電纜受到機械性損傷、化學作用、地下電流、振動、熱影響、腐植物質、蟲鼠等危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措施。6.8.2直埋電纜的上、下應有細沙或軟土,回填土應無石塊、磚頭等尖銳硬物。6.8.3電纜埋置深度應符合下列要求:1.電纜表面距地面的距離不應小于0.7m。穿越農田時不應小于1m。在引入建筑物、與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筑物處,可淺埋,但應采取保護措施。2.電纜應埋設于凍土層以下,當受件限制時,應采取防止電纜受到損壞的措施。6.8.4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最小凈距,應符合表13的規定。嚴禁將電纜平行敷設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特殊情況應按下列規定執行:表13電纜之間,電纜與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最小凈距(m)項目平行交叉電力電纜間及其與控制電纜間10kV及以下0.100.500.250.50控制電纜間 0.50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0.500.50熱管道(管溝)及熱力設備2.000.50油管道(管溝)0.50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0.50其它管道(管溝)0.500.50鐵路路軌3.00電氣化鐵路路軌交流3.00直流公路城市街道路面0.70桿基礎(邊線) 建筑物基礎(邊線)0.60—排水溝0.50注:1.電纜與公路平行的凈距,當情況特殊時可酌減。2.當電纜穿管或者其它管道有保溫層等防護設施時,表中凈距應從管壁或防護設施的外壁算起。3.電力電纜間及其與控制電纜間或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當電纜穿管或用隔板隔開時,平行凈距可降低為0.1m。4.電力電纜間、控制電纜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不同使用部門的電纜間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當電纜穿入管中或用隔板隔開時,其交叉凈距可降為0.25m。5.電纜與熱管道(溝)、油管道(溝)、可燃氣體及易燃液體管道(溝)、熱力設備或其他管道(溝)之間,雖凈距能滿足要求,但檢修管路可能傷及電纜時,在交叉點前后1m范圍內,尚應采取保護措施;當交叉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將電纜穿入管中,其凈距可減為0.25m。6.電纜與熱管道(溝)及熱力設備平行、交叉時,應采取隔熱措施,使電纜周圍土壤的溫升不超過10℃。7.當直流電纜與電氣化鐵路路軌平行、交叉其凈距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防電化腐蝕措施。8.直埋電纜穿越城市街道、公路、鐵路,或穿過有載重車輛通過的大門時,進入建筑物的墻角處,進入隧道、人井,或從地下引出到地面時,應將電纜敷設在滿足強度的管道內,并將管口堵好。9.高電壓等級的電纜宜敷設在低電壓等級電纜的下面。6.8.5電纜與鐵路、公路、城市街道、廠區道路交叉時,應敷設于堅固的保護管或隧道內。電纜管的兩端宜伸出道路路基兩邊各2m;伸出排水溝0.5m;在城市街道應伸出車道路面。6.8.6直埋電纜的上、下部應鋪以不小于100mm厚的軟土或沙層,并加蓋保護板,其覆蓋寬度應超過電纜兩側各50mm,保護板可采用混凝土蓋板或磚塊。6.8.7軟土或沙子中不應有石塊或其它硬質雜物。6.8.8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50~100m處、電纜接頭處、轉彎處、進入建筑物等處,應設置明顯的方位標志或標樁。6.8.9直埋電纜回填土前,應經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回填土應分層夯實。6.9電纜導管內電纜的敷設6.9.1在下列地點,電纜應有一定機械強度的保護管或加裝保護罩:1.電纜進入建筑物、隧道、穿過樓板及墻壁處。2.從溝道引至電桿、設備、墻外表面或屋內行人容易接近處,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3.可能有載重設備已經電纜上面的區段。4.其他可能受到機械損傷的地方。6.9.2管道內部應無積水,且無雜物堵塞。穿電纜時,不得損傷護層,可采用無腐蝕性的潤滑劑(粉)。6.9.3電纜排管在敷設電纜前,應進行疏通,清除雜物。6.9.4穿入管中電纜的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6.9.5交流單芯電纜不得單獨穿入鋼管內,固定用的夾具和支架不應形成閉合磁路。6.9.6電纜的敷設和排列布置應符合設計要求,礦物絕緣電纜敷設在溫度變化大的場所、振動場所或穿越建筑物變形縫時應釆取“S”或“Q”彎。6.10電纜構筑物中電纜的敷設6.10.1電纜的排列,應符合下列要求:1.電力電纜和控制電纜不應配置在同一層支架上。2.高低壓電力電纜,強電、弱電控制電纜應按順序分層配置,一般情況宜由上而下配置。6.10.2并列敷設的電力電纜,其相互間的凈距應符合設計要求,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表11。6.10.3電纜在支架上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要求:1.控制電纜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過1層;橋架上不宜超過3層。2.交流三芯電力電纜,在普通支吊架上不宜超過1層;橋架上不宜超過2層。3.交流單芯電力電纜,應布置在同側支架上,并加以固定。當按緊貼的正三角形排列時,應每隔一定的距離用綁帶扎牢,以免松散。6.10.4電纜與熱力管道、熱力設備之間的凈距,平行時應不小于1m,交叉時應不小于0.5m,當受件限制時,應采取隔熱保護措施。電纜通道應避開鍋爐的看火孔和制粉系統的防爆門;當受件限制時,應采取穿管或封閉槽盒等隔熱防火措施。電纜不宜平行敷設于熱力設備和熱力管道的上部。6.10.5明敷在室內及電纜溝、隧道、豎井內帶有麻護層的電纜,應剝除麻護層,并對其鎧裝加以防腐。6.10.6電纜敷設完畢后,應及時清除雜物,蓋好蓋板。必要時,尚應將蓋板縫隙密封。6.11電纜的架空敷設6.11.1架空電纜懸吊點或固定的間距,應符合本規范表8的規定。6.11.2架空電纜與公路、鐵路、架空線路交叉跨越時,應符合表14的規定。表14架空電纜與公路、鐵路、架空線路交叉跨越時最小允許距離(m)交叉沒施最小允許距離備注鐵路7.5 公路6 3/9至承力索或接觸線/至路面弱電流線路1 電力線路l/2/3/4/5電壓(kV)l以下/6~1O/35~110/154~220/330河道6/l五年一遇洪水位/至最高航行水位的最高船桅頂索道l—6.11.3架空電纜的金屬護套、鎧裝及懸吊線均應有良好的接地,桿塔和配套金具均應進行設計,應滿足規程及強度要求。6.11.4對于較短且不便直埋的電纜可采用架空敷設,架空敷設的電纜截面不宜過大,考慮到環境溫度的影響,架空敷設的電纜載流量宜按小一規格截面的電纜載流量考慮。6.11.5支撐架空電纜的鋼絞線應滿足荷載要求,并全線良好接地,在轉角處需打拉線或頂桿。6.11.6架空敷沒的電纜不宜設置電纜接頭。6.12電纜附件的安裝6.12.1一般規定和準備工作6.12.1.1電纜終端與接頭的制作,應由經過培訓的熟悉工藝的人員進行。6.12.1.2電纜終端及接頭制作時,應嚴格遵守制作工藝規程;充油電纜尚應遵守油務及真空工藝等有關規程的規定。6.12.1.3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電纜終端與接頭時,其空氣相對濕度宜為70%及以下;當濕度大時,可提高環境溫度或加熱電纜。制做塑料絕緣電力電纜終端與接頭時,應防止塵埃、雜物落入絕緣內。嚴禁在霧或雨中施工。在室內及充油電纜施工現場應備有消防器材。室內或隧道中施工應有臨時電源。6.12.1.4電纜終端與接頭應符合下列要求:1.型式、規格應與電纜類型如電壓、芯數、截面、護層結構和環境要求一致。2.結構應簡單、緊湊,便于安裝。3.所用材料、部件應符合技術要求。6.12.1.5采用的附加絕緣材料除電氣性能應滿足要求外,尚應與電纜本體絕緣具有相容性。兩種材料的硬度、膨脹系數、抗張強度和斷裂伸長率等物理性能指標應接近。橡塑絕緣電纜應采用彈性大、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為附加絕緣。6.12.1.6電纜線芯連接金具,應采用符合標準的連接管和接線端子,其內徑應與電纜線芯緊密配合,間隙不應過大;截面宜為線芯截面的1.2~1.5倍。采用壓接時,壓接鉗和模具應符合規格要求。6.12.1.7控制電纜在下列情況下可有接頭,但必須連接牢固,并不應受到機械拉力。1.當敷設的長度超過其制造長度時。2.必須延長已敷設竣工的控制電纜時。3.當消除使用中的電纜故障時。6.12.1.8制作電纜終端和接頭前,應熟悉安裝工藝資料,做好檢查,并符合下列要求:1.電纜絕緣狀況良好,無受潮;塑料電纜內不得進水;充油電纜施工前應對電纜本體、壓力箱、電纜油桶及紙卷桶逐個取油樣,做電氣性能試驗,并應符合標準。2.附件規格應與電纜一致;零部件應齊全無損傷;絕緣材料不得受潮;密封材料不得失效。殼體結構附件應預先組裝,清潔內壁;試驗密封,結構尺寸符合要求。3.施工用機具齊全,便于操作,狀況清潔,消耗材料齊備,清潔塑料絕緣表面的溶劑宜遵循工藝導則準備。4.必要時應進行試裝配。6.12.1.9電力電纜的銅屏蔽層和鎧裝護套及礦物絕緣電纜的金屬護套和金屬配件應釆用銅絞線或鍍錫銅編織線與保護導體做連接,其連接導體的截面積不應小于表15的規定。當銅屏蔽層鎧裝護套及礦物絕緣電纜的金屬護套和金屬配件作保護導體時,其連接導體的截面積應符合設計要求。表15電纜終端接地線截面電纜相導體截面積保護聯結導體截面積與電纜導體截面相同>16,且≤120注:1.電纜線路接地點應與接地網接觸良好,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設計要求。2.為保證接地的電氣連續性,接地導線與涂覆防火涂層的金屬管和線槽壓接時應清除壓接部位涂覆在金屬管和線槽上的防火涂料,完成接地工序后再補涂防火涂料。6.12.1.10電纜端子與設備或器具連接應符合螺栓搭接連接的相關規定要求。6.12.2安裝要求1.10kV及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及中間頭制作驗收規范執行《電力行業協會10kV電纜終端頭中間驗收規范》和《電力行業協會10kV三芯電纜冷縮中間接頭制作旁站驗收規范》。2.制作電纜終端與接頭,從剝切電纜開始應連續操作直至完成,縮短絕緣暴露時間。剝切電纜時不應損傷線芯和保留的絕緣層。附加絕緣的包繞、裝配、熱縮等應清潔。3.充油電纜線路有接頭時,應先制作接頭;兩端有位差時,應先制作低位終端頭。4.電纜終端和接頭應采取加強絕緣、密封防潮、機械保護等措施。6kV及以上電力電纜的終端和接頭,尚應有改善電纜屏蔽端部電場集中的有效措施,并應確保外絕緣相間和對地距離。5.電纜線芯連接時,應除去線芯和連接管內壁油污及氧化層。壓接模具與金具應配合恰當。壓縮比應符合要求。壓接后應將端子或連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不得殘留毛刺。采用錫焊連接銅芯,應使用中性焊錫膏,不得燒傷絕緣。6.三芯電力電纜接頭兩側電纜的金屬屏蔽層(或金屬套)、鎧裝層應分別連接良好,不得中斷,跨接線的截面不應小于本規范表12接地線截面的規定。直埋電纜接頭的金屬外殼及電纜的金屬護層應做防腐處理。7.三芯電力電纜終端處的金屬護層必須接地良好;塑料電纜每相銅屏蔽和鋼鎧應錫焊接地線。電纜通過零序電流互感器時,電纜金屬護層和接地線應對地絕緣,電纜接地點在互感器以下時,接地線應直接接地;接地點在互感器以上時,接地線應穿過互感器接地。單芯電力電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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