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與經濟法律知識5_第1頁
民商與經濟法律知識5_第2頁
民商與經濟法律知識5_第3頁
民商與經濟法律知識5_第4頁
民商與經濟法律知識5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2009年企業法律顧問民商與經濟真題試題一、單項選擇題(每題l分。每1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1題)

甲與乙約定:若乙考上音樂學院,甲將其小提琴以1萬元價格賣給乙。后甲因善意第三人丙出價甚高,便將該小提琴出售與丙,且錢貨兩清。乙考上音樂學院后,向甲求購小提琴未果而引發糾紛。乙可以請求()。

A.甲賠償所受損失

B.丙承擔違約責任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動產善意取得制度,根據《物權法》第l06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本題中乙丙已錢貨兩清,小提琴已歸丙所有,丙是善意第三人,乙無權請求丙返還該小提

丙不需承擔任何責任。甲與乙之間是附條件的買賣合同,為諾成性合同,故在達成合意時合同成立。后來甲違約損害了乙的利益,故應賠償。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題)

下列物權客體中,依照《物權法》的規定,既可以歸國家所有也可以歸集體組織所有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的客體。根據《物權法》第46條“礦藏、水流、海域屬于國家所有”因此排除B、C項:第48條“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屬于國家所有,但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除外。”第58條:“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故A當選。第50條“無線電頻譜資源屬于國家所有。”故D不選,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題)

甲公司向丙銀行借款30萬元,以其正在建造的辦公樓作為抵押,丙銀行取得抵押權的時間為()。

「真題解析」

本題考點是不動產抵押權的取得時間。

根據《物權法》第l80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第l87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C。「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4題)

下列公司中,屬于典型的人合兼資合公司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公司的分類。人合公司是指以股東個人信用作為公司信用基礎而組成的公司。這種公司對外進行經濟活動時,依據的主要不是公司本身的資本或資產狀況如何,而是股東個人的信用狀況。因為人合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公司資不抵債時,股東必須以個人的全部財產清償公司債務。這種情況下,公司股東間應有相當的了解,因此,這種公司大多具有家族性的特點。無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公司。資合公司是指以公司資本和資產條件作為其信用基礎的公司。這種公司對外進行經濟活動時,依靠的不是股東個人的信用情況如何,而是公司本身資本和資產是否雄厚。由于此種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只負出資額范圍內的有限責任,因此,公司股東間以出資相結合,無須相互了解。這種公司具有公眾化的特點。前述有限公司具有資合公司的特點,而股份有限公司則是最典型的資合公司。人合兼資合公司指信用基礎兼具股東個人信用及公司資本和資產信用的公司,公司既有人合性質又有資合性質。兩合,其意即指“人合”與“資合”。兩合的原因在于公司由有限責任股東和無限責任股東兩種股東組成。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兼人合的公司,無限責任公司是一種典型的人合公司,其信用基礎在于股東個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種典型的資合公司,其信用基礎在于公司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其信用基礎兼有股東個人信用和資本信用兩個方面:一方面,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資本是公司的重要信用基礎;另一方面,股東的個人信用對公司經營業員也起一定作用,股東間關系密切。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5題)

下列公司中董事、監事的人數和任期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A.甲有限公司規定董事會成員共3人,每屆任期為5年

B.乙有限公司規定監事會成員共3人,每屆任期為5年

C.丙股份公司規定董事會成員共3人,每屆任期為3年

D.丁股份公司規定監事會成員共5人,每屆任期為3年

「真題解析」

本題考點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人數和任期的規定。根據《公司法》第45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第46條:“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第52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第53條:“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第109條:“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第ll8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D。「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6題)

某制藥有限責任公司于2008年5月18日召開股東會,在審議董事會人選時,下列人員不能擔任董事的是()。

A.孫某,三年前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l年

B.田某,兩年前因提供虛假證據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

C.李某,因經營失敗欠銀行到期個人貸款100多萬元未清償

D.肖某,著名藥劑師,現年78歲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董事的任職資格。根據《公司法》第l4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本題中,C項符合本條第五種情形,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C。「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7題)

關于公司的公積金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A.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積額達到公司凈資產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

B.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D.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公司公積金的提取和相關行為的法律責任。根據《公司法》第l67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第169條:“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第204條:“公司不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如數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8題)

因下列事由而解散的公司,不需要進行清算的是(

)。

A.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相關規定。根據《公司法》第l81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第183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四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11題)

某國有資本參股公司召開董事會,對公司與董事甲的近親屬所擁有的公司進行交易作出決議時,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董事是否可以出席董事會,應由董事長決定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與關聯方的交易。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6條“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與關聯方的交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由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定。由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決定的,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委派的股東代表,應當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行使權利。公司董事會對公司與關聯方的交易作出決議時,該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12題)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有關國有資產轉讓的表述正確的是(

)。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國有資產的轉讓相關規定。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5條“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與關聯方訂立財產轉讓、借款的協議;(二)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三)與關聯方共同出資設立企業,或者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投資。”本法第51條“國有資產轉讓,是指依法將國家對企業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按照國家規定無償劃轉國有資產的除外。”本法第54條“國有資產轉讓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除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直接協議轉讓的以外,國有資產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場所公開進行。轉讓方應當如實披露有關信息,征集受讓方;征集產生的受讓方為兩個以上的,轉讓應當采用公開競價的交易方式。轉讓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進行。”第57條“國有資產向境外投資者轉讓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l3題)

國有獨資公司甲與其董事所實際控制的公司乙進行下列經濟活動,符合《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的是(

)。

A.甲為乙提供小額擔保,只需由甲的董事會作出決定

C.甲與乙簽訂了價格公允的財產轉讓協議,只需由甲的董事會作出決定

D.甲向乙投資,只需由甲的董事會作出決定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關系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的規定,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30條“國家出資企業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進行重大投資,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轉讓重大財產,進行大額捐贈,分配利潤,以及解散、申請破產等重大事項,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不得損害出資人和債權人的權益。”本法第32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條所列事項的,除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以外,國有獨資企業由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決定。”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14題)

下列關于國家出資企業監事會的表述,正確的是(

)。

C.國有資本參股公司應當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監事會

「真題解析」

《企業國有資產法》第l9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和國有資本參股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設立監事會。國有獨資企業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委派監事組成監事會。國家出資企業的監事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企業財務進行監督檢查。”故ACD錯,B正確。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15題)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在產權交易場所進行國有資產轉讓,征集產生的受讓方為兩個以上的,轉讓方采用的方式為()。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國有資產轉讓的方式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54條“國有資產轉讓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除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直接協議轉讓的以外,國有資產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場所公開進行。轉讓方應當如實披露有關信息,征集受讓方;征集產生的受讓方為兩個以上的,轉讓應當采用公開競價的交易方式。”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C。「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16題)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的編制主體是()。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相關規定。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61條,國務院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的編制工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向財政部門提出由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17題)

甲、乙、丙三人設立某普通合伙企業,該企業主要從事國內搬家運輸和國內長途貨物運輸業務。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甲、乙、丙的下列行為違反《合伙企業法》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的是()。

A.甲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購買了合伙企業淘汰的一臺舊貨車

D.乙在征得甲和丙同意后,將自己的一臺閑置機械賣給該合伙企業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合伙企業競業禁止業務。

根據《合伙企業法》第31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C.「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l8題)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在普通合伙企業存續期間,下列事項中,只要合伙協議沒有約定,就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合伙企業一致表決事項。

根據《合伙企業法》第22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本法第31條本法“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D。「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1題)

甲欲購買乙的房屋,并先交1萬元給乙,乙出具的收條上僅寫明"收到甲訂金1萬元".甲為購房款做了相應的準備工作。

三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隱瞞了該房屋屬于違章建筑,無法辦理房產證的情況,故拒絕簽訂合同。為此引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預期違約制度。根據《合同法》第108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本題中,乙故意隱瞞甲其欲售賣的房屋屬于違章建筑,因此,無法辦理房產證。且甲為此進行的相應準備工作,乙屬于預期違約行為,故乙應當返還甲1萬元訂金并應當承擔甲因準備購房進行的相應準備工作而受到的損失。本題中甲付給乙的1萬元為訂金而非定金,也沒有約定該筆款項的定金性質,所以不能主張定金權利,無法獲得雙倍返還。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2題)

乙公司欠甲公司30萬元,同時甲公司須在2008年10月20日清償對乙公司的20萬元貨款。甲公司在同年10月18日與丙公司簽訂書面協議,轉讓其對乙公司的30萬元債權。同年10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關于轉讓債權的通知后,便主張二十萬元的抵銷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甲公司與丙公司之間的債權轉讓合同于10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即負有向丙公司清償30萬元的義務

D.丙公司就30萬元債務的清償,有權要求向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真題解析」

本題的考點是抵銷權的有關規定。根據《合同法》第99條債務的抵銷及行使的規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第80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本題中,甲對乙債權轉讓于10月24日生效,乙主張抵銷權應于通知到達時生效,因此,A正確,C錯誤。甲應于10月18日償還欠乙的20萬元,乙公司于10月24日接到債權轉讓的通知后應向丙償還10萬元,因此,B錯誤。丙公司30萬元債權應當由甲、乙按份清償。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3題)

甲科研所與乙企業于2009年3月簽訂一份設備改造的技術服務合同,約定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負責對乙企業的自動生產線進行技術改造的指導工作。合同簽訂后,乙企業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準備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業,因甲科研所某技術人員已經辭職,不能履行該合同。乙企業遂于6月1日訴于法院。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乙企業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違約責任

B.乙企業有權主張合同無效,并追究甲科研所締約過失責任

c.乙企業有權撤銷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締約過失責任

D.合同有效,乙企業應至7月1日才有權主張違約責任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合同的生效與解除及締約過失責任。根據《合同法》第44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42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本題中,甲乙合同已于2009年3月份生效,乙于5月通知不能履行合同屬于違約。故A正確,B錯誤。甲違約在訂立合同之后,故本題不屬于締約過失責任范圍。因此,C、D錯誤,本題正確答案是A.「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4題)

某年春,甲市種子公司玉米種緊缺,李某作為居間人通過多方努力,為甲市種子公司聯系到乙縣種子公司的玉米種子8萬公斤。在玉米種子從乙縣發運之前,李某要求甲市種子公司給其提取一定的勞務費。甲市種子公司經理劉某提出每公斤可提取勞務費0.1元,李某不同意,要求每公斤提取0.3元。雙方協議不成,劉某讓李某等種子運來再說,李某同意。甲市種子公司收到運來的玉米種子后,全部賣出,但未給李某勞務費,為此引起糾紛。經查,李某在聯系業務過程中花去必要費用1500元。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李某無權要求支付報酬,但有權要求支付必要費用1500元

B.李某無權要求支付報酬,支付費用1500元

C.李某有權要求支付報酬,支付必要費用1500元

D.李某有權要求支付報酬,支付必要費用1500元

「真題解析」也無權要求但無權要求也有權要求本題的考點是居間合同的有關規定。根《合同法》據第426條"居間人的報酬請求權,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核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本題中因李某已促成合同成立,因此,雖然劉、李就勞務費未達成一致意見,但李某仍有權要求劉某支付報酬,但此居間合同的費用由居間人李某負擔。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5題)

甲、乙兩人為丙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但沒有約定保證的具體份額。債務到期后,債權人沒有得到清償,因而就全部債務要求甲承擔。甲承擔該債務后,其()。

B.可以向丙追償,也可以要求乙承擔一半債務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連帶保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以其相互之間約定各自承擔的份額對抗債權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題中,甲、乙沒有約定保證具體份額,應認定為連帶責任。該解釋第20條:"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6題)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是()。

D.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連帶保證期間。根據《擔保法》第26條的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

「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7題)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起算。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注冊商標期限。根據《商標法》第37條"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28題)

依據《專利法》的規定,侵犯專利權的,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的賠償。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侵犯專利權的數額。根據《專利法》第65條“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因此,本體的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1題)

根據《信托法》的規定,共同受托人之一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在信托文件并無特別規定的情況下,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C.應根據信托目的與實際情況,決定由該受托人自行承擔或是全部受托人承擔連帶責任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受托人的連帶責任。根據《信托法》第32條規定,共同受托人處理信托事務對第三人所負債務,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第三人對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對其他受托人同樣有效。共同受托人之一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財產受到損失的,其他受托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2題)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下列關于上市公司持續信息公開中的報告制度的表述正確的是()。

A.應當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向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送中期報告

B.應當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送年度報告

C.公司監事發生變動時,應當向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上市公司持續信息公開中的報告制度。根據《證券法》第65條規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中期報告,并予公告:(一)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三)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四)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因此,A錯。

第66條規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年度報告,并予公告:(一)公司概況;(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介及其持股情況;(四)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情況,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名單和持股數額;(五)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六)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因此,B項錯。

第67條,"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并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況為前款所稱重大事件:(一)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三)公司訂立重要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四)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五)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六)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因此,c項錯。第68條,"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D.「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3題)

甲向乙背書轉讓數額為50萬元的匯的是()。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背書匯票的法律效力,根據票據法的相關規定,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票據法設計了一系列特別的制度來保障票據受讓人的權利,首先,受讓人只需以背書連續的票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合法權利人身份,而無須提供其他證明。其次,受讓人可以對票據債務人主張前手對人抗辯的切斷,從而使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受票據債務人與前手背書人之間抗辯事由的影響;再次,受讓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本題中,受讓人丙通過正當途徑取得的匯票權利不受甲和乙之間買賣合同解除的影響,甲無權請求丙返還匯票;也無權請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據上的款項;匯票已通過合法背書轉讓與丙,甲也無權請求乙返還匯票;當然,因為甲與乙之間的買賣合同已經合意解除,乙因接受背書匯票所得的利益應予返還,在票據已流轉的情況下,甲只能請求乙返還50萬元價金。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D.「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4題)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必須經相關人員同意,該相關人員應是()。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規定。根據《保險法》第39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5題)

甲公司租賃乙大型商場柜臺銷售丙廠名牌床墊。為提高銷售額,甲公司采取了多種促銷措施。下列措施中,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是()。

A.在攤位廣告牌上標明"廠家直銷"

C.開展購物滿100元返券50元的"微利促銷"活動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本題中A對商品的生產者虛假宣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6題)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下列關于詆毀商譽行為的表述正確的是()。經營者捏造虛假事實貶低競爭對手的商業道德不構成詆毀商譽行為

B.經營者通過新聞發布會形式發布影響其他同業經營者商譽的信息,只要該信息是真實的,不構成詆毀行為

D.經營者對其他競爭者進行詆毀,其主觀心態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詆毀商譽行為的認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4條,"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可見其行為要件包括:(1)行為的主體是市場經營活動中的經營者,經營者一定是在同一領域內,具有競爭關系的。(2)在客觀上一定是實施了這種詆毀的行為。(3)損害了競爭對手。(4)詆毀商譽具體包含兩個方面,可以是商業信譽也可以是商品的聲譽。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7題)

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5條,"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真題試題」(2009年單項選擇第38題)

下列關于產品侵權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產品侵權責任以合同為前提條件;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考點是產品侵權責任的特征。產品侵權責任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產品侵權責任不以生產者、銷售者與受害者有直接合同關系為前提條件。故A錯。第二,正是由于產品侵權責任不以合同為前提條件,所以其主體不限于合同當事人。其權利主體(即享有損害賠償請求權的人)包括由于缺陷產品而受到損害的任何人,而不限于缺陷產品的習受人。其責任主體也不限于同受害人有合同關系的銷售者,還包括產品制造商、批發商等。故,BC錯。第三,從損害賠償的范圍看,產品侵權責任主要賠償缺陷產品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一般不賠償缺陷產品本身的損失。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D.「真題試題」(2008年單項選擇第36題)

2008年9月1日,某省會城市的七大商場以廠家售后服務質量不好為由,聯合宣布拒絕銷售"陽光"牌彩電,同時將各自商場內的"陽光"牌彩電撤下專柜。經證實,任何機關都沒有接到過關于"陽光"牌彩電的投訴。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七大商場的上述做法屬于()行為。

B.限制商品的銷售數量

「真題解析」本題考點是反壟斷法中的限制競爭行為。我國《反壟斷法》第13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四)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五)聯合抵制交易;(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本法所稱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從本題的材料中可以看出,本題正確答案為C.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2個或2個以上符合題意,至少有1個錯項。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所選的每個選項得0.5分)「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1題)

李某因承包地需要耕作,與專門從事耕作業務的養牛戶張某簽訂承攬合同,約定張某使用自有的耕牛為李某的承包地耕作,李某支付報酬。某日,張某在耕作時,王某趕一頭母牛從路邊走過,張某的公牛欲追母牛,張某見狀拉緊牛繩制止時,該牛轉身向張某沖來,張某急忙閃開,公牛將路人趙某撞倒在地,趙某受傷花去醫藥費800元。對本案責任承擔,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動物致人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根據《民法通則》第l27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本案中,張某是耕牛的飼養人和管理人,第三人王某在本案中并無過錯,路人趙某受傷應由張某承擔全部責任。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2題)

周某偷了吳某一輛價值2萬元的摩托車。半年后,周某在使用過程中被吳某發現,吳某欲報警,周某與吳某達成一致:一是吳某不得報警;二是周某愿意賠償吳某摩托車的折舊費共計2000元。吳某取得錢款后,到公安機關報警,周某被追究刑事責任。后周某找到吳某,要求返還2000元,引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不當得利。根據《民法通則》第92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由法條可以看出,不當得利是指受益人無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不當得利是債的發生根據之一,不當得利成立后即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產生不當得利之債,受益人應向受損人償還其無合法根據而獲得的利益。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一)必須一方獲得財產利益;(二)必須他方受損失;(三)必須受益與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四)必須受益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本題中,周某賠償給吳的摩托車折舊費2000元是合法給付行為,不構成不當得利,因此,A,B錯。本題的正確答案是C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3題)

關于《物權法》規定的善意取得的條件,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善意取得制度。根據《物權法》第l06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4題)

甲公司擬向乙信用社借款20萬元,以該公司現有的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和產品作為抵押。對甲公司的這一融資方案,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該融資方案所采取的擔保方式是浮動抵押,簡稱“流押”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浮動抵押和流押。浮動抵押是一種特別抵押,指抵押人在其現在和將來有的全部財產或者部分財產上設定的擔保,在行使抵押權之前,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保留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的處分權。流押,指債權人在訂立抵押合同時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物權法》第181條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實現抵押權時的動產優先受償。”第l89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本題中,該融資方案所采取的擔保方式是浮動抵押,但不是流押,流押為我國物權法所禁止;甲公司和乙信用社應就抵押事項達成書面協議,該融資方案抵押權登記機關為工商行政管理部;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而不是登記時設立,登記與否只涉及是否對抗第三人。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5題)

關于公司中的職工代表,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D.公司監事會職工代表的比例可以為1/2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職工代表,《公司法》第45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人至l3人。本法第51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也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本法第5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l至2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l/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第109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5人至l9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第118條:“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可知,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并不是必須有職工代表,必須就公司的性質具體分析,而公司監事會成員中必須有職工代表;監事會中職工代表比例只有最低限制,而無最高限制。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6題)

關于我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D.獨立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但連任時間不得超過9年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獨立董事制度,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獨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并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獨立董事每屆任期與該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但是連任時間不得超過六年。”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7題)

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設立中的創立大會,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創立大會由發起人、認股人組成

C.創立大會應有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創立大會,《公司法》第90條規定:“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發起人應當在三十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認股人組成。”第91條:“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創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一)審議發起人關于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二)通過公司章程”。可知,創立大會由認股人組成,認股人當然應當包括發起人,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是股份過半而非人數過半。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8題)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國家出資企業關聯方的認定以及行為的表述正確的是()。

B.國有獨資公司與關聯方共同出資設立企業,應取得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

D.國有獨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近親屬是本公司國有資產轉讓的受讓方之一,該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參與轉讓方案的制定,但不得對外披露任何信息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國家出資企業關聯方的認定以及行為的規范,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3條的規定:“本法所稱關聯方,是指本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第45條:“未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三)與關聯方共同出資設立企業,或者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投資。”本法第56條:“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可以向本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近親屬,或者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轉讓的國有資產,在轉讓時,上述人員或者企業參與受讓的,應當與其他受讓參與者平等競買;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披露有關信息;相關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參與轉讓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的各項工作。”可知,國有獨資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近親屬是本公司國有資產轉讓的受讓方之一時,該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參與轉讓方案的制定。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49題)

下列關于國家出資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企業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的表述正確的是()。

B.不得侵占、挪用企業資產

「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1題)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除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之外,其他國有獨資企業的合并、分立,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應當聽取企業工會的意見,并應通過一定途徑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B.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作出決定之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其他國有獨資企業的合并、分立,《企業國有資產法》第30條:"國家出資企業合并、分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不得損害出資人和債權人的權益。"第31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第32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有本法第30條所列事項的,除依照本法第31條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以外,國有獨資企業由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決定。"第33條:"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有本法第30條所列事項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由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定。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決定的,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委派的股東代表應當依照本法第13條的規定行使權利。"第34條:"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重大事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作出決定或者向其委派參加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股東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代表作出指示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第37條:"國家出資企業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項,應當聽取企業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由此可知,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項必須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國有獨資企業由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決定。法律規定的重大事項以外事項由國有獨資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此外,其他非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的合并、分立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作出決定之前,不需要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2題)

關于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轉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但需要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B.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只需要經過半數以上合伙人同意

C.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其只對成為普通合伙人后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轉變,《合伙企業法》第82條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第83條:"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第84條:"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可知,除非另有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該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B是錯誤的;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的表述是錯誤的。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3題)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普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約定處理

B.合伙協議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

C.合伙人協商不成的,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或分擔

D.合伙協議可以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約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普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合伙企業法》第33條規定: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可知,選項D的表述是錯誤的,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B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4題)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董事會在討論下列問題時,必須經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才能做出決議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董事會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33條規定:"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二)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三)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四)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其他事項,可以根據合營企業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可知,合營企業聘任新的總經理,合營企業對外擔保并非必須由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才能做出決議。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5題)

張某通過分期付款向甲公司購買了一輛汽車,價款為25萬元,首付20%后分10年付款第一年,張某按約付款,以后連續三年,張某均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價款,為此引發紛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分期付款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167條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本題中,因為張某連續三年拒絕支付價款,且未支付額已超過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甲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張某支付全部價款。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本題不具有撤銷合同的法定情形。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6題)

甲研究院與張某簽訂設備購銷技術服務合同,合同約定由甲研究院供應張某一套JD一4型電焊條設備,并提供技術服務,讓張某掌握該技術并投入生產,張某支付技術轉讓及服務款。合同簽訂后,張某即支付了約定款項,將設備運回,并根據甲研究院提供的設備生產能力租賃了廠房,購買原料和紙箱等材料,準備進行商業生產。但因設備存在質量問題,經多次修理仍不能投入生產,為此引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合同的解除、違約責任。《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本題中,因設備存在質量問題,經多次修理仍不能投入生產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張某有權解除該合同,基于甲研究院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給張某造成了損失,張某有權請求甲研究院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請求返還技術轉讓及服務條款,要求賠償其支付的房租、材料費。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7題)

甲、乙、丙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甲根據乙的選擇,向丙購買了一臺大型設備,出租給乙使用。乙在該設備安裝完畢后,發現該設備存在質量瑕疵,不能正常運行。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融資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根據《合同法》第244條,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本案中甲不承擔租賃物瑕疵擔保責任,乙可以直接向丙索賠。故A正確8錯。租賃物瑕疵不影響甲乙融資租賃合同的執行,乙應當依約定向甲支付租金。故C正確。第247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因此,本題中設備維修義務由承租人乙履行。故D錯。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8題)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公司為甲公司建造貿易大樓。合同簽訂后,乙公司自行將該工程的非主體結構部分的施工任務轉包給丙公司,丙公司遂進場施工。甲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公司將其中部分支付給丙公司。后因甲公司提供的圖紙存在設計問題,丙公司和乙公司相繼被迫停工。甲公司訴至法院。經查,丙公司具備相應的建筑資質。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建設工程合同的有關規定。根據《合同法》第272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人。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本題中,乙公司未經甲公司的同意自行將建設工程非主體結構轉包給有相應資質條件的丙構成違約。故A正確,B錯。第284條,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故C錯,D正確。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0題)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有權任免的人員是()。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選擇,《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任免或者建議任免國家出資企業的下列人員:(一)任免國有獨資企業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二)任免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和監事;

(三)向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的股東會、股東大會提出董事、監事人選。"可知,國有獨資公司、企業的董事、監事可以直接任免,但是對于國有資本參股公司、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不能直接任免,只能建議任免。請考生注意這一表述差異。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1題)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除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之外,其他國有獨資企業的合并、分立,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應當聽取企業工會的意見,并應通過一定途徑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B.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作出決定之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其他國有獨資企業的合并、分立,

《企業國有資產法》第30條:"國家出資企業合并、分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不得損害出資人和債權人的權益。"第31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第32條:"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有本法第30條所列事項的,除依照本法第31條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的規定,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以外,國有獨資企業由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決定。"第33條:"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資本參股公司有本法第30條所列事項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由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決定。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決定的,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委派的股東代表應當依照本法第13條的規定行使權利。"第34條:"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應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的重大事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作出決定或者向其委派參加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股東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代表作出指示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第37條:"國家出資企業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項,應當聽取企業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由此可知,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項必須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國有獨資企業由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國有獨資公司由董事會決定。法律規定的重大事項以外事項由國有獨資企業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此外,其他非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的合并、分立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作出決定之前,不需要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2題)

關于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轉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但需要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B.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只需要經過半數以上合伙人同意

C.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其只對成為普通合伙人后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轉變,《合伙企業法》第82條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第83條:"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第84條:"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可知,除非另有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該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B是錯誤的;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的表述是錯誤的。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3題)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普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約定處理

B.合伙協議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

C.合伙人協商不成的,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或分擔

D.合伙協議可以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約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普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合伙企業法》第33條規定: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可知,選項D的表述是錯誤的,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因此,本題正確答案是AB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54題)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董事會在討論下列問題時,必須經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才能做出決議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董事會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33條規定:"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二)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三)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四)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其他事項,可以根據合營企業章程載明的議事規則作出決議。"可知,合營企業聘任新的總經理,合營企業對外擔保并非必須由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才能做出決議。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61題)

下列各項關于外觀設計專利權的表述正確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相關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合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特征:(1)必須以產品為依托。(2)外觀設計以產品的形狀,圖案和色彩等為構成要素,以視覺美感為目的,不追求實用功能。(3)具有美感。(4)適合于工業應用。故A正確。按照現有專利法的規定,只有發明和實用新型才能強制許可。法條: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強制許可的規定不適用于外觀設計專利,因為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一般不容易尋找到可以替代的技術方案,在專利權人不愿意訂立實施許可合同的情況下,如果不允許請求強制許可,有可能會影響專利技術的推廣應用,不利于科技進步和創新,特別是從屬專利的情況;而外觀設計僅僅設計工業品外表的形狀、圖案、色彩,專利權人不愿意訂立實施許可合同時,其他人不難設計出其他的式樣,所以沒有必要授予強制許可。故B錯誤。根據《專利法》第42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婢謝f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故C正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查中不進行早期公開和實質審查,所以只有受理、初審以及授權三個階段,故D錯誤。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C.「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62題)

根據我國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各項期限中為十年的是()。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知識產權法各項期限的相關規定。根據我國《專利法》第42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故A錯誤,B正確。《商標法》第37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故C正確。《著作權法》第36條規定,出版者有權許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前款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十年,截止于使用該版式設計的圖書、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故D正確。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C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63題)

商業銀行下列人員的任職資格將應經國務院銀行監督管理機構審批的是()。

B.董事

C.專職工會主席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相關規定,根據《商業銀行法》第24條,更換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時,應當報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其任職資格。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64題)

根據《信托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信托無效的是()。

C.應當辦理信托登記的信托財產未辦理登記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信托無效的相關規定。根據《信托法》第1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無效:(一)信托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二)信托財產不能確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財產或者本法規定不得設立信托的財產設立信托;(四)專以訴訟或者討債為目的設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不能確定;(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B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65題)

證券公司因包銷而購入售后剩余股票達到股份有限公司11%,其持有的該部分股票在此后6個月內全部賣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其賣出不受6個月時限的限制,收益歸屬于證券公司

B.其賣出不受6個月時限的限制,損失由證券公司承擔

C.其賣出不受6個月時限的限制,收益歸屬于發行股票的公司

D.賣出時每減少5%應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并予以公告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證券法》股票買賣的相關規定。根據本法第47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人,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66題)

根據《票據法》的規定,票據代理的形式要件包括(

)。

「真題解析」

本題考查的考點是票據代理的形式要件。根據《票據法》第5條,票據當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據上簽章,并應當在票據上表明其代理關系。沒有代理權而以代理人名義在票據上簽章的,應當由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的,應當就其超越權限的部分承擔票據責任。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D.「真題試題」(2009年多項選擇第67題)

甲為其一塊名貴金表在保險公司辦理了足額財產保險。某日,甲將該金表放在辦公桌上,被同事乙不慎摔壞。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甲既可以選擇向乙索賠,也可以選擇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B.若保險公司向甲支付賠償保險金,則甲不得再向乙索賠

C.若乙向甲支付了全部賠償款,則甲仍有權要求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

D.若甲放棄了對乙的索賠權,則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保險法》索賠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法第60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故C錯。AB正確。第61條,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被保險人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