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致仕神不滅論_第1頁
范致仕神不滅論_第2頁
范致仕神不滅論_第3頁
范致仕神不滅論_第4頁
范致仕神不滅論_第5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范致仕神不滅論

儒家的政治哲學以“德治”為基礎。孔子說:“為政治而治理,就像北京和星星一樣,”他說。”(《論語·為政》)但是由于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吾從周”的立場,故對于殷周以來的“神治”傳統(tǒng),并沒有采取排斥、決裂的態(tài)度。孔子本人提出:“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其后學則發(fā)展為“圣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周易·觀卦·彖》)所以儒家既非宗教,也非無神論,而是“德治”為本又理性地利用各種宗教。兩漢以來,“神道設教”成為國家對待各種宗教的基本政策,不論其信仰的對象如何,只要有利于“治道”,就可以接受、信奉、利用。兩晉南北朝佛教高速發(fā)展,一些儒者感到佛教已經(jīng)影響到了宗法等級社會的“治道”,故出來反對佛教。儒、佛之爭的根子實質不在于信仰,而涉及“治道”。一、范浚的“神滅論”對古代佛教的影響佛教傳入中國一段時間以后,中國人逐漸接受了佛教的因果報應說,并將其納入自己的政治文化體系,很好地彌補了儒家傳統(tǒng)政治文化中的社會“公平”問題。范縝自己也感到僅此尚不足以駁倒佛教,故“退論其理,著《神滅論》。”(《南史·范縝傳》)佛教的因果報應論建立在靈魂不死,輪回轉世的前提之上,如果否定了人有不死的靈魂,佛教的因果報應論也就不攻自破了。早在漢末,就有人反對佛教的靈魂不滅說,晉宋時期的羅含、何承天等人,也曾對佛教的神不滅論提出質疑,范縝則繼承發(fā)揚了這些思想家的無神論精神,將中國無神論思想發(fā)展到了那個時代的最高水平。關于范縝的無神論思想,幾十年來我們的理論界從哲學、宗教學的角度進行過深入的研究,其貢獻與局限,我們不必贅述。從政教關系的角度,我們更關注范縝“神滅論”的政治出發(fā)點與實際影響。當別人問他:“知此神滅,有何利用邪?”范縝回答曰:“浮屠害政,桑門蠹俗,風驚霧起,馳蕩不休。吾哀其弊,思拯其溺。”(《梁書·范縝傳》)范縝提出“神滅論”,是因為他感到佛教的發(fā)展影響了政治的穩(wěn)定,故需要加以駁斥,使信仰者有所覺悟,以糾正“浮屠害政”的弊端。具體而言,佛教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快速發(fā)展,導致寺院經(jīng)濟惡性膨脹,致使宗法國家的結構受到損害。他又說:“夫竭財以赴僧,破產(chǎn)以趨佛。……家家棄其親愛,人人絕其嗣續(xù)。至使兵挫于行間,吏空于官府,粟罄于惰游,貨殫于土木。”(同上)如果人們?yōu)榱顺黾页煞?放棄了自己對宗法宗族的義務,那么戶戶絕嗣,老人失其孝養(yǎng),國家也將失去兵源和賦稅的來源,國困家窮。可以說范縝對佛教不利于中國帝制社會政治統(tǒng)治的一面,分析得深刻,范縝的“神滅論”對于糾正佛教過度發(fā)展,堅持中國古代世俗政治的性質,維持宗法政治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體系,具有積極的意義。可是如果將無神論的原則堅持到底,則會從另一個方面損害宗法政治,范縝對此則有認識不足的問題。佛教徒在反擊范縝的“神滅論”的同時,實際上也是在向統(tǒng)治者闡述佛教“神不滅論”輔助宗法政治的積極作用,并在有助于王化的大前提下,使佛教關于“靈魂不滅”的理論彌補了中國傳統(tǒng)政治文化的缺陷,逐漸成為古代政治文化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漢魏南北朝時期中國士大夫反對佛教的神不滅論,主要是從儒家經(jīng)典出發(fā)的。如《牟子理惑論》記載,有人問曰:“孔子云: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此圣人之所絕也。今佛家輒說生死之事,鬼神之務。此殆非圣哲之語也。”(《弘明集》卷一)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拒絕回答彼岸世界的情狀,而佛教動輒即說死后世界,是不符合圣人言教的。何承天也說:“至于生必有死,形弊神散,猶春榮秋落,四時代換,奚有于更受形哉?……在昔先師未之或言。”(《達性論》,《弘明集》卷四)何承天也認為,人死如樹木凋謝,哪有靈魂轉世復生之理?佛教的靈魂轉世說,都是圣人所不言。針對學者以儒家經(jīng)典為終極真理的心理,佛教徒從儒家經(jīng)典中找到了大批談說鬼神的言論。牟子當時就指出:“《孝經(jīng)》曰: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又曰:生事愛敬,死事哀戚。豈不教人事鬼神知生死哉?周公為武王請命曰:旦多才多藝,能事鬼神。夫何為也?佛經(jīng)所說生死之趣,非此類乎?”(《牟子理惑論》《弘明集》卷一)春秋戰(zhàn)國是中國的軸心時代,古代宗教瓦解,理性主義思想大發(fā)展。儒家在軸心時代走向理性化,對古代宗教經(jīng)典進行了人文化解釋,但并未徹底祛除巫魅。故儒家學者整理的三代經(jīng)典中,保留了大量關于鬼神的傳說,歷代帝王也從未放棄過“君權神授”。特別是儒家出于維持宗法社會的核心理念“忠孝之道”的需要,繼承了古代宗教中祖先崇拜的主要觀念和禮儀,《孝經(jīng)》是其代表作。佛教徒利用這些經(jīng)典反駁儒生,使他們很難回答。范縝的“神滅論”也面臨著同樣的質疑,《梁書·范縝傳》載:信仰佛教的人質問范縝說:“形神不二,既聞之矣,形謝神滅,理固宜然。敢問經(jīng)云‘為之宗廟,以鬼饗之’何謂也?”范縝回答說:“圣人之教然也,所以弭孝子之心,而厲偷薄之意,神而明之,此之謂矣。”質詢者提到的經(jīng)文出于《禮記·問喪》,如果沒有鬼神,那么儒家大力提倡宗廟祭祀是為什么呢?范縝回答說,宗廟祭祀并非真有鬼神,而是圣人“神道設教”的需要。一方面可以安慰孝子思親之心,另一方面則可以防止不孝子孫的“偷薄之意”。這是無神論者對于儒家“神道設教”的標準解釋,20世紀以來中國學者為了論證儒家不是宗教,也都是這樣說的。然而20世紀的學者作為一種學理這樣說說無妨,但是在古代宗法社會中這樣說,則會對宗法等級制度的穩(wěn)定造成負面的影響。如果像范縝這樣直接說出鬼神并不真的存在,只是教化百姓的需要,那“神道設教”,不就成為“無神設教”了?其社會教化作用將會大大降低。所以范縝從無神論的角度出發(fā)批評佛教的靈魂不死說,也是違背儒家“神道設教”原則的。范縝進一步對他的理論進行解釋:“若均是圣達,本自無教。教之所設,實在黔首。黔首之情,常貴生而賤死。死而有靈,則長畏敬之心。死而無知,則生慢易之意。圣人知其若此,故廟祧壇墠以篤其誠心,肆筵授幾以全其罔己,尊祖以窮郊天之敬,嚴父以配天明堂之享。”(《弘明集》卷九)世上本無“教”,“教”因教化黔首的需要而設。黔首愚昧,常樂生畏死,故圣人如果直接言明并不存在鬼神,這些百姓就會對統(tǒng)治者產(chǎn)生輕慢之心。所以要設立宗廟、郊壇,以突出天、祖的尊嚴,達到穩(wěn)定宗法等級社會的目的。不過范縝認為在孔子心目中,并不存在鬼神,他又說:“子貢問死而有知,仲尼云:吾欲言死而有知,則孝子輕生以殉死;吾欲言死而無知,則不孝之子棄而不葬。子路問事鬼神,夫子云: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適言以鬼享之,何故不許其事耶?死而有知,輕生以殉是也。何故不明言其有,而作此悠漫以答耶?研求其義,死而無知,亦已審矣。”(同上)范縝繼承了漢代王充“死而無知”,不存在鬼神的思想。他認為孔子避免回答人死后是否有知,是他擔心孝子因思念親人而殉葬,如果說死后無知,則擔心不孝子孫棄父不葬。故孔子不講如何事鬼,但仍然重視祭祀儀式。應當說,范縝對孔子努力避免正面回答鬼神是否存在問題時的心態(tài)把握是準確的。但是孔子故意不說穿,所以迂回曲折,“悠漫以答”。可是范縝卻直接點明,孔子是認定“死而無知”的。針對范縝的“無神設教論”,曹思文在《難范中書神滅論》中說:“《孝經(jīng)》云: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若形神俱滅,復誰配天乎?復誰配帝乎?且無臣而為有臣,宣尼云:天可欺乎?今稷無神矣,而以稷配斯,是周旦其欺天乎?既其欺天,又其欺人,斯是圣人之教以欺妄。欺妄以教,何達孝子之心,厲偷薄之意哉。”(《弘明集》卷九)早在戰(zhàn)國時期,墨子就曾經(jīng)指責儒家的“無鬼論”是“執(zhí)無鬼而學祭禮,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是猶無魚而為魚罟也。”(《墨子·公孟》)所以儒家的鬼神觀,只能是“存而不論”,絕不能直接說出來。一旦像范縝那樣講明“圣人之意”,就會被視為一種赤裸裸的欺騙了。“神道設教”對于設教者而言,有神、無神關系不大;但是對于被教化者,一定要讓他們相信有神,這是“神道設教”的關鍵。范縝為了反對佛教而大張旗鼓地宣揚無神論,就難免影響了儒家“神道設教”對于政治的輔助作用。所以在批評范縝“神滅論”的時候,一些佛教徒直接指出,“害政”的不是佛教的“神不滅論”,而是范縝的“神滅論”。梁朝司農卿馬元和批判范縝說:“且慎終追遠,民德歸厚。有國有家,歷代由之。三才之寶,不同降情。神滅之為論,妨政寔多。非圣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二者俱違,難以行于圣世矣。”(《弘明集》卷十)宗廟、郊社的祭祀禮儀,就是為了培養(yǎng)臣民慎終追遠的道德,所以宗法國家歷代不廢。佛教的有神論與古代國家宗教并不矛盾,而范縝的神滅論才是真正的“妨政寔(實)多”。神滅論否定祖先神靈的存在就是“非圣”、“非親”,動搖的宗法國家“崇圣”、“敬祖”兩大基本綱領,故不能用其“行世”。二、中國的“神道設教”從《弘明集》的記載看,齊梁之際儒、佛之間關于形神關系的爭論并沒有分出理論的勝負。《弘明集》的作者僧祐是一位僧人,出于弘道、明教的目的,他顯然是將范縝的《神滅論》放在被批判的位置上。全書沒有《神滅論》的原文,只是讓其在各篇批判文章中分散地出現(xiàn),使人很難真正把握范縝理論的全貌。但是僧祐也客觀地記載,范縝自稱“辯摧眾口,日服千人。”(蕭琛《難神滅論序》《弘明集》卷九)后來梁武帝發(fā)動全國僧人及信仰佛教的士大夫共同批判范縝,結果中書舍人曹思文只能以“思文情識愚淺,無以折其鋒銳”(《難范中書神滅論》《弘明集》卷九)向梁武帝復命。過去,我們從大力宣傳唯物主義無神論的立場出發(fā),根據(jù)這些只言片語就斷定:范縝的無神論取得了理論上的勝利。但是我們無法解釋一個事實:即佛教并沒有受到這場辯論的影響,仍然高速發(fā)展。近年有學者比較客觀地指出:“范縝對手駁不倒范縝,但范縝也駁不倒他的對手。這是一場辯論,而不是真正的科學研究。”從政教關系的角度看,倒是梁武帝最后對這個問題的處理,頗為顯示出他的政治智慧。當辯論涉及“神道設教”這一根本的政治問題時,梁武帝在接到曹思文的奏報后批復:“滅圣難以圣責,乖理難以理詰。如此則言語之論,略成可息。”(同上)當形神關系的大辯論在當時的理論水平上無法解決時,爭論下去只會影響現(xiàn)實政治的穩(wěn)定,所以不妨暫時擱置這一爭論。從直接效果看,梁武帝的詔令使這場持續(xù)了一百多年的爭論就此落下了帷幕,信仰者與無信仰者可以各行其是。從更為深遠的意義上講,事關“神道設教”的問題,最好還是存而不論,絕對不能在辯論中解決。對此東晉慧遠早就指出:“六合之外存而不論者,非不可論,論之或乖;六合之內論而不辯者,非不可辯,辯之或疑;春秋經(jīng)世,先王之志辯而不議者,非不可議,議之或亂。”(《沙門不敬王者論》《弘明集》卷五)在中國政治的領域中,有些事情可以說,但不能做;有些事情可以做,但不能說。像“神道設教”這樣的問題,就是“論之或乖”、“辨之或疑”、“議之或亂”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爭論。當形神之爭“略成可息”后,佛教的神不滅論迅速在中國傳播,家喻戶曉,成為政治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佛教傳入之前,中國人就有靈魂與天界的觀念。1971年在長沙出土的馬王堆西漢古墓中,有一幅帛畫非常引人注目。帛畫很長,中間的部分描繪了墓主人在現(xiàn)實世界富貴的生活,而畫的上部是天堂,下部是地獄,墓主人辛追夫人則作升天狀。不過由于中國文化的主流儒、道兩家都對“六合之外”采取了“存而不論”的立場,所以中國文化中固有的“三界”概念并不很清晰,缺乏細節(jié)的描寫。佛教不僅理論上強調神不滅論,而且有大量的經(jīng)典,詳細地描述了天堂、地獄的情景。譬如“六道輪回”說,認為人的靈魂是不會消亡的,將在地獄、餓鬼、畜牲、阿修羅、人、天之間不斷轉換。特別是佛教關于地獄的描述,給中國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佛教說地獄有十八層,那些在現(xiàn)實世界為非作歹的人,死后靈魂將會到地獄受到殘酷的折磨。如小說《冥祥記》記載晉人趙秦死后,所見地獄形狀:“所至諸獄,楚毒各殊。或針貫其舌,流血竟體。或被頭露發(fā),裸形徒跣,相牽而行。有持大杖,從后催促。鐵床銅柱,燒之洞然。驅迫此人,抱臥其上,赴即焦爛,尋復還生。或炎爐巨鑊,焚煮罪人,身首碎墜,隨沸翻轉。有鬼持叉,倚于其側。有三四百人,立于一面,次當入鑊,相抱悲泣。或劍樹高廣,不知限極,根莖枝葉,皆劍為之。人眾相訾,自登自攀,若有欣競,而身體割截,尺寸離斷。”(《太平廣記》卷三七七)這番恐怖的情景,對于那些有犯罪意圖的人,準備犯罪的人,無疑都具有極其強烈的警示作用。蕭琛在《難神滅論》中指出:“今逆悖之人,無賴之子,上罔君親,下虛儔類。或不忌明憲而乍懼幽司,憚閻羅之猛,畏牛頭之酷。遂悔其穢惡,化而遷善。此之益也。”(《弘明集》卷九)佛教靈魂不滅,六道輪回的思想,豐富了中國古代宗教中關于彼岸世界的想象,強化了政治文化中賞善罰惡的心理機制。一些人可能不畏世俗刑法的懲罰,但是他們會畏懼那些比現(xiàn)實懲罰更恐怖,而且沒有出頭之日的地獄懲罰。這樣他們就會主動放棄犯罪的念頭,改惡遷善,自覺成為帝制國家的忠臣孝子。所以我們說佛教神不滅論在引導民眾的政治認同方面,可以發(fā)揮輔助儒教的作用。佛教的神不滅論,對于中國帝制國家的鞏固作用,南北方的帝王都有深切的體會,北魏文成帝拓跋睿在恢復佛教的詔書中指出:“尋生死者,嘆其達觀;覽文義者,貴其妙門。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撥群邪,開演正覺。”(《魏書·釋老志》)佛教神不滅論的特殊價值就在于使人在生死之間領悟人生的妙諦,從而達到“助王政之禁律”的目的,發(fā)揮世俗法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lián)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wǎng)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jīng)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yè)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wǎng)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xiàn)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