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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3年公文管理規定篇

書目

房地產管理局公文處理規定-2

房地產管理局公文處理規定2

為規范我局機關收文、發文行為,使公文辦理快速剛好、精確無誤,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規定:

一、公文的接收和處理

㈠收件人為市房管局的公文、信函,一律由辦公室收發負責人開啟、登記和編號。無特別狀況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閱。公文來件應在當天辦理,防止積壓貽誤工作。對緊急公文,應力求做到隨來隨辦。

㈡公文、信函登記后,由收發人員送交主管局長批示,然后送交承辦部門或辦事人員閱處,簽閱后收回,并注銷。

㈢公文、信函一般不予外借。因工作須要的,可以復印。確需借用原件的,必需辦理借用手續,事情辦妥后,應剛好將文件交還,注銷登記。

㈣有關“三密”文件的傳閱,按保密制度規定執行。打印室由辦公室按保密規定管理,非打印室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二、擬文和發送

㈠公文擬稿應運用規范稿紙,文稿首頁必需運用“文件稿紙”,并按要求將各項欄目填寫清晰。擬稿字樣要求規范、工整、清楚。對外發文一律以潮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的名義發文。各科室原則不對外發文。

㈡發文由承辦單位有關人員起草,單位負責人初審,主管局長審核簽名,局長簽發。后由局辦公室對文件編列文號,支配打印,承辦單位負責校對。

㈢公文的發送,由辦公室或承辦單位負責。

㈣公文印章由辦公室主任及收發人員負責保管,不得外借。

三、公文歸檔

㈠公文辦理完畢后,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剛好立卷、歸檔。個人不得保存應當歸檔的公文。

㈡凡以局名義制發的公文(包括附件),應留有一式二份,連同領導簽發的原稿一并存局辦公室,由文檔人員裝訂歸檔。

㈢局屬下單位應指定一名文書人員,負責管理文書工作。

煤礦企業公文管理規定

某某煤礦公文管理規定

某某煤礦公文管理規定

一、發文管理

(一)行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發文機關、隱私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時間、主題詞、抄報抄送機關等部分組成。

1、發文機關應當寫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2、機要公文分“絕密”、“機密”、“隱私”三種,緊急文件分“特急”、“加急”、“平急”三種。

3、發文字號由機關代字、年份、序號組成。

4、公文標題應當精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公文種類。除發布和轉發政府規章性文件外,標題一般不加書名號,也不用其他標點符號。如轉發上級黨政或部門的文件和批轉下級文件,原標題文字過長,可重新概括確定標題。

5、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后,成文時間之前注明附件依次和名稱。

6、公文成文時間以領導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終簽發領導的簽發日期為準。

7、公文主題詞標注在文件末頁下部,抄報抄送范圍上方。運用公文主題詞以省委、省政府頒發的主題詞表為準。

8、礦行政及礦黨政(行政)辦公室發文格式,主送單位為:基層各單位、機關各部室,抄送單位為:礦領導、副總、井領導;礦黨委及黨政(黨委)辦公室發文格式,主送單位為:各黨(總)支部,抄送單位為:礦領導、副總、井領導、機關各部室。主送單位為部分單位的,應限定發文范圍,抄送可干脆寫明單位或部門。

(二)行文規則

1、*某某煤礦委員會、徐州礦務集團有限公司某某煤礦、某某煤礦黨政辦公室、*某某煤礦紀律檢查委員會、某某煤礦工會、共青團某某煤礦委員會、某某煤礦張小樓井、*某某煤礦張小樓井總支委員會、某某煤礦東城井、*某某煤礦東城井總支委員會可以單獨行文,礦(井)黨政也可以聯合行文,聯合行文須經礦(井)黨政主要領導簽發。黨政聯合行文的編黨委(黨總支)文號。黨委、行政、黨政辦公室文件由黨政辦公室履行審批、核稿、簽發、存檔程序,紀委、工會、團委文件由各部門起草,履行審批、核稿、簽發程序,統一歸礦黨政辦公室建檔管理。兩井文件由各井自行管理。

2、基層單位及機關部室上報的報告、請示按文種分別處理?!罢埵尽睉斠晃囊皇?“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如涉及多個部門、多個事項,原則上應退回原單位重新行文。

3、原則上不越級行文,如需越級行文,應視內容抄送被越級的機關。

4、“報告”或“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如涉及有關部門可以抄送,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除領導干脆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干脆送領導者個人,必需交礦黨政辦公室按程序辦理。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請示的問題必需在規定期限內賜予批復。

5、凡礦職能部門和黨群辦事機構的一般性工作支配,可以以某某煤礦黨政辦公室文件向基層行文,紀委、工會、團委可以單獨行文,由礦分管領導簽發,重要事宜需經礦主要領導簽發。

(三)公文形成

發文辦理程序為:起草人擬稿→部門主管審核簽字→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主管領導簽發(視狀況有時先由分管領導會簽)或分管領導簽發→機要文書登記編號→打字室依據領導審核看法修改文稿→起草人校核定稿→排版印刷→蓋印裝訂。

1、公文起草

礦黨政和黨政辦公室下發或上報的全部公文由礦職能部門、黨群辦事機構代擬或由礦黨政辦公室負責組織起草。擬寫公文應遵守以下幾點:

(1)擬寫公文必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黨和政府的文件、政策及有關規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規定,應加以說明。

(2)內容真實,觀點顯明,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字精練、通順,標點精確,篇幅力求簡短。

(3)用詞精確、規范,人名、地點、專用術語、數字、事物名稱精確無誤,運用簡稱應規范,并加以說明,日期應寫詳細的年月日。

(4)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號和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詞、具有修辭色調的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需運用漢字書寫外,應運用阿拉伯數碼書寫。

(5)引用材料應核對原件,做到精確無誤。引用公文還應注明所引用公文的發文日期、機關、標題和發文字號。日期應寫詳細的年月日。

(6)正文部分如需運用序數符號標明層次時,一般排列依次是:第一層為“一、”,其次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7)必需運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8)依據公文的內容和行文規則,精確運用文種,標明主題詞。依據須要標明緊急程序和密級。

(9)全部文稿一律運用計算機打印。

2、公文核稿及簽發

(1)草擬好的公文,應先由黨政辦公室秘書進行核稿,填寫發文標簽。擬稿人、主辦部門負責人和核稿人要分別在發文標簽上簽字,并注明日期,不得違反程序越級干脆送礦領導簽發文稿。核稿的重點是:是否須要發文,以什么名義發文;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提出的看法和方法是否切實可行;須要同有關部門協商的事項是否已協商一樣;內容是否精確屬實;文字表述、文種運用、公文格式、密級標引和處理程序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對內容雜亂、主題不清或修改較亂的文稿,礦黨政辦公室一律退還擬稿人重新起草。

(2)公文從起草到簽發所運用的筆、墨要符合存檔要求(用鋼筆或毛筆及藍黑、炭素墨水、墨汁書寫)。對不符合要求的文稿,應按要求重新處理。

(3)礦黨政上報集團公司黨委、行政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請示、報告,由黨政辦公室秘書審核后,依據詳細狀況報送有關礦領導審簽。

(4)礦黨委、行政下發的政策性、綜合性文件,干部任免文件,獎懲確定,全礦性工作看法,重大事務、項目、工程批復等,經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后,由礦黨委書記或礦長簽發,或由黨委書記、礦長托付的副礦級領導審核、簽發。

(5)以黨政辦公室名義下發的一般性文件或批轉部門工作看法,經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后,依據文件內容,由業務對口副礦級領導簽發。

(6)公文簽發后,由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依據文稿內容,核對文種、簽發人、發放范圍等項。符合發文要求的,進行登記編號。公文編號一文一號,按年依次編注,不得重復編號或空號。

(7)以礦黨政或黨政辦公室印發的專業會議紀要,由辦公室秘書核稿,會議主持人簽發;涉及重要內容的,報請黨委書記、礦長或其他副礦級領導簽發。

(8)礦黨政辦公室下發的會議通知,由辦公室主任簽發。須要基層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機關負責人出席會議的,事前要報請黨委書記或礦長審批;須要基層各單位和機關部門副職干部參與會議的,事前要報請分管礦領導審批。

(9)付印前的公文,由擬稿人負責校對。校稿人要根據公文處理規范格式仔細細致校對文稿,經確認無誤、簽字后,交付打字室工作人員印刷。

(10)公文要嚴格按規定格式打印。機要公文密級和緊急字樣分別標在公文眉首的右上角,字體為3號黑體,緊急字樣列隱私字樣之上。公文標題字體為2號小標宋體,正文為3號仿宋體?!爸黝}詞”用3號黑體字,詞目用3號宋體字。正文一般每頁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字體行距符合規范要求,公文用紙用us型紙(條件具備后逐步過渡到規定的a4格式打印),付印的文頭紙與發文機關應相符。公文頁數超過兩頁的,必需編印頁碼。涉密文件應指定專人打印,所運用的計算機軟盤專用并加密,必要時要做消退處理。

(11)繕印后的公文在用印前,由主辦部門相關人員負責與文稿核對精確后方可用印。公文用印要端正、清楚,印章的下部邊緣壓蓋成文日期。公文用印后,不再另署發文機關名稱。

(四)公文分發及報送

1、以礦黨委、行政、黨政辦公室名義下發的公文,無論何部門起草,成文后一律交礦黨政辦公室統一分發;其它各類文件由成文單位負責發放,嚴禁在各類會議上發放文件。公文發放要建立《文件發放清單》?;鶎痈鲉挝缓蜋C關各部室應有專人負責文件領取,如有緊急文件應依據黨政辦公室通知隨時領取。

2、凡主送集團公司黨委、行政的請示或報告,只報送一份給集團公司黨政辦公室機要科,嚴禁多頭報送。抄報、抄送集團公司黨委、行政或有關部室的文件,由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定期集中報送,緊急狀況下須隨時報送。

(五)公文歸檔

1、公文形成后,由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負責將領導簽發原件及3份正式文件暫集中保管,次年3月底前由機要文書向檔案室核對交清。歸檔的公文必需符合存檔要求。

2、礦黨政及礦黨政辦公室召開的各類會議所形成的會議文件、材料,由承辦部門人員負責收集整理后,剛好交檔案室歸檔。

(六)隨著無紙化辦公的逐步推行,今后紙質文件將逐步取消,改由網上審批、簽發、發放,以電子文檔傳輸,相關管理規定屆時另行下發。

二、收文管理

(一)礦黨政辦公室接收的外來各類文件、電報、傳真、公函等公文,由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負責簽收、分類、登記、編號、傳閱、辦理、保管、存檔等工作。所接收公文由黨政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看法,送礦有關領導批示后按依次傳閱或辦理。

(二)對集團公司通過辦公網絡下發的各類文件材料,機要文書應剛好接收,原則上當日下發的文件必需當日接收,緊急文件隨時接收。同時,要依據領導批示的看法,剛好轉有關領導和部門辦理。

(三)公文承辦部門(人員)要將公文辦理狀況剛好向領導和黨政辦公室反饋,并在公文處理單上簽字注明。

(四)公文處理必需精確、剛好、平安,運轉的每一個環節應建立登記、簽字制度,避開延誤或丟失。未經領導批準,不準對外供應公文,不準隨意復印文件。

(五)礦黨政領導及職能部室參與國家、省、市及外地區召開的各種會議所發的文件、材料,原則上由隨行人員或相關職能部室人員收集后,交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按收文程序處理,次年初交檔案室分類歸檔,以便調閱和運用。

三、考核規定

(一)礦黨政辦公室為全礦公文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公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二)公文主辦部門違反公文審核程序的,每出現一次對所在部門罰款100元。

(三)對手續不完備的公文,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不得予以編號,否則每發生一次,對機要文書罰款50元。

(四)公文校稿人要仔細比照核稿修改的看法,應付印前的文稿仔細細致地校對,并履行簽字手續。否則,每出現一次錯誤沒有校對改正,對校對人罰款50元,并責成改正。

(五)公文印刷人員要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公文打印。否則,每出現一次不符合規范,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六)公文凡發生漏蓋、錯蓋印章或裝訂不規范的,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并責成整改。

(七)黨政辦公室要加強文件的發放管理,建立健全文件發放臺帳,落實專人負責,剛好督促機關各部室和基層單位領取文件。否則,凡出現文件漏發或錯發的,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八)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要加強收文管理,確保精確、剛好、平安。否則,每發生一次延誤,對責任人罰款50元。

(九)黨政辦公室秘書要增加工作責任心,做好全礦各類公文的核稿工作,確保公文處理的質量和效率。否則,每發生一次失誤,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公文格式管理規定方法

公文格式管理規定

第一章:公文格式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文一般由眉首、正文、文尾三部分組成。

其次條公文眉首一般包括文件名稱、發文字號、簽發人等內容。

1、文件名稱由發文部門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用醒目、整齊、莊重字體套紅印刷,置于眉首上部,發文字號之上,居中。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行文,主辦部門應排列在前。

2、發文字號包括部門代字、年份、依次號,置于文件名稱之下、橫線之上、左對齊。幾個部門聯合行文,只標注主辦部門發文字號。

3、簽發人向上級部門報送的文件,要由主要負責人簽發,主要負責人外出時,由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簽發。簽發人姓名置于發文號的同行右端。

第三條公文正文部分一般包括標題、主送部門、內容、附件、發文部門、發文日期、印章等。

1、標題置于眉首之下、主送部門之上、居中。標題一般應當標明發文部門名稱、事由、公文種類,要精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和書名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2、主送部門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門,應當運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一般置于標題之下、正文之上、左端頂格。一般普發公文,可主送幾個以上部門;向上請示,一般只寫一個主送部門,不宜多頭主送,以免責任不明。如需同時送其他部門,可用抄送形式。

3、內容是公文的主體,要求狀況的確,觀點明確,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字簡煉、得體。公文如有附注(須要說明的其他事項),應當加括號標注。

4、附件正文的補充說明或有關參考資料。附件名稱標于正文內容之后、發文部門之前,注明附件名稱和件數。附件與主件合訂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

5、發文部門又稱落款。落款應當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置于正文內容末尾的右下方。幾個部門聯合發文,應將主辦部門排列在前。

6、發文日期一般署會議通過日期或領導人簽發日期;聯合行文,署最終簽發部門領導人簽發日期;法規性公文,署批準日期,發文日期應當以漢字寫明年、月、日,置于發文部門署名的右下方。確定等不標明主送部門的公文,發文日期加小括號置于標題下、居中。

7、印章除會議紀要外,應當加蓋發文部門印章。印章蓋在年月日的中上方,上沿不壓正文、下沿略壓年月日。如印章蓋在正文內容脫離的空頁上,要在該空頁的左上方標“(此頁無正文)”。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部門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部門都應加蓋印章。

第四條公文文尾部分包括主題詞、抄送部門、印發部門、印發日期、印刷份數。公文為函件時,文尾只包括主題詞、抄送欄、份數等,且不注印發部門和印發日期;會議紀要用“分送”。

1、主題詞反映文件主題內容的規范化名詞或名詞詞組,置于發文日期之下、抄送欄上橫線的左端。函、會議紀要等的主題詞不用橫線與抄送、分送欄隔開。

2、抄送部門除主送部門外,其他須要執行和知曉公文的部門部門。送往上級部門的為“抄報”,送往同級部門或不相隸屬部門的為“抄送”。抄送、抄報欄設在文尾主題詞之下。

3、印發部門、印發日期和印刷份數印發部門是指印發公文部門的辦公部門;印發日期是印發部門印刷公文的起印日期,一般印成“×年×月×日印”;印刷份數是文件印刷的總數,一般是依據發放范圍、歸檔份數、發文部門留用等方面的須要來確定,印成“共印×××份”。印發部門、印發日期和印刷份數置于公文末頁下端。印發部門和印發日期在同一行左右兩側,中間隔肯定距離。印刷份數置于其下橫線右下側、印發日期的下方。

第五條公文排版格式公文文字從左至右橫排,左側裝訂,公文用紙通常用a4型(210毫米×297毫米),公文首頁為印有眉頭的公文紙。公文發文字號用小三號新宋體、左對齊,簽發人右對齊;標題用小二號新宋體加粗、居中;內容用四號新宋體。發文部門署名與正文之間空2-3行,字體為四新宋體。

聯合行文,發文部門署名分二行,中間空1行,等寬,發文日期用四新宋體;主題詞用小四號新宋體加粗,詞與詞之間空一格,不加標點,左對齊;抄送欄全部為小四號新宋體,左對齊。打印、校對欄五新宋體。頁邊距:上、下各1.5厘米,左、右各2.5厘米。

固定值25磅行間距。結構層次序號要精確、清晰,第一層為“一”,其次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括號外不能有標點。假如用“第一條”的形式表示,則下面的層級依次為“1”、“(1)”、“①”(①后不應有標點),同級層號后的標點應統一。(公文排版格式見附件)

其次章行文規則

第六條行文關系依據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和報告。上級、領導請示問題,應做到一文一事,不得將請示事項夾在報告中。請示一般應明確一個主送部門,不要多頭主送,不要同時抄送下級部門。

第七條對平級的、沒有領導或指導性關系的部門,不能發確定等指示性公文。第八條凡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主辦部門應當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上報的公文,如有關方面看法不一樣,應當照實反映。

第九條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樣,不得各自向下行文。擅自行文,上級部門有權責令訂正或撤銷。

第三章公文辦理

第十條公文辦理分為收文辦理和發文辦理兩大部分。收文辦理由收文登記、閱批、傳遞、催辦、存檔等環節組成。

1、收文登記

對收進的紙質或電子文件,由行政部門分別簽收、流轉、登記及反饋。

2、閱批

收文登記后,公文由行政部門行政經理提出擬辦看法,轉相關部門會簽后,呈送領導閱批后,再由行政部門轉相關部門承辦或傳閱。急件應即時閱批。

行政部門作為文件的流轉部門,對領導針對文件提出的問題要剛好溝通與回饋,每位領導除參與會議、公出、溝通文件相關內容狀況,應在4小時內將文件簽批完畢,進行流轉。因出差外出,每天必需進行一次公司電子類文件的審查、簽批。

3、傳遞

各部門傳送文件應由專人負責。

4、催辦

各級文書工作人員應剛好駕馭公文運轉和處理狀況,對辦理的公文要負責檢查催辦,承辦的公文辦理完畢后,應剛好反饋,防止遺漏或延誤。行政部門可對各部門公文處理狀況有催辦、督促和檢查。

5、存檔

文件會簽、合同會簽進行完畢后,打印、整理睬簽卡,并存檔。

第十一條發文辦理由擬稿、核稿、簽發、編號、登記、繕印、校對、復印、發送等環節組成。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人資行政部負責說明。第十八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附:行文樣張、結構層次序號樣張(2頁)

v機關公文管理規定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方法

國務院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方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國家行政機關(以下簡稱行政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制定本方法。

其次條行政機關的公文(包括電報,下同),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

第三條公文處理指公文的辦理、管理、整理(立卷)、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連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條公文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剛好、精確、平安。

第五條公文處理必需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確保國家隱私的平安。

第六條各級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高度重視公文處理工作,模范遵守本方法并加強對本機關公文處理工作的領導和檢查。

第七條各級行政機關的辦公廳(室)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并指導下級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八條各級行政機關的辦公廳(室)應當設立文秘部門或者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公文處理工作。

其次章公文種類

第九條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吩咐(令)

適用于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確定

適用于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支配,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于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須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于表彰先進,指責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狀況。

(七)議案

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狀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于向上級機關懇求指示、批準。

(十)批復

適用于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看法

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方法。

(十二)函

適用于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懇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

適用于記載、傳達會議狀況和議定事項。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十條公文一般由隱私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一)涉及國家隱私的公文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其中,“絕密”、“機密”級公文還應當標明份數序號。

(二)緊急公文應當依據緊急程度分別標明“特急”、“急件”。其中電報應當分別標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發文機關標識應當運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主辦機關排列在前。

(四)發文字號應當包括機關代字、年份、序號。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號。

(五)上行文應當注明簽發人、會簽人姓名。其中,“請示”應當在附注處注明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

(六)公文標題應當精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并標明公文種類,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

(七)主送機關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運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統稱。

(八)公文如有附件,應當注明附件依次和名稱。

(九)公文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以外,應當加蓋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當加蓋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終簽發機關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準。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須要說明的其他事項),應當加括號標注。

(十二)公文應當標注主題詞。上行文根據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注主題詞。

(十三)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外須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應當運用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統稱。

(十四)文字從左至右橫寫、橫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漢字和通用的少數民族文字(按其習慣書寫、排版)。

第十一條公文中各組成部分的標識規則,參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公文用紙一般采納國際標準a4型(210mm×297mm),左側裝訂。張貼的公文用紙大小,依據實際須要確定。

第四章行文規則

第十三條行文應當確有必要,注意效用。

第十四條行文關系依據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和報告。

第十五條政府各部門依據部門職權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級政府的相關業務部門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審批事項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級政府正式行文。

部門內設機構除辦公廳(室)外不得對外正式行文。

第十六條同級政府、同級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與同級黨委和軍隊機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部門與相應的黨組織和軍隊機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部門與同級人民團體和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聯合行文。

第十七條屬于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務,應當由部門自行行文或聯合行文。聯合行文應當明確主辦部門。須經政府審批的事項,經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門行文,文中應當注明經政府同意。

第十八條屬于主管部門職權范圍內的詳細問題,應當干脆報送主管部門處理。

第十九條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樣,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級機關應當責令訂正或撤銷。

其次十條向下級機關或者本系統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送干脆上級機關。

其次十一條“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須要同時送其他機關的,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級機關。

“報告”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其次十二條除上級機關負責人干脆交辦的事項外,不得以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負責人報送“請示”、“看法”和“報告”。

其次十三條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應當寫明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應當抄送其另一上級機關。

第五章發文辦理

其次十四條發文辦理指以本機關名義制發公文的過程,包括草擬、審核、簽發、復核、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序。

其次十五條草擬公文應當做到: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規定等,要切實可行并加以說明。

(二)狀況的確,觀點明確,表述精確,結構嚴謹,條理清晰,直述不曲,字詞規范,標點正確,篇幅力求簡短。

(三)公文的文種應當依據行文目的、發文機關的職權和與主送機關的行文關系確定。

(四)擬制緊急公文,應當體現緊急的緣由,并依據實際須要確定緊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數字、引文精確。引用公文應當先引標題,后引發文字號。引用外文應當注明中文含義。日期應當寫明詳細的年、月、日。

(六)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其次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七)應當運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八)文內運用非規范化簡稱,應當先用全稱并注明簡稱。運用國際組織外文名稱或其縮寫形式,應當在第一次出現時注明精確的中文譯名。

(九)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在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調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需運用漢字外,應當運用阿拉伯數字。

其次十六條擬制公文,對涉及其他部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主辦部門應當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取得一樣看法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辦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出面協調,仍不能取得一樣時,主辦部門可以列明各方理據,提出建設性看法,并與有關部門會簽后報請上級機關協調或裁定。

其次十七條公文送負責人簽發前,應當由辦公廳(室)進行審核。審核的重點是:是否確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符合行文規則和擬制公文的有關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方法的規定等。

其次十八條以本機關名義制發的上行文,由主要負責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負責人簽發;以本機關名義制發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負責人或者由主要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負責人簽發。

其次十九條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秘部門應當進行復核,重點是:審批、簽發手續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統一、規范等。

經復核須要對文稿進行實質性修改的,應按程序復審。

第六章收文辦理

第三十條收文辦理指對收到公文的辦理過程,包括簽收、登記、審核、擬辦、批辦、承辦、催辦等程序。

第三十一條收到下級機關上報的須要辦理的公文,文秘部門應當進行審核。審核的重點是:是否應由本機關辦理;是否符合行文規則;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涉及其他部門或地區職權的事項是否已協商、會簽;文種運用、公文格式是否規范。

第三十二條經審核,對符合本方法規定的公文,文秘部門應當剛好提出擬辦看法送負責人批示或者交有關部門辦理,須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對不符合本方法規定的公文,經辦公廳(室)負責人批準后,可以退回呈報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三條承辦部門收到交辦的公文后應當剛好辦理,不得延誤、推諉。緊急公文應當按時限要求辦理,確有困難的,應當剛好予以說明。對不屬于本單位職權范圍或者不宜由本單位辦理的,應當剛好退回交辦的文秘部門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四條收到上級機關下發或交辦的公文,由文秘部門提出擬辦看法,送負責人批示后辦理。

第三十五條公文辦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的事項,主辦部門應當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如有分歧,主辦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出面協調,如仍不能取得一樣,可以報請上級機關協調或裁定。

第三十六條審批公文時,對有詳細請示事項的,主批人應當明確簽署看法、姓名和審批日期,其他審批人圈閱視為同意;沒有請示事項的,圈閱表示已閱知。

第三十七條送負責人批示或者交有關部門辦理的公文,文秘部門要負責催辦,做到緊急公文跟蹤催辦,重要公文重點催辦,一般公文定期催辦。

第七章公文歸檔

第三十八條公文辦理完畢后,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剛好整理(立卷)、歸檔。

個人不得保存應當歸檔的公文。

第三十九條歸檔范圍內的公文,應當依據其相互聯系、特征和保存價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證歸檔公文的齊全、完整,能正確反映本機關的主要工作狀況,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條聯合辦理的公文,原件由主辦機關整理(立卷)、歸檔,其他機關保存復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一條本機關負責人兼任其他機關職務,在履行所兼職務職責過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職機關整理(立卷)、歸檔。

第四十二條歸檔范圍內的公文應當確定保管期限,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向檔案部門移交。

第四十三條擬制、修改和簽批公文,書寫及所用紙張和字跡材料必需符合存檔要求。

第八章公文管理

第四十四條公文由文秘部門或專職人員統一收發、審核、用印、歸檔和銷毀。

第四十五條文秘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機關公文處理的有關制度。

第四十六條上級機關的公文,除絕密級和注明不準翻印的以外,下一級機關經負責人或者辦公廳(室)主任批準,可以翻印。翻印時,應當注明翻印的機關、日期、份數和印發范圍。

第四十七條公開發布行政機關公文,必需經發文機關批準。經批準公開發布的公文,同發文機關正式印發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公文復印件作為正式公文運用時,應當加蓋復印機關證明章。

第四十九條公文被撤銷,視作自始不產生效力;公文被廢止,視作自廢止之日起不產生效力。

第五十條不具備歸檔和存查價值的公文,經過鑒別并經辦公廳(室)負責人批準,可以銷毀。

第五十一條銷毀隱私公文應當到指定場所由二人以上監銷,保證不丟失、不漏銷。其中,銷毀絕密公文(含密碼電報)應當進行登記。

第五十二條機關合并時,全部公文應當隨之合并管理。機關撤銷時,須要歸檔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關規定移交檔案部門。

工作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時,應當將本人暫存、借用的公文根據有關規定移交、清退。

第五十三條密碼電報的運用和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行政法規、規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根據外交部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五條公文處理中涉及電子文件的有關規定另行制定。統一規定發布之前,各級行政機關可以制定本機關或者本地區、本系統的試行規定。

第五十六條各級行政機關的辦公廳(室)對上級機關和本機關下發公文的實行狀況應當進行督促檢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條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11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方法》同時廢止。

區人民醫院公文管理規定

人民醫院公文管理規定

一、由外單位寄(送)我院的行政公務文件、信函、材料等,由辦公室簽收、拆封,并將公文分類、登記。

二、簽收登記后,凡行政事務性文件,按文件要求,由辦公室主任分批,送院領導閱批。一般性文書,如信息、簡訊、通報等,由文秘人員整理,定期送院領導閱批。

三、實行閱文、借文簽字手續。

四、各部門不論從何種途徑接到院外來文,都應送辦公室統一登記,按收文處理程序辦理。

五、上報下發的公文,凡屬職能部門工作范圍之內的,均由各職能部門起草,屬綜合性、全局性或院長交辦的由院辦公室草擬。

六、公文處理完畢,須將文件剛好交回辦公室,進行保存。

置業公司公文管理規定

置業公司公文管理規定

一、本文所指的公文是指:

1、以公司名義向公司內部人員發出的正式文件,如規章制度、通知通報、人事任免等;

2、以公司名義向公司以外的單位、團體、部門發出的正式文件;

3、以各部門名義發出的文件;

二、公文種類

1、請示:請上級指示和批準,用'請示'。

2、報告: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狀況,用'報告'。

3、通告:在肯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務,用'通告'。

4、批復:答復請示事項,用'批復'。

5、通知:傳達上級的指示,要求下級辦理或者須要知道的事項,批轉下級的公文或轉發上級、同級和不相隸屬單位的公文,用'通知'。

6、通報:表揚好人好事,指責錯誤,傳達重要狀況以及須要所屬各單位知道的事項,用'通報'。

7、確定、決議:對某些問題或者重大行動作出支配,用'確定'.經過會議探討通過,要求貫徹執行的事項,用'決議'。

8、函:平行的或不相隸屬的單位之間相互商洽工作,向有關主管部門請示批準等詢問和答復問題,用'函'。

9、會議紀要:傳達會議議定事項和主要精神,要求有關單位共同遵守執行的,用'會議紀要'。

10、其它資料:包括公司內部各種專業安排、方案、報表、報告等資料,適用于公司內部的經營和管理。

11、外來公文:包括獲自于或來自于本公司以外的各類文件、資料、批復、傳真、信函等公文。

三、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公司文頭、公文字號、秘級、簽發人、簽發時間、標題、正文、落款、成文時間、公文用印、主題詞、主送單位、抄報抄送單位、辦文事項、附件等部分組成。

1、公司文頭:一律事先在電腦上制作好。外行編號文首頁一律用彩色打印;內行編號文首頁一律用黑白打印;部門行文不得運用公司正式紅頭文式。

2、公文字號:按上述規范執行。發文號統一由行政部編排。

3、公文秘級:分為'絕密'、'機密'和'隱私'。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隱私,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遇特殊嚴峻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隱私,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遇到嚴峻的損害;隱私是一般的公司隱私,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遇損害。

文件機密級數,由發文單位的主管領導依據文件內容確定。絕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閱文資格的人員傳閱,機密文件按批閱人數打印,閱完后由起草人收回來檔。隱私文件由閱文人妥當保管。

4、簽發人/時間:按內容性質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在定稿上審簽。正式公文上打印。

5、公文標題:應精確簡要地概括文件的主要內容;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標題用2號簡體宋體字。

6、公文正文:正文用小4號字;正文中的一微小標題,用4號黑體字;其余字體一律運用宋體字;行距22。

7、落款/成文時間/公文用印:除會議紀要外,正式編號公文應在落款和成文時間上加蓋印章。

8、主題詞:一般為標題的關鍵詞。

9、主送/抄送單位:由審稿人確定。

10、辦文事項:照實記載擬稿人、審核人、打印人、校對人的姓名,以及實際印發、存檔的份數。

11、公文附件:單獨排版、裝訂在正文之后;成文時間之前注明附件依次和名稱。

12、附樣式:

文頭

(公文字號)

簽發人:秘級簽發時間:

標題

主送單位:

(正文)

(落款、成文時間、用印)

(附件序號、名稱)

主題詞:

報送:

發送:存檔()

擬稿:審核:打印:校對:共印份

本公司公文行文一律運用下列公文字號,并對應適用范圍運用:

“發”字號

“函”字號

“紀”字號

國地公司

國地發[]號

國地函[]號

國地紀[]號

內行/下行文

確定、決議、制度、規定、方法、通告、通知、通報、

/

會議紀要

內行/上行文

/

請示、報告、批復、

會議紀要

外行/上行文

/

公函

/

四、公文辦理

(一)、收文處理

1、程序:凡送交公司或公司收到的外來公文,均按:'簽收-登記-分送-處理-復文-立卷存檔'程序辦理。

2、要求:

1)當公文送達或收到公文時,均由總經辦文書收。依據公文內容和要求,用傳閱夾并附上批閱單后,將其剛好分送公司有關領導傳閱和批示;待領導傳閱批示后,再轉送相關部門辦理公文涉及和領導批閱涉及的有關事項。辦理過程中,辦文部門、人員應依據要求,剛好了解辦理狀況并向公司有關領導反饋辦理信息。如需就公文辦理事項一直文單位作出答復,則由公文辦理相關部門按下述內部公文辦理程序一直文單位復文。辦理完結,總經辦或相關部門剛好將公文收回并存檔。

2)上級發來的文件及注有密級的簡報、電傳、資料和平級發來的文件,均由總經辦統一簽收、開拆、登記、呈閱、分發并按不同類別進行分類處理。其中內容重要的急件,剛好呈送領導閱批。

各部門收到急件時,應在3天內答復,一般要辦理的文件,一周內應辦理。須要探討而不能立刻處理的,要先書面或口頭簡要回復。

3)加強公文檢查催辦工作。總經辦對有領導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發出的文件,要仔細督促、催辦,以防積壓或漏辦。各部門對上級發出的文件,須要匯報貫徹執行狀況的,要剛好檢查反饋。

4)領導參與重要會議帶回的文件,在匯報和傳達后,應將會議文件交總經辦檔案管理員立卷歸檔。

(二)發文處理。

一般包括擬稿、審稿、簽發、繕印、校對、用印、封發等程序。

1、草擬公文的要求:

1)要符合公司制度、政策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狀況要的確,觀點要明確,文字要精練,條理要清晰,層次要分明,標點符號要正確,篇幅要力求簡短。

3)引用的公文要寫明發文機關、公文編號、標題和發文時間。

4)草擬公文必需運用a4的公文稿紙,文面應保持整齊,凡是文面凌亂不清的,要重新清稿。

5)數字的寫法。正式文件中,除文件編號、統計表、安排表、序號、專用術語和百分比必需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外,其他用漢字書寫。章節序數的寫法。一般應按下列依次排列:第一層為:'一',其次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為'(1)'。

6)不要濫用簡稱。年月日、人名、地名、文件名稱、事物名稱等,一般不要簡稱。

2、公文審核。

公司的文稿在送領導簽發前,應由起草文件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送。

1)審核的重點:

2)是否須要行文。

3)是否符合公司制度、政策;與本單位發過的公文是否連接。

4)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確詳細、切實可行。

5)處理程序是否完備,行文關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規定。

6)文字敘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邏輯,標點符號是否正確。

7)審核時如發覺不妥之處,必需進行修改,屬于重要的原則性的問題,應退回原承辦部門修改,改動過大的,要重新擬正。

3、公文簽發。

1)公司行政文件,由總經理簽發。業務文件,由分管副總簽署看法后,由總經理簽發。

2)簽發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確需修改,必需重新送簽。

3)公文辦理完畢后,要剛好送交檔案管理人員整理立卷,個人不得私自保存應存檔的文件。

4)印制:

①公文印制一般應運用a4紙張打印一套,其余復印;

②各公司、各部門的打印件,應供應已制作、命名、u盤,或供應已撰寫的手稿給總經辦打印加工;

③各部門行文不得運用公司正式紅頭文式。

5)存盤拷貝:原則上,凡經電腦處理、經公司打印機打印的正式公文、資料,均需在公司檔案機要室電腦上剛好存盤和按規定分類,不得遺漏。

6)用印/裝訂/分送/登記/存檔:公文印制完成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公文的用印和裝訂;在公司內部分送時,由總經辦在發文簿上登記和領件簽字;凡編排了發文字號的文件公文和有保存價值的非文件公文,均需將印制稿交公司檔案管理人員存檔。

(三)其它內部公文的辦理:

1、程序:凡其它非編號的內部公文,均按擬稿-審稿、校對-印制-存盤拷貝-分送-處理-復文-存檔程序辦理。

2、要求:

(1)需辦理的公文,應剛好送公司領導批示或交有關部門辦理。

(2)依據閱批范圍送公司有關領導或部門處理。批閱公文,主批人應當明確簽署看法,并寫上姓名和審批時間。其他人圈閱,應當視為同意。

(3)為縮短傳閱時間,提高傳閱速度和避開丟失,文件送到后,公司各領導和相關部門經理要剛好閱看,閱簽后退公司文書。公文不得自行傳遞,也不允許帶離公司,以免丟失和延時誤事。

(4)傳遞隱私公文須實行保密措施。密級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

公司公文管理規定(7)

公司的公文管理規定(七)

第一條本公司公文,是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請示和答復問題,指導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其次條本公司公文,實行統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規范、精確、剛好、平安。行文單位,要克服官僚主義和文牘主義。

1.各部室、各單位及各有關人員,對公文中涉及國家、政府或本公司應保密的事項,必需嚴守機密,不準隨意向他人泄露。

2.公文保密等級分為:絕密、機密、隱私三種,其他為一般文件。絕密、機密文件打印肯定要用專用磁盤。絕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閱文資格的人員傳閱,機密文件按批閱人數打印,閱完后由起草人收回來檔。隱私文件由閱文人妥當保管。

第三條文件機密級數,由發文單位的主管領導依據文件內容確定。

第四條公司發文的程序為:擬搞、審核(部門領導)、簽發(公司領導)打印、發文、催辦、立卷、歸檔、銷毀等。

第五條公司收文的處理程序為:收文、分文、傳送、催辦、立卷、歸檔。

第六條草擬公文應留意以下事項:

(一)內容要符合黨和國家的路途、方針、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規章。

(二)反映狀況要客觀,實事求是。

(三)文字要精確、精煉,條理要清晰,層次要分明,結構要緊密,用語要規范。

(四)人、地、物名、引文剛好間要詳細、精確。

第七條各級領導對送來的公文要剛好閱批,急件的,當天批復;一般文件的,三天內批復。

第八條各級領導閱、批公文應細致仔細,閱完后要簽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閱。須要簽署詳細看法的,要明確、詳細。

第九條公司全部發文,發文單位應有存檔,并將文件原稿(經領導簽字)審核稿件連同正本二份送總裁辦檔案室存檔。有領導指示的,還應附批復件。

第十條收文由總裁辦公室統一負責。總裁辦收文后,應先做好歸類、登記,然后依據文件的內容,分送有關領導閱示。閱示完畢后,由總裁辦收回來檔。

第十一條全部文件發放,肯定要有登記、簽收手續。

第十二條公司發文,肯定要由公司辦統一編號:

(一)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一律×××字(××年)××號;

(二)公司黨委發文,用××黨字(××年)××號;

(三)以工會、共青團、婦聯名義發文,用××政字(××年)××號;

(四)公司監事會發文,用××監字(××年)××號;

(五)董事局發文,用××董字(××年)××號;

(六)董事局委員會發文,用××董×字(××年××號;

(七)董事局委員會所屬機構發文,用××董××字(××年)××號;

(八)其他管理部門的發文,用×××字(××年)××號。

第十三條董事會機構及經營管理部門除經對方同意,一般不對外發文。

第十四條紅頭文件,只適用于需遵照執行的制度、規定、確定、決議、紀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箋印發。

煤礦公文管理規定

某某煤礦公文管理規定

一、發文管理

(一)行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發文機關、隱私等級、緊急程度、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時間、主題詞、抄報抄送機關等部分組成。

1、發文機關應當寫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2、機要公文分“絕密”、“機密”、“隱私”三種,緊急文件分“特急”、“加急”、“平急”三種。

3、發文字號由機關代字、年份、序號組成。

4、公文標題應當精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公文種類。除發布和轉發政府規章性文件外,標題一般不加書名號,也不用其他標點符號。如轉發上級黨政或部門的文件和批轉下級文件,原標題文字過長,可重新概括確定標題。

5、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后,成文時間之前注明附件依次和名稱。

6、公文成文時間以領導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終簽發領導的簽發日期為準。

7、公文主題詞標注在文件末頁下部,抄報抄送范圍上方。運用公文主題詞以省委、省政府頒發的主題詞表為準。

8、礦行政及礦黨政(行政)辦公室發文格式,主送單位為:基層各單位、機關各部室,抄送單位為:礦領導、副總、井領導;礦黨委及黨政(黨委)辦公室發文格式,主送單位為:各黨(總)支部,抄送單位為:礦領導、副總、井領導、機關各部室。主送單位為部分單位的,應限定發文范圍,抄送可干脆寫明單位或部門。

(二)行文規則

1、*某某煤礦委員會、徐州礦務集團有限公司某某煤礦、某某煤礦黨政辦公室、*某某煤礦紀律檢查委員會、某某煤礦工會、共青團某某煤礦委員會、某某煤礦張小樓井、*某某煤礦張小樓井總支委員會、某某煤礦東城井、*某某煤礦東城井總支委員會可以單獨行文,礦(井)黨政也可以聯合行文,聯合行文須經礦(井)黨政主要領導簽發。黨政聯合行文的編黨委(黨總支)文號。黨委、行政、黨政辦公室文件由黨政辦公室履行審批、核稿、簽發、存檔程序,紀委、工會、團委文件由各部門起草,履行審批、核稿、簽發程序,統一歸礦黨政辦公室建檔管理。兩井文件由各井自行管理。

2、基層單位及機關部室上報的報告、請示按文種分別處理?!罢埵尽睉斠晃囊皇?“報告”中不得夾帶請示事項。如涉及多個部門、多個事項,原則上應退回原單位重新行文。

3、原則上不越級行文,如需越級行文,應視內容抄送被越級的機關。

4、“報告”或“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如涉及有關部門可以抄送,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除領導干脆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干脆送領導者個人,必需交礦黨政辦公室按程序辦理。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請示的問題必需在規定期限內賜予批復。

5、凡礦職能部門和黨群辦事機構的一般性工作支配,可以以某某煤礦黨政辦公室文件向基層行文,紀委、工會、團委可以單獨行文,由礦分管領導簽發,重要事宜需經礦主要領導簽發。

(三)公文形成

發文辦理程序為:起草人擬稿→部門主管審核簽字→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主管領導簽發(視狀況有時先由分管領導會簽)或分管領導簽發→機要文書登記編號→打字室依據領導審核看法修改文稿→起草人校核定稿→排版印刷→蓋印裝訂。

1、公文起草

礦黨政和黨政辦公室下發或上報的全部公文由礦職能部門、黨群辦事機構代擬或由礦黨政辦公室負責組織起草。擬寫公文應遵守以下幾點:

(1)擬寫公文必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黨和政府的文件、政策及有關規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規定,應加以說明。

(2)內容真實,觀點顯明,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字精練、通順,標點精確,篇幅力求簡短。

(3)用詞精確、規范,人名、地點、專用術語、數字、事物名稱精確無誤,運用簡稱應規范,并加以說明,日期應寫詳細的年月日。

(4)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時間、部分結構層次序號和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詞、具有修辭色調的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需運用漢字書寫外,應運用阿拉伯數碼書寫。

(5)引用材料應核對原件,做到精確無誤。引用公文還應注明所引用公文的發文日期、機關、標題和發文字號。日期應寫詳細的年月日。

(6)正文部分如需運用序數符號標明層次時,一般排列依次是:第一層為“一、”,其次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

(7)必需運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8)依據公文的內容和行文規則,精確運用文種,標明主題詞。依據須要標明緊急程序和密級。

(9)全部文稿一律運用計算機打印。

2、公文核稿及簽發

(1)草擬好的公文,應先由黨政辦公室秘書進行核稿,填寫發文標簽。擬稿人、主辦部門負責人和核稿人要分別在發文標簽上簽字,并注明日期,不得違反程序越級干脆送礦領導簽發文稿。核稿的重點是:是否須要發文,以什么名義發文;是否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提出的看法和方法是否切實可行;須要同有關部門協商的事項是否已協商一樣;內容是否精確屬實;文字表述、文種運用、公文格式、密級標引和處理程序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對內容雜亂、主題不清或修改較亂的文稿,礦黨政辦公室一律退還擬稿人重新起草。

(2)公文從起草到簽發所運用的筆、墨要符合存檔要求(用鋼筆或毛筆及藍黑、炭素墨水、墨汁書寫)。對不符合要求的文稿,應按要求重新處理。

(3)礦黨政上報集團公司黨委、行政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請示、報告,由黨政辦公室秘書審核后,依據詳細狀況報送有關礦領導審簽。

(4)礦黨委、行政下發的政策性、綜合性文件,干部任免文件,獎懲確定,全礦性工作看法,重大事務、項目、工程批復等,經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后,由礦黨委書記或礦長簽發,或由黨委書記、礦長托付的副礦級領導審核、簽發。

(5)以黨政辦公室名義下發的一般性文件或批轉部門工作看法,經黨政辦公室秘書核稿后,依據文件內容,由業務對口副礦級領導簽發。

(6)公文簽發后,由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依據文稿內容,核對文種、簽發人、發放范圍等項。符合發文要求的,進行登記編號。公文編號一文一號,按年依次編注,不得重復編號或空號。

(7)以礦黨政或黨政辦公室印發的專業會議紀要,由辦公室秘書核稿,會議主持人簽發;涉及重要內容的,報請黨委書記、礦長或其他副礦級領導簽發。

(8)礦黨政辦公室下發的會議通知,由辦公室主任簽發。須要基層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機關負責人出席會議的,事前要報請黨委書記或礦長審批;須要基層各單位和機關部門副職干部參與會議的,事前要報請分管礦領導審批。

(9)付印前的公文,由擬稿人負責校對。校稿人要根據公文處理規范格式仔細細致校對文稿,經確認無誤、簽字后,交付打字室工作人員印刷。

(10)公文要嚴格按規定格式打印。機要公文密級和緊急字樣分別標在公文眉首的右上角,字體為3號黑體,緊急字樣列隱私字樣之上。公文標題字體為2號小標宋體,正文為3號仿宋體。“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詞目用3號宋體字。正文一般每頁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字體行距符合規范要求,公文用紙用us型紙(條件具備后逐步過渡到規定的a4格式打印),付印的文頭紙與發文機關應相符。公文頁數超過兩頁的,必需編印頁碼。涉密文件應指定專人打印,所運用的計算機軟盤專用并加密,必要時要做消退處理。

(11)繕印后的公文在用印前,由主辦部門相關人員負責與文稿核對精確后方可用印。公文用印要端正、清楚,印章的下部邊緣壓蓋成文日期。公文用印后,不再另署發文機關名稱。

(四)公文分發及報送

1、以礦黨委、行政、黨政辦公室名義下發的公文,無論何部門起草,成文后一律交礦黨政辦公室統一分發;其它各類文件由成文單位負責發放,嚴禁在各類會議上發放文件。公文發放要建立《文件發放清單》?;鶎痈鲉挝缓蜋C關各部室應有專人負責文件領取,如有緊急文件應依據黨政辦公室通知隨時領取。

2、凡主送集團公司黨委、行政的請示或報告,只報送一份給集團公司黨政辦公室機要科,嚴禁多頭報送。抄報、抄送集團公司黨委、行政或有關部室的文件,由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定期集中報送,緊急狀況下須隨時報送。

(五)公文歸檔

1、公文形成后,由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負責將領導簽發原件及3份正式文件暫集中保管,次年3月底前由機要文書向檔案室核對交清。歸檔的公文必需符合存檔要求。

2、礦黨政及礦黨政辦公室召開的各類會議所形成的會議文件、材料,由承辦部門人員負責收集整理后,剛好交檔案室歸檔。

(六)隨著無紙化辦公的逐步推行,今后紙質文件將逐步取消,改由網上審批、簽發、發放,以電子文檔傳輸,相關管理規定屆時另行下發。

二、收文管理

(一)礦黨政辦公室接收的外來各類文件、電報、傳真、公函等公文,由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負責簽收、分類、登記、編號、傳閱、辦理、保管、存檔等工作。所接收公文由黨政辦公室主任提出擬辦看法,送礦有關領導批示后按依次傳閱或辦理。

(二)對集團公司通過辦公網絡下發的各類文件材料,機要文書應剛好接收,原則上當日下發的文件必需當日接收,緊急文件隨時接收。同時,要依據領導批示的看法,剛好轉有關領導和部門辦理。

(三)公文承辦部門(人員)要將公文辦理狀況剛好向領導和黨政辦公室反饋,并在公文處理單上簽字注明。

(四)公文處理必需精確、剛好、平安,運轉的每一個環節應建立登記、簽字制度,避開延誤或丟失。未經領導批準,不準對外供應公文,不準隨意復印文件。

(五)礦黨政領導及職能部室參與國家、省、市及外地區召開的各種會議所發的文件、材料,原則上由隨行人員或相關職能部室人員收集后,交礦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按收文程序處理,次年初交檔案室分類歸檔,以便調閱和運用。

三、考核規定

(一)礦黨政辦公室為全礦公文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公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二)公文主辦部門違反公文審核程序的,每出現一次對所在部門罰款100元。

(三)對手續不完備的公文,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不得予以編號,否則每發生一次,對機要文書罰款50元。

(四)公文校稿人要仔細比照核稿修改的看法,應付印前的文稿仔細細致地校對,并履行簽字手續。否則,每出現一次錯誤沒有校對改正,對校對人罰款50元,并責成改正。

(五)公文印刷人員要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公文打印。否則,每出現一次不符合規范,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六)公文凡發生漏蓋、錯蓋印章或裝訂不規范的,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并責成整改。

(七)黨政辦公室要加強文件的發放管理,建立健全文件發放臺帳,落實專人負責,剛好督促機關各部室和基層單位領取文件。否則,凡出現文件漏發或錯發的,每次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八)黨政辦公室機要文書要加強收文管理,確保精確、剛好、平安。否則,每發生一次延誤,對責任人罰款50元。

(九)黨政辦公室秘書要增加工作責任心,做好全礦各類公文的核稿工作,確保公文處理的質量和效率。否則,每發生一次失誤,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南油物業公司公文管理規定(7)

物業公司公文管理規定(七)

1、為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促進物業經營管理工作,實現公文處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特制定本方法。

2、本方法適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門公文處理工作。

3、公文處理是包括公文擬制、辦理、管理、立卷、歸檔在內的一系列連接有序的工作,應根據行文要求和公文處理的規定進行,做到精確、剛好、平安、保密。

4、公司總經辦管理公司公文處理工作并負責指導公司各部門公文處理工作。

5、公文處理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力戒形式主義和文牘主義,行文要少而精,注意實效。

第一章公文種類

6、公司涉及行政、黨務的公文種類主要有:確定、規定、通知、通告、請示、報告、函、會議紀要等。

其次章公文的主要制發型式及適用范圍

7公司設《**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公文首頁紙,適用范圍如下:1、《**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文件》主要用于公司確定、規定、年度工作安排、總結;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向各部門通知重要事項;轉發上級有關文件等。2、《**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用于向上級報告、請示工作;批復請示;同不相隸屬單位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懇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轉發公司領導的重要報告、講話等。

第三章公文格式

8、公文一般由標題、公文編號、簽發人、密級、緊急程度、主送單位、正文、附件、附件名稱、印章、發文時間、發文字號、印發傳送范圍、主題詞、抄送(報)單位、印發單位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如有附件,附件應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名稱和依次。

9、公文的標題應當精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并標明發文機關名稱和公文種類。在標題內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運用或少運用標點符號,在標題最終則不宜運用。

10、有關說明

1《**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文件》按'**[200*]*字第**號'統一編發,蓋公司印章;公司對外一般事項行文不編號,運用公司信函紙,如需蓋章,須履行用印登記手續。

2、聯合行文,只標明主辦單位發文字號。

3、上報的公文應當注明簽發人(按領導班子分工標注)、會簽人姓名。聯合上報的公文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排列在前,其他單位簽發人姓名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單位依次依次排列。上報的請示性公文應當在印發單位名稱和印制日期之下注明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

11.機密公文應當依據機密等級,分別由總經辦注明'絕密''機密''隱私'。

12.標引主題詞,應從《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文主題詞表》中選擇與公文主題概念最干脆相關的若干主題詞(一個文件一般不超過7個)進行標引。

13.上行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單位,以公司名義發文視公文內容應當標明主送單位和抄送單位。除答復領導干脆交辦或者指定的重要公文外,各種公文一般不寫報領導個人稱謂字樣。

14.成文日期以領導簽發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終單位領導的簽發日期為準;會議通過的事項,以通過日期為準。

15.公文用紙一般采納a4型。

16.公文標題、主標詞等詳細要求按(*政發[2023]1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行文規則

17.用公司名義行文的公文有:1、向上級報告、請示工作;2、與有關單位聯系重要事務;3、向各部門下達重要指示確定等。

18.以部門名義行文的公文有:1、在職權范圍內,下達安排、制度、要求、指導業務、了解狀況、向公司領導報告、請示工作。

19.請示性公文應一事一文。

20.請示與報告必需嚴格分開,不得在報告中夾帶請示事項。公文標題不得運用'請示報告'字樣。

21.凡可以由公司各職能部門行文或面談解決的問題一律不用公司名義行文。須要用公司名義的行文,到總經辦統一編號。

第五章公文處理程序

22.公文辦理

公文辦理分為收文辦理和發文辦理兩項內容。

收文辦理包括:簽收、登記、分發、傳閱、承辦、催辦、立卷、歸檔、銷毀等。

主要程序如下:

1、凡上級機關來文、地方行政部門來文、外單位來文及公司各部門外出開會帶回文件及材料等先由總經辦剛好簽收、登記、編號。(屬總經理的收文,由總經理簽收后登記;屬公司有關領導親收件,一律由收件人親自拆封)

2、文件登記后,由總經辦主任依據文件性質及涉及內容填寫'文件擬辦單'送有關領導閱示,除特別狀況請領導3天內做出批示。(請主批領導運用鋼筆或簽字筆在'文件擬辦單'上明示看法及批示時間,其他人或部門圈閱示為同意)。

3、公文辦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3.1、須要有關部門傳閱的文件,由總經辦負責分別轉交,各部門閱畢文件應剛好歸還,禁止文件橫傳。

3.2、公司對請示批準事項的文件,應在收文后的7天內答復來文單位。

3.3、送有關部門辦理的公文不能超過48小時,對不能按期辦理的要剛好說明。對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或不相宜本部門辦理的公文,應快速退回總經辦并說明狀況,不得積壓逾期。

3.4、總經辦依據領導看法,負責對各部門承辦的公文進行催辦和督辦。

發文辦理包括:擬稿、審核、簽發、編號、印制、校對、用印、登記、分發、立卷、歸檔、銷毀等。

23.公文起草及須要留意的事項

1、起草公文應符合黨的路途、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指示;精確地反映客觀實際狀況,提出的方法、措施切實可行;觀點明確,表達精確,文字精練,文風端正,并做到一文一事。

2、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時間、數字、引文要精確。時間應寫詳細年月日,數字除作修辭句中詞素外,一般要運用阿拉伯數碼。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其次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在同一公文中數字的運用應前后一樣。引用文件應注明發文時間、機關、標題和文號。運用簡稱時,應先用全稱并加以說明,不得運用不規范的用詞和用字。公文的結構層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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