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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專業文檔,歡迎下載! 2023年通防踢鉆工管理制度(2021編制工作)例文大合集通防踢鉆工管理制度(2021編制工作)1、踢鉆工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過考試合格獲得安全資格證,方可上崗上崗。

2、踢鉆工必須熟識《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和井下工作的安全科學知識;掌控鉆機的操作方式訣竅、采用方法、維護保養以及確定通常故障的技術科學知識;介紹鉆孔的設計目的、任務及鉆孔的各項參數。

3、所有打鉆人員必須按時出席班前會,明晰工作任務及安全注意事項,帶足本班所須要的材料及配件。

4、打鉆人員必須穿戴整齊利落,衣襟,袖口,褲腿必須圓筆,嚴禁用手腳輕易剎車機械運轉部位。

5、裝運設備時,必須采用手扎葫蘆,在無條件采用手扎葫蘆時,必須存有可取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6、緊固鉆機,鉆機放置穩定,上很緊底托梁,四角分別用四棵單體液壓支柱或用四根錨桿(?18×1800mm)緊固,支柱初撐力,錨桿阻尼力都嚴禁大于11.5Mpa,四棵支柱必須用防倒繩相連接。

7、踢鉆工步入鉆場,首先檢查現場掘進及通風情況,鉆機壓柱與否穩固,設備運轉與否正常,鉆具與否較完整,排水溝與否通暢,辨認出問題及時處理,否則罰班長100元。

8、下扣時,嚴苛檢查鉆具的磨損情況,辨認出磨損輕微及不合格鉆具,必須立即更改處置,否則導致鉆孔事故,罰班長100元。

9、鉆桿必須展開隔音水處理,各接點必須綁棉紗或麻繩,防范漏水,以免導致火燒扣事故,辨認出鉆桿漏水不處置,罰當事人200元。

10、當值發生鉆孔事故必須積極主動處置,當值處理完畢不處罰,轉交上班處置,必須把事故經過,當值處理結果及孔內情況更替確切。更替不確切罰下班班長200元。

11、抽取巖芯必須按抽取順序排放量,抽取巖芯率巖石75%,煤70%,并詳盡記錄其深度及巖層再加層深度,記錄不確切或進尺不許者判罰記錄人員100元。

12、各班班長必須按規定時間及時匯報,匯報內容為:當值進尺,孔底巖性,總孔淺,上班所須要材料及注意事項,不匯報者判罰班長100元。

13、本班施工中損毀的設備及配件必須當值維修,如果須要升井維修必須當值升井送至維修車間。

14、當值下井隨身攜帶的材料及配件,例如油桶、糟配件、鉆頭、水便及各種不必的工具必須在上班時一同帶井。否則根據情況展開行政處罰。

15、做好文明施工,清掃不好排水溝。辨認出現場文明施工不合格罰班長100元。

16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辨認出擅離職守睡崗者,按輕微三違行政處罰。

17、凡是違背上述規定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調度員交接班制度(2021)為了強化調度管理,防止交接班發生漏洞,特制訂如下制度:

1、每班調度員必須在交班前30分鐘分析總結當值安全生產情況,并清掃室內衛生。

2、接班人員必須提早30分鐘至崗。接班人后,先查問和匯報交班調度員口述當值出現過的問題和遺留問題,并深入細致查閱交接班記錄和事故記錄。

3、交班人員必須把當值出現過的問題記錄清,把遺留問題寫下至交接班本上,并把記錄的問題和交接班本上的問題深入細致給接班人員交代確切。

4、交接班人員必須以“安全、生產”工作為重點展開更替并在交接班本上親筆簽名。

5、接班人后必須全盤介紹各環節的安全生產情況,努力做到心中有數,對上個班遺留問題必須追蹤全面落實,做好記錄。若發生交班人員遺漏本班問題沒交代給接班人員導致工作失誤的,一項罰款責任人200元。小莊煤礦生技科綜采工作面管理制度小莊煤礦生技科綜采工作面管理制度

二0一0年綜采工作面管理制度

1、每一回采工作面盾構構成后,必須嚴苛按盾構竣工驗收轉交制度規定標準、轉交辦法,由加裝領導小組現場環評轉交。

2、接交后的工作面,由綜采隊嚴苛按加裝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非政府加裝。3、初采前必須由領導小組技術人員全面負責管理對工作面所有設備展開單機試車,當單機試車正常后,再依照由外向里的啟動順序展開聯手短程試車,保證初改采期間設備運轉正常。

4、乳化液泵站和液壓系統較完整揀液,壓力不高于31.5MPa、乳化液濃度為3-5%,存有現場釀制和檢測手段。

5、保證所有設備操作手把、按抖靈敏可信,設備油位正常,運輸環節信號聯系可信,電氣設備較完整,善處自爆現象。

6、初采前,必須將工作面架間、架內、架前及兩道雜物清掃整潔,確保采面通風、行人、運輸暢通無阻。通風、嚴防救火、綜合防塵設施齊全,并合乎《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7、支柱較完整不裝載、支架無往不勝嚴嚴實實,初撐力不高于規定值的80%。

8、初改采初放前,準備工作足夠多的單體液壓支柱及背板、荊笆、圓木、金屬網、л型長鋼梁等臨時掘進用品,并在選定地點裝箱整齊。

9、綜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須存有符合國家規定,并經礦總工程師非政府會審鑒發的作業規程和初采初擺安全技術措施,情況發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正作業規程和補足安全技術措施,非政府參予施工人員自學鑒字、考試合格后,在生產中嚴苛貫徹執行。

10、工作面投產后,必須嚴苛貫徹落實“三小規程”,實行非正規循環作業。嚴格執行礦上制訂的各項煤質管理制度,掌控水份,規范礦井工藝、增加矸石含量、增加灰份,合理應用領域淺孔收緊滅火和工作面粗大放炮收緊頂上煤,加強對頂煤及底板三角煤的廢舊力度,提升回采率,確保回采率在80%以上。隊上設立煤質、回采率、工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強化管理。

11、深入開展“質量標準化、安全創水平”活動,推行工程質量環評制度,提升工作面工程質量。

12、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須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檢查環評,超過行業級標準。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建議支架排列成一條直線、無往不勝嚴嚴實實、初撐力符合規定、偏差不少于±50mm、中心距不能少于±100mm、支架頂梁與頂底板平行支設、其最小青蓮俯角不大于7°,相連支架無法存有顯著錯差(不少于頂梁兩端護板高度的2/3)支架不擠到不咬傷、架間空隙不少于20mm。

13、殲滅不合格品、優良品率100%,強化工作面掘進、安全出口和端頭掘進,強化安全管理、頂板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一通三嚴防”管理,杜絕井下電器失爆,努力做到文明生產,杜絕各類事故出現。

14、強化采煤機司機培訓,建議頂上底板割去元顯恭、煤壁齊直,嚴禁發生割去頂上、領傘檐現象。

15、提升支架工操作方式水平,移架必須努力做到慢、夠、正、坯、直、很緊、天量、汪。即為:“慢”—移架必須及時快速,努力做到太少再降慢扎;“夠”—安遠架步距這么;“正”—操作方式恰當有誤,支架必須定向后移,不上下碎裂,不前傾后仰;“坯”—均衡操作方式,支架間距維持光滑;“直”—推溜移架必須保證三直兩平;“很緊”—及時移架,緊隨采煤機,支架頂梁緊扣頂板,確保初撐力;“天量”—架前架內沉煤碎矸清掃整潔;“汪”—架間空隙要擋汪。

16、兩道的設備、材料運往選定地點,裝箱整齊,并存有標志牌,確保兩道及上時、下出口通風、行人通暢,全面性拽棚打為一條直線,單體液壓支柱初撐力符合規定,工作面達至“三直一平兩通暢”的建議。

17、電纜、支架管路必須裝設整齊,其標準率為100%。

18、確保各設備上的煤塵打掃整潔,努力做到文明生產,控制器臺臺上架、牌板裝設齊全。

19、強化支架保護檢修制度,努力做到五檢:班人力輔助手推車的管理制度人力輔助手推車的管理制度

我礦盾構巷道沿頂板盾構,引致部分地段曲折不平,劃撥礦車時需人力輔助手推車,為保證運輸期間的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人力輔助手推車時嚴禁多于兩人協調作業,其中一人輔助手推車,一人在附近的避開硐內監護手推車工作業,并負責管理通過避開硐的信號與絞車司機保持聯系。

二、巷道坡度大于7‰時,不得人力手推車。經現場施工負責人提出申請,地測科地測人員證實坡度大于7‰的水平巷道人力輔助手推車并無困難時可以摘開絞車鋼絲繩鉤頭手推車,但在彎曲巷道不得摘開絞車鋼絲繩鉤頭手推車。

三、手推車工必須在礦車后方兩側手推車,不得至礦車前方作業及停留,礦車發推過曲折地段后手推車工必須撤到附近的躲藏身硐,不得在行車軌道上停留。

四、水平車場至變坡點人力手推車時,手推車點下側的擋車設施必須處在常閉合狀態,且必須確保擋車設施可信。

五、盾構(拓展)巷道內的擋車設施必須齊全、動作靈敏可信,確保出現跑車事故后擋車設施可信動作。

六、手推車工在兩部調度絞車中間手推車時,手推車點上、下側的壓車門必須經常處在停用狀態,只有在運輸時方可由手推車工關上擋車門,在礦車通過后及時停用擋車門。在緊鄰工作面手推車時,軌道末端加裝的擋車欄必須經常處在停用狀態。

七、本規定牽涉盾構隊組人員和礦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后嚴格執行,由安監隊跟面安全員負責管理日常監督,安全科負責管理不定期督查本規定繼續執行情況。通風科技術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三項管理制度)一、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繼續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礦的規程、制度。

2、在科長領導下,對所分管的技術業務負責管理。

二、妥當標準

1、按時基本建設年、季、月、通風、瓦斯、煤塵、自然發怒防治工作計劃和總結,負責管理基本建設“一通三嚴防”安全技術措施,出席礦井瓦斯鑒別工作。

2、積極開展技術革新,做好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升技術和通風管理水平。

3、負責管理參予搜集、觀測、分析整理通風、瓦斯、煤層自然發怒等技術資料,繪制通風、瓦斯、防塵、自然發怒等圖紙和做好瓦斯抽放等技術管理工作。

4、按期呈報業務范圍內的各種報表。

5、根據工作實際須要,明確提出合理分配風量方案,及時參予通風系統的調整工作。

6、出席審核冶煉工作面作業規程及礦井災害預防措施的會審和基本建設,確保通風系統和風量分配的合理。

7、經常深入細致井下,檢查指導通風、瓦斯、煤塵、自然發怒工作的繼續執行及通風設施規格、質量等工作,辨認出問題及時化解,并向通風科科長匯報。

8、負責管理通風、瓦斯、防塵、防雷、防突等有關規程措施的貫徹落實工作,幫助狠抓職工培訓工作。

9、按建議順利完成領導信訪部門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考核標準

根據《盤縣舊沙田煤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考核辦法》、《盤縣舊沙田煤礦工資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通風科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妥當標準一項不合格考核100元。勞動防護用品除役、封存和更改制度(寨崖底煤業)為了防治事故、掌控和消解事故影響確保從業人員的安全與身心健康,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犯罪行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避免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危害。針對勞動防護用品的更改、除役和封存,融合我礦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過期和除役,庫管員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呈報礦領導。由礦長指派專業人員共同展開除役判定。

2、過期除役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封存,嚴禁領用和重復使用,更不許受讓。

3、封存勞動防護用品時,應當由安全科等有關單位制訂出來安全有效率的措施,分散展開封存。

4、更改勞動防護用品須要以舊換新,舊有勞動防護用品須要合乎有關除役規定,出示有關部門判定結果或礦領導蓋章。

5、不得以更改的名義作假,騙取礦上有關勞動防護用品,一經揭發輕則罰款、辭退離礦,重者轉交公安司法機關,追責有關法律責任。

6、勞動防護用品由于損毀、過期、喪失標識等原因不適用于時,采用部門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改。

7、在采用或看管儲存期內遭損毀或少于有效率使用期,經檢驗未達至原規定的有效率防水功能最高指標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呈報封存。榆家梁煤礦廠務官方實施細則榆家梁煤礦廠務官方實施細則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實行廠務官方工作的精神,根據兩級公司黨委、工會的建議,融合我礦實際,制訂本細則。

第一條

創建齊抓共管責任機制。

為了在全礦構成黨政工團齊抓共管氛圍,明晰職責和義務,設立以下工作小組:

(一)生產、機電管理工作小組。負責管理官方生產任務順利完成情況;批量設備、材料訂貨價格;員工輕易工效、間接工效;材料庫存有、除役、處置情況;各自營及外施工單位延米進尺耗資;井下生產外雇用農用車數量、價格;生產及全部停止單位成立各自隊務或廠務公開欄,官方每位員工工資分配、獎金派發、考勤、罰款沒收、材料消耗等情況;影響生產重大事故;基建工程項目、工程造價、承攬單位等內容的官方;設備“三率”、工程優良品率等。

(二)經營管理工作小組。負責管理官方資產經營責任制承攬指標順利完成情況,包含原煤產量、商品煤數量、噸煤成本、超計劃量、上交管理費、上交各類稅金;盈虧狀況及主要原因;年度投資計劃、年度財務報告;“四費”:電話費、交通費、辦公費、招待費;各類文件、會議內容等。

(三)生產技術計劃、規劃工作小組。負責管理官方礦井關鍵性技術改造方案;礦井中、長期發展規劃;地質狀況分析、預測結果、災害防治方案等。

(四)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小組。負責管理官方安全事故查案、處理結果;違章統計數據數量、行政處罰;恩技措費用采用情況;煤質狀況;安全質量標準化獎罰等。

(五)人事勞資工作小組。負責管理官方年度工資計劃;月度單位工資派發情況;各單位職工月度工資派發明細表;臨時用工數量及工資;正職技工數量及工資;機構崗位設置、職工下崗工人分流政策、方案;職稱工農兵學員的政策條件、指標、測評程序、工農兵學員結果,職工工資晉升政策和核準晉升工資人員名單、職工獎懲及獎金派發情況等。

另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包含領導干部工資、獎金總收入、住房情況、交通通訊工具的采用和電話費等事項,領導干部赴美情況以及牽涉領導個人關鍵性事項由紀檢部門官方。

第二條

創建運作責任機制。

(一)

經營決策、改革發展、生產計劃、任務等方案由行政領導向職代會報告官方。

(二)按規定的官方內容項目各工作小組利用報告、黨政聯席會、半年工作可以、經營分析可以、考核可以、周一碰頭會、月末總結會、會議紀要、文件等形式展開官方。

(三)各工作小組將規定的能夠按月官方的內容于每月8日前報送至工會,經廠務官方領導小組核定后在“廠務公開欄”中官方。

第三條

創建考核機制。凡牽涉至廠務官方內容的單位、部門和人員,都必須從推動民主管理的政治高度嚴苛認真完成其職責范圍內的廠務官方工作,嚴禁扯皮、延期,并嚴格遵守官方程序,保證客觀、真實,保護廠務官方的嚴肅性。黨委必須將廠務官方工作列入資產經營責任制內容中按月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做為領導班子建設、單位評先、干部獎懲、選任的重要依據,確保廠務官方工作的貫徹落實。主扇機房規章制度主扇機房規章制度

一、反風操作程序:1、按動或旋轉分閘控制器停機,斷裂油控制器、隔絕控制器,阻斷電源。2、停機順序先停后級,后停在前級。3、分別將風機前后兩電機抱閘,待機停好后,將剎車答復至吉閘邊線。4、將電源換二者。5、先合上隔絕刀閘控制器后啟動電源,先啟動第二級電機,后啟動第一級電機,繼續執行反風。上述操作方式必須在10分鐘內順利完成。二、反風恢復程序:1、按動或旋轉分閘控制器,斷裂油控制器,打響隔絕刀閘控制器,阻斷電源,先停后級電機,后停在前級電機。2、將電源換二者。3、分別將風機前后兩電機緩慢抱閘,待機停好后,將制動閘答復至吉閘邊線。4、先合上前級開關柜刀閘控制器、油控制器,然后要關后級開關柜刀閘控制器、油控制器,啟動電源正常供風。三、風機正常操作程序:1、運轉前,檢查風道與否存有雜物,必須清掃整潔。2、開機前,制動閘必須抬起,沒特定情況不抱閘。3、運轉前,用手盤車,檢查風葉與否存有擦拭盤現象。4、啟動時,先啟動前級電機。啟動穩定后,再啟動后級電機。全部啟動穩定后,觀測電流、電壓變化情況及噪音情況。5、根據礦井現風量建議,前級風葉角度為12.7°,后級風葉角度為10.1°。四、智能巡檢儀各點表明:1、2點為前前級電機前、后軸承測點。3、4、5點為前級電機定子線圈A、B、C三相測點。6、7點為后級電機前、后軸承測點。8、9、10點為后級電機定子線圈A、B、C三相測點。1、2、6、7點軸承溫度為下限85℃時報警。3、4、5、8、9、10點電機定子線圈溫度為下限125℃時報警,上限溫度為–40℃時報警。五、運轉中的保護與檢查:1、監聽風機的聲音,例如存有異常立即查明原因,情況嚴重立即匯報調度,好像機處理。2、電流與否正常,電機軸承溫度、線圈溫度不遜于規定值,負壓表中水柱變動不遜于規定。3、風機旋轉注油與否正常,注油時與否有油外溢,各相連接部件有沒有收緊。4、辨認出忽然停水、停機必須查明原因,匯報調度,及時處理。對智能巡檢儀各點數據按時深入細致核對,存有異常表明及中止檢測或報警,應立即匯報調度,查明原因。5、內要15至20天在設備運轉中填入油35至45g。6、司機必須熟識反風操作方法,未經領導及主管部門命令嚴禁暫停風機運轉。六、啟動操作方式:1、穿絕緣手套、穿絕緣靴東站在絕緣臺上后,啟動前深入細致檢查風道有沒有雜物,各風門控制器情況。風葉有沒有收緊,閘與否關上,正常后方可以操作方式。2、電氣操作方式時,先停用第一級隔絕控制器,后合油控制器,電機啟動。特別注意觀測電壓、電流情況。穩定后,啟動第二級電機,方法相同。七、風機日常修理表明:1、注油時,必須在正常運轉情況下注油,用注油槍往注油孔填入潤滑油,每500至1000小時備注35至45g二硫化鉬或鋰基質油。2、停機后,檢查風葉、螺絲與否收緊、有沒有雜物、制動閘與否正常。3、新風機啟動后72小時,停在一次機檢查。以后每半年停機檢查。4、此風機軸前端存有兩口軸承:6326C3+Nu326C3,后側軸承存有一口Nu326C3。例如各點少于取值上、上限溫度,則即刻報警。5、智能溫度巡檢儀設置10個檢查點,每點間隔4S。例如各點少于取值上、上限溫度,則即刻報警。八、巡回檢查制度:根據設備相同部位,按規定縣丞路線。定時展開監控其中包含閘邊線、風葉長短情況、風道聲音變化情況、電流值、電壓值、水柱甩差值、機械緊固件、智能巡檢儀表明情況。九、主扇司機操作規程:1、通常規定:1)各無聲部位都必須設立保護裝置。2)機房內嚴禁抽煙、氨氣及置放易燃物品。3)嚴禁保鮮膜沖洗電氣設備,運轉中嚴禁與帶電體碰觸,嚴禁磁鐵檢修電氣設備。4)嚴禁拎負荷操作方式隔絕控制器。2、運轉前的準備工作工作:1)檢查各殺菌系統的油位、油質與否符合規定。檢查各控制器邊線與否恰當,再生制動設備與否較完整。綦江縣藻澗煤礦“一通三嚴防”管理制度綦江縣藻澗煤礦“一通三嚴防”管理制度

董事長:婁世勇

短:劉正海

技術負責人:劉福平

生產礦長:羅義春

安全礦長:劉必榮

通風安全副總:陳洪亮

通風防突安全科:陳

技術科:趙能明

調度室:李運池

礦井隊:陳朝華

盾構隊:張文國

通防隊:王凡偉

機電負責人:張元義

機電車間主任:李朝江

救護隊:胡昌勇

基本建設日期:二00九年六月

目錄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一通三嚴防”設施區域管理制度

3

通防隊工作范圍及職責分割

6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通風設施完工更替環評制度

9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風筒采用管理辦法

10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局部通風機、主備局扇自動轉換裝置

12

采用管理制度

12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瓦斯巡回檢查請示匯報制度

17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放炮管理制度

22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巷道全線貫通及盲巷處置制度

25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礦井尾排在管理制度

29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礦井災害防治及處置計劃的管理制度

30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通風、抽放設施管理制度

31

通風安全儀器定期檢修校正制度(計量檢驗制度)

33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調度室值班員管理制度

34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防突管理制度

36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防突措施督查管理辦法

43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防突現場施工動態管理制度

46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抽放勘探管理制度

49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瓦斯抽放綜合管理制度

52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嚴防救火管理制度

56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59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瓦斯監測系統管理制度

62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通風瓦斯專業會議制度

65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巷道沖洗打掃制度

66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預防煤與瓦斯注重競賽辦法

67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防突鉆具管理辦法

72

綦江縣藻澗煤礦利用瓦斯冷卻安全防范措施

75

綦江縣藻澗煤礦鉆孔測量環評管理制度

77

藻澗煤礦有限公司“一通三嚴防”設施區域管理制度

一、管理內容

防塵設施、管道、瓦斯監測系統、礦井抽放系統、風門、密封、柵欄、繩網、放炮活動柵欄、風幛、板墻、壓風打火器、壓縮氧打火器、風筒、局部通風機、銅錘、瓦斯檢查儀器儀表、放炮器、防突儀器儀表、粉塵測定儀、風速測量儀器、鉆機類及各種“一通三嚴防”牌板等。

二、責任區域和區域工作職責(誰分管誰負責管理加裝和廢舊)

1、礦井隊:工作區域內的防塵設施、管道、繩網、壓風打火器、采面尾巷臨時柵欄、所在冶煉區域內的風門和密封前后的文明生產等,對所在區域的牌板設備負責管理監督管理。

2、盾構隊:工作區域內的防塵設施、管道、繩網、壓風打火器、采面尾巷臨時柵欄、所在冶煉區域內的風門和密封前后的文明生產等,對所在區域的牌板設備負責管理監督管理。

3、通防隊:責任區域內的冶煉工作面瓦斯傳感器、礦井抽放系統、外木自爆水袋、風門、密封、柵欄、放炮類(牌板、儀器)、風幛、板墻、風筒、局部通風機、銅錘、瓦斯類(牌板、儀器)、防突儀器牌板類、通風牌板類、兩水平大巷的防塵打掃沖洗和風門、密封前后的文明生產、鉆機等。

4、救護隊:責任區域內的壓縮氧打火器、密封、防雷等。

5、機電車間:責任區域內的管道、礦井抽放系統、風門槍機、局部通風機、監控系統、鉆機等。

6、監控中心:監控系統、瓦斯檢查儀器、放炮器等。

7、通防科:通風儀表、測塵儀表。

三、設施加裝、檢查、自查、采用、廢舊

通防隊、機電車間、救護隊、監控管理中心按責任區域管理展開誰分管誰負責管理加裝、檢查、自查、采用、廢舊。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運輸隊給煤機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第一條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章作業,負責管理本崗位設備的正常運轉和保護工作,努力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第二條給煤機司機必須按規定配戴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固守工作崗位,努力做到不遲到早退、不無故曠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干活私活、不擅離職守、串崗、不困倦。

第四條崗位人員在給煤機運轉中,不得擅自關上傳動部位的防護裝置。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處置。

第五條對給煤機必須定期打掃,不得在機械運轉中對滾筒等處展開打掃及檢查工作。

第六條愛護公物,做好崗位清潔衛生和設備修理工作。

第七條搞好巡回檢查,保證給煤機正常運轉。

第八條努力做到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場地潔凈,工具、配件放置整齊。

第九條檢查整個給煤機的較完整狀況,辨認出環形膠帶存有刺穿,甲帶損毀等情況,及時匯報展開處置。

第十條在工作中辨認出損害人身安全的關鍵性隱患時,必須立即暫停作業,并向當值班長匯報。

第十一條在崗位中嚴苛按照安全規程操作方式,不出來人身事故和責任事故;深入細致交接班,并核對不好交接班記錄。煤礦滅火器材管理制度編訂目錄

一、運輸管理制度2

二、安全生產教育制度4

三、安全監督檢查制度5

四、消防管理制度6

五、安全捍衛管理制度7

六、危險場所定員定量制度8

七、滅火器材安全員崗位責任制8

八、裝運管理制度9

九、庫房管理制度10

十、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1

十一、危險品封存管理制度12

十二、炸藥庫房安全管理及出入庫制度13

十三、核爆物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14

十四、核爆物品管理制度16

十五、核爆物品值守制度19

十六、石油化工Fanjeaux保管員崗位責任制20

一、運輸管理制度

一、運輸民用滅火器材時,應當嚴苛按照GB50089、GB4387、JT617-2004和JT618-2004的建議及有關交通安全規則繼續執行。

二、庫區運輸道路應當穩固穩固、路面平坦、邊坡平衡,坡度應當合乎GB50089的規定;應當按照國家交通規則設置必要的交通標志。

三、使用汽車運輸危險品時,應當采用合乎《滅火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的專用運輸車。不應當使用三輪汽車和畜力車運輸,不得使用翻斗車和各種罐車運輸。運輸車應當繼續執行以下規定:

1、運輸車輛不得母舒氏空車,車輛應當按時拒絕接受檢驗,逾期未經檢驗的車輛不應當高速行駛;

2、車廂內應存有避免移動和噴發的固定裝置;

3、車身外理應合乎GB13392規定的標志;

4、使用廂式專用運輸車,必須存有較好的散熱裝置。

5、車廂的黑色金屬部分應用領域Auron靜電膠皮、木板等難于產生靜電的非金屬材料襯墊(用木箱或紙箱包裝者除外);

6、在民用滅火器材庫區運輸時,汽車的排氣裝置應當加裝在車的前下側,并安裝防雷艙蓋,車上應當搭載救火器材;

7、車廂內不理應藻酸藥劑、酸、堿等殘存物質;

8、在冰雪路面上高速行駛時,車輪應當實行防水安全措施;

四、運輸民用滅火器材的機動車在民用滅火器材庫區的行車速度不應當少于15km/h,前后兩車之間的距離不應當大于50m,不應當彎道、橫沖直撞;在道路不平、視線不好、人員涌入的地方,理應適當的安全措施。

五、運輸民用滅火器材的汽車司機除獲得公安部門核準的與駕車車輛相對應當的正式宣布駕駛執照外,還應當具備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駕車經歷,并由企業安全部門考核批準后方可上崗。

六、專門從事運輸、裝運民用滅火器材的作業人員,對所運的民用滅火器材應當掌控其危險性質及應急措施。步入裝運作業區不得隨身攜帶火種,不應當穿著具有鐵釘的工作鞋和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七、運輸民用滅火器材應當搭載解款人員。押運員隨車攜帶合乎行政許可審核建議的有關證件,應當掌控解款產品的數量、質量、規格、批次和裝載等情況,介紹所載物品的主要危險特性和安全防水科學知識。押運員在發送民用滅火器材時應與庫房管理人員當面點明數量,運往發送地時應當與拒絕接受人員辦理不好有關更替相關手續。

八、專門從事民用滅火器材運輸的人員,應當經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上崗。企業應付從業人員定期展開安全教育和應急預案訓練。應當經常對從業人員的素質展開安全審查,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調整。

九、運輸民用滅火器材的車輛,不該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區、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放。當車輛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特別注意鐵路信號和強化觀測。突遇存有火車通過時,車輛應當開至停車線以外的地方,并無停車線的,福蘭縣在距鋼軌5m以外,不得彎道搶行。行速速度應當按JT618-2004的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十、各種車輛的裝載量不應當少于額定負荷。車輛電控時,應當防止忽然再生制動和急剎車。駕駛員離車時,應當粘住手閘、阻斷電路、關好車門,車輛不應當停靠在縱坡大于5%的路段。

十一、運輸危險品的車輛必須合理采用GPS衛星定位系統,例如突遇重大事故及時報警,努力做到GPS安全有效率、可信。

十二、運輸民用滅火器材的車輛空車或收車前要將車廂清掃整潔,棄置的藥粉、藥渣貝阿爾恩縣至選定地點,定期展開封存。

十三瓦斯超載分析處置制度瓦斯超載分析處置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礦井瓦斯管理,提升全礦干部職工“瓦斯超載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識,杜絕瓦斯超載事故,同時實現礦井安全生產。融合我礦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瓦斯管理職責分割

1、生產技術科對礦井隊、煤巷隊的瓦斯管理工作正數監管責任,應當強化頂板管理,對因冒頂導致的瓦斯超載事故負責管理。

2、防突科對扣探隊的瓦斯管理工作正數監管責任,對因消突不妥當或打鉆噴孔導致的瓦斯超載事故負責管理。

3、通風科對通風隊的瓦斯管理工作正數監管責任,對因通風系統、監控系統管理疏于導致的瓦斯超載、訛報警負責管理。

4、機電科對礦井主要通風機可信運轉及局部通風機的供電可信正數監管責任。

5、地測科對水文地質地質資料分析、預測預報正數管理責任,對因地質資料錯誤、舊空區突水、訛揭秘煤層等導致的瓦斯超載事故負責管理。

6、安監科、瓦檢大隊對因措施全面落實不妥當、現場監管不力導致的瓦斯超載事故負責管理。

7、調度中心對礦井工作面擺煤及平地煤倉裝車期間的瓦斯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杜絕因放煤分散或煤倉裝車速度較慢導致瓦斯超載事故。

8、各生產區隊對本隊的瓦斯管理工作正數全部責任。

二、瓦斯管理

1、強化頂板管理,冶煉工作面不得發生覷幫忙空頂,嚴格執行先護頂后放炮制度;所有冶煉工作面必須按設計展開動壓灌水,掌控不好備注水量,杜絕施工期間因工程質量管理不妥當導致瓦斯超載。

2、強化回采工作面老塘管理,擋門嚴嚴實實,擺煤后必須及時閉合幫忙或踢擋風簾,增加老塘躥風;

3、礦井工作面必須嚴格控制擺煤速度,嚴禁分散擺煤,避免因放煤分散導致瓦斯超載。

4、冶煉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搬運必須穩固,放炮移動甲烷傳感器時,由冶煉區隊班組長負責管理移動,必須躲避水坑、頂板淋水等地點,同時強化對監測電纜的維護工作。

5、強化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須實行攤制抽放或踢擋風簾等措施,避免局部瓦斯蓄積。

6、注重危險冶煉工作面必須嚴苛全面落實“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抽放鉆孔及釋放出來鉆孔嚴苛按設計施工,防止因防突措施全面落實不妥當導致瓦斯超載事故。

7、各冶煉工作面由通風部門負責管理按照《冶煉工作面作業規程》建議加派配夠風量,確保在非生產情況下冶煉工作面及回去風流瓦斯濃度在0.3%以下,杜絕因風量嚴重不足導致瓦斯蓄積、超載事故。

8、強化局部通風風筒管理,通風工在盾構工作面摸出營筒時必須嚴苛按操作規程展開,杜絕因操作方式不當導致的瓦斯瞬間超載事故。

9、強化局部通風供電管理,盾構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同時實現“三專兩槍機”和“雙三專”供電。通風、機電部門強化對局部通風設備、線路檢查,以確保局部通風機運轉平衡,杜絕因電氣設備故障停風導致瓦斯超載事故。

10、規范井下管路刷漆防腐的管理,井下同一地點管路刷漆每班嚴禁少于150m,不得在瓦斯、一氧化碳傳感器附近10m內刷漆,防止油漆溶解導致瓦斯或一氧化碳傳感器訛報警。

11、井下打鉆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打鉆操作方式規范,碰到頂上扣、纏扣等異常現象時,應當減少躲進速度或暫停施工,避免因操作方式不當導致瓦斯噴孔、超載事故。

12、嚴苛各冶煉工作面瓦斯傳感器的管理,除監測電工加裝監控設備和冶煉放炮期間班組長按規定移動瓦斯傳感器外,不得他人擅自移動瓦斯傳感器。

13、各煤巷盾構工作面必須進一步規范施工工藝管理,踢(揭)篦子、過水力沖孔(聚能滅火)區必須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瓦檢員監督檢查,防止頂上煤墜落或違章施工引起瓦斯超載事故。

三、瓦斯預警機制

1、井下各冶煉地點瓦斯達至以下條件時預警:⑴巖巷盾構面瓦斯濃度達至0.3%時;⑵煤巷盾構面瓦斯濃度達至0.45%時;⑶入風流瓦斯濃度達至0.2%時;⑷同一地點瓦斯傳感器示值變化幅度少于0.3%時。

2、當冶煉工作面瓦斯濃度達至預警值0.45%時,值守通風調度員必須立即查明現場情況,并向通風科長、總工程師、系統礦長匯報。

3、當濃度達至0.5%時,由通風科非政府有關科隊舉行分析可以,搜尋原因,制訂出來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4、當冶煉工作面瓦斯濃度達至0.7%以上時,由通風科非政府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實行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并追責有關區隊責任。

5、當改采、鑿工作面瓦斯濃度達至1%時,由礦總工程師非政府舉行分析可以,搜尋事故原因,并按照礦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并報集團公司安監局、通風管理部備案。

四、事故分析

1、瓦斯事故分析重點必須從冶煉布置、通風系統、監測系統、供電系統、防突(四標一規一細則)規定和技術標準繼續執行、規程措施繼續執行、局部通風、生產非政府、頂板管理、評價監控和安全監督檢查等方面搜尋原因,根據事故性質和原因對有關人員展開責任追責。

2、瓦斯超載分析可以有關科(隊)的主要領導必須按時出席,否則對科(隊)負責人罰款100元。

3、瓦斯濃度達至0.7%以上(含0.7%)時,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當瓦斯濃度達至1%時,按照《鑫盛煤礦2011年安全工作意見》有關規定行政處罰。

4、對瓦斯超載事故產生的罰款,監管科室分擔事故罰款總額的20%;科長、副科長各分擔本科室罰款總額的20%;隊長、支書分擔本隊罰款總額的20%,區隊常務副隊長分擔本隊罰款總額的15%。

5、瓦斯預防工作按季度展開考核,凡季度內順利完成“一通三嚴防”奮斗目標的,按照《鑫盛煤礦瓦斯預防工作考核辦法》對有關人員展開獎勵。田壩煤礦調度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田壩煤礦調度室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按照調度室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負責管理和策劃調度室工作,定期舉行調度討論會。

2、監督調度員履行職責調度職責,監督調度室內有關記錄的完備、真實,并對其負責管理。

3、隨時掌控生產的變化情況,做好綜合均衡,及時協同部門之間、環節之間的問題,同時實現安全生產。

4、嚴苛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調度安全生產,對威脅安全生產的關鍵性問題,有權下調度命令,并嚴格執行有關部門積極主動采取措施。意外出現事故,必須積極主動非政府并幫助領導統一指揮搶救工作。

5、非政府調度員每周一次下井,掌控生產安全情況,對辨認出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積極主動采取措施展開處置。

6、按時順利完成領導信訪部門的臨時任務。安全調度值守制度(2021編制工作)一、安監處值班人員嚴苛輪流值守,有事必須提早一天告假,嚴禁空班。

二、值班人員必須秉持24小時值守制度,例如特定情況須要暫時返回時,必須向本部門負責人表明何人。

三、值班人員必須及時介紹、掌控當天全礦安全動態,對關鍵性隱患必須及時嚴格執行隱患單位全面落實自查,并及時向副處長匯報。

四、值班人員負責管理舉行小班安監人員班前會,布置任務及表達礦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命令、文件、會議精神。

五、值班人員必須深入細致檢查當天填上卡質量,并搞好領導干部及各級管理人員的下井考勤工作,深入細致核對當天安全信息運轉表中(一式二份)。

六、值班人員必須深入細致搞好值守記錄,早7:00交接班并將一天的安全情況向副處長展開詳細匯報。陜西煤炭建設公司機電管理制度編訂陜西煤炭建設公司機電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投資效益,同時實現機電運輸設備經濟安全可靠運轉,推動煤炭生產持續平衡的發展,融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就是:秉持科技進步,強化科學管理,積極主動推展和應用領域新技術、新工藝,大力推進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變,不斷提高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范圍就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訂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設備較完整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煤礦加裝工程質量檢驗測評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于公司所屬生產礦井、新建礦井(其它單位參考繼續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必須按照本制度,制訂出來適當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成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管理機構,推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搭載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訂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系列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就是:

1、貫徹落實、繼續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定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監督實行。

2、負責管理全系列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展開指導、監督、檢查和協同服務。

3、負責管理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展和應用領域工作。

4、負責管理非政府修改和審核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關鍵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管理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匯總及呈報工作。

6、參予全系列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予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予關鍵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修和事故查案工作。

8、參予全系列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展開檢查,舉行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訂貨、采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掌控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設立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管理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繼續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命令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管理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管理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掌控主要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嚴格執行有關單位采取措施,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3、參予核定礦井災害防治與處置計劃;非政府核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非政府基本建設單位機電設備的添置、改建、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并監督、檢查、實行。審查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非政府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加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核或審查呈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辨認出機電運輸方面存有的技術問題,明確提出、全面落實解決方案。非政府舉行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基本建設實行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升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管理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升生產效煤礦木工房管理制度煤礦木工房管理制度

1、創建安全操作規程,健全消防設施,嚴禁違章作業和損毀消防設施。

2、按時順利完成加工任務,并經常維持木楔,撐桿等小件足量供應。

3、風門木板按照設計圖紙加工,加工完后必須裝配調試。

4、場內干凈、文明,同時實現“六并無”:無散堆亂墩、并無樹皮鋸末、無洼坑積水、并無磚頭瓦塊、并無雜草、并無污物;

5、院內消防設施、器材,例如消防水池、消防泵(消防泵電源設立專線),必須確保消防用水、消防栓、水帶等齊備較完整,每月至少檢查一次,保證較完整,并存有記錄,消防道路通暢;嚴禁煙火,院內嚴禁發生煙頭,火具等危險品。

6、加工車間內,物資裝箱整齊,工具材料進箱、開賣。

石壕煤礦審計工作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1、負責管理本部門日常工作的管理。

2、負責管理本科室月度工作任務制訂。

3、出席有關會議,介紹掌控安全生產信息及安全生產狀況。

4、根據企業的各項經營管理目標,制定與內部審計工作有關的規章、制度,并負責管理監督全面落實制度的繼續執行情況。

5、制定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并負責管理有關審計工作的繼續執行與全面落實。

6、負責管理與集團公司審計處的溝通交流與協同工作,并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審計處的命令及工作精心安排。

7、根據礦領導的命令或精心安排,率領科室人員順利完成有關的審計工作。

8、嚴格執行并指導科室人員順利完成內部審計工作,并對工作順利完成情況展開測評及獎懲。

9、定期自學財務審計工作及與企業經營管理有關的業務知識,不斷提升自身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定期出席帶班區隊的安全活動可以,并對區隊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情況展開督促檢查。加益煤礦運輸工安全生產責任制加益煤礦運輸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運輸工對自己所在崗位安全負責管理,在當值安全員的輕易領導下,負責管理平巷運輸工作。

2、運輸工必須嚴格遵守礦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苛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運輸工操作規程》等展開作業。

3、平巷手推車時一人一次只準發推一部礦車,礦車間距嚴禁高于30m。

4、在下坡時,不得點亮車和蹬車,必須用手抱住礦車掌控車速;礦車停在時,應用領域木楔將礦車顛很緊顛訾,避免礦車自動大幅下滑。

5、不得在坡度小7%的巷道中人力手推車。

6、井下出現事故時,積極主動按《災害防治和處置》規定展開救援。

7、由于自己工作瀆職和違章作業,導致設備損毀和人身危害,按照有關規定追責運輸工責任。智能化煤礦公司領導值班下井制度根據上級關于煤礦領導下井值班文件建議,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真正努力做到關口后移,戰略重點上移,不懈努力構筑礦井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融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公司領導值班下井制度。

一、領導值班范圍及主體責任

公司班子成員、副總工程師,公司繼續執行董事(黨委書記)對全面落實領導值班下井制度全面負責管理。

二、領導值班下井規定

1、月度下井值班黨政主要領導不少于5個,其他班子成員不少于8個,生產口副總工程師不少于6個。

2、月度下井黨政主要領導不少于9個,分管安全生產副職不少于17個,總工程師不少于15個,其他班子成員不少于10個,生產口副總工程師不少于15個。

3、值班領導根據《領導值班下井安排表》下井值班;值班領導例如突遇特定情況無法下井值班時,可以自行對調,不得空班;值班下井時間嚴禁高于8小時,具體內容為早班下井時間不晚于8點,上井時間不早于16點,中班下井時間不晚于16點,上井時間不早于24點,夜班下井時間不晚于24點,上井時間不早于次日8點;值班領導必須與職工同上同下。

5、值班領導在下井前在井口信息中心舉行小班前會,核對《領導值班下井小班前會記錄本》;值班領導在井下調度站交接班,核對《領導值班下井交接班記錄本》、《領導值班下井備案信息卡》,交班人員必須將當值安全狀況、值班地點、存有問題及原因、須要特別注意的事項等內容向接班人員交代確切;值班領導上井后必須核對《領導值班下井記錄本》、《礦井單位安全生產情況記錄厚》。

三、下井值班工作職責

1、值班人員就是當值井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策劃舉行當值小班前會,對安全重點、關鍵性風險管控、關鍵性隱患環境治理等展開重點精心安排,并搞好記錄。

3、值班時重點對瓦斯排放量、冶煉工作面加裝撤走、過斷層、盾構上開門口、全線貫通、嶄新設備采用等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巡查;及時非政府消解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阻止違章行為,不得違章統一指揮,不得超能力、超強度、遜于定員非政府生產。

4、碰到險情時,有權立即下發停工廢人命令,非政府阿爾熱萊加佐斯縣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走至安全地點。

5、下井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深入細致核對下井時間、地點、經過路線、辨認出的風險隱患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展開備案;對輕微問題及違規違章行為明確提出自查處理意見。

6、值班人員上井后,必須及時將《領導值班下井備案信息卡》繳井口信息中心檔案;值班人員揭發的問題必須展開蓋章自查復查展開閉環管理。

7、領導值班下井的資料(包含電子文檔),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8、督查作業現場的其它安全管理問題。

四、行政處罰規定

按照《煤礦領導值班下井及安全監察檢查規定》展開行政處罰。神堂煤業電教室管理制度神堂煤業電教室管理制度

1、電教室就是專用教學設施,由專業人員對電教室展開全面管理。

2、電教室的各項工作都必須以有助于教學為原則,對所有設備推行定置管理放置整齊。

3、采用電教室原則上應當按《安培中心現場教學安排表》展開,臨時采用時需提早向分管員提出申請,由培訓中心統一安排,抱持“實驗通知單”向管理人員聯系采用。

4、非電教工作人員須要采用電教設備、儀器時,必須經分管領導核準,并辦理有關相關手續方可采用,并嚴格執行其在規定時間內交還,例如存有遺失或損毀及時呈報主管領導處。

5、未經容許,毫無關系人員嚴禁隨意步入電教室。電教室內嚴禁吸煙、不得展開娛樂活動。未經容許嚴禁擅自控制器,停下電器設備。

6、學校(學員)由理論教室率領步入電教室,按建議就坐,課程完結后,必須存有秩序的返回電教室。

7、電教人員還搞好以下工作:

①強化責任心,辨認出各種隱患、問題及時呈報處置,實行必要措施,確保電教設備處在較好狀態,充份搞好課前準備工作工作,確保教學任務全面落實。

②定期檢查人體經常跌破的導線,插頭、插座與否保持良好的絕緣性能夠、避免人體窒息。

③課前應當提早15分鐘對設備、儀器展開預演。

④運轉中要特別注意設備的溫度和異常聲響,辨認出異常現象及時關機。

⑤對每次教學展開深入細致備案,并記錄設備、儀器采用情況。

⑥定時打掃室內環境,維持室內整齊清潔。煤礦井下材料廢舊管理制度煤礦井下材料廢舊管理制度

為強化井下材料的廢舊管理,增加材料浪費,降低生產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1、凡由礦負責管理投入使用的材料,各施工隊必須深入細致愛惜和強化管理,嚴禁出現遺失和人為毀壞,導致材料浪費。

2、對由礦負責管理資金投入的材料,推行每月清點制度,以考核各隊采用管理情況,凡出現遺失和人為損毀的,一律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新增材料損失總額20~50%的罰款。

3、每一工程(不含零星工程)完結后,必須深入細致清掃并運往資金投入材料,不得棄置的現場,導致材料損失,并同時影響文明生產。凡檢查辨認出未對余下材料展開廢舊的,責令立即廢舊,否則,按損失材料費提清運人工費合計,對采用區隊展開扣除。

4、對回收金屬材料和檢修更改下來的坑木,一律推行廢舊利用,不得棄置井下或被私掏出礦。否則,一律按材料價值的兩倍展開罰款。其中,金屬材料的投入量與廢舊量考核,由材料供應科負責管理全面落實;電纜鉤、風水管及的投入量與廢舊量,由機電科負責管理考核;風筒、壓風打火裝置、安全管理牌板的投入量與廢舊量,由安全科負責管理考核;例如責任科室未深入細致展開考核的,嚴苛追責瀆職責任。煤礦電氣試驗管理規定煤礦電氣試驗管理規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對電力設備展開恰當的試驗,就是確保播發、可供、用電設備的加裝質量和安全,經濟,可信運轉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電力試驗例如人體健康檢查,能夠對設備瑕疵能夠提早預警和防治,集團公司應當設立電氣試驗室,各礦(廠)應當在機電科(保運區)內成立電氣試驗室,由科副科長或分管電氣工程師兼理,試驗人員嚴禁多于兩人,具備一定的理論和課堂教學能力,并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

第一百二十五條電氣試驗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DL/T596-1996《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DL/T976-2005《帶電作業工具、裝置和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GB/T50150-2006《電氣裝置加裝工程電氣設備更替試驗標準》。

第一百二十六條機電處電氣試驗室負責管理本系統35kV電氣設備試驗工作,以及部分并無試驗能力的6~10kV單位委托的電氣試驗項目;各廠、礦電氣試驗組負責管理本單位6kV及以下電氣試驗工作。

第一百二十七條35kV系統的電氣試驗工作,必須按照機電處批準后并印發的或電子郵件電文的試驗計劃積極開展,試驗前要制訂切實可行的電氣試驗安全技術措施,經批準后嚴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八條對嶄新加裝的電氣設備,必須按試驗規范展開試驗,并出示詳盡的試驗報告,交予被試單位。

第一百二十九條每年三月上旬前順利完成對嚴防雷電設施、接地裝置展開的預防性試驗,每年六月底前順利完成變壓器、斷路器、高壓電機,電力電纜、繼電保護裝置等電氣設備的預防性試驗;電氣設備采用的絕緣油,按照規程建議展開定期試驗,保證其各項指標符合要求。

第一百三十條繼電保護的試驗和周期應當嚴苛按照機電處的有關規定繼續執行,繼電保護定值修正應當經主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出示,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修改。

第一百三十一條井下電氣設備試驗,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以及機電處的有關規定,制訂適當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三十二條必須強化電氣試驗工作的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主要電氣設備歷年來試驗資料和檔案,掌控設備性能變化的趨勢并展開分析,不斷提升電氣試驗技術水平;

第一百三十三條各項電氣試驗均應當做好詳盡的試驗記錄,試驗報告必須在試驗順利完成后十日內出示。

第一百三十四條電氣試驗安全管理規定

1、按試驗周期事先與被試單位展開聯系,確認試驗時間,試驗內容,精心安排試驗人員檢查及準備工作試驗設備。

2、提早抵達工作現場,由試驗負責人核對工作票,并由被試單位領導或主管技術領導審核核發工作票,由變電工核對倒閘操作方式票,經該單位審核后展開倒閘操作方式。

3、由被試單位檢修人員(通常不少于2人)對被試設備展開驗電、振動、踢封線,然后對被試設備展開電氣聯線中止或斷裂,并裝設停水牌或檢修牌。

4、由試驗人員檢查被試設備與否中止或斷裂,重點檢查所用變壓器、電壓互感器二次與否存有反華供電的可能將,反供電可能將抵達的邊線,安全間距的大小,并再次展開驗電、振動。交流和直流試驗安全間距:50KV以下1.2m,100KV以下1.5m。

5、按試驗項目展開試驗接線(一人接線,一人檢查)經檢查有誤后,再聯結被試設備。

6、按試驗步驟展開試驗,一人操作方式,一人改線,一人監護,并及時記錄,試驗順利完成后展開充份振動,然后中止試驗接線。

7、經試驗中辨認出的設備瑕疵及故障及時與主管領導展開匯報,呈報處置辦法,例如沒主管領導的命令嚴禁展開下一個項目的試驗。

8、對試驗中辨認出的關鍵性故障及瑕疵由主管領導及時匯報給被試單位并書面明確提出整改意見。

9、試驗順利完成后,及時撤去試驗接線及臨時短路線,清掃現場,并由試驗負責人向被試單位負責人現場匯報試驗情況,并提出申請恢復正常供電,及時撤走現場。由被試單位負責人檢查現場,證實有誤后展開恢復正常供電的工作。

10、試驗過程中注意力必須分散,分工明晰,積極開展聯保政企工作。

第一百三十五條各礦必須按預防性試驗(6~10kv)規范、新品更替試驗(6~10kv)規范、新品更煤炭質量獎罰辦法煤炭質量獎罰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煤炭質量就是同意煤炭產品價格的根本原因,輕易關系到我礦乃至整個煤礦的銷售收入和經濟效益。

為了提升煤炭質量,調動職工提質脫貧致富的積極性,根據公司“獎金分配實施辦法”的原則,特制訂本辦法。

二、獎罰和考核

一、在采墾至煤場出來煤過程中,施工隊機械出來煤時必須遵從以下建議:

1、在出來3號煤上層煤時,必須先清掃煤頂板,先用鏟車(鏟頭必須就是平板鏟頭)清掃煤頂板上層柔軟矸石層,再用平板鏟車先清掃煤頂板上層遺留雜質。若辨認出煤頂板未清掃整潔就出來煤者,罰款1000——10000元。

2、之后出來上層煤過程中,施工隊必須派遣工隊中存有經驗、資質淺的挖機司機出來煤,出來上層煤時挖出機應站在煤頂板上層,翻斗車也東站在煤頂板上層,防止翻斗車跑下面以致奔跑時影響3號煤下層不好煤。若辨認出未翻斗車跑下層,罰款1000——5000元。

3、配牌上層煤應立即用平鏟頭鏟車清掃遺留至下層的上層煤碎塊,清掃完后一并和3號煤運出來。若辨認出車輛在下層煤奔跑罰款1000——5000元。

4、在出來3號煤下層不好煤時,挖機司機必須特別注意Toothed煤底板時撤離5cm左右,防止把底板的矸石一并李永貞煤中。例如存有辨認出煤中發生矸石罰款1000元,例如矸石顯著過多少于5%,罰款5000元——20000元。

5、在出煤過程中指揮部派出專職看護工隊出來煤人員,工隊應當遵從管理人員,若辨認出工隊中哪組與機械出來煤不整潔或者存有隱患,應立即阻止,若不遵從管理人員者,罰款1000元。

6、管理員例如辨認出工隊出來煤過程中存有不恰當犯罪行為,有權責令工隊暫停出來煤作業,并及時呈報項目部。

7、在出煤過程中煤場管理人員也必須負責管理煤質,若辨認出煤中存有矸石或不整潔,立即呈報指揮部。

8、工隊扎運煤時,翻斗車應裝至平斗及停在,以免避免在去往煤場道路中煤墜落,例如辨認出翻斗車裝運煤過多,罰款1000元。煤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煤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關于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意》,同時實現杜絕特大事故,遏止重大事故,增加通常事故的目標,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創建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機制的意見》,構筑特種設備動態監督管理體系,創建安全監察長效機制,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非政府機構:

1,副組長;存有機電副礦長出任,就是該機構的第一責任人。

2,副組長;存有機電科長出任,主掌日常工作。

3,成員;機電科副科長,機一隊長,書記,電氣焊工,特種設備管理員共同組成,工作任務;恰當采用設備的日常管理。

三、管理內容:

我礦的特種設備主要存有:氣瓶、壓力容器(不含壓力管道)。

氣瓶管理規定

(一)氣瓶管理的主要內容

1、管理單位負責管理所劃歸范圍氧氣瓶、乙炔瓶的管理;

2、負責管理氧氣、乙炔及附件的審核;

3、負責管理氣瓶的建帳、建卡工作;

4、負責管理氣瓶的動態管理,努力做到帳、卡、牌板與實物四吻合;

5、有權對因使用不當或損毀氧氣、乙炔瓶及附屬裝置的單位或個人明確提出處理意見;

6、策劃出席氧氣、乙炔瓶的更替、環評工作;

(二)氣瓶管理要點

1、各單位必須憑《施工措施》指派專人領有用管理。

2、用后必須及時上繳,任何單位或個人嚴禁儲存(機修廠、綜采車間、機一隊除外)。

3、氧氣、乙炔嚴禁同車運輸,并且運輸距離嚴禁大于5米。

4、運輸過程中必須存有專人跟車,不得震動,沖擊。

5、采用時必須用專用工具關上,不得用扳手或其他工具替代。

6、氣割工必須抱持有效證件上崗,證件過期、無牌嚴禁上崗作業。

7、井下不得氣割,特別就是井下低沼區,自行氣割時,必須經過嚴苛的審核。

8、自行井下氣割時,氧氣瓶應當放到風流的上方,且置放穩定,必須避免碎裂或翻轉。

9、井下和井口房內嚴禁專門從事氣割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的進風巷和井口房內展開氣割工作,每次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選定專人在現場監督;

(2)工作地點前后兩端各10米的井巷范圍內,應當就是蕨科瓶材料掘進,并理應供水管路,存有專人負責管理灑水。并應當至少配有2個滅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彎曲巷道內展開氣割工作時,必須

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蕨科瓶材料設施發送火星;

(4)、工作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嚴禁少于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掘進背板后并無瓦斯堆積時,方可展開作業。

(5)、工作完后,工作地點應當再次用水噴藥,并理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辨認出異狀,必須立即處置。

(6)、在煤與瓦斯注重危險的礦井中展開氣割作業時,必須暫停危險區內的一切工作。

(7)、煤層中未使用磚碹或噴漿半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的送風大巷中,嚴禁利用氧氣、乙炔展開氣割作業。

10、并作場地必須通風較好,并無易燃、易爆物品。各類氣瓶必須距氨氣10米以上,氧氣瓶距乙炔瓶5米以上。

11、在重點防雷、安全檢查區展開氣割作業時,必須辦理用火審核單,并制訂防雷、安全檢查措施。

12、在氣割上裝過易燃、易爆Fanjeaux或情況不明物品的容器時,必須事先清掃。

13、步入設備內部或容器內部展開氣割時,必須在證實并無易燃、易爆氣體或物品后,實行安全措施,方可作業。

14、各種氣瓶連接處、膠管接頭、減壓器等不得滲入油脂。

15、措施中必須載明工作時間、地點以及負責人、監督人、專門噴水人、氣割工姓名等。

16、作業前,必須存有負責人、監督人、安檢員、瓦檢員檢查現場。確保安全、瓦斯不超載的情況下方可展開作業。

17、在井筒和彎曲巷道內展開氣割工作時,氧氣拎、乙炔拎必須整齊的擺在氣割處的上方。

18、氣割作業過程中安檢員、瓦檢員必須每半小時向調度室匯報一次現場的安全、瓦斯及作業情況。

19、氣割工必須穿防護眼鏡、手套等防水用具。

20、氣瓶和電焊在同一個工作地點時,氣瓶下方必須用絕緣物墊起,以免氣瓶磁鐵;

21、例如存有違背以上規定者將給責任人以5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轉交司法機關處置;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管理

1、管理單位負責管理所劃歸范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

2、負責管理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建帳、建卡工作;

3、負責管理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動態管理,努力做到帳、卡、牌板與實物四吻合;

4、有權對因使用不當或損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附屬裝置的單位或個人明確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管理壓力容器及管網的設計、求函數、加裝、指導、試運營工作;

6、策劃出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更替、環評工作;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管理要點:

1、風包在地面應當設于室外陰涼通風處,在井下應當設于空氣簡潔的地方。

2、風包內的空氣溫度必須大于120℃,并裝有北基宜保護裝置,在北基宜時可以自動阻斷電源和報警;

3、壓力容器上必須加裝安全閥。加裝前,必須對安全閥展開校驗,合格后方可以采用。以后每年必須由有檢驗資格的檢驗單位展開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以采用;

4、后冷卻器至少每半年沖洗一次水垢,必須確保水溫度嚴禁少于40℃。

5、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必須展開防腐處置;辨認出防腐層開裂時應及時復原;

6、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必須裝有安全閥和壓力表;安全閥和壓力調節器必須動作可信,安全閥動作壓力嚴禁少于額定壓力的1.1倍;

7、在風包的出口管路上必須安裝釋壓閥,釋壓閥的口徑嚴禁大于出來風管的直徑,釋放出來壓力應屬空氣壓縮機最低工作壓力的1.25~1.4倍;

8、壓力表的加裝、校驗、保護應當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規定;

9、壓力表加裝前要展開校驗,并在刻度盤上劃出紅線命令出來正常工作壓力。壓力表加裝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驗1次。校驗后應當封印;

10、壓力表應當根據工作壓力采用。表殼量程應屬工作壓力的1.5~3倍,最出色采用2倍;

11、壓力表不容與管路輕易相連接,理應存有水管;

12、壓力表發生指針不顫抖,無法登位、表殼模糊不清、或其它瑕疵時必須及時更改;

13、安全閥應當圓外加裝,并盡可能上裝在容器的最低邊線;

14、必須秉持誰采用、誰保護、誰管理的原則;包機人、保護人、監督人明晰;

15、壓力管道必須定期專人巡回檢查,辨認出走、冒著、幾滴、鑿現象及時處理;

16、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必須編碼、轉讓管理;

17、必須及時測量、排序管網末端壓力,辨認出高于需以壓力時必須及時調整,采取措施改良;

四、獎懲:

1、特種設備工種,必須二百一十三資質部門培訓合格,抱持特種設備操作方式證件上崗,否則,罰款50元,記三違1次,甩責任單位考核分后3分后/次每。

2、氣割工必須穿防護眼鏡、手套等防水用具。否則,罰款100元,記三違1次。

3、嚴苛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井下和井口房內嚴禁專門從事氣割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的進風巷和井口房內展開氣割工作,每次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如果并無措施施工,罰責任單位200元/次每,個人記三違1次,并甩責任單位考核分后3分后。如果,檢查合乎規程規定建議,將責任單位3分后。井下配電室設備定期檢查制度井下配電室設備定期檢查制度

一、在停工檢修時,對高低壓設備必須全面檢查、清掃、套管各部件更改不合格部位。二、移動變電站的高壓兩端接線柱每周檢查、套管一次。三、高低壓設備每周展開一次外觀檢查和保護。四、電纜絕緣狀況每季度檢查一次,電纜外部和裝設情況每周檢查一次。五、搞好檢查、檢修記錄。榆家梁煤礦礦井爆胎發怒預測預報制度榆家梁煤礦礦井爆胎發怒預測預報制度

第一條

按照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的有關規定,展開對采空區、礦井工作面及春早巷,盾構工作面,及其它可能將出現爆胎火災的地點展開預測預報。

第二條

爆胎發怒的預測預報檢查內容存有:CH4%、O2%、CO2%、CO%、水溫0C、風量。

第三條

檢測周期為每周一次。

第四條

創建爆胎發怒火災預測預報檢查記錄。

第五條

搭載專職人員對火災展開預測預報。

第六條

存有專人對爆胎發怒記錄定期檢查。存有異常變化時,立即收到預報,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管理采取措施展開處置。馬龍煤礦供水救人系統管理制度馬龍煤礦供水救人系統管理制度

礦短:晏浩

編成制:朱家輝

基本建設單位:文興鄉馬龍煤礦

基本建設日期:二〇一二年

煤礦井下供水救人系統

供水救人系統事故應急預案

為了進一步提高煤礦事故嚴防意識,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并使礦井突遇供水救人系統事故時防止出現紛亂,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影響程度,提升調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處置災害事故的應變能力,特制訂本預案。

1、設立事故應急救援統一指揮領導小組

總指揮:礦長(礦長未到場時,值守領導負責管理統一指揮)

2、副總握:機電副礦長、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副礦長

成員:調度主任、安監科長、地面負責人,各冶煉機運隊隊長和老爹人員。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對井上、井下出現供水救人系統故障時,必須在較短時間內恢復正常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職責。

1、負責管理事故應急救援的管理和非政府。

2、負責管理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科學知識培訓。

3、負責管理事故應急救援人、財物的非政府和調配。

4、負責管理物資的管理。

四、程序

1、調度值班員收到出現故障時,由領導小組、副指揮短(機電副礦長),查明其原因,做出正常的推論,制訂解決方案。

2、凡被通告的單位和人員都應當做好一切恢復正常供水救人系統的人力、物力的準備工作工作,請旨精心安排。

3、調度員隨時向總指揮匯報處置的進展情況。

4、供水救人系統維修工必須順從調度統一指揮。

5、事故處理完畢后,各冶煉機運隊積極主動非政府人員恢復正常生產。

保護人員崗位責任制

1、在礦長和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及礦有關規章制度。

2、負責管理加裝、廢舊、修理給排水、壓風等系統的管路,并使其正常運轉,按規定搞好各種施工記錄。

3、負責管理檢查各系統管路,防止走、冒著、幾滴、鑿、堵塞現象出現。

4、幫助其它與管道問題有關的工作,積極主動提升工作效率。

5、按規定負責管理縣丞的地點、部位,并搞好記錄。

6、順利完成預防性修理工作和節能環保工作。

7、展開日常檢驗各類水管、泵房和設備間,且保與清潔衛生。

8、隨時順利完成領導信訪部門的其他工作任務。

供水救人系統設備、設施的管理制度

一、系統應當合乎本標準的規定,合乎《煤礦安全規程》、AQ1020-2006等標準的有關規定,系統中的設備應當合乎有關標準及各自企業產品標準的規定。

1、自造件經檢驗合格、外協件、自制件具備合格證或經檢驗合格方可用作加裝。

2、裝置的水管、三通及閥門及儀表等設備的材料應當合乎GB.3836等有關規定。

3、裝置的水管、三通及閥門及儀表等設備的耐壓材料不大于工作壓力1.5倍。

4、裝置零、部件的相連接應當穩固、可信。

5、裝置的操作方式應當直觀、便捷、可信。

6、裝置的外表面涂抹、鍍層應當光滑、穩固。

7、裝置應當具備預熱、過濾器、三通閥門等功能。

8、飲用水質用應當合乎CJ94-2005的規定。

9、供水水源應當須要至少2判處保證在災變情況下正常供水。

10、供水救人。供水應當維持24小時存有水。

11、避災人員在采用裝置時,應當確保閥門控制器有效率、流水通暢。

二、系統共同組成

系統通常由潔凈水源、供水管網、三通、閥門、過濾器裝置及監測供水管網系統的等其他必要設備共同組成。

三、主要功能

1系統應當具備基本的防塵供水功能;

2系統應當具備供水水源優化調度功能;

3系統應當具備在各冶煉作業地點、主要硐室等人員分散地點在災變期間能同時實現應急供水功能;

4系統應當具備過濾器水源功能。(具體內容表明:防塵供水管道與拓展飲用水管道貫通處或在供水終端處減少過濾器裝置,以達至正常飲用水建議)

5系統宜具備管網異常報警功能;(水壓異常、流量異常)

6系統宜具備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網壓力、及流量等監測功能;

7系統宜維護水管管網功能,以避免災變毀壞。

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圖紙、技術資料在采用過程中,努力做到真實、精確,同時努力做到統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一、必須存有專人看管圖紙、技術資料,每月展開一次檔案清掃工作,圖紙資料分類明晰,搜尋便利。

二、系統(設備)布置圖、飲水點圖、系統布置電子圖等每季必須展開一次繪制,每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修正補足,保證圖紙的真實性、準確性。

三、日常各種記錄在每月月底展開及時分類檔案銷毀,以供查詢,留存時間嚴禁多于一年。每突遇調整系統布置時,應當及時修正補足設備臺帳。

四、本單位其他科室人員采用圖紙、技術資料都必須出示借條,并嚴苛搞好記錄。

五、對無保留價值的圖紙、技術資料整理列舉目錄,需報礦長及總工程師審查,展開封存并清帳。

供水救人系統值輪流班制度

一、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展開,礦領導、生安科隊及有關科隊管理人員必須每天有人值守,推行值守領導24小時責任制。

二、井下修理值班人員必須繼續執行24小時輪流值守,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系統安全隱患,保證系統的完好性。

三、領導干部、修理人員值守必須存有值守記錄,對臺鐵高雄回去的問題必須存有更替。

四、領導必須蒞臨生產現場,檢查生產中存有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并現場全面落實修理人員嚴格執行自查,對一時無法處置的問題必須全面落實人員,限量時間自查。

五、調度室負責管理領導干部的監督,對違背有關規定的人和事有權展開處置。

供水救人系統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1、供水救人系統設備,定期送來有關部門或檢測中心檢修,并由下架人員搞好有關記錄。

2、強化供水救人系統設備日常檢查工作,對問題或隱患,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并搞好系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3、做好潔凈水源、供水管網、三通、閥門、過濾器裝置及監測供水管網系統設備維護保養及管理工作。

4、供水管網的延展和保護,三通、閥門、過濾器裝置等由機電科負責管理保護檢修;及時更改易損零部件和部分設施設備。

供水救人系統故障報告制度

供水救人系統修理人員必須推行24小時不間斷監管,當煤礦的供水救人系統系統出現故障時,應當按以下規定繼續執行。

一、當煤礦的供水救人系統出現故障時,能夠現場處置的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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