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民法的基本制度與原理二〇一五年十二月民法上的基本制度:一、權利主體與客體二、債法上的合同三、占有與所有權四、抽象原則與作為其平衡的不當得利制度五、侵權行為
2第一章民法的起源案例一:指導案例17號原告訴稱:2007年2月28日我自被告處購買雪佛蘭景程汽車一臺,在雙方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中約定我所購買的車輛為新車。合同簽訂后,我共向被告支付車價款、購置稅、服務費及保險費156960元,被告亦將車輛交付予我。同日,我在車輛管理部門辦理了機動車登記手續,車牌號為京KF2872。2007年5月11日,我的朋友發現該車有維修過的痕跡,我對此將信將疑。2007年5月13日我到被告處對該車進行首次保養時,發現了該車曾在2007年1月17日的維修記錄,維修結帳時間為2007年2月13日。現我認為被告作為車輛的銷售者,在與我訂立汽車銷售合同時故意隱瞞該車存在的瑕疵,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欺詐。經我與被告多次協商未果,現訴至法院,請求撤銷雙方于2007年2月28日簽訂的《汽車銷售合同》,被告返還車價款138000元、車輛購置附加稅款12400元、保險費6060元及服務費500元,加倍賠償我經濟損失156960并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被告辯稱:首先,我公司銷售給原告的車輛并非已經銷售或使用過的舊車,只是在新車運輸過程中造成車輛表面劃傷,并已作了修復處理。其次,在銷售該車時,我公司已經如實地向原告說明了該車的情況。鑒于車輛確有修復,我公司在車輛定價的基礎上對原告進行了較大幅度的優惠,廠家對于該車的銷售定價是151900元,而我公司實際銷售給原告的價格是138000元并贈送了部分裝飾。第三,汽車系奢侈的消費品,并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所規定的與生活緊密相關的日常生活消費品,汽車買賣不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只能按一般買賣合同適用《合同法》處理。基于上述理由,我公司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4審理中,合力華通公司表示張莉所購車輛確曾在運輸途中造成劃傷,于2007年1月17日進行過維修,維修項目包括右前葉子板噴漆、右前門噴漆、右后葉子板噴漆、右前門鈑金、右后葉子板鈑金、右前葉子板鈑金,維修中更換底大邊卡扣、油箱門及前葉子板燈總成。送修人系該公司業務員。合力華通公司稱,對于車輛曾進行維修之事已在銷售時明確告知張莉,并據此予以較大幅度優惠,該車銷售定價應為151900元,經協商后該車實際銷售價格為138000元,還贈送了部分裝飾。為證明上述事實,合力華通公司提供了車輛維修記錄及有張莉簽字的日期為2007年2月28日的車輛交接驗收單一份,在車輛交接驗收單備注一欄中注有“加1/4油,此車右側有鈑噴修復,按約定價格銷售”。合力華通公司表示該驗收單系該公司保存,張莉手中并無此單。對于合力華通公司提供的上述兩份證據,張莉表示對于車輛維修記錄沒有異議,車輛交接驗收單中的簽字確系其所簽,但合力華通公司在銷售時并未告知車輛曾有維修,其在簽字時備注一欄中沒有“此車右側有鈑噴修復,按約定價格銷售”字樣。5一、原告的請求權(一)原告訴請返還價款的請求權1、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合同法》第58條2、合法原因:合同訂立:當事人+合意3、合法原因的喪失:撤銷(1)撤銷事由:《民通意見》第68條: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消極欺詐,需要有信息提供義務:《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18-21條;第26條,第48條?舉證責任倒置(2)撤銷意思表示(3)撤銷的期間6(二)損害賠償請求權:《合同法》58條、第42條1、義務違反2、過錯3、損害:信賴利益的賠償服務費、購置稅、保險費請求權7(三)基于瑕疵擔保責任主張救濟構成要件:1、瑕疵——舉證責任2、標的物瑕疵必須在風險移轉時已經存在3、買受人適時地進行了檢驗并提出了瑕疵異議:《合同法》第157條、第158條;《買賣合同解釋》第15條、第17條、第18條、第20條4、買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競合問題8法律效果(給付不能)1、補救履行優先順位2、解除合同(合同法第148條、第94條)價金返還請求權:97條3、減價(《合同法解釋》第23條)4、損害賠償請求權9(四)懲罰性賠償:合同法113II,欺詐不等于欺詐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1、消費者2、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欺詐行為隱瞞性能、質量等重大利害關系信息誤導消費者?消費品:《買賣商品房司法解釋》:第8條、第9條?知假買假:指導案例——孫銀山訴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寧店買賣合同糾紛案3、消費者是否必須遭受損失?與違約、締約過失還是侵權的關系10二、被告的請求權(一)汽車返還請求權《合同法》第58條不當得利請求權抑或物上返還請求權(二)解除后請求權1、汽車返還請求權2、用益(折舊費)返還請求權(三)購置稅、保險費返還請求權的讓與11案例二:近年來,因民眾挖掘烏木而屢生糾紛,如2012年重慶某地村民于當地河道挖出30米長之烏木,當地財政局起訴要求其返還出賣所得價款,終獲法院支持;2012年,四川彭州市某地發現一批烏木,為彭州市收歸國有,獎勵發現者吳高亮7萬元,引發著名的“彭州天價烏木案”;2013年四川某地發現烏木,引發專業探尋團隊、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與政府間之爭議,政府主動提起民事確權訴訟;2013年江西修水某村民發現并挖掘巨型烏木,當地政府宣布收歸國有,再度引起糾紛。12①礦物類。2012年西九華山游客撿拾黃龍玉,景區主張所有權,發生糾紛;2015年初,新疆清河縣牧民撿到“狗頭金”,其所有權歸屬引發社會熱議。②野生植物類。2003年江西賀氏兄弟發現巨型靈芝,遂生博物館“騙捐”事件;2007年山東煙臺林某發現千年野生人參,發現人、所在地村集體與國家有關部門均執為己有。③隕石類。2007年黑龍江牧馬人發現隕石,與北京天文館發生所有權之爭;2011年新疆某地兩人歷盡艱辛找到傳說中的“奇石”(隕石),報告政府后,重獎落空,就“第一發現人”之確定、所有權之歸屬亦生爭議。④文物類。2011年陜西某地村民撿到西周時期石斧,上交博物館后,獲100元獎勵;132014年陜西工人李某發現戰國時期古劍,獲文物部門頒發榮譽證書并獎勵500元;漢中一老漢撿到商代青銅器后上交,獲3000元獎勵;此類事件中,就其獎勵數額,均不無爭議。⑤化石類。2007年河南某地村民拒向省國土資源廳地質博物館上交兩件恐龍化石,堅持就地開發;2014年湖北某地尋寶人發現化石,所在地村集體主張歸其所有。14日本就“無主地先占”這一國際法原則為其對我國的釣魚島列島嶼主張領土主權是不合理的,其對我國釣魚島的侵占是非法的,是不符合國際秩序的行為。因為對于釣魚島而言,它早在日本對其有意占有時就不屬于無主地,即不符合先占原則中客體是無主地的要件;從日本方面來說,其對于釣魚島占有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公開的,而是有意的隱瞞,不符合“先占”原則的主觀要件;從釣魚島的實際利用上來說,日本根本就沒有資料記載其對于釣魚島的實際利用,無法證明其對釣魚島的有效占有,不符合“先占”原則的客觀要件。顯而易見,從“先占”原則的各個諸客觀要件上來說,中國對其享有絕對的合法的主權,釣魚島是我國領土的一部分,我國在釣魚島的主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15一、先占取得:正當性基礎法律依據:習慣法說、《物權法》第30條(一)無主物:包括占有情況無所有權人或者將其拋棄無所有權人?(二)對無主物先占合法自主占有1、表征2、對物的事實支配(三)先占權人優先二、對先占的妨礙與侵害極大可能完全占有該物16
案例三:張煥欲將自己所有的一間房屋出賣,不久劉金龍與張煥商議購房事宜。劉金龍事先制作了一套假的證件,在商談的過程中把張煥真正的產權證掉包。事后劉金龍向張煥講,他要先租房子試住,然后再決定是否要購買。于是張煥便與劉金龍簽訂了租約。劉金龍入住之后便開始著手刊登廣告變賣該房屋,不久李大慶前來購買,劉金龍偽造了張煥的身份證件自稱是張煥并持有印有張煥名字的真產權證。經過協商,劉金龍與李大慶簽訂了購房合同并到房屋登記機關辦理了過戶登記。李大慶入住一段時間后才發現當初把房子賣給自己的不是張煥而是劉金龍,此時張煥向李大慶請求返還該房屋。17一、張煥對李大慶請求權(一)《物權法》第34條曾經是所有權人是否喪失所有權1、并非本人出賣與讓與所有權2、冒名行為不適用無權處分、善意取得規則《合同法》第51條、《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3條;適用《物權法》第106條或者類推適用該法第107條。身份錯誤并不屬于具有登記能力的權利事項。18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李宵訴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登記一案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屋登記行政案件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問題應如何處理的答復》:一、第三人購買的房屋不屬于善意取得,參照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和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房屋買賣行為屬于無效的行為,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判決撤銷被訴核發房屋產權證行為。二、第三人購買的房屋屬于善意取得,房屋管理機關未盡審慎審查職責的,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第三人的合法權益應當予以保護,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確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三、如果不能確定第三人購買的房屋是否屬于善意取得,應當中止案件審理,待有權機關作出有效確認后,再恢復審理。19準用無權代理《民法通則》第66條第1款;《合同法》第48條第1款定義:無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實施法律行為且欲將行為效果直接歸屬于該他人,稱無權代理。準用表見代理:《合同法》第49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包括無權代理人形成的“代理權外觀”、善意相對人的合理信賴以及被代理人的可歸責性三個方面。20二、張煥對登記部門的請求權《物權法》第十二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該條還規定,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物權法》第二十一條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登記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登記機構賠償后,可以向造成登記錯誤的人追償。21案例四:玻璃娃娃案下午1時40分許,大雨如注。丙高中的體育老師決定,將甲所在班級的體育課改到學校地下室。甲同學罹患先天成骨不全癥(20周歲),靠輪椅行動。因學校指定照顧甲的同學請假,乙同學(16周歲)好意主動要求協助甲下樓梯(樓梯未安裝無障礙設施),甲表示同意。乙抱負甲下樓時,因地板濕滑而跌倒,兩人一起摔下樓梯,致甲顱骨破裂、四肢多處骨折。受傷之初甲意志清醒,多次請求不要對乙進行責罰。晚8時20分,甲因顱內大量出血不治身亡。經查,搶救費用由甲父母支付,乙無自己的財產。22一、法條解釋《侵權責任法》第32條為基本請求權基礎規范: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23(一)通常解釋首先,被監護人不必為自己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監護人系其責任承擔人,此意味著被監護人無責任能力;其次,當被監護人擁有財產時,“財產能力”補足責任能力,責任改由被監護人自己承擔,監護人僅在財產不足時代承“補充責任”;再次,盡到監護職責不構成監護人的免責事由,而只是減責事由。24如何判斷被監護人行為是否充分侵權的構成要件,尤其過錯要件(二)通行解釋的問題:首先,侵權行為構成中過錯與責任能力之關系含混。其次,導致“有財產”的被監護人為監護人的不當行為負責。再次,可能導致過分限制“無財產”的被監護人之行動自由。復次,監護人的法律地位扭曲。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不承認有識別能力之被監護人的責任能力在一般法理上無法成立。25(三)解釋結果1.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被監護人具有責任能力與過錯:監護人與被監護人承擔連帶責任,責任依據分別是《侵權責任法》第32條第1款與第6條第1款。2.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被監護人不具有責任能力或無過錯:監護人單獨負責,責任依據是《侵權責任法》第32條第1款。3.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被監護人具有責任能力與過錯:在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范圍內被監護人單獨負責,責任依據是《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款。4.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被監護人不具有責任能力或過錯:首先,可能(而非必定)由被監護人在監護人不必承擔過錯推定責任的范圍內承擔公平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2條第2款第1句);不足部分,可能(而非必定)由監護人承擔公平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2條第2款第2句)。26二、案例分析(一)甲父母對乙同學的過錯侵權請求權假設甲父母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第18條第1款第1句結合第6條第1款請求乙同學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第18條第1款第1句:“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款:“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上述侵權責任的成立須滿足下列要件:其一,甲死亡、請求權人是甲之近親屬;其二,存在乙的加害行為;其三,乙的行為與甲的死亡間具有因果關系;其四,乙的行為具有不法性;其五,乙具有責任能力;其六,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技術服務企業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考核試卷
- 4-5負邊沿JKFF電子課件教學版
- 生態保護與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考核試卷
- 納米技術在儀器制造中的應用前景考核試卷
- 親情600字初三語文作文
- 紡織品批發商國際市場拓展考核試卷
- 線上線下融合的文具用品零售模式考核試卷
- 機床裝備智能制造裝備產業鏈構建與優化考核試卷
- 礦山機械加工工藝參數優化考核試卷
- 硅冶煉廢渣、廢水的處理與利用考核試卷
- 2025中考復習必背初中英語單詞1600打印版(上)
- 2025年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招聘筆試參考題庫含答案解析
- 《照明培訓手冊》課件
- 智能傳感器銷售合同
- 臨床合理用藥指導
- 口腔科院感知識培訓課件
- 2025年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10家事業單位招聘45人歷年高頻重點提升(共500題)附帶答案詳解
- 裝配式住宅建筑施工要點及質量管控措施
- 城市更新項目投標書
- 2025年山東濰坊市再擔保集團股份限公司社會招聘11人管理單位筆試遴選500模擬題附帶答案詳解
- DB31-T 1385-2022 科技成果分類評價和價值潛力評價規范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