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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三編專利權2/6/20231第十章

專利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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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保護制度始創于17世紀初的英國,其標志是1624年的《壟斷法規》。19世紀末至整個20世紀,專利保護制度在全世界范圍蓬勃發展。我國于1984年3月12日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隨后分別在1992年、2000年和2008年做了三次修訂。專利制度的核心是授予發明創造以壟斷性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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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專利、專利權與專利法一、專利的含義一是指專利權,即專利為專利權的簡稱,是指專利權人依法獲得的一種壟斷性權利。這是“專利”一詞在法律上最基本的含義。二是指依法獲得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本身。通常被稱為“專利技術”。三是指記載專利技術的公開的專利文獻的總和。具體包括記載發明創造內容的專利文獻,如專利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外觀設計的圖形或照片等。2/6/20234

二、專利權1.專利權,是指法律賦予專利權人對其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定范圍內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2.專利權的法律特征(1)專利權具有鮮明的獨占性。(2)專利權的客體具有公開性。(3)專利權具有法定授權性。(4)專利權的效力具有地域性。2/6/20235

三、專利法1.專利法,是指調整因確認發明創造的所有權和因發明創造的實施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2.專利法的特征(1)專利法是國內法。(2)專利法是特別法。(3)專利法是實體法和程序法的統一。(4)專利法隨科技的發展而發展。2/6/20236第二節專利制度的起源與發展一、專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1.專利制度是依據專利法而形成的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利益,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法律制度。2/6/20237

2.專利制度的特征(1)法律保護。以法律手段保護符合專利條件的發明創造,是專利制度的中心環節。(2)科學審查。科學審查是指對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是否符合授予專利權的條件所進行的全面審查。(3)技術公開。技術公開是指專利申請人必須以說明書等專利申請文件充分公開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專利局也應向社會公開通報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使社會了解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監督專利權的授予。同時也為公眾提供發明創造的信息和利用發明創造的途徑。(4)國際交流。國際交流是指國與國之間,可以通過共同加入的國際公約或雙邊協議或依照互惠、對等的原則,進行專利技術情報的交換、專利技術的貿易或合作。2/6/20238

二、專利制度的起源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該法雖然比較簡單,但已包括了現代專利法的基本特征和內容,因此威尼斯被認為是專利制度的發源地,威尼斯頒布的專利法被認為是現代意義上專利法的雛型。是專利制度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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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制度的發展

1.1623年英國國會通過并頒布了《壟斷法規》,并于1624年開始實施。這個法規被認為是具有現代意義的世界上第一部專利法。英國專利制度的產生標志著現代專利制度步入發展階段。被認為是專利制度史上的第二座里程碑。

2.此后,美國、法國、荷蘭、奧地利、德國、日本等國相繼制定和頒布了專利法。3.1883年3月20日,英國、法國、比利時、意大利、荷蘭、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國在法國巴黎外交會議上簽訂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成立了國際保護工業產權巴黎聯盟。4.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專利制度趨向于國際化。《成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專利合作條約》、《歐洲專利公約》等公約的簽訂,使得專利制度的國際化速度進一步加快,也促使專利制度更趨于完善。2/6/202310第三節中國專利制度一、近代中國專利法律思想及相關制度1898年,在一些啟蒙思想家的影響下,清政府頒布《振興工藝給獎章程》,這一章程是改良派變法的成果之一。二、民國時期的專利制度1912年中華民國工商部制定了《獎勵工藝品暫行章程》。1928年國民政府頒布《獎勵工藝品暫行條例》。1932年頒布《獎勵工藝技術暫行條例》。1944年國民黨政府公布了中國有史以來第一部專利法。2/6/202311

三、新中國專利制度的發展

1956年8月政務院財經委員會公布《保障發明權與專利權暫行條例》,1963年11月國務院發布《發明獎勵條例》1978年修訂了《發明獎勵條例》及《自然科學獎勵條例》,1985年頒布了《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并再次修訂了《發明獎勵條例》。1984年3月12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2/6/202312

1992年對專利法的修改(一)專利法修改的背景1.隨著我國科技水平在短期內的迅速提高,專利法存在的某些缺陷制約著技術發展,使我國許多行業的正常發展受到限制。2.隨著國際技術貿易的發展,我國的《專利法》客觀上需要與國際專利制度接軌,以保證我國能夠履行已加入的國際公約所要求履行的義務。(二)1992年9月4日,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2/6/202313(三)1992年《專利法》修改的主要內容1.擴大了專利保護的范圍。2.延長了專利保護期限。3.強化了專利權的保護。(1)對方法專利的保護延伸到依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2)增加了專利權人的進口權。(3)修改了強制許可的條件。(4)完善了對冒充專利的處罰規定。2/6/202314

4.完善了專利權審批程序。(1)增設國內優先權。(2)進一步明確了專利申請文件修改的范圍。(3)改授權前的異議程序為授權后的撤銷程序。(4)明確了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法律后果。2/6/202315

2000年對《專利法》的修改(一)2000年8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專利法》的第二次修正案。修正后的《專利法》于2001年7月1日生效。(二)修改《專利法》的背景1.是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與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需要。2.是加入WTO,與TRIPS協議接軌的需要。2/6/202316(三)2000年《專利法》修改的主要內容1.確定專利立法為促進科技進步與創新服務,為深化改革創造更好條件。(1)修改了全民所有制單位“持有”專利權的規定。(2)對職務發明的標準及獎勵和報酬進行了修改。2.明確了對職務發明人應當給予獎勵和報酬。2/6/2023173.加大了專利保護力度,完善了司法和行政執法規定。(1)增加禁止許諾銷售行為的規定。(2)限制未經許可而制造的專利產品的“合法”銷售、使用。(3)增加訴前的臨時措施。(4)增加關于侵權賠償數額計算標準的規定。(5)規定對假冒他人專利行為的行政處罰。(6)明確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職能。2/6/2023184.優化、完善專利審批和糾紛處理程序。(1)取消了撤銷程序。(2)規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復審和無效由法院終審。(3)簡化轉讓專利權和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手續。(4)明確了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法律依據。(5)與審批程序相關的其他規定。5.擴大開放迎接入世,與《知識產權協定》更趨一致。6.建立科學高效廉潔務實的專利審批和專利工作隊伍。2/6/202319

2008年對《專利法》的修改詳見教材139-140頁2/6/202320第四節專利制度的有關假說一、自然權利說自然權利說是在自然法學派的理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這一理論下,一些學者進一步將專利權認為是一種自然權利,或者說是一種天賦人權。二、報酬說這種學說認為,發明人為了完成發明創造勢必要耗費大量的人力、財力,法律授予其專利權是作為對其預先支付的人力、財力,法律授予其專利是作為對其預先支付的人力、財力的一種回報。2/6/202321

三、契約說契約說認為,專利制度實際上是一種發明人與國家或者社會之間的契約。按照這種契約,發明人以公開其最新的發明創造作為對價,來換取社會對其專利權的承認。四、發展經濟說專利制度的建立,其根本目的是為了發展國家經濟;專利權的授予事實上可以起到鼓勵人們從事發明創造的作用,而高新技術的誕生客觀上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2/6/202322

[復習思考題]1、

簡述專利與專利權的關系。2、

簡述專利制度的基本特征。3、

試述我國專利法的第二次修正。2/6/202323第十一章

專利法律關系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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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人就其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申請,經專利審查部門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并確定其符合專利條件后,授予其相應的專利權,從而成為專利權人,即專利權主體。2/6/202325第一節概述一、專利權主體的概念1.專利權的主體即專利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專利權并承擔與此相應的義務的人。2.從專利權人的自然屬性來看,專利權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從專利權人的國籍來看,專利權人包括本國人和外國人;以專利權人是否通過轉讓獲得專利權,專利權主體包括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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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利權主體與專利申請權主體1.專利權的主體與專利申請權主體不同。2.專利申請權主體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項發明創造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專利申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專利申請人依法向國家提出專利申請,經審查合格后方可獲得專利權從而成為專利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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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確定相同發明創造專利權主體的原則1.先發明原則:是指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就同樣發明創造分別向國家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專利權授給最先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的原則。2.先申請原則:是指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專利權授給最先申請人的原則。目前先申請原則被絕大多數國家的專利法所接受,我國同樣也實行先申請原則。2/6/202328

四、專利權的繼受主體1.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繼承。2.專利權的繼受主體是指通過轉讓、繼承或者贈與方式依法獲得專利權的人。3.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4.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2/6/202329

第二節發明人或者設計人一、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概念和特征1.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其中發明人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完成人,設計人是指外觀設計的完成人。2.特征:(1)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是自然人且不受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2)發明人或設計人是直接參加發明創造活動、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人。2/6/202330

3.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準后,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二、共同發明人或者共同設計人1.共同發明人或者共同設計人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對同一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共同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2.共同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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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工作單一、職務發明創造(一)職務發明創造的概念及條件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2/6/202332

1.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具體包括:(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退休、調離原單位后或者勞動、人事關系終止后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2.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2/6/202333

(二)職務發明創造的權利歸屬1.職務發明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發明人或設計人所在的單位。2.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3.發明人和設計人享有在專利申請文件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設計人并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2/6/202334

二、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1.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是指兩個以上的單位或者個人合作研究、設計所完成的發明創造。2.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2/6/202335

三、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1.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是指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的研究、設計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2.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準后,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2/6/202336

第四節外國人

一、外國人是指具有外國國籍的自然人和依照外國法律成立并在外國登記注冊的法人。二、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在申請取得專利權時享有與中國單位和個人完全相同的待遇,沒有任何條件限制。2/6/202337

三、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依法辦理。四、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2/6/202338

[復習思考題]1.簡述職務發明的確認及其專利權歸屬。2.試述專利申請人的種類。3.簡述先申請原則。4.簡述專利申請權與專利權的區別與聯系。

2/6/202339第十二章

專利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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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創造是人們在產業領域內的智力勞動成果,具體可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發明創造可獲得專利權,但專利法明確排除的對象不能取得專利權。2/6/202341

第一節受專利法保護的發明創造

一、發明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2.發明的特征(1)發明是一種技術方案。(2)發明是一種具體的技術方案。(3)發明必須是一種新的技術方案。(4)發明必須是一種符合法律要求的技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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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明的種類(1)產品發明:指通過智力勞動創造的,能以有形形式表現的各種制成品或產品。(2)方法發明:指把一種物品或者物質改變成另一種狀態或另一種物品或物質所利用的手段和步驟的發明。(3)改進發明:指對已有的產品發明或方法發明所作出的實質性革新的技術方案。2/6/202343

二、實用新型1.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2.實用新型的特征(1)必須是一種具有形狀或者構造的產品;(2)必須具有應用性技術特征,即具有實用價值,可以實施,并可以工業方法再現;(3)必須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即屬于一種新的技術方案,它與現有技術方案相比具有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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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區別(1)兩者的專利性要求不同。較之發明專利而言,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較低。(2)兩者的保護范圍不同。獲得發明專利保護的可以是產品發明、方法發明,也可以是改進發明。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范圍僅限于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3)兩者的申請審批程序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手續比較簡便,只需初步審查,不進行實質審查。而對發明專利申請既要經初步審查,還要經過公開和實質審查方可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4)兩者的保護期限不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期限為10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2/6/202345

三、外觀設計1.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2.外觀設計的特點(1)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2)構成外觀設計的是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3)外觀設計是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4必須富有美感。2/6/202346

3.外觀設計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1)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產品外表的設計,不涉及產品本身的技術性能;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范圍既涉及產品的外形和外部結構,也涉及產品的內部構造。(2)外觀設計的目的是利用美學原理達到美感效果,而不重視技術效果;但實用新型作為一種技術方案,旨在實現一定的技術效果。(3)外觀設計把產品作為載體僅對其外表進行獨特設計;而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方案與產品本身溶為一體,體現于產品本身。(4)實用新型產品必須以固定的立體形態存在;而外觀設計產品既可以是立體的,也可以是平面的。2/6/202347

4、外觀設計保護制度外觀設計保護制度是在產業革命使大量工業品進入市場后應運而生的。就世界范圍來看,保護外觀設計的法定形式有多種多樣。在外觀設計的保護范圍方面,采用以交存的照片或圖片為準的方式,而不像發明或實用新型采用文字說明方式。2/6/202348

第二節不授予專利權的對象(一)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以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二)科學發現(三)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四)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五)動物和植物新品種(六)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七)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五)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2/6/202349[復習思考題]1、簡述我國專利法規定的發明創造。2、簡述產品發明與方法發明的區別。3、簡述發明、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三者之間的關系。4、簡述專利權客體的排除領域。2/6/202350第十三章

專利權的產生

2/6/202351

要取得一項專利權,應當根據專利法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法審查核準授權。本章內容包括專利申請原則、專利申請文件、專利申請程序、專利國際申請以及復審。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2/6/202352第一節專利的申請

一、專利申請的原則(一)書面申請原則專利申請的書面原則,是指申請人為獲得專利權所專需履行的眾多法定手續都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辦理。(二)先申請原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2/6/202353

(三)單一性原則1.又稱一申請一發明原則,它是指一件專利申請只能限于一項發明創造。2.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3.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2/6/202354

(四)優先權原則1.國際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2.本國優先權: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3.申請人享有優先權的,優先權日視為申請日。2/6/202355

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并且在3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專利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2/6/202356二、專利申請文件1.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應當提交的文件(1)請求書。(2)權利要求書。(3)說明書及其摘要。2.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提交的文件(1)請求書。(2)圖片或者照片。(3)簡要說明。(4)使用外觀設計的產品樣品或者模型。2/6/202357

3、專利申請的提出首先,應當核實一下該發明創造是否屬于專利法的保護范圍。可直接向專利局遞交申請,也可委托專利代理人辦理申請事宜。專利申請文件撰寫完畢后,應當盡早向專利局遞交。2/6/202358

三、專利申請文件的提交、修改和撤回1.專利申請文件的提交(1)專利申請人將專利申請文件備齊,即可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遞交。(2)申請專利的發明如果屬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該生物材料公眾不能得到,并且對該生物材料的說明不足以使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實施其發明的,還應當辦理下列手續:第一,在申請日前或者最遲在申請日將該生物材料的樣品提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可的保藏單位保藏,并在法定期限內出具有關證明;2/6/202359

第二,在申請文件中,提供有關該生物材料特征的資料;第三,涉及生物材料樣品保藏的專利申請應當在請求書和說明書中寫明該生物材料的分類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稱)、保藏該生物材料樣品的單位名稱、地址、保藏日期、保藏編號。(3)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依據《專利法》第4條、《專利法實施細則》第8條等有關規定辦理。2/6/202360

(《專利法》第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新《細則》第七條)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由國防專利機構受理并進行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受理的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移交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審查。經國防專利機構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國防專利權的決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其受理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涉及國防利益以外的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及時作出按照保密專利申請處理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保密專利申請的審查、復審以及保密專利權無效宣告的特殊程序,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定。

2/6/202361

2.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1)申請人可以對其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修改,但對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圖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圍。2/6/202362

(2)對發明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應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或者在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的3個月內提出。對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應在申請日起2個月內主動提出。2/6/202363

3.專利申請的撤回(1)申請人可以在被授予專利權之前隨時撤回其專利申請。(2)如果申請是在公開后撤回的,則該發明創造喪失新穎性,進入公有領域,任何申請人均不能獲得專利。

2/6/202364

四、專利申請受理及申請日、申請號的確定1.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是專利申請受理的憑證。2.確定申請日的方法是:申請人直接向專利局或各代辦處遞交的專利申請,以收到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申請人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郵戳日不清晰的,除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明外,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日為遞交日。3.一件專利申請一個專利申請號。申請人的專利號一旦確定,在專利權有效期內一直延用。

2/6/202365

五、專利國際申請的特別規定1.專利國際申請(1)專利國際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專利申請;(2)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對違反前述款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20條)2/6/202366

2.國際申請的條件(1)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2)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3)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本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專利國際申請。3.國際申請的程序2/6/202367第二節專利審查

我國對發明專利審批采用審查制,即必須經過初步審查公開和實質審查才可授予專利權;對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批采用登記制,即只經過初步審查就可以授予專利權。一、發明專利的審查程序1.初步審查。2.早期公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明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有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2/6/202368

3.實質審查

(1)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3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2)實質審查的核心內容是發明是否具有專利性條件,即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4.授權登記公告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并發給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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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審查程序1、初步審查2、授權公告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2/6/202370

三、專利的復審與無效宣告程序1.復審是指由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當事人不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有關處理決定的請求所進行的審查。2.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復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3.復審請求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關于專利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6/2023714、從專利申請被公告授權之日起,任何人都可以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為由,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宣告該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專利無效宣告的目的在于及時糾正專利授權中的失誤,確保所授專利權的質量,保護其他發明創造人的利益。實行無效宣告有利于社會對專利授權行為進行監督,以保證專利的質量。2/6/202372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理由(1)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授權的實質條件。(2)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是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或者其屬于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3)專利權人的專利申請文件不符合法律規定,不能充分公開發明創造的技術特征;或權利要求書與說明書不相符合;或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記載的范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圖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圍等。(4)取得專利權的人無權取得該專利權。2/6/202373

5.專利復審委員會經審查,作出宣告或維持該專利權的決定。6.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無效宣告請求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2/6/2023747.專利權無效宣告的法律效力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專利權無效宣告的決定,對該決定作出以前的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行的專利糾紛的判決、裁定,已經履行或者強制執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專利權人簽訂并已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由專利權人賠償;如果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轉讓人不向被許可實施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使用費或者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時,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轉讓人應當向被許可實施人或專利權受讓人全部或者部分返還上述使用費或轉讓費。宣告專利權無效,即產生一事不再理的效力。2/6/202375第三節授予專利的條件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一、新穎性(一)新穎性的概念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2/6/202376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二)判斷新穎性的標準

1.公開標準“公開”是指已為人們知曉,成為眾所周知的東西。而判斷該技術是否已經公開,主要應分析其是否存在以下方式的公開:(1)書面公開。也稱出版物公開,即發明創造的內容以書面形式公開。(2)使用公開。即通過公開實施使公眾能夠了解和掌握該發明創造。(3)其他方式的公開。指書面公開和使用公開以外方式的公開,實踐中主要指口頭公開。2/6/2023772.時間標準(1)發明日標準。(2)申請時標準。(3)申請日標準。我國《專利法》采用了這種判斷標準。2/6/2023783.地域標準(1)絕對新穎性標準,是指在專利審查中,專利主管部門可以引用世界范圍內的任何出版物或實際活動去否定一項發明的新穎性。我國判斷新穎性的標準采用絕對新穎性標準。(2)相對新穎性標準,是指在專利審查中,專利主管部門只引用一國之內的出版物或實際活動來判斷一項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3)混合新穎性標準,是指兼顧絕對與相對新穎性的標準。即在出版物方面采用世界范圍內的出版物上是否公開為標準,而在實際活動方面則在一國范圍內分析是否公開使用過或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2/6/202379(三)影響新穎性的抵觸申請1.抵觸申請是指一項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已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專利局提出申請,并且記載在該發明或實用新型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先申請被稱為后申請的抵觸申請。2.抵觸申請是影響和排除新穎性的情形之一。2/6/202380(四)不喪失新穎性的例外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1.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2.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3.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2/6/202381

二、創造性(一)創造性的概念1.創造性,英、美等國稱為“非顯而易見性”,《歐洲專利公約》的成員國多使用“創造性”或“進步性”等,我國稱之為創造性。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2/6/202382(二)創造性的判斷標準1.判斷創造性應參照申請日以前已有技術。2.判斷創造性的人應為發明創造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3.判斷創造性的客觀標準,發明應以“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實用新型應以“實質性特點和進步”為標準。2/6/202383

三、實用性(一)實用性的概念1.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2.實用性包括兩層含義:第一,必須能夠在產業中制造或使用。第二,必須能夠產生積極效果。2/6/202384(二)判斷實用性的標準1.可實施性2.可再現性3.有益性2/6/202385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征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本法所稱現有設計,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設計。(《專利法》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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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專利權期限和終止一、專利權的期限(一)確定專利權期限的依據1.保護發明創造人的利益,調動其發明創造的積極性。2.有利于技術推廣應用。3.考慮保護本國科技發展和經濟利益及國際保護的水平。2/6/202387

考慮專利權不同客體的特點,根據發明創造性水平和科技發展的速度及技術的更替周期,對不同的專利給予不同的保護期限。(二)我國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2/6/202388

二、專利權的終止(一)專利權終止的概念1.專利權終止也稱專利權消滅,是指專利權因保護期屆滿或其他原因在保護期屆滿前失去法律效力。2.專利權終止分正常終止和非正常終止。2/6/202389

(二)專利權終止的原因1.保護期屆滿。2.沒有按期繳納年費。3.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方式放棄。2/6/202390

[復習思考題]1、簡述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人應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2、簡述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3、簡述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4、簡述優先權及其取得程序。5、簡述國際優先權。2/6/202391

6、簡述國內優先權。7.試述取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8.簡述喪失新穎性的情形。9.簡述不喪失新穎性的例外。10.簡述專利權無效宣告制度。11.簡述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的法律后果。2/6/202392第十四章

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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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的內容包括專利權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依法應當承擔的各項義務。在我國,專利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已經被擴張了三次:第一次是我國首次修改專利法時,給專利權人增加了“進口權”和“對依據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獨占權;第二次是2000年修訂專利法時增加了“許諾銷售權”。第二次是2008年修訂專利法時提高了侵犯專利權的賠償額度等。專利實施許可與專利權轉讓,是專利權人實現其經濟利益的一種常見的、有效的途徑。在專利實施許可中,雙方當事人都應當充分注意相關問題,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2/6/202394第一節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一、專利權的內容(一)專有權人享有自己實施其專利技術的權利(二)專利權人有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技術權利(三)專利權人有處分其專利權利(四)在產品或包裝上注明專利標記或專利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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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人的權利具體包括:(一)制造權制造權是指專利權人享有獨占地制造專利產品,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制造相同或相似于專利產品的壟斷權。(二)使用權使用權,是指專利權人享有的使用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及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專有權。2/6/202396

(三)許諾銷售權1.許諾銷售是為了促使銷售的成立而在實際銷售行為成立之前所為旨在實現銷售目的的行為。2.許諾銷售權是專利權人有明確表示愿意出售具有權利要求書所述技術特征的專利產品以及禁止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許諾銷售專利產品的權利。3.許諾銷售行為可以表現為面向特定和不特定的對象,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以及以產品展示、展覽、陳列及各種廣告明確表示愿意銷售專利產品的愿望的行為。2/6/202397

(四)銷售權銷售權是指專利權人享有的獨自銷售專利產品或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權利。(五)進口權進口權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專利權人享有自己進口或禁止他人未經許可為制造、許諾銷售、銷售、使用等生產經營目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權利。2/6/202398

(六)轉讓權1.轉讓權是指專利權人享有的將自己的專利所有權依法轉讓給他人的權利。2.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3.必須以書面形式轉讓,并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和登記。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2/6/202399

(七)許可權1.許可權是指專利權人享有的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2.根據專利實施許可內容的不同,專利實施許可分為普通實施許可、獨家實施許可、獨占實施許可、交叉實施許可和分售實施許可。(八)標記權1.標記權是指專利權人享有的在其專利產品或該產品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2.實踐中經常使用“中國專利”、“專利”或“專利產品”等作為專利產品的專利標記。2/6/2023100

二、專利權的效力1.正面效力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以及使用其專利方法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2.負面效力首先,專利權在時間上不是無限的,“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其次,專利權在權利行使方面也受到諸多限制。2/6/2023101

第一,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使用行為(一)權利用盡后的使用、許諾銷售或銷售(二)先用權人的制造和使用(三)外國臨時過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四)為科學研究和實驗目的的利用(后有詳述)第二,專利權的強制實施許可及政府征用許可制度。2/6/2023102

三、專利權人的義務(一)繳納專利年費(二)不得濫用專利權(三)依照國家需要推廣應用專利(四)對發明創造人給予獎勵2/6/2023103

第二節專利實施許可一、專利實施及專利實施許可(一)專利實施1.我國《專利法》所規定的專利實施屬于廣義上的專利利用,即專利實施是指專利權人或經過許可的人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或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2/6/2023104

2.專利實施的主要方式有:(1)自行實施;(2)自愿實施許可;(3)強制實施許可;(4)推廣應用許可;(5)國家征用。2/6/2023105

(二)專利實施許可1.專利實施許可也稱專利許可證貿易,是指專利權人或其授權的人作為許可方,以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被許可方在一定范圍內使用其專利,并支付使用費的一種許可貿易。2.專利實施許可的特征:(1)以專利權有效存在為前提;(2)是許可方對專利使用權的有償轉讓;(3)有一定的范圍限制;(4)必須簽訂書面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2/6/2023106

(一)獨占實施許可1.獨占實施許可是指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獨占性擁有許可方專利使用權,排斥包括許可方在內的一切人使用供方技術的一種許可。2.獨占實施許可的特征:(1)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獲得完全的專利使用權;(2)按照獨占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權人暫時喪失專利使用權,即專利權人不但不能再將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同時自己也不能夠使用該發明創造專利;(3)被許可人必須向許可方支付約定的報酬。2/6/2023107

(二)排他實施許可1.排他實施許可也稱為“獨家實施許可”或“部分獨占性許可”,是指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在約定的范圍內獨家實施其專利,而不再許可任何第三方在該范圍內使用該專利,但許可方仍保留自己在該范圍內實施該專利的權利。2.排他實施許可的特征:(1)排他實施許可的被許可方取得在合同規定范圍內部分獨占實施該專利的權利,但無權排斥供方自己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時間內使用有關技術;(2)許可人自己仍保留實施專利的權利,并有權要求被許可方支付專利使用費。2/6/2023108

(三)普通實施許可1.普通實施許可又稱為“一般實施許可”或“非獨占性許可。”2.普通許可的特征:(1)被許可方在一定范圍內取得專利使用權,并應按照合同約定向專利權人支付報酬。(2)許可方不僅保留自己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實施專利的權利,而且仍然有權將該專利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從而獲得經濟上的利益。(3)普通實施許可是一種允許許可方多次許可他人在同一范圍實施專利的許可方式。2/6/2023109

(四)分實施許可1.分實施許可也稱為“分售許可”或“分許可證”,是指專利實施許可的被許可方依據合同規定,除了取得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許可方的專利外,還可以許可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實施專利。2.分實施許可有以下特點:(1)分實施許可基于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實施許可產生;(2)許可方有權從分實施許可中獲得報酬。2/6/2023110

(五)交叉實施許可1.交叉實施許可也稱“相互許可”,即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相互許可對方實施自己所擁有的專利技術而形成的實施許可。2.交叉實施許可的特征:(1)許可方和被許可方是兩項不同專利技術的擁有人;(2)雙方互為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實施許可的雙方均擁有對方意欲實施的專利技術;(3)通過實施許可合同約定雙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其結果是雙方各自實施對方的專利技術,雙方既是對方專利實施的被許可方,又是對方專利實施的許可方。2/6/2023111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主要條款(一)前言(二)定義(三)實施許可范圍(四)使用費及其支付(五)擔保條款(六)技術的改進與發展(七)專利的維持(八)違約及其補救措施(九)不可抗力(十)合同的生效與終止2/6/2023112

四、強制許可一般而言,強制許可也屬于專利實施許可的一種.強制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定,可以不經專利權人的同意,直接允許申請人實施專利權人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一種行政措施。強制許可的種類(詳見《專利法》48-51條):1.依申請給予的強制許可2.根據公共利益需要給予的強制許可

3.根據專利之間相互關系給予的強制許可2/6/2023113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二)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被依法認定為壟斷行為,為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為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2/6/2023114

第四十九條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第五十條為了公共健康目的,對取得專利權的藥品,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給予制造并將其出口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規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強制許可。2/6/2023115

第五十一條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在依照前款規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前一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后一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2/6/2023116

第三節專利權的轉讓一、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概念1.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移交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協議。2.專利權轉讓合同屬于技術轉讓合同的一種。2/6/2023117

(二)專利權轉讓合同的特征1.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2.專利權轉讓是專利所有權轉讓;3.專利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合同方式進行;4.專利權轉讓必須履行法定手續。2/6/2023118

二、專利權轉讓與專利申請權轉讓1.專利權轉讓和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相同之處二者均屬于技術權益轉讓,同受專利法及合同法的調整,轉讓的標的同為無形財產權,都要以書面形式轉讓并履行必要的手續。2.二者的區別專利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的所有權,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申請權。前者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后,轉讓人為專利權人;后者發生在專利授權之前,轉讓人是專利申請人。2/6/2023119

三、專利權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1.項目名稱;2.發明創造的名稱和內容;3.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和專利權的有效期限;4.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5.專利情報和資料的清單;6.價款及其支付方式;7.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8.爭議的解決辦法。2/6/2023120

[復習思考題]1.簡述專利權的權利內容。2.簡述許諾銷售權。3.簡述獨占許可與獨家許可的區別。4.簡述獨占許可與普通許可的區別。5.簡述獨占許可與專利權轉讓的區別。2/6/2023121

第十五章

專利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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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權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其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產品為準。專利侵權之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受理專利侵權訴訟的第一審法院為法律規定的中級人民法院,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處。2/6/2023123

第一節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一、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及其認定原則1.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是指專利權的法律效力所涉及的發明創造的范圍。2.對權利保護范圍的解釋方式有以下三種立法例:(1)周邊限定原則(2)中心限定原則(3)折衷原則:我國專利立法也采用了這一原則。2/6/2023124

二、我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1.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2.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2/6/2023125

第二節專利侵權行為一、專利侵權行為的概念和構成要件(一)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內,行為人未經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二)專利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1.侵害的對象應是有效的專利;2.必須有侵害行為;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4.侵權人主觀上通常有過錯。2/6/2023126

二、專利侵權行為的種類(一)直接侵權行為1.制造專利產品的行為;2.故意使用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3.故意銷售他人專利產品的行為;4.進口他人專利產品的行為;5.使用他人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6.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2/6/2023127

(二)間接侵權行為1.間接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本身的行為并不構成對專利權的侵害,而是誘導、慫勇、教唆別人實施他人專利,從而發生侵害專利權的行為。2.間接侵權行為其主要特征在于:在主觀上,行為人有誘導、慫勇、教唆他人侵犯專利權的故意;在客觀上,間接侵權行為為直接侵權行為的發生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在法律后果上,發生了直接侵權行為,且間接侵權人從其行為獲得了一定的不法利益。3.間接侵權行為主要表現為:行為人銷售專利產品的零部件或者專門用于實施專利產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實施專利方法的機器設備;或者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授權而許可或者委托他人實施專利。2/6/2023128

三、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使用行為(一)權利用盡后的使用、許諾銷售或銷售1.專利權人制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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