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7246-1998《電力系統通信業務導則》是中國關于電力系統通信業務的一份國家標準,旨在規范和指導電力系統中通信技術的應用與管理,確保電力系統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該標準詳細闡述了通信業務在電力系統中的重要作用、分類、規劃、設計、實施及運維等方面的要求和原則。以下是該標準的主要內容概覽:

  1. 范圍:明確了標準的適用范圍,即規定了電力系統中各類通信業務的基本要求,包括調度通信、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通信、自動化數據傳輸、行政管理通信等。

  2. 術語定義:對電力通信相關的專業術語進行了定義和解釋,確保了文檔閱讀者對關鍵概念有統一的理解基礎。

  3. 通信業務分類:將電力系統的通信業務分為若干類別,如實時控制類、非實時控制類、數據傳輸類、管理信息類等,每種類別針對不同的業務需求制定了具體的技術和服務質量要求。

  4. 通信網絡規劃與設計:闡述了通信網絡規劃的原則和方法,包括網絡結構、設備選型、冗余配置、安全隔離等方面,以滿足電力系統高可用性和快速恢復的需求。

  5. 通信設施與設備要求:詳細描述了通信設施(如光纜、微波、衛星等)和通信設備(交換機、路由器、終端設備等)的技術性能指標和選用原則,確保通信系統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6. 通信系統的運行維護:規定了通信系統的日常運維、故障處理、定期檢測評估以及應急響應措施,強調了維護人員的專業技能和操作規程的重要性。

  7. 安全與防護:強調了通信網絡安全的重要性,包括物理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等多個層面,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措施,防止非法入侵和信息泄露。

  8. 質量管理:提出了通信服務質量的管理框架,涉及服務質量(QoS)的監控、評估和持續改進,確保通信業務滿足電力系統運行的高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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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 已被廢除、停止使用,并不再更新
  • 1998-03-16 頒布
  • 1998-12-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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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246-1998電力系統通信業務導則_第1頁
GB/T 17246-1998電力系統通信業務導則_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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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33.06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7246-1998eqvIEC1085:1992電力系統通信業務導則Generalconsiderationsfortelecommunicationservicesforelectricpowersystems1998-03-16發布1998-12-01實施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

GB/T17246-1998三次前言IEC前言引言…·1范圍引用的國際標準及文獻3A業務要求5傳輸介質與通信方式……….

GB/T17246-1998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電工委員會技術報告IEC1085《電力系統通信業務導則》(1992年第1版)。電力系統通信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起著重要作用。它與一般公用通信雖有很多共同點,又有不少特殊性,需要專門研究。IEC1085全面閘述了電力系統通信業務的具體問題,是電力系統通信規劃設計及其他工作的指南,其中一些內容已為我國長期實踐所證實,又包含很多國際上新的技術發展。將它采用為我國國家標準,對我國電力系統通信事業的發展及現代化會有很好的促進作用。本標準與IEC1085在編寫方法上完全相同,但在采用過程中作了一些編輯性處理或修改,技術上也有一些小差異。因此,本標準采用國際標準的程度是等效采用。最主要的編輯性修改是標準名稱。IEC1085的名稱用了generalconsiderations一詞,應詳為“基本考惠"。這與我國標準名稱用詞習慣相差過遠,采用時將該詞改為"導則”,英文名稱仍按原文不變。按采用國際標準的規定,在本標準文本中,已以采用說明方式將技術上的小差異一一指出。本標準由電力工業部提出。本標準由全國電力遠動通信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電力工業部電力自動化研究院、電力科學研究院、西北電力設計院、南京有線電廠、揚州電訊儀器廠、許昌繼電器廠。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道元、姜威寧、李順、陳自強、顧沒之、張國義

GB/T17246-1998IEC前音1)由所有特別關切的國家委員會都參加的技術委員會所制定的國際電工委員會有關技術問題的正式決議或協議,盡可能地體現了對涉及問題的意見的國際協商一致性。2)這些決議或協議以建議形式供國際上使用,并在此意義上為各國家委員會接受。3)為了促進國際上的統一,國際電工委員會希望各國家委員會,在其國內條件許可范圍內,盡量采用國際電工委員會建議作為他們的國家規定。園際電工委員會建議與相應國家規定間的任何不-致處,應盡可能地在國家規定中明確指出。本技術報告由國際電工委員會57技術委員會(電力系統遠動遠方保護及其通信)編制。本報告的文本以下列文件為基礎:六月法文件投票報告57(C0)5657(C0)59有關本報告投票通過的情況可見上表中的投票報告本報告是型式2的技術報告本報告自發布之日起,將在三年內復審,并作出以下選擇:再延長三年,轉為國際標準,或者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電力系統通信業務導則GB/T.17246-1998caviEc1085:1392Generalconsiderationsfortelecommunicationservicesforelectricpowersystems不論在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電力系統的規模及復雜程度都在迅速增長,要求提供更多的通信業務,以滿足運行、維護及行政通信需要。因此,制定一個導則說明通信業務的要求十分有助于通信業務的規劃設計工作。本導則的編制以國際大電網會議文獻(2.1)及國際電工委員會57技術委員會有關標準為基礎。應用本導則時,應注意到實現電力系統通信業務要求的技術可能性和具體方法與有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有很大關系,還應符合當地郵電部門的要求,并與當地無線電、廣播系統相配合。范圍本標準的目的是全面網述電力部門通信業務的具體間題及要求。2引用的國際標準及文獻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涉及本標準各方面的標準及文獻很多,按專業類別分列如下:2.1概述電力系統通信網設計導則(1985)國際大電網會議35學術委員會04工作組ANSI/IEEESTD367:1987IEEE關于確定電站內地電位升高及故障感應電壓方法的建議2.2遠動國際電工委員會為遠動專業編制著一個很有用的出版物系列IEC870,包括以下6部分:IEC870-1遠動設備及系統第1部分總則遠動設備及系統第2部分IEC870-2·工作條件IEC870-3:1989遠動設備及系統第3部分、接口(電氣特性)IEC870-4:1990遠動設備及系統第4部分、性能要求IEC870-5遠動設備及系統第5部分傳輸規約IEC870-6遠動設備及系統第6部分與IEC和CCITT標準兼容的遠動規約國際電工委員會及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出版了以下標準及文獻:IEC50(371):1984國際電工詞匯(IEV)——371章遠動IEEEP565/D35-27—77電站自動控制及監控數據結構手冊2.3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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