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12545.2-2001 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相比于《GB/T 12545-1990》,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調整和更新:

  1. 適用范圍擴展:新標準不僅涵蓋了原有的載貨汽車和牽引車,還進一步明確了對客車和其他類型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的測試要求,適應了車輛類型的多樣化發展。

  2. 測試條件細化:對試驗環境條件(如溫度、濕度、氣壓等)以及車輛狀態的預處理規定更加具體嚴格,確保測試結果的準確性和可比性。同時,對測試道路的選擇和要求也做了詳細說明,增加了試驗的標準化程度。

  3. 測試方法改進:引入了更先進的測量技術和計算方法,比如采用更精確的油耗計量裝置,以及對車輛行駛工況的模擬更加貼近實際使用情況,提高了測試數據的科學性和實用性。

  4. 數據處理與分析:新標準對測試數據的采集、處理、統計分析方法給出了更為詳盡的規定,包括如何剔除異常值、計算平均值等,確保了燃料消耗量測定結果的客觀性和可靠性。

  5. 環保要求提升:考慮到環境保護的需求,新標準可能包含了對車輛排放相關參數的監測要求,雖然直接名稱未明確提及,但通常此類更新會隱含對節能減排的關注,促進汽車技術向更環保方向發展。

  6. 標準體系完善:《GB/T 12545.2-2001》作為系列標準的一部分,與其它相關標準的協調性和互補性得到增強,形成了一套更為完整、系統的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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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1-07-03 頒布
  • 2002-03-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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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3.020T4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2545.2-2001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Commercialvehicle-Fuelconsumptiontestmethod2001-07-03發布2002-03-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布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GB/T12545.2-2001前本標準是對GB/T12545一1990《汽車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中客車和載貨汽車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的修訂,編寫符合GB/T1.1—1993的規定。以下標準與本標準一起構成燃料消耗量的系列標準:GB/T12545.1—2001乘用車輛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1.刪除平均使用燃料消耗量試驗。2.采用新的載貨汽車六工況試驗方法3.客車工況循環有較大改善。本標準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T12545一1990中客車和載貨汽車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部分本標準由國家機械工業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由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顏詳、孫惠。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77年,1990年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2545.2-2001商用車輛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12545-1990(客車和載貨汽車部分)Commercialvehicle-Fuelconsumptiontestmethod1范圍本標淮規定了M:、M,類和最大總質量大于或等于21的N類車輛的然料消耗量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M.、M,類和最大總質量大于或等于2的N類車輛。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木的可能性。(B/T12534—1990汽車道路試驗方法通則(iB/T12545.1—200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3試驗條件3.1試驗車輛載荷除了特殊規定外,適用于M.、M。類城市客車為裝載質量的65%,其他車輛為滿載,乘員質量及其裝載嬰求按GB/T12534的規定3.2試驗儀器車速測定儀器:精度為0.5%;燃料流量計:精度為0.5%;計時器:最小讀數為0.1s。3.3試驗的一般規定3.3.1試驗車輛必須清潔,關閉車窗和駕駛室通風口·只允許為驅動車輛所必須的設備工作,3.3.2由恒溫器控制的空氣流必須處于正常調整狀態。3.4試驗車輛必須按規定進行磨合,道路試驗的其他試驗條件、試驗車輛準備按(B/T12534的規定。3.5在底盤測功機上所進行的試驗,除試驗車輛載荷按木標準3.1規定,其他試驗條件可參照按GB/T12545.1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試驗方法規定執行。3.6試驗用燃料應符合車輛制造廠的規定。3.7輪胎應選用車輛制造廠作為原配件所要求的類型,并按制造廠推薦的輪胎最大試驗負荷和最高試驗速度對應的輪胎充氣壓力進行充氣。輪胎可以與車輛同時磨合或者花紋深度應在初始花紋深度的50%~90%之間。等速行駛燃料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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