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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三建公司合同目錄:1、三建公司合同2、三方門窗合同書3、華通汽車公司集體合同4、有限公司員工聘用合同5、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合同6、鄭州軌道公司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紹興越秀外國語職業學院(籌)承包人(全稱):紹興市第三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工程概況工程名稱:紹興越秀二期擴建Ⅱ標段工程工程地點:紹興經濟開發區陽明路北側工程內容:學生宿舍4#、5#樓、教工宿舍、食堂工程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內容。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準文號:浙計經投[2000]282號資金來源:自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土建、水電安裝、附屬工程等。—1—合同工期開工日期:二00一年三月十日。竣工日期:二00一年八月二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145天。(已扣除打樁工期二十五天)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優良合同價款¥:暫估1050萬元。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通用條款—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二00一年三月十日合同訂立地點:紹興越秀外國語職業學院(籌)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或蓋章后生效。—3—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4—第三部分專用條款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通用條款、招標文件及2001年2月13日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無語言文字。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地方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法規和規定。3.3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國家及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有關驗收標準。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無—51—4.圖紙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七天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圖紙計陸套(不包括竣工圖)。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無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無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田明職務:總監發包人委托的職權:1、施工圖紙范圍內土建、安裝、裝修工程施工階段建設監理;2、投資、質量、進度控制和組織協調工作。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商定。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陳詩誠職務:施工管理職權:簽證、投資、質量、進度管理。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無—52—7.項目經理8.發包人工作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已通至施工現場。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已開通。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工程開工前五天,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質資料。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在工程開工前,由雙方共同配合辦理施工所需的各類證件等手續。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水準點及座標控—53—制點的位置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進行現場交驗。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開工后十天內完成,由發包人組織。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發生時,由承包人負責保護,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根據實際發生情況另作商定。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根據實際發生情況另作商定。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無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開工后十天內提供施工總進度計劃一式二份,并在每月25日前提供該月完成的施工產值報表一式二份。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54—和要求:按標化、文明工地的要求,做好安全保衛等工作。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產房屋及設施的要求:無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按當地的有關規定辦理。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應做好工程成品保護工作,若發包人要求工程提前使用而發生工程損壞等現象和需特殊保護措施者,其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按有關政策規定及時認真做好保護工作,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按文明標化工地要求,做好現場清潔衛生工作,并做到工完場清。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根據實際發生情況另作商定。—55—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收到完整的圖紙后十五天內完成,并提供給發包人。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收到后十天內批復。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雙方另作商定。13.工期延誤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按通用條款中的有關規定辦理。質量與驗收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19.工程試車19.5試車費用的承擔:無—56—安全施工按相應的通用條款執行。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2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及可調整合同價款方式確定。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無(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無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57—1、設計變更發生的工程量變更;2、使用材料產品、規格變更;3、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人經濟損失的費用;4、建設方分包的工程施工管理配合費;5、本工程實行優質優價,工程質量創市級蘭花杯按該工程決算額獎直接費2.5%,若達到省級杯按該工程決算額獎直接費的3.5%。24.工程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在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3%時開始逐筆扣除工程預付款。25.工程量確認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25日前提交該月完成的工程量產值報表。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承包方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完成工作量報表送交監理審核,發包方復核后于次月8日前支付應付工程款。材料設備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58—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無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無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無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無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無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無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無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59—特殊材料由發包方看樣、定貨、定價,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按設計和有關標準采購,并提供產品質量證明以及對材料質量負責。工程變更按本合同通用條款執行。竣工驗收與結算按本合同通用條款執行。32.竣工驗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由發包方提供竣工圖三套,由承包方編制交發包方二套。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60—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無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由承包方引起的工期的延誤,10天以內(含10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二進行處罰。超過10天以上部份加倍處罰,超過15天以上罰沒工期保證金肆拾萬元。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承包人單位工程優良率必須達到75%(含75%)。若達不到該幅度,承包人提供的質量保證金肆拾萬元罰沒。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無37.爭議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61—采取第一種方式解決,并約定向紹興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越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樁基工程。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總包管理費為樁基工程總造價的3%。分包施工單位為:浙江省地質礦產工程公司39.不可抗力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六級以上地震、10級以上熱帶風暴。40.保險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1)發包人投保內容:無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無(2)承包人投保內容:無—62—41.擔保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無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無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無46.合同份數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拾份47.補充條款本合同條款若與招投標文件相抵觸時,以本合同條款約定為準。—63—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64—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序號材料設備品種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質量等級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注—65—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紹興越秀外國語職業學院(籌)承包人(全稱)紹興市第三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為保證學生宿舍4#、5#樓、食堂、教工宿舍(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工程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內容。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66—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土建工程為設計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為五年。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二年;供熱及供冷為無個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壹年;其他約定:廚、衛、樓面、外墻防滲漏為五年。質量保修責任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證金內扣除。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67—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3%,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1%。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約壹拾壹萬元(大寫)。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銀行同期的貸款利率。質量保修金的返還發包人按工程項目的造價同比例保修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還承包人。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無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68—發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2001年3月日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2001年3月日簽證單位(公章):2001年3月日—69—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合同書發包人(甲方):晉城蘭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承包人(乙方):上海綠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人(丙方):上海新干線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和誠信、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花橋國際信息城1-4#樓2、工程地點:花橋鎮順陳路西側3、工程內容及造價項目名稱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備注1斷橋隔熱53系列鋁合金窗m25072120系列條形窗m2868玻璃6mm厚中空鋼化鍍膜合計工程總價(大寫):其中含:制作加工費、安裝費、運費、檢測費用不含:土建配合費、紗窗制安費說明:1、主材選用中、高檔63系列外電泳、內噴涂隔熱斷橋型材;玻璃基片選用山西利虎集團生產的優質浮法玻璃,中空玻璃制式5mm+12mm+5mm;玻璃固定面積大于1.5m2的雙面鋼化;低于900mm部分外片鋼化;五金件、膠條:平開窗采用香港立興內開內倒五金件,河北宏利優質三元乙丙膠條;鋁材顏色及窗型以建設單位確定為準;窗戶開啟扇為兩個以上扇時,一扇為內開內倒,其它扇為內平開。圓弧窗部分每平米增加造價115元。二、準備工作: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及時向丙方提供完整的門窗表(建筑窗口尺寸)及相關圖紙、資料。2、乙方應在安裝前免費提供施工現場臨時電源(丙方承擔電費)、垂直運輸。3、丙方依據甲方提供圖紙及說明文件的要求設計窗型,并繪制完整的窗型圖交甲方審核,經甲方審定簽字后方可制作和安裝。4、乙方按規定要求向丙方提供安裝基準:包括打底灰、彈水平線、掛垂直線及窗口立樘的位置基準等。三、施工配合、成品保護、施工安全:1、乙、丙雙方要密切配合,保證對丙方在工地現場的施工順利進行,乙方應把工地土建進度計劃及時送達丙方,使丙方及早知道土建工地的施工安排,做好本項目的施工進度安排,及時配合土建把相應作業面的項目完成。土建的施工安排要給本項目留有施工時間和施工技術間隙;2、丙方在工地與乙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丙方提出,甲方協調;3、對于工地土建進度計劃的變更,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丙方;4、本施工項目的材料和框扇(附五金件)進入工地后,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應協調進行成品保護,防止成品的損壞和五金件的丟失。框扇上墻后各單位不得在窗口進出,不得綁、凳腳手架,不得踩、壓、碰、劃,以免造成損壞。若造成損壞和丟失的,由責任方負責;5、玻璃安裝應在土建濕作業結束后進行,以減少成品受損及污染;6、丙方應加強成品保護、文明施工管理,進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應有保護膜全裹。施工人員應愛護已完工程成品,否則視情況甲方有權進行處罰;7、丙方進入工地后應服從工地統一管理和安全管理,遵照有關安全施工規范進行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由責任方負責;8、乙、丙雙方均派出工地代表,便于雙方溝通協調。乙方工地代表:聯系方式:丙方工地代表:聯系方式:四、工程期限:按棟號具體施工時間另行簽訂門窗施工時間。1、丙方的施工安裝工期:丙方根據甲方要求和土建進度安排好施工安裝進度。 2、如遇下例情況工期順延:①、甲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開工條件;③、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④、不可抗力;⑤、經甲方代表同意順延的其他情況。五、工程量結算及工程變更:1、工程量以實際加工量為依據,按洞口尺寸據實結算;2、甲方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丙方,并提供相應圖紙和說明;3、由于甲方對原工程變更,未給丙方造成損失的,丙方接通知后,按要求進行變更,造價相應增減;4、由于甲方對原工程的變更,給丙方造成損失的,損失量由甲方承擔;5、增加原合同中未包括的項目,經甲丙雙方書面達成施工要求和造價協議的,丙方按要求施工,甲方對合同價款進行增加。六、質量驗收及保修:1、工程驗收按照國家或行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執行。2、3、工程竣工后,由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通知,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實施驗收,并由驗收單位出據驗收合格證明。如驗收不合格,由丙方無條件整改至合格,所造成的費用由丙方承擔;4、甲方收到丙方竣工驗收通知后1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16天起承擔工程產品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5、產品質保期為一年,從工程驗收完成即日起開始計算; 6、在質保期內,凡因產品制作或安裝造成的質量缺陷由丙方負責保修,若因人為或其他外力造成的缺陷,由丙方配合維修,合理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7、丙方鋁材不符合招標文件及本合同要求,甲方可終止合同,委托另外門窗加工企業施工,其間一切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七、工程價款支付:30%;2、產品制作及安裝共分兩批完成,框及扇料安裝后,甲方按時向丙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30%;第二批:玻璃安裝完成,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價的95%。3、工程質保金為工程價款的5%;4、甲方在工程保質期到期后10天內,無質量問題將質保金全額支付丙方;5、當甲方未履行支付工程價款義務時,標的貨物的所有權屬丙方所有;6、工程價款以實際工程量按國家規定計算進行結算。八、違約責任:1、由于承包人自身責任引起的違約,總承包人及建設單位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由總承包人自身責任引起的違約,承包人及建設單位損失由總承包人承擔。 2、爭議處理可依次采用以下方式解決:①通過雙方協商解決。②向本地行業主管部門或對方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③通過仲裁解決。④通過訴訟解決。九、門窗工程結算由承包人負責,總包人計取門窗總價的%的施工配合費及%稅金后列入工程總結算,施工配合費由建設單位承擔、稅金由承包人承擔。工程資料由分包單位收集、整理交總包匯總。十、合同生效與補充1、本合同共陸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丙方執兩份;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現場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單位名稱:單位名稱:單位名稱:單位地址:單位地址:單位地址:法人:法人:法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電話:帳號:帳號:帳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開戶銀行:簽定時間:年月日工程合同書建設單位:晉城市蘭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承包單位:承包單位:合同編號字第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湖北荊州華通車輛制造有限公司文件鄂華通車輛字[2008]01號公司各部門:為了加強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簽訂工作的領導,確保集體合同簽訂后得到有效的監督和執行,經研究決定,成立湖北荊州華通車輛制造有限公司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簽訂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一、領導小組:組長:范向紅副組長:鄧先國朱成橋成員:謝修平劉臘梅楊青松鹿友錘二、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簽訂首席代表:企業方:范向紅記錄員:謝修平工會方:鄧先國記錄員:劉臘梅三、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簽訂:主持人:朱成橋四、集體協商代表:企業方:范向紅謝修平朱成橋鹿友錘陳曉林工會方:鄧先國楊青松劉臘梅文坤柏朱漢武五、集體合同起草小組:鄧先國謝修平劉臘梅二00八年元月十日湖北荊州華通車輛制造有限公司《集體合同》監督小組組長:朱成橋(副總)成員:企業方:謝修平(公司辦主任)鹿友錘(車間主任)工會方:劉臘梅(財務部長)楊青松(采購部長)湖北荊州華通車輛制造有限公司《集體合同》雙方首席代表基本情況說明一、企業首席代表范向紅同志基本情況:范向洪,男二、工會(職工代表方)首席代表鄧先國同志基本情況:鄧先國,男,1958年1月出生,湖北公安縣人,1974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該同志自參加工作來,歷任共青團支部書記、團總支書記、聯營辦副主任、保衛處長、企業改制領導小組組長、2001年5月任工會主席至今。三、雙方代表基本情況:1、企業方: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學歷職稱參加工作時間職務范向紅謝修平37黨員大專工程師1992.7主任朱成橋鹿友錘黨員大專工程師1980主任陳曉林記錄員:謝修平2、工會方: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學歷職稱參加工作時間職務鄧先國50黨員高中1974年11月工會主席楊青松50中專1987年5月采購部長劉臘梅45大專會計師1980年6月財務部長文坤柏朱漢武記錄員:劉臘梅湖北荊州華通車輛制造有限公司集體合同(討論稿)總則第一條為建立保持和諧的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企業行政(以下簡稱甲方)、工會(代表職工方,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行為,調動兩個積極性,共謀我公司持續發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二條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互相遵守,加強合作,全面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第三條企業依法進行經營管理,并尊重工會作為職工利益代表者的地位,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提高職工的業務技術素質和思想文化道德素質,并在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和職工福利水平,改善職工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不斷增強企業的向心力、凝聚力。第四條企業尊重職工民主參與管理的權力,不斷完善職工(會員)代表大會制度,認真執行廠務公開制度,企業聽取工會和職工對生產、經營及職工工資、福利、教育、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協商處理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雙方共同監督檢查本合同生效后的履行情況,并向職工(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第五條工會全面履行各項社會職能,突出維護職能,并堅持“兩個維護”的統一,服從、服務于企業的生產、經營,堅持和維護企業法人行使生產經營的指揮權力,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和企業的管理,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組織職工開展全員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合作,努力完成各項生產經營目標任務。第六條職工是企業的主人,應以主人翁的姿態從事生產勞動、愛崗敬業、出色完成生產任務,關心企業的建設、效益和發展。主動維護企業的良好形象;遵守企業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嚴格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保守企業的技術專利和經營秘密。第七條本合同必須經公司職工(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有效期三年。企業生產、經營目標管理第八條職工應努力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目標、勞動生產率和產品開發計劃以及其它生產建議任務。第九條職工應杜絕因違章引起的消防、人身、交通、設備等事故和重大事故,防止貪污、挪用公款案件和其它經濟案件的發生;企業應杜絕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案件。第十條企業的管理水平上一個新臺階,企業在基礎管理、人事管理、勞資管理、財務管理、物資管理、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方面要有明顯的加強,并逐步實現企業管理規范化。第三章勞動報酬第十一條企業根據國家、行業有關政策和生產經營任務及經濟效益情況制定職工收入分配方案,堅持男、女同工同酬分配形式,嚴格執行按勞分配原則,打破勞動報酬平均分配的原則,允許職工間的收入有一定的差距。第十二條企業支付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第十三條職工工資按月以貨幣的形式支付。第十四條職工的各種補貼、津貼的種類和標準嚴格按國家的規定執行。第十五條企業在制訂內部總體分配辦法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其方案應交職工(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會員)代表大會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第十六條企業職工的工資水平應在企業逐年發展的同時逐步提高。第十七條企業不得克扣職工的正當勞動收入。但下列情況不屬克扣:1、職工應繳的個人養老保險及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以及水電費等;2、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3、法律、法規要求企業代扣代繳的其它費用;4、職工應歸還企業的債務;5、由于職工過失發生事故,造成企業或他人財產損失,按企業的規定責令賠償損失的費用;6、職工違反勞動紀律、遲到、早退、曠工或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應給予經濟處罰和請病、事假按企業規定扣除的工資(病假工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7、完不成生產經營、產品質量及工作任務扣除的工資。第十八條特殊情況下安排職工在工作日、休息日和國家法定假日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分管領導批準、勞資部門備查,工作不能補休的時間內和本職工作范圍內除外),由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1、婚喪假、產假工資照發(計劃生育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2、事假期間停發工資,病假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當地社會平均生活費的60%發放。3、承包項目和承包計件核算的,由承包單位按承包收入情況核算支付。第十九條企業依照規章制度對違紀、違規職工予以經濟處罰的,必須保證最低生活標準。第二十條企業對工作能力差、技術素質低、責任心不強的職工,實行下崗待業和待崗培訓制度,待崗培訓期間只發給生活費,企業支付給職工的生活費標準一般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標準。經培訓達不到企業要求上崗的,企業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二十一條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時,各部門應當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工作量不足、工作時間和工作量包干以及因工作性質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崗位等除外)。職工是企業的主人,提倡奉獻精神,動力為企業發展作貢獻。第二十二條職工休息日、法定假日以及婚、喪、計劃生育等假期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執行(假期均包括公休和法定節假日在內)。社會保險和生活福利第二十三條企業按規定為職工辦理養老、生育、工傷、醫療和失業等保險(應繳保險金須保證按時足額上繳),并為職工辦理就業登記。職工應支付的保險金由企業代為在職工本人工資中扣除。第二十四條企業每月按工資總額14%提取職工福利費,用于為職工辦理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特殊困難補助、生病探望、悼念等費用。職工所有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第二十五條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娛樂、勞動競賽等活動,企業對工會給予適當的經費補貼。第二十六條職工的生育、工傷待遇以及死亡職工的喪葬費、撫恤費等按國家政策和行業的有關規定辦理。勞動安全和衛生第二十七條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規定,建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企業應為職工提供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第二十八條工會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律的規定,有權代表職工對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以及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發現勞動保護措施不落實,嚴重危及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情況時,有權要求企業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情況危急時,可以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職工待遇不受影響。第二十九條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安全部門修訂完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落實到人,明確每個職工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常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定期對女職工和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進行健康檢查,切實保障職工健康和人身安全,杜絕傷亡事故。教育培訓和職工獎懲第三十條企業根據國家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科學文化專業知識,鼓勵支持職工參加業務進修學習,有計劃地培養各層次的專業管理技術人才,技術工種從業人員必須經培訓取得相關等級的資格證書,經企業同意或公派參加各類學校學習的職工,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有薪待遇,并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第三十一條企業應對職工培訓作出長遠規劃和短期安排,公司辦應大力開展對職工進行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從而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第三十二條全體職工應發揚主人翁精神,關心企業的效益和發展,遵守勞動紀律,提高職業技能,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維護企業形象,為企業能在同行業中立于不敗之地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第三十三條企業對違紀違規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依照現行的規章制度予以懲處。第三十四條企業對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成績顯著的,對成功的小改小革給予獎勵和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先進集體、工作標兵等榮譽稱號,由基層單位推薦、行政和工會提出建議,交辦公會討論決定,特殊情況企業法人代表可以對職工給予獎勵。第三十五條雙方能認真履行合同,出色完成各項任務及經濟指標,企業經濟效益好。企業職工(會員)代表大會給雙方有突出貢獻者請功,并給全體職工予以一定的獎勵。第三十六條企業在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前,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征求工會意見,由相關會議討論決定。第三十七條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犯有重大錯誤的職工作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時,除本合同有規定的情況,應符合下列程序:1、公司辦提出意見;2、征求工會意見;3、書面通知職工本人。本合同責任與保證第三十八條企業依照《工會法》之規定,每月按職工工資總額2%的標準,及時足額撥付工會經費,工會合理支配使用。第三十九條工會在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教育職工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發揚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熱愛集體、愛崗敬業精神等,為企業的興旺發達努力奮斗。第四十條企業召開董事長辦公會、經營工作會、經濟活動分析會等,應有工會主席或授權代表參加。第四十一條工會工作應圍繞企業生產與經營的中心工作開展勞動競賽,并豐富業余文化生活,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第四十二條工會委員會召開會議或組織活動,需占用生產和工作時間,應事先征求企業有關方面的意見,工會邀請企業領導或相關人員參加工會的有關會議和活動,企業應給予支持。第四十三條企業、工會雙方每半年就《集體合同》履行中的有關問題召開一次協商會議,工會主席和總經理每半年就有關重大事宜和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協商,必要時也可隨時協商。第四十四條工會主席的任命或調動,應征求工會委員會的意見和征得上級工會組織的同意。本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第四十五條本合同自二00年月日起生效至二00年月日止。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協商簽訂新的集體合同,新合同生效之前,本合同繼續生效。第四十七條甲、乙雙方根據人數建立對等原則,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檢查小組,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簽約代表,雙方應在15天內進行研究,并應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第四十八條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時,應按以下程序進行:1、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變更條款、理由和條件;2、雙方應及時組織協商,達成一致后,就變更合同的有關問題形成書面協議。3、將書面協議提交職工(會員)代表達大會和職工大會審議。4、自審議通過之日起10天內,將協議書面報縣勞動局審查、登記、備案。第四十九條下列情況,甲、乙雙方應主動協商變更本合同:1、本合同簽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2、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的。3、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4、職工(會員)代表大會中,職工(會員)代表超過半數要求變更的。第五十條本合同的解除按第四十八條的程序辦理,下列情況可以解除:1、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勞動仲裁機構或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2、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3、職工(會員)代表大會一致討論通過要求解除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第五十一條為保證本合同全面執行,成立聯合監督檢查小組,由四人組成,雙方對等二人。第五十二條企業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勞動合同,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工作時間,女職工特殊保護等法律規定,按照規定接受處罰,并補償職工的經濟損失。第五十三條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造成重大損失,按違反勞動合同規定和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處理。第五十四條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在30天內協商解決,如造成一致,應形成書面協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但不得有過激行為,雙方都有保持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義務,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決議書后,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人民法院訴訟。附則第五十五條本合同經職工(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在合同上簽字,并在7日內送達縣勞動局審查、登記、備案,縣勞動局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不提出異議,本合同即行生效。第五十六條本合同中的職工系指與企業建立了正式勞動關系,并簽訂了勞動合同的企業在職職工。第五十七條本合同經審查、登記、備案生效,正本一份存檔備查,付本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送縣勞動局、縣總工會、公司工會和公司辦公室各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八條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國家法律、法規也未明文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確定的原則,由雙方協商解決。第五十九條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法律、法規對勞動條件標準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第六十條本合同依法訂后,協商一方或雙方首席代表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由雙方解釋,解釋有異議的按第六十條規定辦理。甲方首席代表(簽字):乙方首席代表(簽字):審查機關(簽章):年月日湖北荊州華通車輛制造有限公司工資集體協議(討論稿)企業名稱:湖北荊州華通車輛制造有限公司經濟類型:民營股份合作制企業法定代表人:范向紅甲方(企業方):乙方(職工方):首席代表:范向紅首席代表:鄧先國代表人數:5人代表人數:5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勞動社會保障部《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第一條工資協議的協商時間與執行期限:工資集體協商一年進行一次,即每年的12月份為新一年工資集體協商時間。工資協議執行時間為一年,即每年一月為新一年工資起點,十二月份為終點。第二條職工工資按月以貨幣的形式支付,按不同崗位、不同工種、貢獻大小進行分配。第三條工資標準:管理人員實行崗位工資和業績考核工資相結合的形式執行,定編定崗定員,車間工人實行計件工資制,按質按量按定額標準執行,銷售人員工資按年度營銷方案包干執行。企業支付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第四條工資每月結算時間為:每月的21日至下月的20日。工資發放時間規定在每月15日,如有特殊情況可適當提前或推遲。第五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1、特殊情況下安排職工在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加班、延長工作時間(由分管領導批準、勞資部門備查、工作不能補休的時間內和本職工作范圍內除外),由企業按國家或企業的有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2、工傷、婚喪假、產假工資照發。3、事假期間停發工資,病假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60%發放。4、待崗培訓期間,企業只發給生活費,支付標準不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標準。第六條企業依照規章制度對違紀、違規職工予以經濟處罰的,必須保證最低生活標準。第七條職工的各種補貼、津貼的種類和標準嚴格按國家的規定執行。第八條職工年工資水平與企業產值和效益掛鉤,完成全年經濟指標的,工資可增發10-20%,未完成全年經濟指標的,工資可比上年下降5-10%。第九條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一)企業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相關的規章制度。2、根據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考核和獎懲。3、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二)職工的權利和義務1、職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2、職工應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企業下達的生產和工作任務。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生產。第十條除本協議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第十一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和企業重組、破產等,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職工代表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在協議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的協議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第十二條違約責任處理: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經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不承擔法律責任。3、因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第十三條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在二00八年12月份要對本協議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協議全面履行。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協議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集體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處理。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執行。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企業存檔一份,企業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第十七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二00八年月日起至二00年月日止。第十八條本協議經提交企業職工大會討論通過,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并報上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查批準。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企業方首席代表: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名:簽名:企業(簽章):企業工會(簽章):審查批準機關(蓋章)年月日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有限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按國家和?⑹械撓泄厴踩⒗投;ぁ⑽郎】倒娑ㄎ曳教峁┍匾墓ぷ魈跫U弦曳皆詘踩⒔】檔幕肪持泄ぷ鰲?/P>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⑹隆⒀映げ俸鴕攪破詡巴巡捌詡潯救嘶蛭思扒子汛郵賂髦稚窕疃模?BR>(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2008____年_____1___月____1____日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2008____年_____1___月_____1___日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與公司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資雙方

第二條出資雙方為: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職務: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職務:

法定地址:

第三章設立公司

第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市設立公司。

地址:

第四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經營項目和規模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項目為。

第七條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其中注冊資金元。

甲方以作為投資,占投資總額%。

乙方投資萬元,占投資總額%,其中現金140萬元,設備60萬元;

合同簽訂后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五章雙方責任

第九條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一)、甲方:

1、;

2、;

3、;

(二)、乙方:

1、

2、

3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條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章財務、會計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八章合營期限及期滿后財產處理

第十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八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若國家處于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六份,保證人和合同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精品文檔精心整理精品文檔可編輯的精品文檔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協議書委托人(全稱):監理人(全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3.工程規模:;4.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5.資金來源:政府投資和自籌。二、詞語限定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協議書(含評標期間和合同談判過程中的承諾函及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3.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4.專用條件;5.通用條件;6.監理服務內容、技術標準和要求;7.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8.其他合同文件。9.附錄,即:附錄A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附錄B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附錄C監理費用報價分析表附錄D建設工程廉政責任書附錄E安全責任保證書附錄F履約保函(參考格式)附錄G預付款保函(參考格式)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四、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姓名:,身份證號碼:,注冊監理工程師證號:。五、簽約酬金簽約酬金(大寫):(¥)。監理服務收費下浮率為:包括:1.正常監理服務酬金:。(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專業調整系數(取)*復雜調整系數(取)*高程調整系數(取)),以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為基礎下浮中標下浮率計算所得。)2.暫列金額:。六、期限1.監理期限:包括施工工期、24個月缺陷責任期及30天善后事宜服務周期等。計劃施工工期:計劃總工期:61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15年05月01日,計劃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其中,長軌通日期:2015年12月31日。七、雙方承諾1.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2.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訂立1.訂立時間:年月日。2.訂立地點:。3.本合同文件正本一式叁份,副本拾份,委托人執正本壹份,副本八份,監理人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其中正本壹份在合同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留存。委托人:(蓋章)監理人:(蓋章)住所:住所:郵政編碼: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的代理人:(簽字)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通用條件1.定義與解釋1.1定義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1.1.3“監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圍內與委托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1.1.5“監理”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1.1.6“相關服務”是指監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理人的工作。1.1.9“項目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1.1.10“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由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監理機構工作的注冊監理工程師。1.1.11“酬金”是指監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理人的金額。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并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理人的金額。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監理人;“雙方”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監理人以外的有關方。1.1.15“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1.1.17“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歷月時間。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監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釋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1.2.2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1)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4)通用條件;(5)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2.監理人的義務2.1監理的范圍和工作內容2.1.1監理范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2.1.2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理工作內容包括:(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后編制監理規劃,并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托人。根據有關規定和監理工作需要,編制監理實施細則;(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主持或參加業主代表主持的圖紙會審,并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設計交底會議;(3)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理例會并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9)審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開工令;(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規定對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13)審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委托人審核、批準;(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報委托人;(15)經委托人同意,簽發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20)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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