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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5全國法考試卷一綜合檢測含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甲伙同乙,在某勞務市場以招聘保姆為名,欲拐騙單身女青年并賣給他人為妻。后單身女性丙上當,甲欲將其販賣時乙予以阻止,表示自己看上丙了,希望能留下,并答應向甲支付一定的價款。甲跟乙說:“都是自家弟兄,就別提錢了,你留下吧?!币覐娖缺c他共同居住三十余天,并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系,在這之后丙逃離并報案。關于本案以下說法中正確的是:A、甲構成拐賣婦女罪(未遂)一罪B、乙構成拐騙婦女罪和強奸罪數罪C、乙構成拐賣婦女罪(既遂)一罪D、乙構成強奸罪一罪【參考答案】:C【解析】: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只要實施其中一種行為的,即構成本罪。因此,凡是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上述行為之一的,不論最終是否得到錢款,均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一定是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犯罪客體是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因此判斷其既遂、未遂的標準在于行為人是否實施完成上述六行為中的一行為,也就是說本罪是行為犯,至于最終是否將拐騙來的婦女成功賣掉、是否成功收得錢財并不影響本罪的既遂。另外依照法律規定,拐賣婦女又奸淫被拐賣婦女的不另外成立強奸罪,而構成拐賣婦女罪的結果加重犯。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2、一名出租汽車司機為送臨產孕婦上醫院而駕車闖紅燈。執勤交警楊某將該車攔住,并要對違章司機予以行政處罰。待司機解釋原由后,交警楊某迅速查明情況,對該司機未給予處罰,并即予放行。在本事件中,交警楊某運用了下列哪種法律推理方式?①演繹推理②歸納推理③辯證推理④擬制A、①③B、②③C、③④D、①②③【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的是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有:(1)演繹推理。(2)歸納推理。(3)辯證推理。在本題中,交警楊某最初運用了演繹推理,擬對違章司機依法予以處罰。待司機解釋原由后,楊某迅速查明情況并對該司機未給予處罰即予放行,則是運用了辯證推理的方法,即不僅考慮了法律規定,也考慮了司機送即將臨產的孕婦上醫院的緊急情況以及道德、公平等問題。故A項正確。3、下列法律、法規中沒有執行社會公共事務方面作用的是哪一選項?()A、維護公共安全方面的法律B、維護食品衛生方面的法律C、維護階級合作方面的法律D、維護交通及通訊方面的法律【參考答案】:C【解析】:法律的社會作用的表現。維護階級合作方面的法律主要體現了法律的階級統治方面的作用。4、律師事務所給律師分配任務,委托人指名要求的,律師事務所應當怎樣處理A、可以適當考慮B、應當盡量滿足C、不應當考慮D、民事案件應當滿足,刑事案件應當拒絕【參考答案】:B【解析】:律師事務所收案與結案,應當盡量滿足委托人的指名要求。5、下列所得:①財產租賃所得②財產轉讓所得③利息所得④紅利所得⑤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其中以每次收入額的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征個人所得稅的是()。A、①②④B、②③⑤C、①④⑤D、③④【參考答案】:D【解析】: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解析】《個人所得稅法》第6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上述法條,本題應選D6、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構成的妨害公務罪,與刑法規定的其他妨害公務罪的區別是什么?A、以暴力方法,造成嚴重后果B、以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C、以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D、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參考答案】:D【解析】:妨害公務罪的客觀方面、《刑法》第277條。根據上述法律條文,只有D正確。7、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組成部分,這個理論體系包含鄧小平理論。20世紀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領導集體的主要代表鄧小平曾創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體的法律思想。判斷下列哪一項不是鄧小平理論法律思想的重要內容?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針B、一手抓建設和改革,一手抓法制C、用法律措施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D、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參考答案】:D【解析】:馬克思主義法律觀中國化的四次重大創新、鄧小平理論馬克思主義法律觀的中國化經歷了一系列發展階段,在這些階段中,產生了四次重大創新。這四次重大創新分別是:第一次,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制定;第二次,以鄧小平同志為主要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針”;第三次,以江澤民同志為主要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正式確定“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第四次,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第四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命題。由此可知A項正確,D項錯誤。本題為選非題,故D項當選。鄧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把法制建設在整個社會主義事業中的地位和意義的認識提高到一個嶄新的高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理論形成的標志。鄧小平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局出發,提出了一系列的“兩手抓”的方針。1986年1月鄧小平在《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的講話》中明確地提出:“搞四個現代化一定要兩手抓,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謂兩手,即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1992年鄧小平在視察南方的講話中又提出,“要堅持兩手抓,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打擊各種犯罪活動,這兩手都要硬?!鄙羁痰仃U述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辯證關系。由此可知,B、C兩項表述為鄧小平理論法律思想的重要內容。正確,不當選。[難度系數]**8、甲國人蘭某和乙國人納某在甲國長期從事跨國人口和毒品販賣活動,事發后蘭某逃往乙國境內,納某逃入乙國駐甲國領事館中。蘭某以其曾經從事過反對甲國政府的政治活動為由,要求乙國提供庇護。甲乙兩國之間沒有關于引渡和庇護的任何條約。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和制度,下列哪一項判斷是正確的?A、由于蘭某曾從事反對甲國政府的活動,因此乙國必須對蘭某提供庇護B、由于納某是乙國人,因此乙國領事館有權拒絕把納某交給甲國C、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規定,乙國領館可以行使領事裁判權,即對納某進行審判并做出判決后,交由甲國予以執行D、乙國可以對蘭某的涉嫌犯罪行為在乙國法院提起訴訟,但乙國沒有把蘭某交給甲國審判的義務【參考答案】:D9、趙某原是甲法院的行政庭審判員,1998年10月20日考取律師資格,1999年10月20日辭去法院工作。2000年10月21日,趙某向乙司法局申請執業,乙司法局應如何答復趙某的請求?A、2001年10月21日前不能執業B、可以執業,但不能作為辯護人到甲法院出庭辯護C、可以執業,但在2001年10月21日前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D、無論何時均不能執業【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法官不得擔任律師的制度規定?!斗ü俜ā返?7條:法官從人民法院離任后2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10、某企業于2003年開始營業時選定了一種會計處理方法,在2005年,該公司負責人決定變更會計處理方法,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會計處理方法一旦選定不得變更B、會計處理方法變更的,應將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C、會計處理方法一旦選定3年內不得變更D、會計處理方法變更的,需要經過批準,但無需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原因【參考答案】:B【解析】:會計處理方法變更【解析】《會計法》第18條規定:各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變更的,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變更,并將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故B項正確。11、下列犯罪中,屬于純正不作為犯的是A、失火罪B、交通肇事罪C、故意殺人罪D、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參考答案】:D【解析】:真正不作為犯,是指刑法明文規定只能由不作為構成的犯罪。真正不作為犯只能由刑法明文規定。不真正不作為犯,是指既可由作為構成、也可由不作為構成的犯罪。例如,故意殺人罪,既可用刀捅死人,也可將嬰兒活活餓死。上述罪名中,只有拒絕提供間諜犯罪證據罪才是純正不作為犯。12、關于法的溯及力的正確表述是下列哪項?A、新法制定頒布后對舊法是否有效B、新法生效后,原有法律是否有效C、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D、法律頒布后,對它制定以前所發生的事件和行為是否有效力的問題【參考答案】:C【解析】:法的制定和法的生效有時不一致。法生效后才有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13、關于WTO的爭端解決程序,下列表述哪一個是錯誤的:A、磋商是申請設立專家組的前提條件B、提出磋商請求日起60天內磋商沒有解決爭端時,申訴方才可以申請成立專家組C、無論是申訴方還是被訴方,對其所提出的訴求或主張,都承擔證明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D、在專家組報告發布后的30天內,任何爭端方都可以向上訴機構提起上訴【參考答案】:D14、下列哪個選項不屬于法官應當遵守的司法禮儀?A、認真聽取當事人發表意見B、使用規范、文明、準確的語言C、著法官服,佩戴徽章D、開庭時與當事人洽談房屋裝修事宜【參考答案】:D【解析】: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32條、第33條。15、有關產品質量認證制度的陳述正確的是?()A、國家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實行自愿原則B、國家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其認證依據是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C、經認證合格,由認證機構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該證書不得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D、國家強制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參考答案】:A【解析】:產品質量認證制度根據《產品質量法》第14條規定:“國家根據國際通用的質量管理標準,推行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企業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企業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企業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認可的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產品質量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產品質量認證證書,準許企業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使用產品質量認證標志。”由于基于“自愿”,故A正確、D錯誤。B項錯誤的原因是法條中規定的是國家參照國際先進的產品標準和技術要求,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制度,而不是必然依據其作出規定。C項也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故選項C說法不正確。16、某甲要求好友乙與其于次日下午5時共同搶劫銀行運鈔車,乙礙于情面答應。但事發時乙并未前往,而是由甲獨自完成。甲在搶劫中為了劫得財物,還開槍射殺押運人丁。甲劫得現金100萬元。事后甲與乙共分贓物。以下對甲、乙二人行為的定性,正確的是:()A、甲與乙成立搶劫罪的共犯,甲單獨構成故意殺人罪B、甲構成搶劫罪,乙不構成犯罪C、甲與乙成立搶劫罪的共犯,甲屬于搶劫罪的既遂犯,乙屬于搶劫罪的預備犯D、甲與乙成立搶劫罪的共犯,且均為搶劫罪既遂,甲就故意殺人行為應加重處罰【參考答案】:D【考點】搶劫罪的共犯的認定【解析】共謀而未實行的,同樣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搶劫過程中的故意殺人不獨立構成故意殺人罪,而屬于搶劫行為的有機組成部分。17、甲國A公司(賣方)與中國B公司采用FOB價格條件訂立了一份貨物買賣合同,約定貨物保質期為交貨后一年。8公司投保了平安險。貨物在海運途中因天氣惡劣部分損毀,另一部分完好交貨,但在交貨后半年左右出現質量問題。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和有關貿易慣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A公司在陸地上將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時完成交貨B、貨物風險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轉移C、對交貨后半年出現的貨物質量問題,因風險已轉移,A公司不承擔責任D、對海運途中損毀的部分貨物,應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參考答案】:B【解析】:國際貿易綜合知識AB兩項考查國際貿易術語FOB。(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取消了“船舷”的概念,不再設定“船舷”的界限,只強調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買方承擔貨物自裝運港裝上船開始起的一切風險。在FOB、CFR和CIF下買賣雙方的風險以貨物在裝運港口被裝上船時為界,而不再規定一個明確的風險臨界點。因此,按照(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解釋,本題中貨物風險應當是自裝運港裝上承運人船舶時轉移,AB選項均錯誤。C項考查《公約》的風險轉移與賣方義務。根據《公約》的有關規定,貨物的風險是指貨物因自然原因或意外事故引起的損壞或滅失,如果貨物的損壞或滅失是由于賣方違反合同引起的,則買方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因此C項錯誤。D項考查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平安險的承保范圍包括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不包括部分損失,故本題中的部分貨物損失不在保險公司承保范圍內,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D項錯誤。2010年本題考查時,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規定,FOB術語中貨物風險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轉移,故原公布答案為B。18、張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緩刑期滿后第3年,張某又犯間諜罪,則張某:A、構成一般累犯B、構成特別累犯C、不構成累犯,因為后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罪D、不構成累犯,因為不符合刑罰執行完畢的這一條件【參考答案】:D【解析】: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1)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后罪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3)后罪發生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內。對于被判處緩刑的,如果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實際上并沒有執行過原判的有期徒刑,所以不成立累犯。本題中,張某在考驗期滿后犯新罪,由于實際上并沒有執行過原判的有期徒刑,故張某不構成累犯,所以A選項錯誤。特殊累犯的成立要求前后罪皆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本題中張某前后兩罪不屬于上述犯罪,所以B選項錯誤。張某不構成累犯的原因是不符合刑罰執行完畢這一條件,而非后罪的性質,所以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19、刑罰特殊預防的目的是A、預防社會上不穩定分子犯罪B、預防犯罪分子重新犯罪C、預防社會大眾犯罪D、預防具有人身危險性的人犯罪【參考答案】:B【解析】:特殊預防是通過對犯罪人適用刑罰,使他們不再犯罪,包括主動不再犯罪和被動不再犯罪兩種情況。20、賈某到一美容院做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廠生產的“水潔”牌護膚液為其做臉部護理,結果因該護膚液系劣質產品,致使賈某臉部皮膚嚴重灼傷,賈某為此去醫院治療,花去近5000元醫藥費。關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賈某有權要求美容院賠償醫藥費B、賈某有權要求甲廠賠償醫藥費C、賈某若向美容院索賠,可同時請求精神損害賠償D、美容院若向賈某承擔了責任,則其可以向甲廠追償【參考答案】:A,B,C,D【解析】: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后的追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因此,該題中賈某有權要求生產者和經營者給予賠償。A、B、D項正確。劣質產品導致賈某面部皮膚嚴重灼傷,自然會影響到其形象,因此,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C項也正確。21、甲妻團夫妻感情不和向人民法院起訴與甲離婚。開庭后,法院擇日宣判。甲預感到要判離婚,遂召集親友預謀如判決離婚就在法庭把判決書撕掉,讓法官重判。開庭時,甲及眾親友均到庭。法官宣判時,當念到判決準予離婚時,甲即沖向法臺,奪過法官手中的判決書撕爛,并召集旁聽的親友將法臺推翻。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罰?A、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B、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C、擾亂法庭秩序罪D、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點是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擾亂法庭秩序罪的界限。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是指聚眾沖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擾亂法庭秩序罪,是指聚眾哄鬧、沖擊法庭,或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擾亂法庭秩序罪與其他三罪的一個重要區別就是犯罪客體的不同。擾亂法庭秩序罪的犯罪客體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正?;顒雍头ㄍブ刃?。本案中,甲擾亂的是審判法庭,其行為侵犯了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正?;顒雍头ㄍブ刃颍瑧詳_亂法庭秩序罪處罰。故選C。22、下列有關法的階級本質的論述中,符合馬克思主義關于法的本質學說的為。①法是被奉為國家意志的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②統治階級的意志體現為法③法只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④法的本質最終是由統治階級所處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A、①②B、①④C、②③D、①②④【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馬克思主義關于法的本質的學說。23、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鄭某在律所實習期間,只具備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就可以開始以律師的名義從事業務活動B、鄭某若沒有完成一定業務量則不能夠申請律師執業證書C、鄭某兩年前被開除公職后,又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所以他不能夠領取律師執業證書D、在鄭某考取律師資格證書前,曾經有過過失犯罪,所以他不能領取律師資格證書【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律師法》第8條的規定,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1)具有律師資格;(2)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3)品行良好。所以A項正確。根據《律師法》第9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2)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3)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24、漢朝廢除殘人肢體的肉刑的刑罰改革始于A、漢高祖B、漢景帝C、漢文帝D、漢武帝【參考答案】:C【解析】:西漢建立后,重視總結秦亡教訓。漢文帝時鑒于當時繼續沿用黥、劓、斬左右趾等肉刑、不利于政權的穩固,開始考慮改革肉刑。25、某國甲公司與中國乙公司訂立買賣合同,概括性地約定有關爭議由“中國貿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后雙方因違約責任產生爭議。關于該爭議的解決,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違約責任不屬于可仲裁的范圍B、應認定合同已確定了仲裁機構C、仲裁協議因約定不明而在任何情況下無效D、如某國甲公司不服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效力作出的決定,向我國法院申請確認協議效力,我國法院可以受理【參考答案】:B【解析】:《仲裁法解釋》第2條規定,當事人概括約定仲裁事項為合同爭議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變更、轉讓、履行、違約責任、解釋、解除等產生的糾紛都可以認定為仲裁事項。所以,違約責任屬于可仲裁的范圍。選項B正確?!吨俨梅ń忉尅返?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不準確,但能夠確定具體的仲裁機構的,應當認定選定了仲裁機構。選項C錯誤。《仲裁法解釋》第13條第2款規定,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或者申請撤銷仲裁機構的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6、甲和乙系無業人員,二人約定深夜到齊家行竊,當晚甲按計劃在齊家門口把守,乙進到齊家行竊,欲將齊某衣服中的3000元現金裝入衣袋中,被醒來的齊某發現而未得逞,于是乙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了齊某一刀,乙逃出門口見齊某仍緊追即繼續揮刀阻攔,甲見狀先行逃跑,乙威脅齊某說“再追就殺了你?!彪S后逃走。甲、乙的行為:A、成立盜竊罪既遂B、成立搶劫罪既遂C、甲成立盜竊罪未遂,乙成立搶劫罪既遂D、甲成立盜竊罪未遂,乙成立搶劫罪未遂【參考答案】:D【解析】:甲和乙事前通謀盜竊,乙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成立轉化型搶劫罪,甲在乙使用暴力時并未幫助乙共同抵擋被害人,甲不構成搶劫罪而構成盜竊罪。盜竊罪是財產型犯罪,既遂的標準為失控說,搶劫罪的既遂標準為是否取得了財物或者是否造成他人輕傷以上后果。本題中,甲未取得財物,成立盜竊罪的未遂;乙未取得財物也未造成被害人輕傷以上后果,成立搶劫罪的未遂。因此,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27、根據我國關于庇護的實踐,下列選項中做法正確的有:A、我國可根據國內法決定是否給予庇護B、避難者可在我國駐外國的使館請求庇護C、避難者可向我國軍艦請求庇護D、避難者可向我國商船請求庇護【參考答案】:A【解析】:行使庇護權是一國的主權,各國應相互予以尊重,因此,一國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給予庇護。國家對庇護問題通常在有關的國內法中加以規定。給避難者在駐在國的使館、領館、軍艦甚至商船內以庇護,即庇護國在外國領土上庇護外國人,稱為外交庇護,又稱域外庇護,常見的是利用國家在外國的外交或領事機構館舍、船舶或飛機等作為場所進行的庇護,這種庇護沒有一般的國際法根據,我國不承認這種做法。在國際法上,國家只應根據屬地優越權在本國領土內行使庇護權,而沒有所謂的域外庇護權,否則就侵犯了其他國家的領土主權,所以,包括我國在內的大剖分國家一直不接受外交庇護28、2005年,中國某合作經營企業,欲向某國商業銀行香港分行貸款l300萬美元,為此,該企業向該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提交貸款保全申請書,請該投資公司作擔保,投資公司隨即復函同意出保。根據有關國際融資信用擔保的慣例,該投資公司作為保證人,下列對其保證責任表述錯誤的是:()A、保證人不能享有先訴抗辯權B、保證人必須承擔第一付款責任C、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承擔賠付責任D、保證人在基礎合同變更或無效時,相應地變更、解除其承擔的保證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國際融資信用擔保國際融資信用保證與一般保證不同,具有獨立性和無條件性兩大特點,即保證人與基礎合同無關,基礎合同的修改、變更或無效.均不影響保證人在獨立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保證責任。29、黃某以開辦個體旅館作掩護,組織大批婦女進行賣淫,以牟取暴利。某日,公安機關掃黃辦欲搜查該旅館,公安人員方某立即向黃某通報這一情況,致使不少賣淫女在搜查前已紛紛逃離,但公安機關仍以驚人的速度抓獲10名賣淫女和嫖客。方某的行為構成:A、協助組織賣淫罪B、組織賣淫罪(共犯)C、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D、包庇罪【參考答案】:C【考點】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的認定【解析】刑法第417條規定:“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0、《擔保法》第82條規定:“本法所稱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84條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財產價款優先受償”。這一規定是法的構成要素中的()A、法律規范B、法律原則C、法律概念D、法律技術性規定【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對于法律構成要素的理解。法的要素包括:法律規則、法律原則、權利與義務和法律概念。需要區別幾點:法律規則雖然是一種社會規范,但作為法的構成要素時,通常情況下稱為法律規則,而不稱法律規范;法律規范包括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法律概念是對各種法律現象或法律事實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它本身不是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而是表明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的工具?!稉7ā愤@一條就是給留置下定義,屬于構成要素中的法律概念。31、在下列的國家或機構中,有權向國際法院請求發表咨詢意見的是A、聯合國會員國B、安理會常任理事國C、《國際法院規約》當事國D、聯合國大會【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國際法院的受理范圍。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聯合國大會,安理會和經大會授權的聯合國其他專門機構,對于任何法律問題得請求國際法院發表咨詢意見。32、下列關于全國人大的工作程序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議案經審議之后,由主席團決定提交大會表決B、議案由全國人大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C、由主席團決定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或者舉手表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通過D、法律議案通過后即成為法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以發布命令的形式加以公布【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全國人大的工作程序「解析」B項的說法不準確,對于憲法修正案由全國人大全體代表2/3以上的多數通過;法律和其他議案由全國人大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33、A市B區衛生局委托C超市對在該超市內隨地吐痰的人處以罰款,某日D某被超市處以50元罰款,D某認為其罰款違法,則D某可以向提出賠償。A、A市人民政府B、B區衛生局C、C超市D、B區衛生局和C超市【參考答案】:B【解析】此題中C超市是受B區衛生局委托進行罰款,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4款規定: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34、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民商事案件的判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內地法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所有民商事判決,當事人都可以向內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B、申請認可和執行符合規定的民商事判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原訴法庭提出C、被申請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既在內地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申請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地法院提出申請D、申請人申請認可和執行內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判決的,申請人申請認可和執行的期間一般為2年【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第1條的規定,內地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具有書面管轄協議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須支付款項的具有執行力的終審判決,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安排向內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因此,A項錯誤。根據該安排第4條的規定,申請認可和執行符合本安排規定的民商事判決,在內地向被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出。因此,B項說法不正確,不當選。根據該安排第5條的規定,被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在內地不同的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申請人應當選擇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出認可和執行的申請,不得分別向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被申請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既在內地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申請人可以同時分別向兩地法院提出申請,兩地法院分別執行判決的總額,不得超過判決確定的數額。已經部分或者全部執行判決的法院應當根據對方法院的要求提供已執行判決的情況。因此,C項說法錯誤。根據該安排第8條的規定,申請人申請認可和執行內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判決的程序,依據執行地法律的規定。本安排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人申請認可和執行的期間為2年。前款規定的期間,內地判決到香港特別行政區申請執行的,從判決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判決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判決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判決生效之日起計算;香港特別行政區判決到內地申請執行的,從判決可強制執行之日起計算,該日為判決上注明的判決日期,判決對履行期間另有規定的,從規定的履行期間屆滿后開始計算。因此,D項說法正確,當選。35、下列情形中,應認定招搖撞騙罪的是:A、冒充正在執行軍務軍人,查處掛假軍隊汽車牌照舶車輛罰款數額較大的B、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抓嫖”,使用暴力當場沒收賣淫嫖娼人員隨身攜帶的現金1萬余元的C、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沒收賭資數額較大的D、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抓賭”,沒收賭資數額較大的【參考答案】:D【解析】:招搖撞騙罪,是指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行為。本罪冒充的對象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冒充的對象是軍人,A選項成立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行為人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招搖撞騙罪從重處罰;在實施上述行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行為人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在實施上述行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因此,B選項成立搶劫罪;C選項成立敲詐勒索罪;D選項成立招搖撞騙罪。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36、張國勝通過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后并未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他借用與A法院的關系,長期在A法院代理案件,收取委托人的費用。對張國勝的處理錯誤的一項是()A、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停止非法執業B、由該地司法行政機關責令其停止非法執業C、沒收違法所得D、可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參考答案】:A【解析】:《律師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冒充律師從事法律服務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的,由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非法執業,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37、甲國與乙國相鄰,同時又與丙、丁等國相鄰,為謀求共同發展,多年來,幾個國家之間簽署了若干個雙邊、多邊協議、協定。后甲乙兩國合并成為一國戊。如果所涉各方面問題都沒有新的相關協議達成,那么,根據國際法中有關國家繼承的規則,對于戊國,下列哪項條約可以不予繼承()A、甲丙兩國問的大陸架劃界條約B、乙丙兩國同盟互助條約C、甲乙丙丁四國某交界處領土劃分使用協定D、乙丁兩國關于界湖水資源灌溉分配協定【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國際法當中有關國家繼承的知識。國家繼承的對象是國家在國際法上的權利義務。對于條約的繼承,一般來說,與領土有關的“非人身性條約”,如有關領土邊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條約,屬于繼承的范圍;而與國際法主體人格有關的所謂“人身性條約”以及政治性條約,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條約,一般不予繼承。不同的領土變更情況,條約繼承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國家合并的時候對于任何一個被合并的國家有效地條約都對繼承國繼續有效;而國家分離、分立的時候,不論被繼承國是否存在,原來對被繼承國全部領土有效的條約都繼續對所有繼承國有效;領土部分轉移的,出讓國的條約對該部分領土失效,而受讓國的條約對所涉領土發生效力。另外,在復習的時候,還應當注意的是,對于國家繼承的問題還有條約以外事項的繼承。比較重要的是國家債務的繼承,要注意復習。38、甲某用假身份證在某銀行申請了一張人民幣長城卡,然后迅速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漢等地以每次提取8000元的方式,共透支8萬元。甲某行為:A、構成詐騙罪B、構成信用證詐騙罪C、構成信用卡詐騙罪D、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C【解析】:關于AB選項。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詐騙罪與信用卡詐騙罪屬于刑法中的法條競合關系,我國刑法中規定了一些特殊類型的詐騙罪,比如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詐騙罪之間存在著特別法與普通法的法條競合關系,按照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原則,應以特殊類型的詐騙罪論處。因此,AB選項錯誤。關于CD選項。信用卡詐騙罪,是指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數額較大的行為。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行為屬于信用卡詐騙罪的行為方式之一,這種騙領并使用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此,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39、某法學教授著書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進行講解、釋義,這一解釋屬于A、立法解釋B、司法解釋C、非正式解釋D、正式解釋【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涉及法律解釋的分類。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都屬于正式解釋,正式解釋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解釋。40、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區別主要體現在:()A、國際公法主要調整國家間的政治、軍事及外交等非經濟關系,而國際經濟法則主要調整各國國際經濟法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B、慣例是國際經濟法的重要法律淵源,卻不是國際公法的法律淵源C、國家主權原則是國際公法的基本原則,而國際經濟法的基本原則是平等互利原則D、國際公法以國家為主體,而國際經濟法不以國家為主體【參考答案】:A【解析】: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區別A對,國際公法主要調整國家間的政治、外交和軍事等非經濟關系;國際經濟法調整的是不同國家的自然人、法人、國家及國際經濟組織之間的國際經濟關系,而不是政治關系。B錯,國際公法的淵源則主要是國際條約和國際習慣.這里的國際習慣是指國家間的政治和外交活動所產生的習慣,而非商業慣例;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包括國際經濟條約、國際商業慣例、國內立法等。據此,慣例既是國際公法的淵源,也是國際經濟法的淵源。C錯,國際公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國家主權平等原則、不干涉內政原則、互不侵犯原則、平等互利原則、民族平等和自決原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誠實履行國際義務原則。因此,A是正確的。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關于單位犯罪,下列說法正確的是哪幾項?A、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單位才負刑事責任B、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單位的個人私分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C、單位犯罪一律適用雙罰制D、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也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參考答案】:A,B【解析】:《刑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因此,在法無明文規定的情況下,不成立單位犯罪。所以A選項的說法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3條規定,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單位的個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所以B選項的說法正確。《刑法》第31條規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在我國刑法分則中有少量條文對單位犯罪只規定了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對單位不適用刑罰,如《刑法》第161條規定,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所以C選項說法錯誤?!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刑法第30條規定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既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由此可見,單位犯罪要求主體具有法人資格,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私營企業,不可以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所以D選項的說法錯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3、關于《永徽律疏》,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A、《永徽律疏》又稱《唐律疏議》,是唐太宗在位時制定的B、《永徽律疏》首次確立了“十惡”即“重罪十條”制度C、《永徽律疏》對主要的法律原則和制度做了精確的解釋,而且盡可能以儒家經典為根據D、《永徽律疏》是對《貞觀律》的解釋,在中國立法史上的地位不如《貞觀律》【參考答案】:A,B,D【考點】《永徽律疏》【解析】《永徽律疏》在司法考試中的中國法制史部分應該處于“重者恒重”位置??偨Y如下:《永徽律疏》又稱《唐律疏議》,是唐高宗永徽年間完成的一部重要法典。A項中“是唐太宗在位時制定的”說法有誤。本題為選非題,當選。《永徽律疏》包括兩部分:律和疏,兩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奥伞本褪恰队阑章伞罚灿惺恚窃凇敦懹^律》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笆琛笔菍β晌谋旧碜龀龅南嘟淖⑨?。到元代后,人們以疏文皆以“議日”二字開始,又把《永徽律疏》稱為《唐律疏議》。由于疏議對全篇法律條文做出了權威性統一的司法解釋,所以給實際司法審判帶來了很大方便。D項前半句“《永徽律疏>是對《貞觀律》的解釋”錯誤。“重罪十條”首次人律是在南北朝之北齊之《北齊律》?!侗饼R律》在中國封建法律史上起著承前啟后的作用,對后世立法影響深遠。隋朝《開皇律》在“重罪十條”的基礎上加以損益,確定了十惡制度。唐律承襲此制,將“十惡”列人名例律之中?!笆異骸痹凇爸刈锸畻l”的基礎上發展而來.但并不等于“重罪十條”。B項后半句中“十惡”即“重罪十條”的說法錯誤,且“十惡”首次確立是在隋朝的《開皇律》中,B項前半旬也不正確。故8項錯誤,符合題意,當選?!队阑章墒琛房偨Y了漢魏晉以來的立法和注律的經驗,盡可能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律文的理論根據,標志著中國古代立法達到了最高水平。由此可知,C項說法正確,本題為選非題,不當選。同時,因此前的《貞觀律》等至今都已經佚失,所以《永徽律疏》成為中國歷史上迄今保存下來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會影響的古代成文法典,在中國古代立法史上占有最為重要的地位。由此可知,D項后半句說法錯誤,故D項當選。4、甲某因為犯醫療事故罪于1998年1月3日被依法逮捕,1998年3月3日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在緩刑考驗期內,甲某繼續在醫院從事診療工作。但是甲某在考驗期內經常私自外出行醫,收取報酬。在一次私自行醫時造成難產,危及母嬰的生命,幸虧患者親屬及時將孕婦送往醫院搶救,才避免發生嚴重后果。關于此案,下列哪些說法正確?A、甲某的緩刑考驗期從1998年3月3日起至2001年1月2日止B、甲某的緩刑考驗期從1998年3月3日起至2001年3月2日止C、對甲某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并罰D、對甲某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參考答案】:B,D【解析】:在判決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緩刑考驗期,但如果撤銷緩刑收監執行的話,則先行羈押的可以折抵刑期。因此甲某的緩刑考驗期從1998年3月3日起至2001年3月2日止,B選項正確,A選項錯誤。根據《刑法》第77條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由此可見,撤銷緩刑的事由包括四種:考驗期內又犯新罪的,發現漏罪的,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行為人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應當撤銷緩刑。C選項錯誤,因為應當撤銷緩刑是正確的,但不需數罪并罰。甲某雖有私自行醫行為,甲某具有醫療資格,不算作非法行醫,且醫療事故罪是過失犯罪,沒有發生嚴重后果的不構成犯罪,因而不構成醫療事故罪,不存在數罪并罰的問題。因此D選項正確,本題應選BD。5、下列哪種犯罪追訴時效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A、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B、挪用公款罪C、遺棄罪D、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參考答案】:A,C,D【解析】:《刑法》第89條第1款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因此,對于連續犯和繼續犯,追訴期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遺棄罪與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都屬于繼續犯,因此,對這三種犯罪的追訴時效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而挪用公款罪屬于一般的犯罪,追訴時效應該從犯罪之日計算。所以ACD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6、下列關于刑法上因果關系的說法正確的是:A、甲欲殺害上司黃某,在其汽車上裝上定時炸彈,在開車一小時后爆炸。但黃某開車半小時后翻下懸崖摔死,炸彈沒有發生爆炸。則甲的行為與黃某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B、乙在對孫某實施搶劫后為殺人滅口,連刺孫某十幾刀,以為孫某已死亡就將其扔到河邊。但孫某只是重傷昏迷,醒來后往前爬幾步掉入河里淹死。孫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C、錢某撬門進入丙家中行竊,趕上丙回家,丙拿起菜刀就要追砍,錢某從陽臺慌不擇路跳下摔死。錢的死亡和丙的追殺之間有因果關系D、丁知道仇人周某是血友病患者,故意辱罵周某挑釁其襲擊自己,然后以正當防衛為借口將周某打成輕傷,結果周某血流不止而死亡。則丁與周某的死亡存在因果關系【參考答案】:A,C,D【解析】:甲的行為與黃某死亡結果之間,由于介入了黃某摔下懸崖這一異常因素而無因果關系,甲是故意殺人未遂。所以A選項正確。雖然是孫某自己掉入河里淹死,但這是由于乙的刺殺導致孫某重傷和意識不清,二者之間仍然有因果關系。所以B選項錯誤。丙的追殺致使錢某慌不擇路掉下陽臺摔死,二者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所以C選項正確。丁利用了周某是血友病患者這一事實,雖然只是輕傷周某,但丁的輕傷行為與周某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所以D選項正確。7、自然法學派是西方重要的法學流派,下列哪些選項是自然法學派的觀點?()。A、所有殘暴的法令根本不能稱為法律,而只是一群暴徒在集會中通過的規則而已B、自然法是正當的理性準則C、自然法就是公道、正義、感恩以及根據它們所產生的其他道德D、真正的法律是和自然一致的正當理性,它是普遍適用的、不變的和永恒的【參考答案】:A,B,C,D【考點】自然法學派的觀點【解析】西塞羅認為真正的法律時候自然一致的正當理性,它是普遍適用的、不變的和永恒的;所有殘暴的法令根本不能稱為法律,而只是一群暴徒在集會中通過的規則而已。所以AD正確。格老秀斯認為,自然法是正當的理性規則。8正確。霍布斯認為,自然法就是公道、正義、感恩以及根據它們所產生的其他道德,故C正確。因此,ABCD全選8、商業銀行通過同業拆借拆入的資金可以用于下列哪些用途?()A、與其他商業銀行共同出資設立銀行性金融機構B、發放固定資產貸款C、彌補票據結算的不足D、解決臨時性周轉資金的需要【參考答案】:C,D參見《商業銀行法》第46條。9、關于保險委付,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A、保險委付發生于推定全損的情況下B、保險委付發生于推定全損時,被保險人選擇以部分損失向保險人求償的情況C、被保險人委付,保險人必須接受D、被保險人委付,保險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參考答案】:A,D【考點】保險委付的基本特點【解析】選項A正確,保險委付發生在推定全損的情況下。選項8不正確,保險委付發生于抬定全損的情況下,但被保險人不是選擇以部分損失向保險人求償,而是選擇以“全部損失”向保險人求償,此時才有必須將余下的保險標的委村問題。選項C不正確,對于委付,.保險人不是必須接受。此項D正確,對于委付,保險人可以接受,也可不接受。10、四通有限責任公司是依法注冊成立的勞務派遣單位。張某與其訂立了3年的勞動合同,約定將張某派遣至某廠勤雜工,派遣期1年。派遣兩個月后,張某沒有合適的崗位,四通公司也未給他發工資,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四通公司認為,張某這兩個月未提供勞務,而工資一般是由用工單位代發的,張某無工作也就無用工單位,無權取得報酬B、四通公司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張某按月支付報酬C、對于四通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行為,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D、由于合同未約定工資待遇,所以不成立,張某無權取得報酬【參考答案】:B,C本題考查勞務派遣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8條第2款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司知,選項A不正確,B正確。第92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C正確。第58條第1款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17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钡?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I司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第18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笨芍?,是否約定工資待遇,不影響合同成立,D說法錯誤。本題正確答案為BC。11、一美國公民在中國境內居留期間,未持有效旅行證件前往不對外國人開放的地區旅行,被當地縣公安機關處以7天拘留處罰。該人對此不服,前往當地一家律師事務所進行咨詢。以下咨詢意見正確的是:A、可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由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最后的裁決B、可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由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裁決;若對此裁決仍不服,可自收到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C、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D、必須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先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參考答案】:A,C【解析】:根據《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九條,受公安機關罰款或者拘留處罰的外國人,對處罰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由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最后裁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外國人對于公安機關根據入境出境管理法所作出的處罰不服的,可以向上級機關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者擇一行使。故AC正確12、以下可構成《刑法》規定的瀆職罪主體的有A、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B、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C、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D、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涉及該職罪的主體。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司法解釋。13、下列哪些屬于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范圍?()。A、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支出B、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C、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的財務收支D、國際組織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參考答案】:A,B,D14、2000年8月21日,甲因犯詐騙罪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2005年6月20日,甲又犯盜竊罪。對于甲的量刑,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甲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B、甲不構成累犯C、對甲的盜竊罪不能適用緩刑D、對甲應當數罪并罰【參考答案】:B,D【解析】:答案BD【解析】:甲在緩刑考驗期間又犯新罪,依法撤銷原判緩刑,以新罪實行數罪并罰;但甲并不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所以A錯誤D正確。同時甲也不構成累犯,因為“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所以前罪并沒有執行有期徒刑,因此不能滿足累犯的條件。B正確。題目交代:甲后來又犯盜竊罪,但并沒有說明甲又犯的盜竊罪是否被判除三年以上刑罰,甲的盜竊罪完全可能適用緩刑,因此C錯誤.15、下列行為不以犯罪論處A、拐賣已滿14周歲的男童B、非以出賣牟利為目的,拐騙不滿14周歲的兒童脫離家庭或監護人C、盜賣嬰兒、幼兒的D、為男女婚姻當介紹人,借機收受財物的【參考答案】:A,D【解析】:B項的行為構成《刑法》第262條規定的拐騙兒童罪,C項屬于第240條的拐賣兒童罪。而A項中的犯罪對象為己滿14周歲的男童,不屬于《刑法》第240條規定的婦女、兒童范圍,故不構成本罪,而D項不屬于犯罪是很明確的。本題A項具有一定的干擾性,兒童是指不滿14周歲的,第240條明確了犯罪對象僅為婦女與兒童,已滿14周歲的男童不在其范圍之內,根據罪刑法定的原則,不得以犯罪論處。16、根據憲法和法律,下列有關國家機構職權的表述中哪些選項是不正確的?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B、國務院有權決定縣的設立C、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決定鄉的設立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參考答案】:A,C,D【解析】:國家機關的職權是憲法中的考試熱點。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權規定在《憲法》第62條和第67條,要注意區分其與國務院、國家主席的職權的關系。上述機關職權的易混點主要有:(1)修改憲法的權力專屬于全國人大,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憲法只有解釋權;(2)全國人大職權中,批準建置的對象,與國務院批準建置的對象相區別;(3)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戒嚴的范圍,與國務院決定戒嚴的范圍相區別;(4)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人事權略有不同,注意區別。17、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關于私有財產權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B、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C、任何人不得剝奪公民的私有財產D、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參考答案】:A,B,D【解析】:依2004年的憲法修正案第22條,我國憲法上對私有財產權的表述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薄皣乙勒辗梢幎ūWo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笨梢?,我國憲法對私有財產權的保障采取相對保障的模式,私有財產權并非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國家可以對私有財產權進行必要的限制,甚至征收或者征用。因此,籠統地說“任何人不得剝奪公民的私有財產”,顯然是武斷的。故ABD項正確。18、甲花一萬元買來婦女乙,請村民們喝喜酒與乙成親后,便在村民的簇擁下與乙入洞房。乙女不從,甲以為自己已經是乙女的丈夫,丈夫和妻子發生性關系不犯法,所以盡管乙女不愿意,甲仍強行與乙女發生了性關系。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屬于事實認識錯誤,原則上不排除罪責,但可以酌情減輕罪責B、甲構成強奸罪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數罪并罰C、假如警察前來解救乙女,村委會主任丙召集、帶領眾村民阻礙解救工作,情節嚴重的,構成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罪D、假如村民丁參與阻礙解救,朝前來解救的警察扔石頭,致使多名警察被砸頭破血流,經鑒定為輕微傷,對丁應當以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罪的共犯論處【參考答案】:B,C【解析】:關于A選項。甲以為自己已經是乙女的丈夫,丈夫和妻子發生性關系不犯法,強行與乙女發生了性關系,屬于法律認識錯誤,而非事實認識錯誤。甲的行為構成強奸罪。因此,A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B選項。根據《刑法》第241條的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應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與強奸罪數罪并罰。因此,B選項的說法正確。關于C選項。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的首要分子,應以《刑法》第242條規定的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罪論處。村委會主任丙召集、帶領眾村民阻礙解救工作,情節嚴重,構成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罪。因此,C選項的說法正確。關于D選項。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的首要分子,應以《刑法》第242條規定的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罪論處;對于非首要分子,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的活動,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對丁不應以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罪的共犯論處,而應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因此,D選項的說法錯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19、下列關于200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為被授予外貿經營權的法人及其他組織B、該法只適用于貨物進出口C、該法不適用于香港、澳門地區D、該法規定了對進口貨物侵犯知識產權的制裁措施【參考答案】:C,D20、西周統治者認為,“上天”只把統治人間的“天命”交給那些有“德”者,因此作為君臨天下的統治者應當“以德配天”。這里的“德”的要求,主要包括哪些基本方面?()。A、敬天B、敬祖C、保民D、德教【參考答案】:A,B,C【考點】“德”的要求【解析】“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個基本方面:要求統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與祖宗的教海,愛護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即敬天,牧祖,保民。在這種“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觀之下。周初統治者具體提出了“明德慎罰”的法律主張?!懊鞯律髁P”的具體要求可似歸納為“實施德教,用刑寬緩”。因此德教不是選項。21、航次租船合同與提單的區別是:()A、航次租船合同就是運輸合同本身,而提單在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僅是運輸合同的證據B、航次租船合同不適用有關提單的國際公約C、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受國內法的調整,而提單則主要受《海牙規則》、《維斯比規則》及《漢堡規則》的約束D、航次租船合同屬于財產租賃合同【參考答案】:A,B,C【考點】航次租船合同與提單【解析】光船租賃合同可稱得上是財產租賃臺同,但航次租船合同不屬財產租賃合同,而屬于運輸合同。22、根據清正廉潔的要求,法官的下列行為應該禁止()A、在業余時間幫助自己的愛人經營一家餐廳B、在業余時間寫小說C、把自己當律師的朋友推薦給當事人作律師D、就其他法院受理的其朋友為一方當事人的案件無償提供咨詢意見【參考答案】:A,CA:違反《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25條:“法官不得參與可能導致公眾對其廉潔形象產生不信任感的商業活動或其他經濟活動”;B:并不會遭致對法官的清正廉潔的懷疑,應允許;C:違反《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26條:法官“不得利用法官的聲譽和影響為自己、親屬或他人謀取私人利益”;D:雖有《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28條的規定:“法官不得兼任律師、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的法律顧問等職務;不得就未決案件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提供咨詢意見和法律意見”,但該規定前半句旨在禁止法官的兼職法律服務行為,后半句旨在禁止法官就自己審理的未決案向當事人等提供咨詢意見或法律意見的行為,而D項法官之做法并不屬于該條規定中所述兩種情況之一,而且其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識無償為他人提供咨詢意見于個人有益,于社會無害,應該允許。23、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下列哪些選項不是我國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A、《憲法》序言B、《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C、《憲法》第31條D、《中葡聯合聲明》【參考答案】:A,D根據《憲法》第31條,BC項是我國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不是正確選項。《憲法》序言、《中葡聯合聲明》未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問題有明確涉及,因此,AD項是正確選項。24、根據《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村民組成B、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C、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經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D、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參考答案】:B,D【考點】村民委員會、村民自治【解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在2010年10月進行了修訂,本題對其中一些新修訂的內容進行了考查,反映了新法必考的特點。關于A選項,<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1條第1款規定:“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由此,法律僅規定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并沒有對村民有“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限制,故A項錯誤。關于B選項,同法第5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边@是對村民委員會和基層政權關系的表述,是2010年新修訂的內容,選取B是對法條的直接考查,正確。關于C選項,同法第16條規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并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并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边@是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整個程序,是2010年新修訂的內容,需要考生全面掌握并注意細節。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有兩個條件:一是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二是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許多考,生忽略了第一個條件而誤選。C項錯誤。關于D選項,同法第35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包括下列事項……”D項是對法條的直接考察,這也是2010年新增加的內容,D項正確?!疽族e點】本題本身不難,但是出題者設有不少陷阱:陷阱一是A選項中,考生將村民委員會選舉與村民會議混淆,認為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人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一)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戶籍不在本村的,也可以25、根據目前南極條約體系建立起來的南極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為進行科學考查,可以派出有本國軍事人員參加科學考察團赴南極進行科學考察B、南極地區的海洋屬于公海,適用公海制度C、為在以后對南極的領土主張中獲得有利地位,我國應當積極參予南極的各項活動,因為這些活動可以構成日后對南極主張領土要求的基礎D、由于南極僅能用于和平目的,因此禁止在南極使用或者放置任何軍事設施。【參考答案】:A,B【知識點】南極法律制度【解析】南極法律制度包括一下內容:1、南極只能用于和平目的,即禁止建立軍事設施,進行軍事演習或者武器試驗,禁止核爆炸或者放置核廢料。但是為科學研究或者其它和平目的使用軍事人員或者軍事設施不被禁止。故A項正確,D項錯誤。2、南極科學考察自由和科學合作。3、凍結對南極地區的領土要求。根據《南極條約》任何國家不得提出新的對南極的領土要求或者擴大現有要求,《南極條約》不夠成任何對現有對南極的領土主張的支持或否定,條約有效期間進行的任何活動也不夠成主張支持或者否定對南極領土要求的基礎。故C項錯誤。4、維持南極地區水域的公海制度。故B項正確。5、保護南極環境和資源,在南極的任何活動不能破壞南極的環境或者生態。6、建立南極協商會議制度,南極協商會議由《南極條約》原始締約國和其它符合條件的加入國組成,會議交流有關情報,專門討論有關南極的共同利益問題。南極協商會議的成員國應當在南極建立了常年的考察站。26、下列行為中,不構成正當防衛的有A、對明知是精神病人的暴力侵害的防衛反擊B、假想防衛C、防衛挑撥D、事前防衛【參考答案】:B,C,D【解析】:本題考點是正當防衛。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毒任。在刑法理論上,把故意地挑逗對方進行不法侵害而借機加害于不法侵害人的行為,稱為防衛挑撥。在防衛挑撥中,雖然存在著一定的不法侵害,挑撥人也實行了所謂正當防衛,形式上符合正當防衛的客觀條件。但由于該不法侵害是在挑撥人的故意挑逗下誘發的,其在主觀上具有犯罪意圖而沒有防衛意圖的基礎上實施了犯罪行為,因而依法構成犯罪。事前防衛,指在不法侵害尚未發生的時候所采取的所謂防衛行為。由于在這種情況下,不法侵害沒有現實地發生,因此其行為不得視為正當防衛。刑法理論一般認為,防衛行為采取客觀主義傾向,即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者或精神病人也可以成為正當防衛的對象。但如果明知侵害人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或精神病人,要盡量采取其他方法避免損害,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可以對其實施防衛打擊,以制止其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由此,對明知是精神病人的暴力侵害的防衛反擊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構成正當防衛的。假想防衛,是指行為人臆想或推測實際并不存在的不法侵害而實施的防衛。假想防衛是由于行為人對事實的認識錯誤而發生的,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條件,不屬于正當防衛,實踐中技事實認識錯誤的處理原則來解決。故選BCD。27、元朝法律保留了蒙古族的習慣法,在婚姻制度上有。A、良賤可以通婚B、有妻更娶妻C、收繼D、同姓可以通婚【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涉及元朝的法律制度。元朝的婚姻制度保留了蒙古族的習慣法。28、《國家賠償法》規定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財產權,受害人有權受償的情形是A、違法沒收財物的B、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C、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D、行政機關違法處以罰款的【參考答案】:A,B,C,D【解析】:根據國家賠償法第4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2)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3)違反國家規定征收財物、攤派費用的;(4)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29、關于犯罪形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故意犯罪形態分為完成形態與未完成形態B、對目的犯而言,行為人沒有能夠實現特定的犯罪目的就不能構成犯罪既遂C、未完成形態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過程中,間接故意行為的犯罪性應當根據一定的犯罪結果加以確認,故間接故意不發生犯罪未遂D、作為犯與不作為犯兩種犯罪類型中都存在未完成形態【參考答案】:A,C,D【解析】:關于A選項。一般認為,故意犯罪形態分為完成形態與未完成形態。犯罪既遂是完成形態,犯罪預備、未遂與中止是未完成形態。因此,A選項正確。關于B選項。目的犯,是以一定的目的作為特定構成要件要素的犯罪。對目的犯的處罰,是處罰其具有特定目的行為的危險性,所以多不以發生具體結果為必要。因此,B選項錯誤。關于C選項。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只能出現在犯罪過程中,在犯罪過程以外出現的某種狀態,不可能形成犯罪的未完成形態。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過失犯罪沒有犯罪目的,不可能為犯罪實施預備行為;沒有出現危害結果時,不可能成立過失犯罪。所以,過失犯罪沒有犯罪預備、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形態。間接故意犯罪,也不可能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在沒有發生危害結果的情況下,也難以認定行為人有間接故意。所以,通說認為,間接故意犯罪不可能有犯罪預備、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形態。因此,C選項正確。關于D選項。犯罪的未完成形態只能存在于故意犯罪中,作為犯與不作為犯主觀上都可以是故意,所以作為犯與不作為犯兩種犯罪類型中都存在未完成形態。因此,D選項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CD。30、甲國是一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其下列行為中,哪些屬于國際法上的國家內政范圍,外國不得進行干涉?A、甲國決定廢除君主立憲制,改用共和制為其基本政治制度B、為解決該國存在的種族間的沖突,甲國通過立法決定建立種族隔離區C、甲國決定邀請某個外國領導人來訪D、甲國決定申請參加某個政府間的國際組織【參考答案】:A,C,D【解析】:內政的范圍和國家的國際法義務所謂內政,是指本質上屬于一國國內管轄的事項,是國家主權的體現。決定本國政體、進行對外交往等均屬于一國的內政,因此A、C、D為正確選項。另一方面,國家也有義務遵守公認的國際法和履行該國通過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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