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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騎客勝訴事件這場由美國企業家對中國平衡車產業發起的337調查在歷時一年多之后終于落下了帷幕,中國平衡車產業迎來勝利的曙光!作為應對此次美國337調查的中堅力量,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付出了超過幾百萬美金的律師費及公司上下尤其是研發部無數心血后,終于為中國平衡車行業正名,為中國智造正名!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騎客方面獲得的消息,其已經于上周末委托律師在美國對ShaneChen和Razor公司提出專利無效的訴訟。扭扭車,是一種形似“風火輪”或者“漂浮板”的平衡車,在今年迅速風靡全球。眾多年輕人,甚至一些體育明星都對其趨之若鶩。不過12月15日晚間,一個剛剛新建的微信群里,因為產品不斷“被退款”,數百名很有可能面臨“貨財兩失”的跨境電商賣家怨聲載道。、事情始于12月12日。據外媒報道,因存在著火隱患,亞馬遜當天向賣家發去通知,停止銷售部分自平衡滑行車(也稱“扭扭車”),并要求所有平衡車商家證明自己的設備達到了安全標準,同時提供證據證明其銷售產品不屬于侵權產品,否則無法再次上架。截至12月16日下午,這群亞馬遜平臺的賣家經過了幾輪討論,仍沒有解決問題。根據記者從廠家、賣家以及相關專利公司方面的綜合了解,目前這些平衡車的專利歸屬是最大糾紛點。據悉,不少賣家以10萬元從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騎客)獲得了專利使用權,但這并未獲得亞馬遜方面的認可。“我們愿意向專利持有人支付使用的費用,但是到底應該找哪家,我們也不清楚。”多名賣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據了解,自平衡滑行車專利持有者RazorUSALLC購買的專利是自動平衡,但該技術無法實現“產品化”,而騎客擁有的是機械調整平衡專利,且已經將其進行產品化。12月15日下午,騎客外貿部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其已于上周末向Razor公司提起專利無效的訴訟。亞馬遜平臺下架扭扭車12月12日,銷售自平衡滑行車的中國賣家收到了來自亞馬遜平臺的通知,隨后,他們幾乎所有鏈接全部被移除。此外,亞馬遜還向購買過的買家發去郵件,提醒買家如果出于安全考慮可以退貨。同時,亞馬遜還凍結了平衡車賣家賬戶近三個月的銷售額。業內估計,政策若真施行,賣家損失或將達上億美元。12月15日,一位賣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了這份由亞馬遜發出的郵件。郵件的大致意思為,賣家在亞馬遜的物品鏈接被移除,是因為其收到來自該產品的專利相關者RazorUSALLC的告知,該專利號為No.8,738,278。亞馬遜要求,賣家如果想繼續售賣這種平衡車產品,必須滿足2個條件:一是需要通過認證文件證明他們生產的電池和充電器符合標準;此外,還需提供證據證明其銷售產品不屬于侵權產品。此后,賣家陸續收到了在英國市場退款的信息,不少賣家賬戶的資金已扣光。“我被強制退款335臺,目前賬戶負債70萬。由于亞馬遜美國、英國賬號關聯,我擔心很可能被沒收美國賬號的資產。”一位賣家表示,甚至在早前7、8月份的訂單,都已經被平臺方面退款。已經成交的產品退款還不是最讓這些賣家擔心的事。“我們這邊退款不到200臺,大概6萬美元,但我們在海上的貨多,將近5000臺,如果到貨后也被遇到退款問題,這就涉及上千萬的貨款了。”12月15日晚至16日,數百位賣家討論了數次,并尋求了跨境電商協會的幫助。不過截至記者發稿,其還未達成一致的解決辦法。亞馬遜平臺下架平衡車產品的影響還在發酵。“我們做別的平臺,現在亞馬遜這樣做以后,就有買家要求退貨退款,還有一些海外的買家看到這個事情后,產品也使用過了,也要求我們退款。現在大家都不敢做了。”一位在跨境電商平臺WISH銷售平衡車的賣家表示。對于亞馬遜包括下架產品、凍結賬戶等諸多問題,記者采訪了亞馬遜中國方面,由于涉及到英國市場,其表示還需時間進行內部溝通。事件關鍵點在專利據了解,自平衡滑行車市場是今年6、7月份突飛猛進發展起來的,幾乎是一夜之間風靡全球。據《深圳特區報》報道,目前,全國具有一定規模的平衡車企業突破200家,深圳占其中1/3,樂行天下、新力、自由輪等品牌均在深圳。也正是因為這一市場崛起迅速,據悉,不少小作坊也加入生產,購買零件加工組裝,產品的安全性很難保證。近來,平衡車起火甚至爆炸的消息屢有曝出。12月10日,達美航空、美國航空和美聯航均宣布將禁止旅客攜帶或托運電動平衡車。業內人士指出,安全性只是亞馬遜考慮的一方面,關鍵還是在于知識產權。一位深圳賣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直言,此次亞馬遜下架事件后,估計未來可恢復的賣家也不會很多。據悉,自平衡滑行車是由華盛頓州卡默斯市商人ShaneChen(獨輪平衡車solowheel創始人)發明的。根據坊間的說法,ShaneChen最初只畫了一個草圖,提出一個概念,用電池驅動兩個輪子,中間有一個可以扭動的軸承,并且通過陀螺儀自動調節平衡,然后他在中國和美國申請了專利,但其并未能將其產品化。此后,其得到了一位大學教師(也即騎客公司創始人)幫助,通過這個概念把自動調節平衡改為機械調節平衡,產品最終被設計出,并且這位大學老師也在中國和美國申請了發明專利和外觀專利。多名平衡車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此次向亞馬遜發函的Razor是近期從ShaneChen處獲得授權的。據《北京商報》報道,今年11月底,美國公司Razor以1000萬美元從ShaneChen那獲得了美國的獨家銷售權。而另一方面,宣稱自己有多項專利的騎客公司也向深圳不少工廠進行了授權,這些公司交納10萬元作為授權費。“我們繳納了10萬元費用,但是現在看來也沒什么用,亞馬遜不認騎客的專利授權。”一位賣家表示。“我們愿意向專利所有者支付授權費用,但是到底要給誰?”近兩日,這是平衡車賣家說得最多的一句話。15日下午,記者采訪了騎客公司方面,對于授權深圳廠家一事,其相關負責人僅表示,這是“公司自己的事情,不是今天要討論的事”。騎客已提出專利無效訴訟騎客的官網有這樣一段介紹:騎客系列產品是本公司專家團隊歷經8年潛心研發,至今已擁有36項核心專利技術的高科技產品,騎客系列產品是業內研發時間最長、擁有核心專利技術最多的產品之一。而另一方面,Razor公司以及ShaneChen本人今年來一直在專利維權上“發力”。就在上個月末,其還向加州中區聯邦地方法院提交訴狀,指控位于美國印第安納州的兩輪式平衡車暨周邊商品制造廠商SwagwayLLC侵犯其專利。有觀點指出,騎客所做的工作是將別人提出的產品原型真正地產品化,并針對原始概念的不足做出了局部改進,但這并不代表騎客的產品不侵犯ShaneChen的專利權。“USNo.8,738,278是平衡車領域的基礎專利,至少在平衡車這個產品領域大家都需要用到這項專利技術,除非通過專利無效的手段,否則很難被繞開。”搜狐名為“炮制創新”的博主發表的文章中指出。那么,專利到底歸屬誰?是向亞馬遜發函的Razor還是杭州騎客?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騎客方面獲得的消息,其已經于上周末委托律師在美國對ShaneChen和Razor公司提出專利無效的訴訟。“陳先生(ShaneChen)把專利授權給Razor,Razor也是在做平衡車,但是他們這個授權(專利)是不能實現的,因為他們的專利侵犯了我們杭州騎客的自有知識產權,我們有自己的專利。一旦他們做成產品后,仿照我們的結構和外觀,對于我們來說是侵權的。”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騎客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騎客和Razor生產的完全是兩個不同的產品。“他們的專利早于我們這是事實,但是我們不侵權。他們的專利更多是一種藝術性的東西,沒辦法量產也不具備使用的功能。”商業秘密網創始人孫佳恩表示,在美國提出專利無效訴訟的背景下,騎客可以把自己在美國已經申請專利穩定有效的文件遞交過去。“局部改進是可以的。美國(廠商)如果發明了,中國廠商完全可以在這個基礎上增加自己的創造發明,也是有效的。有些方面可以借鑒,有些方面則需要繞開專利。”孫佳恩表示,專利有一個特性就是全面覆蓋,“雷同是可能的,核心問題上避開就可以,這不會構成侵權。”一直以來,在美國進行專利的訴訟時間長、成本大是一大客觀問題。孫佳恩表示,在這中間,專利無效的訴訟是成本相對最低的。“以往,中國企業在美國進行訴訟勝訴的很少,但是現在情況已經有變,他們這個是新產品,勝訴不無可能。”對于亞馬遜平臺的賣家,孫佳恩表示,亞馬遜不能輕易將已經在爭議中的商品下架,應等到法院判決下來后再采取相應舉措。他指出,在和亞馬遜溝通的問題上,需要騎客公司進行對接。由于涉及知識產權的訴訟往往冗長,目前,平衡車上的專利歸屬短期內難得知。“不排除企業之間私底下交流,在專利問題上交叉授權,當然,這是最好的結果。而最壞的結果則是,一旦最終騎客敗訴,美國市場就進不去,購買專利的可能性也不大,價格會非常昂貴。”對此,一位不愿具名的行業人士指出。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創始團隊,依托教育部計算機輔助產品創新設計工程中心、浙江大學和浙江省服務機器人重點實驗室等資源,從2006起便對平衡車進行研發并對專利進行布局,在儲備五代智能平衡車技術的基礎上,騎客平衡車在2014年通過蘇寧易購在全球首發第一臺基于非自平衡技術的平衡車,迅速走紅。由騎客推動形成的智能平衡車產業及相關供應鏈所覆蓋的工業產值達到千億級,據不完全統計,在2015年,智能平衡車在海關日出口量高峰時期達到11萬臺。但2015年12月12日發生的亞馬遜下架平衡車事件,給正在高速發展的中國平衡車產業潑了一盆冷水,價值4億美元、近百萬臺平衡車在美無法銷售,遭到凍結的資金超過2億美元,在2016年更有若干美國企業連續發起3個針對中國平衡車產業的337調查。面對“337調查”,大量的時間財力消耗和對美國法律的陌生,讓多數平衡車企業選擇放棄辯護或簽署同意令,而騎客在初始訴狀并未將其列入被告的情況下,主動要求加入調查案,積極應對337調查、保護美國市場。2016年,對杭州騎客來說是艱難的一年,負重前行的杭州騎客,也一度彷徨,但是在國家商務部等相關部門的幫助和支持下,杭州騎客總經理應佳偉充分認識到了應訴美國337調查的重要性,他說:“337砸鍋賣鐵也要打,有力量要上,沒有力量整合力量也要上,我們要給新興智能產業敢于打貿易戰的信心和勇氣,若我們失敗了,不僅中國智能平衡車產業會潰敗,也將會對未來中國新興產業造成沖擊。”中國智造想要走向世界,一定要有面對國際貿易壁壘的勇氣和敢于亮劍的氣魄。中國企業通過多年的積累,已經擺脫了依靠廉價勞動力、廉價資源、為他人貼牌代工的角色,在工業4.0時代,中國制造要依靠自身核心知識產權轉型成為中國智造,才能在未來的競爭之中占據一席之地。騎客從研發之初便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對平衡車專利進行全球化布局,擁有強大的專利池,平衡車相關專利和專利申請超過300多項,被業內認為是杭州騎客取得勝利的資本。騎客平衡車是騎客創始團隊基于商業大數據對傳統滑板車產業進行分析、研發創新、智能化升級而來的智能化高科技產品,可以說是中國智造的典范,今天,杭州騎客作為中國智能平衡車行業的領導者獲得美國337調查的勝利,只是中國智能平衡車產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個插曲,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平衡車行業未來要走的路還很長,而這需要的不僅僅是中國平衡車企業擔當起自身應有的責任和義務,更需要國家相關部門對中國平衡車產業加以支持,尤其是對知識產權和創新的支持,唯有如此,中國平衡車產業方能走的更好,走的更遠!2015年,智能平衡車市場方興未艾。然而,臨近年末的12月11日在美國發生的“亞馬遜下架智能平衡車”事件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國內企業高度關注。據不完全統計,此次事件造成中國方面將近1000萬臺庫存無法正常銷售,價值40億美元;所有賬戶資金需凍結3個月,凍結資金超過4億美元;制造商原材料庫存損失達5億元人民幣。而由亞馬遜下架智能平衡車所引發的連鎖反應也不容小覷,不僅造成電動平衡車產業從原材料供應商、配件商組裝廠到零售商、終端服務商面臨索賠,還有超過30萬人面臨失業。作為智能平衡車的制造者,應佳偉決定帶領業內人士為中國智能平衡車產業討一個公道。應佳偉,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總裁。公司從2009年開始進行智能平衡車專利布局,至今已擁有150項專利,覆蓋了中國、美國、歐盟、加拿大等地,已獲得授權近70項。為應對亞馬遜下架事件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應佳偉從中國到美國,往返飛躍于太平洋之上,每次十幾小時的奔波勞累,無數心血精力的耗費,就是要為“中國智造”正名。專利風波驟起亞馬遜突然強制下架所有中國廠商的智能平衡車產品,業內曾盛傳是因為美國Razor公司提出了專利侵權的投訴。然而,作為全球智能平衡車的首發企業杭州騎客智能科技公司總裁應佳偉對此卻深感疑惑。據應佳偉介紹,智能平衡車的官方名稱為人機互動一體化運動車,又稱體感車。騎客所生產的智能平衡車是以“人機互動一體化運動車系統”為主要原理,采用實時互動姿態調整技術激發個人潛能,從而使人在騎行的過程中保持平衡。其原理類似騎自行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需要騎行者共同參與才能保持平衡。騎客智能平衡車利用先進的人機交互結構系統、人機互動計算機系統、人的心理與生理預測系統,三者有機結合產生互動,將人的作用與先進的機電一體化技術組合在一起,通過人激發車的平衡,人機互動,隨心所欲。在亞馬遜下架事件不久,騎客在官網上宣布: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經在美國提起了對Razor的訴訟,也給亞馬遜商家平臺發去了律師信,讓Razor等品牌停止侵權行為。杭州騎客作為智能平衡車原創企業,在亞馬遜下架事件中的表現贏得了業內廣泛好評和贊譽。而有關傳言所說的美國Razor公司,據業內人士稱,是2013年ShaneChen在美國和中國分別申請了類似外觀專利,并于2015年9月獨家授權給美國電動滑板車Razor公司。3月21日,美國Razor公司、Inventist公司和ShaneChen公司依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規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指控中國企業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電動平衡車侵犯了其在美注冊有效的專利權,請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也就是說,中國生產的電動平衡車基本不能進入美國市場。杭州騎客法務部表示,杭州騎客將與業內企業積極應對這一事件。據《知識產權雜志》報道,國際頂尖的一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專利部合伙人馬律師表示,從是否侵權角度而言,Razor手中所持有的ShaneChen專利是基于自平衡理論,按照其權利要求,開機之后車子本身就能實現平衡;而騎客的產品及其專利則源自機械平衡理論,必須通過人的控制才能達到人機合一的平衡。從這個角度而言,騎客的產品和ShaneChen的專利有本質的理論區別,騎客有很強的不侵權理由。中商產業研究院行業分析師彭智平認為,產品機理侵權程度更嚴重些。因為外觀類似或者相同可以較快的變換產品外觀;產品說明書也可以較快的修正修改。如果產品機理相同,那就是抄襲了他人的核心內容,這種情況是更為嚴重的。“事實上,我們的研發團隊從2006年就開始在億腦創新工場研發智能平衡車技術。”應佳偉說,“2013年5月,孵化成立的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這一領域是國內乃至全球唯一一家擁有完整知識產權及持續研發能力的企業。”彭智平表示,對于創新型企業來說,專利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創新企業,首先要保護好自己的技術,防止技術外泄。其次,要從設計開始就注重專利,在產品上市之前對其進行專利保護。另外,最為重要的一點是樹立品牌意識,讓消費者自覺選擇正品。彭智平坦言,國家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要雙管齊下,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懲處力度,提高山寨廠商對創新侵權的成本。以品質回應安全性質疑2016年初,連續發生多起智能平衡車爆炸起火事故以及乘客摔傷事件,讓美國消費安全委員會(CPSC)將智能平衡車列為高危產品。作為智能平衡車的研發者和制造者,應佳偉直言不諱地講道,美國消費安全委員為消費者考慮的做法可以理解,但將智能平衡車列為高危產品卻有些不妥。應佳偉表示,杭州騎客有自己的研發標準和生產標準。各個環節嚴格測試、嚴格把關,在設計之中針對安全問題會考慮到每一個細節。例如:對安全至關重要的電池,杭州騎客嚴格篩選生產廠家,除了要求他們生產的電池必須達到相關的國際標準之外,還要求他們達到騎客及其聯盟企業的標準。騎客及其聯盟企業平衡車產品的控制系統具有實時識別電池和電機是否處于正常狀態的功能,并且能夠自動匹配電機與電池,而劣質電池與電機安裝上去是識別不了的。據杭州騎客研發部工程師介紹,騎客及其聯盟企業為消費者安全考慮,嚴格執行相關測試。在制造方面,騎客及其聯盟企業有完善的電池測試設備、電機測試設備、電路老化及自動測試設備。嚴控成品質量及原料與成品檢驗。也就是說,“使用杭州騎客生產的智能平衡車與現在玩手機的安全程度是一樣的。”應佳偉這樣講道。據了解,美國消費安全委員會不僅僅將智能平衡車列為高危產品,而且還要求生產廠家進行UL2272標準認證。業內人士認為,這對整個中國平衡車行業形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不僅智能平衡車產品在美國市場的美譽度受到了損害,使智能平衡車產業在美國市場遭到打擊,更嚴重的是影響了“中國智造”在海外的形象。不過,應佳偉認為,UL發布了最新的認證標準,給了生產企業一個相對較高的進入美國市場的門檻,對于混亂的智能平衡車市場來說,UL標準的逐步出臺,無疑將會使在美國的仿冒和侵權企業最終被市場淘汰。產品魚龍混雜,行業面臨大洗牌安全問題。該類事件也是對整個中國制造業市場敲響的一次警鐘。2015年侵權仿制扭扭車產品約占據了79%的市場,低價惡性競爭甚至能很快毀滅一個新興產業。面對即將到來的行業大洗牌,以及行業標準的逐步出臺,仿冒或侵權企業終將被市場淘汰。“中國制造”只有依靠創新才能做強。研究分析機構Gartner發布的新興技術成熟度曲線圖(HypeCycleforEmergingTechnologies)里,把各類技術按照技術成熟度和期望值分類,分別為“創新萌芽”、“期望最頂點”、“失望低點”、“重新啟蒙”、“生產率平臺”五個階段。平衡車產業的發展也會經歷類似的階段,最終走向平穩。近兩年來,智能平衡車企業如雨后春筍般發展起來,生產企業越來越多。據《IT時報》報道,在對浙江省永康多家智能平衡車工廠和批發市場調查發現,這些外表酷炫,貌似高科技的智能平衡車,很多出自手工作坊,沒有生產線,五六個人便是一個工廠,充電放電一次,在廠區內跑一圈便是出廠檢車,然后通過電商平臺或者線下渠道流向全國和全球市場。而在廣東省,生產智能平衡車企業規模大的超過150多人,規模小的只是兩人式的夫妻作坊,產品質量參差不齊。據了解,2014年8月全球第一臺騎客平衡車全球首發價是5980元,2015年美國CES展上此類車的銷售價格是1980美元。即使是這樣的售價,銷售訂單都是需要提前預約,而現在智能平衡車有的已經賣到了800元甚至更低。據《杭州日報》報道,由浙江檢驗檢疫局發出的通報顯示,經分析,平衡車生產企業規模大小不一,既有數百人的上規模企業,也有家庭作坊式的7—8人的生產企業。除了個別企業擁有較為完整的知識產權及持續研發能力,其他絕大部分電動平衡車生產企業以模仿為主,基本上屬于裝配型企業,質量保證能力不高,產品魚龍混雜。彭智平分析稱,亞馬遜強制下架扭扭車產品事件,主要因為產品存在安全問題。該類事件也是對整個中國制造業市場敲響的一次警鐘。2015年侵權仿制扭扭車產品約占據了79%的市場,低價惡性競爭甚至能很快毀滅一個新興產業。面對即將到來的行業大洗牌,以及行業標準的逐步出臺,仿冒或侵權企業終將被市場淘汰。“中國制造”只有依靠創新才能做強。為消費者安全維權作為智能平衡車的原創企業,杭州騎客一直在盡自己所能竭力保障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智能平衡車的聲譽。對應佳偉而言,智能平衡車就像他的孩子,他和他的團隊從2006年開始研發,歷經十年風雨,終于能夠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長大。應佳偉說:“我們希望我們的產品能夠給更多的人帶來歡樂,可是不曾想到的是,假冒偽劣過于卑鄙,屢屢發生的安全事件,嚴重威脅了消費者的安全,也讓消費者對整個智能平衡車產品產生了憂慮。”為了保護自己注入十年心血的“孩子”和“孩子”背后所代表的整個智能平衡車產業,向來低調的應佳偉不愿繼續沉默下去。2015年,杭州騎客的法務部格外的忙碌。杭州騎客法務部負責人李女士說:“在總裁應佳偉的支持下,這一年,騎客在國內共提起了154件訴訟案件,除正在審理的案件外,勝訴45件,和解33起。在海外出口方面,聯合海關部門成功查扣18起專利侵權案件,查扣山寨智能平衡車13338臺,總貨值近2000萬元。”為了維護智能平衡車市場的正常秩序,保證消費者的正常權益不受侵犯,杭州騎客在行政維權方面亦投入大量資源。在維權行動中,杭州騎客甚至申請了訴前證據保全程序。騎客法務部負責人李女士說:“我們所有的行動,是希望能夠杜絕假冒偽劣的智能平衡車產品給消費者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維護消費者的利益。”騎客方面表示,杭州騎客向天貓和淘寶平臺投訴了360家店鋪,下架或刪除斷開鏈接的有120家。應佳偉表示,對于愿意與騎客合作和解的廠家,騎客愿意提供技術指導和安全監測,確保其能夠達到騎客產品的質量標準。盡管杭州騎客在維權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績,但是面對復雜的智能平衡車市場形勢,單靠一個原創企業的力量遠遠不夠。“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出臺相應法律,保護創新,加大對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廠商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電商平臺的懲戒力度,追加這些平臺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連帶責任,加大對電商平臺的監管和懲罰力度,阻止電商平臺繼續成為滋養假冒產品的銷售溫床。”應佳偉說,“從行業角度來看,希望在國家層面,政府能為平衡車產業制定國家標準、安全技術標準、海關出口檢驗標準,這將有助于國內各廠家完善生產流程、減少安全事故,提升平衡車的整體產品出口質量,樹立中國好產品形象。”誠然,單靠一家企業是很難維護好整個行業的良好形象的,但杭州騎客一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希望能夠建立一個規范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與此同時,應佳偉表示,希望國家層面支持中國企業“走出去”,與美國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協調,要求美國在WTO框架下平等對待中國企業,消除貿易壁壘。應佳偉表示,平衡車作為一種新型城市交通工具,曾被喬布斯譽為跨時代的科技發明,其市場前景相當廣闊,對于國家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同時智能平衡車作為國家創新技術的代表,作為“中國制造2025”的先行者,其產業的發展對今后創新型高科技行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和示范作用。目前,杭州騎客已聯盟一些有實力的優質企業共同應對美國公司對中國智能平衡車產業提起的337調查。在此情況下,中國政府相關部門若能夠為智能平衡車企業應對美國337調查提供政策支持、資金幫助和技術指導,中國智能平衡車產業將會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中國創新型高科技企業也將會更有信心“走出去”,更有信心應對國際貿易當中存在的各種摩擦與挑戰,對提振中國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就在本月,杭州騎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美國337條款調查中獲得“沒有侵犯原告專利權”的裁決。而前不久,這家公司在另一起“337調查”中也獲得勝訴。至此,騎客在半個月內連贏兩次。曾經關系到整個平衡車產業發展的專利訴訟和中國企業的被動局面也由此出現了轉機。維權關系復雜相關企業眾多“337調查”,幾乎成了中國企業進入美國市場永遠的痛,而且被拒之門外的不只是一個企業,受到打擊的往往是整個行業。很多行業被打壓后在美國一蹶不振,眾多企業銷聲匿跡。中興、華為都曾是“337調查”的被告,現在是平衡車。自2014年平衡車進入市場后,許多公司紛紛跟進。截至2015年底,約有1000多家公司在銷售平衡車,市場估值達數十億美元。與此同時,市場競爭也引發了法律爭端。截至2015年底,已有數項與平衡車相關的訴訟被立案,2016年,則有更多的訴訟被立案。兩年間,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立案數十起,涉及數十家公司,均以扭扭車(即平衡車)為調查對象。其中大多數公司是被告,而幾乎每一個原告在另一起案件中也是被告。美國飛翰律師事務所代表騎客公司應訴了兩起“337調查”案。第一起調查案中,原告美國銳哲公司(“銳哲”)和平衡車發明人陳星主張“陳星專利”,該專利被認為是平衡車專利中最早、最基本的專利。第二起調查案中,納恩博協同旗下美國賽格威公司主張兩項主要針對納恩博產品所用技術的專利。這兩起調查案均涉及大量被告,其中部分還在兩起調查案中重疊。事實上,第一起調查案原告美國銳哲公司,就是第二起調查案的被告之一。參與辯護的飛翰律師事務所律師印慶余介紹,在這兩起調查案中,原告銳哲和納恩博均向國際貿易委員會請求了普遍排除令。“普遍排除令最有殺傷力,一旦簽發,列入其中的產品不論來源、產地、進口商、銷售商,一律不得進入美國銷售,而且不限于調查中所涉及的企業。”對此,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副局長劉丹陽表示,“美國‘337調查’針對的是整個平衡車行業”。5個月內發起3起調查,每次均申請普遍排除令,這種情況非常罕見,“337調查”對平衡車的態度顯得來勢洶洶。迎難而上不當鴕鳥面對“337調查”,多數被告選擇了放棄辯護或簽署同意令,然而騎客則選擇捍衛自身利益,在納恩博初始訴狀并未將其列入被告的情況下,騎客主動要求加入調查案。但在這兩起調查案中,飛翰的表現堪稱神勇,領導其他應訴被告共同抗辯,將案子打到了庭審。今年7月28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決定不對行政法官的裁定進行復審,調查以被告勝訴告終。8月10日,在納恩博調查案中,行政法官裁定被告沒有侵犯納恩博專利,而且與該專利相關的美國國內產業不存在。印慶余律師介紹,在這兩起訴訟中,共有30多位律師參與辯護,另外還包括各公司的法務團隊,陣容可謂強大。騎客在全球有200余項專利與專利申請,擁有強大的專利池,被認為是其能夠率先反擊的資本。騎客自從2015年在美國舉辦的國際消費類電子產品展覽會上一炮而紅,登上會展全球時尚產品排行榜后,訂單供不應求,其中一半以上來自海外。海外的“水太深”,接下來就遭遇了亞馬遜下架、海外專利糾紛等一系列事件,出現高開低走的態勢,甚至整個中國的平衡車產業也隨之陷入困境。騎客有限公司法務主管李露說,此次涉案的專利是于2014年才剛剛獲得的授權,其有效期至少還有18年。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真的向所有或部分涉案的中國公司頒布有限排除令,甚至是對所有可能侵權的企業頒布普遍排除令,這對中國公司、特別是在專利上基本沒有反抗能力的國內眾多中小企業來說將是沉重打擊。值得注意的是,在銳哲發起的“337調查”中,絕大部分被訴對象都選擇了放棄市場或者不應訴,最終聘請律師積極應訴的中國企業,只有阿里巴巴和杭州騎客。從結果看,積極應訴的最終都被判“不構成侵權”。在應訴的美國企業中,8家應訴公司中有7家被判“不構成侵權”,由此看出國內企業主動放棄市場或拒絕應訴并非上策。印慶余律師介紹,企業應對“337調查”需要投入大量的財力、人力和時間,幾百萬美元的律師費很常見,一旦勝訴也不會取得律師費方面的賠償,因此一些企業采取了放棄應訴的態度。加之,根據“337調查”規則,無論是搜集證據還是宣誓證言對國內企業而言都是非常龐大復雜的工作,對美國法律的陌生,讓國內企業望而生畏,從而采取鴕鳥態度。業內資深人士指出,如果不應訴,對被調查企業極為不利,可能被認定為是缺席被告。原告對缺席被告的指控將被認定是真實的,其可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對缺席被告立即采取救濟措施,如有限或普遍排除令,禁止令等。即使沒有成為被告,如果調查涉及自身利益,也應以利害關系方的身份參與調查,防止自身利益受到侵害。鏈接平衡車在美三次當被告第一起針對中國平衡車的“337調查”是在2014年。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網站消息,美國當地時間2014年9月9日,美國賽格威公司和DEKA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337調查”申請,指控12家中國和美國企業對美出口、在美銷售的電動代步平衡車及其組件和手冊侵犯了其美國專利權和版權。同年11月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決定對部分電動平衡車發起“337調查”。這次調查指控中國、美國企業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部分電動平衡車侵犯了其在美注冊有效的專利權,請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2016年3月1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針對第二起調查案頒布了關于平衡車產品“337調查”的最終裁決書,針對進入美國市場而未經許可的平衡車產品簽發了普遍排除令。騎客第一時間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遞交了動議函,申請要求中國企業加入、申請爭辯權。第三起涉及中國企業在內的“337調查”案始于2016年3月22日。在賽格威公司宣布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于18日向4家中國電動平衡車企業頒布了普遍排除令的同一天,來自美國的英凡蒂公司與銳哲公司一同成為原告,以專利侵權為由請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來自中美的28家企業(10家中國企業和18家美國公司)的進口,或為了進口(美國)而銷售,或在進口(美國)之后銷售侵犯原告知識產權的“電動平衡車”展開“337調查”。延伸閱讀何為“陳星專利”雖然平衡車行業里布局著中美近千家大大小小的公司,但其中的關鍵、爭議最集中的知識產權就是“陳星專利”。什么是“陳星專利”?在該訴訟中該專利起到了什么作用?2010年,陳星發明了電動獨輪車Solowheel,并申請了專利。2012底,SoloWheel進入中國市場,產品一經推出,即被國內許多廠商爭相模仿。優質但價高的SoloWheel逐漸在市場上被邊緣化,反倒是質量沒有保證、價格低廉的山寨產品大行其道。2012年,陳星又發明了兩輪電動滑板——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扭扭車,雖然當時還只是個概念,但陳星很快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了專利,其中包括一項扭扭車基礎專利。2013年,在專利還未獲得授權時,扭扭車產品終于成型,并以Hovertrax為名推向市場。騎客創始人、發明人應佳偉及其團隊在滑板車產品上加入智能的平衡器技術,進行改進。從2006年到2009年,經過三年產品研發期,應佳偉的平衡車進入市場化階段,直到2014年8月,以騎客命名的平衡車正式與蘇寧合作進行全球首發,此款車當時被認為是全球首創。在銳哲發起的“337調查”中,涉案專利即“陳星專利”。針對該專利,杭州騎客曾在美國專利局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尋求宣告該專利無效,但最終均未獲成功。之后騎客一方面及時提出動議,建議法官暫停或終止調查,另一方面,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調查過程中,圍繞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與杭州騎客產品的差異性,進行積極舉證。由于其是早期專利,技術概念和權利要求的撰寫并沒有達到工業化產品的實際設計和實施方案的預期。在“337調查”中,權利要求解釋和范圍界定也是關鍵問題。最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認定杭州騎客不構成侵權。積極應訴,不做“沉默的羔羊”應對“337調查”,先要認清本質——“337調查”就是美國排擠競爭對手的手段。有些人對“337調查”有誤解:認為企業遭到專利訴訟是因為實力不強,自身知識產權有缺陷。事實并不盡然,發起調查并不一定意味著被調查方存在侵權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當年HTC被蘋果公司起訴,導致了部分產品在美被禁售,市場開拓遭遇打擊。恰恰是因為HTC在美國市場的成功,占領了美國智能手機市場銷售冠軍的寶座。國內很多智能手機也有類似遭遇,發展初期往往很順利,一旦做出聲勢,各種訴訟就接踵而至。“337調查”針對的大多是高技術產業,它是各國的產業高地,為了保持美國自身競爭優勢,美國經常動用這一手段對外國企業發難。從近年來中美經濟發展形勢看,貿易領域的摩擦在上升,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上半年遭到“337調查”并涉及中國企業的共立案14起,涉案公司高達77家。被調查領域包括醫藥、醫療器械、IT電子、半導體、新能源產品、電商平臺以及鋼鐵等領域。在“337調查”被告席上,既有華為、中興這樣的知名企業,也有不少新興企業。交通運輸設備中涉及的主要是電動平衡車。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平衡車出口量曾達到1200萬臺,6個月出口規模達400億元,60%的出口市場面向美國。正是這樣的銷售額觸及了“337調查”的容忍極限。近年來,隨著中國企業知識產權運營能力提升,以及對海外市場風控能力的增強,對“337調查”不再是束手無策,其中不乏勝訴案例。比如,中興通訊連續4次獲得美國“337調查”終裁勝訴。面對頻繁的“337調查”,業內資深人士指出,積極應訴非常重要。應訴過程需要消耗大量的時間和財力,帶給應訴方不小的成本。從長遠看,這樣的付出值得。因為“337調查”打擊的是全行業整體利益,像平衡車面對的普遍排除令沒有時間限制,不應訴就等于像“沉默的羔羊”,任人處置,將整個產業拱手相讓。中國智造想要走向世界,一定要有面對國際貿易壁壘的勇氣和敢于亮劍的氣魄。中國企業通過多年的積累,已經擺脫了依靠廉價勞動力、廉價資源、為他人貼牌代工的角色,在工業4.0時代,中國制造要依靠自身核心知識產權轉型成為中國智造,才能在未來的競爭之中占據一席之地。騎客從研發之初便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對平衡車專利進行全球化布局,擁有強大的專利池,平衡車相關專利和專利申請超過300多項,被業內認為是杭州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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