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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2022年8月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訓練題含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章某系個體商販,某日曾與其一起服過刑的雷某找到他,拿出3萬元現金讓章某為其保管。當章某問“是什么錢”時,雷某做了一個“偷”的手勢,讓其不要多問。半月后,雷某取走2萬元,數日后交給章某一個塑料紙包,說是“白面”(毒品),找到買主就取走。后來雷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按其交代公安人員從章某處查獲毒品和剩余1萬元。章某的行為觸犯什么罪名?A、窩藏毒品罪B、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C、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D、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和窩藏毒品罪【參考答案】:D【解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窩藏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財物而為犯罪分子窩藏的行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機關作假證明掩蓋其罪行,或者幫助其毀滅罪證,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為。章某第一次保管3萬元錢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第二次窩藏毒品的行為構成窩藏毒品罪,實行并罰。因此,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義的首要內涵。關于它的具體內容,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準確的?A、社會成員享有相同的立法表決權B、法律以同樣的標準對待所有社會成員C、反對任何在憲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權利D、禁止歧視任何在社會關系中處于弱勢的社會成員【參考答案】:A【解析】:公平正義的內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義的首要內涵,也是實現公平正義的前提和基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1)平等對待。平等對待就是指法律對所有社會成員一視同仁,以同樣的標準對待。一是公民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一律平等。二是對所有公民平等地適用法律。三是同種情形同等處理。選項8認為“法律以同樣的標準對待所有社會成員”是正確的。(2)反對特權。反對特權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必然要求。任何組織或個人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都不得使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和受到法律以外的處罰。選項C的說法正確。(3)禁止歧視。與反對特權相對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使任何在社會關系中處于弱勢地位的公民受到歧視待遇。如我國為了保護未成年人、殘疾人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利。專門制定了各個專項法律。對經濟困難打不起官司、不能獲得法律幫助的群體,確立了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對這些特殊群體的特殊保護,正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歧視的體現。選項D正確。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我國的立法主體主要包括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還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等。因此在我國,擁有立法表決權的人只是以上這些立法主體中的組成人員。另外,我國實行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選舉人大代表時實行的是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相結合的原則,沒有全民公選和全民公投制度,因此,人民行使立法權主要是通過人大代表間接行使的。社會成員中不是每一個人都擁有立法表決權,更不會擁有相同的立法表決權。選項A的說法錯誤。[難度系數]**3、下列關于行政處罰的案件中,說法正確的是:A、甲公司在2004年11月憑借一份虛假的驗資報告通過了工商局的登記,2005年年檢時工商局仍未發現。2006年4月,工商局以驗資報告虛假為由對該公司罰款2萬元,半年后,該工商局又就同一問題作出了吊銷該公司營業執照的決定,工商局的做法符合我國有關法律規定B、某市律師童某為了增加收入,違法向客戶收“咨詢費”。經舉報,該市司法局在調查確有此事后,依據相關法律對童某進行警告,該司法局的行為屬于依職權的行政行為和負擔性行政行為C、李某在某火車站接親戚時,違反相關規定亂扔垃圾,被當場罰款10元。3日后,李某接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該行政機關的處罰程序合法D、某省人民政府在沒有法律和法規規定的情況下,制定規章規定,決定對在城市商業區亂擺攤等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處以警告、罰款和沒收非法財物等三種行政處罰【參考答案】:B【解析】:A選項中工商局的做法違法。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即具有確定力,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變更。即便工商局先前的行政處罰有錯誤,也應該經過法定的程序先撤銷,再作出新的行政處罰,而不能不經法定程序用一個行政處罰“取代”以前的行政處罰。故A選項錯誤。依職權的行政作為,是指行政機關不需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直接依職權采取的具體行政行為;為當事人設定其義務或者剝奪其權利的是負擔的行政行為。B選項中司法局對律師進行處罰是是依職權的行政行為和負擔的行政行為。因此B選項正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3條規定,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該法第40條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7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可見,C選項錯誤。根據《行政處罰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規的,前款規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因此,該省在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只能設定警告和罰款兩項行政處罰措施,不能設定沒收財產這類處罰措施。D選項錯誤。4、下列選項中哪個屬于對狹義的法的適用的正確理解A、法的適用是國家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和程序,在具體案件中應用法律的活動B、法的適用是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和程序,在具體案件中應用法律的活動C、法的適用是國家審判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和程序,具體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活動D、法的適用是國家司法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和程序,具體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對法律的適用概念的掌握。廣義的法的適用,即法的實施,包括執法和司法,狹義的法的適用,通常是指國家司法機關根據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5、根據我國《選舉法》的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候選人,按照選區或者選舉單位提名產生。下列提名不符合《選舉法》的提名規則的是:A、政黨和人民團體共同推薦B、政黨或人民團體單獨推薦C、代表5人以上聯名推薦D、選民10人以上聯名推薦【參考答案】:C6、劉某意欲殺死與其妻通奸的吳某。一日,劉某謊稱進山打獵,半路返回,在自家大門對面樹叢中守候。深夜,劉某見一人敲其家門,便開槍射擊,未料到被打死的是前來報喪的妻弟。對劉某的行為應如何處理?()A、意外事件B、故意殺人罪(未遂)C、故意殺人罪(既遂)D、過失致人死亡罪【參考答案】:C【考點】事實錯誤的處理【解析】同種類的對象錯誤不影響犯罪故意的成立,也不影響犯罪既遂的成立。7、“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是唐律中何種原則的規定?()。A、類推B、法律適用C、法律解釋D、自由裁量【參考答案】:A【解析】:唐律中規定的類推原則A項應選,此為類推原則的適用。唐律中規定當處理某一件案件而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時,可以適用類推原則,題干所言來自《唐律·名例律》的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明重”,“出罪”是指減輕或免除處罰。“入罪”是指確定有罪或加重刑罰,對那些應當減輕或免除的犯罪,舉出重罪條款,以比照從輕處斷。這就是所謂“舉重以明輕”;對那些應當加重處罰的犯罪,則列舉輕罪處罰的規定,比照從重處斷,這就是所謂“舉輕以明重”。8、在一起民事案件中,王律師擔任一審原告的訴訟代理人。該案上訴后,王律師又接受原一審被告的委托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對王某的行為應該給予何種處分A、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一年以下B、吊銷律師執業證書C、取消律師資格D、刑事追究【參考答案】:A【解析】:律師法第四十四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一)同時在兩個以上律師事務所執業的;(二)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代理的。9、下列關于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的說法正磺的是:()。A、上級檢察機關領導下級檢察機關B、上下級檢察機關之間沒有隸屬關系,上紉不能干涉下級的工作C、檢察機關內部實行民主集中制D、檢察機關內部不實行檢察長負責制【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檢察機關的特征「解析」在領導體制上實行上級檢察機關領導下級檢察機關,在檢察機關內部實行民主集中制和檢察長負責制相結合10、行政強制執行原則上由執行。A、人民法院B、人民檢察院C、行政機關D、公安機關【參考答案】:A【解析】我國現行行政強制執行的實施,實行以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實施為主,由行政機關依法律、法規授權獨立實施為輔的制度。但是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不能成為執行機關。11、下列關于土地使用權爭議的解決方式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對于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處理B、對于個人之間的爭議,只能由鄉級人民政府處理C、土地使用權爭議可由當事人協商解決D、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只能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而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C【解析】:土地使用權爭議的解決方式《土地管理法》第16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故ABD錯誤。12、甲違章駕駛將一行人撞傷,同行的乘客乙慫恿甲趕快逃離現場。甲聽從了乙的勸告,駕車逃離現場,致使被撞行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對甲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沒有異議,但對乙的行為如何處理爭議較大。下列選項中,關于乙的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A、不構成犯罪B、交通肇事罪共犯C、過失致人死亡罪D、故意傷害致死罪【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點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根據該解釋第五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故選B。13、法國A公司先后于5月1日和5月8日分別向中國B公司郵寄一份不可撤銷的要約通知和一份撤回要約的通知。B公司在5月11日收到A公司的要約通知后當天即打電話給A公司表示接受,并于5月15日再次向A公司郵寄一份確認函。5月20日,B公司收到A公司的撤回通知,A公司則收到B公司的確認函。在上述情況下,根據《國際貨物買賣公約》的規定,A公司與B公司之間的合同:A、于5月11日成立B、于5月15日成立C、于5月20日成立D、合同不成立【參考答案】:A【解析】:要約的撤回和撤銷,承諾的生效本題涉及要約的撤回和撤銷問題。要約在送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在生效前的收回稱為撤回;要約生效后的收回稱為撤銷。也就是說,如果一個撤回要約的通知先于要約到達,或與要約同時到達,撤回才是有效的。本題中,B公司5月11日收到要約,并及時通過電話方式予以承諾,當5月20日收到對方撤回的通知,顯然要約已生效,撤回要約無效;另一方面,一份標明了“不可撤銷”字樣的要約,在要約生效之后是不可以收回的,即撤銷要約行為無效。本題還涉及承諾的生效時間問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采用到達生效原則,即對要約的承諾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達要約人時生效。另外,關于承諾的傳遞通常應采取要約規定的方式,未作規定時,應采取要約傳遞相同的方式或較之更為快捷的方式。本題中,B公司先以口頭方式表示接受,后又郵寄信函表示確認,該信函于5月20日到達A公司,但是電話方式的承諾更早到達,此后合同已經成立,所以,選項A正確。14、關于司法公正,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哪一選項?()A、司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構成:司法活動的公開性、裁判人員的中立性、當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過程的參與性、司法活動的合法性、案件處理的正確性等B、我國古代的茍子認為公平是司法的基本標準C、司法公正是一種相對公正,為保障司法公正應處理好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的關系D、為保證司法公開,司法機關的活動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當向社會公開,而且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媒體采訪和報道【參考答案】:D【解析】:司法機關的活動應當向社會公開,不僅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到場或到庭,而且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媒體采訪和報道。但是在法律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不應當公開審理。《刑事訴訟法》第152條、《民事訴訟法》第120條、《行政訴訟法》第45條均有相關規定。所以D選項錯誤。15、田律師曾在某人民法院擔任審判員多年,離開法院即到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執業,不到兩年的時間內,以其業務知識和辦案經驗在其任職的法院代理了大量訴訟案件。對田律師的工作,下列幾種認識中正確的是:A、成績突出,應予肯定B、確有成績,但不合適C、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D、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律師法》第41條的規定:“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可見,ABC選項說法均不正確,題目中田律師的行為違反了《律師法》規定的執業律師的義務,故D選項正確。16、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哪一項支出可以加計扣除?A、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用B、為安置殘疾人員所購置的專門設施C、贊助支出D、職工教育經費【參考答案】:A【解析】:稅收優惠中企業加計扣除的項目企業稅額的計算分三個層次,首先是將企業的收入總額扣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再用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稅收優惠中可以減免和抵免的款項,所得即為應納稅額。本題考查的是企業加計扣除的項目,即用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后需要減免或抵免的款項。《企業所得稅法》第30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1)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2)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A項符合法律規定,為正確答案。安置殘疾人所支出的費用中,只有支付的工資才能作為加計扣除的對象。安置殘疾人員所購置的專門設施不屬于工資支蹬,因此B項不屬于加計扣除的范圍之內,不應選。《企業所得稅法》第10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六)贊助支出……(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贊助支出屬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的對象,因此C項錯誤。職工教育經費屬于該條中“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亦為應納稅所得額中不得扣除的部分,D項也不應選。17、《公務員法》制定頒布實施后,某單位組織學習討論,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認為,法官的義務、權利和管理由《法官法》規定,不適用《公務員法》的規定B、乙認為,公務員經有關機關批準后可以兼職并領取相應的報酬C、丙認為,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應降職使用D、丁認為,公務員在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參考答案】:C【解析】:《公務員法》第3條規定:公務員的義務、權利和管理,適用本法。法律對公務員中的領導成員的產生、任免、監督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的義務、權利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可見,法官也會適用《公務員法》,所以選項A錯誤。第42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公務員兼職不得領取報酬,所以選項B也錯誤。第47條規定: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程序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所以選項C正確。第102條第1款規定: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須注意原系領導職務公務員與非領導職務的區別,所以選項D也錯誤。18、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民事訴訟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可以制定變通或者補充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但須經有關機關批準。請問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規定應報請什么國家機關批準?A、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B、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C、國務院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參考答案】:D【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變通權《憲法》第116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或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依據上述法條,可選時正確答案D。從常識角度也可作出正確選擇:廣西人大的有關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批準,即要么國務院,要么全國人大常委會,廣西人大屬于人大系統,自然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19、下列有關法律原則的說法不正確的是哪一選項?()A、法律原則是法律訴訟、法律程序和法律裁決的確認規范B、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民法中的“等價有償原則”、憲法中的“國家實行市場經濟”的原則等均為公理性原則C、法律原則并不直接告訴應當如何去實現或滿足其對行為或裁判設定的概括性的要求或標準D、不同的法律原則是具有不同的“強度”的,而且這些不同強度的原則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參考答案】:B【解析】:憲法中的“國家實行市場經濟”的原則是政策性原則。20、2005年4月3日,女青年黎某受男朋友之托,準備將男朋友在廣州購買的假人民幣5萬余元運回家鄉販賣。黎某購買了當日從廣州開往南昌的火車票,上車后,黎某聽到列車廣播里打擊假幣的宣傳,心里害怕,就到列車廁所中燒毀所帶的假幣,正在燒毀時被列車乘警發現將其抓獲。經清點,黎某包中還有沒有燒毀的假幣2萬余元,另在廁所中還有一堆紙灰。請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黎某在運輸途中燒毀假幣的行為構成犯罪中止B、黎某在運輸途中燒毀假幣的行為構成犯罪既遂C、黎某在運輸途中燒毀假幣的行為構成犯罪未遂D、黎某構成運輸假幣罪,但黎某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應當免除處罰【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犯罪既遂。黎某在運輸途中燒毀假幣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中止,只是量刑時的一個從輕情節。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的運輸假幣罪,是行為犯,行為犯只要具備刑法規定的相關行為就構成既遂,而不需要產生某種危害結果。黎某持車票攜帶假幣進站上車,符合運輸假幣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已是既遂。黎某購買車票的那一刻就與鐵路部門簽訂了運輸合同,鐵路部門必須把他安全正點送到目的地,但合同還不算履行,只有他進站的那一刻合同才算開始履行,產生相應的權利與義務。在司法實踐中,旅客“進站”的標準就是旅客持有效車票進入驗票口。本案中,黎某持有效車票不僅進了站,而且還上了車,他進站上車的行為使運輸合同開始履行。黎某攜帶假幣在運輸途中被查獲,符合運輸假幣罪既遂的構成。實際上,黎某在持有效車票進入驗票口的那一刻,就構成了運輸假幣罪的既遂。黎某在運輸途中燒毀假幣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中止,只是量刑時的一個從輕情節。黎某運輸途中燒毀假幣的行為是在犯罪既遂以后,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的規定,既遂階段沒有犯罪中止問題,犯罪中止只能發生在犯罪的預備和犯罪未遂階段。21、憲政一般是以憲法為前提,以民主政治為核心,以法治為基石,以分權制衡為手段,以保障人權為目的的政治形態或者政治過程。下列各項論斷哪些與憲政的基本內涵不相符合?()。A、樹立憲法的最高權威是憲政的集中表現B、憲法是憲政的前提,憲政是憲法的生命,憲法是靜態的憲政,憲政是動態的憲法C、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憲政著眼公民權利的保障,要求建立有限政府D、憲政一般以憲法為前提,憲法的制定和實施是實現憲政的充分條件【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憲政「解析」憲政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權利,這就要求公共權力不得侵犯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通過分權制衡等手段建立有限政府,所以選項C正確。另外,憲法是憲政的前提。憲政要求確立憲法的最高權威,故選項A、B正確。憲政一般以憲法為前提。但是有了憲法不一定有憲政,憲政的實現是和民主、分權制衡、保證人權等內容相聯系的。所以D項認為只要有憲法就能實現憲政是不對的,故答案選D項22、以下不是唐朝的中央司法機關的機構是A、大理寺B、刑部C、審刑院D、御史臺【參考答案】:C【解析】:唐代沿襲隋制,皇帝以下設置大理寺、刑部、御史臺三大司法機構,執行各自司法職能,分掌中央司法審判職權。宋朝有審刑院,是宋太祖時為加強對中央司法機關的控制設立的。所以本題應選C項。23、依據《反壟斷法》的規定,以下不屬于壟斷行為的有:()A、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B、中小企業聯合起來對付大企業的協議C、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D、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參考答案】:B【解析】:壟斷行為的范圍《反壟斷法》第3條規定:“本法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因此,本題ACD項皆為壟斷行為。正確答案為B。24、甲因犯叛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刑罰執行完畢后第10年,甲又犯間諜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則甲是否構成累犯?A、不構成累犯,因后罪是在前罪執行完畢后7年所為B、構成累犯,因前后兩罪均為故意犯罪C、構成累犯,因前后兩罪均判有期徒刑D、構成特殊累犯,因前后兩罪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無論后罪在前罪處罰執行完畢的任何時候所為,都以累犯論處【參考答案】:D【解析】:詳見《刑法》第66條25、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現了質量問題。請問依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只要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即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B、只要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即可宣告合同對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無效C、如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一般違約,買方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D、如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僅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和今后交付的貨物無效【參考答案】:A【解析】:國際貨物買賣的分批履行根據《公約》第73條第1款的規定:“對于分批交付貨物的合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對任何一批貨物的義務,便對該批貨物構成根本違反合同,則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對于本題中第二批貨物,如果貨物質量構成根本違約,則買方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A項表述正確。如果第二批貨物質量問題僅構成一般違約,則不能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無效,只能采取其他的救濟措施,C選項說法錯誤。根據《公約》第73條第2款的規定:“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對任何一批貨物的義務,使另一方當事人有充分理由斷定對今后各批貨物將會發生根本違反合同,該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宣告合同今后無效。”因此只有在任何一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并且有充分理由斷定今后各批貨物也會根本違約時,買方方可宣告合同對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無效,D項認為如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僅可宣告合同對該批貨物和今后交付的貨物無效,缺少了“斷定今后各批貨物將會發生根本違反合同”這一條件,故D項的說法錯誤。根據《公約》第73條第3款的規定:“買方宣告合同對任何一批貨物的交付為無效時,可以同時宣告合同對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均為無效,如果各批貨物是互相依存的,不能單獨用于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設想的目的。”只有在賣方宣告合同對任何一批貨物的交付無效,而各批貨物又是相互依存的情況下,買方方可宣告對已經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的無效。而B選項認為,只要第二批貨物的質量問題構成根本違約,買方即可宣告合同對已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貨物無效,缺少了各批貨物相互依存這一限制條件,故B選項的說法錯誤。26、甲某為牟取暴利,非法從走私犯乙某處低價購買進口彩電、手機等物,價值達20多萬元,而后販運到內地轉手倒賣,偷逃關稅8萬多元,某甲的行為應為()。A、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B、非法經營罪C、逃避商檢罪D、投機倒把行為,但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AA【考點】間接走私的認定【解析】根據刑法第155條規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國家禁止進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購走私進口的其他貨物、物品,數額較大的,以相應的走私罪論處。27、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什么?()A、技術性停牌B、臨時停市C、及時提出報告D、采取制裁措施【參考答案】:B【解析】:證券交易所制度《證券法》第114條: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采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因此,選B28、A省甲市乙區的李檢察長被人舉報為違反法定程序被選舉產生的,已提請該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對于他的任命,何人有權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批準?A、乙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B、乙區30人以上人大代表聯名C、乙區政法委書記D、甲市檢察分院院長【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檢察官的任免程序。《檢察官法》第15條:對于不具備本法規定條件或者違反法定程序被選舉為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有權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批準。29、關于航空運單,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A、航空運單一般都印有“不可轉讓”的字樣B、航空運單是貨物的物權憑證C、航空運單是記載收貨人應負擔費用和代理費用的記載憑證D、當承運人承辦保險或托運人要求承運人代辦保險時,航空運單即可用來作為保險證書【參考答案】:B【解析】:航空運單的性質航空運單是由承運人出具的證明承運人與托運人已訂立了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的運輸單證。8選項不正確,航空運單不具有物權憑證的作用。A選項正確,在實際業務中,航空運單一般都有“不可轉讓”的字樣。C選項正確,航空運單即為記載收貨人應負擔費用和代理費用的記載憑證。D選項正確,航空運單具有保險證書的作用。9.【答案】B光船租賃合同的性質光船租賃合同是指船舶所有人向承租人出租不配備船員的船舶,在約定的期間內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營運,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從性質上講,光船租賃合同屬于財產租賃合同。光船租賃合同是要式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30、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的條件之一是應當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前幾年內,無經營活動重大違法記錄?A、.2年B、3年C、4年D、5年【參考答案】:B【解析】《政府采購法》第22條第1款第(五)項31、一般認為,劃分法律部門的最主要的標準是()A、法律調整對象B、法律調整方法C、粗細恰當,多寡兼顧D、邏輯與實用兼顧【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劃分法律部門的標準。一般認為,劃分法律部門的主要標準是法律所調整的不同社會關系,即調整對象;其次是法律調整方法。因此本題應選A。至于C項和D項是劃分法律部門的原則而非方法,自應排除。32、甲系某商店的收銀員。甲先后拾得顧客遺忘在收銀臺的信用卡三張,后甲采用冒充持卡人簽字的方法,用拾得的信用卡消費,獲取金額累計9萬余元。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罰?A、侵占罪B、職務侵占罪C、詐騙罪D、信用卡詐騙罪【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點是信用卡詐騙罪、詐騙罪、職務侵占罪、侵占罪的界限。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使用偽造、變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行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還,數額較大的行為。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竊取或以其他手段占有本單位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案中,甲拾得他人信用卡并長期使用的行為并不屬于將他人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的侵占性質,且沒有拒不交出的情節,不構成侵占罪。甲冒用信用卡消費,并未占有本單位的財物,也不構成職務侵占罪。甲的行為屬于詐騙性質,但是,刑法將信用卡詐騙罪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規定為獨立的犯罪,甲的行為就不能按詐騙罪處罰。甲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為,符合信用卡詐騙罪的特征。故選D。33、“十惡”中規定,毆打或謀殺祖父母、父母等尊親屬的行為是:()A、惡逆B、不道C、不睦D、犯上【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唐代的法律內容的變化。所謂“十惡”是隋唐以后歷代法律中規定的常赦不原的十種最嚴重犯罪,淵源于《北齊律》的“重罪十條”。隋《開皇律》在“重罪十條”的基礎上加以損益,確定了“十惡”制度。“十惡”的具體內容有:(1)謀反,謂謀危社稷,指謀害皇帝、危害國家的行為;(2)謀大逆,指圖謀破壞國家宗廟、皇帝陵寢以及宮殿的行為;(3)謀叛,謂背國從偽,指背叛本朝、投奔敵國的行為;(4)惡逆,指毆打或謀殺祖父母、父母等尊親屬的行為;(5)不道,指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為;(6)大不敬,指盜竊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偽造或盜竊皇帝印璽、調配御藥誤違原方、御膳誤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無人臣之禮等損害皇帝尊嚴的行為;(7)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經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門戶、分異財產,對祖父母、父母供養有缺,為父母尊長服喪不如禮等不孝行為;(8)不睦,指謀殺或賣五服(緦麻)以內親屬,毆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長等行為;(9)不義,指殺本管上司、授業師及夫喪違禮的行為;(10)內亂,指奸小功以上親屬等亂倫行為。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A項。34、八角島是位于乙國近海的本屬于甲國的島嶼。40年前甲國內戰時,乙國乘機強占該島,并將島上的甲國居民全部驅逐。隨后乙國在國內立法中將該島納入乙國版圖。甲國至今一直主張對該島的主權,不斷抗議乙國的占領行為并要求乙國撤出該島,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復該島的行動。如果這種實際狀態持續下去,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哪一項是正確的?A、根據實際統治原則,該島在乙國占領50年后,其主權就歸屬乙國B、根據時效原則,該島在乙國占領50年后,其主權將歸屬乙國C、根據實際統治和共管原則,乙國占領該島50年后,該島嶼主權屬于甲乙國共有D、根據領土主權原則,即使乙國占領該島50年后,該島嶼主權仍然屬于甲國【參考答案】:D【解析】:國際法上領土的取得方式[答案及解析]D。國際法上傳統的領土取得方式中盡管有些已經不為現代國際法所承認,但它對解決國家問的領土爭端仍然意義重大,所以應當了解和掌握,尤其應注意各種方式所適用的條件,若條件不具備,則不能發生領土取得的法律效果。本題中,案例里突出強調了“40年”,“未武力收復”等,表面上似乎符合了時效取得的要件,但千萬不能疏忽題目中所透露的其他信息,諸如“至今一直主張”,“不斷抗議”,從這些字眼判斷出乙國的占領未能滿足“不受干擾的”這一要件,所以不能實現領土取得的法律效果。國際法上傳統的領土取得方式共有五種,分別是先占、時效、添附、割讓和征服。每一種均有其適用條件,本題旨在結合案例考查考生對時效這種領土取得方式條件的理解和判斷。35、11.“袁記約法”規定政治體制采用:()。A、總統制B、責任內閣制C、混合制D、總統獨裁制【參考答案】:D【解析】:【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北洋政府的制憲活動與憲法文件。“袁記約法”完全否定和取消了《臨時約法》所規定的責任內閣制,實行總統獨裁的政治體制,并賦予總統形同封建帝王一樣至高無上的地位和巨大的權力。[該題針對“北洋政府時期的憲法性文件”知識點進行考核]36、《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該規定屬于下列哪一種沖突規范?A、單邊沖突規范B、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C、無條件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D、有條件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參考答案】:D【解析】:暫無37、下列關于國家行政機構的說法哪一項是錯誤的?A、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國務院組成部B、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屬于國務院的辦事機構,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C、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決定將國務院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合并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D、將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調整為交通運輸部管理的中國民用航空局,由國務院決定【參考答案】:A【解析】:國資委是國務院的直屬特設機構,并不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選項A表述錯誤,應選。《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6條第5款規定:“國務院辦事機構協助國務院總理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故選項B正確,不選。第7條第2款規定:“國務院組成部門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經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由國務院總理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故選項C正確,不選。第8條規定:“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辦事機構和國務院組成部門管理的國家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決定。”民用航空局是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其設立、撤銷或者合并由國務院決定,故選項D正確,不選。38、有的公園規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規定從法學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這一解釋屬于下列哪一項?A、擴大解釋B、文法解釋C、目的解釋D、歷史解釋【參考答案】:C【解析】:目的解釋是指從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本題中,公園的規定的目的無非是保證公園花木的正常生長,因此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屬于目的解釋。因此C選項是正確的。擴大解釋,即擴充解釋,這是指法律條文的字面涵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窄時,作出比字面涵義為寬的解釋。在本題,公園的規定只是禁止攀枝摘花,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很明顯超出了公園規定的字面涵義。因此,我們認為A選項也是可以的39、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建設用地項目不能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A、望湖鄉政府辦公樓建設用地B、西關鎮人民醫院建設用地C、南湖別墅區通往南山鎮的道路建設用地D、民辦北嶺大學校區擴建用地【參考答案】:C40、下列選項中,哪一個不屬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A、區公所B、街道辦事處C、行政公署D、派出所【參考答案】:D【解析】:派出所不是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而是派出機構。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下列屬于識別的問題有哪幾項?()A、判斷配偶一方對已死配偶的財產請求權是夫妻財產法上的問題還是繼承法上的問題B、妻子的扶養請求權是應適用夫妻財產法的規定還是夫妻身份法的規定C、在確定婚姻關系是否成立的案件中,判斷再婚者與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經離婚D、判斷未留遺囑的死亡人生前贈送財產的行為是遺囑行為還是動產轉移行為【參考答案】:A,B,D【考點】識別【解析】識別指在適用沖突規范時,將待解決的事實情況或有關問題歸入一定的法律范疇的過程。C錯誤,判斷再婚者與前夫或前妻是否已經離婚不是識別問題,而是先決問題。3、關于規章制定,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起草的規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單位必須舉行聽證會B、部門規章送審稿,由國務院法制機構統一審查C、除特殊情況外,規章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D、規章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由法制機構依法報有關機關備案【參考答案】:A,D【解析】:本題考查規章制定的有關問題《立法法》第74條:“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程序,參照本法第三章的規定,由國務院規定。”2002年1月1日實施的《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第3條:“法規、規章公布后,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報送備案:(一)地方性法規、自治州和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國務院備案;(二)部門規章由國務院部門報國務院備案,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部門聯合制定的規章,由主辦的部門報國務院備案;(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四)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規章由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備案,同時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備案;(五)經濟特區法規由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國務院備案。”本題考查了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法規規章備案條例》,這種情況不多見。4、甲國人彼得擬申請赴中國旅游。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國人彼得應向中國公安部門提出入境申請B、受理彼得入境申請的中國有關機關沒有義務必須批準入境C、如彼得獲準入境后發現適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國工作D、如彼得獲準入境后前往不對外國人開放的地區旅行,必須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旅行證件【參考答案】:B,D5、關于納稅人享有的權利,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向稅務機關了解稅收法律規定和納稅程序B、申請減稅、免稅、退稅C、對稅務機關的決定不服時,提出申辯,申請行政復議D、合法權益因稅務機關違法行政而受侵害時,請求國家賠償【參考答案】:A,B,C,D6、我國享有狹義上的立法權的機關有。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C、國務院D、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參考答案】:A,B【解析】:狹義立法指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法律,在我國僅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所制定的法律。7、根據國際法,美國哪些國家機構作出的行為屬于國家行為?A、參議院和眾議院B、最高參謀長聯席會議C、最高法院D、總統【參考答案】:A,B,C,D【解析】:在三權分立的國家中,立法.司法.行政和軍隊的行為均應屬國家行為。8、下列表述中何者為影響法官內部獨立的行為?A、在公開場合對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發表評論B、私自對下級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提出意見,告知其應如何判決C、向其他審判庭的法官咨詢,探討某一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D、庭長要求合議庭對某一案件進行重新合議【參考答案】:A,B【解析】:《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3條對維護法官內部獨立作出明確規定:“法官應當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獨立行使,并做到:(一)除非基于履行審判職責或者通過適當的程序,不得對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發表評論,不得對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案件提出處理建議和意見;(二)不得擅自過問或者干預下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三)不得向上級人民法院就二審案件提出個人的處理建議和意見。”根據該法條可判斷A、B項所述情行屬于影響法官內部獨立的行為。9、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其行政處罰設定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可設定一定數額的罰款和警告B、自治區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可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C、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條例可設定一定數額的罰款和警告D、自治縣人大制定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不得設定行政處罰【參考答案】:A,B【解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第11條的規定,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規定10、下列選項中,屬于累犯的有()。A、1995年甲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1997年刑滿釋放。2002年甲又犯詐騙罪,應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B、1993年甲因反革命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1998年釋放。2002年甲又犯資敵罪,應判處有期徒刑C、1994年甲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01年假釋。2002年甲在假釋考驗期間又犯盜竊罪,應處有期徒刑D、1996年甲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997年刑滿釋放。2002年甲又犯搶奪罪,應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參考答案】:B,D【解析】:答案:BD解析:本題考點是累犯制度。累犯,是指因犯罪受過一定的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內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累犯分為一般累犯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普通刑事犯罪,或者其中一罪是普通刑事犯罪。一般累犯的構成條件是:(1)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其中一罪是過失犯罪,則不構成累犯。(2)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罪。如果其中有一罪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也不構成累犯。(3)后罪發生的時間,必須是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內。如果后罪發生在前罪的刑罰執行期間,或者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則不構成累犯。選項D即屬一般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過刑的人,刑罰執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情形。我國刑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論處。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的構成條件是:(1)前罪和后罪必須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罪。(2)沒有其前罪和后罪判何種刑罰以及刑罰輕重的限制。(3)沒有后罪發生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多長時間的限制。選項B即屬危害國家安全的累犯。故選BD。11、15.下列對明代地方司法機關劃分不正確的有:()。A、省、府(直隸州)、縣三級B、府、直隸州、縣三級C、省、府、直隸州、縣四級D、省、州、縣三級【參考答案】:B,C,D【解析】:【正確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明代地方司法機關。明代地方司法機關分為省、府(直隸州)、縣三級。沿宋制,省設提刑按察司,“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有權判處徒刑及以下案件,徒刑以上案件須報送中央刑部批準執行。府、縣兩級仍是知府、知州、知縣實行行政司法合一體制,掌管獄訟事務。明代越訴受重懲。明代還在各州縣及鄉設立“申明亭”,張貼榜文,申明教化,由民間德高望重的耆老受理當地民間糾紛,加以調處解決,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秩序。【該題針對“唐宋元明清時期的司法制度”知識點進行考核】12、對于排除犯罪事由中的被害人承諾的說法正確的是:A、承諾者要對被侵害的法益具有處分權限,才構成被害人承諾B、承諾者必須對所承諾的事項的意義、范圍具有理解能力C、只要被害人承諾就可以排除侵害人犯罪D、承諾必須出于被害人的真實意思【參考答案】:A,B,D【解析】:被害人承諾,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許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權益而承諾實施的阻卻犯罪的損害行為。其成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被害人承諾的主體要件,即被害人的承諾能力,指被害人具備理解承諾的內容和意義并做出承諾的能力。2.承諾必須是出于被害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基于欺騙、脅迫、利誘等的承諾不阻卻違法性。3.被害人承諾只能對其有自我決定權的法益作出,即被害人只能對其有處分權的事項作出承諾。4.被害人承諾的時間要件,實行行為發生前或行為發生時。5.行為人實施行為的內容與承諾的內容一致。所以。ABD選項的說法正確,C選項說法錯誤。13、關于西周的訴訟制度,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西周時期的訴訟分為“獄”與“訟”。民事案件稱為“獄”,刑事案件稱為“訟”,審理民事案件稱為“斷獄”,審理刑事案件叫做“聽訟”B、“五聽”是判斷當事人陳述真偽的五種方式。具體內容是:辭聽、色聽、氣聽、耳聽、目聽C、“五過”是西周有關法官責任的法律規定。“五過”的具體內容是: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D、西周時凡遇重大疑難案件,實行“三刺”制度,應先交國人討論,國人不能決時,再交官吏們討論,還不能決的,交給所有群臣商討決定【參考答案】:B,C14、對于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根據國際法,下列哪些是不應被包括在一國領土之內?()A、軍艦等浮動領土B、陸地領土C、駐其他國家的使領館館舍D、領陸上方的無限高度的空間【參考答案】:A,C,D【考點】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解析】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包括領陸、領水、領空和底土。領空是領陸和領水的上空,雖然目前領空和外空的界限還沒有最后從法律上劃定。但領空的高度不是無限度的,這一點是肯定的。除此之外,軍艦不具有領土的性質,而駐外使領館的用地是駐在國的領土,不是派遣國的領土。15、下列關于法律責任的歸結原則的表述正確的是:()。A、效益原則要求在追究法律責任時,應當講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B、合理性原則要求在歸結法律責任時,要考慮人的智力、情感等因素C、根據公正原則,法律責任的性質、種類、輕重應當與違法行為及其損害相適應D、責任法定原則一般允許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權【參考答案】:A,B,C,D【考點】法律責任的歸結原則「解毛斤」歸責的基本原則有責任法定原則、公正原則、效益原則、合理性原則,ABCD四項是對歸責原則的正確表述,因此皆當選。16、甲、乙兩國因某些領土的歸屬問題,常年交戰,積怨甚深。丙國出面使甲乙兩國重開談判,并為領土的歸屬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但甲國表示反對,丙國在說服未果的情況下,派軍艦在甲國近海進行軍事示威,以迫使甲國接受其方案。根據國際法,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丙國使甲、乙兩國重開談判,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屬于調停B、丙國使甲、乙兩國重開談判,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屬于斡旋C、丙國的軍事示威行為是現代國際法承認的解決爭端的方式D、丙國的軍事示威行為已構成干涉【參考答案】:A,D【考點】斡旋和調停【解析】斡旋和調停是在爭端當事國未能以談判和協商解決爭端的情況下由第三方提供協助以促使當事國進行談判解決爭端的方法。斡旋和調停的共同點在于都是第三方提供協助以促使當事國解決爭端,其提出的建議對爭端當事國沒有拘束力。其不同點是:斡旋只是第三方促使當事國進行談判,提出建議或轉達當事國的建議,但第三方一般不參與談判。調停方則以中間人的身份推動和協助爭端當事國采取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包括提出建議作為爭端當事國談判的基礎,而且直接參加爭端當事國之間的談判,以促使爭端當事國達成妥協。調停方提出的建議對爭端方并沒有法律約束力,因而不能強迫當事方接受。軍事威脅構成干涉,是強制解決國際爭端的方法,被現代國際法所禁止。因此,應選AD。17、有關中國的傾銷與補貼中的非市場經濟的規定,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對中國產品的出口,進口成員在據反傾銷規范比較價格時,可不受限制地選擇受調查產業的中國價格或成本和替代國價格或成本兩種方法B、如果進口成員的國內法含有市場經濟標準,一旦中國根據進口成員的國內法,確立中國在某產業或部門方面是市場經濟,關于兩種方法選擇的規定應終止C、無論中國能否證明市場經濟這一點,兩種方法的選擇在中國加入議定書生效15年后終止D、國有企業補貼不受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的約束【參考答案】:B,C《中國加入議定書》第15條內容如下:“確定補貼和傾銷時的價格可比性……(a)在根據GATF1994第6條和《反傾銷協定》確定價格可比性時,該WTO進口成員應依據下列規則,使用接受調查產業的中國價格或成本,或者使用不依據與中國國內價格或成本進行嚴格比較的方法:(1)如受調查的生產者能夠明確證明,生產該同類產品的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該WTO進口成員在確定價格可比性時,應使用受調查產業的中國價格或成本;(2)如受調查的生產者不能明確證明生產該同類產品的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該WTO進口成員可使用不依據與中國國內價格或成本進行嚴格比較的方法……(d)一旦中國根據該WTO進口成員的國內法證實其是一個市場經濟體,則(a)項的規定即應終止,但截至加入之日,該WTO進口成員的國內法中須包含有關市場經濟的標準。無論如何,(a)項(2)目的規定應在加入之日后15年終止。此外,如中國根據該WTO進口成員的國內法證實一特定產業或部門具備市場經濟條件,則(a)項中的非市場經濟條款不得再對該產業或部門適用。”由此可見,對中國產品的出口,進口成員在據反傾銷規范比較價格時,在選擇使用受調查產業的中國價格或成本的方法還是替代國價格或成本的方法時,是受到限制的。即以受調查的生產者是否能夠明確證明,生產該同類產品的產業在制造、生產和銷售該產品方面具備市場經濟條件為選擇根據。A項錯誤。B、C兩項符合議定書的相關規定,是正確的。第10條內容如下:“補貼……2.就實施《sCM協定》第1條第2款和第2條而言,對國有企業提供的補貼將被視為專向性補貼,特別是在國有企業是此類補貼的主要接受者或國有企業接受此類補貼的數量異常之大的情況下……”根據世界貿易組織反補貼規則,非專項補貼不受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的約束。但如果中國政府提供的補貼的主要接受者是國有企業,或者在國有企業接受此類補貼的數量異常之大的情況下,則視為專項性補貼,要受到世界貿易組織多邊貿易體制的約束。D項錯誤。18、72歲村民甲以其子乙長期不提供衣食、不送醫院治病為由,訴請法院判令乙履行贍養義務。為宣傳法律,教育群眾,法院決定將該案在當事人所在村莊公開審理,村民均可旁聽。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隱私。剝奪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關權利。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應無例外公開審理,以促進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實現B、法院就地審理體現了司法目的民主,體現司法為民理念C、法院公開審判遵循了司法公開制度的規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要求D、法院就地審理未經乙同意,違反司法主體民主和司法體制民主【參考答案】:B,C【考點】司法民主【解析】司法民主是指在司法活動中體現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體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個方面。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內容是司法公開制度。司法公開,是指除法律有特殊規定的以外,司法機關的活動應當向社會公開,不僅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到場或到庭,而且允許公民旁聽,允許新聞媒體采訪和報道。在我國,司法公開主要是指審判公開和檢務公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司法公開執行的依據、標準、規范、程序以及執行全過程應當向社會和當事人公開,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法律禁止公開的信息除外。法院公開審判遵循了司法公開制度的規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C項正確。而要求所有案件均應無例外公開審理是錯誤的,A項錯誤。司法目的民主的表現為司法為民,著重體現為人民服務。法院就地審理,方便群眾,體現了司法為民理念。B項說法正確。司法主體民主體現為兩個方面:一是人民直接參與司法,例如人民陪審員制度和檢察機關的人民監督員制度;二是司法人員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產生。司法主體民主與當事人意愿無關,D項錯誤。19、《大清民律草案》的親屬和繼承兩篇由哪幾個機構共同起草?A、諮議局B、資政院C、修訂法律館D、禮學館【參考答案】:C,D【解析】:本題涉及晚清法律改革。親屬繼承篇由修訂法律館和禮學館共同起草,因為涉及“禮”。20、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對于該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它屬于公理性原則B、它屬于政策性原則C、它屬于基本原則D、它屬于實體性原則【參考答案】:B,C【解析】:本題涉及對原則的理解。憲法原則是我們法律的基本原則,同時這又是一條政策性原則。21、下列關于法律與道德關系的表述,有哪些可以成立?()A、法律與道德并無必然的內在聯系B、法律的制定要受到道德的影響C、法律必須合乎所有社會成員的道德要求D、法律是保障道德實施的有效手段【參考答案】:B,D法律和道德之間密切關聯,互相影響,互相滲透,相互作用。但是作為社會上層建筑的不同部分,道德和法律又有顯著的區別。法律和道德的適用范圍有所交叉:但亦有分工,道德不僅約束人的行為,也會約束人的內心世界,有些道德問題是法律不宜涉及的,道德和法律的保障實施的力量不同。而道德作為社會關系的重要調整手段,對法律制定、法律實施也起著重要作用。22、下列關于我國的精神文明建設的說法正確的是:()。A、精神文明主要表現為教育、科學、文化知識的發達和思想道德素質的提高B、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加強教育科學文化建設C、我國的精神文明建設離不開思想道德建設D、我國的精神文明建設應立足于本國實際,吸收借鑒中外優秀文化成果【參考答案】:A,B,C,D【考點】我國的精神文明建設【解析】精神文明是指人類改造主觀世界所取得的成果,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包括教育科學文化建設、思想道德建設。上述四個選項皆正確23、蔣某與某造紙廠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該合同書中規定了試用期為1年,在試用期內蔣某不得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蔣某要求解除合同時,需提前60天通知廠方,并須征得廠方的同意,否則廠方不負責轉移檔案關系。對于該合同的規定,你認為以下說法錯誤的是:()A、合同規定1年的試用期符合勞動法的規定,該廠做法是合法的B、合同規定蔣某在試用期內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C、合同規定試用期滿后,蔣某要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60天通知廠方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D、合同規定試用期滿后,蔣某辭職必須得到廠方的同意,否則廠方不負責轉移檔案關系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參考答案】:A,C【考點】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條款;勞動合同的解除【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的規定,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故A錯誤。根據第37條的規定,蔣某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故B正確。蔣某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故C錯誤。24、《大清新刑律》的特點有:()A、是一部諸法合體的法典B、采用西方刑法典的結構C、確立新的刑罰體系并大量采用了西方資產階級的刑法原則D、拋棄了以往的傳統舊律結構【參考答案】:B,C,D本題考查的是《大清新刑律》的內容。《大清新刑律》在形式和內容上都有較大的改動:(1)拋棄了以往舊律“諸法合體”的形式,以罪名和刑罰等專屬刑法范疇的條文作為法典的唯一內容,因而成為一部純粹的專門刑法典;(2)在體例上拋棄了以往舊律的結構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體例將整部法典分為總則和分is,4兩部分;(3)確立了新的刑罰體系,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從刑兩種,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資產階級的刑罰原則和刑法學的通用術語,如罪刑法定主義、人人平等原則、正當防衛制度。但對于傳統舊律并沒有做實質性的修改,特別是附錄《暫行章程》依然存在于法典之中,依然保持著舊律維護專制制度和封建倫理的傳統。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BCD項。25、下列哪些情形不屬于《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的勞動爭議范圍?張某自動離職一年后,回原單位要求復職被拒絕B、鄭某辭職后,不同意公司按存款本息購回其持有的職工股,要求做市場價評估C.秦某退休后,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未及時發放社會保險金,要求公司協助解決D.劉某因工傷致殘后,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的傷殘等級不服,要求重新鑒定【參考答案】:B,C,D【考點】勞動爭議的范圍【解析】《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一)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三)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A選項屬于該條第(1)項所列舉的因自動離職而發生的爭議,因此,不當選。B選項的爭議是由回購職工股引起的股價確定上的爭議,屬于公司法上的股權糾紛關系,不屬于該條規定中的任何一種情況,因此當選。《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條規定:“企業與職工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據此,勞動爭議的主體是特定的,特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爭議。這樣的主體要求就排除了C選項中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D選項中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因此,CD項均當選。【易錯點】有許多考生對A選項持有異議,認為“一年”已超過了申請仲裁的時效,這種看法不妥當。首先,是否超過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不影響爭議的性質,該題并未涉及是否受理的問題。其次,本題并未超過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這個“一年”的時效期間應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因此,此處的時效期間應從張某復職的要求被拒絕時起算,選項中的“一年”是一個干擾因素,誘使一部分考生誤選。實際上,該選項的設計是比較精巧的,現實中有很多勞動者擅自離職沒有辦任何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的情況,無疑是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來處理,屬于勞動爭議。B選項的“辭職”事件也是一個干擾因素,考生應搞清此處爭議的事件是什么,是辭職還是回購股份。26、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中國公民不具有選舉權的情況?A、未滿十八周歲B、被剝奪政治權利C、被勞動教養D、患精神病【參考答案】:A,B【解析】:有選舉權的公民的范圍《憲法》第3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3條重申了《憲法》第34條的規定。根據上述法律依據,未滿十八周歲和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中國公民不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項A、B正確。被勞動教養但并未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具有選舉權,因此選項C錯誤。精神病患者是行使選舉權的主體,只是在其不具備行使政治權利的實際能力時,經選舉委員會確認,可暫時停止其選舉權的行使,可不列入選民名單。“暫時停止選舉權的行使”與“不具有選舉權”是不相同的。因此選項D錯誤。27、律師事務所有違反律師法規定的行為,應分別不同情況給予下列何種處罰?A、警告B、罰款C、停業整頓D、吊銷執業證書【參考答案】:B,C,D【解析】:《律師法》第47條規定了對違反《律師法》規定的律師事務所的處罰以及處罰種類,即給予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執業證書。本題考查律師事務所的法律責任方式。第47條對違法的律師事務所并沒有規定警告這一處罰。解答本題的關鍵在于對法條的熟練掌握程度。28、有權設定沒收違法所得這一行政處罰的規范性文件有A、法律B、行政法規C、地方性法規D、某自治州人大制定的單行條例【參考答案】:A,B,C【解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第9條的規定,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第10條,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第11條,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29、境內外機構、組織或個人資助哪種組織和個人實施背叛國家罪,分裂或者煽動分裂國家罪等罪的,構成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有A、境內組織B、境外組織C、境內個人D、境外個人【參考答案】:A,C【解析】:參閱刑法第107條。30、結合犯罪構成理論以及刑法分則的相關規定,以下哪些選項不構成侵占罪?A、某游戲廳早上8點剛開門,甲就進入游戲廳玩耍,發現6號游戲機上有一個手機,甲馬上裝進自己口袋,然后逃離。事后查明,該手機是游戲廳老板打掃房間時順手放在游戲機上的。甲被抓獲后稱其始終以為該手機是其他顧客遺忘的財物B、乙知道鄰居肖某的8歲小孩被他人綁架,肖某可能會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贖金,即終日悄悄跟隨在肖某身后。某日,見肖某將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橋洞下,即在肖某離開10分鐘后,將口袋挖出,取得現金20萬元C、甲乙在同一辦公室,甲的項鏈掉在地上自己卻不知,乙看見了甲的項鏈,便用腳踩住,等甲離開后,乙將項鏈據為己有D、丁閑極無聊在一自動取款機按鍵上胡亂敲擊。在準備離開時,丁無意中觸動了一個按鈕,取款機即吐出一張100元鈔票,丁見此情景,就連續不斷地進行操作,直至取出現金1萬元,然后迅速離去【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中,四個選擇項都不符合侵占罪的構成要件。A選項中,雖然甲被抓獲后稱其始終以為該手機是其他顧客遺忘的財物,但無論該手機是游戲廳老板打掃房間時順手放在游戲機上的,還是確實是其他顧客的遺忘物,甲的行為都構成盜竊罪。因為該財物是被置于特定場所的,此時應當承認第三者(即游戲廳)對財物的事實支配,甲并沒有取得對該財物的支配權。因此,A選項不構成侵占罪,應選。B選項中,乙成立盜竊罪而非侵占罪,因為按照一般的社會觀念,此贖金仍歸肖某持有,乙取得此物也并非偶然發現,而是跟蹤肖某,待機非法占有。對這種偷窺他人埋藏財物的過程并取得該財物的情況應定盜竊。C選項中,乙的行為成立盜竊罪而非侵占罪。因為此案中,甲的項鏈雖然掉在了地上但還在其辦公室內,沒有失去控制,因此不屬于遺失物,而乙用腳踩住后將項鏈據為己有屬于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成立盜竊罪。D選項中,丁的行為也成立盜竊罪,丁在無意中因為自動取款機的錯誤而獲得100元錢,該行為屬于不當得利,但后來丁發現自動取款機出錯后即故意如法炮制取走1萬元錢的行為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的行為,成立盜竊罪。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BCD。三、不定向選擇題1、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下列許可機關的哪些行為不符合行政許可實施程序的有關規定?A、某行政機關制作的企業設立許可登記文本中,要求申請人填寫企業負責人的婚姻、血型和父母的情況B、行政許可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中將其中的一個郵政編碼寫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以工作場所太小為由要求申請人回去改正,第二天再來遞交申請材料C、某機關作出了準予某公司成立的行政許可,在決定作出后8天才將行政許可證件向申請人頒發D、某煤礦企業主在其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40日時,向有關機關辦理了延續登記手續,該機關在兩個月以后仍沒有作出是否延續的決定【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行政許可法》第29條規定,申請書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與申請行政許可事項沒有直接關系的內容,A選項中企業設立許可登記文本要求填寫企業負責人的婚姻、血型等情況,明顯屬于與申請企業設立的事項沒有直接關系,故A選項錯誤,當選。根據《行政許可法》第32條規定,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故B選項中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求申請人回去改正的做法錯誤,故B選項當選。根據《行政許可法》第44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加貼標簽、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因此C選項中決定作出8天后頒發許可證件的做法并不違反程序。故C選項表述正確,不當選。根據《行政許可法》第50條規定,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因此D項行政機關在兩個月內仍沒作出決定的做法違反程序。故D選項當選。2、張×在公安局局長辦公室工作,掌握偵察人員的各種信息。因被黑社會組織收買,經常為其提供信息。張×行為的性質是什么?A、應視為黑社會組織成員B、是包庇黑社會組織的行為C、是縱容黑社會組織的行為D、屬于職業道德敗壞的問題【參考答案】:B【解析】: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1款。3、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國實施變法改革,史稱“商鞅變法”。從法律變革角度看,商鞅變法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A、改法為律,擴充法律內容B、運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國強兵”是變法的終極目的C、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的特權D、全面貫徹法家“以法治國”和“明法重刑”的主張【參考答案】:A,B,C,D【考點】商鞅變法的內容【解析】四項都是。4、譚某未經批準在某市B區建樓房,施工期間,B區建設管理部門多次同譚某交涉并勸阻。譚某拒不理睬,終將房屋建好,用以居住。B區建設管理部門依法對譚某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30日內拆除此違法建筑。譚某不理睬,期滿后,B區建設管理所強行將樓房拆除。拆除過程中未通知譚某到場,對房內物品也未能妥善保管。對B區建設管理部門拆除房屋過程中程序上的問題,表述哪些正確?A、程序合法,但給予王某造成的損失應予補償B、程序不合法,應通知當事人到場C、程序不合法,應對當事人合法財產進行妥善保管D、程序合法,對當事人造成損失不能賠償【參考答案】:B,C【解析】:暫無評析5、以下關于縣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名額,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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