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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2021年春季《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一)第三次調研測試(含答案)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關于罪刑法定原則,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制定的法也屬于罪刑法定原則中的“法”B、將所有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均作為犯罪論處,這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則要求的C、心理強制說是罪刑法定原則的思想淵源之一D、刑法分則的部分條文對犯罪的狀況不作具體描述,只是表述該罪的罪名。這種立法體例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參考答案】:C【解析】:刑法是規定犯罪與刑罰的法律,其必須是民意通過程序的體現,只能由立法者的立法活動產生。而行政機關不享有立法權,所以不能制定刑法。所以罪刑法定原則中的“法”不包括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制定的法。因此,A選項表述錯誤。根據罪刑法定原則,對于刑法尚未規定為犯罪的行為,即使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也不認定為犯罪。因此將所有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均作為犯罪論處,這是違背罪刑法定原則要求的,B選項錯誤。罪行法定原則的思想淵源是三權分立學說、心理強制說和自然法理論。因此C選項正確,當選。按照刑法分則條文對于罪狀的描述方式,分為簡單罪狀、敘明罪狀、引證罪狀和空白罪狀,除敘明罪狀以外,其余罪狀都是不具體的描述。雖然罪刑法定原則要求立法的明確性,但法律的明確性可以通過立法規定與對法律的解釋來共同完成。只要簡潔的立法不妨礙合理的解釋,而合理的解釋又可以完成罪狀明晰的任務,就不認為違反罪刑法定原則。因此,D選項說法錯誤。2、江華被其所在的京海化工廠以違反單位的勞動紀律為由開除,江華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對此勞動爭議誰負有舉證責任()A、江華B、京海化工廠C、雙方都有舉證責任D、雙方都不負有舉證責任,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行調查【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勞動爭議中的舉證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故選項B當選3、對檢察官的考核內容中,重點考核的是下列哪項?A、思想品德B、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C、檢察業務和法學理論水平D、檢察工作實績【參考答案】:D【解析】:《檢察官法》第二十六條,對檢察官的考核內容包括:檢察工作實績,思想品德,檢察業務和法學理論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重點考核檢察工作實績。4、正式外交關系的建立,通常是通過:()A、國家元首互訪來實現的B、互設使館來實現的C、互設領館來實現的D、互相正式承認來實現的【參考答案】:B【解析】:正式外交關系建立的途徑正式外交關系的建立,是通過互相派設使館實現的。5、如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對該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A、由當事人自由選擇以誰為被告B、以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任何一個行政機關為被告C、以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D、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共同上級行政機關為被告【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行政訴訟法》第25條。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該組織是被告。由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6、下列哪一選項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均明文禁止的行為?A、甲省政府規定,凡外省生產的汽車,必須經過本省交管部門的技術安全認證,領取省內銷售許可證以后,方可在本省市場銷售B、乙省政府決定,在進出本省的交通要道設置關卡,阻止本省生產的豬肉運往外省C、丙省政府規定,省內各機關和事業單位在公務接待等活動時需要消費香煙的,只能選用本省生產的“金絲雀”牌香煙,否則財政不予報銷D、丁省政府規定,外省生產的化肥和農藥在本省銷售的,一律按銷售額加收15%的環保附加費【參考答案】:B【解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我國的競爭立法采取分立立法的模式,即分別制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解決市場競爭過度的問題。而《反壟斷法》主要解決競爭不足即限制競爭的問題。但1993年《反不正當競爭法》出臺時,《反壟斷法》尚未進入立法進程,出于實踐需要,就將部分當時急需規范的限制競爭行為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進行了規定,具體見第6、7、12、15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7條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可見,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限制競爭行為包括兩種,即行政強制經營行為和地區封鎖行為。2008年出臺的《反壟斷法》專章規定了“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其中第32條規范的是行政強制經營行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第33條規定了地區封鎖行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實施下列行為,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的自由流通:(一)對外地商品設定歧視性收費項目、實行歧視性收費標準,或者規定歧視性價格;(二)對外地商品規定與本地同類商品不同的技術要求、檢驗標準,或者對外地商品采取重復檢驗、重復認證等歧視性技術措施,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三)采取專門針對外地商品的行政許可,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四)設置關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礙外地商品進入或者本地商品運出;(五)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自由流通的其他行為。”具體到本題的選項,B選項中乙省政府濫用行政權力,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7條第2款和《反壟斷法》第33條第4項的規定。當選。C選項中丙政府的行為屬于《反壟斷法》第32條規定的“變相限定單位購買指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的行為:但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7條規定的“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的行為,丙省政府限定的是省內各機關和事業單位,不屬于“他人”,因此C項不當選。A選項中甲省政府的行為屬于對外地商品采取重復認證的歧視性技術措施,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違反《反壟斷法》第33條第2項的規定。D選項中7、甲乙兩國1990年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并締結了雙邊的《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2007年兩國交惡,甲國先宣布將其駐乙國的外交代表機構由大使館降為代辦處,乙國遂宣布斷絕與甲國的外交關系。之后,雙方分別撤走了各自駐對方的使館人員。對此,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B、乙國的行為違反國際法,應承擔國家責任C、上述《外交特權豁免議定書》終止執行D、甲國可以查封沒收乙國使館在甲國的財產【參考答案】:C8、下列關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屬于企業法人B、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記、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C、其設立必須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D、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條件之一是,自有資金不少于人民幣2億元【參考答案】:A【解析】: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法律性質和設立條件《證券法》第155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第156條規定: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自有資金不少于人民幣二億元;(二)具有證券登記、存管和結算服務所必須的場所和設施;(三)主要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證券從業資格;(四)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名稱中應當標明證券登記結算字樣。故本題應選A9、對于非公有制經濟()A、國家保護、鼓勵、支持和引導B、國家保護、支持和引導C、國家保護、引導D、國家保護但不予鼓勵【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國家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憲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管和管理。”10、某國甲公司與中國乙公司訂立買賣合同,概括性地約定有關爭議由“中國貿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后雙方因違約責任產生爭議。關于該爭議的解決,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違約責任不屬于可仲裁的范圍B、應認定合同已確定了仲裁機構C、仲裁協議因約定不明而在任何情況下無效D、如某國甲公司不服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效力作出的決定,向我國法院申請確認協議效力,我國法院可以受理【參考答案】:B【解析】:國際商事仲裁A項考查仲裁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仲裁法解釋》)第2條的規定:“當事人概括約定仲裁事項為合同爭議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變更、轉讓、履行、違約責任、解釋、解除等產生的糾紛都可以認定為仲裁事項。”故此違約責任屬于可仲裁范圍,A項錯誤。B項考查仲裁機構的選擇。《仲裁法解釋》第3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不準確,但能夠確定具體的仲裁機構的,應當認定選定了仲裁機構。”“中國貿仲”指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故應當認定合同確定了仲裁機構。B項正確。C項考查仲裁協議約定不明的效力。仲裁協議因約定不明而在任何情況下無效說法過于絕對,有些情況可以認定為有效的,如上引第3條。故C項錯誤。D項考查仲裁協議效力。《仲裁法解釋》第13條第2款規定:“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或者申請撤銷仲裁機構的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某國甲公司不服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效力作出的決定,向我國法院申請確認協議效力,我國法院不予受理,D項不正確。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解釋》第7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故合同雖確定了仲裁機構,但由于同時約定了向法院訴訟,故此仲裁條款無效。但一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期間內提出異議的除外。11、對行政法規設定的有關經濟事務的行政許可,下列哪個機關有權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條件在本行政區域內停止實施該行政許可?A、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B、較大的市、省會城市的人民政府C、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D、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許可法》第21條。12、泰昌房地產公司從某市政府以出讓方式獲得市郊一塊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出讓合同中規定,泰昌公司應至遲于2002年10月10日破土動工,對該土地進行開發。由于房地產市場行情下跌,公司領導于2002年9月決定暫停該房地產開發項目,對房地產市場采取觀望態度,2004年12月,泰昌公司以缺乏資金為由,請求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金利土地綜合開發公司用于修建高爾夫球場。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A、應對泰昌公司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B、市人民政府可無償收回該土地使用權C、金利公司若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用于修建高爾夫球場,必須取得市政府同意D、金利公司若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用于修建高爾夫球場,必須取得市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5條。13、下列哪個選項本身不能成為國際法主體?A、中華人民共和國B、美利堅合眾國C、獨立國家聯合體D、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參考答案】:C【解析】:獨聯體為邦聯,因此不是國際法的主體14、根據《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某食品廠生產奶粉(袋裝),該廠在奶粉的包裝袋上應當標明()A、奶粉的生產日期B、奶粉的保質期C、奶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D、奶粉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失效日期,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參考答案】:C【解析】:對產品包裝的規定根據《產品質量法》第27條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對于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故選C。15、狩獵人丙為了擊中野獸而對可能擊中他人持放任態度,結果擊中丁并造成丁死亡。丙對丁的死亡主觀方面的形態是:A、直接故意B、間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過失D、過于自信的過失【參考答案】:B【解析】: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間接故意的認識因素與直接故意的認識因素基本相同,區別在于:直接故意既可能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發生危害結果,也可能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而間接故意只能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間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放任危害結果發生。這里的危害結果也是行為人已經明知的危害結果。放任是對危害結果的一種聽之任之的態度。即行為人為了追求一定的目的而實施一定行為時,明知該行為可能發生某種危害結果;行為人既不是希望危害結果發生,也不是希望危害結果不發生,但仍然實施該行為,也不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發生,而是聽任危害結果發生;結果發生與否,都不違背行為人的意志。間接故意犯罪主要發生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為了實現某種非犯罪意圖而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二是行為人為了實現某種犯罪意圖而放任另一危害結果的發生。因此狩獵人丙為了擊中野獸而對可能擊中他人持放任態度,結果擊中丁并造成丁死亡。丙對丁的死亡主觀方面的形態是間接故意。因此,B選項正確。16、王某在周末去一家超市購物,準備購買朋友推薦的“松奇”牌洗發水。當王某選好洗發水準備結賬時收到了朋友的短信,得知該品牌洗發水剛被質量技術監督局認定為所含有害物質超標,是不合格產品,于是王某決定不再購買。售貨員認為小票已開,王某必須購買,并嘲笑王某是窮酸,肯定是身上錢沒帶夠。王某忍氣吞聲,只好買下,但要求超市為其開發票。售貨員表示發票剛好用完了,洗發水金額太小,也沒必要開發票。下面表述正確的是()A、超市不開發票的行為是違法的B、王某的公平交易權受到了侵犯C、王某的受尊重權受到了侵犯D、如果王某已經購買“松奇”牌洗發水,也可以要求超市退貨【參考答案】:A,B,C,D【解析】:消費者的權利和法律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1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因此,A項表述正確。第10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售貨員以小票已開為由強迫王某購買沒有質量保障的商品,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故B項表述正確。第14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售貨員嘲笑王某的話,侵犯了王某的人格尊嚴,因此C項表述正確。第48條規定: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因此,D項表述也是正確的。17、張某在某商場購買一臺全自動洗衣機,回家使用后發現該產品無法自動完成洗滌,于是向商場要求退換,商場認為洗衣機進貨時無法檢查驗收,無法自動完成洗滌屬于生產者的責任,顧客應向廠家索賠。問:張某應向誰要求退換?()A、只能向生產者要求退換B、只能向銷售者要求退換C、既可以向生產者要求退換,也可以向銷售者要求退換D、由于張某在購買時沒有開箱要求試驗,所以不能要求退換【參考答案】:B18、下列關于憲法分類的提法哪一種正確?()A、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是由英國憲法學者戴雪最早提出的憲法分類B、凡是以文字或者文件的形式體現出來的憲法就是成文憲法C、1889年的日本明治憲法和1830年的法國憲法都是欽定憲法D、英國的不成文憲法是由不同歷史時期頒布的憲法性文件、憲法判例和憲法慣例構成的【參考答案】:D【解析】: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是由英國憲法學者J·蒲萊士最早提出的憲法分類;成文憲法是指具有統一法典形式的憲法;1830年的法國憲法是協定憲法。19、甲酒廠生產的“太歲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場上頗有名氣。以后,乙酒廠推出“狀元樂”高粱酒,其酒瓶形狀和瓶貼標簽的圖樣、色彩與“太歲康”幾近一致,但使用的注冊商標商品名稱以及廠名廠址均不同。對此,下列表述中哪一個是正確的?()A、因注冊商標、商品名稱以及廠名廠址均不相同,乙廠對甲廠不構成侵權B、“太歲康”商標僅屬省內知名,其標簽又未獲得專利,甲廠不能起訴乙廠侵權C、兩種商品裝潢外觀近似,足以造成購買者發生誤認,故乙廠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D、兩種商品裝潢雖外觀近似,但常喝“太歲康”的人仔細辨認可以加以區別,故乙廠的行為不受法律禁止【參考答案】:C【解析】:欺詐性交易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的規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為欺騙性的交易行為。本題中甲廠的產品在本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應當認定為是知名產品,盡管其外觀未申請專利,但依然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乙廠由于采用了與甲廠同類商品極為相似的外觀裝潢,其行為足以造成一般消費者的誤認,故其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因此選項C的表述是正確的。20、根據我國憲法關于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我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災害時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B、我國公民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剝奪C、我國公民有信仰宗教與公開傳教的自由D、我國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權利【參考答案】:B【解析】:公民基本權利關于A選項,《憲法》第45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由此可見,公民在蘭種情況下可以主張行使“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即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然而憲法只是對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作出了統率性規定,接下來如何保障和實現“獲得物質幫助權”則須由具體法律法規去落實。在我國,公民的物質幫助權體現在不同層次的法律文件中,如《勞動法》、《殘疾人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防震減災法》、《失業保險條例》、《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都分別從不同角度確立和規范了這一權利。從具體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公民物質幫助權具有以下實現形式,包括社會救濟(自然災害救濟、失業救濟、孤寡病殘救濟和城鄉困難戶救濟等)、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疾病保險等)、社會福利(對殘疾軍人的優撫金等)。A選項中“遭受自然災害時有獲得物質幫助”,不是憲法規定的“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法定情形,而是法律法規規定的“獲得物質幫助權”在社會救濟制度中的一種實現形式(自然災害救濟)。依據題目中“根據我國憲法關于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要求,“獲得物質幫助權”在憲法中規定的情形只有三種,即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不包括“遭受自然災害時”,因此A選項錯誤。關于B選項,從<憲法》的規定來看,我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二是政治自由。《憲法>第34條規定公民享有選舉與被選舉的政治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享有六種政治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從以上規定來看,如果公民的政治權利被剝奪,那么其將被剝奪的不僅包括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還包括政治自由。B選項中的“出版自由”屬于憲法賦予公民的政治自由,如果公民被剝奪政治權利,其“出版自由”也將會被剝奪,因此B選項正確。關于c選項,<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21、保育院的院長張阿姨經常對所照管的弱智少年進行虐待,情節嚴重,多次強迫數名弱智少年賣血,一少年反抗,張阿姨將其打成輕傷,請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對張阿姨應以強迫賣血罪和故意傷害罪并罰B、張阿姨構成虐待罪C、對張阿姨只應以強迫賣血罪處罰D、對張阿姨應以故意傷害罪處罰【參考答案】:C【知識點】強迫賣血罪【解析】虐待罪要求必須有家庭成員關系,B.項很容易排除。對于強迫賣血罪,刑法333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解題關鍵在于對刑法333條的理解。強迫賣血罪對他人造成傷害,僅限于重傷;強迫賣血造成輕傷的,仍應定強迫賣血罪。22、我國《刑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該條文中的價值平衡,適用的是下列哪一項原則?A、價值位階原則B、個案平衡原則C、比例原則D、功利原則【參考答案】:C23、19.傳統婚姻“六禮”作為法定的婚姻成立條件確定于:()A、西周B、商朝C、漢代D、夏朝【參考答案】:A【解析】:【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西周時期的婚姻制度。西周時期“六禮”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條件。合禮合法的婚姻,必須通過“六禮”程序來完成,即納采:男家請媒氏向女方提親;問名:女方答應議婚后男方請媒氏問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廟以定兇吉;納吉:卜得吉兆后即與女家訂婚;納征:男方送聘禮至女家.故又稱納幣;請期:男方攜禮至女家商定婚期;親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至此婚禮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終成立。【該題針對“西周契約與婚姻繼承法律”知識點進行考核】24、我國《刑法》上區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是A、犯罪對象的個數B、犯罪行為的個數C、犯罪構成的個數D、行為人犯罪意思的個數【參考答案】:C【解析】:對于區分一罪與數罪的標準,通常采取犯罪構成說。即行為符合一個犯罪構成的就是一罪,行為符合數個犯罪構成的就是數罪,行為數次符合同一個犯罪構成的也是數罪。25、我國《繼承法》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從法的規范作用看,該項規定屬于下列哪些情況?A、個別指引B、確定指引C、有選擇指引D、非規范性指引【參考答案】:C【解析】:從法的規范作用來看,這個題干中的法條屬有選擇的指引,它一方面有明確的規定,同時又留有一定的余地供主體選擇。而確定的指引則不留余地乙與有選擇的指引相對的是確定指引。確定的指引指通過設置法律義務,要求人們必須作出或不得作出某種行為,題中法條給行為人留有選擇余地,所以不是確定指引。依此,本題正確答案為C,而對于法的規范作用考生要結合實際生活準確理解。26、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意義在于A、防止公民的非法行為B、避免執法機關的違法行為C、防止黨派、團體的非法行為D、意味著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立法,以保證立法的質量【參考答案】:D【解析】:所考知識點為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有權的國家機關,在制定、認可、修改、補充和廢止法的活動中,所要遵循的法定步驟和方法。立法程序制度化,法律化的主要意義在于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立法,以保證立法的質量。隨著我國《立法法》的頒布,立法必將成為司法考試重點之重,請考生注意重點掌握。27、《食品衛生法》第27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攤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生產經營者不但偽造、涂改、出借衛生許可證。”據此,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制定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辦法的行為屬于下列哪種?A、屬于地方政府規章B、屬于補充性的抽象行政行為C、屬于執行性的抽象行政行為D、屬于自主性的抽象行政行為【參考答案】:B【解析】: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主體僅限于省一級人民政府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不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所以選項A不對。《食品衛生法》已經規定了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制度,省級政府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此進一步完善,因此屬于補充性的抽象行政行為。故選項B正確。28、下列關于緊急狀態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全國人大決定重慶市和四川省進入緊急狀態B、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緊急狀態C、國務院決定西藏自治區阿里地區進入緊急狀態,國家主席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宣布阿里地區進入緊急狀態D、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權決定某些條件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緊急狀態【參考答案】:B【解析】:2004年3月通過的我國現行《憲法修正案》第27、29條規定了我國緊急狀態的決定權。據此,我國緊急狀態的決定權存在三個主體:(1)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全國或者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進入緊急狀態;(2)國務院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3)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發生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因此A項錯誤,B項正確。同時,對于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能夠控制的情況或者該情況并未危及國家的統一和安全,基本法并沒有規定香港、澳門告別行政區可以自行決定進入緊急狀態。因此D項錯誤。我國現行《憲法》第80條規定了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緊急狀態宣布權,因此,C項錯誤。依題意,B項當選。29、根據《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的規定,設甲、乙、丙國都是《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的會員國,以下投資者中,一般不能夠被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承保的是哪項?()A、甲國國民獨資在乙國建立的外資公司B、甲國國民與乙國國民在丙國建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伙企業C、甲國國民與乙國國民合資的公司A在丙國進行投資D、A公司在甲國注冊并在甲國設有主要營業點,A公司在乙國的投資【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承保范圍。就合格的投資者而言,《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第13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有資格獲得機構的擔保:(1)該自然人為東道國以外一會員國國民;(2)該法人在一會員國注冊并在該會員國設有主要業務點,或其多數資本為一會員國或幾個會員國或國民所有;在上述任何情況下,該會員國必須不是東道國。因為合格的投資者必須是自然人或法人,所以首先排除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伙企業,故B項人選。A項的情況屬于“自然人為東道國以外一會員國國民”,所以可以被承保。C項的情況屬于“法人”(公司A)的多數資本為幾個會員國或者其國民(甲國、乙國)所有,且會員國必須不是東道國,所以C項也是合格的投資者。D項屬于“該法人(公司A)在一會員國注冊(甲國)并在該會員國設有主要業務點,且該會員國必須不是東道國(甲國不等于乙國)”,所以D項是合格的投資者。故本題選B。30、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國務院行使不同的職權,在下列選項中:①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②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區域劃分;③決定全國和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緊急狀態;④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國務院行使的職權是:A、①②③④B、②③C、①②④D、②④【參考答案】:D【解析】:依據《憲法》第62條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取權:……(十二)批準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依據《憲法》第89條的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十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比較以上法條可知,國務院行使的職權是②、④兩項。31、當事人王某久聞吳律師大名,因一案涉訟委托全權代理,在向事務所交納律師費以后又給吳辦案費1萬元,并聲稱不需任何票據,吳收受。對吳的這一行為說法正確的是哪一項?A、此1萬元應屬協商收費,吳不違反有關規定B、此1萬元可用于交通等費用,在規定許可范圍以內C、違反律師事務所統一收費的規定D、如果吳律師在案件辦結以后與當事人進行結算,多退少補,應當允許【參考答案】:C【解析】:《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第15條規定,律師不得以個人名義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費用。32、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列選項中哪個是擔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應當具備的條件?A、在澳門連續居住滿15年B、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C、中國公民D、在外國無居留權【參考答案】:B【解析】:澳門特別行政區議員任職資格依《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68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故選B項。33、甲國與乙國合并為丙國,丙國對下列哪些事項應予繼承,說法正確的有A、甲國原與丁國簽訂的邊界劃分條約丙國應當繼承B、乙國原與丁國簽訂的軍事同盟條約丙國應當繼承C、原甲國中央政府對丁國政府所負債務丙國無需繼承D、原乙國向丁國某私人銀行所借貸款丙國應當繼承【參考答案】:A【解析】:繼承分為條約的繼承和非條約的繼承。條約的繼承主要看條約的性質,如果是政治性條約則合并后的新國家可以不繼承,而非政治性條約如邊界劃分類條約、界河利用等條約需要繼承。債務的繼承一般要求該債務必須是從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舉債造成的,如C項其實應繼承。而從私人處所借債務,合并后的國家無需繼承。34、某縣土管局批準了陳某建房申請,陳某房子建好后,某縣水利局因其為違章建筑責分拆除。陳某以縣水利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后應按下列哪種方式辦理?A、應追加縣土管局為被告,并通知其參加訴訟B、應通知縣主管局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C、應通知縣土管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D、應通知縣土管局以證人的身份參加訴訟【參考答案】:C【解析】見《行政訴訟法解釋》第23條、第24條35、下列哪個選項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的含義?A、司法權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機關來行使B、司法機關既要獨立行使職權,又不得無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權C、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司法活動D、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獨立行使職權時不得違反程序規定【參考答案】:C【解析】: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有三個含義,即:(1)司法權的專屬性。國家的司法權只能由國家各級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統一行使,其他任何機關、國體或個人都無權行使此權力;(2)行使職權的獨立性。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3)行使職權的合法性。司法機關審理案件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正確地適用法律,不得濫用職權,枉法裁判。可見,A項體現了司法權的專屬性,符合第一個含義;B相結合了行使司法權的獨立性和合法性,符合第二、第三個含義;D項強調了司法關行使職權的合法性,符合第三個含義;至于c項則過于絕對地理解了行使職權的獨立性這一含義。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非法干涉,但并不排斥黨的領導,也要接受人民群眾通過合法途徑的監督。因此說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司法活動是片面的。故C項為應選項。36、某單位領導某甲曾批評過工人某乙,某乙懷恨在心,蓄意進行報復。一天,某乙用鉗子將設備上的貴重金屬觸點全部擰下,偷放在甲的辦公室內,由于設備無法運轉,造成經濟損失800余萬元。公安機關偵察案件時,某乙又提出將某甲列為懷疑對象,公安機關從甲的辦公室發現“贓物”后,將甲拘留。后乙罪行敗露,乙的行為應定性為()。A、誹謗罪B、誣告陷害罪C、破壞生產經營罪與誣告陷害罪D、破壞生產經營罪與報復陷害罪【參考答案】:C【知識點】報復陷害罪與誣告陷害罪【解析】某乙基于兩個故意,實施了兩種行為,破壞了生產經營并對他人進行了誣陷,并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處分,應分別定罪。參見《刑法》第243條,第276條。報復陷害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見《刑法》第254條。【解析】注意,行為人前后兩個行為不能按照牽連犯理論來理解,這里不是牽連犯。在司法考試里,牽連犯的概念,最好采取類型說,即當某種手段經常被用來實施某種犯罪,或者某種原因行為通常導致――某種結果行為,才宜認為是牽連犯。(這也是張明楷的觀點。)行為人想誣告陷害甲,方法有很多,用不著去破壞生產經營,也就是說“破壞生產經營”不是誣告陷害他人的慣常手段。所以,這個不是牽連犯。更何況這里行為人侵犯的是二個完全不同的法益37、農民申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打地基時,挖出一罐銀元,內有一紙條上寫為防日本鬼子所埋,屬名田甲,系村民田乙的爺爺。但田甲已被日本鬼子殺害,于是申某將這罐銀元據為己有,田乙得知后向申某索要,申某矢口否認,田乙訴至法院。對申某的行為如何認定?A、不構成犯罪B、侵占罪C、盜竊罪D、屬于民法上的先占行為【參考答案】:B【解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或者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行為。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見刑法第270條第2款。38、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哪些監督管理職責?()A、制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B、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達到規定比例以上的股東的,有權對股東的資金來源、財務狀況、資本補充能力和誠信狀況進行審查C、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D、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參考答案】:A,B,C,D【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解析】《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15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并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A正確。第17條規定:申請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銀行業金融機構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達到規定比例以上的股東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股東的資金來源、財務狀況、資本補充能力和誠信狀況進行審查。B正確。第20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制定。C正確。第21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也可以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D正確。39、法律規定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申請復議并由復議機關作最終裁決的,如果當事人既提起訴訟又申請復議,且法院和復議機關同時收到有關材料的,應如何確定有管轄權的機關?()A、由復議機關管轄B、由法院管轄C、由法院與復議機關協商確定管轄的機關D、由當事人選擇管轄的機關【參考答案】:D【解析】:參見《行政訴訟法解釋》第34條。法律、法規未規定行政復議為提起行政訴訟必經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既提起訴訟又申請行政復議的,由先受理的機關管轄;同時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選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申請行政復議,在法定復議期間內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0、從近代中國的法律來看,其主要傳統、淵源和風格屬于下列哪一法系?()。A、中華法系B、大陸法系C、印度法系D、英美法系【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法系「解析」古代中國的法律屬于中華法系;近代中國的法律屬于大陸法系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下列哪些情形不構成犯罪?A、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B、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C、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D、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參考答案】:C,D【解析】:根據《刑法》第128條的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1款的規定處罰。”第129條規定:“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AB選項構成犯罪;CD選項不構成犯罪。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D。3、根據1967年《關于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以下簡稱《外空條約》)和1972年《責任公約》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哪幾項?()A、發射國對其發射的空間實體對地面造成的損害,應當負絕對責任,失敗發射不包括在其中B、發射國對其發射的空間實體對發射國國民造成的損害,也適用該責任公約C、發射國對其發射的空間實體在地球表面之外的地方對另一國或第三國的空間實體的損害,由發生過失的實體發射國單獨或共同承擔損害賠償的過失責任D、發射國對其發射的空間實體,包括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發射的實體造成的損害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參考答案】:C,D根據1967年《外空條約》和l972年《責任公約》的規定,發射國對其發射的空間實體對地面造成的損害應當負絕對責任,失敗發射也包括在其中,A錯誤。根據《責任公約》的規定,發射國對其發射的空間實體對發射國國民造成的損害,不適用該《責任公約》,B錯誤。根據1967年《外空條約》和l972年《責任公約》的規定:(1)發射國對其發射的空間實體包括政府部門和非政府部門發射的實體造成的損害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2)發射國對其發射的空間實體在地球表面之外的地方對另一國或第三國的空間實體的損害。由發生過失的實體發射國單獨或共同承擔損害賠償的過失責任。所以CD正確。4、甲因金融詐騙犯罪被逮捕,對于下列選項中的項,應計入甲金融詐騙犯罪的數額。A、甲為實施金融詐騙犯罪而向李某支付的中介費人民幣5萬元B、甲為實施金融詐騙犯罪而支付林某回扣人民幣30萬元C、甲為實施金融詐騙犯罪而向孫某行賄的人民幣10萬元D、甲在案發前已歸還的人民幣100萬元【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點是金融詐騙犯罪犯罪數額的計算。根據《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規定,在具體認定金融詐騙犯罪的數額時,應以行為入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對于行為人為實施金融詐騙犯罪而支付的中介費、手續費、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賄、贈與等費用,均應計入金融詐騙的犯罪數額。但應將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扣除。故選ABC5、關于勞動關系的表述,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勞動關系是特定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B、勞動關系既包括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也包括勞動行政部門與勞動者、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C、勞動關系既包括財產關系也包括人身關系D、勞動關系既具有平等關系的屬性也具有從屬關系的屬性【參考答案】:A,C,D6、甲有非法拘禁丙的故意,乙有搶劫丙的故意,二人共同非法拘禁丙。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二人在搶劫罪上不成立共犯B、二人可在非法拘禁罪上成立共犯C、二人可在搶劫罪上成立共犯D、甲成立非法拘禁罪,乙成立搶劫罪【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部分犯罪共同說,二人在非法拘禁罪上成立共同犯罪,但是最終二人又單獨定罪,甲成立非法拘禁罪,乙成立搶劫罪。7、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所保障的男女平等的權益包括下列哪些?A、政治權利B、文化教育權益C、勞動權益和財產權益D、人身權益和婚姻家庭權益【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三、四、五、六、七章大標題,及該法第8條、第14條、第21條、第28條、第33條及第40條。8、下列關于德國憲法的說法正確的是:()。A、《德意志帝國憲法》是一部反映封建容克貴族性質的憲法B、《德意志帝國憲法》規定議會由聯邦議會和帝國議會兩院組成,共同行使立法權C、《德意志共和國憲法》是資產階級制定的一部憲法,是當時世界上最長的一部憲法D、1949年聯邦德國基本法雖然不是憲法形式,但是在戰后一直發揮著重要憲法作用,成為事實上的憲法【參考答案】:B,C,D【考點】德國憲法【解析】《德意志帝國憲法》是一部反映容克貴族與資產階級共同意志,混雜著封建因素的資產階級性質的憲法。A項不正確。C項《德意志共和國憲法》,簡稱《魏瑪憲法》,是當時的資產階級按照資本主義法治原則制定的一部新的憲法,它規定了聯邦的組織及人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BCD三項的說法都是正確的。9、行政訴訟中適用裁定的有哪些情形?A、補正判決書的筆誤B、訴訟期間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或者駁回停止執行的申請C、駁回起訴D、準許或者不準許回避【參考答案】:A,B,C【解析】:詳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3條10、依照我國憲法規定,可以依法屬于集體所有的自然資源有哪些?A、森林、草原B、荒地、灘涂C、礦藏、水流D、山嶺【參考答案】:A,B,D【解析】:集體有權所有的自然資源《憲法》第9條:“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國家保護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在由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均可屬集體所有,但是礦藏和水流在任何情況下都屬于國家所有。因此,選項A、B、D為正確答案,選項C錯誤。11、對于排除犯罪事由中的被害人承諾的說法正確的是:A、承諾者要對被侵害的法益具有處分權限,才構成被害人承諾B、承諾者必須對所承諾的事項的意義、范圍具有理解能力C、只要被害人承諾就可以排除侵害人犯罪D、承諾必須出于被害人的真實意思【參考答案】:A,B,D【解析】:被害人承諾,是指基于被害人允許他人侵害自己可支配的權益而承諾實施的阻卻犯罪的損害行為。其成立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被害人承諾的主體要件,即被害人的承諾能力,指被害人具備理解承諾的內容和意義并做出承諾的能力。2.承諾必須是出于被害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基于欺騙、脅迫、利誘等的承諾不阻卻違法性。3.被害人承諾只能對其有自我決定權的法益作出,即被害人只能對其有處分權的事項作出承諾。4.被害人承諾的時間要件,實行行為發生前或行為發生時。5.行為人實施行為的內容與承諾的內容一致。所以。ABD選項的說法正確,C選項說法錯誤。12、黃某意圖殺死張某,當其得知張某當晚在單位值班室值班時,即放火將值班室燒毀,其結果卻是將頂替張某值班的李某燒死。下列哪些判斷不符合黃某對李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態度?A、間接故意B、過于自信的過失C、疏忽大意的過失D、意外事件【參考答案】:A,B,C,D【解析】:答案及解析:ABCD《刑法》第14條第1款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黃某希望燒死張某,他對燒死張某的心理態度是直接故意。過于自信的過失是預料到行為可能導致危害結果,但由于過于自信,而采取的措施不夠或未采取措施。與間接故意的區別是:間接故意是放任危害結果發生,結果的發生符合行為人的意志,間接故意的行為人是為了實現其他意圖而實施行為,主觀上根本不考慮是否可以避免危害結果發生,客觀上也沒有采取措施避免危害結果,而過于自信過失的行為之所以實施其行為,是因為考慮到可以避免危害結果的發生,從法律用語來看,間接故意是“明知”危害結果可能發生,而過于自信過失是“預見”危害結果可能發生。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沒有預見到危害結果可能會發生,在此點上與間接故意較易區分。而意外事件則是,根據《刑法》第16條之規定,“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則顯然與本案不合。13、世界貿易組織的《農業協議》加強了對農產品貿易的約束。這主要體現在下述哪些方面?()A、市場準入關稅化B、國內支持弱化C、出口補貼列明化D、關稅減讓迅速化【參考答案】:A,B,C【考點】世界貿易組織的《農業協議》【解析】和原來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相比,世界貿易組織的《農業協議》加強了對農產品貿易的約束。這主要體現在下面三個方面:(1)市場準入關稅化。《農業協議》要求各成員通過統一適用關稅來取代之前存在的各類非關稅措施,各種非關稅措施轉換成關稅后,列入關稅減讓表中。除下述的特別保障措施外,各成員不得維持、采取或重新使用已經轉換成普通關稅的任何措施。(2)國內支持弱化。國內支持指對國內農業生產者的支持措施,包括對農業生產者的國內補貼,可以是市場價格支持,也可以是政府直接付款。《農業協議》允許成員提高或保證農產品價格和農民收入的各類補貼和支持,但應當逐步減少。(3)出口補貼明細化。除非對農產品的出口補貼已列入成員的減讓表(有關減讓和承諾的一攬表),不得對未列明的農產品實施出口補貼;對列明的補貼,不得超出所列的最高水平。因此正確答案是ABC。14、下列情形中,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從重處罰的是:A、某公安局民警傅某,捏造犯罪事實誣告陷害其前妻B、劉某指使其16歲的侄子扒竊他人5000元人民幣C、甘某系某縣副縣長,因不滿其女與男青年吳某談戀愛,利用職權打擊報復吳某D、曾某于1994年5月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刑滿釋放后,又于2000年犯走私毒物品罪【參考答案】:A,B【解析】:[參考答案]AB[測試點]從重處罰的情形。【解析】《刑法》第243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依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誣告陷害罪從重處罰。第29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依此,B項應當從重處罰;C項不是從重情節;D項不構成累犯,因而也不是從重情節。15、下列哪些屬于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范圍?A、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支出B、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C、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的財務收支D、國際組織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參考答案】:A,B,D【考點】審計監督的對象【解析】對于不同的監督對象,《審計法》規定了不同的審計范圍。《審計法》第19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A選項正確。第18條規定,審計署對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第20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B選項正確。第24條規定,審計機關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D選項正確。第22條規定,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對于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權限是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而不是財務收支情況,因此C選項錯誤。需要提請考生注意的是,針對監督對象的不同,審計機關的監督范圍是不一樣的。根據審計法第三章相關規定,審計機關的監督對象有單位和個人兩種。在對單位的監督上,審計機關的職責由輕到重可以劃分為四個等級:審計機關對于金融機構、國企,需對資產、負債、損益進行監督;對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組織、政府管理或委托政府管理的有關基金和資金、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的援助和貸款項目只進行財務收支監督;對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主導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和決算監督;對于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進行預算執行、決算和財政收支監督。而對個人的審計監督,審計機關的職責只限于機關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單位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16、在下列哪些交易條件下,賣方有義務為貨物投保并辦理出口清關手續?A、EXWB、CIFC、DDPD、CIP【參考答案】:B,C,D17、下列哪些是宋代中央司法機關?A、刑部B、審刑院C、大理寺D、都察院【參考答案】:A,B,C【解析】:宋沿唐制,在中央設置大理寺、刑部、御史臺,分掌中央司法審判職權。宋初為加強皇帝對三大機關司法審判權的制約,又增置審刑院。凡全國地方上奏中央的案件,先送審刑院備案,再交大理寺審理、刑部復核后,復由審刑院詳議,奏請皇帝裁決。這一制度雖有助于司法集權中央,但也加劇了審判的復雜化。神宗時裁撤審刑院,恢復刑部與大理寺的原有職能。都察院是明朝所設的由原來的御史臺改名的中央監察機關,主管監督法律的執行,還有參加審判之權。18、甲乙兩國由于邊界糾紛引發武裝沖突,進而彼此宣布對方為敵國。目前乙國軍隊已突入甲國境內,占領了甲國邊境的桑諾地區。根據與武裝沖突相關的國際法規則,下列哪些選項符合國際法?A、甲國對位于其境內的乙國國家財產,包括屬于乙國駐甲國使館的財產,不可予以沒收B、甲國對位于其境內的乙國國民的私有財產,予以沒收C、乙國對桑諾地區的甲國公民的私有財產,予以沒收D、乙國強令位于其境內的甲國公民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敵僑登記【參考答案】:A,D19、王剛投毒殺妻,見妻子服毒后痛苦不堪,感覺自己實在不應該這樣對待妻子,遂將妻子送往醫院,經醫生搶救脫離生命危險,但是胃部受到輕度炎癥。關于此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此案中甲的行為不成立犯罪中止,因為其妻的胃部收到損傷B、此案中甲的行為成立犯罪中止,其妻之所以脫險系甲與醫生二人之力,但甲對挽救其妻做出了真摯的努力,理當成立犯罪中止C、若后經查明,甲所投毒藥量根本不會致其妻子死亡,則甲不成立犯罪中止,因甲不送其妻去醫院,其妻也不會死亡D、若經查明,甲所投毒藥量根本不會致其死亡,則甲同樣成立犯罪中止,因行為人是在認識到能夠既遂的情況下采取有效措施的,在結果沒有發生的情況下,應認為符合犯罪中止的本質特征【參考答案】:B,D【解析】:行為人的中止行為與其他人的協力行為,共同防止了結果發生時,只要能夠認定行為人做出了真摯的努力,也成立犯罪中止。故B正確,A項是錯誤的。行為人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結果,而且結果沒有發生,即使行為本身偶然未能導致結果發生,或者客觀上完全由于他人行為防止了結果發生的,也成犯罪中止。CD兩項所列情況即是行為本身偶然未能導致結果發生的情形,同樣成立犯罪中止。故D正確,C項是錯誤的。20、下列有關正式代表候選人確定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由各選區選民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提名推薦后,選舉委員會匯總后在選舉日的15日以前公布,并在該地區的選民小組充分討論后,根據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的名單B、在間接選舉中,如果所提候選人的人數超過選舉法規定的最高差額數時,可以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所得的票數多少的順序,按照法定的差額比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C、在直接選舉中,如果所提候選人的人數超過選舉法規定的最高差額數時,也可以進行預選D、直接選舉中正式代表候選人的名單應在選舉日的5日前公布【參考答案】:A,B,C【解析】:《選舉法》第30條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實行差額選舉,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的名額。由選民直接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三分之一至一倍;由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名額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選舉法》第31條規定“由選民直接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代表候選人由各選區選民和各政黨、各人民團體提名推薦。選舉委員會匯總后,將代表候選人名單及代表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在選舉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該選區的選民小組討論、協商,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如果所提代表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本法第三十條規定的最高差額比例,由選舉委員會交各該選區的選民小組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民的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對正式代表候選人不能形成較為一致意見的,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及代表候選人的基本情況應當在選舉日的七日以前公布。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提名、醞釀代表候選人的時間不得少于兩天。各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將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選人名單及代表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印發全體代表,由全體代表醞釀、討論。如果所提代表候選人的人數符合本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差額比例,直接進行投票選舉。如果所提代表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本法第三十條規定的最高差額比例,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得票多少的順序,按照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辦法根據本法確定的具體差額比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進行投票選舉。21、清末修律中,正式公布的法律有:()。A、《刑事民事訴訟法》B、《大清新刑律》C、《法院編制法》D、《公司律》【參考答案】:B,C,D【考點】清末修律【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一部專門刑法典。《法院編制法》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關于法院組織的法規。《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是清末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擬的訴訟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撫的反對和禮教派的反對而未實際頒行。修訂的《商人通例》9條和《公司律》131條,在1904年1月(清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奏準頒行,定名為《欽定大清商律》,是為清朝第一部商律。故選項BCD符合題意。22、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有。A、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B、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C、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D、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參考答案】:A,B,C,D【解析】:參見《行政復議法》第6條23、甲國注冊的漁船“踏浪號”應乙國注冊的漁船“風行號”之邀,在乙國專屬經濟區進行捕魚作業時,乙國海上執法船趕來制止,隨后將“踏浪號”帶回乙國港口。甲乙兩國都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且兩國之間沒有其他相關的協議。據此,根據海洋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只要“踏浪號”向乙國有關部門提交適當保證書和擔保,乙國必須迅速釋放該船B、只要“踏浪號”向乙國有關部門提交適當保證書和擔保,乙國必須迅速釋放該船船員C、如果“踏浪號”未能向乙國有關部門及時提交適當擔保,乙國有權對該船船長和船員處以3個月以下的監禁D、乙國有義務將該事項迅速通知甲國【參考答案】:A,B,D【考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解析】本題考查專屬經濟區中沿海國法律與規章的執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3條規定了沿海國法律和規章的執行。其主要包括:(1)沿海國行使其勘探、開發、養護和管理在專屬經濟區內的生物資源的主權權利時,可采取為確保其依照本公約制定的法律和規章得到遵守所必要的措施,包括登臨、檢查、逮捕和進行司法程序。(2)被逮捕的船只及其船員,在提出適當的保證書或其他擔保后,應迅速獲得釋放。(3)沿海國對于在專屬經濟區內違反漁業法律和規章的處罰,如有關國家無相反的協議,不得包括監禁,或任何其他方式的體罰。(4)在逮捕或扣留外國船只的情形下,沿海國應通過適當途徑將其所采取的行動及隨后所施加的任何處罰迅速通知船旗國。根據上述規定,只要“踏浪號”向乙國有關部門提交適當保證書和擔保,乙國必須迅速釋放該船以及該船船員。乙國也有義務將該事項迅速通知甲國。ABD三個選項正確。沿海國對于在專屬經濟區內違反漁業法律和規章的處罰,不得包括監禁,或任何其他方式的體罰,因此乙國無權對該船船長和船員處以3個月以下的監禁。C項是錯誤的。24、廣東甲公司作為賣方和澳門乙公司訂立的合同中約定有關合同的爭議在中國內地仲裁。乙公司在內地和澳門均有營業機構。雙方發生爭議后,仲裁庭裁決乙公司對甲公司進行賠償。乙公司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仲裁裁決。關于甲公司對此采取的做法,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向內地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該仲裁裁決B、向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申請認可該仲裁裁決C、分別向內地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申請認可仲裁裁決D、只能向一地法院申請認可與執行【參考答案】:A,B,C依《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第2條第2款及《民事訴訟法》第257條,甲公司可以向內地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該仲裁裁決,A正確。B正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所有關于內地仲裁裁決的執行申請必須首先提交給其中級法院認可。根據該《安排》第3條第l款,甲公司為獲得其裁決的執行,可以選擇分別向內地與澳門兩地的中級法院提出申請,C正確,D錯。25、根據犯罪構成理論,并結合刑法分則的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甲某晚潛入胡某家中盜竊貴重物品時,被主人發現。甲奪門而逃,胡某也沒有再追趕。甲就躲在胡某家墻根處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長高某路過時,發現甲行蹤詭秘,就對其盤問。甲以為高某發現了自己昨晚的盜竊行為,就對高某進行打擊,致其重傷。甲構成盜竊罪、故意傷害罪,應數罪并罰B、乙在大街上見趙某一邊行走一邊打手機,即起歹意,從背后用力將其手機搶走。但因用力過猛,致使趙某絆倒摔成重傷。乙同時構成搶奪罪、過失致人重傷罪,但不應數罪并罰C、丙深夜入室盜竊,被主人李某發現后追趕。當丙跨上李某家院墻,正準備往外跳時,李某抓住丙的腳,試圖拉住他。但丙順勢踹了李某一腳,然后逃離現場。丙構成搶劫罪D、丁騎摩托車在大街上見婦女田某提著一個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從背后用力拉皮包帶,試圖將皮包搶走。田某頓時警覺,拽住皮包帶不放。丁見此情景,突然對摩托車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帶,田某當即被摔成重傷。丁構成搶劫罪而不構成搶奪罪【參考答案】:A,B,D【解析】:答案及解析:ABDA正確,甲某傷害村長高某的行為不屬于于盜竊罪轉化為搶劫罪過程中所必須要求的“當場”使用暴力的情節,在時間上與盜竊罪相隔斷,在空間上也不屬于直接侵害財產的現場(盜竊的現場在胡某的家里),所以不能轉化為搶劫罪,兩個罪應實行數罪并罰。B正確,乙某一行為觸犯兩罪,屬想象競合犯,不數罪并罰。C錯誤,丙“順勢踹了李某一腳”,不構成“當場使用暴力”,不轉化為搶劫罪。D正確,丁的行為已不屬于“乘人不備公然奪取”,而是符合搶劫罪構成要件。26、13本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l964年肯尼迪回合談判中,對黑白膠卷的進口關稅承諾不超過40%,在1979年東京回合談判中,對黑白膠卷的關稅承諾不超過30%,l994年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對黑白膠卷的關稅承諾不超過20%。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A、肯尼迪回合的關稅減讓依然有效B、日本現在對進口黑白膠卷可以收取25%的反傾銷稅C、根據海關提供服務所產生的費用,日本可以收取與之相當的服務費D、日本現在對從美國進口的黑白膠卷適用15%的關稅,違反了關稅減讓承諾【參考答案】:A,B,C【考點】關稅減讓【解析】每一回合關稅減讓談判結束后產生了新的關稅減讓承諾,但在法律上,舊表依然有效,在特定情況下,仍然要適用。東京回合談判后,并不意味著肯尼迪回合的減讓表就失效了。因此,A項正確,D項錯誤。B項正確,因為進行反傾銷征收反傾銷稅的稅率可以不受約束性關稅稅率的限制。C項正確,因為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有關關稅的義務,不得阻止任何成員對任何產品進口隨時征收的一些關稅和費用,如符合反傾銷或反補貼規則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與國內稅費的國民待遇義務規定相一致且等于國內稅的費用,等等,其中就包括與提供服務的成本相當的規費或其他費用。故應選ABC。27、下列選項中,構成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有A、甲在羈押期間,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B、甲在羈押期間,阻止同監犯罪嫌疑人重大犯罪活動C、甲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D、“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考點是重大立功表現的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故選ABC。28、我國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制度。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A、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B、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C、環境影響很小的建設項目,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無需填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D、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編制【參考答案】:A,B,D【考點】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解析】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主要規定于《環境影響評價法:》,該法在2010年被納入司法考試大綱范疇,應當引起考生的關注。《環境影響評價法》第16條規定:“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二)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三)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公布。”A、B兩項與該法條表述完全吻合,因此正確。關于C選項,按照法條規定,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而環境影響登記表是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一種,因此C選項錯誤。《環境影響評價法》第20條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由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建設單位指定對其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機構。”據此,選項D正確。注意,法條中所提到的應當由相應資質的機構編制的文件只有報告書和報告表,而并未包括登記表。29、某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準備在一次會議中審議以下事項,根據憲法的規定,下列哪些事項符合該委員會的權限范圍?A、撤銷本市人民政府的一項不適當的決定B、撤銷本市某區人民代表大會的一項不適當的決議C、責成本市人民法院重新審理一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刑事案件D、罷免犯受賄罪的陳某的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參考答案】:A,B,D30、西周時期時的“三不去”是指以下的哪幾個原則。A、有所取無所歸B、與更三年喪C、為長子之母D、前貧賤后富貴【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大戴禮記#8226;本命》的記載,已經婚婦女在以下三個條件下不可被夫家所休棄,即所謂“三不去”原則:“有所取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后富貴,不去。”三、不定向選擇題1、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了類犯罪。A、8B、9C、10D、11【參考答案】:C【解析】:我國刑法分則將犯罪分為10類: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危害國防利益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軍人違反職責罪。2、對于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原選區選民在法定人數以上聯名可以提出對其的罷免案。下列不符合法定人數要求的選項是哪些?A、10以上B、20以上C、30以上D、15以上【參考答案】:A,B,D【解析】:見《選舉法》第44條第1款。3、下列不能根據屬地原則確立我國刑法適用效力的有:A、甲劫持一架法國航空公司的飛機迫降在我國首都北京機場B、美國人乙在我國的民用航班上因與丙發生爭執,將其打成重傷C、丙為殺害丁,從國外郵寄投放了毒藥的點心給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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