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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同步檢測試卷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檢法機關按照管轄范圍,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進行審查后決定不予立案的:()。A、應當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報案人B、應當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自首人C、應當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舉報人D、應當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6條的規定,公、檢、法機關按照管轄范圍,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進行審查后,決定不予立案的,應當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馗嫒巳绻环?,可以申請復議。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2、下列事實中,不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的是:A、王某把張某打傷B、張某就出賣自己的小汽車與李某達成協議C、甲對乙說:如果你買了150平米的房子,我就和你結婚D、80歲的老趙因病去世【參考答案】:C【解析】:王某把張某打傷產生侵權責任,故能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A項不當選。張某與李某之間形成了買賣合同關系,B不當選?;橐龅扰c身份有關系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規定,因此不構成合同關系,甲的話不能產生民事法律關系。C項當選。老趙因病去世產生了繼承關系,D項不當選。3、經營者的下列哪項行為,未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義務?A、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換”B、店堂告示“未成年人應由成人陪伴方可入內”C、顧客購買兩條毛巾索要發票,經營者以“小額商品,不開發票”為由加以拒絕D、出售蔬菜類食品的價格經常變化【參考答案】:D【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由此可知,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換”的內容免除了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因而是無效的,所以A選項不應當選。店堂告示“未成年人應由成人陪伴方可入內”屬于對消費者不合理的規定,也是無效的,所以B選項不應當選。第21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由此可知,顧客索要發票的,經營者必須出具而不得拒絕,因此C選項行為違法,不應當選。D選項中食品價格經常變化屬于經營者隨行就市的行為,并不違反經營者應當承擔的義務,所以應當選。4、根據《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的規定,下列哪一標志可以在成員國之間取得優先權保護?A、商品商標B、服務標記C、廠商名稱D、產地標記【參考答案】:A【解析】:優先權的保護《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4條。5、在所附條件不成就時,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A、自動解除B、自始無效C、繼續有效D、不生效【參考答案】:C【知識點】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解析】:《合同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苯獬龡l件成就時失效,則解除條件不成就的,繼續有效。因此,選項C應選。6、關于最惠國待遇,以下說法錯誤的是:A、最惠國給受惠國的國民和法人待遇B、最惠國待遇只適用于國際經濟關系的特定領域,如貿易或投資等C、如某國給予其鄰國在經貿領域的待遇高于其他國家,則違反了最惠國待遇原則D、最惠國待遇通常是建立在互惠的基礎上【參考答案】:C【知識點】最惠國待遇。【解析】:C項,鄰國之間為方便邊境貿易而相互給予的某些優惠與最惠國待遇并不相同,其他非相鄰國家不得主張“平等”享有。7、北京市民馬富的英國籍養父大中去世。大中的住所在澳大利亞,在中國有一棟別墅,在日本有一部分動產。一名叫杰米的澳大利亞人稱是大中的兒子,要求繼承大中的遺產,與馬富發生糾紛,馬富向中國法院起訴。本案中對大中遺產的繼承,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動產適用中國法,不動產適用澳大利亞法B、動產適用澳大利亞法,不動產適用中國法C、動產適用日本法,不動產適用澳大利亞法D、動產適用英國法,不動產適用澳大利亞法【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遺產法定繼承的法律適用【解析】:《民法通則》第149條規定:“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睋?,我國在確定涉外法定繼承準據法時的原則如下:(1)不動產繼承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原則。即不動產繼承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應繼份額等,均由不動產所在地法決定。(2)動產繼承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原則,即動產繼承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應繼份額等,均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決定。8、關于因果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甲將被害人衣服點燃,被害人跳河滅火而溺亡。甲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系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為救嬰兒沖入宅內被燒死。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系C、丙在高速路將被害人推下車,被害人被后面車輛軋死。丙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系D、丁毀壞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覺無法見人而自殺。丁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關系【參考答案】:D【考點】因果關系【解析】介入因素能否中斷前行為與結果的因果關系,是因果關系這個知識點重點考查的內容。本題集中考查了介人被害人的行為的情形。在行為人的行為介入了第三者或被害人的行為而導致結果發生的場合,要判斷某種結果是否由行為人的行為所造成時,應當綜合考慮:(1)行為人的行為導致結果發生的可能性的大小。如果行為人的行為導致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很大,則因果關系不中斷;反之則中斷。選項C即可從此角度判斷?!氨诟咚俾穼⒈缓θ送葡萝嚒?,被害人被后面車輛軋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所以,丙的高度危險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因果關系就不能中斷。(2)介入情況的異常性大小。如果介入情況不異常,是前行為通常甚至必然會導致的行為,因果關系就不中斷,反之則中斷。例如,甲以殺人故意對乙實施暴力行為,導致乙身受重傷。乙前往醫院途中,被丙駕駛的汽車撞死。此時,介入的丙的行為很異常(有同學可能說,被車撞死不異常。請問,每天在馬路上走的有多少人,被車撞死的有多少人),而且由丙的行為直接導致了乙的死亡,所以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的因果關系就被中斷,不再承認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我們可以把介入情況的異常性大小分為四個等級:前行為必然導致介入情況、前行為通常導致介入情況、前行為很少導致介入情況、前行為與介入情況無關。從前至后,這四個等級對禁止溯及至前行為所起的作用依次遞增。所謂“禁止溯及至前行為”即因果關系中斷。本題中,選項A:“甲將被害人衣服點燃”。甲這種行為通常都會導致被害人的滅火行為。所以“被害人跳河滅火而溺亡”就是前行為通常會導致的結果,介人情況不異常,所以因果關系不能中斷。選項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如果被害人住宅內有嬰兒,乙這種行為通常(甚至必然)會導致“被害人為救嬰兒沖入宅內(而被燒死)”,所以因果關系也不能中斷。選項D“丁毀壞被害人面容”,這種行為通常并不會導致“被害人感覺無法見人而自殺”。此時就屬于“前行為很少導致介入情況”。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是被害人自己的異常的決定性行為。被害人死亡是被害人“自主且有意識的行為”導致的。因此丁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沒有因果關系。故,本題只有選項D正確。(3)介入情況對結果發生作用的大小。如果介入情況對結果發生的作用大,因果關系就中斷;反之則不中斷。例如,A以殺人故意對B實施暴力。導致B遭受瀕臨死亡的重傷。B在醫院接受治療時。醫生C存在輕微的過失,未能挽救8的生命。由于A的行為導致死亡結果的危險性大,而9、趙某涉嫌報復陷害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在偵查即將終結時,趙某得知負責辦理該案的偵查人員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請其回避。檢察長經審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決定。對于蔡某在偵查階段收集的證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應當排除,不得用作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B、由檢察機關偵查部門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C、由檢察委員會或者檢察長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D、在審判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作出裁判【參考答案】:C10、甲因故意殺人被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后,被告人甲未上訴,人民檢察院也未抗訴。高級人民法院在復核過程中,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應當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對此,高級人民法院正確的做法是:()。A、應當裁定核準死刑緩期.2年執行判決B、應當決定提審后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C、應當裁定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D、應當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高法解釋》第278條第2款規定:“高級人民法院對于報請核準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同意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應當裁定予以核準;(二)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裁定發回重新審判;(三)認為量刑過重的,應當依法改判。”據此,本題正確答案為C。11、黃某住甲市A區,因涉嫌詐騙罪被甲市檢察院批準逮捕。由于案情復雜,期限屆滿偵查不能終結,偵查機關報請有關檢察機關批準延長一個月。其后,由于該案重大復雜,涉及面廣,取證困難,偵查機關報請有關檢察機關批準后,又延長了二個月。但是,延長二個月后,仍不能偵查終結,且根據已查明的犯罪事實,對黃某可能判處無期徒刑,偵查機關第三次報請檢察院批準再延長二個月。在報請延長手續問題上,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第一次延長,須經甲市檢察院批準B、第二次延長,須經甲市檢察院的上一級檢察院批準C、第二次延長,須經甲市所屬的省檢察院批準D、第三次延長,須經甲市所屬的省檢察院批準【參考答案】:A12、一艘貨輪裝載了20噸非集裝箱貨物,從大連港碼頭啟運至荷蘭鹿特丹港。航行中,由于該船駕駛員在霧大超速行駛,致使與對面開來的另一艘貨輪相撞。本船貨主是否可以要求本船船東賠償其貨損?A、可以,因為海商法明確規定承運人對非集裝箱貨物的責任期間,是從貨物裝上船時起至卸下船時止B、可以,因為本船駕駛員在駕駛船舶時有明顯過失,其船東應對船員在職責范圍內的行為負責C、不可以,因為駕駛員的過失屬于海商法中所規定的航行過失免責條款D、不可以,因為駕駛員超速行駛并不存在欲致貨損的故意,對實際造成的貨損不應負責【參考答案】:C【解析】:《海商法》第51條13、根據《證券法》,以下對證券交易所的描述,哪項是準確的?A、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B、證券交易所是提供證券集中競價交易場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C、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決定D、證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須經國務院批準【參考答案】:A【解析】: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證券交易所的設立和解散,由國務院決定。1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行政執法人員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B、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保全證據的同時,必須提供相應的擔保C、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主動收集證據D、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適應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訴訟證據規定》第27條規定,當事人申請保全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擔保。故B的說法錯誤。其他選項均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上有相應的根據。15、甲被誤當作故意殺人犯而被吳法市公安局拘留,在訊問中因甲拒不承認而被公安人員毆打,經醫院鑒定背部軟組織挫傷。后被釋放。甲以吳法市公安局非法采取強制措施造成人身傷害為由,要求國家賠償。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A、假設甲能獲得國家賠償,國家應支付甲醫療費、生活補助費及殘疾賠償金B、假設甲能獲得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對甲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C、甲以吳法市公安局采取非法強制措施為由要求行政賠償能獲得法院支持D、甲應以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提起刑事賠償【參考答案】:D【解析】《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據此,本題中的甲應以公安機關工作人員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提起刑事賠償?!秶屹r償法》第30條規定:“賠償義務機關對依法確認有本法第三條第(一)、(二)項、第l5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睋耍o予精神補救的5種情形均屬非法限制或剝奪人身自由的情形,本題中的情形不屬于由國家給予精神補救的情形。16、趙某因故意傷害罪提起自訴,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由于各種原因,法院推遲了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審理,先行對刑事部分做出了判決。則針對附帶民事部分的判決的上訴期限是?()A、5日B、10日C、15日D、20日【參考答案】:C【解析】《刑訴解釋》第242條規定,對附帶民事判決或者裁定的上訴、抗訴期限,應當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訴、抗訴期限確定。如果原審附帶民事部分是另行審判的,上訴期限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限執行。17、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經出租人的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時,如果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應當如何賠償損失?A、應當由第三人賠償損失B、應當由承租人與第三人按份承擔損失C、應當由承租人與第三人連帶賠償損失D、應當由承租人賠償損失【參考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224條第1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备鶕@一規定和合同相對性原理,ABC選項錯誤,本題應選D選項。18、某日,徐某開車行至一紅綠燈路口,眼看綠燈就要變成黃燈,徐某欲加速通行。正在此時一輛寶馬車從左側強行并線也想搶在黃燈前通過路口。徐某怕自己車被撞便慌忙猛向右打輪,結果將路邊的交通協管員撞成重傷。關于對交通協管員的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問題下列哪個選項是正確的?A、徐某不應承擔,因為徐某是在緊急避險B、應由寶馬車主承擔,徐某是因為第三人原因才撞了交通協管員C、徐某與寶馬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D、徐某與寶馬車主按各自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A選項,雖然徐某是在緊急避險,但最后造成交通協管員重傷屬于避險超過必要限度,存在過錯應承擔侵權責任。B項中,雖然徐某向右猛打輪是寶馬車強行并線所引起,但寶馬車的行為并非造成損害結果的全部原因或唯一原因,所以徐某不能免責。故AB兩項不正確。本題中交通協管員的損害是由徐某和寶馬車主兩個人行為相結合造成的沒有問題,關鍵要看是否他們各自的行為都足以造成該損害結果,如果是就成立共同侵權,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不是,就不成立共同侵權,按各自過錯承擔責任。本題中很顯然,寶馬車強行并線的行為和徐某猛向右打輪的行為都不可能單獨造成最后的損害結果,兩個人行為結合在一起才可能出現該損害結果,屬于侵權責任法第12條規定的無意思聯絡的原因結合的侵權責任,應按各自的過錯承擔賠償責任,故選D。C錯誤。19、甲單位技術員A一直負責本單位的硫純化技術項目,后來被上級調到實驗條件更好的乙單位工作。A利用乙單位的先進設備,將其在甲單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的硫純化項目完成。對于該項技術成果的歸屬,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甲單位與李某享有B、乙單位與李某享有C、甲單位與乙單位分享D、甲單位、乙單位與李某分享【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察職務技術成果變動后的分享《技術合同法解釋》第5條:“個人完成的技術成果,屬于執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又主要利用了現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應當按照該自然人原所在和現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達成的協議確認權益。不能達成協議的,根據對完成該項技術成果的貢獻大小由雙方合理分享?!?0、上海市興隆公司與寧波市西寧公司在東臺簽訂了一份合同,該合同履行地在溫洲市。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約定:如本合同發生爭議,提交東臺市仲裁委員會仲裁?,F興隆公司與西寧公司發生合同糾紛,興隆公司欲申請仲裁,得知東臺市未設仲裁委員會,但上海、寧波、溫州三個市均設立了仲裁委員會。請問興隆公司應當怎么辦?A、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B、向寧波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C、向溫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D、向寧波市或溫州市的法院起訴【參考答案】:D【解析】:[參考答案]D[測試點]仲裁協議無效的情況及合同糾紛法院管轄的規定?!窘馕觥浚焊鶕睹裨V意見》第146條的規定,當事人在仲裁條款或協議中選擇的仲裁機構不存在,或者選擇裁決的事項超越仲裁機構權限的,人民法院有權依法受理當事人一方的起訴;又《仲裁法》第18條規定,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所以,興隆公司應當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又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所以寧波市和溫州市的人民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本題還可以用另一方法來做。題中,雖然A、B、C三個選項中的三個城市都有仲裁委員會,但不是當事人協議選擇的地點,因此,只有D是正確答案。21、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方式中,必須進行的是。A、磋商程序B、斡旋程序C、仲裁程序D、專家組程序【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點是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除關貿總協定、世貿組織章程、各有關多邊貿易協定和后邊貿易協定的有關條款外,集中規定于世貿組織章程的附件二關于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諒解書(DSL)之中。DSL對爭端解決的基本程序包括:磋商程序、斡旋與調停程序、專家級程序、上訴審程序、裁決的監督執行、補償、減讓中止及交叉報復措施。該爭端解決機制是一種滾動式的爭端解決機制。磋商是其首選方法。磋商未果則可自愿選擇斡旋、調?;蛑俨贸绦颉H绻@些方法仍不能解決有關爭端,只要當事一方請求,有關爭端就應提交專家組程序。專家組報告一經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即成為該機構的建議或裁決。如果爭端當事一方對專家組報告中的法律問題及專家組的法律解釋存在疑慮,則可提交上訴機構。上訴機構的報告,無論是維持專家組報告,還是修改或撤銷其報告,一經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各爭端當事方應無條件地接受。如果有關當事方未在規定的合理期限內使有關措施符合有關協議的規定和執行爭端解決機構的建議或裁定,爭端解決機構可以授權申請方采取中止減讓或其他義務的補償措施。故選A。22、因雙方過失引起船舶碰撞,造成第三人人身傷亡的,時效期間為多長?A、2年B、1年C、3年D、最長為6年【參考答案】:B【解析】:見《海商法》第261條,第169條第3款,上述第216條規定:有關船舶碰撞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自碰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本法第169年第3款規定的追償請求權,時效期間為1年,自當事人連帶支付損害賠償之日起計算。第169條第3款規定;互有過的的船舶,對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傷亡,負連帶賠償責任。23、某區政府工業主管部門作出決定,把所屬的A公司的兩個業務部分立出再設B公司和C公司,并在決定中明確該公司以前所負的債務由新設的B公司承擔。A公司原欠李某貨款5萬元,現李某要求償還,你認為該債務應當如何處理?A、由B公司承擔債務B、由C三個公司分別承擔債務C、由A公司承擔債務D、由C三個公司連帶承擔債務【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債務承擔?!逗贤ā返?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訂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政府主管部門無權決定合同當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其決定違反法律規定,無效24、關于正當防衛,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對其實施加害行為,成立故意犯罪B、搶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財物后,對搶劫犯立即進行追擊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結束,屬于合法行為C、動物被飼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屬于不法侵害;但動物對人的自發侵害,不是不法侵害D、基于過失而實施的侵害行為,不是不法侵害【參考答案】:D25、2004年10月,蔡某和黃某分別被判處管制和有期徒刑2年,其中黃某還被判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4年。下列有關管制和剝奪政治權利判決的執行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管制和剝奪政治權利判決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法院B、執行機關應當按照判決,向罪犯及其原所在地單位或者居住地群眾宣布其犯罪事實、被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以及罪犯在執行期間當遵守的規定C、執行機關應當對其嚴格管理監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原所在地單位協助進行監督D、被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期滿,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本人,并向其原所在地單位或者居住地群眾宣布解除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18條的規定:“對于被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通知本人,并向有關群眾公開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復政治權利?!惫时绢}正確答案為A。26、下列選項中哪一項乙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A、某便衣民警乙帶領聯防人員夜間巡邏,見一卡車停在路旁,車上無人,遂前去查看,該車司機甲回來,疑有人偷車,即找幾人持棍趕到現場,民警乙誤認為壞人襲擊,開槍將司機甲打死B、甲、乙、丙三人在飯館喝酒,甲、乙因故爭吵并扭打起來,兩人越打越激烈,各抄起酒瓶。丙勸說不住,乙突然用酒瓶打擊甲的頭部,造成甲重傷C、一日,乙忽見甲持刀追逐其鄰居年僅8歲的兒子,為使孩子免遭不測,乙隨手抄起一根鐵棍,把甲打倒。經查,甲左腳被打致粉碎性骨折D、甲騎車不慎撞著行人乙,乙上前對甲拳打腳踢,致甲鼻、口流血,然后揚長而去【參考答案】:C【解析】A選項,民警的行為屬于假想防衛,假想防衛不屬于正當防衛,通常按過失犯罪處理;如果確實沒有過失的,也有按意外事件處理的。B選項,甲、乙雙方都有加害對方的意思,互不相讓,因此目的均不正當,都是非法的,不能成立正當防衛,乙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D選項,“甲不慎撞著乙”不是“不法侵害”,因此乙的行為也不能成立正當防衛,而是構成故意傷害罪。只有C選項乙的行為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27、甲、乙、丙三人分別出資4萬元、1萬元、3萬元購買了一輛汽車用于輪流使用。后來由于使用不便,有人提議將汽車處理掉,但三人意見并不一致。在以下哪種情形下,上述建議可以實施?A、甲、乙同意,丙反對B、甲、丙同意,乙反對C、乙、丙同意,甲反對D、甲、乙、丙三人必須都同意【參考答案】:B【解析】:對共有物的管理,一般而言應由全體共有人共同進行,但也有例外?!段餀喾ā返?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北绢}中,甲、乙、丙三人依出資份額對汽車享有權利,屬按份共有。對汽車的處分三人并無特殊約定,因此對汽車處分須經占份額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即至少甲丙同意時方可實施,正確答案為B選項,D選項說法過于絕對,不當選;AC選項份額不到三分之二,不當選。28、當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下列做法錯誤的是:A、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事故發生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B、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C、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報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D、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參考答案】:D【解析】:《食品安全法》第71條第1款規定,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事故發生單位和接收病人進行治療的單位應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因此,A選項的做法是正確的,不當選。第71條第2款規定,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關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應當立即向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因此,B選項的做法正確,不當選。|學\法/網|第71條第3款規定,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報告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縣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規定上報。因此,C選項的做法是正確的,不當選。|學\法\網|第73條第1款規定,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因此,D選項中“縣級以上”的說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當選。29、關于專利實施強制許可制度的以下判斷中,哪一個是不正確的?A、強制許可制度只適用于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B、取得強制許可的單位或個人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有權允許他人實施C、取得強制許可的單位或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D、專利權人對專利局關于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該制度規定在《專利法》第6章(第48-55條),其中第53條規定:“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不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并且無權允許他人實施?!苯獯鸨绢}甚至無需熟悉法條。專利實施強制許可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充分發揮專利價值、實現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它不可能賦予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主體以獨占的實施權:在實施強制制度之下,專利權人的實施權尚且需要做出讓步,何況是取得實施強制許可之人?30、甲廠業務員張某開除后,為報復甲廠,用蓋有甲廠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乙廠訂立一份購銷合同。乙廠并不知情,并按時將貨送至甲廠所在地。甲廠拒絕引起糾紛。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張某的行為為無權代理,合同無效B、張某的行為為表見代理,合同有效C、張某的行為為表見代理,合同無效D、張某的行為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涉及表見代理和狹義的無權代理問題.狹義的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均屬于廣義的無權代理,其區別是:表見代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享有代理權。無權代理中的第三人一般不能舉證行為人享有代理權。本題中,乙廠能夠舉證張某享有代理權,因為張某持有蓋有甲廠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且乙廠為善意,張某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其所訂立的合同有效。故本題選項為B。31、甲為一乘客(老煙民,熟知煙的價格),乙為一小販。乙在火車車廂叫賣:“紅塔山香煙,10元錢一條”甲欣然買之。經查,該煙為假煙,甲與乙之間的行為性質應如何認定?A、無效民事行為,理由為欺詐B、可撤銷民事行為,理由為期詐C、無效民事行為,理由是違反法律規定D、有效民事行為,理由是雙方達成合意【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法律行為的效力瑕疵?!睹穹ㄍ▌t》第58條規定:“(第1款)下列民事行為無效:(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四)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六)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七)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第2款)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乙在火車上賣假煙,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無論根據《民法通則》還是《合同法》,該行為都是無效的。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不能構成欺詐,因為甲作為熟知煙價的老煙民,他理當知道10元錢一條的“紅塔山”不可能是真煙,即便乙存在欺詐意思,甲的購買行為亦非受其欺詐所致。修正了此題的選項]32、某日王平在城市一繁華街道上對另一公民李萍無端污辱、唾罵,遭到了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過了2年后,李萍認為其身心受到極大損害,而公安機關對王平的處罰又不足以彌補,因而憤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當:A、告知李萍因王平已受過治安處罰,法院無權受理B、告知李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C、告知李萍因為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予受理D、依法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予受理【參考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之二、問:當事人在公共場所受到侮辱、誹謗,經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現改為《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答:當事人在公共場所受到侮辱、誹謗,以名譽權受侵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的,無論是否經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人民法院均應依法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予受理?!睹裨V意見》第153條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北景钢校钇枷蛉嗣穹ㄔ浩鹪V,雖然公安機關行政處理過,雖然已過訴訟時效,但是符合受理條件的,人民法院仍應受理,審查無特殊事由的,駁回訴訟請求。所以,D選項正確,ABC選項錯誤。33、中學英語教師甲積數十年教學經驗,總結出一套提高英語水平的學習方法。學校指派青年教師乙將甲的學習方法總結成書面材料以便推廣,乙在跟班聽課和向甲請教的基礎上,根據自己的構思編寫了介紹甲的學習方法的材料。以后,乙應出版社的要求,對該材料作進一步加工,寫成《英語學習妙法》一書,署自己一人的名。該書出版后,甲提出異議,認為該書的作者應是自己而不是乙。學校也提出異議,認為乙的出書行為侵犯了學校對總結材料的著作權。該書的著作權應歸誰享有?()A、應歸甲享有B、應歸乙享有C、應歸甲乙共同享有D、應歸學校享有【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著作權的歸屬。對于本題,無直接適用的法律依據,需要對相關法條加以解釋。首先可以排除的是學校,因為《著作權法》第11條第3款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北景革@然不符合法人作品的法定條件。第11條規定:“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薄皠撟髯髌返墓袷亲髡?。”因此確定著作權的歸屬,關鍵在于如何理解“創作”的含義。《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2條規定:“著作權法所稱創作,是指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薄盀樗藙撟鬟M行組織工作,提供咨詢意見、物質條件,或者進行其他輔助工作,均不視為創作?!蔽乙詾?,該書由甲的學習方法和乙的構思寫作共同組成,它凝結了甲乙兩人的智慧成果,換言之,甲乙兩人的行為共同構成了“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故著作權應屬兩人共有。需要注意的是,本題的出題依據是舊著作權法,新舊《著作權法》的區別在于舊法規定權利保護期的起算日期為制品首次“出版”,而新法則為首次“完成”。34、財產共同共有關系,表現為每個共有人都對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A、其占有的共有財產B、各自財產的份額C、共有財產的收益D、全部共有財產【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78條的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35、某手表廠為紀念千禧年特制紀念手表2000只,每只售價2萬元。其廣告宣傳主要內容為:(1)紀念表為金表;(2)紀念表鑲有進口鉆石。后經證實,該紀念表為鍍金表;進口鉆石為進口人造鉆石,每粒價格為l元。手表成本約1000元。為此,購買者與該手表廠發生糾紛。該糾紛應如何處理?A、按無效合同處理,理由為欺詐B、按可撤銷合同處理,理由為欺詐C、按可撤銷合同處理,理由為重大誤解D、按有效合同處理【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合同的效力瑕疵。《合同法》第54條第2款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标P于欺詐行為的構成,《民通意見》第68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笔直韽S以鍍金表謊稱金表,屬于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將進口人造鉆石含糊其辭地稱為“進口鉆石”,屬于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相對人的購買行為是基于對手表廠宣傳的信賴。本案構成欺詐無疑。36、下列情況出現時,哪一個不構成持票人行使追索權的條件()A、付款人以其與持票人的債務糾紛正在訴訟期間為由,而不予付款時,持票人可對其前手行使追索權B、在匯票到期日之前,承兌人或者付款人因違法行為而被責令暫停業務活動的C、在匯票到期日前,承兌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D、在匯票到期日前,承兌人因為犯罪行為而畏罪潛逃的【參考答案】:B【解析】:答案:B解析:見《票據法》第六十一條;B項的錯誤在于“暫停業務活動”而非“終止”。37、根據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某食品廠生產奶粉(袋裝),該廠在奶粉的包裝袋上應當標明A、奶粉的生產日期B、奶粉的保質期,如1年C、奶粉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失效日期,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D、奶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產品質量法第27條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對于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38、以下行為中哪個不屬于不可訴的國家行為?()A、邊檢機關在認為是偽造的護照上加蓋“無效”字樣的行為B、國務院宣布某省市進入戒嚴狀態εε*^C、中國政府驅逐某國使領館人員出境D、宣布國家進入緊急動員狀態的行為【參考答案】:A【解析】國家行為主要是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國防部、外交部等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授權,以國家名義實施的有關國防和外交事務的行為,以及經憲法和法律授權的國家機關宣布緊急狀態、實施戒嚴和總動員等行為。所以,BCD三項均為國家行為。A項屬于一般的行政行為,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本題應特別注意題干中的雙重否定“不屬于不可訴”表示肯定“屬于可訴”。39、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發現自己價值30多萬元的藏獒被乙盜走,就于某日晚上潛入乙家中,將自己的愛犬牽走。甲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B、洗衣店經理甲發現乙家的走廊上曬著一套價值2000元的西服,便欺騙本店工人丙說:“乙要洗西服,但沒有時間送來;你到乙家去將走廊上曬的西服取來?!北乓詾檎妫砦鞣唤o甲,甲將西服據為己有。甲的行為成立詐騙罪C、甲假裝有急事需要使用手機打電話,就向在公共汽車站候車的不相識的乙借用手機。甲接過乙的手機后,裝著打電話的模樣,越走越遠,趁機逃走。甲的行為構成詐騙罪D、甲在宴會中去衛生間,將提包放在自己的座位上。筵席過后時甲仍在衛生間,清潔工丙立即進入會場打掃衛生。此時,乙發現甲的提包還在椅子上,便站在會場門外對丙說:“那是我的提包,麻煩你遞給我一下?!北乓詾檎妫瑢⑻岚f給乙,乙迅即逃離現場。乙的行為成立詐騙罪【參考答案】:A【考點】盜竊罪;詐騙罪【解析】A中乙是非法占有了甲的財物,甲通過秘密手段取回,不成立盜竊罪。在犯罪過程中采取了欺騙手段的,并不一定都構成詐騙罪。一般來說,盜竊和詐騙在客觀方面的行為表現上是有明顯區別的,在一般案件中,區分這兩罪并非難事。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有一些案件竊與騙互為手段,交織在一起,使得盜竊罪與詐騙罪不易區分。詐騙罪(既遂)在客觀上必須表現為一個特定的行為發展過程:行為人實施欺騙行為——對方產生或者繼續維持認識錯誤——對方基于認識錯誤處分(或交付)財產——行為人獲得或者使第三者獲得財產——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詐騙罪與盜竊罪的關鍵區別在于:受欺騙者是否基于認識錯誤處分(交付)財產。受騙者雖然產生了認識錯誤,但并未因此而處分財產的,行為人的行為不成立詐騙罪,例如,A打電話欺騙在家休息的老人B:“您的孫子被車撞上了?!盉連門也沒有鎖便急忙趕到馬路邊,A趁機取走了B的財物。雖然A實施了欺騙行為,但B沒有因為受騙而產生處分財產的認識錯誤.更沒有基于認識錯誤處分財產,只是由于外出導致對財物占有的弛緩;A取走該財產的行為.只能成立盜竊罪。受騙者雖然產生了認識錯誤,但倘若不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時,其幫助轉移財產的行為不屬于詐騙罪中的處分行為,行為人的行為也不成立詐騙罪。如B中丙顯然受騙了.但他只是甲盜竊的工具而已,并不具有將乙的西服處分給甲占有的權限或地位。因此,甲成立盜竊罪(間接正犯)。所以,處分行為的有無,劃定了詐騙罪與盜竊罪的界限。處分行為意味著將財產轉移給行為人或第三者占有,即由行為人或第三者事實上支配財產。至于受騙者是否已經轉移給行為人或第三者占有,一方面,要根據社會的一般觀念判斷,即在當時的情況下,社會的一般觀念是否認為受騙者已經將財產轉移給行為人或第三者進行事實上的支配或控制;另一方面,受騙者是否具有將財產轉移給行為人或第三者支配或控制的意思。C中甲的行為成立盜竊罪。因為乙雖然受騙了,但他并沒有因此而產生將手機轉移給甲支配與控制的處分行為與處分意思。在當時的情況下,即使乙將手機遞給甲,根據社會的一般觀念,乙仍然支配和控制著手機,即甲沒有占有手機。甲取得手機的‘支配與控制完全是后來的盜竊行為所致。如果說甲的行為成立詐騙罪,則意味著甲接到手機時便成立詐騙既遂;即使甲打完電話后將手機還給乙,還屬于詐騙既遂后的返還行為。這恐怕難以被人接受。處分行40、由于某案件比較重大,法院委托3個鑒定人共同對被害人的傷情作鑒定,其中兩人認為構成輕傷,一人認為構成重傷。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出具一份輕傷鑒定結論B、分別出具兩份鑒定結論,分別為重傷和輕傷C、請其共同的上級鑒定機關裁決出具何種鑒定結論D、不出具任何鑒定結論【參考答案】:B【解析】如果一個問題的鑒定由多人共同進行。但鑒定人意見不一致時,鑒定結論需分別作出.而不能適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這是鑒定結論的特殊要求。故B正確。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中國好運來公司2002年10月1日向美國道可特公司發出要約稱:圣誕樹飾品鈴鐺20000件,每件1美元CIF紐約,11月初上海港裝船,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支付,香港仲裁,要約在7日內回復有效。要約發出后,國際市場上圣誕禮品價格急劇上漲,中國好運來公司遂于10月4日向美國道可特公司發出通知表示撤銷原來的要約,道可特公司稱其已于10月3日向好運來公司發出通知表示接受其要約。針對本案下列表述正確的有:A、根據《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所有的要約都是可以撤回但不可以撤銷B、根據《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好運來公司的要約不能撤銷,因為其在要約中明確規定了接受的期限C、根據《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即使是可以撤銷的要約,撤銷要約的通知須于受要約人發出接受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方可產生撤銷要約的效力D、假如道可特公司表示接受要約的通知中將仲裁地點改為紐約仲裁,則其通知構成反要約而不是有效的接受【參考答案】:B,C,D【解析】:根據《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要約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銷。只要撤回要約的通知先于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或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即可撤回要約。如果撤銷通知于受要約人發出接受通知之前送達受要約人,要約可以撤銷,但在下列情況下,要約不得撤銷:(1)要約寫明接受要約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2)受要約人有理由信賴該項要約是不可撤銷的,而且受要約人已本著對該要約的依賴行事。故A選項錯誤。本題中,好運來公司在要約中明確規定了接受的期限,故此要約不能撤銷;并且即使是可以撤銷的要約,撤銷要約的通知須于受要約人發出接受通知之前到達送達受要約人方可產生撤銷要約的效力。|學\法\網|故BC選項正確。承諾欲取得成立合同的法律效果,就必須在內容上與要約的內容一致,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對爭端解決地點的變更屬于對要約的實質性變更,構成反要約,是對要約的拒絕,不能發生承諾的效力。故D選項正確。本題的應選項為BCD。3、甲、乙二公司因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甲依雙方的仲裁條款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后第6日,書面通知甲予以受理,并將有關文書、文件送達乙公司。乙未提交答辯書,后甲方根據仲裁條款選定一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約定,委托本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A擔任仲裁員(A為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員)。審理過程中,雖經多次書面通知,乙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于是A作出了仲裁裁決。本案中仲裁程序存在哪些問題?A、書面通知甲予以受理,應當在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后5日內B、仲裁員的選定違反了法律規定C、A作為甲的常年法律顧問,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應當自行回避D、由于乙未出庭,仲裁庭無權作出裁決【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涉及仲裁程序問題。依照《仲裁法》第24條、第31條、第34條、第42條規定,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員的,應當各自選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仲裁員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的,或者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或者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可能影響公正裁決的,或者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請客送禮的,仲裁員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故本題選項為ABC。4、下列證券交易行為中,哪些是有效的?A、張某為甲股份公司發行新股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在股份發行后的第5個月購買該支股票的行為B、李某為乙股份公司上市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在該文件被公開后的第6天購買了該公司的這支股票C、趙某作為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賣出其所任職的股份公司的2000股后又于第4個月買進5000股的行為D、王某持有丁股份公司的股份達到了6%,其在購買了公司的5萬股后的第5個月又買進該種股份6萬股的行為【參考答案】:B,C,D【解析】:《證券法》第45條規定,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后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除前款規定外,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由此可知,張某為甲股份公司發行新股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在股份發行后的第5個月購買該支股票的行為是無效的,所以A選項不當選。李某為乙股份公司上市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在該文件被公開后的第6天購買了該公司的這支股票是有效的,所以B選項當選。第47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由此可知,C選項中,趙某的行為雖然是法律禁止的,但是其違反該規定進行交易的后果不是交易無效而是交易的利益歸公司所有,即公司享有歸入權。所以C選項當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買入股份數量不受限制,所以D選項當選。5、陳某與保險公司簽訂了人壽保險合同,合同約定投保人分期支付保險費,陳某交納了首期保費,但是陳某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第二期保費,保險合同約定的第二期保費交納之日起第65日陳某發生車禍死亡,以下說法正確的是:()A、保險公司應向陳某支付保險金B、保險公司可以不向陳某支付保險金C、保險公司可以減少保險金額,按照減少后的保險金額支付保險金D、保險公司可以解除保險合同,退還保費,不向陳某支付保險金【參考答案】B,C【解析】考點:保險費支付與保險金賠付講解:《保險法》第36條規定,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13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在前款規定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根據第37條的規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中止的,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并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后,合同效力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二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保險人依照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本題中陳某超過規定的期限6013未交納第二期保費,保險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保險事故發生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所以A選項不正確,B、C選項正確。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險公司不能當然解除保險合同,所以D選項不正確。綜上所述,本題應選B、C。6、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中,除信用證明確規定可以接受外,銀行辦理結匯時一般拒絕接受下列哪幾種提單?A、不清潔提單B、收貨待運提單C、已裝船提單D、清潔提單【參考答案】:A,B【解析】:根據提單上有無批注,可分為清潔提單與不清潔提單。清潔提單是指承運人對貨物的表面狀況未加批注的提單。不清潔提單是指承運人對貨物表面狀況加有不良批注的提單。承運人簽發清潔提單,就表明他確認貨物裝船時表面狀況良好。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中,銀行結匯時一般只接受清潔提單,拒絕接受不清潔提單。故A選項符合題意,應選;D選項不符合題意,不應選。收貨待運提單又稱備運提單、待裝提單,或簡稱待運提單。它是承運人在收到托運人交來的貨物但還沒有裝船時,應托運人的要求而簽發的提單。簽發這種提單時,說明承運人確認貨物已交由承運人保管并存在其所控制的倉庫或場地,但還未裝船。所以,這種提單未載明所裝船名和裝船時間,在跟單信用證支付方式下,銀行一般都不肯接受這種提單。故B選項符合題意,應選。已裝船提單是指貨物裝船后由承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根據大副收據簽發給托運人的提單。如果承運人簽發了已裝船提單,就是確認他已將貨物裝在船上。這種提單除載明一般事項外,通常還必須注明裝載貨物的船舶名稱和裝船日期,即是提單項下貨物的裝船日期。由于已裝船提單對于收貨人及時收到貨物有保障,所以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一般都要求賣方提供已裝船提單。在以跟單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國際貿易中,更是要求賣方必須提供已裝船提單。國際商會1993年重新修訂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規定,如信用證要求海運提單作為運輸單據時,銀行將接受注明貨物已裝船或已裝指定船只的提單。故C選項不符合題意,不應選。本題的應選項為AB。7、方某于2010年6月18日購置了一輛汽車,向保險公司投保當年的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34萬元。其子小方因經常乘坐他人及方某的車,知道一點駕駛常識。8月20日,方某因病住院,小方偷拿了其父的車鑰匙駕車外出游玩,不慎翻車。小方受了傷,轎車完全報廢。下列關于方某轎車毀損賠償問題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確的?()A、方某有權請求保險公司予以賠償B、方某無權請求保險公司賠償C、保險公司如果賠償,可以對小方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D、保險公司如果賠償,不可以對小方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參考答案】A,D【解析】根據《保險法》第61—62條的規定,因第三人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對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但由于本案中第三人小方是被保險人方某的家庭成員,且小方造成保險事故不是出于故意,故保險人不得對小方行使代位求償權。8、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限包括下列哪些期間?A、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B、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C、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30日內審結D、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或公告期滿后30日內審結【參考答案】:A,B,C,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35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A選項正確?!睹袷略V訟法》第146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盉選項正確?!睹袷略V訟法》第159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做出裁定?!盋選項說法正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0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30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僅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盌選項說法正確。9、某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并送達當事人后,發現將金額“10,000元”寫成了“100,000”元,請問此時的救濟是:()A、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B、上級仲裁委員會責令其補正C、原仲裁委員會主動補正D、當事人在30日內申請仲裁委補正【參考答案】C,D【解析】CD。根據《仲裁法》第56條,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仲裁庭已經裁決但在裁決書中遺漏的事項,仲裁庭應當補正;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補正。10、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關于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關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B、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各方自愿選擇適用簡易程序,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C、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過程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就適用簡易程序提出異議,并且異議成立的,應當將案件轉入普通程序審理,可以將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及相關事項以口頭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D、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時,如果原告提供了被告的準確送達地址,但人民法院無法向被告直接送達或者留置送達應訴通知書的,應當將案件轉入普通程序審理【參考答案】:A,B,D【解析】:《民訴意見》第170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币虼耍珹選項正確?!逗喴壮绦蛞幎ā返?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第一審普通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當事人各方自愿選擇適用簡易程序,經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人民法院不得違反當事人自愿原則,將普通程序轉為簡易程序。”因此,B選項正確。《簡易程序規定》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適用簡易程序提出異議,人民法院認為異議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將案件轉入普通程序審理。但是,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和相關事項的通知不得采用口頭形式?!币虼?,C選項錯誤。《簡易程序規定》第8條第(一)項規定,原告提供了被告準確的送達地址,但人民法院無法向被告直接送達或者留置送達應訴通知書的,應當將案件轉入普通程序審理,因此D選項正確。11、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對于人民法院的作出下列裁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的有哪些?()A、財產保全的裁定B、不予受理的裁定C、管轄權異議的裁定D、駁回破產申請的裁定【參考答案】B,C,D【解析】考點:民事裁定講解: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40條的規定,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1)不予受理;(2)對管轄權有異議的;(3)駁回起訴;(4)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5)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6)中止或者終結訴訟;(7)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8)中止或者終結執行;(9)不予執行仲裁裁決;(10)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11)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對前款第(1)-(3)項裁定,可以上訴。據此,選項A錯誤,選項B、C正確。根據《企業破產法》第12條的規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內送達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至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債務人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駁回申請。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據此,選項D正確。12、王某和牛某離婚訴訟一案,由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進行了長期的細致耐心的調解,直到雙方當事人都達成和好的調解協議后方才結案,并將制作好的調解書送達雙方的單位。王某在送達之后反悔,不愿意簽字,法院于是進行了留置送達。本案中違反法律的地方有:()A、離婚訴訟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B、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制作調解書C、法院對案件進行了長期細致耐心的調解D、對王某實行留置送達【參考答案】A,C,D【解析】ACD。離婚訴訟一般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因此A項錯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0條規定,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當然也可以制作調解書,因此B項正確。根據《民訴意見》第92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但不應久調不決,因此C項錯誤。根據《民訴意見》第84條的規定,調解書應當直接送達當事人本人,不適用留置送達,因此D項錯誤。13、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決定適用于下列哪些情形?A、解決是否回避問題B、采取強制措施,排除妨害民事訴訟行為C、解決當事人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的問題D、對當事人申請順延訴訟期間的處理【參考答案】:A,B,C,D【解析】:民事決定,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過程中,為保護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對訴訟程序中發生的特殊事項所作出的斷定。民事決定主要適用于:對當事人申請回避問題的處理:對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處理;對當事人申請順延訴訟期間的處理;對人民法院提起再審案件的處理:對緩、減、免交訴訟費的處理。14、民事決定適用于下列哪些情況的處理?A、對當事人申請回避問題的處理B、對當事人申請順延訴訟期間的處理C、對提起再審案件的處理D、對緩、減、免交訴訟費的處理【參考答案】A,B,C,D15、王某以5萬元從甲商店購得標注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廳。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將瓷瓶棒壞。經鑒定。瓷瓶為贗品,市場價值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賣假。王某下列請求哪些是合法的?A、要求甲商店賠償10萬元B、要求甲商店賠償5萬元C、要求李某賠償5萬元D、要求孝某賠償100元【參考答案】A,B,D【考點】可撤銷合同、懲罰性損害賠償、侵權責任【解析】首先,選項A涉及懲罰性損害賠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本題中,作為消費者的王某以5萬元從甲商店購得一件標注為明代制品的瓷瓶。但為贗品,市場價僅值100元,而作為經營者的甲商店系知假賣假,很明顯具有欺詐行為,所以根據《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定,王某可以要求甲商店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其購買瓷瓶價款的一倍,總共為10萬元,據此,選項A是正確的。其次,選項B涉及可撤銷合同的考查,由于甲商店知假賣假。屬于明顯的欺詐行為,王某可以撤銷與甲確店之間的買賣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銷后,因合同取得酌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甲商場應當將王某的5萬元錢予以返還,據此,選項B是正確的。最后,選項CD考查的是侵權責任。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第2款的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笨芍钅秤捎璨簧鲗⑼跄车拇善克?,所以應當進行賠償,即恢復原狀,無法恢復原狀時.李某只能折價賠償.而折價賠償的標準是參考市場價格。由于該瓷瓶市場價值為100元,所以李某僅賠償王某100元即可。據此,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16、王某未經授權擅自以李某的名義與張某簽訂了一份水果買賣合同,后李某覺得價格合適于是就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張某供應水果。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該合同已經李某追認B、該尚未經李某追認C、合同自王某與張某簽訂時生效D、合同自李某向張某供貨時生效【參考答案】:A,C【解析】:王某未經授權擅自以李某的名義與張某簽訂合同,其行為構成了無權代理,被代理人是李某,相對人是張某。《合同法解釋(二)》第12條規定:“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币虼?,李某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張某供應水果,視為對合同的追認,故A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合同法解釋(二)》第11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追認的意思表示自到達相對人時生效,合同自訂立時起生效?!币虼?,合同自王某與張某簽訂時生效,故C選項正確,D選項錯誤。17、法院開庭審理時一方當事人未到庭,關于可能出現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延期審理B、按原告撤訴處理C、缺席判決D、采取強制措施拘傳未到庭的當事人到庭【參考答案】A,B,C,D18、甲向乙借款15萬元,丙為保證人。丙為了保證自己能夠追償,要求甲提供擔保,甲遂以自己家的一幅名人字畫向丙設定質押,擔保丙的求償權,并請自己的朋友丁以房屋作抵押擔保丙的求償權(辦理了登記手續),甲還請戊為保證人擔保丙的求償權。其中哪些情形屬于反擔保?A、甲以名人字畫向丙設定質押B、丁以房屋設定抵押C、丙的保證擔保D、戊的保證擔保【參考答案】:A,B,D【解析】:根據《擔保法解釋》第2條的規定,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因此,根據這條規定,選項A、選項B、選項D中的擔保都是反擔保。需要注意的是,《擔保法解釋》允許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反擔保,修正了《擔保法》第4條規定只能是債務人自己提供反擔保的規定,C選項屬于擔保而非反擔保。19、下列哪些生效法律文書,可以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A、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B、民事制裁決定書C、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D、離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判決書【參考答案】A,B,C【解析】A、B、C【解析】考點:移送執行講解:《執行規定》第19條第2款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由此可見,A、B、C三項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而離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判決書需由當事人申請執行。20、甲公司和乙公司發生合同糾紛訴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擔5萬元的違約責任。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下列哪些約定法院可以予以確認?A、乙公司支付甲公司6萬元B、乙公司不履行協議的,甲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裁判C、由丙公司為乙公司提供擔保,丙公司不簽收調解書的,該調解協議無效D、乙公司不履行協議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參考答案】:A,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9條規定:“調解協議內容超出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币虼思s定乙公司承擔6萬元雖然超出訴訟請求,但法院可以準許,A選項正確。第10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對于調解協議約定一方不履行協議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予準許。”因此D選項正確。第10條第2款規定:“調解協議約定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案件作出裁判的條款,人民法院不予準許。”調解書送達后,即意味著本案結束,不能再就本案提起訴訟,B選項錯誤。第11條規定:“調解協議約定一方提供擔?;蛘甙竿馊送鉃楫斒氯颂峁5?,人民法院應當準許。案外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調解書應當列明擔保人,并將調解書送交擔保人。擔保人不簽收調解書的,不影響調解書生效。”擔保人不簽收不影響調解協議的效力,C選項錯誤。本題答案為AD。21、某地青年吳某乘坐地鐵時,不小心掉下站臺,被進站的地鐵軋斷雙腿。關于吳某的受害,說法正確的是:()A、吳某自己不小心掉下站臺,地鐵公司不承擔責任B、吳某有過失,應當減輕地鐵公司的責任C、地鐵公司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D、地鐵公司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過錯推定責任【參考答案】B,C【解析】B、C【解析】考點:高速運輸工具致害責任講解:《侵權責任法》第7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該條規定確認了高速軌道運輸工具致害屬于高度危險作業的無過錯責任,故地鐵公司應當承擔責任。同時,吳某自己也有過失,可以減輕地鐵公司的責任。故B、C兩項正確。22、王某系已取得美國國籍且在紐約有住所的華人,2009年2月回中國探親期間病故于上海,未留遺囑。王某在上海遺有1棟別墅和200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在美國紐約遺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輛汽車、若干存款。王某在紐約沒有親屬,其在上海的親屬因繼承王某遺產發生爭議,訴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據國際私法規則,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審理這一案件?A、在紐約州的財產適用紐約州法律B、在上海的財產適用中國法律C、遺產中的動產適用紐約州法律D、遺產中的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參考答案】:C,D【解析】:我國《民法通則》第149條規定:“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由于王某未留有遺囑,對王某的遺產繼承應適用該法定繼承的規定。應當注意,王某只是回中國探親,雖然其死亡地為中國上海,但其住所地是在美國紐約州。因此對王某的遺產的法定繼承,應當區分財產的性質:動產適用他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律即美國紐約州的法律;不動產則適用不動產所在法律,即在中國上海的別墅適用中國法律,在美國紐約的公寓和商店適用美國紐約州的法律。故AB選項錯誤,CD選項正確。本題的應選項為CD。23、下列有關船舶碰撞的說法正確的是:()A、船舶發生碰撞,當事船舶的船長須對相碰船舶和船上人員盡一切力量施救B、船舶發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無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負賠償責任C、船舶發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過失的,各船按照過失程度的比例負賠償責任;過失程度相當或者過失程度的比例無法判定的,平均負賠償責任D、互有過失的船舶,對碰撞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失的,負連帶賠償責任;各船的賠償責任均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比例【參考答案】B,C【解析】《海商法》第l66條規定,船舶發生碰撞,當事船舶的船長在不嚴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對于相碰的船舶和船上人員必須盡力施救。故A選項錯誤。第l67條規定,船舶發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歸責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無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負賠償責任。故B選項正確。第168條規定,船舶發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過失造成的,由有過失的船舶負賠償責任。第169條規定,船舶發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過失的,各船按照過失程度的比例負賠償責任;過失程度相當或者過失程度的比例無法判定的,平均負賠償責任?;ビ羞^失的船舶,對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貨物和其他財產的損失,依照前款規定的比例負賠償責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的,各船的賠償責任均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比例?;ビ羞^失的船舶,對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傷亡,負連帶賠償責任。一船連帶支付的賠償超過本條第l款規定的比例的,有權向其他有過失的船舶追償。故C正確。D錯誤,對人和對財產的賠償原則是不一致的。24、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錯誤的?A、秦某與甲公司專利侵權糾紛一案訴至法院,法院認為案情簡單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B、甲某與乙某合伙糾紛一案,區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并作出判決后,乙某不服提出上訴,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后,區法院認為案情簡單適用簡易程序重審此案件C、王某訴陳某與李某共同侵權糾紛一案,區法院認為案情簡單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此案D、甲公司與乙公司合作開發游戲軟件糾紛一案,區法院受理后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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