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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一、會展知識產權概述1、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是從事智力創造性活動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權利。知識產權包括對下列各項知識財產的權利: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表演藝術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廣播節目;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科學發現;工業品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志等。2、會展知識產產權的界定會展知識產權包包括展會本身身的知識產權權和展品知識識產權。展覽覽會本身的知知識產權包括括展覽會的設設計理念,展展臺搭建設計計,展覽會的的LOGO及及名稱。展品品知識產權包包括展品的專專利權、商標標權、著作權權等。3、會展行業知知識產權侵權權頻發原因中國會展業是伴伴隨中國經濟濟的快速發展展產生

2、的新興興行業,由于于法規不健全全和極少數企企業的急功近近利的行為,難難免會產生知知識產權的糾糾紛。這種現現象出現的直直接結果就是是擾亂了會展展業的市場秩秩序。因此制制定和完善展展覽行業有關關知識產權保保護法律法規規就顯得十分分重要。二、國內法律層層面現狀關于知識產權的的保護,我國國已經制訂的的相關法律主主要有:著著作權法、專專利權法、商商標法、以以及合同法法、民法法通則中有有關條款等。但但是,如果想想要按照法律律的具體規定定去解決會展展業中涉及知知識產權保護護的問題,真真正可以“對對得上號”的的條款比較少少。如果進一一步具體分析析,有以下一一些情況說明明法律尚不足足涵蓋維護我我國會展行業業知識

3、產權的范范圍: 關于對會標的保保護有一些展覽會的的會標是按照照商標的概念念進行注冊登登記的。這時時一旦有人使使用相同的或或類似的圖案案作為其他展展覽會的會標標時,就可以以被認定這是是侵犯了原有有會標的知識識產權。 但實際情況往往往是,幾乎不不會有人直接接地使用或明明顯地仿冒別別人的會標,而而一般只是在在展會題目、展展出內容等方方面進行重復復。于是在這這種情況下,商商標法的有有關規定就不不夠用了。況況且在展覽會會的招展過程程中,會標給給人留下的印印象和會標在在展覽會中的的地位還遠不不及展覽會名名稱和標題文文字的作用。而而由于展會內內容和展會標標題其文字部部分(包括英英文的文字縮縮寫)是無法法進行

4、注冊登登記以排他使使用的,所以以單純的會標標注冊幾乎無無法防止展會會名稱被仿冒冒和展會內容容被克隆現象象的不斷發生生,因此,對對展會名稱,包包含英文名稱稱和縮寫應被被有關法律所所保護。 關于對設計的保保護對于展臺搭建的的設計方案和和圖紙被抄襲襲的問題,需要進行具具體分析。從從法理上說,設設計方案、設設計圖紙也應應當是具有著著作權性質的的保護對象,因因此可以比照照著作權法法進行規范范。但是,由由于實際上對對違法行為的的取證很難,對對抄襲行為的的界定也很不不容易,所以以相關的訴訟訟成本和執法法成本都會很很高。目前可可以采取的一一種可行的方方式是,展臺臺搭建的設計計方在向業主主方進行投標標時先與其簽

5、簽訂附加的保保密協議,以以此對可能發發生的抄襲行行為加以適當當的約束和預預防。如何在在展覽行業知知識產權保護護條例上體現現尚待研討。關于對專利的保保護在展覽會上如果果發生參展商商的展品侵犯犯他人專利等等知識產權的糾糾紛,從本質質上說這仍屬屬于產品本身身侵權的問題題,而展覽會會只不過成為為一個侵權行行為被利用的的平臺而已。對對于這種侵權權廠商、侵權權產品與被侵侵權者之間的的糾紛,完全全可以通過相相關的訴訟、仲仲裁或調解加加以解決。同同樣,如果在在搭建展臺所所使用的展具具、道具方面面出現了侵權權糾紛,也是是可以如同產產品侵權一樣樣進行處理。那么作為展覽會會的組織者(無無論是國內展展會組織者還還是出

6、展項目目組織者)對對于參展商展展品的侵權問問題又應當怎怎么辦呢?首首先,還是要要積極協助有有關部門按照照法律、法規規進行處理。至至于是否追溯溯到組展商的的責任,目前前由此而對展展覽會組織者者進行處罰的的判例尚不多多見。因此法法律界、會展展界今后對這這樣的問題還還需要進行進進一步具體的的和深入的探探討。關于對會展品牌牌的保護關于會展項目的的品牌保護問問題是一個非非常復雜的問問題。一個會會展品牌在國國內外市場上上的競爭,歸歸根到底是自自主知識產權權的競爭,除除了展會名稱稱外,還有策策劃理念和辦辦展特色的完完美結合。品品牌展會在不不斷增強開發發能力的過程程中打造了獨獨有的資源與與無形資產,也也就是“

7、核心心競爭力”。在在一段時間內內,這種競爭爭力會引領企企業的長足發發展。由于目目前會展項目目的品牌并不不能進行商標標注冊,所以以單獨地對會會展品牌進行行保護是比較較困難的。但但是如果在涉涉及會展項目目品牌的使用用、合作、交交易等相關環環節上通過具具體的協議、合合同對當事雙雙方的行為加加以規定和管管理,然后再再按照合同同法和民民法通則對對協會、合同同進行約束,則則是比較可行行的。從長遠遠考慮,也應應開發我國會會展行業品牌牌保護的相關關管理規定和和法律條款。至于個別組展商商冒用他人旗旗號進行招展展或者直接發發生攜款潛逃逃的騙展事件件,違反了民法法通則關于于民事行為的的一般法律原原則,有些更更涉嫌觸

8、犯了國國家的刑法法,如何在在有關保護知知識產權的法法律上體現,這這些也是需要要予以分辨清清楚的。 三、行政法規、規規章層面的規規定在國務院行政法法規層面,與與會展知識產產權有關的主主要有中華華人民共和國國專利法實施施條例、中中華人民共和和國商標法實實施條例等,這這些都是為行行政機關執行行有關法律作作了更加具體體的規定,多多為程序性的的條款。還有有一類是對一一些新型知識識產權作了單單獨性規定如如計算機軟件件保護條例等等。但是目前前還沒有出臺臺專門針對會會展行業知識識產權保護的的行政法規。在中央的主管部部門中,最早早的是對外貿貿易經濟合作作部關于進進出口商在廣廣交會期間加加強商標工作作的通知(19

9、944外經貿管管原函字第2272號)的的規定,要求求進出口商會會除在廣州交交易會期間指指派專人負責責商標工作外外,在參加其其他各類對外外經濟貿易展展覽會期間,應應配合主辦單單位和組團單單位做好本商商會會員企業業間的商標使使用協調、檢檢查工作。1995年年9月1日,對對外貿易經濟濟合作部關關于在各類對對外經濟貿易易展覽會期間間加強商標管管理工作的通通知要求各類對外外經濟貿易展展覽會期間,各各參展企業必必須嚴格遵守守關于對外外貿易中商標標管理的規定定。中國出口商商品交易會(廣廣交會)也于于2002年年11月166日出臺的中中國出口商品品交易會涉嫌嫌侵犯知識產產權的投訴及及處理辦法。2007年商務部

10、關于加強境外參展組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函建立知識產權侵權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在境外展覽期間,因知識產權侵權造成惡劣后果的,視情對國內參展企業或組展單位給予必要的處罰。但是這些文件不不是正式的行行政規章,效效力等級比較較低,基本屬屬于一事一議議型的。國內內最早的關于于會展知識產產權保護的規規范性法律文文件是20005年頒布的的國家知識識產權局展會會管理辦法適用于國家家知識產權局局、國家知識識產權局直屬屬事業單位、受受國家知識產產權局業務主主管的社會團團體主辦、參參與主辦或者者參與的各類類展會活動包包括展覽會、交交易會或者博博覽會等。這這個行政規章章適用面明顯顯比較窄,完完全不能適應應會展知識產產權

11、保護的現現實情況。因因此20066年1月111日商務部、國國家工商總局局、國家版權權局、國家知知識產權局聯聯合發布了展展會知識產權權保護辦法,并并于20066年3月1日日開始實施。展展覽和展品的的知識產權保護護問題,從此此有法可依。該辦法有以下內容:第一,明確了展展會管理部門門、知識產權權行政執法部部門、展會主主辦方、參展展方法律地位位及法律關系系。展會知知識產權保護護辦法第33條規定,展展會管理部門門應加強展會會期間知識產產權保護的協協調、監督、檢檢維護展會的的正常交易秩秩序。展會會知識產權保保護辦法第第4條規定,展會主辦方方應當依法維維護知識產權權權利人的合合法權利。展展會知識產權權保護辦

12、法第第5條規定,參參展方應當合合法參展,不不得侵犯他人人知識產權,并并應對知識產產權行政管理理部門或司法法部門的調查查配合。第二,知識產權權投訴機構的的設立和職責責。展會知知識產權保護護辦法第66條規定,為為了加強會展展期間的知識識產權保護,對對于展會時間間3日以上含含3日的,或或會展管理部部門認為有必必要的。展會會主辦方應當當在展會期間間設立知識產產權投訴機構構。第三,規定展會會期間知識產產權投訴程序序。為了便利利權益人合法法維護自己的的權利,展展會知識產權權保護辦法明明確了投訴應應該提交的材材料,以及投投訴的接受和和受理。還規規定了當事人人的答辯權利利以及地方知知識產權行政政管理部門的的職

13、責。第四, 根據專專利、商標和和版權保護的的不同特點,規規定了相應的的保護措施。展展會知識產權權保護辦法第第3章做出了了相應的規定定。一是明確確了地方專利利,商標和版版權管理部門的職職責;二是規規定了對侵權權投訴不予受受理的條件;三是明確了了地方專利,商商標和版權管管理部門針對對展會知識產產權保護的調調查和處理職職能。第五,展會結束束時,相關行行政執法的銜銜接。展會會知識產權保保護辦法第第33條規定定,展會結束束時案件尚未未處理完的,案案件的有關事事實和證據可可經主辦方確確認,有展會會主辦地知識識產權行政管管理部門在115個工作日日內移交有管管轄權的知識識產權行政管管理部門依法法處理。第六,嚴

14、格法律律責任,增加加對侵權人的的處罰和震懾懾。展會知識產權權保護辦法出出臺前,全國國各地在展會會知識產權保保護管理方面面的主要依據據是地方性規規范性法律文文件,這些地地文件在執法主主體等具體條條文上有許多多不同之處,使使各地的具體體管理工作呈呈現出各自為為政的局面,也也給不法分子子留下可趁之之機。展會會知識產權保保護辦法的的出臺標志著著我國會展知知識產權保護護立法邁出了了新的堅實的的一步。但由于展會知識識產權牽涉面面廣,在實際際操作中,仍仍然存在許多多政策不夠到到位和與法律律法規不配套套的問題,下下面詳細分析析之:第一,展會知識識產權管理部部門分散,管管理水平和效效率有待進一一步提高。從從展會

15、知識產產權管理的部部門來看,就就包括商務部部、國家工商商總局、國家家版權局、國國家知識產權權局,在具體執行行中如果協調調不好非常容容易造成互相相扯皮的現象象。還有一個是是 HYPERLINK /kw/zshz.asp 會展業主管部部門認定的問問題,展會的的主管部門很很多,商務部部、科技部、文文化部門,可可以說展會活動的主主管部門也是是五花八門。而而主管部門本本身也不具備備執法權力。 第二,對于展覽覽會名稱仍然然沒有保護的的規定。對于于展會組展商商來講,特別是是一些品牌會會展項目的所所有者,最為為關心的是展展會項目如何何不要被仿冒冒和克隆,也也就是關于展展會的題目和和內容不斷地地、經常地發發生重

16、復、雷雷同的問題。在在他們看來,形形成品牌的展展會和已經成成型的展會都都應當算做擁擁有“展會創創意”的“知知識產權”而而受到保護,光光有對展會會會標的注冊不不夠,還應對對展會的名稱稱進行保護。第三,沒有對會會展行業協會會的行業自律律功能作規定定。在現代市市場經濟中應應當充分發揮揮中介組織的的自我管理、協協調職能,如如果全由政府府部門進行市市場監管,那那將是一個不不可承受的巨巨大行政成本本。比如展會知知識產權保護護辦法第六六條規定:“展會時間在在三天以上(含含三天),展展會管理部門門認為有必要要的,展會主主辦方應在展展會期間設立立知識產權投投訴機構。設設立投訴機構構的,展會舉舉辦地知識產產權行政

17、管理理部門應當派派員進駐,并并依法對侵權權案件進行處處理。”那么在一些些展會比較集集中的城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是否有足夠的行政資源來調配。第四,展會投訴訴機構的法律律定位模糊。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第七條規定:“展會知識產權投訴機構應由展會主辦方、展會管理部門、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人員組成,其職責包括:(一)接受知識識產權權利人人的投訴,暫暫停涉嫌侵犯犯知識產權的的展品在展會會期間展出;(二)將有關投投訴材料移交交相關知識產產權行政管理理部門;(三)協調和督督促投訴的處處理。” 那么展會投訴機機構是否是知知識產權行政政管理部門的的派出機構,其其所做出的接接受投訴和處處理是

18、否是知識產產權行政管理理部門的行政政行為?投訴訴人、被投訴訴人和投訴機機構的關系是是否是適用于于行政法上的的關系?第五,缺乏正面面引導機制。政府職能部門除了加強管理外,還要多進行引導,大力扶植在知識產權上做得規范的會展去做大做強。通過市場機制獎勵好項目,淘汰壞項目。第六,展會知知識產權保護護辦法是由由商務部、國國家工商總局局、國家版權權局、國家知知識產權局聯聯合制定的行行政規章,法律位階過過低,不利于于其他法律、法法規銜接,也也缺乏權威性性。四、地方性法規規、規章及其其他規范性法法律文件層面面規定在地方層面上的的會展知識產產權保護的探探索走在了中中央前面,比比如廣東省知知識產權局、省省外經貿廳

19、、省省工商局、省省版權局于22002年發發布了關于于加強會展中中知識產權保保護工作的意意見,以及及廣州市的知知識產權局、對對外貿易經濟濟合作局、工工商局和版權權局于20002年9月223日發布的的關于加強強廣州市會展展知識產權保保護工作的意意見。截目到目前前為止。北京京、上海、四四川、浙江、廣州、深圳、武漢等地,都先后針對會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制定了相關的:公約、意見、規定、通知、辦法等。制定了比較綜合性、系統性行政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有 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2007年)、廣州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2009年)、義烏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2008年)。下面對其中有特色的地方一個

20、簡要評述:第一,對會展品品牌的保護。深圳貿工局下發的關于實行品牌展會排期保護的通知;通知決定先期對該市2004年度展覽面積達到2萬平方米以上的品牌展會予以排期保護,這些品牌展會在會展中心、高交會館的現有排期上,有優先選擇權。展會舉辦前60日和舉辦后45日內,會展中心、高交會館不得安排與其在名稱、內容等方面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展會。這是通過具體行政管理的模式對一些知名會展進行保護,雖然是一個臨時性措施,卻是一個有益嘗試。目前,我國會展業正處于競爭激烈的從“品牌競爭成長” 階段到“多品牌群起時代”的階段,很難避免重復辦展,必須通過重復辦展,實現優勝劣汰,讓好的辦展企業和展覽會脫穎而出。第二,建立展前前

21、預防機制。比比如北京市市展會知識產產權保護辦法法第七條規規定:“主辦方應當當依法做好展展會知識產權權保護工作,建建立健全展前前審查參展項項目(包括展展品、展板、展展臺及相關宣宣傳資料等)知知識產權狀況況的制度,督督促參展方對對可能引發知知識產權糾紛紛的參展項目目進行檢索。”第九條規定:“主辦方與參參展方應當在在參展合同中中約定雙方知知識產權保護護的權利、義義務和相關內內容。知識產產權保護的內內容應當包括括:(一)參展方對對參展項目不不侵犯他人知知識產權的承承諾;(二)知識產權權投訴處理程程序和解決方方式;(三)參展項目目涉嫌侵權的的,應當采取取遮蓋、撤展展等處理措施施。市知識產權局應應當會同市

22、工工商行政管理理、市版權等等行政管理部部門制定展會會知識產權保保護的合同示示范文本,并并向社會公布布。”第三,關于舉證證責任的規定定。北京市市展會知識產產權保護辦法法第十五條規定定:“被投訴人不不能作出有效效舉證的,應應當按照與主主辦方的合同同約定將涉嫌嫌侵權的物品品自行撤展;被投訴人不不自行撤展的的,主辦方或或者主辦方設設立的投訴機機構可以作出出撤展的決定定。”第四,關于主辦辦方設立的投投訴機構的工工作機制。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展會期間發生知識產權糾紛的,主辦方或者主辦方設立的投訴機構應當按照事先的約定,在當事人各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一致的,有關各方應當執

23、行;不能達成一致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投訴機構僅僅是個民間調解的功能,與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行政執法性質完全不同。第五,對于侵犯犯知識產權參參展方的展后后處理。廣州市展會會知識產權保保護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定:“展會主辦單單位應當從下下一屆展會起起連續三屆拒拒絕具有以下下情形之一的的參展商參加加同一展會:(一)拒不不對已由人民民法院或者負負責知識產權權行政管理的的部門認定侵侵權的參展項項目采取遮蓋蓋、撤展等處處理措施的;(二)拒不不對展會主辦辦單位認為涉涉嫌侵權的參參展項目采取取遮蓋、撤展展等處理措施施,投訴人

24、證證明其后該參參展項目被人人民法院或者者負責知識產產權行政管理理的部門認定定侵權的;(三)參展展項目在上一一屆展會中因因人民法院或或者負責知識識產權行政管管理的部門認認定侵權而采采取遮蓋、撤撤展等處理措措施,本屆展展會中又繼續續展出同一參參展項目的;(四)參展展項目在上一一屆展會中因因展會主辦單單位認為涉嫌嫌侵權而采取取遮蓋、撤展展等處理措施施,投訴人證證明其后該參參展項目被人人民法院或者者負責知識產產權行政管理理的部門認定定侵權,本屆屆展會中又繼繼續展出同一一參展項目的的;(五)有其其他不配合展展會知識產權權保護工作的的行為,情節節嚴重的。”五、上海目前有有關立法規定定(一)上海市目目前尚未

25、出臺臺綜合性的保保護會展知識識產權的規范范性法律文件件,而散見在在各種法律文文件中。20005年市政政府頒布了上海海市展覽業管管理辦法,其其中涉及知識識產權保護的的有:展覽期間的的知識產權保保護措施:主辦單位可可以根據辦展展實際情況,制制定展覽現場場知識產權侵侵權投訴處理理規則,在展展覽現場設立立知識產權侵侵權投訴接待待機構。(16條);發布虛假招招展信息的法法律責任:發布虛假招招展信息的,由由工商行政管管理部門責令令改正,并可可處以3萬元元以下罰款。(27條)。2005年市知知識產權局出出臺了加強強展覽會專利利保護實施細細則,規定定了展覽會主主辦單位在展展覽會現場設設立知識產權權投訴接待機機

26、構、投訴接待機機構對涉嫌侵侵權參展商可可以采取的措措施等。(二)上海世博博會專題知識識產權保護法法律文件分析析1、上海世博會會面臨的知識識產權現狀和和侵權問題分分析上海世博會相關關知識產權保保護主要是通通過20110 年上海海世博會知識識產權保護綱綱要、上上海世博會一一般規章和和特殊規章章等法律法法規進行了框框架性規定。這這些偏向于原原則性和在既既有法律框架架基礎上制定定的相關法律律顯現出了不不足。廣告和和宣傳、網絡絡侵權、商品品造假和侵權權商品屢屢出出現,極大影影響了世博會會的聲譽和辦辦展成本。雖雖然其中不乏乏出于對世博博會的熱情和和缺乏世博會會知識產權知知識而導致的的善意性客觀觀違規行為,

27、但但是打擦邊球球和利用世博博會知識產權權進行有組織織有規模的生生產和經營活活動,牟取商商業利益的行行為是值得我我們反思的。只只有在傳統知知識產權法律律體系上進一一步完善立法法,細化問題題,制定專門門的保護世博博會規章制度度,才能更好好地使世博會會知識產權產產品、標志得得到有力的保保護。(1)專利權 世博會的大大部分展品都都是最新的研研究成果,發發明人可能來來不及在展出出前提出專利利申請, 此此時就需要臨臨時保護。對對未申請專利利展品的臨時時保護,也是是世博會知識識產權保護的的核心內容,是是我國應承擔擔的國際義務務。但須特別別注意的是展展出之外的任任何技術公開開行為都會導導致新穎性的的喪失。世博

28、博會只是為各各國產品提供供舞臺,不應應涉及交易等等其他領域,上上海世博會要要堅決防止仿仿冒和侵權。 (2)商標權 馳名商標的的保護是世博博會保護的重重點。我國對對于馳名商標標的保護分為為注冊商標和和非注冊商標標。對于經過過注冊的馳名名商標,無論論何種商品,他他人都不能侵侵權;未經過過注冊的馳名名商標,在和和馳名商標商商品的種類不不同或不相類類似的商品上上,其他人可可以隨意使用用。如果僅僅僅依據現行的的上述法律規規定,將難以以給予世博會會期間大量的的沒有在我國國注冊的馳名名商標以妥當當的保護。 (3)著作權 官方參展者者所屬展示者者的作品, 根據其作者者所屬國或者者經常居住地地國同中國簽簽訂的協

29、議或或者共同參加加的國際條約約享有的著作作權,受著著作權法保保護。該作品品首先在中國國境內出版的的,受著作作權法保護護。未與中國國簽訂協議或或共同參加國國家條約的國國家的作者的的作品首次在在中國參加的的國際條約的的成員國出版版的, 或在在成員國和非非成員國同時時出版的,同同樣受著作作權法保護護。即我國只只保護在我國國或伯爾尼尼公約的參參加國首次發發表的作品,但但是對于在非非伯爾尼公公約參加國國首次發表的的作品,如何何保護將是著著作權領域的的一大問題。2、上海世博會會專項法律文文件介紹2004年122月1日 世界界博覽會標志志保護條例正正式施行。由由國務院頒布布的世界博博覽會標志保保護條例正正式

30、施行。條條例規定了世世界博覽會標標志權利人享享有世界博覽覽會標志專有有權,未經權權利人許可,任任何人不得為為商業目的(含含潛在商業目目的)使用世世界博覽會標標志,并對世世界博覽會標標志的侵權糾糾紛和涉嫌侵侵權行為分別別作出了行政政調解、民事事訴訟和行政政處理的規定定。 20005年4月226日 世界博博覽會標志使使用管理辦法法公布。上上海世博會事事務協調局制制定和公布了了世界博覽覽會標志使用用管理辦法,并并成立了“世博會標志志管理辦公室室”,承擔受理理世博會標志志使用申請、接接受侵權舉報報等管理工作作。2006年100月26日 關關于規范廣告告中對世博會會標志的使用用發布。為為了規范在上上海市

31、的戶外外廣告和大眾眾傳媒廣告中中使用世界博博覽會標志的的行為,上海海市工商行政政管理局出臺臺廣告審查查提示(四十十七)關于規范范廣告中對世世博會標志的的使用,提提示各廣告經經營單位在設設計、制作、代代理、發布含含有世界博覽覽會標志內容容的廣告時,要要嚴格把關,審審查相關證明明文件。 20077年1月122日 22010年上上海世博會知知識產權保護護綱要正式式通過。該綱綱要由上海世世博會事務協協調局起草、上上海市知識產產權局、上海海市工商行政政管理局、上上海市版權局局等地方及國國家層面的相相關部門共同同參與編制,中中國20100年上海世博博會組委會正正式通過。綱綱要在我國現現行知識產權權法律制度

32、的的框架下,提提出加強上海海世博會參展展者知識產權權保護的十項項措施,是上上海世博會參參展者知識產產權保護的綱綱領性文件。20007年6月月18日 國際展覽局局通過了上上海世博會特特殊規章第111號:有關關知識產權。該規章由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起草,上海市知識產權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版權局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編制,國際展覽局第141次全體大會審議通過。規章對各類知識產權在中國獲得保護的法律依據、方式、途徑等予以了詳細的說明,同時對世博會參展者知識產權保護的具體措施予以進一步確認。規章是中國政府履行知識產權保護國際承諾的又一重要體現。 20007年10月月19日 上海發發布了關于于加強

33、奧林匹匹克標志、世世界博覽會標標志保護的通通告。上海海市知識產權權局、上海市市經濟委員會會、上海市食食品藥品監管管局、上海市市工商行政管管理局和上海海市版權局聯聯合頒布了關關于加強奧林林匹克標志、世世界博覽會標標志保護的通通告,明確確全市各商業業企業要嚴格格審核相關權權證,并規范范自身涉及世世界博覽會標標志的廣告宣宣傳等商業活活動行為。2008年6月月12日 涉及世界界博覽會標志志的外觀設計計專利申請審審查規定發發布。經上海海市知識產權權局建議,國國家知識產權權局辦公室下下發了涉及及世界博覽會會標志的外觀觀設計專利申申請審查規定定。該規定定明確了在專專利申請中使使用世界博覽覽會標志的,應應提供

34、世界博博覽會標志權權利人許可的的證明文件,未未經許可的,不不能被授予專專利權。 20008年10月月7日 展會知知識產權辦公公室專利糾紛紛處理規則(范范本)等范范本推出。上上海市知識產產權局制作了了展會知識識產權辦公室室專利糾紛處處理規則(范范本)以及及知識產權權保護承諾書書(范本),供供展覽會主辦辦單位參考,為為其做好展前前、展中、展展后的知識產產權保護和管管理工作提供供了具體的實實施方案,進進一步營造世世博會舉辦期期間展會知識識產權保護的的良好氛圍。 20008年12月月31日 上海發發布關于在在迎世博宣傳傳活動中加強強世博會標志志保護工作的的通知。上上海市人民政政府辦公廳下下發了關于于在

35、迎世博宣宣傳活動中加加強世博會標標志保護工作作的通知,要要求各級政府府部門正確處處理加強世界界博覽會宣傳傳與加強世界界博覽會標志志保護的關系系,規范在各各類迎世博宣宣傳活動中對對世界博覽會會標志的使用用行為。 20009年4月224日 簽署中中國20100年上海世博博會音樂著作作權合作備忘忘錄。上海海世博會事務務協調局與中中國音樂著作作權協會簽署署了中國22010年上上海世博會音音樂著作權合合作備忘錄。在在上海世博會會舉辦期間,組組織者和參展展者將大量使使用他人擁有有著作權的音音樂作品,由由此產生權利利人授權和使使用費支付問問題,備忘錄錄的簽署以一一攬子許可方方式解決了在在上海世博會會上使用第三三方音樂作品品授權的問題題。 2009年年5月21日日 海海關總署關于于世界博覽會會標志實施海海關保護有關關問題的通知知發布。由由海關總署發發布的海關關總署關于世世界博覽會標標志實施海關關保護有關問問題的通知,對對世界博覽會會標志的海關關保護提出免免收扣留貨物物擔保及有關關貨物倉儲費費用等便利措措施,并在海海關總署政法法司網站增設設“世界博覽會會標志保護”專欄。 20009年5月331日 關于進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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