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商業經營管理規定_第1頁
校園商業經營管理規定_第2頁
校園商業經營管理規定_第3頁
校園商業經營管理規定_第4頁
校園商業經營管理規定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校園商業經營管理規定第一章總那么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 進一步規范校園商業經營活動,創立和諧文明校園,根據高 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假設干規定及我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制 定本方法。第二條校園商業經營活動管理范圍包括固定商業網 點經營活動和臨時性商業活動。固定商業網點經營活動是指 租用學校房產資源為經營場所,通過簽訂承租合同,開展商 品批發、零售、配送、服務等商業經營行為;臨時性商業活 動是指在校園內,臨時性利用校園場地進行短期的商品展 銷、商業宣傳、贊助活動以及服務等商業行為。第三條 校內所有商業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 規,符合學校的各項有關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平安、影響

2、社 會穩定及校園秩序,不得生產、銷售、傳播黃色淫穢、反動、 封建迷信等制品,不得出售變質過期食品和假冒偽劣商品, 不得違法違規進行經營活動,不得影響校園正常教學生活秩 序,不得有礙校園環境觀瞻。嚴禁無照人員在校園內經商。第四條 學生公寓和教學樓內原那么上不新增商業經營 網點。在校內設置商業經營網點,必須與學校建筑布局相協 調,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方便生活、保護環境的原那么。第五條本方法適用于學校所轄區域內各類商業經營活動。第二章 校園商業活動申請與審批第六條 凡利用校產資源進行固定商業網點的經營活 動和臨時性商業的經營活動歸后勤管理處統一負責審批和 收費管理。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

3、得以任何理由 和形式利用學校資源對外招租或從事任何經營性活動。第七條固定商業網點經營活動申請與審批:(一)單位或個人向后勤管理處提出申請,說明經營內 容、方式、地點、規模。(二)后勤管理處組織相關部門對申請人資質、方案進 行審查、論證,采取競標、議標等方式確定經營者。(三)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承租方按合同約定按時繳納 租賃費,先交費、后經營。逾期不按規定繳納者,1個月內 每天收取租賃費總額2%的滯納金,2個月內不繳納者,學校 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四)經營合同到期后,學校根據經營單位簽約期內的 表現,在同等條件下經營單位或個人有優先續簽租賃協議的 權利。第八條臨時性商業活動申請與審批:(一)

4、任何個人、社會團體、校外單位和學校各部門在 校園進行涉及商業營銷、商業宣傳和贊助活動的,包括社會 贊助、報刊校園代理發行、校園文化活動等(含共青團、學 生會、學生社團開展的校園文化活動),須向后勤管理處提 交審批表和活動方案,經后勤管理處審批、收費,報保 衛處備案后,方可實施。(二)經后勤管理處允許后,商業經營者需向后勤管理 處提供經商資質證明、商品合格證明、身份證復印件、聯系 方式以及務工人員的身份證等必要材料,簽訂治安協議和保 證書。(三)對于規模、影響較大的校園商業活動、商業宣傳 和贊助活動,主辦單位須向主管部門提交審批表、活動 方案,同時制定安保應急預案,由校辦、校綜治辦審核 簽署意見

5、后方可實施。(四)商業活動必須交納活動保障押金,在活動結束15 日內假設沒有接到任何與此次活動有關的投訴,保障押金予以 返還。(五)入校開展商業宣傳、商業活動需支付管理費,按 學校確定的收費標準執行。第三章 商業活動管理第九條 學校成立經營秩序管理領導小組,分管校領 導為組長,宣傳部、團委、學生處、后勤管理處、保衛處為 成員單位。經營秩序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后勤管 理處,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第十條 后勤管理處負責校有資源經營場所的審批、 收費和日常管理。后勤管理處應選擇資質齊全、信譽度良好 的經營者,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必須與經營者簽訂 有關平安責任書(協議書),明確平安管理方

6、面的具體責任 和義務;加強對經營者的管理,禁止轉租、嚴禁以租代管、 以包代管;催促各類經營場所亮證經營。第十一條 宣傳部負責宣傳標識的管理;保衛處負責 經營場所消防、平安檢查及違規商業經營活動的整治;后勤 管理處負責食品平安、衛生監督檢查;學生處、校團委協助 做好維護學生權益;后勤管理處負責該部門所轄店面、檔口 的審批和日常管理。第十二條 校園商業經營網點必須進店經營,店門外 禁止擺攤設點,嚴禁堆放雜物、占道經營;各種標牌、標志 必須規范,嚴禁亂貼亂畫;不準使用高音喇叭;及時清理店 內外的環境衛生,主動維護店內及周邊的治安、交通秩序; 晚間營業結束時間不得超過學生公寓熄燈時間。第十三條 經營者

7、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房屋及設施,確 保所用學校資源的完好。發現使用的房屋和設施出現危及經 營者人身、財產和其他人員平安的情況時,經營者應采取必 要措施加以維護并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學校有關部門會 同經營者共同勘察,屬于經營者造成的,由經營者負責維修, 屬于學校責任的由學校負責維修。第十四條 經營者所用的水、電、通訊等費用全部自 己承當,按國家有關部門及學校的管理規定交納。第十五條 校園商業網點經營者要按照“看好自己的 門,管好自己的人”要求,認真做好平安防范工作。經營者 應自行配備足夠的滅火器等安防設施和器材,經營面積大、 物品多、價值高的網點要安裝防盜報警和電視監控設備,嚴 防盜竊事件和平安事

8、故的發生。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 管理,嚴防從業人員違規、違紀和違法現象的發生。第十六條 校園商業網點經營者須向保衛處提交經營 許可證、務工人員登記表、消防平安驗收合格證件等有關證 件材料備案,并接受保衛處消防、治安管理檢查,對檢查中 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第十七條經審批同意在校園內進行的臨時性商業活 動,須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時間、場地安排、 活動規模、經營品種,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 生活秩序。第四章 違規處理第十八條 校園商業網點經營者凡違反上述規定者, 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限期整改、停業整頓、終止合同(停 止營業)等處分。(一)對不規范、存在隱患、影響校容的店面門牌

9、及廣 告,由校經營秩序領導小組下達限期撤除書面通知,過期未 整改的,學校將強行撤除,并將經營者列入不誠信單位。(二)在檢查中發現不合格、劣質、過期產品,由校經 營管理部門收繳并統一銷毀。未按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的 商家,將列入不誠信單位。(三)檢查中發現有短斤少兩、計量不準等行為的,校 經營管理部門對經營者予以警告,沒收計量工具,校將其列 入不誠信單位。(四)對出店經營、占道經營者,校經營管理部門將及 時予以清理。對屢教不改者,將其列入不誠信單位。(五)經營者一旦被列入不誠信單位名單,其行為將在 校內網上予以公布。假設進入不誠信名單三次以上的商家,合 同到期時將取消其續簽合同資格,永久不準進入我校校園內 開展經營活動。(六)經營中存在違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司 法機關等部門處理。造成重大平安事故,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人的法律責任。第十九條 未經批準或未按審批指定區域擅自在校園 臨時進行各類商業、服務業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體,由保衛 處根據校園治安管理規定予以處理;對公共設施造成損壞 的,由主辦單位或責任人按價理賠。第二十條 校園內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私自以勤工儉 學名義在校園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