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技術指引_第1頁
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技術指引_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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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AGE 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技術指引Guideline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gional Greenways in Pearl River Delta (試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前言為深入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及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決定關于建設“宜居城鄉”的要求,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率先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面開展宜居城鄉建設的基礎上,先行加快推進珠三角綠道網的規劃建設,從而為區域綠地劃定及管理工作積累經驗。為保障區域綠道(省立)規劃建設

2、工作的順利進行,編制組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內外相關標準、指引和規范以及實際案例,并廣泛吸納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本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技術指引。目 錄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51434423 1 總 則 PAGEREF _Toc251434423 h 1 HYPERLINK l _Toc251434424 2 區域綠道(省立)的定義和功能2 HYPERLINK l _Toc251434425 3 區域綠道(省立)的分類和組成4 HYPERLINK l _Toc251434426 4規劃設計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6

3、HYPERLINK l _Toc251434427 5 綠廊系統規劃設計 PAGEREF _Toc251434427 h 8 HYPERLINK l _Toc251434429 6 慢行道規劃設計 PAGEREF _Toc251434429 h 10 HYPERLINK l _Toc251434430 7 節點系統規劃設計 PAGEREF _Toc251434430 h 12 HYPERLINK l _Toc251434431 8 標識系統規劃設計 PAGEREF _Toc251434431 h 14 HYPERLINK l _Toc251434432 9 服務系統規劃設計 PAGEREF _

4、Toc251434432 h 15 HYPERLINK l _Toc251434433 10 基礎設施規劃設計 PAGEREF _Toc251434433 h 17 HYPERLINK l _Toc251434434 附圖 PAGEREF _Toc251434434 h 19 HYPERLINK l _Toc251434435 附表 PAGEREF _Toc251434435 h 22PAGE 281 總 則本指引為適應和滿足珠江三角洲區域綠道(省立)規劃建設的需求編制而成,旨在確保規劃設計單位和建設管理單位在開展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建設時,準確理解規劃理念、原則和方法,把握好設計要點

5、、成本控制、工程施工、后期養護等有關環節的關鍵問題。本指引所指的綠道(Greenway)是一種線形綠色開敞空間,通常沿著河濱、溪谷、山脊、風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內設可供行人和騎車者進入的景觀游憩線路,連接主要的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歷史古跡和城鄉居住區等。本指引主要針對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的規劃設計工作,適用于珠三角地區的各城市。區域綠道(省立)是區域綠地的組成部分,應納入區域綠地統一規劃布局。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的實施,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建設、國土、環保、農業、林業、漁業、水利、旅游、文物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進行。各部門應按照規劃要求和職能分工,依法履行職責。區

6、域綠道(省立)的規劃設計應同時符合國家、廣東省以及珠三角地區各城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設計規范、技術標準等。城市綠道、社區綠道的規劃設計可參照本指引。本指引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區域綠道(省立)的義務;有權監督區域綠道(省立)規劃建設工作,檢舉違反區域綠道(省立)規劃的行為。2 區域綠道(省立)的定義和功能區域綠道(省立)的定義區域綠道(省立)(Regional Greenway)是指連接城市與城市,對區域生態綠地保護和生態網絡體系建設具有重要影響的綠道。區域綠道(省立)建設的意義 建設區域綠道(省立)有助于優化珠三角景觀格局、改善當地居民的生

7、活品質、促進旅游業,亦有助于統籌珠三角城鄉發展并推動區域綠色基礎設施一體化。主要積極意義有:1. 保護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為動植物的繁衍、遷徙提供廊道和生境。2. 為城鎮居民提供更多貼近自然的休憩場所和減災、避險空間,改善生產、生活環境,提高城鄉居民的生活質素。3. 保護自然和鄉村原始景觀特色,塑造良好城鄉生態環境與自然景觀。4. 傳承歷史文化,保護和利用文化遺產以及歷史人文資源5. 避免城鎮無序擴張,戰略性控制城鄉區域重要生態資源,促進區域和諧發展。區域綠道(省立)的功能區域綠道(省立)具有以下四方面的主要功能: 生態功能防洪固土、清潔水源、凈化空氣等;保護生物棲息地;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動物

8、遷徙的通道;保護通風廊道,緩解熱島效應。游憩功能親近自然的空間;開展慢跑、散步、騎車、垂釣、泛舟等戶外運動的場地;出行的清潔通道。社會與文化功能保護和利用文化遺產;串聯城市社區與歷史建筑、古村落和文化遺跡的通道;為居民提供交流的空間場所,促進人際交往及社會和睦。經濟功能促進旅游業及相關產業發展;為周邊居民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提升周邊土地價值。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的意向(一)3 區域綠道(省立)的分類和組成區域綠道(省立)的分類根據所處區位和目標功能不同,區域綠道(省立)可分為3類:生態型、郊野型和都市型。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 主要沿城鎮外圍的自然河流、小溪、海岸及山脊線設立,通過對動植物

9、棲息地的保護、創建、連接和管理,來維育珠三角地區的生態環境和保障生物多樣性,可供進行自然科考及野外徒步旅行。生態型綠道控制范圍寬度一般不小于200m。郊野型區域綠道(省立) 主要依托城鎮建成區周邊的開敞綠地、水體、海岸和田野設立,包括登山道、棧道、慢行休閑道的形式,旨在為人們提供親近大自然、感受大自然的綠色休閑空間,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郊野型綠道控制范圍寬度一般不小于100m。都市型區域綠道(省立) 主要集中在城鎮建成區,依托人文景區、公園廣場和城鎮道路兩側的綠地設立,為人們慢跑、散步等提供場所,發揮貫通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網的作用。都市型綠道控制范圍寬度一般不小于20m。區域綠道(省立

10、)控制范圍是一個開放的線性空間,除以下允許保留和進入的用地類型或項目外,在綠道控制范圍內應嚴格限制與區域綠道(省立)功能不兼容開發項目的進入:耕地、園地、林地、水域、濕地;公共性開敞綠地:各類公園、游樂園、野營基地、野生動物園、名勝古跡等;體育運動設施:高爾夫球場、滑草場、賽馬場、馬術表演場等;綠化比率高、景觀佳或曠地型用地:自來水廠、小型污水廠等大型公共設施以及現存的具有嶺南特色的村落等;生產性綠地:花圃、苗圃、植物園等;游憩服務設施:農家樂、漁家樂、燒烤場等;其它:紀念性林地、防護林等。區域綠道(省立)的組成區域綠道(省立)包括由自然因素所構成的綠廊系統和為滿足綠道游憩功能所配建的人工系統

11、兩大部分組成。1. 區域綠道(省立)的綠廊系統主要由地帶性植物群落、水體、土壤等一定寬度的綠化緩沖區構成,是綠道控制范圍的主體。2. 區域綠道(省立)的人工系統包括:發展節點:包括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郊野公園和人文景點等重要游憩空間;慢行道:包括自行車道、步行道、無障礙道(殘疾人專用道)、水道等非機動車道;標識系統:包括標識牌、引導牌、信息牌等標識設施;基礎設施:包括出入口、停車場、環境衛生、照明、通訊等配套設施。服務系統:包括換乘、租售、露營、咨詢、救護、保安等服務設施; 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的意向(二)4規劃設計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要求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應該遵循如下原則:生態性、連通

12、性、安全性、便捷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4.0.1.1 生態性原則是指應充分結合現有地形、水系、植被等自然資源特征,發揮綠道作為珠三角地區生物廊道的作用,盡量為珠三角地區生態環境的改善和物種多樣性的修復提供生境。4.0.1.2 連通性原則是指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實現全線的貫通,發揮綠道溝通與聯系自然、歷史、人文節點的作用,并提供城市居民進入郊野的通道。4.0.1.3 安全性原則是指應通過完善區域綠道(省立)中的標識系統、應急救助系統等與游客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配套設施,充分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4.0.1.4 便捷性原則是指為方便游客進出,應提供與區域綠道(省立)相適應的機動交通支撐體系,可結合

13、城市公交系統設置出入口,方便城市人流進出區域綠道(省立)網絡,并考慮配套設施的方面適用。4.0.1.5 可操作性原則是指區域綠道(省立)的規劃設計具有實用性,具備鄉土和地方特色,要易于施工建設、方便后期的維護管理。4.0.1.6 經濟性原則是指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中應合理利用具有優良性價比的、體現綠色、節能、低碳要求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應重視區域綠道(省立)示范段項目的標桿作用。在珠江三角洲綠道網總體規劃綱要指引下,科學選擇率先啟動的項目。對區域綠道(省立)的選線應以科學論證和分析為基礎。結合珠三角區域綠地規劃和轄區內各城市的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綠地系統規劃、交通設施規劃等專項規

14、劃成果,在現有交通體系與自然環境基礎上,有效整合珠三角地區各種生態景觀資源,實現區域綠道(省立)景觀性、多樣性與通達性的有機統一。4.0.3.1 區域綠道(省立)作為一種線性景觀廊道,其選線應結合珠三角地區現有線性水系和道路系統。4.0.3.2 區域綠道(省立)作為珠三角綠道網絡的骨架,選線宜貫穿珠三角地區主要的大塊綠地并考慮與主要歷史人文資源的連接。4.0.3.3區域綠道(省立)作為一種生態廊道應充分考慮其生態性。區域綠道(省立)控制范圍的寬度應以生態型為主,但在穿越城郊或城市建成區時,由于周邊土地利用現狀的限制,可以按郊野型或都市型區域綠道(省立)的要求適當縮小控制范圍的寬度。 TOC o

15、 1-4 h z u HYPERLINK l _Toc230585613 區域綠道(省立)的建設條件包括其穿越地區的社會經濟條件、自然氣候條件、地形水文條件、植被條件、景觀風貌等。應重點分析其中的基礎設施條件、土地利用狀況(含用地權屬)等。依據區域綠道(省立)所經地區的典型景觀特征、游覽設施特點、資源類型、區位因素,確定發展對策和功能選擇;特別是區域綠道(省立)的功能定位,從而明確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的基調。明確區域綠道(省立)規劃設計的范圍與期限,并根據前期建設用地的具體分析提出分期建設目標,包括籌備期、建設前期、中期和遠期的建設目標等。鼓勵在區域綠道(省立)的規劃設計過程中開展環境影響

16、評價,尤其是對施工過程中以及施工后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研究制定區域綠道(省立)規劃方案和技術方案,要調查研究區域綠道(省立)建設的環境條件,識別和分析構成環境影響的因素(包括污染環境因素和破壞環境因素),研究提出治理和保護環境的措施,比選和優化環境保護方案。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的意向(三)5 綠廊系統規劃設計綠廊系統是區域綠道(省立)的生態基底,其主體包括植被、水體、土壤、野生動物資源等。要堅持以生態保護、合理開發利用為主的基本原則,實現區域綠道(省立)的可持續發展。綠廊植被的規劃設計應遵循“生態優先、保護生物多樣性、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合理利用場地內現有的自

17、然和人工植被,維護區域內生態系統的健康與穩定。5.0.2.1 對場地內受到破壞的地帶性植物群落,應以地帶性植物為主,采用生態修復等技術手段,恢復具地域特色的植物群落,并防止外來物種入侵造成生態災害。5.0.2.2充分利用植物的觀賞特性,營造色彩、層次、空間豐富的植物景觀,提升區域綠道(省立)的游賞樂趣。5.0.2.3在景觀較好的區域不應過密種植植物,應提供一些視線通廊,確保視野可達區域綠道(省立)周邊的人文及自然景觀。5.0.2.4 充分考慮游人的安全性,在與慢行道邊緣相鄰并已明確劃定的地表層區、休息區以及其它公共區域,避免種植密集、連續的灌木和地被。5.0.2.5 植物種植應與珠三角地區城市

18、景觀風格協調、統一。5.0.2.6節點系統的植物種植應滿足游人游憩的需要。5.0.2.7 植物種類的選擇應以地帶性植物為主,構建有利于保證“生物及景觀多樣性”的生態空間,同時應與周邊的植物景觀相融合。5.0.2.8 緊鄰慢行道的植物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喬木宜選用高大蔭濃的種類,枝下凈空應大于2.2m;嚴禁選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勿選用枝葉有硬刺或枝葉形狀呈尖硬劍狀、刺狀的種類。對于綠廊水體的建設,必須注意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特別要根據水資源時空分布、演化規律,調整和控制人類的各種取用水行為,使水資源系統維持良性循環,實現地區水資源的可持續發展。5.0.3.1 應根據河流的天然走向進

19、行區域綠道(省立)的規劃設計,避免隨意改變河流的自然形態,即不宜采用裁彎取直、渠化、固化等方式破壞河流的生態環境。5.0.3.2不宜在綠廊的河道水系中新建永久性的水工建筑物,包括混凝土壩、漿砌石壩、堆石壩、橡膠壩等。5.0.3.3 在規劃和連通綠廊中水系時,應科學調查分析,嚴禁將高污染程度的水系引入潔凈或低污染程度的水系。5.0.3.4可采用人工濕地、水生植物吸附、膜處理技術等水質生態恢復措施,有效恢復綠廊中已經遭到污染的河流水系,改善、提高水質。5.0.3.5應根據不同河段的功能,保證河流兩側緩沖帶的寬度,不得影響天然河流或人工溝渠行洪安全。5.0.3.6除非基于綠道通達性的需要,否則,應避

20、免在河岸上修建新的道路。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綠道周邊出現水土流失問題。對于慢行道的建設可能帶來的對綠廊環境的破壞,可在場地內慢行道周邊采取必要的邊坡防護措施、截排水系統措施,同時結合適當的植被恢復措施以保護綠廊的自然地貌。5.0.4.1控制果園樹林、農田等的化肥農藥用量,使用符合標準的水質灌溉,禁止超標灌溉,避免造成農業污染型土壤污染。5.0.4.2 集中處理固體廢棄物,不得任意丟棄或直接埋入土壤。5.0.4.3 嚴禁在綠廊開山取石。認真貫徹“嚴格保護、合理恢復”的方針。嚴格保護野生動物生境,不得進行高強度的開發建設活動。應配合植物種植,逐步恢復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的生物多樣性特色。5.0.5

21、.1應充分考慮區域綠道(省立)建設環境對野生動物的影響,并采取切實的措施,避免對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5.0.5.2引入野生動物應以適合珠三角地區生長的種類為準,避免因物種引入而影響珠三角地區生境和鄉土野生動物的生存。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的意向(四)6 慢行道規劃設計遵循最小生態影響的原則,避免因在生態敏感區開辟慢行道而干擾野生動植物的生境。慢行道選線必須滿足旅游、護林防火、環境保護及生產、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 6.0.2.1 嚴禁在容易發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不良地段布設慢行道。 6.0.2.2 可采用多種形式組成慢行道網絡,并與外部道路合理銜接

22、,確保與機動交通網絡的聯動。有水運條件的地區,宜形成水陸聯運體系。 6.0.2.3應合理利用現有道路資源條件,做到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盡量不占或少占景觀用地。 6.0.2.4 慢行道沿線應盡可能做到有景可觀,步移景異,避免單調平淡。 6.0.2.5 慢行道的線形應順應自然,避免大填大挖,盡量不損害原有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觀。 可按照使用者的不同將慢行道分為:步行道、自行車道、無障礙道和綜合慢行道(即步行道、自行車道和無障礙慢行道的綜合體);按照地面形式的不同,可分為陸上慢行道和水上慢行道。慢行道寬度針對不同的區域綠道(省立)的使用功能和地區有所不同,寬度標準可參照表6.0.1。表 6.0.1 各類

23、慢行道的參考寬度標準慢行道類型慢行道寬度的參考標準步行道2m(都市型區域綠道(省立)1.5m(郊野型區域綠道(省立)1.2m(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自行車道3m(都市型區域綠道(省立)1.5m(郊野型區域綠道(省立)1.5m(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無障礙道3m(都市型區域綠道(省立)2m(郊野型區域綠道(省立)1.5m(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綜合慢行道6m(都市型區域綠道(省立)3m(郊野型區域綠道(省立)2m (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在滿足使用強度的基礎上,鼓勵采用環保生態自然材料鋪裝慢行道路面,多采用軟性鋪裝,常見的軟性鋪裝和硬性鋪裝材料以及其優缺點見表6.0.2。表 6.0.2 常見的軟

24、性鋪裝和硬性鋪裝材料以及其優缺點鋪裝分類鋪面材料優點缺點軟性鋪裝裸土自然材料,成本最低,維護較少,可塑性強,利于日后改造比較臟,天氣適應性差,用途局限碎木纖維自然材料,表面柔軟,方便行走,成本適中 易腐蝕(不耐高溫、潮濕、陽光),后期維護較多顆粒石自然材料,表面柔軟,方便行走,成本適中表面容易受到侵蝕、沖刷,日常維護多木料自然材料,鋪面柔韌性好,景觀性和生態性好,用途多樣 鋪設造價高,易受損壞,維護費用高,潮濕易滑并引起火災硬性鋪裝瀝青表面堅硬,用途多樣,天氣適應性強,抗腐蝕,維護費用低鋪設造價高,生態性差,容易造成污染石塊自然材料,表面堅硬,用途多樣,天氣適應性強,抗腐蝕 鋪設造價高,容易侵

25、蝕,可能會存留堅硬的石角,對游人的安全存在一定隱患混凝土表面堅硬,用途多樣,天氣適應性強,維護費用低容易導致表面崎嶇,鋪設和維護費用均高,生態性差選擇慢行道鋪裝材料主要取決于其功能與類型,此外,要保證所選材料能與區域綠道(省立)及其周圍自然環境相協調,并能代表當地特色或文化特征。慢行道的坡度設計應與現有自然條件下的橫坡、縱坡相匹配。針對不同類型的慢行道,其坡度的設計范圍可按照表6.0.3執行。表 6.0.3 各類慢行道的坡度設計范圍慢行道類型縱坡坡度參照標準橫坡坡度參照標準自行車道3%為宜,最大不宜超過82%為宜,最大不宜超過4步行道3%為宜,最大不宜超過12(當縱坡坡度大于8%時,應輔以梯步

26、解決豎向交通)最大不宜超過4無障礙慢行道2%為宜,最大不宜超過82%為宜,最大不宜超過47 節點系統規劃設計區域綠道(省立)中的節點系統包括發展節點和綠道的各類交叉點。7.0.1.1 發展節點主要指區域綠道(省立)所聯系的具有一定自然、文化、歷史特色的地段,包含必須嚴格保護的地質遺址、遺跡、歷史古跡和珍稀、瀕危物種分布區域,以及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區域等。7.0.1.2 交叉點主要包括區域綠道(省立)與公路交通、軌道交通、河流水道的交叉點等。發展節點的選擇應根據所在地區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體現當地的自然或人文特色。發展節點是區域綠道(省立)中游客逗留和休憩的重要節點,應配備完善的服務設施和

27、相應的水、電、能源、環保、抗災等基礎工程條件,依托現有游覽設施及城鎮設施;應避開易發生自然災害和不利于工程建設的地段。7.0.3.1本著“保護第一,開發第二”的原則,不宜隨意改變發展節點所在地的原有風貌,只須對其進行適當的生態修復,使其更符合區域綠道(省立)的功能定位。7.0.3.2除輔助添加必要的人工游憩要素外,發展節點的建設不應對原有地段內的生態環境產生較大沖擊,特別是不得對其地形、地貌、天然植被等自然條件造成破壞。遵循自然、生態的原則,因地制宜地結合野外游憩、科技教育、體育休閑、療養保健等需求,確定發展節點的功能。7.0.4.1 應根據需要在珍貴景物和重要景點設置有效的保護設施,但不得增

28、建其它工程設施。7.0.4.2 嚴禁砍伐或移植古樹名木,并應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維護正常生長。7.0.4.3貫徹“修舊如舊”的方針,加強對發展節點中古建筑物的保護,保持其原有的歷史風貌。發展節點應具有一定的防災避險功能,并可作為城市防災避險的重要場所。7.0.5.1應盡量完善已有發展節點防災避險的功能。7.0.5.2防災避險規劃內容應作為發展節點規劃設計階段的必要組成部分。區域綠道(省立)應盡量避免與高等級公路交通、軌道交通交叉,如必須相交時宜采用立體交叉的形式。應在滿足交通需求的情況下采取簡單形式的立體交叉,其體形和色彩應與區域綠道(省立)周邊環境相協調,力求簡潔大方。區域

29、綠道(省立)與河流水道交叉時,應配合橋梁設計,合理確定交叉形式,盡量減少占用橋梁的面積。7.0.7.1應充分利用已有的橋梁,不宜大量新建跨水橋梁,以免造成對周邊生態環境的破壞。7.0.7.2在不影響橋梁工程結構的基礎上,對已有的橋梁進行一定生態景觀美化,以滿足區域綠道(省立)的要求。珠三角區域綠道(省立)的意向(五)8 標識系統規劃設計區域綠道(省立)標識系統包括:信息標志、指路標志、規章標志、警示標志、安全標志和教育標志六大類。8.0.1.1 信息標志用于標明游客在區域綠道(省立)中的位置,并提供區域綠道(省立)設施、項目、活動,以及游覽線路及時間等信息。8.0.1.2 指示標志用于標明游覽

30、方向和線路的信息。大部分指路標志用圖形并配以簡單文字進行說明。8.0.1.3 規章標志用于標明區域綠道(省立)法律、法規方面的信息以及政府有關綠道建設的政策。8.0.1.4 警示標志用于標明可能存在的危險及其程度,且至少要在危險路段前80- 100m處設置。8.0.1.5 安全標志用于明確標注游客所處的位置,以便為應急救助提供指導。憑借游人的區域綠道(省立)和所處區段編號,救助人員能快速地為其定位。8.0.1.6 教育標志用于標注區域綠道(省立)所在地的獨特品質或自然與文化特征,作為向普通公眾,特別是青少年普及地質、生態環保等知識的載體。區域綠道(省立)各類標志牌必須按統一規范的要求清晰、簡潔

31、地設置,從而實現對區域綠道(省立)使用者的指引功能。8.0.2.1各種標志牌一般應設置在游客行進方向道路右側或分隔帶上,牌面下緣至地面高度宜為1.8-2.5m。8.0.2.2 同一地點需設兩種以上標志時,可合并安裝在一根標志柱上,但最多不應超過四種,標志內容不應矛盾、重復。8.0.2.3 區域綠道(省立)同類標示牌設置間距不應大于500m。各市區域綠道(省立)的標志要在統一規格的基礎上,具有地方特色,應能明顯區別于道路交通及其它標識。制作標志牌所采用的原材料應體現環保和節約的精神。9 服務系統規劃設計 區域綠道(省立)的服務系統由游覽設施服務點和管理設施服務點兩部分組成。游覽設施服務點主要為區

32、域綠道(省立)中的游客提供便民服務;管理設施服務點主要為區域綠道(省立)的日常管理服務。9.0.1.1 游覽設施服務點包括信息咨詢亭、游客中心、醫療點、露營點、燒烤點、垂釣點等。9.0.1.2 管理設施服務點包括治安點、消防點等。應結合珠三角地區各城市的總體規劃、市政設施規劃、防災避險規劃、土地利用規劃、旅游發展規劃等專項規劃成果,按照珠江三角洲綠道網總體規劃綱要確定的密度,合理配置服務點。按照相對集中與適當分散相結合的原則,合理確定服務系統的布局,確保方便區域綠道(省立)使用者,同時便于經營管理與減少干擾,發揮設施效益。應充分整合珠三角地區現有的各類公共服務資源和設施,加快區域綠道服務系統的

33、配套完善。規劃建設服務系統應有利于保護景觀,方便旅游觀光,為游客提供暢通、便捷、安全、舒適、經濟的服務條件。規劃建設服務系統應滿足不同文化層次、職業類型、年齡結構和消費層次游人的需要,使游客各得其所。9.0.6.1 服務設施的建筑層數一般以不超過林木高度為宜;兼顧觀覽和點景作用的建筑物高度和層數服從景觀需要。 9.0.6.2 亭、廊、花架、敞廳的楣子高度,應考慮游人通過或賞景的要求; 9.0.6.3 亭、廊、花架、敞廳等供游人坐憩之處,不采用粗糙飾面材料,也不采用易刮傷肌膚和衣物的構造。綠廊系統中的生態敏感區內不得設置集中的服務設施。9.0.7.1 要結合標識系統,在區域綠道(省立)中設立信息

34、咨詢亭,以便提供各種便民服務。其區位以區域綠道(省立)入口為宜。9.0.7.2 信息咨詢亭可兼具旅游商品售賣等服務功能,亦可提供飲水和快餐等服務,并配備一定數量急救用品。9.0.7.3可因地制宜設立露營點、燒烤點、垂釣點等,以滿足公眾親近自然的需要。地形險要的慢行道和水岸邊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護欄或防護綠帶),以保證游人的安全。9.0.8.1安全護攔設施的高度宜不低于1.05m,在豎向高差較大處可適當提高,但不宜高于1.2m。9.0.8.2防護綠帶的寬度宜不小于1.5m,建議喬、灌、草相結合,以保證較好的防護效果。各項服務系統設施應靠近交通便捷的地區,但應避免在有礙景觀和影響環境質量的地段設置

35、。10 基礎設施規劃設計 區域綠道(省立)的基礎設施是指保障游憩休閑活動能夠正常進行的一般物質條件,具有先行性,包括出入口、停車場、環境衛生、照明、通訊、防火、給排水、供電等。因地制宜地布設基礎設施,并充分考慮沿線現有的城市基礎設施的綜合利用。在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內布設的基礎設施,不得對區域綠道(省立)所經地區的生態環境造成負面影響。結合珠三角地區各城市總體規劃、綠地系統規劃、交通系統規劃、旅游發展規劃的原則規定,特別是以方便游客進出為基本原則,設置區域綠道(省立)的出入口,如設立在已有道路或景觀節點附近。區域綠道(省立)中除必要的消防、醫療、應急救助用車外,原則上應避免游客駕駛機動車進入

36、。必須合理地選擇一系列區域綠道(省立)出入口處設置機動車停車場,對城市周邊的郊野型區域綠道(省立)尤其如此。機動車停車場應設立在區域綠道(省立)邊緣,遠離生態敏感地區。以自行車交通出行速度8-14km/h計算,區域綠道(省立)應根據出行入口和出行距離,結合區域綠道(省立)節點系統,每隔6km-10km設置自行車停車場。鼓勵開展自行車租賃業務。為區域綠道(省立)配置的機動車停車場和自行車停車場應盡量利用現有資源,避免大規模修建新的各類停車場。機動車停車場和自行車停車場宜采用軟性鋪裝改造或新建,以實現完全綠化、生態化和透水化。為嚴格防止污水和各種生活垃圾對綠道環境的污染和破壞,應配備完善的環境衛生

37、設施,包括固體廢棄物收集、污水收集處理、公共廁所等各種設施。10.0.8.1結合所經地區的具體實際,合理確定垃圾箱和公共廁所的布置密度,一般來說,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的布設密度應較小,郊野型區域綠道(省立)的布設密度居中而都市型區域綠道(省立)的布設密度應較大。10.0.8.2 在發展節點附近可適當增大布設密度。10.0.8.3 垃圾箱應設垃圾分類指示標志。10.0.8.4 區域綠道(省立)中的公共廁所宜選擇生態環保型廁所。各類生活垃圾以及生產、生活污水在滿足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宜采用生態化的處理方式,盡量減少對區域綠道(省立)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區域綠道(省立)的照明設施包括固定和流動兩種形

38、式。在郊野型和都市型區域綠道(省立)中可設置固定照明設施,但僅限在慢行道及重要節點上,以保障游客安全通行,防止犯罪活動,而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中則以流動照明方式為主。10.0.10.1 照明的范圍和強度以不干擾動物生活為基本原則,不應對區域綠道(省立)中的野生動物生存、繁殖、遷徙等行為造成較大威脅。10.0.10.2照明設施應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節省能源、維修方便、技術先進。應配備完善的通訊系統以及應急呼叫系統,滿足游客的溝通、呼叫需求。通訊系統應以有線為主,有線與無線相結合。10.0.10.1 完善區域綠道(省立)的通訊網絡,消除手機信號盲點,保障通訊的暢通性。10.0.9.2 結合道路報

39、警系統,區域綠道(省立)內應設立安全報警電話,作為應急呼叫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開展區域綠道(省立)的防火工程規劃設計。主要包括瞭望、阻隔、預測預報、通信、道路、巡邏、檢查、防火機場、防火站等工程建設,應根據地區特點和保護性質,設置相應的安全防火設施,特別是郊野型和生態型區域綠道(省立)。區域綠道(省立)的給水工程包括生活用水、生產用水和消防用水的供給,給水點宜主要分布在發展節點。應根據電源條件、用電負荷和供電方式,本著節約能源、經濟合理、技術先進的原則,規劃設計區域綠道(省立)的供電工程,做到安全適用,維護管理方便。區域綠道(省立)中的停車場、照明、防火、給水

40、、供電等基礎工程規劃設計除執行本指引相關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和部門的現行有關標準或規范的要求。區域綠道(省立)標志意向附圖區域綠道(省立)標識意向區域綠道(省立)配套設施意向區域綠道(省立)配套設施意向 附表表1 1978-1998年之間不同學者提出的生態廊道的適宜寬度值作者發表時間寬度(m)說明Corbett E S 等197830使河流生態系統不受伐木的影響Stauffer和Best1980200保護鳥類種群Newbold J D 等198030保護無脊椎動物種群Brinson等1981 30保護哺乳、爬行和兩棲類動物Tassone J E19815080松樹硬木林帶內幾種內部鳥類所需最小

41、生境寬度Ranney J W 等19812060邊緣效應為1030mPeterjohnW T 等198410030維持耐蔭樹種山毛櫸種群最小廊道寬度維持耐蔭樹種糖槭種群最小廊道寬度Cross198515保護小型哺乳動物Forman R T T 等19861230.56191.5能夠包含多數的邊緣種, 但多樣性較低具有較大的多樣性和內部種BuddW W 等198730使河流生態系統不受伐木的影響BrownM T199098保護雪白鷺的河岸濕地棲息地較為理想的寬度Williamson等19901020保護魚類Rabent1991760保護魚類、兩棲類、魚類Juan A 等19953121260廊道

42、寬度與物種多樣性之間相關性接近于零草本植物多樣性平均為狹窄地帶的2 倍以上滿足生物遷移和生物保護功能的道路緩沖帶寬度Rohling199846152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合適寬度表2 根據相關研究成果歸納的生物保護廊道適宜寬度寬度值功能及特點3121230306060/801001002006001200廊道寬度與草本植物和鳥類的物種多樣性之間相關性接近于零; 基本滿足保護無脊椎動物種群的功能對于草本植物和鳥類而言, 12m是區別線狀和帶狀廊道的標準。12m以上的廊道中,草本植物多樣性平均為狹窄地帶的2倍以上;1230m 能夠包含草本植物和鳥類多數的邊緣種,但多樣性較低;滿足鳥類遷移;保護無脊椎動物

43、種群;保護魚類、小型哺乳動物 含有較多草本植物和鳥類邊緣種,但多樣性仍然很低;基本滿足動植物遷移和傳播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功能; 保護魚類、小型哺乳、爬行和兩棲類動物;30m以上的濕地同樣可以滿足野生動物對生境的需求;截獲從周圍土地流向河流的50%以上沉積物;控制氮、磷和養分的流失;為魚類提供有機碎屑,為魚類繁殖創造多樣化的生境 對于草本植物和鳥類來說,具有較大的多樣性和內部種;滿足動植物遷移和傳播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功能;滿足鳥類及小型生物遷移和生物保護功能的道路緩沖帶寬度; 許多喬木種群存活的最小廊道寬度 保護鳥類, 保護生物多樣性比較合適的寬度能創造自然的、物種豐富的景觀結構;含有較多植物及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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